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完整版

编号:TQC/K621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

别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从字面上来看,

没有多大区别,但实际债务人是两者之间

最主要的区别。合同保全的产生依附的是

法律规定,而合同担保多数则是双方当时

人的约定。

一、两者的概念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

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

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

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

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

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合同担保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有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以确保债权实现和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措施。如保证、抵押、留置、质押等。两者都旨在保障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二、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1、合同担保没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

2、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保全则完全是由法律的规定产生的。

3、合同担保较之合同保全而言,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像担保权人那样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合同担保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合同保全不一定以此为前提。

三、什么是合同保全,合同保全相关问题

合同保全在一定意义上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怎中保护措施从法律的角度保护了债权人履行义务的能力,很多情况下,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与保护力,下面,就简要介绍一下合同保全的具体情况。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

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有了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项权利,就可以用来保全债务人的总财产,增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以达到实现其合同债权的目的。中国第73条、第74条分别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虽然规定的内容比较简略,但填补了中国民事立法的空白,意义重大。

本处可输入公司或团队名字

THIS TEMPLATE IS DESIGNED BY FOONSHION

诉讼保全担保协议

诉讼保全担保协议 委托人(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代表人(签字):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担保人(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代表人(签字):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鉴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甲方向郑州市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诉讼保全财产担保的相关手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的保全行为向人民法院出具保函,并按《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协助财产所有人履行相关法律手续承担担保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条担保的范围、金额和责任承担 1、甲方的诉讼保全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担保范围是甲方申请财产保全标的的价值为人民币:万元整。 3、乙方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担保期间 担保期间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担保之日起至一审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止。 第四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用人民币:元整。

2、甲方应预交结果反馈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保证及时向乙方反馈有关信息(包括:担保财 产的查封日期、查封对象的清单回执、案件开庭日期、审判日期、审理情况及解封情况)。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保证担保财产的及时解封。保证金在乙方担保财产解封后三日内无息退还给甲方。 3、上述费用甲方应在该合同签定之日全额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帐户上。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若乙方的担保函法院未认可,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无息退还上述费用。 4、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 户名:开户行: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有效性负全部责任。提供的资料包括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拟查封标的与本案关联性证据材料。担保发生之后及时提供查封的裁定书、开庭传票、判决书、解封的裁定(复印件即可)。 2、在担保期间,不受甲方内部任何事件变化而使乙方受到损失。 3、甲方与被告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与被告恶意串通骗取乙方的担保责任。 4、甲方具备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与乙方签定的本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因担保事宜,被申请人向乙方及担保财产所有人索赔,甲方将无条件全部承担乙方因履行该担保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索赔款违约金罚金)。 2 、甲方必须无条件在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索赔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担保财产所有人已向 被申请人赔偿的全部款项。 3、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经收取的担保费,未支付的部分有权要求支付。 4、若法院实际查封的对象与合同约定的保全标的不一致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担 保费不予退回。?如果甲方变更查封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合同的保全与担保

合同的保全与担保 篇一:合同担保与合同保全 合同担保与合同保全 一、概念 合同担保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有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以确保债权实现和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措施。如保证、抵押、留置、质押等。两者都旨在保障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二、特征 (一)合同担保的特征 1、从属性:指合同担保从属于所担保的债务所依存的主合同,即主债依存的合同。合同担保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主合同的变更而变更,因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2、补充性:指的是合同担保一经成立,就在主债关系基础上 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 3、保障性:指合同担保是用以保障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二)合同保全的特征 其一、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根据债的相对性和合同相对性的原理,合同之债主要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法律赋予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而行使这两项权利的直接后果就会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效力,这就与合同相对性原则不同。因此,人们说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其二、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也即在合同生效之后到履行完毕前,合同保全措施都可以被采用。这说明合同保全措施的运用,与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是否实际履行义务,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合同如果说没有生效或者已被宣告解除、无效乃至被撤销的,债权人就没有了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其三、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 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证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根据合同保 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 不正当的手段处分其财产,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 利益受到危害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保全措施。也可以这样 说,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

合同保全的方法示例

合同保全的方法示例 【例】乙欠甲债务20xx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 欠乙退休金3xx元,乙到期未主张。问:甲能否对丙行使代位权? 乙欠甲债务10万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乙11万元货款,现乙正在起诉丙。问:甲可否对丙行使代位权? 乙欠甲债务10万元到期未还,丙欠乙11万元货款亦到期,乙一直未向丙主张,但乙拥有汽车若干辆,价值在20万元以上。问:甲可否对丙主张行使代位权? 【例】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 乙10万元,亦到期。一日,乙对丙发出通知,免除丙的债务,丙 不知甲、乙的纠葛。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 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乙的财产仅有一辆汽车而已, 价值在15万元左右。一日,乙赠汽车与丙,丙不知甲、乙之间的 情况。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 上例中乙以3万元将汽车卖与丙,丙不知甲、乙的纠葛。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如果乙赠汽车与丙,但乙尚有银行活期存款10余万元。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 一、债的保全的概念及方式 (一)债的保全的概念 1、债务人应以其全部财产来担保债的履行,债务人的全部财 产就构成了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减少,关系到

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为防止因债务人责任财产不当减少而给 债权实现带来障碍,《合同法》设立了债的保全制度。 2、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了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 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 使债务人可以行使的权利,或者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单方实 施的行为或其与第三人共同进行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3、债的保全是债对于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的效力,是 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鉴于债的相对性原则,债的关系原则上不 对第三人发生效力,但为确保债权人的权利能够实现,在某些情 况下,债对第三人也发生效力。债的保全就是债的相对性原则突 破的典型。 (二)债的保全的方式 债的保全表现为两种权利:一是债权人的代位权,二是债权 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代位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 于债务人财产该增加而未增加的情况;债权人撤销设立的目的是 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的情况。 二、债权人代位权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权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 期债权而侵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 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其法律特

合同保全,案例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保全,案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第六章合同的保全案例 第六章合同的保全 【例题】1 甲企业借给乙企业20 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20 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Y 仲裁委员会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BC A.甲对乙的20万元债权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C.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丙约定的仲裁条款不影响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 讼 [ 解析] 题目既涉及代位权的有关实体问题,又涉及代位权的有关程序问题,综合性较强,具有一定的难度。 (1) 根据有关法律之规定,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具体而言,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本金仍然应当返还。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但甲享有的要求乙返还20 万元本金的权利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并非是非法债权。因此, A 选项说法不正确。 (2)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有特定的含义,尽管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但仍然有可能是怠于行使其权利。因此, B 选项说法不正确。

(3) 《合同法解释( 一) 》第l6 条第l 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本题中债权人是甲、债务人是乙、次债务人是丙, C 选项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应选C。 (4) 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中有关仲裁的约定只能约束乙、丙双方,并不能约束合同关系以外的甲。倘若只要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债权人就不得提起代位权之诉,那么这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就十分不利,也为债务人、次债务人规避代位权诉讼打开了方便之门。此外,《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I款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 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这也可以从侧面来印证,即便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债权人仍然有权提起代位权诉讼。因此 D 选项说法不正确。 【例题】2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 万元已有10 个月,其资产已 不足偿债。乙公司在追债过程中发现,甲公司在一年半之前作为保证人向某银行清偿了丙公司的贷款后一直没有向其追偿,同时还将自己对丁公司享有的30%的股权 无偿转让给了丙公司。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BCD

合同担保与保全、财产保全(doc 7页)(1)

在现实生活中,合同保全、合同担保、财产保全三个是比较容易混淆的概念。本文将对三者作一个比较,希望对读者正确认识和区分三者有所帮助。一、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者代位权,以保护债权。 合同担保,是指以保证、质押、抵押、定金等形式,确保债权实现和债务人履行债务,目的和合同保全一样,但是也有以下区别: 1、合同的担保没有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担保中的担保人对债权人所承担的责任,是根据担保合同所产生的义务,担保人也是从合同当事人,他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是由法律规定的或者合同约定产生的义务。而合同保全则是债对外效力的体现,债权人采取保全措施将涉及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而不仅仅是合同当事人。 2、合同的担保主要是由当事人双方约定,随之产生约束力,是任意性规范;而合同保全是完全由法律规定产生,属强制性规范。 3、合同担保比合同保全的作用更为优越,往往使债权获得优先受清偿的权利,安全系数更大。尤其是在物权担保时,债权人能够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使债权实现更安全、稳定;而合同保全则无此优越性。 4、担保一般在合同订立时、或者履行前设立,对债权的保障具有积极性、主动性;保全措施因债务人的不当行为给债权实现带来危害时才行使,具有消极性、防卫性。 5、担保权的行使以债务人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为前提;保全权的行使以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带来危害为条件,与债务履行期限无直接关系。 二、合同保全与财产保全的区别 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或者诉讼之前或其过程中,为了保证裁决或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被转移、毁损、隐匿、出卖等原因,对当事人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与合同保全在防止责任财产的不当减少上,有着同样的效用和目的,但两者还是由区别的: 1、财产保全是程序法所规定的措施;合同保全是实体法所规定的制度。 2、财产保全通常采用查封、扣押、冻结款项等强制措施由法院行使;合同保全是通过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代位权来实现。 3、财产保全既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以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合同保全则必须由债权人申请,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合同保全制度的法律特征 来源:作者: 所谓合同保全,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不当处分债权和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法律赋予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或请求撤消债务人行为,从而确保无特别担保的一般债权得以清偿。合同保全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消权两种相对独立的

第五章 合同履行

第五章合同履行

第五章合同履行 本章重点内容: 一、合同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事(势)变更原则 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三、合同的保全 1、代位权 2、撤销权 四、合同担保 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 一、合同为什么要履行? 原因: 合同履行的哲学基础是债在法律上的效力。合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依法或依约定形成的一种权利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具有相对性,只有债务人履行了义务,债权人的债权才能实现。 合同履行的特征:

1、合同履行是债务人为特定的给付行为; 2、合同履行是指对全部义务的履行,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 3、合同的履行要求债权人予以协助; 4、合同的履行将导致债的消灭。 理论难点:合同履行的哲学基础;合同履行与合同效力的关系;合同履行与合同义务终止的关系;情事变更。 实务要求:情事变更适用的各种情形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本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的履行原则:(合同法60) 1、全面履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 3、经济合理原则 ※4、情事(势)变更原则(对合同履行的要求须受制于情事变更)

全面履行原则 约定——法律规定(含特别法)——交易习惯 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合同的适当履行包括主体、标的期限、方式和地点的适当 全面履行: 主体适当:履行主体为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但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履行主体也可以是第三人。 标的适当:即债务人应按约定的标的履行,不得随意更改。 期限适当:即双方应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履行。方式适当:取决于双方的约定或法定或债的性质。应重视交易习惯的作用。 不适当履行 方式:履行延迟、受领迟延、提前履行、加害履行后果:解除合同、继续履行、承担增加的费用、赔偿损失(违约与侵权竞合)、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

财产保全担保服务合同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26570 财产保全担保服务合同标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财产保全担保服务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方(财产保全申请人): 乙方(财产保全担保人): 甲方与纠纷一案,为防止将来胜诉后难以执行或无财产可执行,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担保事项 甲方申请人民法院对标的额人民币元范围内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甲方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需赔偿的,由乙方在上述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担保期间 担保期间是甲方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之日起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担保财产之日为止(包括以撤诉、调解、判决终结的案件)。 第三条担保费和支付方式 1、甲方应就上述担保服务事项向乙方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人民币元。 2、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上述财产保全费。 3、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法院未能查封、冻结到被申请人任何财产的或法院裁定驳回甲方的财产保全申请,乙方在解除担保责任后退回担保费。 第四条甲方需承担以下义务 1、甲方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及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完整版

编号:TQC/K621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 别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从字面上来看, 没有多大区别,但实际债务人是两者之间 最主要的区别。合同保全的产生依附的是 法律规定,而合同担保多数则是双方当时 人的约定。 一、两者的概念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 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 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 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 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

建筑工程合同的保全

建筑工程合同的保全 篇一:建设工程合同争议仲裁案件中的财产保全 龙源期刊 .cn 建设工程合同争议仲裁案件中的财产保全作者:王登山 来源:《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上半月》XX年第08期 XX年9月,江苏通华建筑集团与内蒙古宏达房地产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将其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发包给承包人进行施工。并约定:“因合同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工程竣工后,双方产生结算纠纷,承包人无奈向北仲申请仲裁,要求发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5千万元。 为了防止发包人将涉案的综合楼售罄,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发生,承包人向北仲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价值5千万房产。 请问: 仲裁程序中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律师观点 1.仲裁程序中财产保全及申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仲裁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在认为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下,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申

请财产保全。 本案中,承包人向北仲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北仲审查后,将其出具的《仲裁保全函》连同《财产保全申请书》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法院作出裁定并采取保全措施。 2.仲裁程序中财产保全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11条规定,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本案中,因申请保全的商品房位于呼和浩特市,故由呼和浩特市该工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财产保全的金额超过基层人民法院级别管辖的规定,法院能否受理? 篇二:合同保全的概念 合同保全的概念: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的制度。(1):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2) 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生效期间。(3) 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合同变更: 1)广义——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 2)狭义——合同内容的变更 合同转让概念: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合同当事人一

介绍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介绍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 别(合同范本) Constrain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clarify the obligations that both parties need to perform within the time limit

介绍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合同范 本)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从字面上来看,没有多大区别,但实际债务人是两者之间罪主要的区别。合同保全的产生依附的是法律规定,而合同担保多数则是双方当时人的约定。 一、两者的概念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

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合同担保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有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以确保债权实现和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措施。如保证、抵押、留置、质押等。两者都旨在保障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二、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1、合同担保没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 2、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保全则完全是由法律的规定产生的。 3、合同担保较之合同保全而言,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像担保权人那样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合同担保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合同保全不一定以此为前提。 什么是合同保全,合同保全相关问题

诉讼保全担保合同范本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合同 申请人(甲方): 担保人(乙方): 应甲方年月日的申请,经审查,乙方同意为甲方诉纠纷一案提供诉讼保全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 1、甲方就因与纠纷一案,拟向人民法院提起元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2、乙方的保证期间为甲方与纠纷一案结束时为止。 第二条保证范围、金额及责任承担 1、甲方诉讼保全标的为:被申请人名下的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担保范围是甲方申请财产保全的价值人民币:元整(XXXX万元整)。 3、如甲方申请保全错误,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 4、超出乙方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乙方依法不承担保证责任;

5、乙方的保证责任自甲方案件终结而解除。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 2、乙方出具担保函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乙方退还担保费; 3、乙方向法院出具保证担保函后,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对甲方的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实施跟踪并要求甲方及时提供案件材料及法院文书; 4、甲方对所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5、在担保期间不受甲方内部任何事件变化而使乙方遭受损失; 6、甲方不得与被申请人恶意串通骗取乙方的担保责任。 第四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按担保款项的向乙方支付担保费,担保费共计 元,在乙方出具担保函之前一次缴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担保费不予退还; 2、甲方申请财产保全错误导致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编号:YB-HT-0651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 The difference between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从字面上来看,没有多大区别,但实际债务人是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合同保全的产生依附的是法律规定,而合同担保多数则是双方当时人的约定。 一、两者的概念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合同担保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有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以确保债权实现和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措施。如保证、抵押、留置、质押等。两者都旨在保障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二、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1、合同担保没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 2、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保全则完全是由法律的规定产生的。 3、合同担保较之合同保全而言,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像担保权人那样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合同担保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合同保全不一定以此为前提。 三、什么是合同保全,合同保全相关问题 合同保全在一定意义上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怎中保护措施从法律的角度保护了债权人履行义务的能力,很多情况下,都具

2020版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YOUR LOGO 2020版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 别 The contract is the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safeguard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nd binding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

2020版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导语:合同就是对签订双方的一种保障,如果发生了纠纷的话,可以凭借这个合同协议书,到这个法院去起诉,或者去申请仲裁,来解决双方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只要条款没违反法律意思,是双方意思自治体现就是有效的。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从字面上来看,没有多大区别,但实际债务人是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合同保全的产生依附的是法律规定,而合同担保多数则是双方当时人的约定。 一、两者的概念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合同担保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有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以确保债权实现和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措施。如保证、抵押、留置、质押等。两者都旨在保障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合同保全与担保.doc

在现实生活中,合同保全、合同担保、财产保全三个是比较容易混淆的概念。本文将对三者作一个比较,希望对读者正确认识和区分三者有所帮助。一、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者代位权,以保护债权。 合同担保,是指以保证、质押、抵押、定金等形式,确保债权实现和债务人履行债务,目的和合同保全一样,但是也有以下区别: 1、合同的担保没有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担保中的担保人对债权人所承担的责任,是根据担保合同所产生的义务,担保人也是从合同当事人,他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是由法律规定的或者合同约定产生的义务。而合同保全则是债对外效力的体现,债权人采取保全措施将涉及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而不仅仅是合同当事人。 2、合同的担保主要是由当事人双方约定,随之产生约束力,是任意性规范;而合同保全是完全由法律规定产生,属强制性规范。 3、合同担保比合同保全的作用更为优越,往往使债权获得优先受清偿的权利,安全系数更大。尤其是在物权担保时,债权人能够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使债权实现更安全、稳定;而合同保全则无此优越性。 4、担保一般在合同订立时、或者履行前设立,对债权的保障具有积极性、主动性;保全措施因债务人的不当行为给债权实现带来危害时才行使,具有消极性、防卫性。 5、担保权的行使以债务人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为前提;保全权的行使以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带来危害为条件,与债务履行期限无直接关系。 二、合同保全与财产保全的区别 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或者诉讼之前或其过程中,为了保证裁决或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被转移、毁损、隐匿、出卖等原因,对当事人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与合同保全在防止责任财产的不当减少上,有着同样的功能和目的,但两者还是由区别的: 1、财产保全是程序法所规定的措施;合同保全是实体法所规定的制度。 2、财产保全通常采用查封、扣押、冻结款项等强制措施由法院行使;合同保全是通过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代位权来实现。 3、财产保全既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以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合同保全则必须由债权人申请,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合同保全制度的法律特征 来源:作者: 所谓合同保全,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不当处分债权和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法律赋予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或请求撤消债务人行为,从而确保无特别担保的一般债权得以清偿。合同保全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消权两种相对独立的权利。已于今年10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文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消权,从而在我国立法中首次建立起完善的合同保全制度。合同保全制度是敦促合同债务人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重要措施。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大量存在"三角债"、"连环债"以及"讨债难"等问题,都或多或少与立法上缺乏有关合同保全的制度有直接的关系。债权的实现、债务的切实履行,是市场经济得以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只有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权,有效地敦促债务人履行义务,才能逐步形成良好的商业信

合同担保与保全、财产保全(doc 7页)

合同担保与保全、财产保全(doc 7页)

在现实生活中,合同保全、合同担保、财产保全三个是比较容易混淆的概念。本文将对三者作一个比较,希望对读者正确认识和区分三者有所帮助。一、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者代位权,以保护债权。 合同担保,是指以保证、质押、抵押、定金等形式,确保债权实现和债务人履行债务,目的和合同保全一样,但是也有以下区别: 1、合同的担保没有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担保中的担保人对债权人所承担的责任,是根据担保合同所产生的义务,担保人也是从合同当事人,他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是由法律规定的或者合同约定产生的义务。而合同保全则是债对外效力的体现,债权人采取保全措施将涉及合同关

施。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与合同保全在防止责任财产的不当减少上,有着同样的功能和目的,但两者还是由区别的: 1、财产保全是程序法所规定的措施;合同保全是实体法所规定的制度。 2、财产保全通常采用查封、扣押、冻结款项等强制措施由法院行使;合同保全是通过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代位权来实现。 3、财产保全既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以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合同保全则必须由债权人申请,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合同保全制度的法律特征 来源:作者: 所谓合同保全,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不当处分债权和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法律赋予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或请求撤消债务人行为,从而确保无特别担保的一般债权得以清偿。合同保全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消权两种相对独立的权利。已于今年10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文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消权,从而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保全与合同担保从字面上来看,没有多大区别,但实际债务人是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合同保全的产生依附的是法律规定,而合同担保多数则是双方当时人的约定。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合同担保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有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以确保债权实现和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措施。如保证、抵押、留置、质押等。两者都旨在保障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1、合同担保没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 2、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保全则完全是由法律的规定产生的。 3、合同担保较之合同保全而言,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像担保权人那样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合同担保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合同保全不一定以此为前提。 合同保全在一定意义上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怎中保护措施从法律的角度保护了债权人履行义务的能力,很多情况下,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与保护力,下面,就简要介绍一下合同保全的具体情况。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

诉讼保全担保合同范本

诉讼保全担保合同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乙方):深圳市鼎泰担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 鉴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甲方向深圳市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诉讼保全财产担保的相关手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配备并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处置权的担保财产,并按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协助财产所有人履行相关法律手续承担担保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条担保的范围、金额和责任承担 1、甲方的诉讼保全标的为:被申请人名下的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担保范围是甲方申请财产保全的价值人民币:100 万元整。 3、乙方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担保期间

担保期间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担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担保财产之日为止(包括以和解和调解终结的案件),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四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用人民币:25000 元整。(本合同项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生如管辖权争议、公告、鉴定、中止等情形延长审理期限,甲方须自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纳担保费用。)若担保时间超出6个月,以人民币4166 元/月收取。 2、甲方应承担此次担保所产生的财产评估费,计人民币1000 元整。 3、甲方应预交结果反馈保证金人民币4166 元整,保证及时向乙方反馈有关信息(包括:担保财产的查封日期、查封对象的清单回执、案件开庭日期、审判日期、审理情况及解封情况)。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保证担保财产的及时解封。保证金在乙方担保财产解封后三日内无息退还给甲方。 4、上述费用甲方应在该合同签定之日全额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帐户上。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财产所有人的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法院未认可,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退还上述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有效性负全部责任。提供的资料包括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拟查封标的与本案关联性证据材料。担保发生之后及时提供查封的裁定书、开庭传票、判决书、解封的裁定(复印件即可)。 2、在担保期间,不受甲方内部任何事件变化而使乙方受到损失。 3、甲方与被告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与被告恶意串通骗取乙方的担保责任。 4、甲方具备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与乙方签定的本合同。

担保函,保证合同

担保函,保证合同 篇一:担保函(个人担保) 担保函 吉安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与贵司因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关系,本担保人愿为被担保人在年月日起与贵司履行买卖合同过程中产生的,被担保人欠贵司的价款等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因违约产生应偿付的货款/承揽费、违约债务(包括货款/承揽费本金、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利息、实现债权费用等债务)。本担保人为被担保人上述债务的偿还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保证期限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本担保人声明,同意被担保人在履行偿付货款/承揽费、违约债务过程中与贵司达成的延期履行债务的协议或方案,该协议或方案不必征得本担保人另行确认,也不受次数限制,保证期限自新协议或方案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声明,本担保函贵司收到即生效,效力涵及担保函署明的担保业务期间与担保责任期限,除非贵司书面回复拒绝。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盖章并签字: 时间:年月日

篇二:出具担保函协议书 出具担保函协议书 编号: 甲方(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与纠纷一案[案号为:,下称该案件],甲方已向(下称)申请财产保全,拟申请乙方向出具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的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担保函(下称“保函”);为此,甲、乙双方于XX年月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另作解释,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包括有权解释机关对上述各项所作的解释和说明)、条约义务和

保全服务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保全服务合同(标准版) Security Servic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保全服务合同(标准版) 保全服务消费者: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保全服务提供者名称: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就系统保全服务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对消费者的说明义务 为维护双方权益,乙方应向甲方解说本合同的主要条款、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保全业务所应负的赔偿责任后,双方才开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保全服务期间 本合同的保全服务期间为_____年____个月。 本合同的保全系统与器材的装置施工期间为_______日,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 第一款保全服务期间,自乙方的书面“保全服务通报”所定防护服务开始日起算。

第三条保全服务的标的物及范围 一、标的物名称: 二、地址: 三、范围:如附图红线标示内区域。 第四条保全义务 一、乙方应确保提供本合同所定的各种保全服务。 二、乙方就各项安全配合防范注意事项,须对甲方尽告知说明的义务。 三、乙方及其保全人员或使用人就所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泄漏。 第五条保全服备作业 一、乙方提供口专线口电话线保全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所需的器材设备,并负责设计完成安装。 二、本系统的功能为乙方在防护时间内,运用计算机或其他设备监视本系统的反应,在侦知有人或异物等侵人防护区域时,及时发出异常或警示信号,并立即派员前往标的物现场查勘。如确属有人或异物等人侵,即一面监视现场,一面通报公安机关与甲方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