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

浙江省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
浙江省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

浙江省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

总体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提升我省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增强农业生物种业竞争力,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浙委〔2011〕97号)精神,经研究,启动实施浙江省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为推动重大专项的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的要求,以增强育种能力为核心,以技术优势领域和特色主导产业为重点,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集聚整合全省的育种科研力量和资源,组建粮食和十大农业主导产业的多学科跨单位育种协作攻关组,建立统一规划、合理分工、资源共享、绩效挂钩、运行高效的协作攻关机制;切实加强种业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与开发利用研究,强化核心育种材料、生物育种方法及关键技术研究;大力推进商业化育种研究,着力培育一批现代种业企业,全面提升种业发展水平,引领和支撑我省农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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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紧密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打造一支科研创新能力强、国内领先的生物育种队伍;突破一批育种前沿性应用性关键技术,育成一批具有良好应用前景、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优良品种;扶持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集团;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种子种苗生产基地;逐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的商业化育种技术创新体系;显著提高我省优良品种自主研发能力和覆盖率,我省生物种业科技水平总体上达到全国领先,部分领域居世界先进。

到2016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建成各类动植物(畜禽、水产、竹木、花卉、茶树、果品)种质资源圃、资源库、原种保育中心等15-17个,其中国家级8-9个,发掘创制种质12000份以上,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种质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

(二)育成各类动植物新品种(系)250个以上,其中150个以上进入生产主导品种,并具有新品种保护权和生产技术标准。示范推广新育成品种200个以上,自主选育新品种覆盖率比“十一五”提高15%以上,我省生物种业竞争力显著提升。

(三)扶持发展区域性、专业性骨干龙头种业企业10家、大型现代种业集团3~5家,培育种业科技型小企业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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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种苗生产企业60家以上,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新品种繁育供应体系。

(四)打造一支由1000人以上组成的生物育种科技创新队伍,培养一批育种科研骨干力量,其中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人才5人以上,国内知名的中青年科学家和学科带头人30人以上。

二、指导原则

(一)统一部署,整体设计。由省科技厅、财政厅会同农业、林业、渔业等部门统一部署、整体设计粮油与十大农业主导产业新品种选育专项实施方案,整合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和种业企业的育种科技力量,组建多学科跨单位联合的育种协作攻关组,落实相关政策和专项资金的投入。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省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为主导,引导市县财政设立重大专项配套资金,吸引工商资本投资生物种业,构建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大对重大专项的支持力度。鼓励种业企业增加科研投入,牵头组织实施商业化育种项目或参与育种科研项目。

(三)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以新品种选育为重点,有效集成相关科技、人才、资金等资源,育成一批具有良好应用前景和核心竞争力的优良品种。同时,紧跟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开展前沿性共性技术研究,增强科技储备,促进生物种业可持续发展。

(四)创新机制、动态管理。建立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动态管理和考评机制,省财政厅和科技厅负责专项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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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协调、资金安排和监督检查,各协作组实行首席专家(或组长)负责制,制定内部监管、绩效考评与奖励办法。

三、重点任务

按照“整合、共享、协作、创新”的要求,各协作组从产业发展需求、优势特色品种培育、育种技术储备等出发,组织开展联合协作攻关,强化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大力推进商业化育种研究,力争取得重大突破。

(一)种质资源挖掘、利用与优异育种材料研究。利用我省丰富的动植物种质资源,重点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育种材料的改良与创制等研究,建立种质资源圊、资源库或基因库,发掘具有重要性状的新基因,创制一批生物育种新种质、新材料,获取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为我省动植物品种主要性状的遗传改良、新品种选育提供基因资源。

(二)现代育种新技术、新方法研究。针对动植物育种存在的预见性差、周期长、效率低等突出问题,以高效育种技术创新为主要目标,重点开展现代高效分子育种、细胞育种、转基因等前沿性技术研究,解决育种技术瓶颈,建立高效育种技术体系,缩短育种周期,增强技术储备,为定向选育高产、优质、多抗、专用的动植物新品种提供技术支持。

(三)新品种选育攻关研究。围绕水稻、旱作粮油、蔬菜、畜禽、水产、竹木、茶叶、蚕桑、食用菌、中药材、果品、花卉等12个领域,应用现代育种新技术、新方法与常规育种技术相结合,育成一批高产、优质、抗性或广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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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性新品种,丰富品种多样性,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新品种保障;并开展配套的高效种养殖技术研究与中试示范,推进新品种的产业化。

(四)种子种苗繁育技术研究。开展高效制种技术、种子种苗繁育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等应用性技术研究,建立种子种苗优质化、标准化、规模化繁育技术体系和繁育基地,加强繁育技术的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不断提高良种的供应能力,加快育成新品种的推广。

(五)现代种业企业培育。鼓励发展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企业,整合育种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机制。对具有育种能力、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增强其创新能力。完善公共研究成果共享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为种子企业提供科技支撑。

四、组织实施与管理

(一)组织管理部门。由省科技厅、财政厅牵头,会同有关行业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专项,落实省级相关政策和专项资金,负责对专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协调处理专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五年实施期满,对专项和协作组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

(二)组建协作组。省科技厅负责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协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的育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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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力量,集成相关科技资源,组建12个农业新品种选育协作组,并负责对协作组的指导和管理。

(三)制订实施方案。根据“整体设计、突出重点;竞争择优、开放合作;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原则,各协作组在分析各重点产业与种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各领域新品种选育专项实施方案,设计提出该领域今后五年拟实施的重点项目。实施方案报省科技厅和财政厅。

(四)审定实施方案。省科技厅、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领域专项实施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审核专项主攻方向、重点项目、主要目标,以及协作组内部管理办法,以五年为一个周期,确定考核目标,批复审定通过的专项实施方案。

(五)安排专项资金。省科技厅、财政厅在审核各专项资金预算的基础上,综合平衡各领域专项资金的安排,确定各领域的资助标准。专项资助标准一经确定,连续五年稳定支持,分年度拨付。

(六)实行首席专家(或组长)负责制。由首席专家(或组长)组织协调专项的实施,按照“平等自愿、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分解落实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专项经费。协作组内建有专题组的,应统筹兼顾各专题组的重点任务和资金安排,并注重发挥各专题组长的作用。

(七)协作组内部管理。各协作组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各领域的实际,制订协作组内部管理、绩效考评和奖励办法,对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育种材料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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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成果鉴定、知识产权等进行规范管理。协作组定期组织工作交流、现场考察和检查互评,每年对项目的进展、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总结,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专项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在每年11月底前向协作组提交项目年度总结报告。每个协作组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科技厅、财政厅报告专项执行进展,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协作组首席专家(或组长)因故离开项目研究岗位半年以上,须向科技厅报告。

(九)建立绩效奖励制度。各协作组要强化投入绩效的评估和考核,在项目经费分配中引入竞争机制,试行“定额资助先启动,依据成果后补助”的办法,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实施奖励和经费滚动安排,充分调动育种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十)建立开放竞争机制。鼓励各协作组成员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育种技术、优势种质资源和创新型人才,不断补充吸收种业企业及科研人员进入协作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对离岗超过一年的协作组成员或科研工作不力的人员作出调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科技领导小组加强对重大专项实施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定期听取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重大专项实施进展的汇报。各专项和重点项目依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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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专家或组长、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为专项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

(二)落实专项资金。省财政设立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按五年规划一次性核定,在年度考评基础上分年度拨付。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渠道,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作用,牵头承担商业化育种项目的企业应加强对育种科研的投入。

(三)加强部门合作。由省科技厅、财政厅牵头,建立与农口相关部门的沟通会商机制,联合会审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联合实施专项的考核评价等,共同推进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形成育种源头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配套的工作体系。并发挥种子管理部门和相关协会的作用,加强新品种的宣传、技术服务与推广。

(四)创新体制机制。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发挥领军人才在育种科研团队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把重大专项实施与人才培养、科研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行财政专项资金稳定支持机制,切实保障育种人员潜心于科研工作。实行绩效奖励机制,依据科研绩效进行奖励,充分调动育种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品种审定和保护,规范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保护测试、转基因农作物安全评价和品种跨区引种行为,统一鉴定标准,提高品种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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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加快不适宜种植品种退出。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强化品种权执法,加强新品种保护和信息服务。

附件:浙江省各领域新品种选育专项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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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品种选育专项实施方案

(编写提纲)

一、现状与需求

客观分析我省该产业领域:“十一五”育种攻关取得的成果;育种科研力量分布和水平;与国内外相比育种科研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差距;产业发展对种子种苗的需求状况。

二、思路与目标

提出我省该产业领领域组织育种协作攻关的总体思路与主要目标。目标应突出育成新品种的数量、同时也要有育种水平提升、人才培育发展、种业企业培育的目标。

三、主攻方向与重点项目

根据产业需求,确定育种主攻方向,提出“十二五”重点实施的新品种选育重点项目。

四、育种攻关协作组的组建

按照产学研、育繁推一体化的思路,提出全省育种协作攻关组组建的具体意见,组成单位应包括具有育种科研力量的各高校、各级院所和相关种业企业。根据需要协作组下可设立专题组。组成单位与人员名单可附表。

五、运作与管理

针对该产业领域育种攻关的特点,提出协作组的运作模式、管理办法、考评措施、激励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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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16个重大科技专项情况介绍

国家16个重大科技专项情况介绍 .声明:转载于网络公开资料。 2006年通过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设立了16个重大科技专项。根据《规划纲要》,“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这些项目是可以与“两弹一星”、载人航天、杂交水稻相类比的重大工程。 《规划纲要》中公布了16个专项中的13个: 1.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 2.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 3.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 4.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技术, 5.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 6.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 7.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 8.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 9.重大新药创制, 10.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 11.大型飞机, 12.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 13.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 另据媒体报道,这16个重大专项中有9个属民口、7个属军口。民口的重大专项由科技部主管,军口的重大专项由总装新技术局主管。上述13个重大专项中的民口项目是1、2、3、4、5、7、8、9、10;7个军口项目中公开了4个:6、11、12、13,另3个未在《规划纲要》中公布。公开的4个军口项目都是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项目。另据报道,这3个未在《规划纲要》中公布的军口项目是惯性约束聚变点火工程(“神光”)、新一代卫星导航系统(“北斗”)和高超声速飞行器科技工程。 惯性约束聚变(ICF)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在核禁试条件下的核武器研究,尤其是核聚变物理过程的研究。美国和法国目前在ICF领域走在世界前列。美国LLNL的NIF(国家点火装置)已基本建成,法国原子能委员会的LMJ(兆焦耳激光装置)也即将建成。我国目前在建的“神光-Ⅲ”是十万焦耳级的激光装置,能量要比NIF和LMJ低一个量级。兆焦耳级的激光装置“神光-Ⅳ”计划于2020年左右建成,实现热核点火和自持燃烧目标。此外,快点火ICF等新技术路线的探索也在进行中。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大基础工程,其军用和民用价值都是毫无疑问的极其重要。相关论述很多,这里就不讨论了。 最神秘的是“高超声速飞行器科技工程”。2010年4月28日,美国试验了HTV-2a试验飞行器,这是美国发展PGS(全球快速打击)武器系统所进行了一次重要试验。尽管试验

浙江省水稻生产概况和特点(浙江农业厅件)

浙江省水稻生产概况和特点 来源:《中国稻米》2006年第2期-浅淡浙江省稻米产业现状与发展对策作者:浙江省农业厅农作物管理局纪国成毛国娟陈叶平发布时间:2006-03-28 浙江省水稻种植历史悠久,早在7000年前已开始种植水稻,素有“鱼米之乡”之称,稻米是城乡居民的主食。浙江人多地少,粮食向来不宽裕,历史上就是个缺粮省份。建国后,由于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水稻生产发展迅猛,至80年代初水稻播种面积达3700万亩以上,稻谷总产达1500万吨以上,播种面积占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70%以上,稻谷总产量占全年粮食总产量的80%以上,为浙江省实现粮食自给作出了巨大贡献。90年代以后,浙江省开始种植业结构调整,水稻播种面积出现了持续下滑。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浙江率先进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水稻种植面积继续大幅下滑,稻米产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水稻一直来是浙江省的主要农作物,也是主要粮食作物。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前一直以种双季稻为主。历史上种植面积最大的是1974年,达3833万亩,其中早稻1880万亩,晚稻1953 万亩,水稻面积占当年粮食作物总面积的73%。历史上稻谷总产量最高的是1984年,达1511万吨,占当年粮食总产量的83%。1990年前后,浙江省水稻播种面积在3550万亩左右,仍以种双季稻为主,其中早稻面积1550万亩左右,连作晚稻面积1720万亩左右,单季晚稻面积280万亩左右,水稻种植面积占粮食总面积的72%左右。 1992年以后浙江省水稻种植面积出现了持续下滑态势,主要经历了两次大的调整时期。第一次大调整发生在1992-1994年,早稻由1560万亩左右减到1240万亩左右,减了320万亩左右,晚稻面积基本稳定,仅减少120万亩。1995-1997年省政府开展了“大打粮食翻身仗”活动,水稻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其中早稻面积曾一度略有恢复。第二次大调整发生在1998年以后的持续下降,尤其是2000年以后大幅下滑。到2003年全省水稻播种面积为1469万亩,比1990年减2106万亩,仅为1990年的41%。其中早稻仅194万亩,比1990年减1372万亩,减87.6%;晚稻1275万亩,比1990年减734万亩,减36.5%。2004年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一系列政策的扶持和市场粮价大幅回升共同作用下,浙江省水稻生产出现了重要转机,水稻种植面积扭转了连年下滑的局面。2004年全省水稻种植面积1541万亩,比上年增加72万亩,其中早稻231万亩,增加37万亩,晚稻1310万亩,增加35万亩。稻谷总产量686.94万吨,比上年增加40万吨。经过十余年大调整以后,浙江省水稻生产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1、单季晚稻成为粮食作物的主体。随着早稻面积大幅度下降,单季晚稻迅猛发展,种植面积由20世纪90年代初的300万亩左右扩大到2004年的1016万亩,一跃成为浙江省粮食生产的主体作物,占当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47%,占水稻总面积的66%。 2、优质早籼发展遇阻,圆粒形早籼谷供不应求。上个世纪90年代初,针对早籼米米质差、价格低、农民不愿种、居民不愿吃的现状,把大力发展优质早籼作为发展“一优两高”农业、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来抓。1994年10月,省政府组织省级有关单位实施“食用优质早籼开发研究和利用”项目(简称9410计划)。通过育种攻关,选育出舟90 3、中丝2号、浙农8010、嘉育948、嘉早935、杭931、浙9248、中优早5号等优质高产早籼稻品种。为了加快优质早籼新品种的推广应用,省政府还确定上述八个优质早籼品种的收购价在合同定购价的基础上,每50公斤加价6元,实行优质优价。优质早籼面积迅速扩大,由1992年的9.44万亩,发展到1999年的504.6万亩,占全省早稻面积的48.5%。2000年以后,由于早稻面积持续大幅度下滑,早籼稻需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早籼稻米主要用于粮食储备,其次用于米粉干、味精、酿酒及饲料等加工业,少量直接作口粮。全省常年粮食储备量为17.5亿公斤,由于圆粒形早籼谷较适宜储藏,储备粮的80%为早籼谷,按三年一轮换计,每年约需5亿公斤早籼谷用于储备粮轮换,约占近年全省早籼谷总产量的70%以上。因此圆粒形早籼谷成为了稀缺资源,

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

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若干意见》,推进科技资金管理改革,进一步提高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的通知》(浙政函〔2013〕145号)和省科技计划及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是支持我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的财政专项资金,每年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条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旨在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集聚资源联合攻关,力争在若干领域取得关键瓶颈技术突破,获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开发一批标志性目标产品,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第二章支持范围和补助方式 第四条省重大科技专项根据我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支持范围包括: (一)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海洋开发技术、设施农业和精深加工技术等9项产业技术,原则上由企业或企业牵头产学研结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活动; (二)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1项社会事业领域公共技术,由高校、医院及科研机构开展重大与高发疾病的早期诊断、预防、治疗、控制技术难题攻关和临床转化应用; (三)省科技厅会同省产业主管部门和行业专家跟踪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前沿,每年联合主动设计不超过15项产学研重大公益性科技攻关项目。 “十三五”及以后重大科技专项支持范围的设定,可根据五年规划进行调整。 第五条除少数公益性攻关项目外,省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坚持以产业化应用为导向,以开发标志性产品和高端装备为目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一)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创新能力较强的国家和省级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和建有重点企业研究院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三)工程建设单位应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有风险资本介入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项目;

重大科技项目

重大科技项目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附件2 重大科技项目 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公章):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编制 二〇一〇年五月 重大科技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编写题纲 一、项目主要开展内容 简要介绍项目开展的主要内容、实施进度(在项目整体介绍基础上,需按课题分别说明)。 二、项目执行总体情况 1、根据合同计划安排及设定的阶段目标,对比说明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研发任务的实施进度,示范工程(系统、基地)建设进度。 2、任务与目标、计划安排是否需要调整及调整原因;所涉及的调整情况(承担单位、负责人、经费预算等已调整和申请调整情况)。 3、对任务与目标实现的预期(根据目前的进展,说明能否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及其依据)。 三、项目投入和支出情况 1、投入情况:须对照项目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详细说明项目人、财、物各项投入的计划及实际投入情况;配套经费和其他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2、支出情况:按照预算科目详细说明项目经费支出情况(按项目经费及其中专项经费支出进行说明),并列出5万元以上购置/试制设备的明细、单价和该设备在项目实施中的用途)。 四、成果及其应用情况 1、阶段成果 重点介绍已取得的或正在取得的阶段性重要成果,并按成果的重要程度递减顺序填写(在内容编制上,按以下3方面进行阐述)。 (1)成果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成果的创新点;并从技术经济角度与同类技术进行比较(与原有国内外工艺的比较,降低现有产品或工艺的成本情况;在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方面开辟的新渠道;对环保的明显贡献,节能减排、节水节材等方面的数据指标等)。 (2)成果的意义与作用:说明该成果解决了急需的哪些重大关键问题;成果的应用范围(包括应用的行业或领域、目标用户的类型、成果可能的应用途径及推广方式)。 (3)所取得专利、软件着作权、技术标准以及新产品、新品种等科技成果的名称、特点、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应用效果、申请或批准时间等情况(与附表二、三、四结合)。 2、成果应用及已取得或预期的效益 以典型事例和数据,说明通过成果转化或技术转让直接获得的经济收益;通过新产品、改进原有工艺而产生的产量或销售增长;在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技术装备开发中发挥的作用;对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或社会发展发挥的作用;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作用等。 五、组织管理经验

浙江省生态农业发展前景

生态学论文 ----浙江省生态农业发展前景 班级:园艺121 姓名:高磊 学号:201201070125 2014/11/09

浙江省生态农业发展前景 高磊 (浙江农林大学杭州·临安 311300) 摘要:生态农业简称ECO,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经济学原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管理手段,以及传统农业的有效经验建立起来的,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高效农业。它要求把发展粮食与多种经济作物生产,发展大田种植与林、牧、副、渔业,发展大农业与第二、三产业结合起来,利用传统农业精华和现代科技成果,通过人工设计生态工程、协调发展与环境之间、资源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形成生态上与经济上两个良性循环,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统一。【1】 关键词:生态农业现状有利制约建议 引言:我国生态农业生产面积为301295公顷,居世界第八位,但是生态生产的面积占所有面积的0.06%,所以说我国生态农业发展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为此我进行了这方面的调查,查阅文献,对浙江省发展生态农业提供参考,发现现在的不足与优势,对此进行深入研究。 1、我国生态农业的现状 我国有着数千年的农业基础,我国农民有着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近年来,我国生态农业成功发展,并且呈彭波上升的态势。前几年我国有机农业开始起步并发展,国家环境保护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率先开始有机农业的研究与时间,中国大陆的农场与加工厂获得有机认证。这为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我国大多数有机生

态生产基地分布在我国的东北部,从数量和面积上分析东三省最大,但是从产品加工程度和质量控制上分析,浙江、上海、北京、山东、江苏等东部地区较占优势。 生态农业在我国的发展前景一片大好,生态农业已经受到各级政府重视并且正在逐步提高对其重视度,消费者对生态有机食品寻求量不断加大,生态农业在社会上被广泛关注,我国内部生态有机食品的消费潜力巨大。 2、浙江省有机农业发展现状 2.1浙江省发展生态农业的时间较早,且种类多,浙江省从事有机产业并通过认证的企业,茶叶类134家、竹笋类14家、畜禽类3家、水果类4家、水产3家、食用菌5家、油料3家、其他16家。 2.2浙江省2003年有机食品生态农业种植面积25.7万亩(其中野生植物采集面积为 3.28万亩),水产养殖面积82.7万亩(其中千岛湖水面面积80万亩),家畜养殖数量很少(生猪3150头,羊10000只)。 从种植业基地面积看,竹笋种植面积最大(10.3万亩),占种植总面积的40.1%,其次为茶叶(8.9万亩),占种植总面积的34.6%,其它种类有机作物的种植规模都不大。【2】 2.3浙江省生态农业发展存在问题 2.3.1在浙江省,生态农业地域较少,生态有机种植规模不大,其面积仅占浙江省耕地面积的1.1%; 2.3.2生态种植业在浙江省所有生态有机产业中占据主要地位,

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川办函〔2017〕4号)(以下简称《规划》),加强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科学、规范、高效管理,保证重大专项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四川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川府发〔2017〕5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及其他省级科技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第二条重大专项的主要任务: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集资源、突出重点、集中时效,通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加强重大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攻关,突破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瓶颈,开发一批重大战略性创新产品,完成一批高水平重大工程,培养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第三条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原则: 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重大专项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大问题,坚持自主创新,突出重点,力争实现预期目标。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整合资源,协同创新。集成和优化配置全社会科技资源,充分发挥部门、市(州)、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强科技大协作和优势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明确权责,规范管理。在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启动实施、监督管理、验收和成果应用等各个环节,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长效机制。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动态管理,注重绩效。对重大专项实行动态管理,对重大专项的执行情况与绩效进行跟踪和经验推广。 培养人才,营造环境。结合重大专项的实施,培养和凝聚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形成一支产学研结合、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才队伍,落实有利于重大专项实施的相关政策。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第四条重大专项资金坚持多元化筹措,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并引导和鼓励企业、金融机构等社会资金投入。针对重大专项任务实施,科学合理配置专项资金,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 第五条重大专项按照“聚集资源、突出重点、集中时效”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成熟一个,启动一个,优先支持对我省产业技术升级和经济转型发展带动面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关键技术及配套集成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 第六条重大专项鼓励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促进各类创新要素的集聚。集成创新链上所需的关键核心技术、基地或示范工程建设、人才团队、标准规范、知识产权等要素。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聾。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发布2017年种植业主导品种的通知

2017年种植业主导品种目录 一、水稻(19个) 早籼稻:中早39、中嘉早17 、金早47、甬籼15、温926 常规晚粳稻:秀水134、嘉禾218、嘉58、宁88、浙粳99 杂交晚籼(粳)稻:中浙优8号、中浙优1号、深两优5814、春优84、甬优1540、甬优9号、甬优538、甬优15、甬优17 二、玉米(10个) 普通玉米:济单7号、郑单958、登海605 糯玉米:美玉7号、美玉8号、浙凤糯3号 甜玉米:金玉甜2号、先甜5号、浙凤甜2号、金银208 三、大豆(6个) 春大豆:引豆9701、沪宁95-1、浙农6号、浙鲜9号 秋大豆:衢鲜5号、衢鲜1号 四、油菜(5个) 浙油50、浙大619、浙油51、浙大622、中双11 五、西瓜(4个) 早佳、浙蜜5号、早春红玉、拿比特 六、小麦(4个) 扬麦12、扬麦19、扬麦20、苏麦188 七、棉花(2个) 中棉所63、中棉所87 八、大麦(2个) 浙啤33、秀麦11

九、马铃薯(2个) 中薯3号、东农303 十、甘薯(2个) 浙薯13、心香 十一、蚕豌豆(2个) 蚕豆:慈蚕1号 豌豆:浙豌1号 十二、蔬菜(45个) 青花菜:绿雄90、台绿1号、浙青95 花椰菜:浙017、瓯松90天、浙农松花50天 番茄:浙杂503、浙粉706、钱塘旭日、浙樱粉1号白菜:青丰1号、早熟8号、浙白6号、双耐 榨菜:余缩1号、甬榨2号 瓠瓜:浙蒲6号、越蒲1号、浙蒲8号 辣椒:浙椒3号、采风1号、衢椒1号 茄子:浙茄3号、杭茄2010 黄瓜:浙秀1号、碧翠18 南瓜:科栗1号、华栗 甜瓜:甬甜5号、哈翠、沃尔多、翠雪5号 萝卜:白雪春2号、浙萝6号 甘蓝:晓春 豇豆:之豇616、之豇108 菜豆:浙芸3号

2016浙江省重大项目

2016浙江省重大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合计(共614个)66515513一、杭州市(共90个)12646775 1杭州城际铁路临安线项目1130000 2杭州城际铁路富阳线项目1050000 3杭州都市高速公路工程(杭黄铁路中埠枢纽节点)2687400 4西湖区阿里巴巴网商银行项目300000 5杭州铁路南站东西市政广场工程486700 6杭州大江东集聚区深国际华东智慧城项目500000 7西湖区水晶城项目450000 8萧山区北干街道塘湾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427723 9萧山区浦阳江治理工程401400 10江干区保利中央公馆项目350000 11余杭奥克斯中央广场项目326500 12西湖区西溪银泰城项目300000 13萧山区湘湖三期三江口安置房项目296645 14萧山区盈二安置小区项目255502 15杭州望江路过江隧道工程246900 16杭州市肢残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8000 17拱墅区花园岗农转居公寓项目45000 18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243000 19建德市新安化工战略性新兴化工材料建设项目207745 20杭州大江东集聚区江东三路(G104至临江连接线)工程160966 21临安市华立科技园项目150000 22拱墅区运河财富中心项目132000 23西湖区之江新城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10486 24江干区牛田单元R21-22、23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项目130053 25江干区三花国际大厦项目116000 26余杭区中青创影视文化广场项目105000 27滨江区省属留用地项目拆迁安置房项目98196 28富阳区杭州中庆项目96500 29杭州备塘路改建(艮山西路—德胜路)工程94200 30富阳海正疫苗项目79970 31滨江区钱江实验小学、幼儿园及公共配套设施项目74095 32杭州奥体博览城七甲河综合整治及桥梁建设工程74000 33余杭区西溪永乐城项目69000 34江干区人民医院及区公共卫生中心项目66208

浙江省农业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7-05-01实施】

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用农产品是指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是指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对所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 合格证的开具、使用、查验以及相关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生鲜乳依据《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模农产品生产者是指依法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以及县级农业(林业、渔业,下同)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级认定标准规定的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者。 第四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合格证出具与使用的宣传、指导和管理工作。县级应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本辖区内开具合格证的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名录及具体的管理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辖区内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开具与使用合格证。 第五条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 第六条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食用农产品交易后,经营者对其持有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七条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开具合格证,并对合格证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合格证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参考样式附后): (一)产品名称和重(数)量; (二)生产经营者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盖章或签名); (三)开具日期。

杭州市生态农业循环模式的可行性调研报告

杭州市科技情报调研课题(2006434M11) 杭州市生态农业循环模式的可行性调研 浙江科技学院

项目名称:杭州市生态农业循环模式的可行性调研任务来源: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承担单位:浙江科技学院 协作单位:浙江树人大学 杭州市格林农庄 课题组成员: 李长安浙江科技学院 樊钱涛浙江科技学院 陈梅兰浙江树人大学 赵玉虎浙江科技学院 吕海萍浙江科技学院 李秦杭州市格林农庄

杭州市生态农业循环模式的可行性调研报告 摘要: 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地发展,同时又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维护农业生态平衡,已成为当前我国农业发展,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实践证明,传统农业解决不了这一问题;现代石油农业的生物学产量大为提高,但给农业环境带来的问题在某些方面更为严重。因此利用生态循环农业的组合技术,也就是各种单项技术的优化组合和装配来提高农业的生物学产量的研究已成为必然。 根据杭州市的生态建设规划,杭州市要在十二年内建成一个生态城市,其中农业的生态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如何根据杭州的地理位置,气候、地质、地貌、土壤资源等特点,通过调研筛选出一个适合杭州的生态农业循环模式,从而以点带面,全面的推进杭州市的生态农业建设,促进杭州生态城市建设有很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生态农业;传统农业;循环模式组合技术

第一章绪论 (5) 1.1现代生态农业的基本内涵 (5) 1.2调研的动机与目的 (5) 第二章国内外生态农业循环的主要模式 (6) 2.1按循环的范围进行分类 (6) 2.1.1 农田内循环模式 (6) 2.1.2 种养间的循环结构 (7) 2.2基于农业的大循环 (7) 2.2.1农业经营实体之间的循环 (7) 2.2.2城市工矿和农村之间的循环 (7) 2.2.3农业与地球生物化学循环 (8) 2.2 按接口技术的连接方向不同分类 (8) 2.2.1时空结构型 (8) 2.2.2食物链型 (8) 2.2.3时空食物链综合型 (8) 2.3 按产生能源的要求设计的生态农业模式 (9) 2.3.1 北方"四位一体"能源生态农业模式 (9) 2.3.2南方“猪-沼-果”能源生态农业模式 (9) 2.5.3西北“五配套”能源生态农业摸式 (9) 第三章杭州市生态农业循环模式的方式与存在问题 (11) 2.1杭州市的自然地理和气候状况 (11) 2.2 杭州市生态农业循环模式呈现的特征 (11) 2.1.1 “种养”相结合的综合利用模式 (11) 2.1.2杭州市“种养”相结合的综合利用模式 (12) 2.1.3竹林(果园)—鸡共生生态模式 (22) 2.1.4生态庭院模式 (23) 2.1.5综合生态水产养殖场模式 (24) 2.1.6加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 (24) 2.1.7秸杆还田生态循环模式 (25) 2.1.8“草莓—网纹瓜(蔬菜)”间作套种模式 (26) 2.1.9塑料薄膜回收 (26) 2.1.10农药、肥料的使用 (26) 第四章结论和建议 (27) 致谢 (28)

浙江省农业厅(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通知) 浙农科[2001]36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办法》、《浙江省绿色农产品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林特)局: 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浙江省绿色农产品的认定工作,确保绿色农产品生产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办法》和《浙江省绿色农产品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规范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根据《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生产粮食、油料、茶叶、水果、瓜菜、食用菌、蜂产品、畜禽产品的基地,均可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 第三条凡在本省区域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单位(包括龙头企业、农场、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和个人均可以提出申请。 以县、乡(镇)、村区域为单位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可以由该组织统一提出申请。 第四条省农业厅统一负责全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认定与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产地生态环境达到相应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 (二)集中连片且具有一定规模; (三)有相应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五)基地内农产品质量达到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 (六)基地内农产品有注册商标; (七)有完善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实行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双重检测。 (一)基地环境检测由省农业厅委托的环境质量检测机构承担; (二)产品检测由省农业厅指定的质检机构承担。 第七条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 (二)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自查总结报告; (三)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地规模证明; (四)基地环境和产品质量的自查报告; (五)注册商标的复印件; (六)执行的标准文本原件或复印件(包括生产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或准则、产品质量标准); (七)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以自愿为原则,符合第五条规定的,按下列程序推荐: (一)县及县以下单位,向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对资料的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受理单位签署意见报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应当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由审核单位签署意见报省农业厅。 (二)市级单位,可以向所在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15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省农业厅。 第九条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贵州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名称: 项目组织单位: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二○ 年月

1.本研究报告由项目组织单位组织编写。

2.编写要求: (1)总体目标完整、集中、明确、可考核,要充分考虑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 (2)研究任务和内容重点突出,课题设置合理,各课题之间关联度高; (3)技术路线清晰、技术关键点与创新点明确; (4)配套条件落实,明确与重大工程、基地建设及相关计划的衔接、配套; (5)管理措施具体,项目的管理方式及招投标等符合项目的特点; (6)经费预算根据充分,支出合理符合有关规定,配套经费落实,并另行编制《贵州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一并报送科技厅。 (7)相关证明文件等附件齐全。 3.报告涉及到外文缩写要注明全称。 4.本报告文本采用A4幅面纸,4号仿宋体字打印,标题用4号黑体字打印,一式十份,由项目组织单位盖章后报科技厅。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一、项目摘要 二、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项目与《贵州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结合(重大工程、重大装备、引进吸收、部门或地方科技需求的结合度,预期成果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或行业技术进步的支撑作用,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分析。 三、国内现有工作基础:相关领域的试验及示范基地建设情况;项目相关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国际合作、研究开发队伍等落实情况,与其他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衔接和分工。 四、项目总体目标,实施年限,年度计划安排与阶段目标,具体考核指标。 五、项目的研究内容,课题设置方案,课题考核指标及承担单位选择方式。 六、项目涉及的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公益技术分析,技术难点和创新点,技术路线。 七、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现状和预期分析(详细分析该领域国内外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状况,预期获得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的种类、数量与可行性)。 八、项目总投资预算,资金筹措方案,配套资金落实措施。 九、项目预期成果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或技术的竞争分析,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前景。 十、管理机制:项目的组织管理措施,企业参与程度、产学研联合机制(重点阐述产学研联合模式、具体参与的企业及企业参与方式和投入方式),项目、人才、基地统筹计划,其他必要的支撑和配套条件落实情况。 十一、项目的风险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三、有关附件: 1.相关科研成果、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2.项目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检索、查新报告,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分析报告; 3.项目其他配套资金来源(如贷款、地方部门匹配资金等)的证明材料; 4.中试或产业化项目所需相关产品生产的许可证明文件; 5.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管理部门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简称《规划纲要》),保证《规划纲要》确定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简称重大专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加强重大专项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若干工作规则的通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 科技部作为国家主管科技工作的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做好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工作。 第四条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的原则: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重大专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大问题,强调坚持自主创新,突出重点,力争实现有限目标。 (二)创新机制,统筹资源。集成和优化配置全社会科技资源,深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部门、地方、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强科技大协作和优势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三)明确权责,规范管理。在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启动实施、监督管理、验收和成果应用等各个环节,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四)定期评估,注重成效。建立健全重大专项监督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对重大专项的执行情况与成效进行跟踪检查。 (五)注重人才,创造环境。结合重大专项的实施,培养和凝聚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创优人才,形成一支产学研结合、创新能力强的科技队伍,完善有利于重大专项实施的配套政策和良好环境。 第五条重大专项资金的筹措坚持多元化的原则,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并引导和鼓励地方、企业、金融机构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针对重大专项任务实施,科学合理配置专项资金,加强审计与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规划纲要》确定的与民口有关的重大专项。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七条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简称三部门),建立三部门工作机制,研究解决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司其职,共同推动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专项实施方案的审核、论证;

湖北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并形成产业规模,提升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省政府设立湖北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鼓励创新、市场导向、择优支持、注重效益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来源于省级财政拨款,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共同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 第四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省科技厅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安排专项资金预算,负责项目资金拨付; (三)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 第五条省科技厅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发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论证; (二)编制省重大科技专项年度计划; (三)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

第三章支持范围与方式 第六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能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培育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显著提升湖北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并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重大科技项目。 (二)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装备制造业、环境保护、现代农业领域的项目以及支持国家863计划和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成果的转化。 第七条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分为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两种。 (一)无偿资助:主要用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 (二)贷款贴息:主要用于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性强,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形成较大产业规模,且银行贷款已到位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项目实际贷款额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 第四章申报程序与审批 第八条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和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在湖北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建立了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

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和加强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保障计划顺利、高效实施,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提升科研绩效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51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科发计〔2016〕14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省重点研发计划是指由省财政资金设立,重点资助前沿科学问题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示范应用和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研究活动的科技计划。通过项目实施,加快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和战略性产品,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科技瓶颈问题,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战略支撑。 第二条省重点研发计划由若干个重点专项组成,在五年规划或实施方案中确定,实施期限一般为5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补、调整。重点专项从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若干个课题。 第三条省重点研发计划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实施,由省级有

关单位和市、县(市、区)协调联动、分级担当,由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提供全程精细化、专业化、透明化管理。 省科技厅负责培育并选择专业机构开展工作。3年培育期内,专业机构在省科技厅指导下开展项目受理、评审、过程管理,培育期满后独立开展工作。 第四条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鼓励市县、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围绕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重大需求,共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建立由出资各方协同推进的组织实施模式,提高实施绩效。探索跟进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财政补助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参与科技项目的实施。 第二章组织申报 第五条编制发布指南。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行业专家、主管部门等围绕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需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及建议,组织专家论证确定重点领域,凝练形成目标明确的重大专项,并组织编制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应当明确拟解决的技术、可量化考核的任务、项目组织申报要求、项目遴选方式、申报程序和限额申报数等,于每年4月前公开发布。限额推荐名额根据各地方和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推荐质量、实施绩效和科研诚信情况确定。 第六条项目推荐申报。项目申报实行直接申报与择优推荐相结合。各设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省属大型集团)、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项目申报的

安徽省2018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

附件3 2018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一、新型显示 (1)大尺寸超高清液晶面板研发 8K超高清显示瓶颈技术开发,包括研究高开口率面板设计技术、高透过率液晶及其它材料应用技术、铜配线工艺技术,以及GOA技术等在大尺寸面板上的应用,开发出65英寸以上8K超高清液晶面板,提升透过率、均匀性、色彩还原度等产品关键性能,确保工艺良品率的提升。 (2)高性能显示背光源研发 研发75英寸以上级超大尺寸、超薄液晶电视背光源。研究开发达到毫米级区域HDR动态控制技术的miniLED背光系统,实现超薄、超高亮度、且阵列化的背光,并产业化。 (3)新型3D显示研发 改进真3D显示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基于裸眼3D视频源处理技术,开发低成本、高信赖的大面积3D全息图的自动化制作与播放终端设备。围绕高性能头戴式显示需要,研发超薄高衍射效率全息波导、超轻薄光学透镜中继和系列化智能头戴显示器产品。 (4)平板显示核心配套材料及装备研发 开发以柔性、超薄、多功能电子玻璃为代表的平板显示

核心材料,支持In Cell Touch面板电磁屏蔽用高阻抗膜技术、触控模组一体化、打印OLED器件、打印量子点显示技术、打印薄膜封装等关键工艺技术及设备研发。支持准分子激光退火、高端OLED镀膜、无掩膜激光微纳米三维加工等设备自主研发。 业务咨询:司大杰 08(高新处) 二、专用集成电路 (1)芯片制造及封装测试研发 突破高性能芯片制造工艺的核心技术,研发自主产权的晶圆加工工艺,研制晶圆生产、检测和芯片封装测试关键设备。 (2)高性能新型显示专用芯片研发 推动新型显示芯片的自主创新,开发4K/8K超高清显示主控及驱动芯片、面向VR/AR应用的3D图像处理及驱动芯片、高清视频传输芯片、车载显示芯片、视频采集及合成芯片、视觉成像处理芯片等显示专用芯片,实现产业化,形成完整的新型显示产业链。 (3)高性能存储及工业控制专用芯片研发 开展高性能存储及控制芯片、DSP芯片、新能源汽车专用芯片、流量检测芯片、热量检测芯片等高性能专用芯片的设计和研发,实现自主化和产业化。 (4)人工智能专用芯片研发 支持适用于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的通用智能芯片设计、

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1 2019年度“芯片、软件与计算”(芯片类)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本专项以国家战略和广东产业发展需求为牵引,瞄准国际前沿,研发产业重大技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制定产业技术标准,取得若干标志性成果。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芯片、软件与计算”重大专项先期启动2019年度“芯片类”指南项目,内容包括大规模集成电路、功率器件、射频器件及智能传感器等;“软件和计算”类项目指南另行发布。 一、项目内容 专题一:高端通用芯片设计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专题编号:0140) (一) 研究内容。 以提升广东省高端通用芯片工程化设计水平为目标,攻克纳米集成电路设计方法,开发具有知识产权的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推广应用至5G移动终端、智能视频识别、信息安全、汽车电子、存储等具体高端热点芯片产品,实现创新引领。开展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方法学研究,突破多IP系统集成与测试、时延驱动逻辑设计、时序仿真、低功耗设计与可测性设计技术,在兼顾容错、可测性、可靠性等设计需求下,提出面向设计复用的纳米集成电路设计方

法;针对超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提出高层次综合、动态时序优化等算法,构建异构多核动态资源分配方法,开发具有知识产权的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满足片上系统的设计、仿真与验证需求。重点突破微处理器多核协同及可重构架构等关键技术,支撑研制低功耗高性能移动终端SoC 芯片。重点突破多频段、多通道、高集成度、超低功耗数模混合芯片设计方法,提出具有波束赋形等功能的射频芯片新型架构,支撑研制5G 基带与射频芯片。重点突破“目标-事件”融合感知与压缩运算技术,提出高效能神经网络加速单元与软硬件协同计算架构,支撑研制智能视频识别芯片。重点突破快速图像处理、智能识别与伺服控制技术,支撑研制高可靠汽车智能辅助驾驶芯片。重点突破信息安全动态防御与攻击感知技术,提出高稳定、高可靠的物理不可克隆单元结构,支撑研制具有侧信道防护的安全芯片。重点突破全硬件化错误检查、纠正与加解密技术,支撑研制固态存储核心控制芯片。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提升我省集成电路设计能力,培育一批国内领先、具有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能力的芯片设计团队。 (二) 考核指标。 项目主要成果应为芯片产品的设计方法、设计工具以及支撑其设计能力过程的研究成果,以下列出的行业方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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