第七章树立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

第七章树立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
第七章树立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

第七章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尊重社会主义法治权威,做守法公民。

教学重点与难点: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教学方法与手段:多媒体演示,理论阐释,案例分析,启发互动等。

教学时数:3学时。

第一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我国制定和实施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社会主义法律精神贯穿我国法律体系的始终。只有深入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才能树立起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一个人的法制观念,是从事法制实践和其他社会活动的思想基础。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全体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权利义务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等基本观念,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

(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

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领导力量,是维护和发展人民民主、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坚强保证。削弱党的领导,脱离党的领导,放弃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就不可能建设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又领导人民通过各级国家机关执行和实施宪法和法律。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与法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不仅包含丰富的内容,而且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当代大学生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性质和特征,树立起符合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

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社会制度,具有丰富的内涵,其中,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邓小平提出,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江泽民进一步提出,没有民主和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文明的分类来看,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属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范畴,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标志。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就没有社会主义。另一方面,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实行真正的民主与法治,才能建立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与法治。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没有科学的法制理论就没有取得法治中国建设的成功。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两个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这种密切关系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内容。只有人民掌握国家政权,才能通过国家机关制定和执行法律,才能将保障和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出发点与归宿,也才能使社会主义法治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途径。社会主义民主只有制度化、法律化,才能持续、稳定、有序地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才有切实的制度保障。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

(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决定了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也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二)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治国方略。全面依法治国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期盼,只有把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才能用法律凝聚人民和全社会的共识。

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一)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地位。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德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

(二)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作用。

法治发挥作用要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德治发挥作用主要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俗、社会舆论等进行道德教化。

(三)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实现途径。

法治主要依靠制定和实施法律规范的形式来推进和实施;德治是内心的法律,以价值、精神和理念等形式表现出来。

四、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

(一)深刻认识宪法实施和依宪治国的重大意义。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家权力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加强宪法实施,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领导核心,具有极为重大意义。

(二)全面实施宪法的基本要求。

一是要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二是加强宪法实施。

三要坚持单的依宪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第二节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一、法治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一)法治思维方式的含义

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在通常情况下,法律问题往往还包含着政治、经济或道德问题。例如,艾滋病人提出的结婚要求是否应当予以承认?科学家进行的克隆人试验应否禁止?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超过法律范围以外的保护措施是否应当取缔?这些问题就同时也是道德问题、经济问题或政治问题,可以从道德的、经济的、政治的角度来思考和处理。但一旦这些问题被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来思考与处理。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按照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问题,与按照道德思维、经济思维或政治思维思考与处理问题,会得出相同或相似的结论,但在某些情况下,则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

例如,欠债还钱是几乎所有社会普遍通行的一项道德原则。法律也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但法律中有诉讼时效的规定。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在二年内既没有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也没有向债务人提出还债要求,而且债务人也没有表示要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法律虽然不强迫债务

人履行义务,但并不反对债务人自行履行,因为从道德上说,一项债务不论过了多长时间,债务人都有义务偿还。在此类情况下,法律思维与道德思维之间即产生了冲突。必须强调的是,在对法律问题的思考与处理上,法律思维应当优先,不能用道德的原则和评价取代法律的规则和评价。

(二)法律思维的特征

讲法律。法律思维首先要讲法律,以法律为准绳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某种行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都应当以法律为标准作出判断。如果脱离法律来思考与处理问题,就谈不上什么法律思维。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有时会遇到法与理、法与情的冲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况。但是,即使人们感觉到法律明显不合理,也不能随意地抛弃或搁置法律。一项法律规定,只要它没有被修改或废除,就是有效的,人们就有义务遵守或执行。如果人们觉得某项法律规定不合理,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修改或废除的建议,由有关国家机关修改或废除该项法律规定。但在国家修改或废除之前,仍然必须遵守或执行。

讲证据。法律思维要讲证据,以证据为根据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正确地分析与处理法律案件,无非就是抓住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查清案件事实,二是正确运用法律。首要问题就是证据问题。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才能查清案件事实。一般来说,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讲证据,意味着思考与处理法律案件时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

法律上的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事实。首先,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其次,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再次,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即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

讲程序。法律思维要讲程序,从程序出发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程序问题在法律领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法律通过规定明确的程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可以说,与其他类型的思维方式相比,法律思维更为关心行为的程序问题。简单地说,程序就是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的方式和过程。程序告诉人们实施某种法律行为时,应先做什么事情,后做什么事情,以及如何做这些事情。而其他类型的思维方式则可能更关心行为的实质,而不关心或较少关心行为的程序。

讲法理。法律思维要讲法理,为法律结论提供充分的法律论证与法律理由。法律思维的任务不仅是获得处理法律问题的结论,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提供法律结论的理由。任何理性的思维都应当用适当的理由来支持所获得的结论,而法律思

维对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处。其一,理由必须是公开的,而不能是秘密的。其二,理由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其三,理由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说服力。就此而论,与其说法律思维的首要任务是寻求解决问题的结论,毋宁说是寻求据此作出结论的理由——那些认同法律并依赖于法律的人们能够接受的理由。那种只提供结论而不提供理由的思维方式,不符合法律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

二、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

(一)法律之上

(二)权力制约

(三)公平正义

(四)人权保障

(五)正当程序

三、培养法治思维的途径

对于普通人来说,培养法律思维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而是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大学生可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等途径,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习惯。

(一)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性条件。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维方式。法律知识通常包括两部分:一是关于法律规定的知识,二是关于法律原理的知识。这两部分法律知识对于培养法律思维方式都很重要。只有了解国家在某个问题上的法律规定,才能对该问题进行法律思维。只有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则和规范,才能把握法律思维的基本规律。

(二)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人们从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法律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因此法律方法构成法律思维的基本要素。我们要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必须掌握法律方法。应当指出的是,法律工作者使用的法律方法相当复杂,有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推理的方法、填补法律漏洞的方法、认定事实的方法等,每一种基本方法又包括一系列的具体方法。普通公民不必像法律工作者那样深入而系统地掌握各种法律方法,但也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例如,要掌握法律解释的一些基本方法等,知道如何正确理解和解释法律。

(三)参与法律实践。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脱离开活生生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不可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

只有通过反复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范围将越来越广泛,人们面临的法律事务必然会越来越多。这既对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出了迫切要求,也为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供了良好条件。

(四)养成守法习惯

只有自觉养成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问题做起,才能养成首发的习惯和法治思维。

第三节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权威和尊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因此,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一、尊重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

法律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法律的内在说服力和外在强制力得到普遍的支持和服从。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法律的外在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外在条件,主要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尽管法律权威不可能完全建立在外在强制力的基础之上,但必要的外在强制力,是树立法律权威不可缺少的条件。特别是对那些蔑视法律的人来说,外在强制力是使他们服从法律的最后手段。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是法律权威的内在基础。如果仅仅依赖外在强制力,法律不可能形成真正的权威。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既来源于法律本身的内在合理性,如法律合乎情理、通俗易懂、维护正义、促进效率,也来源于法律实施过程的合理性,如执法公平、司法公正。正是由于法律本身及法律实施具有这些内在合理性,法律才受人尊重,被人信赖,为人敬仰。

在当代中国,树立法律权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重要意义不仅在于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且在于为了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法律权威是国家稳定的坚实基础。当国家的最高权威是领导者个人时,政治的稳定、国家的兴衰就将寄托于领导者个人身上。随着领导人的更迭,国家的政局就有可能大起大落,政策与法律也会频繁变动。但是,当国家的最高权威是法律时,由于法律是一种超越于任何个人之上的普遍性规则,并且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因此尽管领导者会不断流动和更迭,但政治统治与社会秩序将会保持相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尊重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确立起法律的威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信仰法律。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大学生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二)遵守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就是尊重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

(三)服从法律。拥护法律的规定,接受法律的越苏,履行法定的义务,服从依法进行的管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拥护法律。争当法律的守望者、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局域良知的护法者。

搜考题:

1、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2、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是什么?

论我国公民的法律信仰及培育

论我国公民的法律信仰及其培育 论文提纲: 一、法律信仰的涵义 二、法律信仰是法治的理念基础 1、法律信仰是法治之法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 2、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是社会法治精神形成的前提 三、根深蒂固的人治观念是我国公民法律信仰缺乏的主要原因 四、公民法律信仰的培育是个系统工程 1、要培育公民的法律信仰,就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要培育公民的法律信仰,就要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提高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3、要培育公民的法律信仰,就要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 4、要培育公民的法律信仰,就要培养公民的积极守法精神。 5、要培育公民的法律信仰,就要规范权力的运行。 正文: 法治社会的建立,离不开公民对法律的信仰。法律信仰是确保法律由纸面上的法成为实践中的法,乃至成为公民精神上的法的先决条件,也是维持一国法律制度权威与信用的强大心理基础。法治条件下公民对法律的信仰正是奠基于以下观念之上的,这就是:法律高于权力,而不是相反;权利本位优于义务本位而不是相反;自由、民主、人权优于专制与独裁,而不是相反;每一个公民只有遵守法律才是自由的等等。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典,更需要唤起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激发起公众内心对法律信赖、信任和尊重,培养他们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只有公众从内心对法律虔诚信仰,才能促成现代法治精神的形成,才能将法律内化为一种民族的精神,才能加速完成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历史使命。 一、法律信仰的涵义 法律的信仰,本质上是一种世俗的信仰。信仰者将自己的幸福寄托于今生今世,公民对法律信仰充分体现出个人对利益的追求、对欲望合理的满足。 法律的信仰则是可知的,是理性与信仰的统一,它是主体在不断接受法律的治理与保障的过程中,所感受到的法律的科学性、正义性、人道性以及与自己本质利益的一致性。通过公民与法律的互动,公民感到法律是自己自由利益的确认者、生命、自由、安全的维护者,利益、财富的保障者以及在个人利益受到损害时的救济者,正是由于上述信念的不断强化与累积,从而上升为一种精神信仰,因此,法律的信仰充分体现了公民理性的自觉。 法律的信仰是宽容的,现代社会是丰富多彩的;与此相适应,建立在这种物质文化基础

浅谈法律信仰

浅谈法律信仰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自晚清沈家本修律,历经民国“六法”体系,至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一甲子之际,在中国已经建立起了体系完备的法律制度。但我们必须承认,在当代中国法律不仅没有被普遍认同,反而成为了社会公众的嘲弄的对象,甚至走向对立。西北政法大学图书馆前的雕塑被拆除,源于公众对雕塑原意的曲解,或者说,在我们心中都有这个疑问,在当代中国法律有多大的作用? 一、什么是法律信仰 冯天策在所著的《信仰导论》一书中,为信仰的内涵做了如下解释:它是人类意识对客观世界及自身生命过程的反映,是人类精神宇宙存在全面沟通与融合的愿望与努力。它既包括由意识所形成的带有价值参数的有关宇宙、社会和自身存在的一系列观念和知识,以及由这些观念的偶像所构成的信仰对象,又包括人的信仰情感、信仰态度和信仰行为。具体到法律信仰,似乎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一种特殊的主观把握方式,是社会主体在对社会法的现象的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油然而生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感情和意识等各种心理因素的有机的综合体,是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是主体关于法的主观心理状

况的上乘境界。 二、为什么培养法律信仰 1、从历史角度看,培养法律信仰具有应然性和重要性。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应该说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不管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学家们,还是西方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家和启蒙思想家,都是致力于培养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重视“信仰”的权威。然而,培养对法律的信仰有何重要性呢?对此,笔者将结合历史作如下的阐述:第一,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思维敏捷的法学家把法律提到伦理性的高度加以赞扬,认为“法律是善和衡平的艺术”;同时,他们十分重视从社会文化伦理角度解读法的精神本质,将其看成是深藏在实定法之后的最高价值主体,从而确立法律的至高天上的地位,并有利地保护了当时城邦自由民从事商品经济的活动。不容置疑,法学家们对法律的崇高追求并达到适应当时经济状况的需要,很大程度激发了当时城邦人民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对法律的信仰之理念。而这种信仰的产生,无疑促成了当时城邦社会法治精神的形成,加快了罗马城邦国家告别原始共同体的人治模式,进入依法而治的法治化的历史进程之中。 第二,在西方的罗马法复兴运动到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所发起的许多运动中,以各种形式来(绝大多数是以法律

第七章 树立法治理念 尊重法律权威(15版试题库及答案)

第七章树立法治理念尊重法律权威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不包括()。 A.树立法律信仰 B.宣传法律知识 C.维护社会秩序 D.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每一法律部门均由一系列()的众多法律.法规所构成。 A.调整社会关系类型相同B.调整方法相同 C.保障权利途径相同D.调整机制相同 3.在对法律问题的思考与处理上,应当坚持( )优先原则。 A.道德思维B.经济思维C.政治思维D.法律思维 4.国家的根本法是:()。 A.行政法 B.刑法 C.宪法 D.民商法 5.以下哪个不属于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 ) A.讲法律 B.讲证据 C.讲程序 D.讲法学 6.讲法理,不要求:( ) A.理由必须是公开的,而不能是秘密的 B.理由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 C. 提供结论 D.理由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说服力 7.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 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 B.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同 C.实现了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 D. 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 8. 下列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不包括()。 A.树立法律信仰 B.宣传法律知识 C.维护社会秩序 D.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每一法律部门均由一系列()的众多法律.法规所构成。 A.调整社会关系类型相同B.调整方法相同 C.保障权利途径相同D.调整机制相同 10.在对法律问题的思考与处理上,应当坚持( )优先原则。 A.道德思维B.经济思维C.政治思维D.法律思维

11. 法律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 ( ) A.法的国家强制性 B.法德普遍性 C.法的国家意志性 D.法的不可违抗性 1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 A.社会主义法律的基础 B.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则 C.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的基本原则 D.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 13.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了法律的() A.政治建设方面的作用 B.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 C.社会建设方面的作用 D.对外建设方面的作用 14.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 A.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B.检察机关 C.监察机关 D.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15.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是在( )。 A.1982 年宪法 B.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C.党的十三大 D.党的十五大 16.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首先是() A.农民意志的体现 B.工人阶级意志的体现 C.中国共产党意志的体现 D.各阶级意志的体现 17.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C.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D.国务院 18.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如何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如何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1.一、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 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 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 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 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

会,对他人的义务.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 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另外,应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现,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八人平等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入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的法制原则,所以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八八平等的观念.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进行普法教育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

论法律信仰的培养演讲范文

论法律信仰的培养演讲范文张旭科 (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江苏徐州 221008) 〖内容提要〗文章认为,为何要培养法律信仰的原因是从历史的角度看其有应然性和重要性,以及其是法治本身的需要;还认为,法律信仰的培养所面临的障碍是中国传统文化和旧的法律观念的影响、立法的膨胀、司法体制弊端的存在、法律效益的低下以及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的存在等因素的结合,因此,要将法治精神的建设同市场经济建设结合起来,增强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消融国家优位的理念,树立起社会优位的理念,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守法观念。 〖关键词〗法律信仰信仰培养法治法治精神 依法论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提出的,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的治国方略和价值选择。像任何一个国家步入法治化一样,中国政府要步入法治化轨道,要建成法治国家,应具备以下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要有一套反映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制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是要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秩序所内含的伦理价值的信仰,即社会公众对法律忠诚的信仰。如果说

前者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那么后者就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关键和法治精神得以形成的关键。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了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那么就是再多的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无法促成一个国家法治精神的形成,那么要建成法治社会和合理、公正的法治秩序也只能是一种空想。本文试就法律信仰的培养,推进法的精神形成的问题作以下几点探讨。 一、培养法律信仰的原因分析 1.从历史角度看,培养法律信仰具有应然性和重要性。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应该说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不管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学家们,还是西方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家和启蒙思想家,都是致力于培养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重视“信仰”的权威。然而,培养对法律的信仰有何重要性呢?对此,笔者将结合历史作如下的阐述: 第一,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思维敏捷的法学家把法律提到伦理性的高度加以赞扬,认为“法律是善和衡平的艺术”;

增强法律意识--维护法律权威1

增强法律意识--维护法律权威1

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权威 关键词:法律意识;法制教育;法制观念;法律权威。 “人是天生的社会动物” 自从人类社会步入由国家、有政府、有法律的政治状态后,便出现了形形色色、林林总总的政治制度。而正在这种错综复杂的政治制度之下,能够更好的拥有较高的法律意识显得极为重要。当今教育的重中之重莫过于对大学生法制观念的教育和培养。大学生善于独立思考,思维敏捷,容易接受新思想、新事物;喜欢表现自己、设计自我,注重个人的现实利益,对自身的素质要求较高。但由于某些社会风气、传统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其法律意识方面非常淡薄,甚至缺失。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生力军和主力军。有鉴于此,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就更不容忽视。“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是当今大学号召的主流,这就要求大学生要提高独立生活的能力,树立新的学习理念,培养优良的学风,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用健全的法制观丰富大学新生话,提高人生新境界。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探究当代大学生对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 一、对自己民族的不了解性。 对一个人来说,首先他应该了解自己所处在一种怎样的环境之下,应该想办法去扎根立足于这种环境之中,凸显自己顽强的生命意识,从思想上摆正自己的位置。这就需要一种无形的力量去引导他、去维护

他,而这种力量正是来自于法律的权威。但这些处在此环境中的人们偏偏不善于去维护这种力量,去信赖这种力量,这象征着对法律的一种信仰,法律信仰是指基于社会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守法的升华。这充分说明了当代大学生还根本不了解我们中华民族的生存法则,甚至是违背了法则却丝毫没有意识到。部分大学生崇尚权力,迷恋金钱和财富,对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认识没有准确地把握,对法治缺乏信心,甚至认为法律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受权力和金钱的支配,有了权力和金钱,就可以为所欲为,颠倒是非。这些都是目前大学生存在的弊端,给人一种貌似陌生的感觉,生在本土,却不懂本土的悲哀。 二、对法制观念的缺乏性。 何为法制,法制即为法律和制度。作为一个法制国家,作为一名国家公民,要将法律的地位立于上位,要将自己的思想建立在合理的法制观念之上,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制素养。再言,人之为人,最首要的就是其言行举止受到各种规范的约束,如校规、道德、法律,以及各种社会礼仪习惯等,其中,最基本的规范应当是道德和法律,大学生更应如此。然而,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他们或者动辄恶言相向,互相看不起对方;或者漠视对方权益,无事生非,造谣中伤,恶意攻击他人;或者不知如何保护自己被他人侵犯的合法权益,只能忍气吞声;更有甚者,根本无视法律的存在,最终不得不受到法律的制裁。大学生正处在人生处事的过渡阶段,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诱导,此时的我们

如何树立法律权威

如何树立法律权威 辛秀兰201109091017 音乐学院音乐表演(1)班 【摘要】: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法律需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谁会现象,随着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演变,最终它也将随着社会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关键词】:法律权威公平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戴玉忠日前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律体系形成是立法新起点,法律实施更要树立宪法权威。 比如,现有的236部法律中,有的还是比较早的,如1957年和1979年国务院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按照现在的立法规划,要起草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再比如,还有相当一批法律存在一些不协调、不科学、不适应法治建设需要的情况,要进一步修改。 【2】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几千年传统文化影响,倡导法治的时间比较短,法律要变成公民自觉行动,还有很大距离。解决这个问题,应该进一步完善立法,加强监督。包括人大监督、检察院法律监督、法院的审判监督、行政监察监督、审计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监督作用,推动法律实施。 要在全社会倡导法治理念。如果全社会没有形成法治理念,还是个人说了算的人治理念,法律实施就会遇到很多问题。现在提出社会管理创新,应通过管理创新,逐渐解决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方面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按照法治要求,还有相当多、相当难的工作要作。但首要的是在全社会树立宪法的尊严与权威。 人们的法律意识状态是受其物质生活条件和其他社会意识制约和影响的。社会生活的变化必然引起法律意识的变化。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大变革时代,人们的法律意识尤其显得复杂。因此,从实践需要出发,深入到社会生活中,调查、了解、把握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和个体法律意识的状况,分析、总结带有规律性的东西,提出各种有益的看法、主张,对于培养和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现阶段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论法律信仰的培养.doc

论法律信仰的培养

论法律信仰的培养 张旭科 〖内容提要〗文章认为,为何要培养法律信仰的原因是从历史的角度看其有应然性和重要性,以及其是法治本身的需要;还认为,法律信仰的培养所面临的障碍是中国传统文化和旧的法律观念的影响、立法的膨胀、司法体制弊端的存在、法律效益的低下以及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的存在等因素的结合,因此,要将法治精神的建设同市场经济建设结合起来,增强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消融国家优位的理念,树立起社会优位的理念,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守法观念。 〖关键词〗法律信仰信仰培养法治法治精神 依法论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提出的,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的治国方略和价值选择。像任何一个国家步入法治化一样,中国政府要步入法治化轨道,要建成法治国家,应具备以下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要有一套反映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制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是要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秩序所内含的伦理价值的信仰,即社会公众对法律忠诚的信仰。如果说前者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那么后者就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关键和法

将其看成是深藏在实定法之后的最高价值主体,从而确立法律的至高天上的地位,并有利地保护了当时城邦自由民从事商品经济的活动。不容置疑,法学家们对法律的崇高追求并达到适应当时经济状况的需要,很大程度激发了当时城邦人民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对法律的信仰之理念。而这种信仰的产生,无疑促成了当时城邦社会法治精神的形成,加快了罗马城邦国家告别原始共同体的人治模式,进入依法而治的法治化的历史进程之中。 第二.在西方的罗马法复兴运动到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所发起的许多运动中,以各种形式来(绝大多数是以法律的形式)提倡个性自由和解放、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反对和废除封建等级和特权观念等等,这一切无疑为后来的资产阶级的法治国理论奠定了基础。即使是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等发起的以“信仰得救”信条的宗教改革运动,培育和传播了马克斯·韦伯称之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新教伦理精神,这一精神高扬了“信仰”的权威和价值,因而这一信仰理念,又使广大宗教徒从等级森严的教会制度的统治中解脱出来,而自愿在当时已成为社会权威的象征--法律的支配下,即在信仰法律的观念的支配下积极投身于政治经济活动,这促成

大学生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精)

一、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另外,应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现,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八人平等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入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的法制原则,所以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八八平等的观念。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进行普法教育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根据这一规定,在实际大学教育中则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现今高校课程中也几乎都没有法律基础课,但在开展普法教育及开设法基课程时,应注导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今虽多数高校均已开设法律课程,但由于是公共课,课时少,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绩合格,这与当初教育部关于设置此课程的初衷相违背。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从“教“这方面谈谈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几点建议。第一,教学内容选择:如前所述,法基课属大学课程中的公共课,课时少因此在教学中,法学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由干与学生密切相关,因此也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第二点即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学教师多采用讲.授这一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法,以法保护自己。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因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

第七章树立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

第七章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尊重社会主义法治权威,做守法公民。 教学重点与难点: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教学方法与手段:多媒体演示,理论阐释,案例分析,启发互动等。 教学时数:3学时。 第一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我国制定和实施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社会主义法律精神贯穿我国法律体系的始终。只有深入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才能树立起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一个人的法制观念,是从事法制实践和其他社会活动的思想基础。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全体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权利义务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等基本观念,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 (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 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领导力量,是维护和发展人民民主、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坚强保证。削弱党的领导,脱离党的领导,放弃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就不可能建设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又领导人民通过各级国家机关执行和实施宪法和法律。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与法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不仅包含丰富的内容,而且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当代大学生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性质和特征,树立起符合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

论法理学中的法律信仰问题

摘要 法律信仰是什么?通常认为,它是指基于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的守法的升华。法律信仰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热点问题,尤其是对于强调依法治国的现代社会来说,法律信仰的重要性更无可置疑。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详细的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关键词] 法律信仰、法治、法律信仰缺失 一、法律信仰的重要性 法律信仰是什么?通常认为,它是指基于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的守法的升华。法律信仰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热点问题,尤其是对于强调依法治国的现代社会来说,法律信仰的重要性更无可置疑。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详细的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假如说,你作为一名游客,慕名来到白马寺,从外表看起来,这座寺庙却找不到任何供你顶礼膜拜的神佛。此刻你会有什么样的感受?我们现在也正面临着这种尴尬和困境,一方面大量的法律被批发出来,法律体系日益完备,法律殿堂日益恢弘,另一方面我们又面临着对法律神圣性的信仰缺失的问题。事实上,法律体系、法律条文的完善并不代表法律的实现,有了法制,并不等于就解决了法的理想和信仰,不等于预期的理想状态会转变为现实。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了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那么就是再多的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无法促成一个国家法治精神的形成。就今天中国的法律运作现状而言,虽说,每个公民都生活在法律之下,仍有一部分人漠视法律的存在,仍有很大一部分人在被动地体验着法律。现实生活中更有很多现象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发生纠纷后人们怕打官司?为什么到法院打官司没有关系心里就没底?为什么由于人为的因素干扰可能导致该赢的案子赢不了?为什么官司打赢了,费时费钱,然而却执行不了?为什么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可在实践中当官的犯法与平民犯法就不同罪?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民谣: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原告被告都吃完,还说法制不健全?神圣的法律蒙上了耻辱,公平受到了玷污,“社会医生”成了扼杀公正的刽子手,社会对法律的不信任加剧,法律条文还真的有用吗?法律还真的能成为人们自觉的信仰吗?我们用什么办法来唤醒民众对法律的神圣信仰?这是我们所面临的重大课题。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先生告诉我们,“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1]对法律的信仰是一种内在的心理信念,这种内在的心理信念对法律权威的确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法律信仰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 1、法律本身蕴藏着一种理想,需要民众的认同和尊重。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制度、一种秩序和一种统治工具,而且更重要的是法律本身隐藏着一种公平正义的价值、代表了一种理想信念和文化力量。人类必须有自己的精神家园,人类必须对法律存有信仰,只有外在的法律诉之于人性,符合人的心理或情感,并从内心敬重法律、信仰法律时,法律才真正找到了自己的根,并发挥作用。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法律发展的历史,没有法律,人类就无法维系当下的社会,失去对法律形而上的信仰,人类则无法面对未来的世界。我们不难设想:如果中国社会缺少法律的信念、理想和精神,公民失去对法律和法律机构的信任;如果我们体制的大厦不是建立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如果一个临时决定、一个领导人的讲话都可优于法律;如果民众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坚实的保护;如果我们只能靠乞求于长官的开恩或流行于玩关系的话,那么任何法制的完备、法律功能的实现都只能是一句空话,依法治国也只能化为乌有。法律与公民之间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一种血浓于水的亲情,而不应当是如油之于水一样的难以融合,法律与民众之间的油与水的紧张关系,使得中国法制现代化步履维艰。 2、由服从法律到信仰法律,是实现法治的必由之路。法治需要相应的意识,而意识从消极服从到自觉信仰的提升才是法治化的动力源泉。法治过的形成并不能仅仅以社会成员普遍服从法律作为衡量标准,因为纯粹的赤裸裸的暴力威迫下也可形成广大民众对法律的遵守,例如封建专制制度下的民众由于对专制权力的畏惧而被迫服从法律就是鲜明的例证。可见,公众对法律的

大学生应该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

大学生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权威法律是维护一个国家社会秩序、政治秩序、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是公理正义的殿堂。自资本主义时代以来,“法治”就代替了“人治”,成为社会发展的方向,并在不断呈现出更专业化,系统化,细致化,生活化的趋势。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法制建设还不完善,中国的法律道路任重道远。我们大学生是祖国未来发展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主要力量。加强法律修养,增加法制观念,维护法律权威是每个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 那么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当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呢? 首先当然是大学生自身的问题。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大学生要认识自我以及自身对于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这就对大学生们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要学习法律知识。没有一定法律知识作为基础,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权威都会成为空谈。只有在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培养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从而使我们的行为能够在不知不觉中遵循法律的约束和束缚,在法律思维方式的指导下做出合法的选择。 第二,是要宣传法律。通过对法律的宣传,不仅增强了别人对法律的了解,更重要的是使法律在自己心中的烙印更加深刻和神圣。同时还能够不断丰富我们的法律实践能力,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

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第三,努力树立法律信仰是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方法。只有在我们的内心深处真正的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我们才会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身为大学生的我们,应当把握法律的精神脉搏,充分了解法律对于生活的巨大作用,才能树立起对于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第四,大学生要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法制建设最终还是要服务到社会实践之中,在我们身边,其实不乏大学生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事例。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检验自己,不断发展自己,才能使我们内心的法制观念和维护法律权威的决心更加深入。 其次是教学和校园的环境问题。虽然大学生自身原因是主要的,但教学环境和校园环境却也是一个不容轻视的因素,要解决好这一问题也得从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由于高校关于《法律基础》教学的缺失和质量的底下,所以注重法律基础的教学十分必要,甚至可以纳入学生的考核之中。同时还应该丰富课堂教学的形式,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情感,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二,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培养法制观念的校园氛围,使学生们能够感觉到处处有法,处处学法。校园里可以开展广泛的法律活动,比如将法学院的“模拟法庭”活动在全校推广,组织大学生前往法院旁听案件的审判工作,开展一些有关法律知识的智力竞赛,辩论等。此外,还可以邀请资深法律工作者,如律师,法律教授和法官、检察官

2019考研政治思修考点必背(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

2019考研政治思修考点必背(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 考研政治要背诵的知识点很多,冲刺阶段,大家要强化巩固要点重点。新东方在线特别梳理思修与法基相关高频考点,大家要好好背一背: 1.法律权威的含义 法律权威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是法律应有的尊严和生命。 法律是否具有权威,取决于四个基本要素: 1.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占主导地位和起决定作用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 2.法律本身的科学程度,反映客观规律和人类理性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 3.法律在实践中的实施程度,在实践中得到严格实施和一体遵循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 4.法律被社会成员尊崇或信仰的程度,反映人民共同意愿且为人民真诚信仰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 法律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我国宪法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现,具有最高的权威。 2.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 全体社会成员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不仅是保证法律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和要求,也是保障个人平安幸福的底线和红线。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对全面依法治国至关重要。 ①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核心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 ②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极为重要。法律权威是国家治理的坚实基础和关键。 ③实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利的基本途径。我国法律保护和实现的是人民的根本利益。从本质上讲,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就是尊重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具体实践,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实践。 ④尊重法律权威是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 3.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是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尊重法律权威是其法定义务和必备素质。

法律权威—思修课

法律权威就是指法律在整个社会调整机制和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一切国家及社会行为均须以法律为依据,法是唯一的权威。具体说来,首先,法律必须在整个社会调制机制和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不得以政策、道德、习俗等调整手段或其它社会规范冲击或代替法律。中国在民主建设进程的初期,由于法制不完备,曾一度存在着政策至上的观念,主张依政策治国。随着法制的完备,政策治国的观念已失去其合理内核,树立法律权威的观念则成为必然。其次,社会主体的一切行为都要以法律为最高权威。它不但要求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要求执政党的行为必须依据法律,而不允许凌驾于法律之上。对于社会公众来说,要自觉地认同和崇尚法律,并外化为积极主动的实际行为。 法律权威是实施法治的基本要素。美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潘恩指出:“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从表层意义上说,依法治国指的是依照法律治理国家。而从实质意义上来讲,它则是一种视法为社会最高权威的理念。法只有树立起极大的权威,才会为社会成员所尊重、信赖和崇尚,并体现于他们的行为之中,从而实现由“应然”法治到“实然”法治的跨越。如果法失去权威,就如同一个没有尊严的人,任何社会成员都可以随意地蔑视、嘲笑和践踏,甚至被一些工具主义者玩弄于股掌之上。由立法机关制定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就成为一纸空文,形同虚设。当法律形同虚设时,法治必然会被人治所代替,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的目标也就只能是空想。因此,如同建造一幢 (一)加强法制,克服人治,树立法律与制度的权威。 (二)克服特权现象,做到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三)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一是公民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 三是办事轻程序,主观随意的传统习惯普遍存在。 四是外部因素影响着法律权威的树立。 对醉酒驾车撞死5人者,唯有极刑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 6月30日晚8时15分许,犯罪嫌疑人南京一私营老板张明宝,酒后驾驶牌照为苏ATH900的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南京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在撞倒1名路人后,狂飙1400多米,又接连撞倒8名路人及撞坏6辆轿车,后被警车截住。最终造成4人受伤、5人死亡,其中一名孕妇腹中胎儿几乎被挤出,惨不忍睹。经化验,犯罪嫌疑人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381

关于法律信仰培养

关于法律信仰培养 〖内容提要〗文章认为,为何要培养法律信仰的原因是从历史的角度看其有应然性和重要性,以及其是法治本身的需要;还认为,法律信仰的培养所面临的障碍是中国传统文化和旧的法律观念的影响、立法的膨胀、司法体制弊端的存在、法律效益的低下以及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的存在等因素的结合,因此,要将法治精神的建设同市场经济建设结合起来,增强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消融国家优位的理念,树立起社会优位的理念,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守法观念。 〖关键词〗法律信仰信仰培养法治法治精神 依法论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提出的,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的治国方略和价值选择。像任何一个国家步入法治化一样,中国政府要步入法治化轨道,要建成法治国家,应具备以下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要有一套反映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制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是要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秩序所内含的伦理价值的信仰,即社会公众对法律忠诚的信仰。如果说前者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那么后者就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关键和法治精神得以形成的关键。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了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那么就是再多的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无法促成一个国家法治精神的形成,那么要建成法治社会和合理、公正的法治秩序也只能是一种空想。本文试就法律信仰的培养,推进法的精神形成的问题作以下几点探讨。

一、培养法律信仰的原因分析 1.从历史角度看,培养法律信仰具有应然性和重要性。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应该说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不管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学家们,还是西方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家和启蒙思想家,都是致力于培养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重视“信仰”的权威。然而,培养对法律的信仰有何重要性呢?对此,笔者将结合历史作如下的阐述: 第一,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思维敏捷的法学家把法律提到伦理性的高度加以赞扬,认为“法律是善和衡平的艺术”;同时,他们十分重视从社会文化伦理角度解读法的精神本质,将其看成是深藏在实定法之后的最高价值主体,从而确立法律的至高天上的地位,并有利地保护了当时城邦自由民从事商品经济的活动。不容置疑,法学家们对法律的崇高追求并达到适应当时经济状况的需要,很大程度激发了当时城邦人民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对法律的信仰之理念。而这种信仰的产生,无疑促成了当时城邦社会法治精神的形成,加快了罗马城邦国家告别原始共同体的人治模式,进入依法而治的法治化的历史进程之中。第二.在西方的罗马法复兴运动到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所发起的许多运动中,以各种形式来(绝大多数是以法律

2019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 第一单元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第1框 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练习

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1.我国宪法怎样保障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是________________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________。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1)宪法确认我国的__________,明确人民__________的地位。 (2)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________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这一制度保证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________者,成为国家的________。 (3)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________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将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则贯彻于________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____________,并规定实现____________的保障措施。宪法还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5)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归根结底就是要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人的________、________地________和________。 3.在我国,人权的主体和内容分别有哪些? (1)主体: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________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内容:平等权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________、________、文化方面的权利。 4.国家应怎样尊重和保障人权? 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__________,它要求____________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____________,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1)立法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________活动的基本要求。 (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________规范________文明执法,坚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______________的规定________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________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________,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________的氛围和________,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亲爱的同学,快来检测学习效果吧!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公民,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 2.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由宪法规定的,它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保证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成为国家的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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