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火灾原因调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火灾原因调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火灾原因调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火灾原因调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火灾现场重要物证可能被人为移动、被灭火破坏或被大火毁灭等,所以说,火灾现场物证只能证明其有,不证明其无,因此,需要进行更全面的、祥实的调查,被解假象,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火灾调查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彻底查清证据链中的各个事实,可能涉及的面广,涉及调查的内容多,需要作大量具体工作。如果火灾调查的基础工作不扎实,使前期大量的调查工作可能会出现无功而返的现象。近几年来,本人参与过部分疑难火灾的火灾调查和复核,认为火灾调查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供同仁探讨。

一、证据的收集的缺陷

对于火灾调查的基本方法、步骤、内容、形式和要求等最基本的素质,一般从事火灾原因调查的工作人员都已具备,但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对火灾调查规定的执行还存在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现象,主要表现:一是时效性不强。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搜集、处理火灾调查信息资源不足。突出表现在节假日或夜间发生的火灾第一时间搜集的信息不全,有的甚至在第一时间没有收集到重要信息。还有隔一天或隔数天才到达现场调查现象时有发生。除电话反馈信息、填写表格外,没有启动火调的快速反应机制,未深入现场全面指挥、布置火灾调查及相关事务。二是证据不全,证据链中断。证据意识不强,搜集线索少,有的较复杂火灾调查只有一、两份笔录,调查询问、走访、了解人数少,访问对象不全或内容不全。有的对重点人员只取一次笔录。有的基层办案单位对“小火灾”危害性

认识不高,敏感性不强,小火可酿成大灾的危机感不强烈,只看后果,没有认真分析、总结每一起火灾教训,解剖火灾事故原因,指导消防实践。不能从火灾痕迹和相关旁证中尽快找准突破点。

二、证据的甄别

火灾现场的物证需要逐一筛选,证人证言也需要逐一筛选。人证与物证的一致性

三、调查中人员分工不明确、协调、配合不流畅

火调工作中组织、分工、协调、配合不够的原因之一是参入调查警力不足。现有的编制中,一般基层消防大队只有3-4名干部,支队机关的防火干部总数只有6-10人不等,专职火灾原因调查干部少,调查任务艰巨、工作量大,消防警力不足,未能充分、有效地发挥公安派出所民警与防火监督人员共同参入火灾调查和协调处理火灾等作用,对火灾调查工作畏难情绪大。有的三级单位或居民住宅火灾调查完全推诿到派出所民警独立办案。监督人员未及时了解案情或给予指导。现场保护工作安排不周,随意性大,夜间火灾或隔夜的现场保护措施不力。一是确定现场看护人员不严谨,随意性大。二是对看护现场的人员法定约束力差。三是边远、散户居民住户火灾现场保护采取放任的形式较普遍。四是控制重点人、知情人或相关人员的意识不强,手段不硬,未及时对重要人员进行突审,不能充分采取留置等强有力措施,

四、总复核、把关环节不细腻

现场的痕迹物证采集、送检、排查、细项勘查、专项勘查等工作环节薄弱,秩序较乱。火灾调查小组组织分工不明确,未及时收集、汇总信息和组织对案件的分析、讨论,未明确各个时期调查的方向和重点,现场勘查及记录、照像、绘图等业务不精,证据意识不强。

五、调查结论性文书用辞不严谨(火灾的定性、火灾损失的认定、火灾责任的认定、火

灾原因认定等普遍关注的重要消防法律文书)对火灾性质、起火特征、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起火源、起火原因等分析不够,有的原因认定深度与调查的实际不一致,或过于粗象,或过于具体。有的访问、询问、物证等证明的一致性不强,无相互应证或证据链中断,多因一果等分析的不透,责任认定中证据不全。

六、处罚程序中断执法办案不严。一是对涉及责罪自负的案件不能

有效分类归案;二是案件中涉案人员既是受灾人又是当事人违法嫌疑,办案人员心怀同情,从而对其责任追究不严、处罚力度不大,三是部份火灾案损失过大,家庭经济困难,劳动力匮乏,家庭生活无保障,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对嫌疑人立即采取措施后引发不稳定因素等。火灾调查处置不力,扭曲了火灾原因调查的根本意义。

有的消防管辖虽然发生火灾不少,调查火灾花费了大量警力,但火灾调查正面宣传的声势不足,调查处理一起火灾,没有教育一方群众,震慑不法分子,对火灾调查“三不放过”原则落实不力。仅仅是为了调查火灾原因,甚至一年也未办一起完整的火灾案件,未根据当地实际召开过火灾现场会,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同类火灾在同

一地区再次发生。相反被上访、上诉、复议等围困的苦不堪言,事倍功半,甚至感到劳而无功,深受委曲,还有损消防队伍的威信和形象,致使有的监督人员不愿意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七、档案整理归案不及时,案卷考评机制不全。没有专门的办案机构,

没有专门的办案经费,没有强有力的技术手段支持,没有客观的考评机制,办案过程中阻力大、困难大,即使办有较完整的案卷,办案人员顾忌多,且不说一份完整的卷宗中要涉及多少人员,取多少笔录,收集多少材料,提供多少证据,引申出多少岐节,大量的证据的甄别、分析,办案程序要求,图表、图片、数据、资料及法律文书的制作、语言的组织、法律文书的送达、执行等,需要花费的时间、精力大,办案人员.易产生畏难情绪,抑制了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除了重、特大火灾案,一般火灾案难以及时立卷。

八、民事诉讼程序不响应

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对火灾原因调查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二、进一步完善火调工作的运行体系和相关工作制度,成立总队、

支队火灾原因调查小组或火灾原因调查专业委员会,吸收各行

业专家,开展火灾调查学术研讨、交流,提高火调业务水平,

推进火调工作。

三、加大火调专项经费投入,配足配齐火调专用设施、器材、工具,

完善火调工作程序,加大证据收集、证据保存、分析、送检、环节的工作力度,明确现场保护及现场勘查、询问笔录等职责分工,设立专案经费

四、依托公安机关办好火灾案件案件。一个消防大队的警力,只想

当于一个小型派出所的警力,刑事案件的办理,在消防案件中数量少,涉及的法律条文多、内涵深,要把握的法律深度、违法与犯罪的严谨性,多因一果的责任划分,一因多果的确立,无过错责任的应用,责罪自负的实际问题,在消防部门内没有专门的办案机构之前,消防警官理刑事案件经验不足,同时,鉴于消防执法岗位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在一些单位较难实施,限于一是刑事案件的办理的警力及整体的办案能力要求,二是要理顺刑事案件的审批权限的诉讼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关系;三是要具有相应的警戒、器具、强制手段等因素,应当充分发挥派出所的工作配合关系做好办理消防刑事案件以及火灾原因调查工作。要把办理火灾调查案件与消防监督管理紧紧结合起来,用火灾中的经验、教训来指导实践,提升火灾的防控能力。

接一是末。重特大火灾现场的保护明显好于一般火灾的现场保护。其根本原因是县市区或省级政府领导组织、各警种协助配合,公安局、分局、派出所人员参加,一般现场由派出所民警保卫或派出所较严密地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卫工作。基础环节工作扎实。

接二是末。加大火灾现场的保护从投入警力入手,把火灾与重要

的治安案件、刑事安全一样来办理,利用接三台合一的多警种联运的优势,在第一时间通知管辖的派出所管辖民警、消防民警等参与火灾调查,利用平时掌握的相关信息,确定责任心强的人员保护火灾现场。

二次案件中,从重新认定还不善于纠错。

重新认定的结论中分析有无护短、怕麻烦等思想,行政领导人是否能够坚持实事求实,敢于纠错,重新认定的结果是一个较好的说明。按照“变更”、“撤销”、“维持”三种结论在重新认定的案件中的比例数是最好的说明。在一些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护短心理,家丑不可外扬,惹火烧身成为被告、以及复杂的社会关系,迎合领导的意图,违心地作出结论。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公司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火灾事故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消防主管部门组织内部火灾事故调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总结火灾教训。 第四条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及时、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火灾事故等级标准 第五条火灾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火灾四个等级标准。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第三章管辖

第六条公司火灾事故,根据火灾等级按分工权限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第七条有人员死亡的一般火灾事故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内部调查由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一般火灾事故(不含死亡事故)的内部调查由公司消防主管部门负责,事故报告在事故发生后10 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事故调查、处理资料装卷存档备查。 第九条公司消防主管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应当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并指派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第四章简易程序 第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 (一)没有人员伤亡的; (二)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 (三)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 (四)没有放火嫌疑的。 第十一条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的,可以由公司消防主管部门委派两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调查,并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表明身份,说明调查依据; (二)调查走访当事人、证人,了解火灾发生过程、火灾烧损的主要物品及建筑物受损等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程序与流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程序(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8863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程序 Fire accident investigation work proced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准确认定火灾原因,查处火灾事故。火灾事故调查一般程序是: 一、做好火场记录并保护现场 发生火灾时,火灾调查人员要迅速赶赴火灾现场,观察、记录火灾一切情况,包括燃烧的部位、物质、火焰的颜色、气味,火势变化情况,风向、风力、气温等气候状况,灭火战斗进展情况及现场人员的特殊表现和可疑行支等。灭火后,要立即保护好现场,火灾现场有关的一切地点。禁止任何人(包括现场保护人)进入保护区,更不能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对火灾痕迹和物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 二、建立火灾调查组织 一般火灾由所在地的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处理,疑难火灾案件和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可成立火灾调查组。火灾

调查组由公安消防机构和发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劳动、监察、检察、法院、工会、科研单位以及有关技术专家参加。调查组的负责人应由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或火灾调查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统一领导,科学分工、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影响大、伤亡大、火灾原因复杂、涉及的部门和责任者较多的特大火灾事故,必要时由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组织调查。火灾调查组织负责人的职责是: 1、听取火灾事故知情人的陈述,了解火灾发生、发展的具体过程,以及现场保护情况; 2、对火灾调查组人员实施分工; 3、视察现场,确定勘查范围、勘查重点和勘查程序; 4、召集调查会议,根据调查、勘查获得的资料,对火灾基本情况作分析判断和决策; 5、决定必须采取的紧急措施; 6、审定调查进程中向上级报送的情况反映。 三、实施现场勘查和访问 对起火点明显,原因较简单、清楚的一般火灾,可以简

2019年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精选:火灾案例

2019 年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精选:火灾案例 (三) 第五篇火灾案例分析 案例:广州12 ? 15建业大厦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 建业大厦位于广州越秀区起义路217号,高25层。自2009年开始,建业大厦在未经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及未经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开始对外出租经营。2010年10月,部分业主联名投诉建业大厦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建业大厦曾于2011 年 1 月被查封。 这栋楼是一座将近20年的烂尾楼,在2013年7月才完成了外立面的装修,虽然外立面已经装上了玻璃幕墙,远看这栋楼与正常使用的楼没有区别,但是大楼内部还没有装修,很多管线都裸露在外面。 二、起火简要经过及初起火灾的处置情况 2013年12月1 5日1 8时37分许,越秀区建业大厦发生火灾。因为火势很大,而且绝大部分着火楼层都在 1 0层以上,给救援带来了很大 难度。广州消防部门接警后一共出动了27个中队,58台消防车,约350人在现场处置。2013年12月1 6日晨,大火基本被扑灭。 三、火灾伤亡及损失情况 20 多层的楼体被烧通透,幕墙的玻璃全部爆裂,框架也烧得支离破碎。很多租户在楼内仓库存放的货物被烧,血本无归,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66 万元。 四、火灾成因分析及主要教训 (一)直接原因 经过首层邓某租用仓库的建业大厦首层总电源线短路引燃可燃物所

致。因该大厦消防设施等整体工程未完工、火灾荷载大等原因,导致了火灾蔓延迅速,扑救时间长。 (二)间接原因 建业大厦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存有违法经营行为,大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违规安装布设电气设备及线路,火灾隐患长期大量存有;监管职责不到位。 (三)主要教训 建业大厦在未经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及未经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开始对外出租经营。致使其在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等诸多方面存有隐患,以至于在火灾发生时,火势蔓延迅速;建筑结构耐火等级不够,短时间内20 多层的主体建筑就被烧通透,幕墙的玻璃全部爆裂,框架也烧得支离破碎,给火灾扑救带来了难度,增大了直接财产损失。 五、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 广州市公安消防局通报称,广州市政府同意对该起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较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其中,广州市“ 12?15”较大火灾事故监管责任调查处理意见已经省纪委、监察厅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相关部门审核。 六、违反消防法规及标准的情况分析 (一)建筑防火措施不到位 1 .建业大厦在未经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及未经相关部门同意的 情况下,开始对外出租经营,致使建筑本身存有安全设计缺陷和隐患。 2.在设计装修时,未按规定设置防火分区。该大楼曾长时间的处于“烂尾楼”状态,虽然外立面已经装上了玻璃幕墙,但是大楼内部 还没有装修,很多管线都裸露在外面。未采取任何防火分隔措施,导致

“三合一”火灾隐患的处置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10 “三合一”火灾隐患的处置规定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三合一”火灾隐患的处置规定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三合一”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和《上海市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此规定内容上只有“住宿”与“厂库房”,即“二合一”,而实际上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往往要烧饭,这样就变成了“吃、住和厂库房”混合,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三合一”。立法的本意是将住宿与仓库、车间分开。因为混在一起一旦发生火灾,厂、库房可燃物多,人与物在同一空间内,火势蔓延快、烟气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因此,必须控制此类场所的存在。 二、“三合一”的界定 根据有关规定,界定“三合一”有三个条件:一是在同一空间内;二是商业(商铺、市场等)、服务性行业(发廊等)、厂库房、废品回收站等场所;三是住宿3人(含本数,下同)以上。这三个条件应当同时存在,缺一

校园火灾案例及分析

郸城一高11-12学年度安全知识讲座(10) -----校园火灾案例及分析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左右,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4名女生从6楼宿舍阳台跳下逃生,当场死亡,酿成近年来最为惨烈的校园事故。宿舍火灾初步判断缘起于寝室里使用“热得快”导致电器故障并将周围可燃物引燃。这给寝室安全管理特别是防火安全敲响了警钟。火灾都是因为个别学生使用违章用火用电器而引发,给其他住宿学生造成了重大影响。学生宿舍是一个集体场所,是一个人口密度极大的聚居地,任何一场火灾都可能造成重大后果,带来无可挽回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为了住宿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劣质电器、非安全电器器具、无3C认证产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不适宜在集体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为了让同学们更深刻认识到寝室防火安全的重要性,现把一些事例汇总起来,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警示。 一、寝室中违规用电物品尽毁 据《新闻晨报》报道,2006年11月29日上午11时20分许,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内一女生寝室突发火灾。室内物品几乎完全烧毁。所幸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原因疑与寝室内违规使用的电器有关,校方怀疑是拖线板或饮水机引发了火灾。 二、笔记本电脑爆炸,北师大宿舍起火女生身绑床单逃生 据《新京报》报道,2006年10月16日下午1时30分,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院女生宿舍楼失火,五六名被

困女生通过身绑床单逃下楼脱险。消防人员表示,起火原因为宿舍床铺上的一台笔记本电脑爆炸,随后将被褥引燃。 三、不关台灯,地大学生宿舍起火,四个床位烧毁两个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2006年10月8日上午九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北校区男生宿舍第22栋一寝室起火,校方保卫人员用灭火器及时扑救,四个床位烧毁了两个。起火时寝室里没人,台灯没有关闭,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四、插头未拔,宿舍电视爆炸起火 据《生活报》报道,2006年7月20日17时50分许,位于哈市南岗区学府路7号的一所学校的男生宿舍突然起火。原来该宿舍学生离校时未将电视插头拔下,导致电视短路爆炸起火,大火将宿舍内物品烧毁。 五、充电器未拔,中国传媒大学宿舍起火,一名女生险困屋内 据《京华时报》报道,2006年7月14日早晨,中国传媒大学中蓝大学生公寓一女生宿舍起火。起火时宿舍内一名女生被困屋内,女生说可能是对铺的一个充电器起火,该充电器已在插座上插了3天。 六、2003年11月24日凌晨,莫斯科时间2:50(北京时间7:50),莫斯科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六号学生楼失火。大火从203号宿舍烧起。这场大火是俄罗斯十年来最严重的一场火灾。消防局出动了50辆消防车,30辆救护车。直到凌晨5:45分,大火才被扑灭。经调查,失火原因是电线短路。这场火灾造成41名学生被烧死,100多人受伤,其中遇难的中国留学生11名。 七、2001年12月17日,四川大学一研究生宿舍发生火灾,失火原因为台灯使用时间过长引燃床单。

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办法

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一、工作场所 ××项目部××范围内的工作、生活场所。 二、事故特征 在生产现场电气设备、员工生活区、设备、材料放置区、电火焊作业区等存在的易燃、可燃物质遇到明火,发生的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三、应急职责 (一)区域施工人员 1、尽可能采取措施,切断火源、电源,并向周围人员呼救。 2、向施工负责人、安全人员报告。 (二)施工负责人、安全人员 1、组织先期灭火和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2、向项目部经理报告。 3、向消防和医疗机构请求援助。 (三)项目部经理 1、按既定程序组织抢救。 2、向上级单位、有关部门报告。 四、现场应急处置 (一)现场应具备条件 1、施工现场张贴紧急救助的疏散路径及联系电话。 2、通讯、照明工具、救援器具和消防器材等。 3、急救箱及急救药品,担架及救护车辆。 (二)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1、按既定程序进行灭火和抢救伤员。 2、拨打现场急救电话、安排急救车辆送医院抢救,或请求“119”、“120”援助。 3、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 (三)现场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1、火势很小,可以用手提灭火器、消防水源进行扑救;事故现场火势蔓延扩大,不能自行灭火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在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应尽可能切断火源、电源,撤离未着火物资,并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不同的灭火方法,加强冷却,撤离周围易燃可燃物品等办法控制火势。 3、在有可能形成有毒或窒息性气体的火灾时,应佩戴防毒面具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救援灭火人员中毒,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听从指挥积极配合专业消防人员完成灭火任务。 4、通知现场人员尽快疏散,无能力自救时应全部撤离火灾现场。 电气设备着火处置措施: 1、切断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电源; 2、灭火人员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装备器材实施灭火; 3、及时疏散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及抢救疏散着火源周围的物资; 4、着火事故现场由熟悉带电设备的技术人员负责灭火指挥或组织消防人员扑灭电气火灾; 5、扑救电气火灾,选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6、灭火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毒面具等措施加强自我保护。 7、专业消防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灭火抢险。 (四)现场火灾受伤人员的应急处置措施 1、伤者衣服着火时,可就地翻滚,用水或毯子、被褥等物覆盖灭火,尽快将伤者的衣物剪开脱去,不可硬行撕拉,伤处用消毒纱布或干净棉布覆盖,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2、对烧伤面积较大的伤员要注意呼吸,心跳的变化,必要时进行心肺复苏术。 3、立即将伤者用现场救援车辆送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说清楚事件发生的具体地址和伤者情况),请求救援。 4、协助专业救护人员前往医院抢救。

《火灾原因调查案例集》征订函

《火灾原因调查案例集》征订函 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耿惠民高级工程师编著的《火灾原因调查案例集》一书,经两年多的精心编撰,已由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正式出版。公安部消防局谢模乾政委为本书亲笔题词。 《火灾原因调查案例集》全书共辑取了120多起火灾案例供读者参考,分八章,涵盖了自燃火灾、化工爆炸火灾、放火火灾、电气火灾、汽车火灾、燃气火灾、其他类火灾等内容。书中重点介绍了各类火灾现场调查的要点,起火部位、起火点的认定依据以及物证提取要求与技术鉴定方法。本书中每个案例都是以火灾调查与物证鉴定为主线,全书内容尊重历史事实,不仅记述了作者的亲历和体验,也融入了火场相关资料、调查方法,同时又包含有作者的观点和评论。本书的内容对火灾调查人员拓宽办案思路,提高调查水平有很大帮助。 《火灾原因调查案例集》为16开本,共360页,约60万字,全彩铜板纸印刷,制作精良,定价120元。(订购300本以上者,打折优惠后价格为100元一本,300本以下按原价执行。)

请以消防总队(或支队)为单位进行统一订购。购书单位联系人或承办人应详细填写“《火灾原因调查案例集》团体订购单”,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书款汇至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款到后即刻发书。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开户行:(农行)天津李七庄支行 帐号: 税号:339 项目:《火灾原因调查案例集》购书款 地址: 联系人:耿惠民, 传真: 请将“《火灾原因调查案例集》团体订购单”连同汇款单据传真或邮寄至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火灾原因调查案例集》团体订购单 注:本订购单作为发货通知单,请传真或邮寄至: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火灾物证中心耿惠民收(邮编300381)。 传真号码:022-电子邮箱: ----------------------------------------------------------------------------------------- 图书发货信息 (由订购单位填写) 地 址: 单位: 收件人:联系电话: --------------------------------------------------- 开票信息 (由订购单位填写) 单位: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文件编号:TXWBⅢ1.0〔2010〕6号批准人:赵瑞祥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1 目的 为及时处理发生的火灾事故,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的处理。 3 术语 火灾事故: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事件。 4 火灾事故分级 4.1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一般火灾的分级执行公传发[2007]245号《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规定。 4.2 一般火灾中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由大到小的顺序分为四级: 4.2.1一级火灾: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

损失的火灾。 4.2.2二级火灾: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2.3三级火灾: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2.4四级火灾:1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5 火灾事故扑救 5.1单位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同时组织初期火灾的扑救。 5.2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厂区内10分钟),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救火灾。 5.3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5.4火灾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物资或防止火灾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火灾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6 火灾事故调查 6.1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 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总结火灾教训,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概况 2017年8月3日,午饭后大约12点左右,值班人员发现分测大厅没有电,便立即向设备主管庄威报修,5分钟后,庄威修好了电,便离开了,当时分测大厅在场有4人(王晓菲、张晔、宋晨旭和张淼),准备开始测试工作。开始五分钟不到,蒸馏水机方向有异响,随即发现着火了,王晓菲立即取用了流变分析实验室的灭火器去灭火,但因未断电,火没有完全扑灭,随后赶到的庄威先把插座拔掉了,二人一起把火扑灭。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短路引起电气火灾 电气线路上,由于种种原因相接或相碰,电流不经过线路中的用电设备而直接构成回路的现象称短路。在短路电流忽然增大时,其瞬间放热量很大,大大超过线路正常工作时的发热量,不仅能使绝缘烧毁,而且能使金属熔化,引起可燃物燃烧发生火灾。 1、短路引起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 ①没有按具体环境选用绝缘导线、电缆,使导线的绝缘受高温、潮湿、腐蚀等作用的影响而失去绝缘能力; ②线路年久失修,绝缘层陈旧老化或受损,使线芯裸露; ③电线过电压使导线绝缘被击穿; ④用金属线捆扎绝缘导线或把绝缘导线挂在钉子上,日久磨损和生锈腐蚀,使绝缘受到破坏; ⑤裸导线安装太低,搬运金属物件时不慎碰撞电线,金属物件搭落或小动物跨接; ⑥架空线路电线间距太小,档距过大,电线松驰,有可能发生两线碰撞; ⑦管理不当,维护不善造成短路。" 2、过负荷引起电气火灾 一定材料和一定大小横截面积的电线有一定的安全载流量。如果通过电线的电流超过它的安全载流量,电线就会发热。超过得越多,发热量越大。当热量使电线温度超过250℃时,电线橡胶或塑料绝缘层就会着火燃烧。如果电线“外套”损坏,还会造成短路,火灾的危险性更大。另外,如果选用了不合规格的保险丝,电路的超负载不能及时发现,隐患就会变成现实。 1、过负荷引起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 ①导线截面选用过小; ②在线路中接入过多的负载; ③用电设备功率过大。" 3、接触电阻过热引起电气火灾 由于电线接头不良,造成线路接触电阻过大而发热起火。凡电路都有接头,或是电线之间相接,或是电线与开关、保险器或用电器具相接。如果这些接头接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56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856 2 / 2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火灾事故的现场,要严加保护。 2、认真调查访问,切实掌握起火前和扑救中的情况,确定起火时间,取得佐证,弄清起火原因。 3、仔细勘察现场,确定起火点,收集起火原因的物证。 4、搞好综合分析,将调查访问现场勘察和技术鉴定取得的种种材料连贯起来。 5、写出调查报告,火灾原因的最后确定,要严肃谨慎,重证据,重调查研究,防止主观地轻率下结论。 6、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处理事故规定,要在24小时内进行快报。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柳州白云食品批发市场“9〃19”特大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1997年9月19日,柳州市白云食品批发市场发生了一起特大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1900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一、事故经过 1997年9月19日,柳州市白云食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白云市场)发生一起特大火灾。当日凌晨2时40分许,正在市场前大门值班的保安员韦咸成发现市场内一楼入口处的38#摊位门面内西南面隔墙中间离地面高约2.3米处,有兰色电弧闪光,并听到电打火声,感觉情况有异,立即跑到离现场约20米远的值班室,向白云工商所值班的副所长李雄报告。约3分钟后,韦咸成跑回现场,只见门面内已起火,考虑仅自己一人救不了火,于是又跑上市场二楼找值班的另外两名保安员。在呼叫和敲门均无人作出及时答应的情况下,韦咸成回到一楼起火处,在李雄的指挥下,用一干粉灭火器将门面玻璃砸烂,冲进门面后打开灭火器进行扑火,但是灭火器喷不出药粉,而后闻讯赶来的保安员欧谭敏、梁钧雄先后递给韦咸成一个灭火器和一条接在市场内消防栓上的消防水带,韦喷完灭火器后,又用消防水带进行灭火。但由于水带上没有水枪,喷出的水不足一米远,起不到应有的灭火效果,再加上当时正刮着较大的西北风,火势越来越大,与38#摊位相邻的39#、42#、43#等三家门面相继起火。约2时50分,李雄才用手机拨打“119”电话报警。2时51分,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接到报警电话,立即调动鱼峰消防中队前往扑救。鱼峰消防支队接到报警电话,立即调动鱼峰消防中队前往扑救。鱼峰消防中队第一次出动两辆消防车于2时55分赶到事故现场。这时大火已从38#门面烧至中央天井处,着火面积已扩大到700平方米左右。消防人员到达后,立即进行灭火并向消防支队报告要求增援。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在这次灭火过程中先后调集了5个消防中队和7个企业专职消防队,共32辆消防车和290名消防官兵及企业消防队员投入灭火战斗。由于各门面之间以网眼约为4×3厘米的铁栅网相隔,卷闸门封闭,所形成的过火暗道大大降低了消防水枪的扑火效率。加上市场中央的天井起着抽风作用,以及当时的西北风助燃,火苗通过中央天井,从市场一楼先后窜烧3楼和2楼,然后向四周蔓延,火区迅速扩张,灭火工作十分艰难。虽然在4时55分控制了火势,6时30分将火扑灭,但火灾过火面积已达13900平方米,占市场建筑总面积的94%,市场大楼内1、2、3楼绝大部分商品、设备化为灰烬。直接经济损失1900万元。 二、白云市场的基本情况

河北省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细则

河北省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规范火灾事故调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火灾现场勘验规则》、《火灾原因认定规则》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调查火灾事故,适用本细则。 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以及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后设立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消防监督范围内发生的火灾;河北省冀中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调查冀中公安局管辖范围内发生的火灾。 第三条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总结火灾教训,建立火灾事故调查档案。 第二章管辖 第四条火灾事故调查的组织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次火灾死亡十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直接财产损

失五千万元以上的,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二)一次火灾死亡一人以上的,重伤十人以上的,受灾三十户以上的,直接财产损失一千万元以上五千万以下的以及设区市级(含华北石油管理局,简称市级,下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发生火灾的,由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三)其他火灾由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含同级的市、区,简称县级,下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第五条按分工应当由省级或者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的火灾,火灾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按程序及时上报。 第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火灾报警,应当及时指派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火灾现场偏远或有其他情况需要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报告主管公安机关通知辖区公安派出所人员先行到场,初步划定现场封闭范围,设置警戒标志。 第七条到场火灾调查人员应将初步调查走访情况立即报告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确定火灾事故调查程序。 第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未接到火灾报警,事后当事人书面提出调查申请或要求作出原因认定的火灾事故,应当依法进行调查,调查期限自受案之日算起。 由于火灾现场被破坏导致主要证据灭失、主要事实不清

家庭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调查报告

家庭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调查报告 近几年来,由于住所火灾的惊险因素、惊险程度的别断增加,家庭火灾已成为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我国,虽然城乡居住条件逐渐得到改善,住所小区也大量涌现,但并没有彻底消除和减少各类住所火灾隐患。相反地,随着人民日子水平的提高,家庭物质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致使家庭用火用电增多,而由此引发的家庭火灾更是接连别断。据近几年的火灾统计,城乡居民家庭火灾占有相当的比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都别容忽视。引起住所火灾的要紧因素有:一、用火别慎依照我国火灾起数统计资料分析,用火别慎引起的住所火灾占有相当比例。我国消防教育及宣传起步晚,投入较少,加之教育宣传面广、难度大等客观条件限制,使得全民的消防意识相对淡薄,很多城乡居民未能掌握正确的用火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缺乏对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缺乏消防法制观念,这一系列别利因素直接导致了人为用火别慎引起的火灾事故常年居高别下。人为用火别慎引起的火灾又可分为以下两种事情:1、厨房用火别慎引起火灾,如城乡居民使用材、煤灶时,或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引火是别慎,或将为彻底熄灭的炉灰倒在其它可燃物附近,从而引起火灾,或使用煤气可、液化气石油气灶时,锅、壶盛水过满,加热时水溢出熄灭火焰,而燃气照常放出,导致火灾爆炸事故。或居民使用煤油炉时,却用汽油作燃料,或将炉体碰倒引燃成灾。或家庭做饭热油时,油锅过热起火后处理别当导致火灾。1 2 32、日子照明用火别慎引起火灾。如城乡居民夏季用灭蚊器、蚊香或燃烧草谷壳驱蚊,由于蚊香摆放别当或点火生烟时无人照管而招致火灾。或冬季在家中安装火炉、火盆等疏忽大意而造成火灾。或停电时用油灯、蜡烛照明时粗心大意,靠近可燃物导致火灾。二、电气火灾1、电气线路引起的火灾。电气线路引起火灾比率最高的是那些暂时住所、旧屋子(房龄超过20年)和乡村住所,因为这些住所建造的线路咨询题较多,暂时性住所存在私拉乱接导致电线短路、接触别良等咨询题。旧屋子由于布线时设计用电量相对较少,电线截面挑选较小,再加之经过长时刻的使用电线绝缘层可能已老化破损而导致电气线路短路、超负荷引起火灾。乡村住所则可能由于村民缺乏用电常识,私拉乱接电线时电线的截面、种类挑选别当,电线的布置、使用别合理导致电线起火。除了以上住所建造易发生电气线路火灾以外,在其他的新建居民住所中也会因为以下原因而发生电气线路火灾,如居民在装修新屋子时破坏了原来的电气线路,或者在重新敷设线路时为按施工安装规程的要求敷设,或者在一条线路中并且接入使用好几个大功率的用电设备,因此,城乡居民在家中敷设、接入使用电线时应有专业人员操作或监督指导,此凹处麻痹大意的思想,从而方合资电气线路火灾事故的发生。1 三、吸烟我国火灾统计资料表明,引起住所火灾的再一具要紧原因是吸烟。烟头虽小,却能引起许多可燃物质燃烧,因为燃烧的烟头其表面温度有300~450,中心温度可达700~800,一支香烟的燃烧时刻为415分钟,这么长的时刻为火灾发生提供了隐蔽的埋伏期,而且吸烟时还要使用打火机或火柴等点火器具,而点着的香烟、划过的火柴、点火的打火机基本上火源,稍有别慎就可能引起火灾。家庭因吸烟引起火灾的要紧原因一是居民在家中乱扔烟头、火柴梗,致使未熄灭的烟头和火柴梗引燃家中的可燃物;二是由于居民酒后或睡觉时躺在床上、沙发上吸烟,烟未熄灭人已睡着,结果烧着被褥、沙发、造成火灾。三是由于居民在家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煤气、液化石油气泄漏时吸烟引起火灾。除了以上分析的三种导致住所火灾的要紧原因以外,其它如孩子玩火、人为纵火、精神病患者防火或自然灾难如雷击、自燃、静电也有可能引起住所火灾。 1 2 3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规定 一、火灾事故调查的管辖 1 、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公安 消防机构进行。 2 、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或者 市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3 、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市或者省公安消防 机构进行。 跨行政区的火灾事故的调查, 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消防机 构进行,相关区域的公安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二、火灾事故调查程序 1 、保护火灾现场: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保护火 灾现场。非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包括现场保护人)禁止擅自进入火灾隔离保护区,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火灾现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撤销保护措施。 2 、建立火灾事故调查组织: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应成立火 灾事故调查组,并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参加。火灾调查组的职责是: ( 1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 2 )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 3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 4 )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 5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 、火灾现场勘查和访问 4 、火灾损失核定 5 、制作火灾原因认定书 6 、制作火灾事故责任书 三、火灾事故处理 主要分为四类: 直接责任、 间接责任、 直接领导责任、 领导责任。 对引发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作出下列处理:①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处理意见,交有关部门处理;②违反消防法律、 法规有关规定的, 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③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认定构成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火灾, 应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进行, 所作出的决定应以主管公 安机关的名义作出; 认为具有放火嫌疑的案件, 应当及时通知刑事侦

客车火灾事故处置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客车火灾事故处置办法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926-78 客车火灾事故处置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客车驾驶人开车前应提醒乘客注意的事项。车内严禁吸烟,头、手不准伸出窗外,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客有权对驾驶人安全行车情况进行监督,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监督;遇有紧急情况,要尽快有序地从乘客门、安全门(窗)下车,不要急于携带随身物品,指出安全门(窗)的位置,并示范打开安全门(窗)的方法。 二、客运车辆应配备的防范火灾器材。应配备1至2种灭火器(如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并按要求定期更换,保证能有效扑灭一般客车火灾;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太平斧、应急锤,应急锤的质量应满足击碎安全窗及其他车窗玻璃的需要,保证发生火灾时,乘客能从多处逃生。 三、预防客车火灾事故的措施。车辆上路前,要

火灾调查“三多”现象成因及对策参考文本

火灾调查“三多”现象成因及对策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火灾调查“三多”现象成因及对策参考 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近年以来,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中较为普遍地出现了 “三多”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 任认定不明增多;二是申请重新认定火灾原因、火灾事故 责任和直接财产损失增多;三是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 认定方面的诉讼、上访申诉增多。而公安部办案分工规定 失火、消防责任事故刑事办案由公安消防机构承担后,又 给火调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本人从社会对火调 工作的呼声和要求入手,结合当前火调工作实际情况分 析,就如何强化新形势下火灾调查工作谈几点初浅的看 法。 一、新形势下火灾调查工作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一)从引发火灾的原因看,起火原因日趋复杂,调查难度增大。起火原因日趋复杂,调查难度增大的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 一是火灾机理复杂化。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一大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其中一些引发火灾的机理,由于各方面的制约短时间内还不被火调工作人员所熟悉认识,虽然在火灾调查中可借助地方专业人员支持,但总体上随着起火原因的复杂化,使火灾调查工作难度相应增大。 二是纵火案增多。一些地方、单位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过程中,社会局部矛盾、纠纷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纵火案件的增多。放火案件虽然由公安刑侦部门负责侦破,但前期的火灾调查工作主要仍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不少放火案件错综复杂,关键证据和情节很难得到及时固定和查证,给火灾调查提出了很高要求。总之,上述客观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21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已经2012年7月6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公安部关于修改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完善火灾事故调查的内容和程序,公安部决定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消防监督范围内发生的火灾。 二、将第六条修改为:“火灾事故调查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次火灾死亡十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二)一次火灾死亡一人以上的,重伤十人以上的,受灾三十户以上的,由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三)一次火灾重伤十人以下或者受灾三十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一次火灾死 亡三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火灾事故,直辖市的区、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他火灾事故。 “仅有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调查,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作出管辖规定,报公安部备案。” 三、将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现场情况,排除现场险情,保障现场调查人员的安全,并初步划定现场封闭范围,设置警戒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四、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现场提取的痕迹、物品需要进行专门性技术鉴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鉴定机构进行,并与鉴定机构约定鉴定期限和鉴定检材的保管期限。” 五、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有人员死亡的火灾,为了确定死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本级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进 行尸体检验。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应当出具尸体检验鉴定文书,确定死亡原因。” 六、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法医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重伤的; “(二)火灾受伤人员要求作鉴定的; “(三)当事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鉴定的情形。” 七、将第二十九条中的“及时作出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的认定”修改为“及时作出起火原因的认定”。 八、将第三十条中的“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的起火原因”修改为“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 九、删去第三十一条。 十、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二条,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核的权利。无法送达的,可以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之日起七日内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二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三条:“对较大以上的火灾事故或者特殊的火灾事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开展消防技术调查,形成

火灾事故报告制度

火灾事故报告制度 篇一: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1、火灾扑灭后,安全部要设专人保护现场,不准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火灾现场包括下列三个范围:一是发生火灾引起燃烧的场所,二是虽然未发生燃烧但与火灾原因有关的场所,三是发生火灾涉及到的场所; 3、在扑救火灾时,以不影响灭火行动为前提,要注意尽可能的减少对现场的变动,保护现场的痕迹与物证; 4、发生火灾事故,保安部及有关人员应主动配合公安 机关查清原因,查明肇事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告者、提供伪证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发生事故必须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未按照追究制度追究不放过。 篇二:火灾报告制度 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火灾报告管理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森林防火期,实行森林火灾日报、月报制度。日报告由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当日下午4:30前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

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当日5:00前报告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月报在每月底前上报“森林火灾统计月报表”。 2、发生以下森林火灾时,县(区)在发现后必须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1)县(区)间的森林火灾; (2)发生较大森林火灾; (3)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 (4)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5)风景名胜区、旅游区的森林火灾; (6)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3、严格森林火灾报告程序,发生森林火灾,统一报告当地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按规定逐级上报。需要向政府报告的火灾,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报告,不得多头向上级政府报告,以免错报、误报。 4、对国家林火卫星监测中心通报的监测点,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查明并将结果迅速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制定相应的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加强领导,严格要求,确定专人,建立岗位责任制。对不报、迟报、虚报、瞒报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6、新闻媒体发布有关森林火灾信息报道,应事先经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准,不得误传误报。

火灾应急处理规程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火灾应急处理规程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0756火灾应急处理规程制度 Fire emergency handling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工作程序 (1)中控室人员工作程序 (2)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或接到火情后,应立即通知义务消防队前往火警现场观察。 (3)火情确认后,向消防部门报警,向公司领导及安全主任报告,向各部门负责人通报。 (4)启动相应的消防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的设备(设施)。 (5)通过广播、警铃疏散用户。 (6)做好火警记录。 2、工程部人员工作程序 (1)在工程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应急电源设备的正常运行。

(2)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关闭空调机组。 (3)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3、义务消防队队员工作程序 (1)在保安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火场灭火。 (2)接到火警信号后,消防队员立即到达现场观察,如确认火情,按下报警掣并及时组织灭火。 (3)保安主任确定人员分配,确定铺设水带和使用的灭火剂、灭火器材。 4、公司办公室全体人员工作程序 (1)负责现场群众的疏散、疏导工作,保障器材供应,协助消防队工作。 (2)确定消防人员和物资的安全出口,疏散线路,组织消防人员引导、护送用户有程序的疏散到安全区。 (3)逐房检查、核实疏散人员是否完全撤离现场。 5、公司领导工作程序 (1)公司领导为现场灭火救人总指挥。 (2)组织火情侦察,掌握火势发展情况,确定火场的主要方向,及时招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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