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学院详细介绍

吉林大学法学院详细介绍
吉林大学法学院详细介绍

吉林大学法学院详细介绍

学院简介

吉林大学法学院建院于1988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法学院之一。其前身是吉林大学法律系,是"十年浩劫"中我国仅存的未停办的两所大学的法律系之一。其办学历史则始于1948年创建的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现已成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良好声誉、重要地位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现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约1270人、硕士研究生500余人、法律硕士研究生600余人、博士生330人、函授本科和专科生260人,以及来自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等国的留学生约20人

学科设置

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全国仅有11所高校),可在法学10个二级学科自主设立博士点。现已设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和国际法学7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有与经济学院联合培养的法经济学博士学位专业,以及与行政学院联合培养的法政治学博士学位专业,有东北地区唯一的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法学理论、刑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民商法学为吉林省省级重点学科,是学院具有多年学术积淀和特色的优势学科,拥有一批发展潜力大、在国内较有影响的专家和中青年学者。此外,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也是学院深具发展潜力的学科。学院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国际法学和法律硕士10个学位授权专业,此外法学院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教育部批准于2007年设立了军事法学硕士点,成为全国非军队院校中仅有的两所拥有军事法学硕士的法学院校之一(另一所为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还拥有全国法学理论领域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2009年学科评估中,吉林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名列全国高校第五名。

科研机构

学院现设六个教研部、《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社以及英美法律研究中心、欧盟法律研究中心、东亚法律研究中心、德国民商法研究中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研究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研究中心、WTO与中国法制研究中心等七个研究机构。

教职员工

学院有教职工126人,其中教授30人(博士生导师27名)、副教授27名。已取得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7%。学院荟萃了一大批学识渊博、治学严谨的法学专家学者。著名法学家、原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张文显教授于2003年6月3日被聘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成员;在瑞典伦德大学召开的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第21届世界大会上,张文显教授当选为协会新一届执委会的唯一的中国执委。在国家教育部首次评选的100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中,姚建宗教授被评为教育部教学名师奖。以蜚声中外的学者邓正来先生(08年底已到复旦)为代表的众多专家教授成为法学院开拓进取的中坚力量。

科研成果

学院教师科研成果丰硕,迄今共编写系列教材3套80多种。1980年以来,学院教师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教材近400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3000篇,其中50多部著作、教材和200多篇论文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百余项。其中有近40项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

学研究优秀成果、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司法部法学教材优秀成果、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

对外交流

学院历来重视与国内外进行教育与学术交流合作,分别与日本、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建立了多种形式的长期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与美国美中法律交流委员会合作举办了“美国法讲习班”(1985年、2000年),与瑞典、挪威、丹麦等北欧国家人权研究机构联合举办了首届“北欧-中国国际人权法教师研修班”(2001年);举办了“海峡两岸法学教育研讨会”(2000年)、“面向21世纪民商法发展研讨会”(2001年)、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2002年年会等。学院还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主持“当代法学名家讲座”系列,在国内外法学届产生了重要影响。

外围条件

学院具有良好学习与研究条件,努力创建全国一流的法学教学和科学研究基地。目前拥有数量众多、种类齐全、不断更新的中外文法学图书资料;建立了技术先进、设施一流的模拟法庭;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建立了法学理论学术网站—“中国理论法学研究信息网”,并建立了外文法律文献资料数据库,可查找LEXIS-NEXIS等数据库中的英文学术论文。法学院和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还主办了《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杂志以及《法理学论丛》、《法学理论前沿论坛》等系列出版物。

著名校友

吉林大学法学院为全国各个高校的法学院输送大批专业人才

车丕照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法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硕)

申卫星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吉大本硕)

傅廷中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吉大硕士)

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原副院长,现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硕)

高鸿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现任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科)

韩世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吉大本硕)

刘瑞复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吉大本科)

张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比较法与法社会学研究所执行所长,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吉大本科)

吴振兴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硕博)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吉大本科)

龙翼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科)

刘文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导,中国经济法学科创始人之一(吉大本科)

王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吉大硕士)

徐显明山东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吉大本硕,与上海交大党委副书记邓成良是同班同学)

王牧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吉大本科)

王传丽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原院长(吉大硕士)

莫世键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现任院长(吉大本科)

许清中国政法大学宪法教研室主任、教授(已退,吉大本科)

信春鹰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现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副部长级)(吉大本硕,并且为新中国第一个女法学硕士)

钱弘道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比较法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科)

孙世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室主任(吉大本硕)

杜青林中央统战部部部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曾任海南省和四川省的省委书记

孙谦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本硕博)

戴玉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部级),二级大检察官(本)

张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在非常务中排名第一),二级大检察官,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中纪委常委(本)

姜建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硕)

梁国庆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本)

赵登举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本)

谢安山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本)

郝志勇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本)

信春鹰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本硕)

白景富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正部级)(本)

李熙中纪委委员,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卫生部党组成员(本)

何晔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本)

桂敏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本)

汪永清国务院副秘书长(本)

刘飏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兼常务副会长(正部级),曾任司法部副部长(本)

陈杰全国台联副会长

张柏林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李忠信公安部文联副主席,曾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公安部法制局局长(本)

张文显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童兆洪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孙万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凤超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敬大力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玉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记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吕岩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韩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

法进衍山东省国家安全厅长

张建国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布小林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王国栋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向武原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鹤松原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黔生贵州黔西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胡成全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

王腊生江苏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何访拔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庆祥原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中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庚香河南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言静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杨广生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

王俊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金杜律师事务所(2006——2008连续三年被亚洲法律事务评为年度中国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大陆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被公认为是中国top3的律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任

凯程教育: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

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

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

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如何选择考研辅导班:

在考研准备的过程中,会遇到不少困难,尤其对于跨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来说,通过报辅导班来弥补自己复习的不足,可以大大提高复习效率,节省复习时间,大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辅导班,或许能帮你找到适合你的辅导班。

师资力量:师资力量是考察辅导班的首要因素,考生可以针对辅导名师的辅导年限、辅导经验、历年辅导效果、学员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询问往届学长然后选择。判断师资力量关键在于综合实力,因为任何一门课程,都不是由一、两个教师包到底的,是一批教师配合的结果。还要深入了解教师的学术背景、资料著述成就、辅导成就等。凯程考研名师云集,李海洋、张鑫教授、方浩教授、卢营教授、孙浩教授等一大批名师在凯程授课。而有的机构只是很普通的老师授课,对知识点把握和命题方向,欠缺火候。

对该专业有辅导历史:必须对该专业深刻理解,才能深入辅导学员考取该校。在考研辅导班中,从来见过如此辉煌的成绩:凯程教育拿下2015五道口金融学院状元,考取五道口15人,清华经管金融硕士10人,人大金融硕士15个,中财和贸大金融硕士合计20人,北师大教育学7人,会计硕士保录班考取30人,翻译硕士接近20人,中传状元王园璐、郑家威

都是来自凯程,法学方面,凯程在人大、北大、贸大、政法、武汉大学、公安大学等院校斩获多个法学和法硕状元,更多专业成绩请查看凯程网站。在凯程官方网站的光荣榜,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特别多,都是凯程战绩的最好证明。对于如此高的成绩,凯程集训营班主任邢老师说,凯程如此优异的成绩,是与我们凯程严格的管理,全方位的辅导是分不开的,很多学生本科都不是名校,某些学生来自二本三本甚至不知名的院校,还有很多是工作了多年才回来考的,大多数是跨专业考研,他们的难度大,竞争激烈,没有严格的训练和同学们的刻苦学习,是很难达到优异的成绩。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和凯程老师详细沟通一下就清楚了。

建校历史:机构成立的历史也是一个参考因素,历史越久,积累的人脉资源更多。例如,凯程教育已经成立10年(2005年),一直以来专注于考研,成功率一直遥遥领先,同学们有兴趣可以联系一下他们在线老师或者电话。

有没有实体学校校区:有些机构比较小,就是一个在写字楼里上课,自习,这种环境是不太好的,一个优秀的机构必须是在教学环境,大学校园这样环境。凯程有自己的学习校区,有吃住学一体化教学环境,独立卫浴、空调、暖气齐全,这也是一个考研机构实力的体现。此外,最好还要看一下他们的营业执照。

吉林大学法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

吉林大学法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第一条目的与根据 为保障本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根据《吉林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录取原则,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复试、录取组织机构 法学院成立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和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年度复试、录取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制定法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资格审查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按二级学科专业组成复试小组,负责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复试小组秘书一般由专职教师担任,书面记录复试过程和复试的主要内容。 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为五人。 第三条复试资格的确定 本年度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我院申请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符合《吉林大学关于接收2018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中接收免试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通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第四条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采取专业课笔试、外语面试、综合面试三种方式,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各部分的复试内容、分值及要求如下: (一)专业课笔试,法学硕士各专业的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民法总论、刑法总论、宪法学、法理学综合卷;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民法学、刑法学综合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卷面分数为100分; (二)外语面试采取口试形式,主要测试听、说、译能力。考生抽签决定翻译试题,当场朗读并翻译成汉语,分数为30分。口语测试,由考生用外语回答主考老师提出的问题,分数为20分。 (三)综合面试,分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科目参见附件二,每门测试科目2题,分别测试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拓展基础知识的能力。每个考生回答4题,其中基础题2题,各30分,拓展题2题,各10分,总分数为80分。考生抽签决定试题,当场即席回答。

2019-2020 吉林大学中国史考研最全备考指南

2019-2020 吉林大学中国史考研最全备考指南一、吉林大学历史学院简介 文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中文系和历史系,现文学院是根据吉林大学学科专业调整和院系整合的决定,由原文学院、历史系、考古与博物馆学系、国际交流学院、古籍研究所和其它四个校区的大学语文教研部等单位于2001年5月合并组建的,包含有文学、历史学、教育学和艺术学四大学科门类七个一级学科,设有教育部历史学科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目前吉林大学学科涵盖面最宽的院级教学与科研单位。 文学院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著名文学家和语言学家杨振声、冯文炳(废名)、张松如(公木)、汪馥泉、蒋善国,著名历史学家吕振羽、于省吾、金景芳、罗继祖等都曾在这里执教过。文学院现有教职工257人,专任教师219人,其中教授74人(含博士生指导教师60人),副教授52人。有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

的中青年专家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中央和教育部“马工程”首席专家3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2人,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6人,教育部跨世纪及新世纪优秀人才9人,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 二、吉林大学历史学考研专业目录 三、吉林大学历史学考研参考书目 中国史: 古文字学方向: 《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1992年版; 《文字学概要》裘锡圭,商物印书馆,1998年版; 《商周古文字读本》刘翔等,语文出版社,1989年版; 《说文解字》许慎,中华书局,1963年版。 古代铭刻学与书法方向:

吉林大学法学研究生试题

吉林大学法学研究生试题

————————————————————————————————作者:————————————————————————————————日期: ?

法理1995 简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对法的作用理解的基本观点? P71、253 简述法律责任区别于其他社会责任的特点。P295、143 简述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各自优势。P467、449 简述法运行的阶段的基本环节。P310 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P316、344 马克思主义对法的本质的理解。P57、49 法理1996 商品交换与法产生的关系。P410 法律效力的含义。P234、89 法的移植。P189、210 法解释的原则。P382、374 法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P414、410 法理1997 简述法律价值的特征。P88、278 简述法制与法律制度的区别。 简述立法体制。P314、348 简述法律文化的继承。P456、205 论述 1、权利义务功能上的互补关系。P211、111 2、论法律继承、移植的必要性、局限性。P196、205 P180、190 199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法理卷 一简答 1。马克思主义法学在适用价值分析方法时必须遵循那些原则2.什么是权利义务在数量上的等值关系 3。如何理解法律实现的含义 4。怎样认识法治是人类进步的必然选择 二论述 1 论执法 2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的理论优势和特点 199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法理卷 一名词1立法目的 2 法律清理 3 执法 4 法律原则 5 法律实效二简答1法律责任的本质属性 2 法律实现的含义 3司法的功能 三论述 1 法律规范的效力 2 法律价值的特征 法理考研试题1999 1、简论法对科技进步的促进和保障作用(20) 2、简论法律移植(2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就业前景及就业方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就业前景及就业方向 现在很多考研考生都会选择学习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下面小编跟大家说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就业怎幺样,希望对你有帮助。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就业前景 1、社会的发展对法律人才需求加大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但需要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的制定或修改,而且急需加速对行政管理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加强对行政法学的研究,搞好国家机关的建设和体制改革,使国家机关更好地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克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和官僚主义的作风。使我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成为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效率极高、办事公正而又廉洁的机关和工作人员。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同时这也对高校培养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2、就业压力面前事在人为当前,就业压力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如果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比较感兴趣,然后在大学期间好好学习,那就业前景也是很好的。法学就业前景不是差,而是很多法学学生不好好学,知识掌握的不好,就业也就一踏糊涂。其次,社会上对法学的人才要求一般比较高,本科生不是十分得到认可,所以,如果你想在法学方面有所发展并作为以后就业的去向,就要做好考研的准备,大学期间好好学知识。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毕业就业方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毕业主要到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

吉林大学考研参考书目

吉林大学考研参考书目 050101文艺学文学综合 《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高等教育出版社各版本 《中国文学史》游国恩等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 《欧美文学史》李尚信吉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文学概论《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高等教育出版社各版本。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语言学理论 《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 《现代汉语通论》邵敬敏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1992年版。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理论 《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 《现代汉语通论》邵敬敏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1992年版。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文学综合(见050101文艺学文学综合) 《中国文学史》袁行霈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综合(见050101文艺学文学综合)《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学综合(见050101文艺学文学综合)《欧洲文学史》杨周翰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 《美国文学简史》董衡巽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 2011年参考书目: 050101文艺学文学综合 《文学通论——导论》黄也平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中国文学史》游国恩等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 《欧美文学史》李尚信吉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文学通论——导论》黄也平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语言学理论 《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 《现代汉语通论》邵敬敏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1992年版。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理论 《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 《现代汉语通论》邵敬敏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1992年版。

吉林大学法学院概况

优秀法学理论人才的摇篮 一、学科的历史与现状 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创建于1952年,是国内第一批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之一,是北京地区之外的第一个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点。2000年,以法学理论学科为基础成立的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获教育部批准成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国内法学理论领域唯一的重点研究基地。2002年,法学理论学科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并被纳入“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和法学院于2003年被人事部批准成为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本学科联合政治学理论、法律经济学等学科正在申报并有望成为“985”工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改革开放以来,本学科培养出一批在学术界声誉卓著的法学家,现任我校党委书记张文显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原国家法官学院院长、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郑成良教授,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本学科也培养出一批在实务界成绩突出的社会精英,如荣获“全国十大杰出律师”称号的王俊峰律师。本学科培养出来的一批优秀年轻学者执教于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等国内名牌高校,担负着所在高校法学理论教学和科研的重任。 本学科已经形成一支梯队结构合理、富有合作精神、实力雄厚的学术团队。本学科共有教师24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4人,讲师4人,助教8人。其中,有博士学位的共10人;已获硕士学位、正在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11人;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2人,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2人,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2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获得者1人。本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有张文显教授、邓正来教授、姚建宗教授、马新福教授、霍存福教授、崔卓兰教授、赵新华教授、徐卫东教授等。其中,张文显教授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法学学科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执委、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科组委员(召集人)等重要学术职务。邓正来教授是海内外著名学者。据南京大学主办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统计,近三年邓正来教授的专著、译著、论文被引用次数总计942篇次,引用率在法学界排名第一。本学科现有教师绝大部分是50岁以下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一批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已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崭露头角。

吉林大学法学研究生试题

法理1995 简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对法的作用理解的基本观点? P71、253 简述法律责任区别于其他社会责任的特点。P295、143 简述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各自优势。P467、449 简述法运行的阶段的基本环节。P310 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P316、344 马克思主义对法的本质的理解。P57、49 法理1996 商品交换与法产生的关系。P410 法律效力的含义。P234、89 法的移植。P189、210 法解释的原则。P382、374 法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P414、410 法理1997 简述法律价值的特征。P88、278 简述法制与法律制度的区别。 简述立法体制。P314、348 简述法律文化的继承。P456、205 论述 1、权利义务功能上的互补关系。P211、111 2、论法律继承、移植的必要性、局限性。P196、205 P180、190 199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法理卷 一简答1。马克思主义法学在适用价值分析方法时必须遵循那些原则2.什么是权利义务在数量上的等值关系 3。如何理解法律实现的含义 4。怎样认识法治是人类进步的必然选择 二论述 1 论执法 2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的理论优势和特点 199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法理卷 一名词1 立法目的2 法律清理3 执法4 法律原则5 法律实效二简答1 法律责任的本质属性 2 法律实现的含义 3 司法的功能 三论述 1 法律规的效力 2 法律价值的特征 法理考研试题1999 1、简论法对科技进步的促进和保障作用(20) 2、简论法律移植(20)

3、论法与利益的关系(30) 4、下列二题由考生任选其一(30) A、阐述法律推理中的实质推理(即辩证推理) B、论人权的法律保护 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行政法专业试卷1999年法理部分一名词 立法目的 执法 法律解释 法律实效 法律原则 二简答 1 法律责任本质 2法律实现的意义 3司法功能 三论述 1 法律价值的特征 2 法规的效力 200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法理卷 一价值判断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社会主义社会公民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三如何认定法律规具有法律效力 四法治是人类历史进步的必然选择 五法律价值的特征 法理考研试题2000 1、简析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特征(15) 2、简论法律原则的概念与功能(15) 3、论法对自由的保障作用(20) 4、从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论正当法律程序的价值(20) 5、下列二题任选其一(30): A、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基本容 B、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法律问题 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行政法专业试卷2000年法理部分一简答(15*3) 1从价值判断看,权利和义务之间是什么关系 2如何认定法律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在社会主义社会,公民守法的根据和理由是什么 二论述 1法治是人类进步的自然选择(25) 2法律价值的特征(30)

吉林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规定

吉林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相关法律、行政规章和《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研究生系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三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研究生,视其情节轻重、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四条纪律处分的种类由轻到重分别为: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五条一人有违反本规定二种以上行为的分别裁决,可在较重一种的处分上加重一级处分。 第六条在共同违纪行为中对于起组织、策划、教唆、怂恿、胁迫等作用者,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七条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规定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种类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本规定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依照本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减轻、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二)主动退回违纪违法所得的;

(三)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的; (四)违纪事件由过失造成的; (五)有其他应依照本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节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依照本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四)违纪后不承认错误或受处分后无理取闹,态度恶劣的; (五)违纪受处分后又因违纪应受到纪律处分的或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六)有其他应依照本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节的。 第十条留校察看一般以一年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研究生,由其所在培养单位负责察看。在察看期内,对所犯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明显进步表现的,按期解除留校察看;有突出先进事迹或立功表现的,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学校批准,可提前解除察看,但察看期不得少于六个月;经教育不改,或者又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延后解除留校察看或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临近毕业的留校察看期限,视具体情况确定,但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 第十一条研究生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取消其下一学年评奖评优资格;受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取消其在读期间评奖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研究生违纪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需负担的损害赔偿,由违纪研究生个人承担。 第三章违纪行为与处罚 第十三条对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四条对违反法律、法规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司法机关认定其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但决定对其不予起诉或不予处

吉大法硕复试详情曝光

吉大法硕复试详情曝光 我是吉林大学法学院2017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的研究生,我的方向是民商法学,我当年考研的时候初试准备大概三个月,所以初试成绩并不理想,在吉大排名大概50左右,所以准备复试的时候我比较认真,再加上我本科时候做学生工作比较多,毕业后又留校做了行政工作,所以在面试环节不怎么怯场,但我个人英语不好,尤其口语和听力很差,所以最后的复试成绩跟初试排名几乎一样,但能考上已经很幸运了。 如果英文面试不好的同学,真的建议大家报个英语强训班练一练,只靠自己英语这个东西提高太慢了,尤其像我这种哑巴英语,凯程法硕开设专门的面授班,也有针对性的面授课程,推荐大家)。在考上研究生后,我一直都有在做法硕考研辅导和复试辅导,带过的考生不仅有考入吉大前十名的,还有350多分逆袭吉大复试的,所以还是有很多经验可以分享的。 一、吉大法硕复试总览 1、吉大法硕复试专业课部分只考民法和刑法,分为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考试范围相同,由吉大法学院官方发布题库,每年题库均有变化,但大体不变,适当增加和延伸,随着考试年份增长,题库也在不断变大,民刑合计约为300个题目左右,只给题目不给答案,考生需自行查找答案。

2、笔试部分由考生代表从监考教师的题库中盲抽五道作为全体考生的笔试题目,考生答题需要注意,无论什么题目都要把自己所知道的全部相关知识答上去,切不可只答要点,吉大复试笔试只有五道题,考察的就是考生知识把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只答要点,一来卷面单薄,二来也不能体现考生知识基础的牢固。 3、面试部分考生需从面试老师的答题袋中抽取刑法题目,民法题目,自由发挥题目和英语题目按顺序作答,民刑题目与笔试范围相同,答题技巧亦相近,自由发挥题目没有参考范围,可能是时事政治也可能是人生规划,甚至到生活周边,所以考生在作答的时候一定要注重语言组织,态度要积极向上且诚恳,不要盲目骄傲,也不要过于自卑,体现出自己健康的精神面貌,用诚心去打动面试官,这道自由题目无需准备,临场随机应变,我建议无论什么样的题目都可以联系到法律上或者学习上,比如在叙述一个问题之后,可以再从法律角度表达下自己的想法,灵活应对。 4、专业课参考用书《分析》+《民法》十一五红皮本科教材+《刑法》十一五红皮本科教材,或其他民法刑法本科教材均可(吉大法学本科生用的最好) 二、复试流程细解 复试采取专业课笔试、外语面试、综合面试三种方式,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各部分的复试内容、分值及要求如下: 1、专业课笔试 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命题考试,试题为包括两门课程的合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科为60分,共120分。

吉林大学法学院老师

1,民法学: 徐卫东:院长,保守派。以保险法研究专攻,教材类著作为主,学术类很少。以好说话,好"办事"为特点,为研究生开课最多,但除保险法外其他不敢恭维。代表作《保险法》。 赵新华:副院长,实权派。票据法专攻,教材类著作为主,学术类很少。至少每两年去一次日本,近年来几乎不写文章。飞扬跋扈。代表作《票据法》。 马新彦:法学院一大美女。原为研究民事诉讼法,后转为民法。现以美国财产法为主要研究对象。学术上代表观点——信赖规则研究。是否美女暂且不论,但品味十足,去 看看她穿的衣服吧,法学院的MM好好学学。社科院的红人。 李建华:学术派,严肃,逻辑性强,所以不会讲课。但本科生对其评价很高。文章写的不错,但著作类少。收入不菲。 彭诚信:研究型教师,学术上搞的很好,代表性论文《物权变动的立法选择》很值得一读。个性上不容别人对其学术的反对意见,不信你去和他讨论个问题。民法学的新星。 蔡立冬:十年的政府工作后,又回到学校,法学院老师以全票通过。其硕士论文就被收录在《民商法论从》。无论讲课还是学术都是极佳。如果没有最初的十年,那将会如何。 傅穹:公司法现在已经研究的比较深入了。讲课上理论事务兼具,这是吉大老师欠缺的地方。人才啊,不知道还能在吉大多久。 于莹:美人。讲课不敢恭维,但是在票据法、证券法上的研究也比较深入,现在在社科院搞博士后研究,女人吗,有所得有所失。单身中。 2,刑法学: 吴振兴:近十年以事务为主,事务上颇有名气(据说出场费很高)。但其毕业论文《罪数形态论》已经奠基其在刑法学的位置。至今无人能在罪数形态领域超越。讲课精彩,值得一听。每学期也回来一次,讲课爱抽烟,前排男生准备好火机,有可能每人分一支。 李洁:美人。新中国第一个刑法女博士。代表理论——犯罪构成理论,文章写的极其精彩。擅长中日比较法研究。正在构建"李洁刑法学体系"。讲课也应该听。 张旭:专攻国际刑法。讲课深得好评,文章写得也是不错。犯罪学的资深教师。 徐岱:人称法学院两大仙女之一。近年来有些发福,刑法史研究为长。 3,诉讼法: 赖宇:与吴振兴在实务上并称"无赖"两大律师。今年来学术上不见成果。专攻实务。偶尔会讲本科的刑法。因其半路出家刑事诉讼法。讲课多讲些自己代理的案例。 闵春雷:同样从刑法半路出家,学术一般,讲课有女人特有的墨迹劲,曾苦口婆心的劝大家来上课被院长听见,抓了百余名逃课分子。 4,国际法: 那力:传闻伦敦大学的博士毕业,但专业外语说的真不怎么好,讲口译还是不错的。国际环境法和国际税法是强项。同时带环境法的研究生。很和蔼,不抓学生补考 韦经建:法学院三大战士之一。传闻喝酒与赵新华有一拼,要成为其出色弟子先好好联酒量吧。海商法研究为主,其他不详。 吕岩峰:国际私法界有一定地位,同时在经济学院带法经济学博士。 孙世彦:在国际人权法领域有一定发言权。(此为徐显明语)社科院博士毕业。外语佳。但于莹曾说要是比单词拼写,她略盛一畴。 5,法理学: 张文显:大家,中国权利法学的奠基人。经典著作《二十世纪西方法学思潮研究》、《法哲学范畴研究》。 马新福:中坚分子。代表作《法理学》,因为是考研指定用书,已经再版几次。 姚建宗:少壮派的代表。凭一篇论文《信仰:法治的精神意蕴》足以扬名。日后吉大法理学

2020吉林大学诉讼法学考研参考书目、历年分数线、考研经验

2020吉林大学诉讼法学考研参考书目、历年分数线、考研经验 院校简介 吉林大学(Jilin University)简称吉大,位于吉林省会长春,是教育部直属、中央直接管理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是亚太国际教育协会、21世纪学术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的重要成员。 吉林大学始建于1946年,1952年经院系调整成为建国后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60年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大学。2000年,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新吉林大学。2004年,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转隶并入。 截至2018年6月,学校6个校区7个校园共占地611万多平方米;下设46个学院;有教师6493人,在校全日制学生71826人;有本科专业1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11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2个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 专业介绍 1、概述: 诉讼法学是以规定诉讼程序如何进行的诉讼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部门法学。诉讼法学主要有三个分支学科,即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分别研究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民事和行政方面的诉讼程序和司法实务。 2、研究方向: 诉讼法学的研究方向主要有:01民事诉讼法学02仲裁法学03民事执行法学04刑事诉讼法学05刑事侦查学06司法鉴定学。 (注:各大院校的研究方向有所不同,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 3、培养目标: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比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诉讼法学知识;熟悉网络诉讼、网络信息司法认证、电子证据等专业领域的法学知识和技术;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独立进行诉讼法学科研工作;毕业后能胜任诉讼法学教学、科学研究,特别是与信息网络有关的证据和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以及相关的立法、司法等实务工作;具备独立从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以及担任诉讼法学理论教学、国家立法、司法工作及相关法律实践工作的能力。 4、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 ③601法学综合一 ④801法学综合二

吉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招收心理学学硕和心理学专硕(应用心理硕士)、教育学学硕和教育学专硕(教育硕士)、历史学和法律(非法学)研究生,博仁考研老师为备考吉林大学研究生的同学整理院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同学在备考前期仔细阅读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免最后报名时才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无法报考。更多吉林大学考研相关信息可以咨询。 注:2017年研究生考试招生信息院校会在8月中下旬或9月发布,现阶段备考的考生可以先参考2016年相关信息进行备考复习,并待最新考研信息发布后进行复习调整。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6050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800人左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250人左右。 各学科专业、领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均可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研究生,2016年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生2000名左右。 二、推荐免试生: 欢迎国家“211工程”院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可于2015年9月中旬浏览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有关申请手续。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王轶

爱考机构-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王轶 王轶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一一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 1972年6月生、蒙古族、河南南阳人 新闻'> 2011年9月-2012年2月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3年11月-2004年3月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1996年9月-1999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法学博士学位 1993年9月-1996年7月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 1989年9月-1993年7月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 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华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河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律顾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监管评审委员会成员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2012第六届吴玉章优秀教学奖

2012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 2011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2011第二十五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 2011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 2010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2010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 2010北京市法学会优秀应用法学研究成果二等奖 (《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 2009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09北京高校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文科 A 组最受学生欢迎奖 2009中国人民大学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特等奖 2009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班主任 2009中国人民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200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奖( 《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 2007首届“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 2006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 则》) 2005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论文类) (《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 则》) 2005北京大学优秀博士后 2002北京大学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 (《物权变动论》) 2001北京大学“岗松奖教金” 2001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论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1998第七届吴玉章奖学金 1998君合律师人才奖学金等 代表性著作: 2009《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2001《物权变动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1997《合同法新论 ?分则》(合著,第二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年等 主要论文: 2013 “论民事法律事实的类型区分” 2013 “论民法诸项基本原则及其关系” 期 2012 “合同当事人利益的类型化分析” (合著,第一作者),载《公民与法》2012年第10期 2012 “论合同行为的一般生效条件”,载《法律适用》2012年第7期 2011 “论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中国元素’ ”,载《法学杂志》2011年第4期 2011 “从‘照着讲’到’接着讲’”,载《法学论坛》2011年第2期 2010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损失分配制度”,载《社会科学战线》 2010年第9期 2010 “合同效力认定的若干问题”,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0年第5期 ,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1期 ,载《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3

论美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争点排除规则”(张临伟 吉林大学法学院)

论美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争点排除规则” 张临伟吉林大学法学院, 吕强 上传时间:2008-6-29 关键词: 美国/民事诉讼/争点排除规则 内容提要: 美国民事诉讼争点排除规则的存在免去了对存在于不同案件中的相同争点的反复判断,它所带来的不仅仅是诉讼成本的节约和诉讼过程的缩短,而且避免了对争点重复判断而可能产生于不同判决之间的不一致,以致矛盾状况的出现。这些使得司法系统得以有效率地运转,法律的稳定与权威也可以得到实现。但对效率的追求不应以牺牲公正为代价的,争点排除规则同时规定了诸多例外。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对效率的追求与对公正的追求在相当大的范围上达成了一致。 既判力是当前我国学界和实践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美国既判力制度重要内容之一的“争点排除规则”对我国的学者来说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本文将通过分析美国法上的“争点排除规则”来作比照,看美国民事诉讼法是通过什么样的方法与制度给予判决主文以外的判断以约束后诉的效果的。 一、两大法系下既判力制度之简单比较 美国民事诉讼中有关既判力的制度与大陆法系下的既判力理论存在很大的差别。在美国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既判力作为一种制度性效力同样可以被发现。在美国,既判力制度作为“诉讼程序应该能带给纷争以终结”这样一种信念的反映,决定着第一个诉讼中的判断何时及如何在后续的诉讼中成为决定性的判断,但由于各国法律文化传统的不同,即使同一概念,实际上也有很大差别。 首先,在美国民事诉讼法下既判力的内容要比大陆法系中的既判力丰富。在美国,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对某一具体的诉或请求进行了民事诉讼,而且法院也对此做出了终局判决,那么,双方当事人不能就该诉或请求再次进行诉讼;同时,双方当事人也不能就在该诉或请求中提起并审理决定了的事实或法律问题再次进行诉讼。可见,在美国作为制度性的既判力其效果及于诉或请求之外的争点。 其次,在美国既判力一词可以在两个不同的层次上被使用,并且对于既判力制度的称谓本身,术语上还经历了一个调整过程。根据美国学理的看法,虽然既判力一词在不少情况下被宽松地称为前所述判决所具有的排除效力的全部,但更准确地讲,其含义应当是专是指禁止当事人对前一诉讼的判决已经决定的诉或请求再行诉讼。按照美国民事诉讼传统的说法,既判力效果是指两种——即相当于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下对诉或请求的既判力和对审判过的争点不准反悔的禁止间接反言的效力(collateralestopple)。[1]但由于在不同层次上使用既判力一词可能引起的混乱,并且禁止间接反言的说法并不确切。[2]所以从《判决重述(第二次)》出版以来,美国诉讼法学界把既判力叫做“请求排除(claimprecusion)规则”,而把“间接禁止反言”叫做“争点排除(issuepreclusion)规则”。 请求排除规则目的在于限制对一基本争议提起重复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就某一个具体的诉或请求进行了民事诉讼,而且法院也对此做出了终局判决,那么,双方当事人则不得就该诉或请求再次进行诉讼;而争点排除规则关注的则是对于同一争点的重复诉讼,即避免在

吉林大学研究生会(包括各校区研究生会),吉林大学研究生社团联合会简介,纳新岗位,报名条件

附件二: 吉林大学研究生会(包括各校区研究生会)、 吉林大学研究生社团联合会 简介、纳新岗位、报名条件 校研究生会 吉林大学研究生会是体现我校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代表的是吉林大学全体研究生的权益和意见,以推动全体研究生养成学术精神、提高实践能力和营造校园文化氛围为宗旨,以传承时代文化、弘扬吉大精神为己任,全心全意为广大研究生提供优质的学习和生活服务。 为了补充研究生会中的新生力量,充分发挥研究生会的职能和作用,同时也为广大研究生提供一个展示才华、锻炼自我的机会,吉林大学研究生会现面向全校研究生开展纳新活动,希望各培养单位积极推荐本单位优秀研究生参与本次纳新,具体安排如下: 一、纳新部门 校研究生会:秘书处、博士生部、学术部、联络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生活部、少数民族事务部、女生部、信息部、法律事务部共12个职能部门,副部长与职员若干名。 二、纳新对象

吉林大学所有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2008级即将入学的研究生。 三、报名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水平; 2、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学习、科研和实践能力; 3、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组织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工作责任感; 4、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南岭校区研究生会 一、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和具体办法 (一)申报对象 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2008级即将入学的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行端正。 2、工作热情,责任感强,富于奉献精神。 3、团队意识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有较强的学习、科研和创新能力。 二、部门及岗位设置 (一)部门设置:主席团、秘书处、学术部、调研实践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生活部、信息部、少数民族部、女生部。

吉林大学法学院详细介绍

吉林大学法学院详细介绍 学院简介 吉林大学法学院建院于1988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法学院之一。其前身是吉林大学法律系,是"十年浩劫"中我国仅存的未停办的两所大学的法律系之一。其办学历史则始于1948年创建的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现已成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良好声誉、重要地位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现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约1270人、硕士研究生500余人、法律硕士研究生600余人、博士生330人、函授本科和专科生260人,以及来自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等国的留学生约20人 学科设置 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全国仅有11所高校),可在法学10个二级学科自主设立博士点。现已设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和国际法学7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有与经济学院联合培养的法经济学博士学位专业,以及与行政学院联合培养的法政治学博士学位专业,有东北地区唯一的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法学理论、刑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民商法学为吉林省省级重点学科,是学院具有多年学术积淀和特色的优势学科,拥有一批发展潜力大、在国内较有影响的专家和中青年学者。此外,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也是学院深具发展潜力的学科。学院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国际法学和法律硕士10个学位授权专业,此外法学院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教育部批准于2007年设立了军事法学硕士点,成为全国非军队院校中仅有的两所拥有军事法学硕士的法学院校之一(另一所为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还拥有全国法学理论领域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2009年学科评估中,吉林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名列全国高校第五名。 科研机构 学院现设六个教研部、《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社以及英美法律研究中心、欧盟法律研究中心、东亚法律研究中心、德国民商法研究中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研究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研究中心、WTO与中国法制研究中心等七个研究机构。 教职员工 学院有教职工126人,其中教授30人(博士生导师27名)、副教授27名。已取得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7%。学院荟萃了一大批学识渊博、治学严谨的法学专家学者。著名法学家、原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张文显教授于2003年6月3日被聘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成员;在瑞典伦德大学召开的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第21届世界大会上,张文显教授当选为协会新一届执委会的唯一的中国执委。在国家教育部首次评选的100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中,姚建宗教授被评为教育部教学名师奖。以蜚声中外的学者邓正来先生(08年底已到复旦)为代表的众多专家教授成为法学院开拓进取的中坚力量。 科研成果 学院教师科研成果丰硕,迄今共编写系列教材3套80多种。1980年以来,学院教师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教材近400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3000篇,其中50多部著作、教材和200多篇论文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百余项。其中有近40项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

吉林大学法理学专业博士考试试题.doc

吉林大学法理学专业博士考试试题 吉林大学最新历年考博试题(法学理论) 1、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199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一、法理学 01评述中国20年法理学发展的主要阶段和成就 02法的价值体系 03任选:(1 )法理学和部门法的关系(2 )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关系二、综合(民法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01评法人拟制说 02代理中的连带责任 03民事责任的主要归责原则 04证据规则(或刑事诉讼的证明问题) 2、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200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一、法理学 01试述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素(或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 02试评社会主义法律发展、法制现代化的本土化与国际化 03任选:(1 )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分析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2 )西方经济分析法学派的基本理论观点及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借鉴意义 二、综合(民法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01试述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与功能 02试述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与解释方法 03试述法人人格否定的含义、意义及适用条件 04试述1999年我国修宪的基本内容、意义及缺陷 05试述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护原则 3、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200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一、法理学 01从经济市场化、知识化、可持续化和全球化四个维度谈法律全球化的客观必然性

02效率与公平的法哲学原理 03法对利益关系的调整 二、综合(民法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01试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角度谈民事权利的性质 02分析人权与人格权的联系,谈人格权的保护 03宪法、宪政、立宪主义的概念解析 04试从刑事诉讼规则出发谈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的关系 4、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2002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一、法理学 01民主法治社会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02谈入世后中国法制创新问题 03任选:(1 )弱势群体的界定及其权利保护(2 )部门法和法理学的关系 二、综合(民法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01试述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在民法中的地位 02公示公信原则与物权变动的关系 03债务与责任辨析 04刑事诉讼目的体系、理想配置解析 05试述一国两制条件下域际法律冲突及其解决原则 5、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200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一、法理学 义务本位的法律文化模式形成原因及表现(30 ) 02分析罗尔斯正义论与诺锡克正义论的主要分歧(35 ) 03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相互关系(35 ) 二、综合(民法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01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评述20 02诚实信用原则的法理学基础与功能20 03法人人格权辨析20 04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与基本内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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