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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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草行业实验室设计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烟草行业技术中心实验室设计,烟草行业各级质检机构、烟草行业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所)实验室亦可参照执行,同时可供相关设计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447 烟草及烟草制品调节和测试的大气环境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8771.2—2015 烟草术语第2部分:烟草加工、烟草制品

GB 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2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7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457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591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JGJ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T 222 实验室变风量排风柜

JJG 21-2010 烟草实验室大气环境检定规程

YC/T 291—2009 烟叶分级实验室环境条件

YC/T 384 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771.2—2015和《卷烟工艺规范》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烟叶分级实验室tobacco leaf grading laboratory

用于烟叶分级、样品制备和烟叶等级质量检验的实验室。

3.2

评吸室smoking chamber

通过人工抽吸进行烟叶或烟草制品感官质量评定的实验室。

3.3

吸烟机房smoking machine room

用于使用吸烟机进行抽吸测试的实验室。

4 实验室组成与分类

4.1 一般规定

4.1.1 烟草行业实验室建筑一般由实验用房、辅助用房和公用设施用房等组成。

4.1.2 实验用房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实验、检测工作的用房,可按学科或实验室特性进行分类。

4.1.3 辅助用房指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服务的用房,一般由图书资料室、学术活动室、数据处理室、样品室、贮藏室、洗涤室、高温室等组成。

4.1.4 公用设施用房指为科学研究、实验、检测工作提供所需环境及其他保障条件的用房,一般包括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给排水、特殊气体、压缩空气、真空、照明、供配电、弱电、消防、三废处理、不间断电源等设施的建筑物。

4.2 实验用房按学科分类

4.2.1 实验用房按学科可分为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和生物实验室。

4.2.2 物理实验室主要用于烟草和烟草制品的成品及其原辅材料物理特性研究与检测,包括但不仅限于烟叶物理指标实验室、烟用纸张实验室、烟用丝束实验室、卷烟(滤棒)实验室、烟用薄膜实验室、烟用香料物理指标实验室、配方实验室、工艺设备实验室、热物理实验室、再造烟叶实验室等。

4.2.3 化学实验室主要用于烟草和烟草制品的成品及其原辅材料、与烟叶生产有关的土壤肥料等物质化学特性研究与检测,包括但不仅限于化学基础实验室、仪器分析实验室及前处理室、烟草增香实验室、天然香料提取实验室、烟草减害实验室、安全评估实验室等。

4.2.4 生物实验室主要用于烟草和烟草制品的毒理分析、烟草基因研究与检测等,包括但不仅限于生物培养室、微生物实验室、毒理分析实验室、生物信息学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蛋白与代谢组学实验室等。

4.3 实验用房按特性分类

4.3.1 实验用房按特性可分为常规实验室和特殊实验室。

4.3.2 常规实验室适用于多学科,一般以实验台规模进行实验工作,对压差及净化等无特殊要求。

4.3.3 特殊实验室对环境有特定的要求(如恒温、恒湿、洁净、无菌、压力梯度防护、防振、防辐射、防电磁干扰等)或以精密、大型、特殊实验装置为主(如电子显微镜、高精度天平、色谱仪、吸烟机等)。

4.3.3.1 对温湿度条件有要求的特殊实验室包括恒温恒湿实验室、洁净实验室、吸烟机房等。

4.3.3.2对洁净度有要求的特殊实验室一般包括生物培养用洁净实验室、微生物洁净实验室及理化用洁净实验室。

4.3.3.3对压力梯度防护有要求的特殊实验室一般包括PCR实验室、无菌室等。

4.3.3.4对光照有要求的特殊实验室主要指烟叶分级实验室等。

4.3.3.5对通风有要求的特殊实验室主要有评吸室和吸烟机房等。

4.3.3.6对减振有要求的特殊实验室主要指电子显微镜室和高精度天平室等。

4.3.3.7对层高负荷有要求的特殊实验室主要是指工艺设备、热物理及香料提取等工程实验室。

4.3.3.8对减磁有要求的特殊实验室主要指核磁共振实验室等。

5 实验室布置与功能

5.1 一般规定

5.1.1 实验室功能设计应体现安全、实用、灵活、环保、经济的原则。

5.1.2 实验室布置应遵循实验流程顺畅、功能分区明确、人流物流顺畅、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留有发展余地的原则。

5.1.3 同类型实验室、有类似特殊要求的实验室以及有相互紧密联系的实验室宜集中布置。

5.1.4 实验用房、辅助用房和公用设施用房的建筑规划面积分配一般为:实验用房

50%~70%,辅助用房10%~30%,公用设施用房5%~20%。

5.1.5 放置有防尘、防潮、防振、防磁要求的仪器设备的房间,宜远离内部振源、污染源以及配电间等。

5.1.6 部分可扩展实验室宜建成灵活式集成实验室,包括活动式隔断系统、活动式排放系统、活动式供给系统、活动式实验台、活动式排风柜、活动式通风罩等。

5.1.7 以下设备的用房宜布置在建筑物底层:

——大型或重型设备;

——产生较大振动的设备;

——噪声较大的设备;

——辐射源设备;

——需做设备基础或防震基础的设备。

5.1.8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实验室宜布置在建筑物顶层且位于建筑的下风向:

——产生有害气体;

——排风装置较多。

5.1.9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用房宜布置在建筑物的北侧区域:

——需避免日光直射的用房;

——药品贮藏室、精密仪器室。

5.2 常规实验室

5.2.1 常规实验室宜采用标准单元组合设计,并与通风柜/罩、实验台及实验仪器设备的布置、结构选型以及管道空间布置紧密结合。

5.2.2 常规实验室标准单元开间应由实验台宽度、布置方式及间距决定。实验台平行布置的标准单元,其开间不宜小于

6.60 m。

5.2.3 常规实验室内部布局应根据仪器设备的重量、检验流程综合布局,一般宜集中靠建筑物内墙布置。

5.3 特殊实验室

5.3.1 由标准单元组成的特殊实验室,其空间尺寸应按特殊实验室功能、仪器设备尺寸、安装及维护检修的要求确定。

5.3.2 恒温恒湿实验室

5.3.2.1常用恒温恒湿实验室温湿度参数见表1,并应符合GB/T 16447和JJG 21-2010的有关规定。

表1 烟草行业恒温恒湿实验室的温湿度参数

5.3.2.2恒温恒湿实验室应尽量避免阳光直射和其它(冷)热源等影响,一般位于大楼背光面或弱光照区域,或者采取专用设计。

5.3.2.3恒温恒湿实验室气流组织应均匀,宜优先采用上送风下侧回风气流组织方式。

5.3.2.4恒温恒湿实验室进风口应保证洁净空气源,并过滤。

5.3.2.5恒温恒湿实验室应与周围空间保持一定的静压差,恒温恒湿实验室与室外及非恒温恒湿环境之间的压差应大于10Pa。

5.3.2.6恒温恒湿空气处理机组宜安装在空调机房内,空调机房宜靠近空调服务区,并保证风管的安装空间及设备的操作、检修空间。

5.3.2.7恒温恒湿实验室围护结构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要求。

5.3.3 仪器分析实验室

5.3.3.1仪器分析实验室一般分为大型精密仪器室和小型仪器室。大型精密分析仪器主要包括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测汞仪、定氮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化学成分检测仪、近红外光谱分析仪等;常用的小型分析仪器主要包括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电位滴定仪、阿贝折光仪、浊度计、旋光仪、粘度计、pH计等。

5.3.3.2仪器分析实验室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局部排风(包括通风罩和通风柜等),并将仪器排放废气接入排风管道内,并应做好排气和排污处理。

5.3.3.3大型精密仪器室的仪器台一侧宜设计有500mm~800mm的通道,根据需要设置电源插座、网络接口、气体管路接口等。

5.3.3.4仪器分析实验室配套前处理间应设紧急洗眼器、紧急淋浴器及紧急救护药箱,并就近设送新风系统。

5.3.4 洁净实验室

5.3.4.1洁净实验室宜由前处理室、缓冲、风淋、恒温洁净室组成,洁净实验室的设计应参照GB 50457和GB 50073的相关要求,并符合GB 50591的有关规定。

5.3.4.2洁净室内应少敷设管道,与本区域无关管道不应穿越。无法避免时,管道穿越洁净室顶棚、墙壁和楼板处宜设置套管,管道与套道之间应密封,无法设置套管的部位应采取密封措施。

5.3.4.3洁净实验室围护结构的材料应符合保温、隔热、防火、防潮、防尘等要求。

5.3.4.4洁净实验室灯具应采用洁净灯具,宜为吸顶明装。

5.3.4.5生物培养室宜由前室、准备间、生物培养间、器械消毒及清洗间组成。生物培养室应防止人流交叉感染,宜布置在建筑物的尽端,不宜开设外窗,宜保持微负压。

5.3.4.6分子实验室宜由试剂储存和准备区、标本制备区、扩增反应混合物配置和扩增区、扩增产物分析区等组成。实验室的出口处应设洗手池,扩增产物分析区应设更衣区和通风柜。

5.3.4.7微生物实验室宜由准备室、缓冲、风淋、灭菌室、无菌室组成。实验室的出口处应设洗手池,缓冲间应设更衣区,灭菌室应设消毒灭菌设备。

5.3.4.8毒理分析实验室宜由前室、动物饲养室、动物实验室、动物吸烟室组成。一般按P2动物毒理实验室设计。

5.3.5 烟叶分级实验室

5.3.5.1烟叶分级实验室环境条件应符合YC/T 291—2009第4、5、7条的规定。

5.3.5.2烟叶分级实验室工作台面的光照度应在(2000±200)lx范围内,均匀度不应小于0.8。

5.3.5.3工作区宜充分模拟自然光,光照应广泛地漫射、均匀,以浅色为宜,不应有眩光和交叉照明。

5.3.5.4烟叶分级实验室工作台面高度宜为800 mm~1050 mm,台面应具有漫反射特性。

5.3.6 评吸室

5.3.

6.1评吸室环境应安静,不宜设置在噪音大和有异味的区域。

5.3.

6.2评吸室环境温湿度应适当,温度宜为18℃~25℃,相对湿度宜为55%~75%。

5.3.

6.3评吸室应设置强制通风措施,采用全新风换气模式,室内换气次数宜为12-20次

/h,并能根据评吸人员数量调节换气次数。

5.3.

6.4评吸室建筑设计宜自然对流,室内吊顶不宜采用密闭式吊顶,层高宜尽可能高。

5.3.7 吸烟机房

5.3.7.1吸烟机房宜设置烟气样品准备室,用于布置平衡箱和冷柜等。

5.3.7.2吸烟机房室内换气次数应≥12次/h,吸烟机房新鲜空气补充量应满足人均2 m3/min 以上。

5.3.7.3吸烟机房每个独立隔断内最多布置2台吸烟机,宜每台吸烟机设一套排风风速控制系统。

5.3.7.4吸烟机房应配置风速、大气压力、温湿度等监控设施。

5.3.8 电子显微镜室

5.3.8.1电子显微镜室由电镜间、过渡间、准备间、切片间、涂膜间及暗室组成。

5.3.8.2电子显微镜室宜布置在建筑物的底层,并远离振动源及磁场干扰源。

5.3.8.3电镜基座应采取隔振措施,与电镜配套使用但有振动的辅助设备及室内空调设备等应设隔振装置。

5.3.9 工程实验室

5.3.9.1工程实验室室内净空宜≥6m。

5.3.9.2工程实验室地面或楼面荷载标准值不宜小于10.0 kN/m2。

5.3.9.3工程实验室宜合理规划设备基础、排水地漏及配电、压缩空气等公辅配套设施。

5.3.10 防爆实验室

5.3.10.1防爆实验室宜设在靠外墙处,应避开人流密集的方向,应避免西向,不应设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5.3.10.2防爆实验室应通风良好,易爆装置应设于当地全年主风向的下风侧,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

5.3.10.3防爆实验室的楼板和屋面应考虑防爆,泄爆,与邻室相接处必须采用防爆墙。门应采用防爆门,且朝外开。外窗和外墙应进行泄爆设计。

5.4 辅助用房

5.4.1 高精度天平室

5.4.1.1高精度天平室应远离振动源,要求防振、防尘、防腐蚀、防潮、防电磁干扰、温度

湿度相对恒定。天平台应做隔振处理。

5.4.1.2放置百万分之一天平的天平室,宜设缓冲间,并可兼作更衣换鞋间。

5.4.1.3天平室内不得设置洗涤台或任何管道穿过室内。

5.4.1.4外窗宜密闭并设遮光窗帘。

5.4.2 纯水室

5.4.2.1实验室宜设纯水制备系统,制备的实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的规定。

5.4.2.2纯水室宜设置在高层,供水管道宜采用循环供水方式。

5.4.2.3纯水室的地面宜采用陶瓷耐酸砖铺设并作防水层,地面宜设地漏。

5.4.2.4实验室纯水亦可采用分散供水模式,即在实验室各用水点位置设置纯水机或成品纯水。

5.4.3 药品贮藏室

5.4.3.1药品贮藏室主要用于存放少量近期要用的化学药品,且应符合危险品存放安全要

求。

5.4.3.2药品贮藏室内按照药品性质或品种的不同分别存放于药品柜、毒品柜、防爆柜等。

5.4.3.3药品贮藏室应具有防明火、防潮湿、防高温、防日光直射、防雷电的功能。

5.4.3.4药品贮藏室应朝北、干燥、通风良好,顶棚应遮阳隔热,门窗应坚固,窗应为高

窗,门窗应设遮阳板。

5.4.3.5药品贮藏室应设置抽风系统,存放易燃易爆药品的贮藏室应设置防爆监控系统,应

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5.4.3.6对于存放剧毒及危险化学品的药品贮藏室,应采用危险品储存柜,并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或视频控制装置。

5.4.4 气瓶间

5.4.4.1实验室需求的气体种类大于3种或需储存3瓶以上气体时,宜设置气瓶间。

5.4.4.2气瓶间应阴凉、干燥、严禁明火、远离热源。

5.4.4.3气瓶间应有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的通风措施,应隔离易发生反应的气体。

5.4.4.4气瓶间应配备防爆灯、防爆开关、防气体渗漏报警装置和事故自动通风装置,墙壁

应专门设计、施工,具有一定防爆级别。

5.4.5 高温室

5.4.5.1高温室内高温炉和恒温箱等设备宜放置在高温台上,但特大型的恒温箱应放置在地

面上,高温炉和恒温箱高温气体抽离排放。

5.4.5.2高温台深度宜为900mm~1000mm,长度根据场地尺寸而定,高度宜为500~800mm。高温台要求承重、耐高温,台面宜为钢制框架配大理石或花岗岩。

5.4.6 样品室

5.4.

6.1样品室一般分为样品制备室和样品储藏室,样品制备室应包含样品制备所用的设备、操作台及洗涤池。样品制备室与样品储藏室宜在相邻位置。

5.4.

6.2样品室应根据样品特点进行布局,环境条件应符合样品存储要求。

5.4.

6.3样品制备室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样品制备散发大量粉尘时应进行防尘设计。

5.4.

6.4样品储藏室应通风、避光、保持一定的温湿度;应防虫、防蝇、防鼠;应规划出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品的单独放置区域。

5.5 实验室装备

5.5.1 实验室装备应针对实验室的工作内容、环境条件和具体要求进行设计和选型。

5.5.2 实验室装备按功能可分为实验台与实验柜。

5.5.3 实验台

5.5.3.1实验台包括但不仅限于理化实验台、仪器台、天平台、洗涤台、解剖台、高温台等。

5.5.3.2实验台宜采用标准设计产品,单面实验台的宽度一般为750 mm,双面实验台的宽度一般为1500 mm,实验台长度根据实验需要而定,一般是750 mm的倍数,不宜超过4500 mm。

5.5.3.3实验台台面按使用性质不同应具有相应的绝缘、耐磨、耐腐蚀、耐火、耐高温、防水、防静电及易清洗等性能,一般宜采用层压板、环氧树脂板、大理石板、不锈钢面板和橡胶板等。

5.5.3.4各种公用设施管线及龙头、电源插座及开关等配件,宜与实验台体的公用设施支架或与邻近实验台体的独立公用设施支架或管槽结合在一起。实验用水盆亦宜与实验台体结合在一起。

5.5.4 实验柜

5.5.4.1实验柜包括但不仅限于通风柜、毒品柜、器皿柜、药品柜、样品柜、文件柜、更衣柜、气瓶柜、防爆柜等。

5.5.4.2通风柜宜采用标准设计产品,通风柜的选择及布置应与建筑标准单元组合设计紧密结合,并宜满足以下要求:

——通风柜应贴邻或靠近管道井或管道走廊布置,并应远离主要人流及主要出入口;

——通风柜内的公用设施管线应暗敷,向柜内伸出的龙头配件应具有耐腐及耐火性能。各种公用设施的开闭阀、电源插座及开关等应设于通风柜外壳上或柜体以外易操作处;

——通风柜宜设置自动防护装置,视窗采用透明安全玻璃,具有触发随动升降并自动限高,操作人员离开时延时自动关闭且具备防夹功能;

——通风柜柜口面风速,应根据有害气体的性质和通风柜的结构形式及工艺要求确定;

——通风柜宜采用变风量通风柜并符合JG/T 222相关要求;

——通风柜与墙壁的距离宜为0.30m,通风柜侧对门最小开间宜为1.00m,通风柜正对门摆放最小距离宜为1.80m,人背对门操作通风柜最小距离宜为1.50m。

5.5.4.3毒品柜用于储存有毒物品,应配双门双锁,房顶安装防盗网。

5.5.4.4防爆柜用于储存易燃易爆的物品,应配自动闭门器、防爆门。

5.5.4.5药品柜主要放置化学试剂,化学试剂须按固体、液体、有机、无机、酸、碱、盐等分类放置,便于查找和安全。

5.5.4.6药品柜分为抽屉式、阶梯层板式或可升降层板式。尺寸一般为900mm(宽)×

500mm(深)×2000mm(高)。

5.5.4.7器皿柜用于存放洗净后的玻璃器皿,一般设有层板,层板可根据器皿尺寸大小调节位置。器皿柜应通风良好,易于清洁干燥。尺寸一般为900 mm(宽)×500 mm(深)×2000 mm(高)。

5.5.4.8气瓶柜一般采用钢制产品,应配备报警器,宜具备防爆功能,并在柜子上方设泄爆口。

6 气体供应系统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实验室应根据气体性质设置集中且相互独立的中央供气系统,宜包括压缩空气、惰性气体等供应系统。

6.1.2 气体供应系统宜由气源、切换装置、管道系统、调压装置、用气点、监控及报警系统等组成。

6.1.3 气体供应系统管道应统筹规划,集中布置,便于安装、操作和检修。

6.1.4 易燃易爆气体不宜采用集中供气,宜采用气体发生器或气瓶就近供应,气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

6.1.5 气体供应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气密性、高洁净度、耐用性和安全可靠性,能满足实验仪器对各类气体不间断连续使用的要求,并且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实验仪器工作条件对整体或局部气体压力、流量进行全量程调整以满足不同的实验条件要求。

6.2 压缩空气

6.2.1 宜设置集中的空压机房,并应符合GB50029要求。

6.2.2 空压机宜采用无油式空压机,并宜配置冷冻式干燥机、储气罐及除油过滤装置等。

6.2.3 压缩空气用气点应根据实验室设备需求布置,宜采用快装接头与设备相连,也可根据要求配置转换接头。

6.3 仪器设备载气

6.3.1 仪器设备载气包括氮气、高纯氮气、氩气、氦气、二氧化碳、氨气、氧气、氩甲烷、零级空气、备用气等。

6.3.2 宜根据气体性质、用气实验室位置等因素设置相对集中的气瓶室,易燃易爆气体应与助燃气体分开储存。

6.3.3 载气供气系统宜采用集中供气两级减压稳压方式。即气瓶端设置一级减压装置,将气瓶压力减压至低压,经由自动焊接管道,在气体使用点设置专用或共用的二级减压装置。进入仪器的载气应满足仪器对气体的压力及流量要求。

6.3.4 用气量较大的气体气源宜采取自动切换、多瓶联用汇流供气方式,确保供气的连续性。

6.3.5 宜对所有气体设置低压报警装置。

6.3.6 可燃气应和其他助燃气体分开,单独引入,且管路尽量短,减少中间接头的连接,应设置防静电措施,安全栅。可燃气应设置独立的排空管(其它气体系统可共用排空管),同时,为防止排空管出口处发生意外情况时产生回火现象,在可燃气系统排空管出口处应加装阻火器。气瓶输出端、可燃气管道系统低压端,为了防止回火现象的发生,均应加装阻火器。

6.3.7 根据仪器气体流量的要求、管路局部压力的损失以及未来扩展所需要的用气量,合理设计主输送管路及分支管路的管径大小。

6.3.8 载气供气系统管道宜采用316L BA级不锈钢管。

6.3.9 高纯度气体供气系统的减压装置、切换装置、阀门等宜采用不锈钢316L材质;可燃性气体及助燃气体供气系统的减压装置、切换装置、阀门等宜采用铜镀铬材质。

6.3.10 各种气体管道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指示气体的流向。

6.3.11 氢气管道若与其它可燃气管道平行敷设时,其间距不应小于0.5m;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应小于0.25m。分层敷设时氢气管道应位于上方。气体管道不得和电缆、导电线路同架敷设。

6.3.12 气体管路支架间距不宜超过1.5m。

6.3.13 供气管路设计时宜设置至少一路备用管路。

7 建筑结构设计

7.1 一般规定

7.1.1 建筑、结构设计应满足实验室工艺及设备需求,符合安全、实用、经济的原则。

7.1.2 实验室宜采用平面规整的建筑体型,空间布局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宜采用标准单元组合形式,不同性质的实验室应相对独立,联系便捷,互不干扰。

7.1.3 实验室建筑结构宜采用多层建筑结构。当采用高层建筑结构形式时,必须结合工艺需求与当地技术经济条件综合考虑。

7.2 建筑设计

7.2.1 实验室标准单元的开间不宜小于6.60m。进深应由实验台长度、通风柜及实验仪器设备布置决定,且不宜小于6.60m;无通风柜时,不宜小于5.70m。实验室设备的背面应

留有检修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0.60 m。

7.2.2 实验室的室内净高应按实验仪器设备尺寸,安装及检修的要求确定。当不设置空气调节时,不宜低于2.80m;设空气调节时,不宜低于2.60m。

7.2.3 走道净高不应低于2.20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表2的规定。

表2 走道最小净宽

于1:8。

7.2.4 二层以上的实验室建筑宜设电梯,电梯尺寸和疏散楼梯的宽度应能满足设备的进出。

7.2.5 实验室的门应满足工艺设备尺寸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0 m,高度不应小于2.10 m;

——有特殊要求的房间的门洞尺寸应按具体情况确定,设备进出的入口处宜设置坡道;

——建筑底层的门宜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7.2.6 实验室的窗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置采暖及空气调节的实验室,在满足采光要求的前提下,应减少外窗面积,外窗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及隔热性;

——建筑底层,半地下室及地下室的外窗宜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7.2.7 实验室的装修应选用易清洁、耐久性好、气密性优良、在温度和湿度变化时变形小且有防火性能的材料。有洁净要求的实验室,其墙面与地面,墙面与顶棚,墙角与墙角的相接处宜做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处理。

7.2.8 实验室围护结构的材料选型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潮等要求,特殊要求如下:

——有洁净要求的实验室的围护结构应具备隔尘功能;

——有放射性的实验室的围护结构设计应符合防护要求;

——生物培养室各功能房间之间,宜采用密封的玻璃隔断分隔,玻璃隔断的骨架宜采用不易变形及耐清洗的材料制作。

7.2.9 实验室的楼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楼地面应满足工艺设备的要求;

——楼地面应平整,耐磨、易清洁,不易集聚静电,避免眩光,不开裂等;

——地面垫层宜配筋,潮湿地区垫层应做防潮构造;

——用水量较多的实验室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及地漏;

——有强酸,强碱的实验室楼地面应具有耐酸碱腐蚀性。

7.2.10 实验室的顶棚应符合下列要求:

——需设吊顶的房间,在材料选择及构造上应满足工艺要求;

——需设吊顶且无严格密封要求的空间,宜采用活动板式吊顶。

7.3 结构设计

7.3.1 多层实验室建筑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当采用其他结构形式时必须与当地的施工条件、预制品构件的供应情况以及地震等诸多因素综合考虑。

7.3.2 实验室楼面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当采用装配整体式楼板时,应每层设置钢筋混凝土整浇层。

7.3.3 实验室楼层的主梁和次梁的高跨比,初选截面时高跨比可按主梁1/10~1/12,次梁1/12~1/15估算。

7.3.4 实验室楼面活荷载标准值不宜小于3.0 kN/m2,荷重较大的实验室的楼面活荷载应按实验工艺要求确定。实验室楼面活荷载组合值系数不应小于0.7,准永久值系数不应小于0.5。

7.3.5 布置有振动设备的房间,应考虑减振措施。

8 公用工程设计

8.1 给排水

8.1.1 给排水专业设计应符合GB 50015规定。

8.1.2 给水系统选择,应根据科研实验、生活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并结合室外给水系统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8.1.3 用水定额、水压、水质、水温及用水条件,应按实验室工艺及仪器设备要求确定。

8.1.4 实验仪器设备用水宜设置备用水源,备用水量不宜小于0.5 h。

8.1.5 进出实验室的液体管道系统应牢固、不渗漏、防锈、耐压、耐温(冷或热)、耐腐蚀。应有足够的空间清洁、维护和维修实验室内暴露的管道,应在关键节点安装截止阀、防回流装置等。

8.1.6 实验室给水管道和排水管道,应沿墙、柱、管道井、实验台夹腔、通风柜内衬板等部位布置。不得布置在遇水会迅速分解、引起燃烧、爆炸或损坏的物品附近,以及贵重仪器设备的上方。

8.1.7 实验室最低配水点水压应满足仪器、试验设备额定给水水压要求。没有要求的仪器、试验设备自由水头不得低于20 kPa。

8.1.8 实验台、分析台上的配管应暗敷。

8.1.9 给排水管道外表面可能结露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结露措施。

8.1.10 水质要求较高的纯水供水管道应采用循环供水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循环附加水量应为使用水量的30%~l00%;

——干管流速应为1. 5m/s~3m/s;

——不循环的支管长度应尽量短,其长度不应大于6倍管径。

8.1.11 实验室仪器、设备需要冷却或其他原因需用冷却水时,应设置循环冷却水系统。

8.1.12 实验室排水系统,宜根据污水性质、成分、被污染的程度以及外部排水系统等因素确定。

8.1.13 排水立管不应穿越有屏障要求的实验室,屏障环境设施的地漏应采用密闭型。

8.1.14 洁净室内地漏应采用密闭型,并应优先选用具有防干涸功能的地漏。

8.1.15 给排水管道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给水管材的选择,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可采用塑料给水管、

塑料和金属复合管、铜管、不锈钢管及经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

——排水管道应采用不易生锈、耐腐蚀的管材,排水管道应选用建筑排水塑料管及管件,也可选用柔性接口机制排水铸铁管及管件;当排水温度大于40℃时,应选用金属排水管或耐热塑料排水管;用化学灭菌的排水管道可用聚丙烯、聚氯乙烯材料。

8.2 供暖、通风、空调

8.2.1 暖通专业设计应符合GB 50736规定。

8.2.2 集中供暖应设置热量计量装置,并具备室温调控功能。

8.2.3 散发有害气体的实验设备宜采用局部排风系统。当不能采用局部排风或局部排风达不到卫生要求时,应辅以全面通风或采用全面通风。

8.2.4 每个排风装置宜设对应的排风系统。同一个实验室内的所有排风装置宜合用一个排风系统;不同实验室合用排风系统时,应采取风量平衡及联动启停等自动控制措施。

8.2.5 实验室排风系统宜设置专用管井,排风管道应简洁、顺畅并尽量减少弯头和连接头。

8.2.6 工作时间连续使用排风系统的实验室应设置送风系统,送风量宜为排风量的

70%~90%,并能跟随排风量变化动态调整;对于严寒和寒冷地区,应对冬季送风进行加热处理;夏季送风宜进行冷却处理。送风气流不应破坏实验室排风装置的正常工作。

8.2.7 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事故通风量宜根据放散物的种类、安全及卫生浓度要求,按全面排风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并应根据放散物的种类,设置相应的检测报警及控制系统。

8.2.8 洁净室压差控制应符合GB 50073规定。宜采用动态压力检测及控制方式,以消除过滤器堵塞等因素造成的压力波动。

8.2.9 恒温恒湿及洁净实验室空调室内设计参数应满足工艺要求。

8.2.10 洁净室空调气流组织应按空气洁净度等级确定。

8.2.11 有温度精度要求的实验室,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应根据室温波动范围,按GB 50736关于工艺性空调区维护结构传热系数要求确定;当相对湿度精度同时有要求时,应提高一档执行。

8.2.12 加湿应优先采用蒸汽,无蒸汽热源且湿度控制精度要求严格时,宜采用电加湿器;湿度要求不高时,可采用高压喷雾或湿膜等绝热加湿器。

8.2.13 空气加热器的热媒宜采用热水,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1.0℃时,送风末端的加热器宜采用电热器。

8.2.14 空气处理机组宜安装在空调机房内,空调机房应靠近空调服务区,并保证风管的安装空间及设备的操作、检修空间。

8.2.15 空调风管应做保温处理。

8.3 电气

8.3.1 电气专业设计应符合JGJ 16和GB 50052规定。

8.3.2 烟草行业实验室建筑的供电电压应根据用电容量、用电设备特性、供电距离、供电线路的回路数、当地公共电网现状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烟草行业实验室建筑的供电电压宜采用10 kV。

8.3.3 电镜间、核磁共振实验室、放射性实验室、仪器分析实验室、吸烟机房等重要实验设备的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8.3.4 城市电网电源质量不能满足用电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条件采用相应的电源质量改善措施(如:滤波、屏蔽、隔离、稳压、稳频及不间断供电等措施)。

8.3.5 实验负荷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

——当采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或发电机组应急自起动等方式仍不能满足要求时;

——当实验或设备需要保证顺序断电操作安全停机时;

——当突然断电时可能造成仪器损坏时。

8.3.6 负荷计算宜采用需要系数法。

8.3.7 低压配电系统无特殊要求时,应采用频率50HZ,电压220/380V系统。实验室建筑内接地形式应采用TN-S系统。有特殊要求时,应按实验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确定。

8.3.8 在同一实验室内设有两种及以上不同电压或频率的电源供电时,宜分别设置配电保护装置并有明显区分或标志。当由同一配电保护装置供电时,应有良好的隔离。不同电压或频率的线路应分别单独敷设,不得在同一管内敷设。同一设备或实验流水线设备的电力线路和无防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允许同一管内敷设。

8.3.9 实验室负荷宜由专用变压器供电,也可由共用变压器敷设专用的低压配电线路供电。

8.3.10 高层或线路较多的多层实验室建筑,垂直干线宜采用电气竖井敷设。强、弱电线路、宜分别设置竖井。当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应分别布置在竖井两侧或采取隔离措施。

8.3.11 实验室容量较大的集中负荷或重要用电设备宜采用放射式配电。配电干线宜沿电缆桥架敷设,在负荷密集的场合可采用封闭式母线配电。

8.3.12 实验室供配电线路宜采用无卤阻燃电缆或电线。

8.3.13 验室宜采用细管直管型三基色荧光灯,层高较高的实验室宜采用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电磁干扰要求严格的实验室,不宜采用气体放电灯。

8.3.14 实验室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Ra)不宜小于80。对识别颜色有要求的实验室,应采用高显色性光源。

8.3.15 大型仪器实验室等的照度标准值为500lx。常规实验室的照度标准值为300 lx。

8.3.16 对于有电磁干扰、噪音、潮湿、有腐蚀性气体和蒸汽、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等要求的实验室,应选用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灯具。

8.3.17 实验室内试验台上的配电回路,应采用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8.3.18 实验室的接地电阻值,应按实验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确定。无特殊要求时,不宜大于4Ω。各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无特殊要求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8.3.19 实验室的工作接地与接地装置宜单点连接。使用性质不同的实验室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宜分别引接地线与接地装置连接。由接地装置引入室内的接地干线宜采用绝缘导线(电缆)穿钢管敷设。

8.3.20 实验室保护接地应采用等电位联结措施。

9 智能控制与信息化设计

9.1 一般规定

9.1.1 系统应进行功能集成和网络集成设计,应满足设备运行管理、环境安全监督、数据采集及处理、实验过程状态监控、实验室管理和资源共享的要求。

9.1.2 系统及其硬件、软件的设计和选型应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结构应符合

ISO/OSI开放系统互连参考模型的规定。

9.1.3 实验室应保持与上级或相关单位部门间的信息畅通,应至少提供必要信息的数据接口表,如有可能应实现同一系统或系统对接。

9.1.4 系统服务器宜合理采用容错技术和虚拟化技术。

9.1.5 智能控制与信息化系统宜包括实验室智能控制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等。

9.2 智能控制系统

9.2.1 智能控制系统宜包括通风控制系统、供气控制系统、空调控制系统等,宜具备各机电设备运行状态、实时监视、控制一体化功能。

9.2.2 智能控制系统宜采用分散控制、集中管理的集散控制系统,主要设备宜由中央操作站、通讯网络、可编程控制器(PLC)、传感器及执行器等部分组成。

9.2.3 通风控制系统宜由通风柜控制系统、定风量设备排风控制系统、房间送排风联动控制系统、排风机组控制系统、新风机组控制系统、冷热源控制系统等部分组成。

9.2.4 通风控制系统应能保证实验室的安全性,宜兼顾节能性、灵活性、舒适性。宜采用自适应数字化变风量控制系统。

9.2.5 通风控制系统与送、排风管道压力传感器连锁,根据检测信号控制变频器的频率及送、排风机的转速以实现送、排风管道压力的动态稳定。

9.2.6 通风控制系统对通风系统及设备进行监控及远程操作,可在中控室上位机启动或关闭排风柜等排风设备,开启或关闭排风柜视窗,设置排风柜平均面风速、最小排风量、温度超限值、延时关闭时间等参数。

9.2.7 供气控制系统宜采用智能控制系统,智能供气是指通过调节触点式压力表或触点真空表的上、下限,控制各种气体或负压的高低压值,负压系统则为真空度的大小。当压力或真空度升到上限或低至下限值时即报警,所有的公用设备能通过系统控制设备进行自动控制并对其手动/自动状态、运行和故障状态进行监控。

9.2.8 空调控制系统宜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宜具有分程控制、混风控制等多种功能块,能根据外界气候条件而自动调节,按照预先设定的指标对安装在实验室内的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传感器所传来的信号进行分析、判断,及时自动打开制冷、加热、去湿及空气净化等功能。

9.2.9 智能控制系统可在相关系统控制界面或中控室上位机上预设通风系统、恒温恒湿系统、洁净系统等的自动启动或自动关闭时间。

9.2.10 智能化通风系统管理软件能对通风控制系统、供气控制系统、空调控制系统等进行实时监控、自动记录并输出《运行监控报表》,详细记录各时段的运行情况、故障情况及能耗管理的相关数据。

9.3 信息管理系统

9.3.1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宜实现网上分配任务、检测数据自动采集、快速发布、信息共享、分析报告自动生成、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成本控制、人员量化考核等功能,实现实验室自动化运行、信息化管理和无纸化办公的目的。

9.3.2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宜包括实验室数据管理、资源管理、系统管理、统计分析、能源管理等功能模块,各模块的功能如下:

——数据管理模块宜具备样品管理、数据采集、原始记录管理、报表管理、数据处理、数据查询、数据发布、报告处理、数据备份等功能;

——资源管理模块宜具备分析计划管理、文件管理、信息知识库管理、收益成本管理、人员管理、仪器设备管理、消耗品(试剂管理、客户管理等功能;

——系统管理模块宜具备权限管理、访问日志、标准数据维护、系统数据维护等功能;

——统计分析模块宜具备质量指标数值统计、标准偏差、方差分析、相关分析、回归分析、质量特性趋势分析、多批样品对比分析等功能。

9.3.3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宜与检测分析仪器连接,实现远程用统一界面控制不同厂家、不同型号的分析仪器,将检测分析仪器的数据自动采集到LIMS中,LIMS与仪器连接宜满足下列要求:

——色谱分析仪等带工作站的仪器、卷烟成品综合测试台等带集成微电脑的仪器:分析仪器—工作站/微电脑—LIMS服务器;

——有RS232接口的仪器:分析仪器—PC数据采集—LIMS服务器;

——吸烟机,可通过LIMS直接发送检测任务命令。

9.3.4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设计宜选用结构清晰、技术先进、易扩展、运行高效的架构设计。网络拓扑结构宜采用星型以太网。

9.3.5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宜采用B/S模式或C/S和B/S结合的模式,结合移动互联网技术发展,宜考虑移动业务处理功能。

10 消防、安全、节能、环保

10.1 消防

10.1.1 消防设计应符合GB 50016、GB 50140和GB 50116的有关规定;实验室的内装修材料设计应符合GB50222规定。

10.1.2 实验室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GB50016外,应符合以下规定:

——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室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

——易发生火灾,爆炸,化学品伤害等事故的实验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由一个以上标准单元组成的实验室的安全出口不宜少于两个;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0.1.3 屏障环境设施不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应根据需要采取其它自动灭火措施。

10.1.4 放置贵重设备仪器、物料的实验室设置固定灭火设施时,除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时,不应采用卤代烷以及能导致人员窒息的灭火剂;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采用预作用式自动喷水装置。

10.1.5 洁净室的生产层及可通行的上、下技术夹层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消火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10 L/s,同时使用水枪数不应少于2只,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10 m,每只水枪的出水量应按不小于5 L/s计算。

10.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选用开放型、寻址式的总线型自动报警的消防控制系统,设置火灾探测器,并设有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设置固定消防电话,并在消防中心与消防部门直通消防热线电话。

10.2 安全

10.2.1 实验室设计应符合YC/T 384的有关规定。

10.2.2 对限制人员进入的实验区域应在明显部位或门上设置警告装置或标志。

10.2.3 凡有可能对人体产生伤害的仪器设备、实验区域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10.2.4 实验室根据需要应配备灭火毯、防毒面具、防护镜、防护口罩等各类防护用品。

10.2.5 凡进行对人体有害气体、蒸汽、气味、烟雾、挥发物质等实验工作的实验室,应设置通风柜。

10.2.6 在使用和储存氢气、乙炔气、液化石油气等可燃性气体的实验室和供气点设乙炔气、氢气、液化石油气浓度声光报警,并与事故排风设施联动。

10.2.7 凡经常使用强酸、强碱、有化学品烧伤危险的实验室,在出口就近处宜设置紧急喷淋器及应急眼睛冲洗器,紧急喷淋器及应急眼睛冲洗器的给水管应配置过滤系统。

10.2.8 生物安全实验室防生化危害应执行GB19489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规范。

10.2.9 实验室内各主要通道及出入口均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及疏散指示灯。

10.2.10 对于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电线、照明、插座等都要按防爆设计,设计应符合GB 50016等规范要求。

10.2.11 在精密仪器室、药品贮藏室等重要部位宜安装监控系统。

10.3 节能

10.3.1 实验室设计应符合GB 50189的有关规定。

10.3.2 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排风系统宜设置热回收装置。

10.3.3 实验室应选用绿色、环保且经国家认证的电气产品。在满足国家规范及供电行业标准的前提下,选用高性能电气设备,选用高品质电缆、电线以降低自身损耗

10.3.4 实验室风机、水泵等设备的选用应优先考虑变频设备产品,以达到节能效果。

10.4 环保

10.4.1 实验室应配置废水、废气、废物处理设施和降噪装置。

10.4.2 实验室废水处理

10.4.2.1排出有毒和有害物质的污水,应与生活污水及其它废水废液分开。对于较纯的溶剂废液或贵重试剂,宜在技术经济比较后回收利用。

10.4.2.2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及第一次洗涤废水应集中收集,定期送交具备相关资质的处理商处理。

10.4.2.3酸、碱污水应进行中和处理。中和后达不到中性时,应采用反应池加药处理。

10.4.2.4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适当处理实验室辅助区的污水,并应监测,以确保排放到市政管网之前达到排放要求。

10.4.2.5所有下水管道应有足够的倾斜度和排量,确保管道内不存水;管道的关键节点应按需要安装防回流装置、存水弯(深度应适用于空气压差的变化)或密闭阀门等;下水系统

应符合相应的耐压、耐热、耐化学腐蚀的要求,安装牢固,无泄漏,便于维护、清洁和检查。

10.4.3 实验室废气处理

10.4.3.1实验室废气处理应符合GB 16297的有关规定。

10.4.3.2排风系统排出的有害气体应采取净化措施。酸雾气体宜用碱性水溶液吸收处理,有机废气可用高效吸收装置进行处理。

10.4.4 实验室废物处理

10.4.4.1实验室废物处理应符合GB 18599的相关规定。

10.4.4.2应使用可靠的方式处理处置污物,并应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以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10.4.5 实验室灭菌处理

10.4.5.1应在实验室防护区内的关键部位配备便携的局部消毒灭菌装置(如:消毒喷雾器等),并备有足够的适用消毒灭菌剂。

10.4.5.2应具备对实验室设备和安全隔离装置(包括与其直接相通的管道)进行消毒灭菌的条件。

10.4.5.3宜在实验室内安装紫外线消毒灯或其他适用的消毒灭菌装置。

10.4.6 实验室降噪处理

10.4.6.1通风、空调系统产生的噪声,当自然衰减不能达到噪声标准时,应设置消声设备或采取其他消声措施。

10.4.6.2风机应选用低噪声风机,宜集中布置并采取减震措施。

10.4.6.3恒温恒湿实验室和洁净实验室投入运行,噪声不应大于60 dB(A)。

动物实验室设计规范

动物实验室的设计布局是规范工作流程和人员、动物、物品等相互关系和移动,并确保实验室安全,此外,对形成屏障结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三个防护区(外围防护区、建筑防护区、饲养防护区)和四条控制路线(人员控制路线、动物控制路线、物料控制路线、废物控制路线)等方面详细介绍。 动物实验室 1.外围防护区 外围防护区主要指建筑外围的区域。鉴于实验动物饲养的特殊性,外围可能需要设监控设备、人员进出的控制、卫生防护带等。如果设施内从事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动物实验活动,须考虑设施的安保要求,以及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后对周围控制区域、疏散和救援的需求。外围的防护主要通过设置栅栏、围墙等方式实现。鉴于景观的需求,使用栅栏更显人性化。栅栏不应低于2米,栏杆的间距不大于10厘米,栏杆要坚固、易于清洁。 此外,需要设置照明系统、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更高级别的防护包括地下的电磁场报警、红外线报警和运动物体报警、低压电击等措施。防护区内一般不布置绿化,以免影响监控,同时也可减少昆虫、老鼠等。为保证正常的外来服务,如邮件、送货、访客等,通过风险评估决定是否需要建设安检、特殊通道、中转站等措施。对控制区域应设置警示牌,避免无意闯入。对防护要求高的设施,

应保证外来车辆不能靠近设施,距离保持至少30米。在外围防护区,宜设专用的外部人员和车辆入口。 2.建筑防护区 建筑防护区主要指动物实验室所在的建筑。建筑内有动物设施和其它设施之分,其它设施可以与动物设施有关,也可以无关;动物设施可以就是建筑的主体,也可以是其部分。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是动物设施环境与建筑物内其它区域环境的相互隔离与相互关系,人员、动物、物料和废物的进出路线。使用时,动物设施及其相关的设施宜集中布置,从事感染动物活动的设施需要单独布置。建筑除主入口外,要考虑设置动物、大型设备和废物的出口和入口。 出于安全考虑,必须评估和明确对门窗的性能要求。在合理控制数量的前提下,对门窗的大小、形状、耐冲击能力、耐火性、保温性、光学特性等均要有要求。可能的风险来自于异常的气候、自然灾害、人为破坏、设备异常等,如,通风系统的异常可造成室内压力急剧变化,造成门窗损坏。 3.饲养防护区 饲养防护区设施基本的形态是由入口、走廊(或通道)、功能间和出口组成。走廊是连接各功能区的纽带,各种通道发挥快捷、隔离、消毒等作用。实验动物设施的特点是不相容的因素多,需要利用走廊和通道对不相容的因素作合理的安排。走廊的形式包括双走廊、单走廊、U型走廊、环廊等。设施内部的安排应根据工作流程和利于控制风险的原则确定,此外,还要考虑工程可行性和日常维护的方便性,可以组成相对独立的单元。 1.人员控制路线 进出动物实验室的人员主要包括动物管理人员、动物实验人员和清洁人员。此外,还有送货人员、维护人员、来访人员、检查人员、安保人员等。为保证各类人员的进出有序,需要合理设计路线和设置不同级别的物理限制。人员的移动具有主动性,可以到达任何区域,要通过SOP和物理控制措施管理人员的移动。

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实验室的建筑设计规范 实验室是建设是普及实验教学的硬件,是开展实验教学的重要物质条件。而实验室的建设又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在建设实验时必须学握共建筑设计要求和规范。根据国家计委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颁布的《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结合我市近年米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经验,实验空要按照下面的要求进行建设。 一、实验室建筑设计要求 实验宅建筑耍求包含三个方而的内容·择址、设计和建筑施工. l、择址中小学实验室是专用教室,应建在教学区的.与教室毗邻,若建专f l J的实验楼,宜建十教学楼附近较僻静的一方,与教学楼对应相衬。若建在教学楼内,其用房应相对焦中地安扑在教学楼的一端或较低楼层,这样仪器运送方便,可避免对课堂教学的干扰,有利十实验教学计划的谘实和工作联系。限十日前我市中小学的实际悄况,大多都在教学楼内建设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实验室不得小十教室,建设时应注慈选择较新较大的教室,且应朝南北方向,尽址避免朝东或朝「. 2、设计建设实验楼(室).其外观造型、楼层布局、通风扞污、采光照明、安全设施的 设计都应符合教育学心理学的要求,具有科学性和艺术性。实验室的内部设施,如水电、桌、凳、柜等,既要方便教学,又要有利千管理和维修。在具体的建筑设计屯要注慈适应、经济,要有超前慈识。例如,日前中学教学仪器配备执行二类标准,即学生实验用仪器配备 13 件(套)而在建设实验室时应根据房尼尺寸设计成15 组或18 组,.县至24 组或28 组, 我们为学校进行实验宅规划时,一般都要求将水电到桌的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宅)建在桉(底层),这竹如下优点@上下水管(道)的安装、检修方便,即使有腐蚀、油雨情况,也不致影响别的房间使用,同时节省管道@有利十排除咑害气体(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都比空气巫);@当实验过程中发生紧急悄况时,使十安全疏散. 实验室与仪器室、准备室等配套房间,要联在一起,处十同一层楼,便十管理和教学。仪器室1了实验室之间宜设门相通,以便十仪器的搬运。 3、建筑施工实验室的建设和内部施工、水电安装要求较高,技术性较强,应选择水平较高的壮建队承担施工任务,同时学校应选派T 作责任感强、懂得实验室建设规范的同志仔促施T . 确保施飞质拱,避免因不合要求而返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实验室家具设计 实验室家具是指在实验室内使用的实验桌凳、仪器柜等设备.其具休设计要求应严格迷循国 家教委教学仪器研究所发布的《中小学教室设备规范图册》的有关功能尺寸及式样。各校在

仪器实验室设计装修要求及规范

仪器实验室设计装修要求及规范 仪器分析实验室对室内的要求一般都比化学实验室为高。仪器分析实验室一般都有空调要求,如恒温恒湿、空气净化、气流、排风等问题。在气候较潮湿的地区要求防潮,对于早期实验室用若干红外线灯、小型去湿器、窗式空调器、小型独立式空调器。现代实验室有条件的采用中央空调系统。对于防振要求较高的仪器设备,除了对实验室的位置要进行考虑外,尚需考虑设置独立的设备防振基础和隔振措施。仪器分析实验室一般要求兼有交流、直流电源,以及单相、三相两种电源插座,并常有稳压要求。有的还有防电磁干扰的要求,需要接地和电磁屏蔽等。有的需要有冷却水和各种气体供应,包括真空和压缩空气,保护气体和载气等。仪器分析实验室的建筑装修标准通常都考虑较高一些:墙面做油漆涂料或油漆墙裙;地面做木地板、水磨石地面、塑胶地面以及大理石地面等;实验室的实验台:如为样品处理室工作台可参照化学实验台;如为放置仪器的工作台需稳固,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水磨石台面等。同样,实验室要求防尘、防腐蚀、都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妥善地解决。 1、仪器分析实验室的要求: 仪器分析实验主要设置各种大型精密分析仪器,同时也包括普通小型分析仪等。这些分析室大都由几个小室组成,组成房间的大小和数量随各类仪器而异;即使是同类仪器,如其型号不同,其要求往往也不相同,而且有时会有较大的差别。

2、仪器分析实验室的组成: 仪器分析实验室组成包括分析仪器室、样品处理室、暗室、研究室、更衣室、机房等。 3、仪器分析实验室的平面布置: 仪器分析实验室一身都有防振、防尘和较恒定的室温要求和一定的湿度要求,在具体设计时应满足该仪器产品说明书提出的要求。 仪器分析实验室通常可与基本实验室一样沿外墙布置,或将它们集中在某一区域内,这样有利于各个研究室和基本实验室相联系,并可统一考虑诸如空调、防护等方面的措施。对于某一科研项目来说,为了实研究方便起见,仪器分析实验室也可考虑按科研项目分散布置,这样同一种分析仪器室在一幢楼里就得有多组。另外,在一个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实验大楼里,则以不沿外墙设置特种辅助实验室较为有利。下面为仪器分析实验室的几个设计实例。 (1) 大型光谱实验室平面布置 (2) X衍射分析室平面布置

(技术规范标准)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标准要求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标准要求 注: 1.以上高中通用技术实践室的使用面积与间数数量,是教育装备配置必须达到的基本标准。 2.实践室的建设应不低于以上基本要求,平行班较多的学校,实践室数量可适当增加。 2.教学设备和器材 本方案教学设备配备数量按照每年级6个平行班、每班50人的标准计算,如果每年级平行班和学生数较多,则应适当增加配备数量。 消耗性试验材料是保证教学试验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学校应根据需要及时补充。 学校可结合所选用的教材和教学活动的实际需要,对目录所列的品种和数量进行调整。 凡是进入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需取得通过计量认证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除必须的试验用化学药品外,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 3.相关说明

本方案试验室的基本装备不包含设备的辅助器材、配件、线材及各室的装修和维护。 学校可根据本区(校)的办学特色及财力提高配置,创建更为人性化的试验室和功能室以满足普通高中教育对教学的需要。标准中注明“选配”的指学校要根据财力可能和开展课程改革需要以及师资特点和场地、设施等实际条件发展选择配备,注明“学校自定”的指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二、功能要求 三、建筑要求

实践室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规划应有一定的前瞻性,设计方案应便于分步建设;改建、扩建时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已有的设施和设备。 1.地面:各室与走廊的地面不宜设台阶。地面应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 2.门窗: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门洞的宽度不应小于l200 mm,门扇上宜设观 察窗,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试验室的窗台适宜高度900mm~l000mm,试验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mm。门窗开启后不应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和走廊通行的便利与安全。 3.综合布线系统:室内有水源、电源的应设总控制阀。试验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路设计、 分别控制。新建试验室应预留综合布线系统的竖向贯通井道及设备位置; 4.用电负荷:试验室的配电线路和设备功率容量应留有余地,以满足不断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及 教学设备逐步增多的需要。

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JGJ91-93 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科学实验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工业企业、大专院校等以通用实验室为主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其它类同的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确保质量、节省能源和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4条科学实验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 第2.0.1条科学实验建筑: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建筑。一般包括实验用房、辅助用房、公用设施等用房。 第2.0.2条实验用房:直接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用房。包括通用实验室、专用实验室和研究工作室。 第2.0.3条辅助用房: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服务的用房。包括学术活动室、图书资料室、实验动物房、温室、标本室、附属加工厂、器材库等。 第2.0.4条公用设施用房: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所需环境及其它条件保证的用房。包括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给水、排水、软化水、煤气、特殊气体、压缩空气、真空、照明、供配电、电讯等设施的用房。 第2.0.5条通用实验室:适用于多学科的以实验台规模进行经常性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实验室。 第2.0.6条专用实验室:有特定环境要求(如恒温、恒湿、洁净、无菌、防振、防辐射、防电磁干扰等)或以精密、大型、特殊实验装置为主(如电子显微镜、高精度天平、谱仪等)的实验室。 第2.0.7条研究工作室:用于科研实验人员从事理论研究、准备实验资料、查阅文献、整理实验数据、编写成果报告等的用房。 第2.0.8条标准单元组合设计:为保证实验用房具有适应性的设计原则,即从当前和长远科学实验工作内容、仪器设备及人员的发展变化出发,综合考虑确定实验用房的三维空间尺寸、实验室建筑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的布置、建筑结构选型、公用设施供应方式等。对于框架结构,一个标准单元系指一个柱网围成的面积;对于混合结构,一个标准单元相当于框架结构一个柱网围成的面积。 第2.0.9条生物培养室:在人工环境条件下进行生物培养的用房。包括微生物培养、组织培养、细胞培养等用房。要求的环境条件包括温湿度、光照、空气、水分、酸碱度等及灭菌消毒等措施。常采用的仪器设备包括摇床、培养箱等。 第2.0.10条天平室:设置称量精度为±0.1~0.01mg天平的房间。天平可设置在较简单的防振天平台上。 第2.0.11条高精度天平室:设置称量精度为±0.002~0.001mg的微量天平的房间,要求恒温、恒湿、

P3实验室设计规范要求 (2)

P3实验室设计规范要求 一、概述(略) 二、设计依据 1. (1993年) 2.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1997年) 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1984) 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 5. <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1992) 6. 甲方提供的实验室平面布置图等有关技术资料和要求 三、平面布置及设施 PⅢ实验室按功能要求划分,分为洁净区和非洁净区,洁净区包括洁净准备区,一更,淋浴室,二更,气闸室,PⅢ实验室,消毒室;非洁净室有机房和走廊。 1.对PⅢ实验室的布局,应考虑以下原则: (1)平面布置 1.对有生物危险性的PⅢ实验室,要做成负压,以防止微生物污染的外逸。因此它不仅要求除菌、更要进行隔离处理。隔离方式一般采用一次隔离和二次隔离。一次隔离就是病原体和实验者之间的隔离,是以防止实验人员被感染为目的的。主要用生物安全柜和罩式防护衣方式。 2.为了防止病原体从实验室漏到外部环境中,而把实验室和外界隔断,即是二次隔离。二次隔离就是实验室和外界之间的隔离,是以防止实验室外的人被感染为目的的。 污染传播的主要途径是气溶胶的扩散和对病原体的直接接触。特别是前者,仅仅靠改善操作方式是不能解决的,一般采取在隔离区和维持区之间建立气压差和对排风进行灭菌处理两种方法。 3.隔离区(PⅢ实验室)应维持压差(负压)一般为-20~-50Pa,使维持区到隔离区造成定向气流。 4.在气压不同区域之间设有气闸室,它的两边设有联锁的门,一边开时,另一边关闭,以维持压差。 5.整个PⅢ实验室区域的室内压差等级从低到高依次是:P-Ⅱ生物安全柜

(完整版)分析实验室设计规范常识

分析实验室设计规划常识 第一章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基本建设 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分析技术人员从事各领域分析测试工作的场所,是许多厂矿及科研院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实验室的建设,不论是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它不单纯是选购合理的仪器设备,还要综合考虑实验室的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和平面设计,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风、空气净化、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因此实验室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现代化的实验室里,先进的科学仪器和优越完美的实验室是提升现代科技水平,促进科研成果增长的必备条件。"以人为本"、"人与环境"已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课题。安全、效率、舒适是理想实验环境的三大要素,也是实验室建设的宗旨。本篇将分四章介绍有关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建筑设计、实验室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以及各类实验室等问题,供分析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借鉴和参考。 一、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基本程序建设现代化的实验室,首先要制定和提出实验室的总体规划,确定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性质、目的、任务、依据和规模,确定各类实验室功能和工艺条件以及规模大小;同时要做好建筑设计的某些准备工作,调查研究,吸纳国内外同种性质、同等规模实验室建设的经验,防止走弯路,作为借鉴,根据实验室的工艺条件及相关资料,编制好计划任务书;然后在各方面工作准备就绪后,做好实验室建筑设计工作,综合建筑设计各专业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符合规划要求,绘制出富有时代感、先进的实验室建筑蓝图,为实验室施工建设提供可靠的依据。

1、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如某某研究所、某某学院或某某工厂。 (2)建设项目如某某实验楼或某研究楼。 (3)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或改建。 (4)建设地点及用地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取得城建局的同意,并附图说明。需要征用土地,必须说明征用土地的来源、范围和面积,并经城建局的批准同意。 (5)建设的目的、依据及规模说明为什么要建设此项目,主要解决什么问题,科研任务有哪几方面,发展的规模如何。(6)人员编制现有人员编制及核定的人员编制。新建、扩建的单项工程的增加人员控制数。(7)建筑物要求及内容如结构形式、层数、建筑标准以及各种工程管网的类型。(8)抗震、防空措施按抵抗几级地震强度及人民防空工程等级及战时用途设防,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9)公害处理对废气、废水、废物、噪声、辐射、振动等的技术处理措施。(10)设备建设项目价值在二万元以上单件设备,要分别列出清单。(11)建筑面积新建实验室的总建筑面积;单项工程的建筑面积。(12)投资总投资及分年度投资计划。分类列出各种用房的每平方米单价和控制造价。二万元以上设备投资数。(13)建议要求设计时间、施工日期以及交付使用的日期。 2、实验室建筑设计的准备工作 2.1 参观同类型的实验室或参考国内外文献资料借鉴同类型实验室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为方案设计创造有利条件。在方案设计以前,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应研究下列几方面的问题:

通用实验室设计规范

通用实验室设计规范 1、通用实验室标准单元组合设计应满足使用要求,并与通风柜、实验台及实验仪器设备的布置、结构选型以及管道空间布置紧密结合。 2、通用实验室标准单元开间应由实验台宽度、布置方式及间距决定。实验台平行布置的标准单元,其开间不宜小于6.60m。 3、通用实验室标准单元进深应由实验台长度、通风柜及实验仪器设备布置决定,且不宜小于6.60m;无通风柜时,不宜小于5.70m。 4、由1/2个标准单元组成的通用实验室,靠两侧墙布置的边实验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60m。当靠一侧墙改为布置通风柜或实验仪器设备时,其与另一侧实验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0m。 5、由一个标准单元组成的通用实验室,靠两侧墙布置的边实验台与房间中间布置的岛式或半岛式中央实验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60m。当靠侧墙或房间中间改为布置通风柜或实验仪器设备时,其与实验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0m。岛式实验台端部与外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6.60m。 6、通用实验室,如一侧墙或两侧墙靠近外墙部位开设通向其它空间的门时,其相应的净距应增加0.10m。 7、由一个以上标准单元组成的通用实验室,实验台之间或实验台与实验仪器设备之间的净距应符合实验室家具标准的规定。当连续布置两台及以上岛式实验台时,其端部与外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m。 8、岛式或半岛式中央实验台不宜与外窗平行布置。必须与外窗平行布置时,其与外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30m。 9、不宜贴靠有窗外墙布置边实验台,不应贴靠有窗外墙布置需要公用设施供应的边实验台。 10、靠侧墙布置的边实验台的端部与走道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20m。中央实验台的端部与走道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当实验室设置向室内退进的门斗时,则实验台端部与退进门斗的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11、当通风柜的操作面与实验台端部相对布置时,其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1.20m。 12、通用实验室宜由一个或一个以上标准单元组成。 13、通用实验室宜集中靠建筑物外墙布置。设置空气调节的通用实验室宜布置在北向。

化学实验室建设标准

化学实验室建设方案 化学实验室建设方案 ; 化学实验是学生进行科学探究的重要方式,实验室则是学生学习和进行实验的主要场所,是化学探究学习的主要资源。因此,学校应高度重视化学实验室建设,配置必要的仪器和设备,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进行实验探究活动;在保证实验安全、有序的前提下,条件较好的学校应向学生开放化学实验室,为学生自主地开展实验探究活动创造良好条件;要重视对化学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和健全科学、规范的化学实验室的管理体制;教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实验室建设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化学课程实施的顺利进行。 (一)化学实验室的装备要求? 为课程内容提供演示实验、学生实验、科学实践活动的场地,为开放式探究实验提供方便。 1.环境要求? ①使用面积:≥96㎡/间。 ②通风:采用排气扇强制排风,其中一间实验室安装抽排气系统。 ③水源:演示讲台和所有学生实验台均设供排水装置。 ④实验废液应收集,并采用三级沉淀池处理,污水排入污水管道。 ⑤符合“实验室建设环境要求”。 2、设计要求? ①实验室宜设在一层。 ②实验室内的排气扇应设在外墙靠地面处。排气扇的中心距地面不宜小于300mm。排气扇洞口靠室外的一面应设挡风措施,室内的一面应设防护罩。 ③; 第一排实验台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边坐的学生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0;最后一排实验台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1200mm,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1000mm。 ④实验室一侧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洗眼器)、急救箱,急救箱中的药品应注意及时更换。 3.装备目录

序号货物名 称 技术规格 单 位 数 量 单价金额 1化学教 师演示 台 尺寸:2800×700×900mm; 台面:一体化台面,采用厚毫米厚实心理化板,工作端圆口面。耐强度酸碱、腐蚀。耐磨刮、耐高温、 防火、防静电等特点。;;;;;;;; 台身:专用铝合金框架,背板及吊板、面板均采用E1级16mm厚三聚氰胺贴面板,防火、防腐蚀。 脚垫:采用进口高级ABS塑料脚垫。;;; 结构:主控台设计,中台面为准备台(放实验仪器)和演示台面,一侧设有吸风罩一个,教师台预 留为多媒体位置,左侧为水槽,右侧为教师电源; ; 张 128002800 2化学教 师总电 源 1、装置在教师演示台中间下抽屉,内有教师总电源装置,教师能对学生进行总体及分组控制:提供 2V-24V交、直流低压及220V高压电源输出,电源总开关、漏电保护开关、工作指示灯、220V交流输 出多用高档插座。; 2交流输出:2-24V可调(每档2V);额定电流:2-6V档12A,8-12V档6A,14-24V 档3A(漏电短路,过载自动保护装置,手动复位) 3、输出电压:2-24V分档连续可调(2-24V每档 2V共12档)及220V高压电源输出。 4、学生供电控制电源:(1)由教师控制试验台交流220V电源,共分四组(空气开关控制);(2) 由教师控制学生试验台并输出低压电源,共分四组。 5、每组220V电需带断路器。 套125002500 3教师椅五轮升降转椅张1200200 4化学学 生实验 桌 ? 尺寸:2800×600×780mm; 台面:一体化台面,采用厚毫米厚实心理化板,工作端圆口面。耐强度酸碱、腐蚀。耐磨刮、耐高温、 防火、防静电等特点。;;;;;;;; 台身:专用铝合金框架,背板及吊板、面板均采用E1级16mm厚三聚氰胺贴面板,防火、防腐蚀。 脚垫:采用进口高级ABS塑料脚垫。;;;结构:每张台分为四座,采用一体化台面,中间设置化验专 用水槽与注塑三联水嘴(一高二低)。水槽设计方便做卫生和桌面的水,密封防水;台两侧装有学 生交直流电源盒和220V豪华多用插座。 张16280044800

实验室设计之实验室规范要求

VOLAB实验室设计之P3实验室规范要求 P3实验室设计平面布置及设施 P3实验室按功能要求划分,分为洁净区和非洁净区,洁净区包括洁净准备区, 一更,淋浴室,二更,气闸室,P3实验室,消毒室;非洁净室有机房和走廊。 对P3实验室的布局,应考虑以下原则: 1)P3实验室设计平面布置 对有生物危险性的P3实验室,要做成负压,以防止微生物污染的外逸。因此它不仅要求除菌、更要进行隔离处理。隔离方式一般采用一次隔离和二次隔离。 一次隔离就是病原体和实验者之间的隔离,是以防止实验人员被感染为目的的。主要用生物安全柜和罩式防护衣方式。 为了防止病原体从实验室漏到外部环境中,而把实验室和外界隔断,即是二次 隔离。二次隔离就是实验室和外界之间的隔离,是以防止实验室外的人被感染 为目的的。 污染传播的主要途径是气溶胶的扩散和对病原体的直接接触。特别是前者,仅 仅靠改善操作方式是不能解决的,一般采取在隔离区和维持区之间建立气压差 和对排风进行灭菌处理两种方法。 隔离区(P3实验室)应维持压差(负压)一般为-20~-50Pa,使维持区到隔离 区造成定向气流。 在气压不同区域之间设有气闸室,它的两边设有联锁的门,一边开时,另一边 关闭,以维持压差。 整个P3实验室区域的室内压差等级从低到高依次是:P-Ⅱ生物安全柜

实验室设计规范 (2)

实验室规划设计 实验室的建设,无论是新建、扩建、或是改建项目,它不单纯是选购合理的仪器设备,还要综合考虑实验室的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和平面设计,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风、空气净化、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因此实验室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现代实验室里,先进的科学仪器和优越完善的实验室是提升现代化科技水平,促进科研成果增长的必备条件。“以人为本,人与环境”己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课题。本着“安全、环保、实用、耐久、美观、经济、卓越、领先”,的规划设计理念。规划设计主要分为七个方面:化验室设计要求、平面设计系统、单台结构功能设计系统、供排水设计系统、电控系统、特殊气体配送系统、有害气体输出系统等六个方面。下面就按上述六方面依次讲解。 一、化验室设计要求 根据化验任务需要,化验室有贵重的精密仪器和各种化学药品,其中包括易燃及腐蚀性药品。另外,在操作过程中常产生有害的气体或蒸气。因此,对化验室的房屋结构、环境、室内设施等有其特殊的要求,在筹建新化验室或改建原有化验室时都应考虑。 化验室用房大致分为三类:精密仪器实验室、化学分析实验室、辅助室(办公室、储藏室、钢瓶室等)。 化验室要求远离灰尘、烟雾、噪音和震动源的环境中,因此化验室不应建在交通要道、锅炉房、机房及生产车间近旁(车间化验室除外)。为保持良好的气象条件,一般应为南北方向。 1. 精密仪器室 精密仪器室要求具有防火、防震、防电磁干扰、防噪音、防潮、防腐蚀、防尘、防有害气体侵入的功能,室温尽可能保持恒定。为保持一般仪器良好的使用性能,温度应在15~30℃,有条件的最好控制在18~25℃。湿度在60%-70%,需要恒温的仪器室可装双层门窗及空调装置。 仪器室可用水磨石地或防静电地板,不推荐使用地毯,因地毯易积聚灰尘,还会产生静电、大型精密仪器室的供电电压应稳定,一般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10%。必要时要配备附属设备(如稳压电源

JGJ91-93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doc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JGJ91-93 9.电气 9.1 供配电 9.1.1 科学实验建筑的用电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应根据其重要性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科学实验工作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按现行的《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9.1.2 城市电网电源质量不能满足电要求时, 应根据具体条件采用相应的电源质量改善措施( 如滤波、屏蔽、隔离、稳压、稳频及不间断供电等措施)。 9.1.3 用电负荷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宜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 1.当采用备用电源自投入BZT?或柴油发电机组应急自起动等方式仍然不能满足要求时。 2.当采用一般稳压稳频电源设备仍然不能满足对稳压、稳贫的精度要求时。 3.当实验或设备需要保证顺序断电操作安全停机时。 4.当停电损失大于不间断电源设备购置费用和运行费用的总和时。 9.1.4 低压配电系统无特殊要求时, 应采用频率50Hz, 电压220/380V系统。系统接地型式宜为TN-C或TN-C-S。有特殊要求时, 应按实验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确定。 9.1.5 供配电系统应预留适当的备用容量及扩展的可能。 9.1.6 在同一科学实验建筑(室)内设有两种及以上不同电压或频率的电源供电时, 宜分别设置配电保护装置并有明显区分或标志。当由同一配电装置保护时, ?应有良好的隔离。不同电压或频率的线路应分别单独敷设, 不得在同一管内敷设。同一设备或实验流水线设备的电力线路和无防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允许同一管内敷设。 9.1.7 实验室负荷可由专用变压器供电, 也可由共用变压器敷设专用的低压配电线路供电。冲击性负荷、波动大的负荷、非线性负荷、较大容量的单相负荷和频繁起动的设备等, 应由变压器低压母线处用单独的馈线回路供电或由单独的变压器供电。 9.1.8 季节性运行的空气调节、采暖等负荷占较大比重时, 变压器容量与台数的确定应考虑变压器的经济运行。 9.1.9 通用实验室的用电设备可由供电在实验台或靠近实验台的固定电源电源插座(插座箱)供电。电源插座回路应设有漏电保护电器。各实验室电源侧应设置独立的保护开关。 9.1.10 潮湿、有腐蚀性气体、蒸汽、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的场所, 应选用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供配电设备。 9.1.11 实验室供配电线路较多的多层科学实验建筑, 垂直线路宜采用管道井敷设。强弱电管线分别设置管道井。当在同一管道井内敷设时, 应敷设在管道井内;两侧。 9.2 照明 9.2.1 科学实验建筑用房, 工作面上的平均照度应符合表9.2.1规定。 ┌──────┬──────┬────────┬──────┐ │房间名称│平均照度 lx │工作面及高度 m │备注│ ├──────┼──────┼────────┼──────┤ │通用实验室│100-150-200 │实验台面 0.75 │一般照明│ │生物培养室│150-200-300 │工作台面 0.75 │宜设局部照明│ │天平室│100-150-200 │工作台面 0.75 │宜设局部照明│ │电子显微镜室│150-200-300 │工作台面 0.75 │宜设局部照明│ │谱仪分析室│100-150-200 │工作台面 0.75 │一般照明│ │放射性同位素││││ │实验室│100-150-200 │工作台面 0.75 │一般照明│ │研究工作室│150-200-300 │桌面 0.75 │宜设局部照明│ │学术报告厅│100-150-200 │桌面 0.75 │一般照明│

实验室设计规范

实验室设计规范 一、设计规范要求 1、.环境要求 1.1、通风:实验室经常由于实验时间长,人员多和实验过程中产生一些有害气体,造成空气污浊,对人体不利。为了防止实验室工作人员吸入或咽入一些有毒的、可致病的或毒性不明的化学物质和有机气体,实验室中应有良好的通风,必要时应设空调。通风设备有:通风柜、通风罩或局部通风装置。除了楼主提到的外,需要注意有机溶剂前处理和使用电炉进行前处理的通风柜应分别布置在不同的实验室,局部排风装置和排风罩必须具有足够的功率,否则实际工作中难以满足使用要求。 1.2 湿度和温度:实验室要求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室内的小气候,包括气温、湿度和气流速度等,对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和仪器设备有影响。夏季的适宜温度应是18-28℃,冬季为16-20℃,湿度最好在30%(冬季)-70%(夏季)之间。除了特殊实验室外,温湿度对大多数理化实验影响不大,但是天平室和精密仪器室应根据需要对温湿度进行控制。 1.3 洁净度:经常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是非常重要的。室外大气中的尘埃,借通风换气过程会进入实验室,实验内含尘量过高,空气不净,不但影响检测结果,而且,其微粒落在仪器设备的元件表面上,可能构成障碍,甚至造成短路或其他潜在危险。洁净实验室是要花银子的,建议不是特殊需要可不进行洁净实验室设计,若有需要可以对大型精密仪器室、特殊实验室进行设计,一般达到万级净化要求即可。若有多个洁净实验室,送排风系统应各自独立设计,独立使用。 2.设施要求 2.1 供水与排水、排污: 实验室都应有供排水装置,排水装置最好用聚氯乙烯管,接口用焊枪焊接。化学检验实验台有可能都应安装水管、水龙头、水槽、紧急冲淋器、洗眼器等,一般实验室的废水无须处理就可排入城市下水网道,而实验室的有害废水必须净化处理后才能排入下水网道。现代化的实验室都应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站,一般实验室的废水无须处理就可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对高浓度的酸碱废水应先中和再排入污水处理站,对此类废水的排放建议采用耐酸减的排水管道,从实验室直接排放到处理站,对大量使用有机溶剂的实验室应安装耐有机溶

实验室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实验室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要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实验室,使其能更好地为生产、科研、教学服务,除了先进的科学仪器和完善的实验设备是提升科技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必备条件以外,实验室的建设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物质条件。实验室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是建筑设计的前提和依据,在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必须由各实验室或研究室人员共同参加研究,反复讨论,确定各实验室方案,现将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分述如下。 1.1.1实验室名称 (1)房间名称:根据实验室功能设置不同的实验室。 (2)需要房屋间数:同一类的房间需要几间。 (3)每间房屋使用面积:房间面积大小与建筑模数有关,采用何种模数及何种结构形式比较符合实际,计算实验室的使用面积。 1.2.2建筑要求 (1)房间位置要求: 底层:设备重量较大或要求防震,则可设置在底层。 朝北:有些辅助房间或实验本身要求朝北。 朝南:各实验室都有自己的要求。 楼层:有的实验室要求洁净、安静,应尽量放在高层。 (2)室内尺寸要求:如实验室要求空气调节系统必须吊顶,则层高就相应地要增加。有些实验室是属于特殊类型的,则采用单独的尺寸。 (3)房间要求:指实验室本身的要求。 有的要求一般清洁。

有的要求洁净,进行实验时要求房间内空气达到一定的洁净要求。 耐火:大多数实验室要求耐火。 安静:如消音室、录音室等。 (4)门要求:实验室的门有各种要求。 内开:门向房间内开。 外开:主要设置在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内。 个别要求:双向弹簧,有的要求单向弹簧或推拉门。 隔声:有的实验室要求安静,要求设置隔声门。 保温:如冷藏室要求采用保温门。 屏蔽:防止电磁场的干扰而设置屏蔽门。 自动门:大门口要求自动门。 (5)窗要求:实验室的窗有各种要求。 开启:指向外开启的窗扇。 固定:有洁净要求的实验室采用固定窗,避免灰尘进入室内。 部分开启:在一般情况下窗扇是关闭的,用空气调节系统进行换气,当检修、停电时,则可以开启部分窗扇进行自然通风。 双层窗:在寒冷地区或空调要求的房间采用。 遮阳:根据实验室的要求而定,有时需要水平遮阳,有时须用垂直遮阳。有的可用百叶窗。 密闭:窗扇可以开启,但又要防止灰尘从窗缝进入,故采用密闭窗。 屏蔽窗。 隔声窗。 (6)墙面要求:根据实验室的要求各有不同。 一般要求

电气试验室建设规范

附件1: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电气试验室建设规范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五年三月

第一部分 高压试验室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有关单位的高压试验室建设标准,主要适用于各地区供电一级局单位的建设需要,二级电业局、联营单位等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2.标准引用文件 DL560-9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3.高压试验室的一般要求 华龙实验室是附属建筑物,试验厅室高度为4.5米,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根据生产试验的需要,试验室应划分成高压试验厅、精密仪器仪表、安全用品室、普通设备存放间、仪器设备维护间。试验室建设有消防通道,应急照明装置,良好的通风与消防装置,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线、防烫伤等防护用品。。实验室建设有完善的覆盖整个建筑区的接地装置,接地装置采用铜质材料,接地装置与建筑物的基础接地实现密切连接。试验室内的功能间墙面都设有专用接地母排,并设有多点接地引出端,以满足电气试验和人身安全的需要。有专门供试验使用的电源回路。其中设备区安装有必要的移动或固定的高压试验设备,如试验变压器等,控制间与试验区有安全隔离装置或屏蔽遮栏和门锁,同时有联动的警铃。屏蔽遮栏应由金属制成,并可靠接地。 3.1.1.试验厅根据具体需要可考虑设置电磁屏蔽层,防止外部电磁干扰或内部 试验干扰民用设施,屏蔽效果按40分贝设计。 3.1.2.试验厅应设有良好的无影照明设备,照度标准控制在500-700勒克斯, 满足夜间工作需要。在安全出口的通道上应有应急照明装置。 3.1.3.试验厅应设有可靠的通风设备和消防装置。 3.1. 4.根据设备需要,可配置相应的起重搬运设备。 3.1.5.高压试验厅的四周及中间各部位都应设可靠良好的接地端子,并就近与 地网相连。 3.2.仪器仪表存放室 3.2.1.精密仪器仪表及安全用品室应放置在该存放室,并装设全天候运行的除 湿装置。 3.2.2.仪器的存放应采用开放式的货架装置,如有防尘需要可设置透明的橱窗, 货架安装牢固,可防止倾倒和设备滑出。货架高度不超过2米。

实验室设计规范

实验室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草行业实验室设计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烟草行业技术中心实验室设计,烟草行业各级质检机构、烟草行业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所)实验室亦可参照执行,同时可供相关设计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447 烟草及烟草制品调节和测试的大气环境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8771.2—2015 烟草术语第2部分:烟草加工、烟草制品 GB 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2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7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457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591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JGJ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T 222 实验室变风量排风柜 JJG 21-2010 烟草实验室大气环境检定规程 YC/T 291—2009 烟叶分级实验室环境条件 YC/T 384 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771.2—2015和《卷烟工艺规范》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NGS实验室建设标准与要求规范

NGS实验室建设标准与要求 一、高通量测序(NGS)实验室简介 1.1NGS实验室又叫高通量测序检测实验室。NGS是下一代测序技术(N EXT G ENERATION S EQUENCING)即高通量测序技术的简称。高通量测序技术是对传 统S ANGER测序(称为一代测序技术)革命性的改变,可同时对几十万到几百万条核酸分子进行序列测定,同时高通量测序使得对一个物种的转录组和基因组进行细致全貌的分析成为可能,也称为深度测序(D EEP SEQUENCING)。 1.2由于NGS技术对所检测的核酸模板进行大量扩增,容易出现实验室污染 导致检测结果准确性下降;另外NGS技术要求高、影响因素多,实验过程处理不当易导致检测结果准确性下降或检测失败。因此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和规范化管理是NGS技术本身需要,也是在临床上顺利应用该技术前提。 二、NGS实验室临床应用的基本条件 2.1必须拥有符合临检中心相关规定的标准NGS实验室。 2.2检测设备必须符合标准NGS实验室设置要求:高通量测序仪及配套服务 器;高通量测序检测试剂盒;通用电脑;自动分析软件,实验室样本信息管理系统等。 2.3检测人员必须通过专门的技能培训,并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颁发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上岗证书。NGS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标准化操作程序(SOP)、建立系列质量管理文件等,确保实验室日常运行符合国家卫生部的要求,确保检测结果准确、确保实验室卫生安全,确保实验室长期稳定运行。 2.4NGS临床应用必须在无菌无尘环境下进行操作。 三、NGS实验室建设基本要求 3.1主体结构

实验室设计规范与标准

实验室设计规范与标准 国际规范与标准 1.ABSA 美国生物安全协会相关设计要求 2.ACGIH 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协会相关设计要求 3.AIA 美国建筑师协会相关设计要求 4.ANSI 美国标准协会相关设计要求 5.ASHRAE美国采暖,制冷与空调工程师学会相关设计要求 6.ASTN/I 美国材料实验协会相设计要求 7.NFPA 美国防火协会相关设计要求 8.N IH 美国全国卫生研究所相关设计要求 9.NIF~C 美国核控委员会相关设计要求 1 0.世界卫生组织(WT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1 1.美国CDC/N IH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 1 2.美国建筑师协会生物医学研究实验室规划设计手册 中国规范与标准 1.JGJ 91-93《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 2.建标127-2009《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 3.GB 5018 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4.GB J16-8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DB 5005.7-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6.GB 50346-2004《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7.GB 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8.GB5 0073-200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9.GB 50346-2004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10.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11.GB 1 49 2 5一一2 0 0 1《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 12.SN/1193-2003《基因检验实验室技术要求》 13.GB IT14925-94《实验室防护基本标准》 14.GB 4972-84《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15.GB8 703-88《辐射防护规定》 16.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7.GB 16297-1996《大气污物物综合排放排放》 广州未名雷蒙特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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