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

环监〔1995〕335号

三、监测布点与监测频次

1、监测布点与监测频次应能反映真实排污情况与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效果,并应使工作量最少化,监测布点还应符合有关监测布点得标准与规定。

2、对生产稳定且污染物排放有规律得排放源,应以生产周期为采样周期,采样不得少于2个周期,每个采样周期内采样次数一般应为3—5次,但不得少于3次。

对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或建有调节池得建设项目,其废水为稳定排放得,环境监测站在监测时可采瞬时样,但不得少于3次。

3、对非稳定排放源,必须采取加密监测得方法。

4、对噪声得监测,可根据噪声源排放规律,选择昼间与夜间监测厂界排放情况。

四、监测得质量保证

1、环境监测站在验收监测中所用得采样器与其她监测仪器,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

2、监测因子得分析测试,应采用国家颁布得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得相应监测方法。

未列入上述标准得监测因子,其分析测试应参照有关标准中规定得监测方法或相应得等效方法。

3、承担竣工验收监测得环境监测站应当通过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验收监测过程应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得《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与《环境监测人员合格证制度(暂行)》得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7、3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频次为使验收监测结果全面与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与环保设施得运行效果,采样频次应充分反映污染物排放与环保设施得运行情况,因此,监测频次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7、3、1 对有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排放稳定得建设项目,对污染物得采样与测试频次一般为2~3个周期,每个周期3~5次(不应少于执行标准中规定得次数);7、3、2 对无明显生产周期、稳定、连续生产得建设项目,废气采样与测试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采3个平行样,废水采样与测试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4次,厂界噪声测试一般不少于连续2昼夜(无连续监测条件得,需2天,昼夜各2次),固体废物(液)采样与测试一般不少于6次(堆场采样与分析样品数都不应少于6个);7、3、3 对污染物确实稳定排放得建设项目,废水与废气得监测频次可适当减少,废气采样与测试频次不得少于3个平行样,废水采样与测试频次不少于2天,每天3次;7、3、4 对污染物排放不稳定得建设项目,必须适当增加得采样频次,以便能够反映污染物排放得实际情况;7、3、5 对型号、功能相同得多个小型环境保护设施效率测试与达标排放检测,可采用随机抽测方法进行。抽测得原则为:随机抽测设施数量比例应不小于同样设施总数量得50%;7、3、6 若需进行环境质量监测时,水环境质量测试一般为1-3天、每天1-2次;空气质量测试一般不少于3天、采样时间按GB3095-1996数据统计得有效性规定执行;环境噪声测试一般不少于2天,测试频次按相关标准执行;

7、3、7 对考核处理效率得测试,可选择主要因子并适当减少监测频次;7、3、

8 若需进行环境生态状况调查,工作内容、采样与测试频次按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得要求进行。

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流程

第一章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流程 10.1 成立验收工作组 建设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可包括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技术支持单位和环保验收、行业、监测、质控等领域的技术专家。技术支持单位和技术专家的专业技术能力尽量足够支撑验收组对项目能否通过验收做出科学准确的结论。 10.2 现场核查 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工作的目的是核查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定,补充了解验收监测报告中反映不全面或不详尽的内容,进一步了解项目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等。现场核查是得出验收意见的必要环节和有效手段。现场核查要点可以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执行。 10.3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工作组可以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在勘查现场和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核查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科学合理的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当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验收意见中还应明确具体且具可操作性的整改要求。 10.4 公开验收报告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局 文号:环监[1995]335号 发布日期:1995-8-6 执行日期:1995-8-6 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4号),保证竣工验收质量,现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监测程序 1、制订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 承担竣工验收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在接受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后,应根据本办法收集有关资料并进行现场勘查,制订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报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应由其验收的项目,可委托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的审查。 2、实施监测 环境监测站必须按经审定的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建设单位应配合环境监测站,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保证监测时的正常工况、所需电源或其他必要条件,并承担竣工验收监测经费。 竣工验收监测应在正常生产工况和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运行情况下进行,并纪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生产规模和其他有关参数。 3、样品分析与数据处理 样品的采集、测试必须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方法或统一方法进行。样品经测试分析与数据处理后,环境监测站应填写竣工验收监测表。 4、提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环境监测站完成竣工验收时,应当编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在申请验收时,应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送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 二、监测因子 1、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中确定需要监测的因子; 2、该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产生的污染因子,并且是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有规定的污染因子; 3、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应当追加监测的总量控制指标。 三、监测布点与监测频次 1、监测布点与监测频次应能反映真实排污情况和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效果,并应使工作量最少化,监测布点还应符合有关监测布点的标准与规定。 2、对生产稳定且污染物排放有规律的排放源,应以生产周期为采样周期,采样不得少于2个周期,每个采样周期内采样次数一般应为3-5次,但不得少于3次。 对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或建有调节池的建设项目,其废水为稳定排放的,环境监测站在监测时可采瞬时样,但不得少于3次。 3、对非稳定排放源,必须采取加密监测的方法。 4、对噪声的监测,可根据噪声源排放规律,选择昼间和夜间监测厂界排放情况。

2017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管理办法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 精选

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 验收报告分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第二章验收的程序和内容 第五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 精选

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核与辐射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第六条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 精选

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

第十章环境保护及环境保护检测方案 施工便道 便道施工过程严格按照下列环保措施执行: (1)首先选择施工便道具体走向,尽量避免大挖大填,便道要少占耕地、少砍伐树木。 (2)所有新修和改建的便道必须设计边沟排水设施并设置错车台,水流排向附近自然沟道。排水沟与施工便道同步施工。 (3)在大挖方或大填方地段,如边坡较高且地质情况较差,必须砌筑挡土墙,防止边坡塌方,并在边坡一定的位置做好截水沟。 (4)在临时用地之外未经批准不得破坏树木、耕地、水渠等。 (5)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车辆不得在设计便道外天然草地上随意行驶,避免对地表植被的无序破坏。 (6)便道通车路段应加强日常养护,做到路面平整、无坑槽路拱适度、不积水;泥泞路段应及时换填材料或采取其他根治措施。 (7)便道施工区域附件有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点时,大风及晴朗天气,应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粉状材料如石灰、水泥等运输过程中应袋装或灌装,禁止散装运输。在便道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进入施工场地,并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此外严禁夜间施工。对于便道施工中需要架设施工便桥或跨越水体的,严禁向水体抛洒垃圾,避免水体污染。 (8)加强对便道的防护,确保边坡稳定,减轻施工便道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便道边种草防护。施工便道使用结束后,根据先期设计的恢复利用计划进行处置。

项目部住房 (1)项目部及各施工队生活房屋周围要进行适当绿化,垃圾集中处理、化粪池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减少蚊蝇滋生,控制传染性疾病; (2)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等临时房屋及生活区按排专人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卫生,所有垃圾必须倒到指定垃圾集中处理站;因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垃圾需增加处理设施和加强管理,人员较多时可增垃圾桶,并在竣工后及时拆除或清理; (3)不得向垃圾点内排放生活污水。应有一定的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并集中清理外运;或请当地农民清理积肥和饭菜渣等垃圾; (4)控制白色垃圾污染; (5)试验室废渣、废水、废油应集中处理,远离生活用水。 施工现场废气控制 (1)水泥扬尘 ①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尽可能使用商品水泥及散装水泥,减少使用袋装水泥,以削减使用水泥带来的环境污染。 ②在散装水泥罐车下部出口处设置防尘袋,以防水泥散逸。 ③在水泥搅拌过程中,水泥添加作业应规范,搅拌设施保持密闭,防止添加、搅拌过程中大量水泥扬尘外逸。 (2)施工扬尘 ①在施工作业现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 ②加强建筑材料的存放管理,各类建材及混凝土拌合处应定点定位,禁止水泥露天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放采用水喷淋防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规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办理部门历城区环保局窗口 申请范围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9、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10、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1、山东省水污染防止条例 1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1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止条例 所需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分类管理。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 4、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5、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不需监测的除外) 3、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4、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办事流程1、建设单位委托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 2、申领并填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表或登记表 3、申请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报区环保局审查 4、审查资料合格后,历城区环保局派员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5、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批复验收意见,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提出书面改进意见 办结时限1、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受委托的环境监测应在完成现场监测20个工作日内提交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 2、各种申报材料完备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检查验收并批复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 收费标准及依据1、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收费 2、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收取环境监测费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局《山东省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试行)》((89)鲁环监字第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历城区审批中心环保局窗口(咨询电话:88115211)

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总结报告模板

河北正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正环检【环】字第2014001号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第 1 页共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检测报告 XX检【验】字第XXXXXXXX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编制:日期:年月日 审核:日期:年月日 审定:日期:年月日 批准:日期:年月日

公司名称

说明 1、本报告仅对本次检测结果负责。 2、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报告起十五天内向我单位书面提出,逾期 不予受理。 3、本报告换页、漏页、涂改无效。 4、未经本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部分复制本报告。 5、本报告无三级审核人员签字无效。 6、本报告无本单位检测专用章、CMA印章、骑缝章无效。 6、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等其他用途。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人:

目录 一、前言…………………………………………………………………………… 二、验收检测依据………………………………………………………………… 三、建设项目概况………………………………………………………………… 3.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2 生产工艺流程………………………………………………………………… 3.3 主要构筑物、设备及能源消耗……………………………………………… 3.4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治理措施………………………………… 3.5 工程总图布置………………………………………………………………… 四、环评主要结论及建议………………………………………………………… 4.1 环评主要结论…………………………………………………………… 4.2 环评建议………………………………………………………………… 五、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六、验收检测评价标准…………………………………………………………… 七、验收检测结果及评价………………………………………………………… 7.1 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工况调查和分析…………………………………… 7.2 染物排放检测内容……………………………………………………… 7.3 检测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 7.4 检测结果及评价………………………………………………………… 7.5 污染物排放总量………………………………………………………… 八、检测结论及建议……………………………………………………………… 8.1 验收检测结论 ……………………………………………………………… 8.2 建议……………………………………………………………………… 附图1: 附件1:

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程序

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程序 一、验收条件 1、环保设施设计方案须经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保部门审批通过; 2、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的规范要求; 3、试运行期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部门批准的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并符合其他有关要求。 二、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提出试运行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2、环保部门审核资料,并去现场勘察; 3、依据环保法律法规,作出能否进行试运行的审核意见; 4、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委托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监测; 5、试运行期满后(如不达标,则停产整改),提出环保设施验收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6、环保部门审核资料,并去现场勘察; 7、组织验收小组进行现场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8、发放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试运行 1、试运行申请报告 2、环保设施设计方案及环保部门对其的审批意见 3、工艺流程图 4、环境保护设施安装、建设情况汇报 (二)申请验收 1、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报告 2、环保设施调试情况汇报 3、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4、监测报告 四、核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 2、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0条; 3、国家环保委员会、计委、经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5条;

4、《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国家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第三(5); 6、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五、现场验收程序 (1)治理单位介绍治理工程情况; (2)听取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的情况介绍; (3)验收监测单位介绍监测情况; (4)现场检查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的建设情况; (5)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六、验收期限 1、对于试运行申请,在受理之日起(需补资料的,从补齐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准完毕; 2、对竣工验收申请,在受理之日起(需补资料的,从补齐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XX单位2017年度环境保护 工作计划 编制:XX 审核:XX 审批:XX XX单位 二〇一七年四月 为了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治本和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努力做好作业区的环保工作,作业区特制定《xx单位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xx 小组成员:xx xx 二、工作目标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突发性事件;

2、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并做到持续改进,无严重或重复性不符合项; 3、重要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环境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均符合国家要求; 5、环境监测计划落实率达100%; 6、环境污染、噪声投诉处理率为100%,不发生业主或地方政府的环境投诉事件; 7、在岗员工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率100%。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健全环境保护和绿色施工管理机制,落实环境保护和绿色 施工责任制。 1、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管理机制。 2、加大环境保护和绿色施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利用月检、监督检查、安全联系等方式督促环境保护和绿色施工责任目标的落实。作业区将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推广典型,交流经验,确保环境保护和绿色施工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加强环境保护制度化建设,增强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 1、建立项目环境管理制度。针对环境管理的薄弱环节,作业区项目管理部门建立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2017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我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效实施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暂行办法》中涉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将另行发布。“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将于2017年12月1日上线试运行,网址为http://47.94.79.251。可以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https://www.360docs.net/doc/3d15125243.html,/hjbhbz/bzwb/other)。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 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 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 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格式.pdf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XXXXX 第 XXX 号 项目名称:XXXXXX 建设单位:XXXXXX 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项目名称:XXXXXX 委托单位:XXXXXX 承担单位:XXXXXX

证书编号:XXXX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XXXX 报告编写:XXX 审核:XXXX 审定:XXXX 现场监测负责人:XXXX 参加人员:XXXXXXXXXX XXXXXXXXXX 电话:XXXX 传真:XXXX 邮编:XXXX 地址:XXXX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XXXXXX 建设单位名称XXXXXX 建设地点XXXXXX XX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划√) 主要产品名称XXXXXX 设计生产能力360 吨/年 实际生产能力320 吨/年 环评时间XXXX 年 XX 月开工日期XXXX 年 XX 月试生产批准时间——现场监测时间XXXX 年 XX 月 环评报告表 XXXXXXXX 环评报告表 XXXXXX 审批部门编制单位 环保设施 XXXXX 环保设施 XXXXX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投资总概算100 环保投资总概算30 比例30% 实际总概算100 环保投资30 比例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1998 年 11 月 29 日;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 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 年 2 月 22 日; 3、国家环保总局令第 13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验收监测理办法》,2001 年 12 月 27 日; 依据4、XXXXXX《XXXXXX 环境影响报告表》,XXXX 年 XX 月 XX 日; 5、XXXXXXXX《XXXXXXXX 关于 XXXXXX 搬迁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XXXXXXXX),XXXX 年 XX 月 XX 日; 6、XXXXXX《XXXXXX》项目验收监测委托书;

集中供热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报告

张家口市桥东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报告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张家口市桥东区东环供热中心有限公司负责桥东区陵园路以东,东兴街以北,标高820以上区域的集中供热工程,该工程是张家口市“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项目之一,也是市政府关注民生、改善环境、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胡重大部署和行动。 张家口市东环供热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位于张家口桥东区东苑北街5号,占地约14000平方米,包括厂房、热网监控中心、循环水泵间、风机间、除尘器、煤场、沉降池、灰渣场等设施。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现有员工50余人。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规划建设内容 新建大型区域供热热水锅炉房,作为本项目的集中供热热源。热源厂建设规模为5*29MW热水锅炉房,最最高供回水温度可达150/90°C,供水压力,换热站建设规模为20座,年供热155天,每天工作24小时,规划至2018年可达到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 2、项目实施情况 2008年:项目申请报告编制与审批。 2009年:发改委项目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审批、环评报告的

审批、详细设计和部分建筑基础施工。 2010年:完成热源厂一期锅炉房2*70MW锅炉的安装及各种配套设施的安装,建设供热管网5公里,供热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 3、2009-2010年共完成资产投资6500万元。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废弃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将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理施工、交通运输、道路保洁、绿化建设与养护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 入规范化管理; (2)建设单位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 防止扬尘污染的责任和措施; (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张家口市大气污染控制规划》的规定,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 和作业记录台账,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 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各类工地的主要出入口处或主 要位置设醒目的环保施工标牌; (4)在施工过程中,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设置不低于硬质材料连续围挡。 (5)在施工场地安排一些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监测计划教案资料

沈海复线漳州段A5合同段 (K30+000~K41+900) 污染防治措施及监测计划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沈海复线漳州段A5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一年三月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监测计划沈海复线高速公路A5合同段由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结合本单位多年来的施工经验及在生产工程中对环境保护的总结经验,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抓好落实。将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施工项目管理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严格控制各项环保指标,争创绿色环保工地。 一、环境管理目标: 对废水、废气、噪音等进行控制,做到达标排放;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 做到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对危险品进行有效控制,建立危险品仓库。 二、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和总工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施工队负责人参加,作为工地环境保护的领导指挥机构,对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负总责,创建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氛围。 组长:李子杰 副组长:黄勇徐开勋 成员:陈建陈劲东何晓辉刘志平 三、环境保护计划 环境保护计划的内容包括:施工弃渣的利用与堆放;施工场地开挖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防止饮用水污染措施;施工活动中的噪音、粉尘、废气和废油等的治理措施;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卫生设施以及粪便、垃圾的治理措施;施工期的场地清理、保持和完工后的场地清理。 本标段环保工作的重点是:空气污染防治,废水处理与排放,作业面噪声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与施工环境整治,明挖、渣场堆渣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 本标段柚子林比较多,在施工期间及征用临时用地,尽量避免大范围破坏柚 子林。 四、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13号令)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环境保护管理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与措施 第一节环境保护体系 1. 环保施工目标 我公司本着绿色施工的指导思想,非常重视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尽 可能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ISO14000标准,采取有效环境保护与控制扬尘污染措施,保证绿色施工。 1.1总体方针 根据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本企业《环境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把“预防、控制、监督和监测”这一环境管理基本思想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过程中,以“预防”为核心,以“控制”为手段,通过“监督”和“监测”不断发现问题,约束自身行为,调节自身活动,为实施环境持续改善,营造“绿色工地”取得依据。 1.2绿色施工的思路 识别环境因素→ 确定绿色施工目标、指标→ 编制绿色施工方案→建立绿色 施工组织机构→ 培训、提高意识和能力→ 环保运行控制→ 应急准备和响应→监督与监测→持续改进 1.3绿色施工目标 (1)施工现场场界噪声 结构施工,昼间<70dB,夜间<55dB。 装修施工,昼间<65dB,夜间<55dB。 (2)扬尘控制

现场目视无扬尘。 现场主要运输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3)污水排放 生活污水中的COD达标(COD=300mg/L)。 (4)废弃物管理 分类管理,合理处置各类废弃物,有毒有害物回收率100%。 (5)室内环境控制 从结构施工阶段开始到装饰装修工程,严格控制各项原材料中有害 物质、放射性物质的含量。 (6)其他 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不产生光污染。 采取措施节约水电能源,节约纸张等资源。 2. 环保因素的识别、分析及管理 在工程施工期间有效控制现场的扬尘、噪音等污染,防止污染周围水体和周边等是本工程环境控制的要点。 针对本工程特点,开工初就首先识别施工生产中将要出现的各种环境因素(主要是水、气、声、渣)及其会造成的影响,对挥发性气味的材料,要采用隔离封闭等措施进行控制。针对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确定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编制环境管理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建设单位版) 一、账户注册及修改 1、关于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说明 建设单位可自行填报或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建设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委托填报,皆应通过建设单位账户完成。 2、注册账户 每个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代码)只能申请一个账户。如申请账户时系统提示本信用代码已注册,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都是指建设单位。 联系人为建设单位的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邮箱皆为建设单位联系人的相关信息。 3、修改账户信息 登录系统后,可在企业信息页面修改相关账号信息。其中,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法人身份证三项信息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4、找回用户名、密码 需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和法人身份证信息。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并遵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该标准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

对于未更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沿用原有组织机构代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提示信息 点击待填报数据框,系统弹出该信息的填报说明和示例。 部分提示信息较为复杂的,请点击数据框周边的i图标。 2、项目代码 指经济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格式为2017-130000-01-01-00001。 对于部分项目可能没有审批核发项目代码,此项填“无”。 3、建设地点 非线性工程,选择到县级行政区域后,填写至门牌号;经纬度坐标采用在线地图点选的方式。 线性工程需填写到途径所有县级行政区。 4、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采用根据关键字搜索功能,需输入行业名称或代码,如“炼钢”或“59”。如搜索不到,请选择“其他”,因本系统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环境保护部部令第44号),部分项目可能无对应项。 5、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采用根据关键字搜索功能,需输入行业名称或代码,如“炼钢”或“C3120”。 6、验收监测时工况 无需填写。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聊环科(建)字年第号 项目名称:年加工 3 万套汽车坐垫项目 建设单位: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环境检测中心 2017年10月

承担单位: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环境检测中心 主任:吴文虎 技术负责人:张学宽 质量负责人:王莎 报告编写人: 报告审核人: 授权签字人: 项目名称:年加工3 万套汽车坐垫项目 建设单位: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电话:0635-8206890 传真:0635-8206890 邮编:252000 地址:聊城市高新区聊牛路环保科技园研发大厦

目录 表1 项目简介及验收监测依据 0 表2 项目概况 (1) 表3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5) 表4 工况监测 (6) 表5 验收监测内容 (7) 表6 环境管理调查结果 (12) 表7 结论与建议 (15) 附件:1、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2、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委托函 3、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分局聊东环审[2017]304号《关于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套汽车坐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7.08.24) 4、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5、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 6、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7、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的证明

表1 项目简介及验收监测依据

表2 项目概况

表2-2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 称 规格型 号 环评台 (套) 实际台(套)备注 1缝纫机标准牌2020同环评2断布机/11同环评3验布机/11同环评 表2-3 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项目 投资 (万元) 1废水治理0.5 2噪声治理1 3绿化0.5 5合计2 图2-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

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

1.工程概述 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以下简称永春分公司)是一家国有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定点企业,位于福建省永春县坑仔口镇西坪村洞口,原厂区总占地面积369352m2,总建筑面积10098m2,总固定资产1794万元。产品品种及生产规模:工业电雷管2000万发/年,导爆管雷管1000万发/年,塑料导爆管4000万米/年(塑料导爆管用来装配导爆管雷管的辅助材料)。 近年来,我国工业雷管自动化生产技术迅速发展,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雷管产品的生产正在摆脱传统间断式手工作业方式,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而永春分公司作为一家建厂30多年的老企业,由于电雷管生产线建设时间较长,生产线部分工序和工房已无法满足不断提高的行业要求。因此永春分公司决定对原有的电雷管生产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改造内容包括:引进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的基础雷管自动化生产线、云南燃一有限公司的刚性引火元件生产线、北京京煤集团的延期药制造等国内最新雷管生产技术成果。新建电雷管装填装配工房、刚性引火元件制造工房、起爆药干燥工房、延期元件制造工房、销毁塔;将原有烘干工房改造为湿药中转库、原有药柱周转室改造为起爆药干药中转库;在距厂区 3.0km处的山沟征地2440m2新建总仓库区,包括雷管成品库和苦味酸、黑索金原材料库,同时对相关的生产辅助配套设施进行改造。 本工程生产区部分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设计,总仓库区部分由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福建联美建筑集团公司第六项目部负责施工,永春鹏祥工程监理公司负责监理。2009年8月项目开工,并于2010年8月完成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工程前期 永春分公司工业雷管生产线安全技术改造工程于2009年4月27日

环境保护监测计划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 土建施工第2施工标段 施工环境监测计划 江西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 土建施工第2施工标段项目经理部

目录 第一章编制说明................................................ - 1 - 一、编制目的................................................ - 1 - 二、编制要求................................................ - 1 - 第二章工程概况................................................ - 1 - 一、工程简介................................................ - 1 - 二、水文地质条件............................................ - 1 - 三、施工平面布置............................................ - 1 - 第三章环、水保实施计划........................................ - 2 - 一、环、水保目标.......................................... - 2 - 二、环、水保内容.......................................... - 2 - 第四章环、水保管理计划........................................ - 3 - 一、环水保组织机构.......................................... - 3 - 二、监督管理计划.......................................... - 4 - 三、施工过程环、水保管理计划.............................. - 4 - 四、科技、培训............................................ - 4 - 五、考核、奖励与处罚...................................... - 5 - 第五章本项目主要环、水保监测计划措施........................... - 5 - 一、水、大气环、水保措施.................................. - 5 - 二、施工噪音、振动的控制.................................. - 6 - 三、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 - 7 - 四、施工期废弃物的管理措施................................ - 8 - 五、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 8 - 六、含油污水控制措施...................................... - 9 - 七、生活污水控制措施...................................... - 9 - 八、大气环、水保及粉尘的防治.............................. - 9 - 九、弃土、碴场的环、水保措施............................. - 10 - 十、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的防护措施......................... - 10 - 十一、完工后场地清理及恢复平整的环水保措施............... - 10 -

环保监测验收报告

报告编号:青中(环验)字(QD2017)第071555号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名称:年产5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 委托单位:青岛铭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5日

目录 一、前言 (1) 二、验收监测的依据 (2) 三、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 3.1 工程基本情况 (3) 3.1.1 工程所处地理位置及现状 (3) 3.1.2 工程规模及内容 (3) 3.2 项目原辅材料及主要生产设备 (4) 3.3 工艺简介 (5) 3.4 主要污染物来源及治理措施 (7) 3.4.1废气部分 (7) 3.4.2 废水部分 (9) 3.4.3 噪声 (9) 3.4.4 固废 (9) 四、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10) 五、监测内容 (11) 5.1 废气 (11) 5.1.1有组织废气 (11) 5.1.1.1监测点位 (11) 5.1.1.2 监测项目、分析方法与方法来源 (18) 5.1.1.3 监测时间及频次 (18) 5.1.1.4 监测结果 (18) 5.1.2无组织废气 (20) 5.1.2.1监测点位 (20) 5.1.2.2 监测项目、分析方法与方法来源 (20) 5.1.2.3 监测时间及频次 (21) 5.1.2.4 监测结果 (21) 5.2 噪声监测 (22) 5.2.1监测点位 (22) 5.2.2 监测项目、方法和仪器 (23) 5.2.3监测时间及频次 (23)

六、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5) 七、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26) 八、结论 (28) 8.1 废气 (28) 8.2 噪声 (28) 8.3 固废 (29) 附件1 环评结论及建议 (30) 附件2 环评审批意见 (37) 附件3 验收监测通知单 (42) 附件4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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