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山东济南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山东济南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1、编制目的

济南市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是山东省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为加强济南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依法编制本次保护规划。本规划是济南市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2、规划范围

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范围,南至泉城路,北临大明湖路,东至县西巷、珍池街、西更道街、院前街一线,西临贡院墙根街,总用地面积25.7公顷。

3、规划原则

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生活延续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引导商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规划目标

本次保护规划明确六大目标:

(1)历史名城评价体系与世界文化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评价方法相结合,全面认知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和特色;

(2)保护街区整体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传承街区价值特色,全面保护街区真实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

(3)整治街区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人居环境,控制街区商业规模,使其成为保持传统文化特色的商住混合社区;

(4)合理利用街区历史文化资源,引导街区业态调整,鼓励反映济南地方文化特色的第三产业发展,使街区成为具有独特文化景观的城市活力地区;

(5)结合街区现状情况,深入研究符合街区特点的规划实施模式,提出规划实施建议,保障保护规划的切实可行;

(6)加强街区原有泉水生态聚落的保护,修复泉水生态体系,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凸显街区的特色和品位。

5、历史文化价值

作为济南古城现存的保留最完整、面积最大的传统特色地区,芙蓉街-百花洲街区具有历史、人文、科学研究方面的极高价值。街区是古城的核心商业街区,街区内传统街巷空间基本保留完好,传统功能格局清晰,名泉水体集中分布,建筑遗产丰富,具有深厚的历史人文积淀。芙蓉街-百花洲街区的总体价值为:

(1)芙蓉街-百花洲街区是济南保存最完整、能够反映山水营城思想的古城核心区;

(2)芙蓉街-百花洲街区是世界城泉共生的人居环境典范;

(3)芙蓉街-百花洲街区是能够充分反映济南“泉文化”的重要片区。

6、保护区划及保护控制要求

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南至泉城路道路中心线,北至大明湖路道路中心线,东至县西巷、珍池街、院前街、西更道街一线,西临贡院墙根街,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总用地面积25.7公顷。

6.1核心保护范围

6.1.1核心保护范围的划定

核心保护范围南至芙蓉巷,北至大明湖路南侧边界,东至珍池街,西临贡院墙根街,面积8.5公顷。核心保护范围主要包括府学文庙、芙蓉街两侧、金菊巷两侧、王府池子周边及后宰门街南侧,具体范围详见保护区划图。

6.1.2核心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对危房及严重破坏街区风貌格局的建筑进行必要的改造改建除外。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历史风貌。经批准允许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

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保护整治措施应坚持“小规模、渐进式”原则。

6.2建设控制地带

6.2.1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规划划定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四至为:南至泉城路道路中心线、曲水亭街南侧,北至大明湖路道路中心线,东至县西巷、珍池街、院前街、西更道街一线,西临贡院墙根街,面积17.2公顷。具体范围详见保护区划图。

6.2.2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控制要求

建设控制地带内建构筑物、格局、街巷、院落、名泉、大树、名泉水体等保护措施应符合后述保护范围内专项保护措施要求,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相协调。

建设控制地带内整治更新应有计划、分阶段进行,不得大拆大建。

7、整体格局与风貌特征保护

本次规划整体保护街区与济南古城的格局关系,保护古城“一城山色半城湖”的整体格局;严格保护街区“大明湖-街区-珍珠泉泉群”的轴线对位关系;保护街区内文

庙格局轴线与鹊山、金鸡岭的对位关系。重点保护芙蓉街、曲水亭街、后宰门街及众多文化资源点构成的“二纵、一横、多泉、多点”的街区格局。

保护街区内部及其周围整体风貌,重点保护曲水亭街与曲水河,芙蓉街与梯云溪等南北向水巷构成的“街因泉走、水街共生”的传统空间格局。保护“家家泉水,户户垂杨”人泉共生、紧密相依的传统格局及文化风貌。严格控制府学文庙、百花洲、王府池子、珍珠泉群等重要节点周边的建筑风貌、高度与体量。严格控制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现状以一到两层为主的整体高度及由街巷和院落构成的城市肌理格局。

8、传统街巷保护

街区内现存历史街巷按照现状保存情况进行分类保护,其中一类保护街巷11条、二类保护街巷10条、三类保护街巷6条。

重点保护曲水亭街、芙蓉街等“街因泉走、水街共生”的格局。保护曲水亭街“街-柳-河”、芙蓉街“商-水-街-商”的相对格局与界面形式;保护曲水河河道,恢复梯云溪,定期清理河道,保护曲水河河道两侧绿化,保障曲水河西侧河岸为柳树;维持现有曲水亭街商业界面,优化街巷环境。保护“曲折有致、凹凸变化”的街巷走势和空间形态。

9、建筑

9.1建筑色彩控制

规划范围内建构(筑)物进行分类保护。保障街区整体色彩与古城传统的“青砖黛瓦”基础色调相统一。严格控制不可移动文物、建议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原有建筑色彩,对建筑的修缮应尽量依照传统工艺做法进行,确保建筑色彩的真实性。

9.2不可移动文物

街区内有不可移动文物21处,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6处。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应按照《文

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等文物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

9.3建议历史建筑

本次街区保护规划在街区范围内中新推荐56处建筑(院落)为(建议)历史建筑。对建议历史建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进行修缮,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

10、泉文化遗存保护

街区泉池水体的保护要与济南市泉城申遗相结合。街区内所有建设活动均要进行地下泉水泉脉的勘探工作,确定保泉深度,以泉池水体的保护为前提。

重点保护泉池水源,泉池水网格局,泉水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周围环境及相关文化空间,按照《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对街区内泉水历史文化遗存进行保护。

11、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街区内现状无挂牌古树名木,其他景观大树261株。对现存景观大树建议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甄别,对具备古树名木条件的景观大树进行挂牌,确定为古树名木的,按照《济南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保护及管理。

保护街区内古桥、石碑等历史环境要素,对古桥、石碑等历史环境要素进行标示,保护、维护活动不得改变其外观特征。

12、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

芙蓉街-百花洲街区历史悠久,尤其是与泉水相关的传统文化众多,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艺及众多历史人物。

继承与发扬芙蓉街-百花洲街区的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宣传与展示利用,将其中的突出内容逐级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与泉水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的的宣传与系统性展示,组织相关文化活动。鼓励相关的节庆或民俗活动,鼓励相关的老字号或文化类业态嵌入街区经营,鼓励有影响的文化活动在街区内开展。

13、总体功能定位

规划以居住、文化、商业、旅游等复合功能为主,形成具有浓厚的济南传统商业文化、城泉共生的泉水文化、庙会民俗文化特色的济南古城的商业核心区。

在保持街区居住功能为主的基础上,结合街区现状与资源特点将街区划分为八大功能片区,分别为商业休闲区、滨水休闲文化区、宗教文化展示区、泉水文化体验区、传统民俗商业区、老字号商业区、传统院落体验区、旅游综合服务区。

14、展示利用规划

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展示格局在济南古城“一环、一湖、一横四纵、两区、四泉群”文化展示体系内,街区内部形成“三轴、四片、四节点”的展示结构,沿芙蓉街串联关帝庙、芙蓉泉等资源点形成的传统商业轴线;沿王府池子、曲水亭街串联大明湖、百花洲、王府池子等资源点形成的泉文化展示轴线;沿后宰门街串联百花洲、武岳庙等文化资源点形成的传统居住文化展示轴线。

结合现状历史文化资源形成传统商业文化展示线路、泉文化展示线路和庙会文化展示线路三条文化展示线路。

15、道路交通规划

街区周围主次干路以既有规划为主,以保护街巷肌理为前提,在街巷周围形成环形交通,疏解街区过境交通压力,提升街区与城市主、次干路的交通联系能力。在不影响风貌保护的前提下,梳理街区内交通,打通毛细街巷,合理组织交通,提高街巷通行能力。在街区周边小规模集中、适度分散布置公共停车设施,以提升交通系统整体效能。街区内部以公交、慢性为主要交通方式,营造舒适宜人的步行空间,对非住区车辆采取限行措施,减少交通吸引。强化交通需求管理,严格控制车辆在街区内的通行权。合理利用公共交通,鼓励游客、居民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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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办法 (征求意见稿) 2010年11月2日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历史文化街区的设立和撤销 第三章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公布、修改与备案第四章保护规划实施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 - 1 -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历史文化街区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第三条 (适用范围)历史文化街区的设立、规划制定与实施、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管理主体层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历史文化街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保护原则)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应当遵循保护遗产,继承文化,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突出历史风貌的整体保护,保护历史遗存的真实性,维护风貌的完整性,维持功能的延续性,采取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方式改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正确处理更新改造和保护的关系。 第六条 (保护资金)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第七条 (支持奖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资质管理)承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单位,应当符合相应的规划资质管理规定。 第二章历史文化街区的设立和撤销 第九条 (设立标准)历史文化街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比较完整的历史格局和风貌; - 2 -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二)有比较丰富的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 2(三)占地面积不小于2.5hm;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改造

浅谈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改造 摘要:分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意义及开发运作等问题。并结合孔城老街的实例,提出保护设想,希望找到既有利于文化保护和延续,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造方式。 关键词:历史街区、保护、开发 1引言 一座城市的特色,除了要有时代气息外,还要有历史文化传统。历史文化是城市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地区、一座城市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最好见证。同时,作为城市文化遗产保存最完整、最丰富的地区,历史文化街区被世代生活于此的人们倾注着很多复杂的情感。 2002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专门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首次被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意义 2.2概念 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文物保护法》中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界定是:法定保护的区域,学术上叫“历史地段”。 2.3意义 历史文化街区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对于建设特色城市有现实意义。文化被誉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这一点已经在很多城市的发展进程中得以证实。作为城市发展独特见证的历史文化街区,更是具有多方面的资源效应,在城市形象宣传、历史文化教育、乡土情结的维系、文化身份的认同、生态环境建设、和谐人居环境的构建等多方面具有综合的价值。 历史文化街区不仅仅是要保护构成历史风貌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还要保存构成整体风貌的所有要素,如道路、街巷、院墙、小桥、溪流、驳岸乃至古树等。历史文化街区是一个成片的地区,有大量居民在其间生活,是活态的文化遗产,有其特有的社区文化,不能只保护那些历史建筑的躯壳,还应该保存它承载的文化,保护非物质形态的内容,保存文化多样性。这就要维护社区传统,改善生活环境,促进地区经济活力。 3.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以孔城老街为例 3.1历史沿革 孔城镇位于安徽省桐城市的东部,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春秋中期(公元前770-481年),即为桐国南部门户,扼大别山东南区域通往长江水运通道之要冲,是古代重要的军事要塞,距今2500多年。三国(公元220-280年)时期,吴将吕蒙曾屯兵于此,建筑堡垒。距今1700多年。南宋时,孔城是民间抗金要塞,著名的抗金战场。元代为大别山东侧,江淮分水岭至长江大别山边缘地区的九大商镇之一。到明代有居民600余家,清代中、后期本镇发展为旧桐城县内“枞、汤、孔、练”四大名镇之首,达到古镇发展的高峰。现存约2公里长的石板古街和古建筑群就是晚清和民初遗留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 3.2老街概况 孔城老街是以南北向中大街为主轴,大街呈“S”形,地势南低北高,有主街一条,横街两条,另有七巷十三弄。连同两侧各甲之间(一甲到九甲)的巷道,形成鱼刺状的外部空间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 街巷弄均为麻石所铺,店铺房舍皆青砖灰瓦,颇具江南水乡特色。著名的《桐乡书院四议》,戴钧衡即作于此,它为全国书院所奉崇,并载入《皇朝政典类纂》。镇东大沙河,平沙浩瀚,极目无垠,夕阳照射,宛如白雪,故有“孔城暮雪”之称。镇西南界荻埠河,碧波粼粼,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办法 (征求意见稿) 2010年11月2日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历史文化街区的设立和撤销 第三章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公布、修改与备案 第四章保护规划实施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保护规划的审批、公布、修改与备案 第三章保护措施管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要求 第三章调查和评估 第四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七章成果要求 第八章附则 附件一保护规划制图统一标准和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历史文化街区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第三条(适用范围)历史文化街区的设立、规划制定与实施、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主体层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历史文化街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保护原则)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应当遵循保护遗产,继承文化,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突出历史风貌的整体保护,保护历史遗存的真实性,维护风貌的完整性,维持功能的延续性,采取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方式改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正确处理更新改造和保护的关系。 第六条(保护资金)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第七条(支持奖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资质管理)承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单位,应当符合相应的规划资质管理规定。 第二章历史文化街区的设立和撤销 第九条(设立标准)历史文化街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比较完整的历史格局和风貌;

明府城百花洲片区规划设计 提出五大功能片区

明府城百花洲片区规划设计提出五大功能片区 作为泉城特色标志区,明府城-百花洲片区的规划建设一直备受各界关注。 据介绍,百花洲街区具有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历史文化价值极高,是济南古城最精华最核心的组成部分之一。2005年后济南泉城特色标志区“一城”“一湖”“一环”相继开展保护与更新整治的具体设计与实施工程,在大明湖东扩、环城河通航等工作已阶段性完成并取得良好成效基础上,明府城作为特色标志区的重要部分,以百花洲为首的相关保护整治更新改造的项目亟待推进。根据方案,百花洲设计地段是芙蓉街-百花洲传统街区的一部分。 具体范围东至泉乐坊、岱宗街,西至庠门里街,南至万寿宫街、后宰门街,北至明湖路,总用地面积5.6公顷。 设计地段内,有曲水亭街、岱宗街、后宰门街、万寿宫街、庠门里街、泮壁街、辘轳把子街共7条传统街巷,有百花洲、厚德泉、术虎泉、岱宗泉、北芙蓉泉、王府池子共6处泉池水系。“设计地段位于明湖路与芙蓉街纵横商业轴线的交点,区域土地价值极高,”该人士指出,众多的历史资源为其发展成传统特色街区提供了优越的条件,明府城具有“两横四纵”的功能发展结构,“两横”即沿泉城路商业轴和沿明湖路休闲文化轴,“四纵”即从东向西依次为县西巷特色商业轴、芙蓉街———曲水亭街传统商业轴、省府文化轴以及趵突泉北路商业轴。 打造以水为主题的特色空间 根据方案的规划设计定位与目标,明府城-百花洲片区是老济南“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特色空间的代表,集中展示古城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传统街区,集聚游宿、餐娱、会馆的高端复合商业文化街区,因此,地段发展应满足与整体济南明府城发展格局相适应、与传统文化展示相配合、与济南历史风貌相协调的总体要求。 在设计策略方面,方案提出,保护并合理利用历史遗存,增加街区的真实性;完善与提升泉池水系,做足泉水文章;延续具有泉城传统特色的整体风貌;结合空间特征合理布局功能,挖掘并选择性恢复历史文化空间,丰富街区活力与文化内涵;优化街区内交通与市政设施,满足新的城市生活要求。

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分析

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 时间:2014年03月05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武汉魅力村镇点击:522次 1.1依据为了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规范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1.1 依据 为了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规范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武汉市旧城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2003年)、《武汉市历史文化名城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3),结合武汉市历史文化资源保 护和规划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技术规定。 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依据《武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 项规划》、《武汉主城历史文化与风貌街区体系规划》、《武汉市都市发展区紫线专项规划》、《武汉市主城区紫线专项规划》、《武汉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等上位规划及本技术规定进行编制。 1.2 作用 本技术规定是结合武汉市历史保护的特点,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 50357-2005)》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内容的深化。编制完成的保护规划和修建 性详细规划将作为武汉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1.3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武汉市主城区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及传统 特色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其他历史文化资源集中的区域可参照本技术 规定执行。 1.4 规划编制组织、审批、修改程序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房屋、文物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并征求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依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修建性 详细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50357-2005) 1总则 1.0.1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l.0.3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l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0.4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0.5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0.6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1.0.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用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0.8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申报建议。 1.0.9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0.10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历史文化名城 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

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的保护

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的保护——以开封市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为例 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名城历史文化和风貌的体现,而其中的历史建筑是构成历史文化街区的主体,历史建筑的数量也是确定历史文化街区最重要的依据. 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研究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以开封市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为例,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提出建议. 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以修缮和改善为主,即不改变其外部历史风貌,对其内部结构,空间布局,内部设施,使用功能做适当的变动,以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鼓励有利于保护的各种使用功能,引用市场机制解决历史建筑的保护、维修、臵换等,探索出适用于历史建筑的保护新路. 项目概况 开封市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位于开封市老城区东偏北的区域,是老城区内划定的两片历史文化街区之一,相邻周边用地多为未经改造的低层民居,建筑风格及色彩,空间尺度上较为协调,保持着良好的古城风韵.双龙巷传统民居保护区以北方古城传统四合院住宅形式为主,是清末民初民用建筑的典范,较好地保留了当时的居住格局,在开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具有相当重要地位.

居住在双龙巷的居民几乎人人皆知双龙巷的故事,相传宋代皇帝赵匡胤, 匡义两兄弟曾住该巷,古代皇帝称真龙天子,故得名后人在双龙巷西口两侧各筑一龙头以示纪念.后开封城几遭破坏,现在仅存在的一个龙头为清代所建,其表面虽已斑驳,却依然是附近居民的骄傲. 保护范围及价值 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是域,其核心保护区范围北至水车胡同,轱辘湾街一线,南至朝阳胡同,东至塘坊口街,南聚奎街,屈家胡同一线,西护面积16l7公顷.建设控制区范围北至以开封市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为例延寿寺街,南至财政厅东街,平等街一线,东至内环东路,西至北道门,右司官口,北兴街一线,面积侣.8 公顷. 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是以双龙巷、双井巷为代表的开封古城内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传统居住街区. 历史建筑集中,风貌相对完整.留存较多的有传统特色和文革历史特色的民居院落,有关于赵匡胤、史可法等传说。规划要点搬迁区内所有工厂,为街区保护提供发展用地.恢复僧忠亲王祠、史可法祠等历史古迹.最大范围的保护双龙巷街区历史风貌完整的区域,积极修缮历史建筑,改善居住环境.划定有价值的历史建筑为保护建筑,重点修缮,并整治建设周边环境,改造基础设施,尤其道路改造及宅院内部给排水工程改造. 公认的三个历史街区的核定标准:历史真实性、生活真实

济南城市规划与商圈(DOC)

一.城市的总体规划方向: 住宅的规划方向: 社区房产:加大服务力度。 房产个例分析: 名士豪庭: 位于经十东路和浆水泉路交接口路南。生活购物便利。周边有万嘉隆仓储超市、银座超市、东外环小商品市场、甸柳庄菜市场、山东银座圣洋物流中心、鲁全农贸市场等场所。 项目文化教育配套条件优越。周边有燕山小学、甸柳一小、甸柳一中、燕山中学、以及省旅游学校和各大知名高校(如:山东政法学院、山东经济学院)等。本地块内还规划建设有幼儿园和小学。 周围银行有中国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润丰农村合作社等。医院有武警总医院、荣军医院、山东妇幼保健医院。在项目紧邻经十东路及浆水泉路处设置精品商街,立志打造集生活便利、休闲购物、餐饮娱乐等一体的“印象后街”,规划业态有银行、邮局、精品屋、特色餐厅、咖啡厅,小型酒吧,小型购物超市,干洗店,书店等生活配套设施。区内规划设立体育设施,如篮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场和室内游泳池等 中建文化城:

: 位于济南市文化东路16号,全部为高层住宅。在交通位置上地处燕山立交桥内侧,东靠二环东路,南临第一大道经十路。距离新建的奥体政务中心5分钟车程。500米内配套有万嘉隆超市、甸柳农贸市场以及大润发、家乐福等超市购物班车。周边毗邻山东航空大厦、翰林大酒店、顺峰大酒店、天外村等众多高档餐饮场所。 在医疗、金融保障上,囊括9大金融机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发银行、恒丰银行)和5大著名医疗机构(山东省千佛山医院、齐鲁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山东武警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等,种类齐全的各大金融医疗机构。 济南恒大帝景: 位于济南文化东路,全部为高层。它坐落山大路以西,文化东路以北,是集教育、生活、商业、文艺四心合一的黄金地段,区域位置极为优越,是一座集居住、商务、金融、休闲、娱乐、购物、文化、教育于一体的城市中央居住区。项目配套齐全中小学:燕山学校、山师附小、甸柳一小、文化东路小学。综合商场:银座商城、大润发、家乐福。银行:中行、招行、建行、兴业银行、齐鲁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等。邮局:中国邮政。医院:省立医院、齐鲁医院。 小结:住宅规划方向: 1.规模化发展是第三代住宅的显著特征。大规模的楼盘不断出现,10几万平方米的 项目到处可见,规模最大的达到近300万平方米,相当于一个现有城区的大小。

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一、规划范围 南至泉城路,北临大明湖路,东至鞭指巷,西临太平寺街、西城根街,总用地面积16.08公顷。 图1 现状航拍图 二、规划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生活延续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引导商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指导思想 规划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加强引导,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按照“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实体运作,小规模、渐进式更新”指导思路开展工作。 四、规划目标 1、保护街区整体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尤其是体现街区价值特色的传统街区风貌,包括:具有济南“城泉共生”特色的传统居住区;济南古城多元宗教信仰的文化中心;多类型建筑集中展示区;济南古城内中西文化交汇融合、商贸交流繁荣之地。 2、保护街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持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居住功能为主,使其成为城市发展历史的见证。 3、整治街区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社区健康发展,使其成为传统居住文化突出的特色社区。 4、结合街区现状情况,综合研究符合街区特点的规划实施模式,提出规划实施建议,加强保护规划中提出的对街区保护与整治措施的可行性。 五、街区价值与特色 作为济南古城现存的保留较完整的、最具传统特色的地区,将军庙街区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研究方面的极高价值。街区是古城的传统居住区;街区还集中了大量宗教建筑,是中西

文化交流繁荣的区域;街区内整体风貌保存尚好,传统街巷空间基本保留完好,名泉水体、大树丰富,建筑遗产多样。将军庙街区的总体价值为: 1、将军庙街区是具有济南“城泉共生”特色的传统居住区之一; 2、将军庙街区是济南古城宗教建筑分布最为集中,同时最能体现多元宗教信仰的文化中心; 3、将军庙街区建筑类型多样,体现了中西建筑精湛的建造技艺; 4、将军庙街区是济南古城内中西文化交汇融合、商贸交流繁荣之地。 六、保护内容及保护要素 本规划从物质文化遗存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存要素两部分确定保护内容及各项保护要素。其中物质文化遗存要素包括传统格局、传统街巷、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泉水历史文化遗存、历史环境要素等七个方面;非物质文化遗存要素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要素和与泉水相关的优秀传统文化要素。

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1─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规〔2008〕110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规划局、建设局,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提高全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并从2008年6月1日起试行,请结合当地的实际组织实施。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我厅城乡规划处。 联系人:方芳 联系电话:025-********(兼传真) 江苏省建设厅二○○八年四月八日 ─1─目录 一、总则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规划编制的依据 4.规划编制的原则 5.规划的层次定位 二、保护规划编制管理

1.规划编制组织 2.编制单位的资质 3.规划审批 4.规划修编 5.公众参与 三、保护规划文本大纲内容 1.规划总则 2.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利用 3.用地、人口与空间规划 ─2─ 4.交通与市政设施规划 5.技术指标与经济测算 6.实施政策建议 四、保护规划成果内容与要求 1.保护规划成果内容 2.保护规划成果要求 五、保护规划技术指引 1.历史研究 2.现状调查与评估 3.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 4.用地、人口与空间规划

5.交通与市政设施规划 6.技术指标与经济测算 7.规划实施政策建议 ─3─ 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的指导,规范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中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3.规划编制的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等法规; 3.2《城市紫线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 ─1─3.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3.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文物局关于加强历史街区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86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3.5城镇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以及相关上位规划。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解析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自1986年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济南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名城保护工作也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为了对济南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更为有效地和具有针对性的保护,2014年9月,济南市规划局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总则 1.1 规划目标 为保护济南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的传统文化,处理好城市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名城及其历史文化遗存,特编制本规划。 1.2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整个济南市市域范围,面积约8177平方公里。 2.价值特色 (1)济南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唯一一座因泉而生、泉城共生的城市,具有独特的泉水文化,是古城冷泉利用体系的典范。 (2)济南名城山、泉、湖、河、城一体,古城与商埠区东西并举,格局独具特色。 (3)济南是中国近代首批自开埠城市之一,丰富的近代遗产是济南近现代城市发展的缩影,是中国近现代发展历程的重要见证。 (4)济南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龙山文化、儒释道文化、名士文化、红色文化特色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 3.目标原则 3.1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3.2规划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 3.3保护目标 (1)保护济南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 (2)保护和延续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格局和风貌,保持济南山、泉、湖、河、城一体的风貌特色; (3)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与泉水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4)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5)面向城乡治理,促进保护规划措施与要求的切实落地,使名城保护规划作为公共政策可管可控; (6)将济南建设成为“山河秀美、泉溪间流,山、泉、湖、河、城一体共融”的特色泉城。 4.保护框架 4.1保护层次 本规划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价值与特色,确定历史城区及其周边环境,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优秀工业遗存三个保护层次,同时,增补市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两个层次,并将济南名泉文化景观作为专项保护层次纳入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框架之中。 4.2保护内容 (1)市域层次:保护市域范围内的山体、水体、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廊道、文化遗产聚集区和历史村镇等文化遗产; (2)历史城区及其周边环境层次:保护历史城区的格局、肌理、风貌、历史街巷、历史环境要素,保护历史城区周边与名城价值特色相关的15条河流、2处湖泊及众多看山视廊; (3)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层次:保护将军庙、芙蓉街——百花洲、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3处历史文化街区,商埠区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 (4)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优秀工业遗存层次:保护市域范围内21处全国重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 办法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已经第16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2月29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2014年10月15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实施保护管理,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应当符合保护规划。 第四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持和延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五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当单独编制,下列内容应当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 (一)保护原则和保护内容; (二)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三)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 (四)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五)需要纳入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城市、县已被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单独编制。 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城市、县未被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应当单独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 第七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符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规划深度应当达到详细规划深度,并可以作为该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不得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批准公布后,历史文化名城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批准公布后,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保护规划应当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批准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 第九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已经第16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2月29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2014年10月15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实施保护管理,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应当符合保护规划。 第四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持和延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五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当单独编制,下列内容应当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 (一)保护原则和保护内容; (二)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三)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 (四)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五)需要纳入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城市、县已被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单独编制。 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城市、县未被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应当单独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 第七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符合历史文化名

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规划深度应当达到详细规划深度,并可以作为该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不得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批准公布后,历史文化名城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批准公布后,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保护规划应当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批准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 第九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第十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内,确因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建设活动,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保护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第十二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和存在问题; (二)确定总体保护目标和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 (三)提出总体保护策略和市(县)域的保护要求; (四)划定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的探索_以武威钟楼巷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例

武威古称凉州,位于甘肃省西部河西走廊东端。1986年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和对外开放城市。 本次规划用地位于武威市东北角的大云寺内,与文庙、罗什寺塔、海藏寺、雷台等古建筑遥相呼应。1981年9月l日,被誉为凉州八景之一的“大云晓钟”大云寺钟楼旧址,被甘肃省人民政府重新列为省级重点保护文物。 1 项目概况及现状分析 钟楼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用地的范围:西至和平街,东至武威六中,南至凉州区医院,北至武威酒厂、海子巷,总规划用地面积6.84hm2。该区域为武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保护街区,区域内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钟鼓楼、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芝家大院和一些具有地方传统特色的黄土民居,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区域内用地功能混杂,办公、商业、居住、教育、医疗、工业相互缠挤;空间结构不合理,建筑布局凌乱,景观效果差;基础设施不完善,部分居民区没有供暖设施,排水设施严重滞后;公共活动空间少,绿化率低,环境质量较差。特别是现存的黄土民居,由于建筑结构形式为土木结构,建设年代早,其防潮、防水、抗震功能低,大部分已年久失修、破损严重,正逐渐失去保留价值(图1)。 2 规划设计构思及特点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在保护好文物景点和传统民居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和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恢复繁荣而富含文化底蕴的历史街区风貌;按照历史保护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做好光明巷、钟楼巷的整治改造,建成集商业、旅游、文化、娱乐为一体的古文化街区,加强与发展巷历史街区的联系,形成连接文庙与钟鼓楼的传统特色轴线;同时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对部分区域进行开发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体现传统风貌特色和现代城市品质的统一,塑造该区域的全新形象。 根据规划设计要求,本区域内主要以商业服务设施和文化娱乐设施为主,力求通过本规划区的建设提高保护区域内的整体环境,加强该区的吸引力,初步创立现代化城市文化商业中心的特色形象(图2~3)。 3 总体结构布局 规划以“一心四轴四片区”为结构主体(图4)。 “一心”指位于省级重点保护文物大云寺内的钟楼,它集多种功能于一身,是规划区整体结构的核心,也是规划区的景观中心、视觉中心、形象中心。 “四轴”分别指位于规划区中部,通过钟楼贯穿南北的保护控制轴线,是规划区结构的景观控制骨架;以南片区景观亭与钟楼连接的规划区景观轴线,是规划结构的重要视线控制骨架;以规划改造的钟楼巷和光明巷为两条主要交通联系轴线,是规划结构中道路景观与片区发展的控制骨架。 “四片区”是指位于规划清应寺和大云寺正南侧的历史文化片区;位于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贾坛故居西侧的特色民居片区;位于区人民医院东侧的商业娱乐片区;位于区人民医院西侧的居住片区。 4 规划空间形态与群体轮廓 4.1 整体空间形态 在延续传统概念的同时,方案更注重探索与创新,通过对贯通区域的道路原线型的修改和空间序列的调整,既理顺了原本杂乱的用地功能与布局,又丰富了空间形态,创造出美好景观。 规划用地由于建设用地的复杂性及道路建设的必要性,被分为三大块,以钟楼巷与光明巷十字交叉为分隔。建设用地分列四周,总面积达 中图分类号 TU-098.9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3-739X(2010)06-0087-03 摘 要 在武威市钟楼巷历史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的过程中,通过对地域文化的发掘和运用,以现代高品位的规划设计角度,解读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更新的矛盾,从而探索保护与发展的和谐统一。 关键词 武威钟楼巷 历史文化街区 地域文化 保护 更新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ve detailed planning of Wuwei Bell Tower lane historical culture block, through digging and using the section culture,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modern high quality planning, this paper unscrambles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protection and renewal and explores the harmoniousness unification of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Key Words Bell tower lane of Wuwe i,Historical culture area,Culture of local,Protection,Renewal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的探索——以武威钟楼巷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例 李鸿飞 吴永诚 Li Hongfei Wu Yongcheng Protected and Renewed Exploration of Historical Culture Area: With Taking Constructive Detailed Planning of Wuwei Bell Tower Lane as an Example 城乡规划?园林景观Urban Planning ? Gardens Landscape 87 06/2010HUAZHONG ARCHITECTURE华中建筑

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的保护

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的保护——以市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为例 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名城历史文化和风貌的体现,而其中的历史建筑是构成历史文化街区的主体,历史建筑的数量也是确定历史文化街区最重要的依据. 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研究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以市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为例,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提出建议. 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以修缮和改善为主,即不改变其外部历史风貌,对其部结构,空间布局,部设施,使用功能做适当的变动,以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鼓励有利于保护的各种使用功能,引用市场机制解决历史建筑的保护、维修、置换等,探索出适用于历史建筑的保护新路. 项目概况 市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位于市老城区东偏北的区域,是老城区划定的两片历史文化街区之一,相邻周边用地多为未经改造的低层民居,建筑风格及色彩,空间尺度上较为协调,保持着良好的古城风韵.双龙巷传统民居保护区以北方古城传统四合院住宅形式为主,是清末民初民用建筑的典,较好地保留了当时的居住格局,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具有相当重要地位.

居住在双龙巷的居民几乎人人皆知双龙巷的故事,相传宋代皇帝匡胤, 匡义两兄弟曾住该巷,古代皇帝称真龙天子,故得名后人在双龙巷西口两侧各筑一龙头以示纪念.后城几遭破坏,现在仅存在的一个龙头为清代所建,其表面虽已斑驳,却依然是附近居民的骄傲. 保护围及价值 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围是域,其核心保护区围北至水车同,轱辘湾街一线,南至同,东至塘坊口街,南聚奎街,屈家同一线,西护面积16l7公顷.建设控制区围北至以市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为例延寿寺街,南至财政厅东街,平等街一线,东至环东路,西至北道门,右司官口,北兴街一线,面积侣.8 公顷. 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是以双龙巷、双井巷为代表的古城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传统居住街区. 历史建筑集中,风貌相对完整.留存较多的有传统特色和文革历史特色的民居院落,有关于匡胤、史可法等传说。规划要点搬迁区所有工厂,为街区保护提供发展用地.恢复僧忠亲王祠、史可法祠等历史古迹.最大围的保护双龙巷街区历史风貌完整的区域,积极修缮历史建筑,改善居住环境.划定有价值的历史建筑为保护建筑,重点修缮,并整治建设周边环境,改造基础设施,尤其道路改造及宅院部给排水工程改造. 公认的三个历史街区的核定标准:历史真实性、生活真实

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 时间:2014年03月05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武汉魅力村镇点击:522次 1、1 依据 为了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规范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得编制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文物保护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武汉市旧城风貌区与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2003年)、《武汉市历史文化名城与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3),结合武汉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规划管理得实际需要,制定本技术规定。 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依据《武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武汉主城历史文化与风貌街区体系规划》、《武汉市都市发展区紫线专项规划》、《武汉市主城区紫线专项规划》、《武汉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等上位规划及本技术规定进行编制。 1、2 作用 本技术规定就是结合武汉市历史保护得特点,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 503572005)》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内容得深化。编制完成得保护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将作为武汉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建设与管理得依据。 1、3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武汉市主城区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及传统特色街区)保护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得编制。其她历史文化资源集中得区域可参照本技术规定执行。 1、4 规划编制组织、审批、修改程序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房屋、文物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并征求所在地区人民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得意见,依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恩宁路 控规调整 项目建议书1

(恩宁路旧城更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更改 项目建议书 一. 项目背景 恩宁路地块位于广州旧城荔湾区的中部,范围东至宝华路,北至多宝路,西南至恩宁路,用地总面积11.37公顷。 恩宁路地段及周边地区现状保留有浓郁的岭南风情和西关文化特色,地块南部为恩宁路骑楼街保护区与第十甫路-上下九骑楼街保护区,北部有宝华路历史文化街区,周边分布着昌华大街、西关大屋、耀华大街等历史文化保护区与龙津西路的骑楼街。 目前,由广州市荔湾区更新办组织编制《荔湾区恩宁路地块旧城更新规划》后成《恩宁路更新规划》,规划调整内容涉及道路交通、土地利用、公服设施、用地指标四大方面内容。为将《恩宁路更新规划》内容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需要依据其内容,整合原控规导则,论证这些调整内容的可行性及提出相应的优化改善措施,编制相关控规调整成果。 二. 主要研究内容 道路调整研究 土地利用调整研究 用地指标调整研究 公共服务设施调整研究

三. 项目成果形式 1、项目成果 A4控规调整文本共15套; 控规调整公示图1套。 2、文本目录: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区位 3、现状概况 二、申请更改的内容 1、道路调整 2、土地利用调整 3、公共服务设施调整 4、用地指标调整 三、更改理由与依据 四、调整规划方案 1、土地利用规划 2、道路交通规划 3、公服设施规划 4、空间布局规划 5、历史文化保护 五、方案可行性评估 1、交通评估 2、市政基础设施评估 3、公共服务设施评估 4、景观环境评估 六、提请批准内容 1、道路调整 2、土地利用调整

3、公共服务设施调整 4、用地指标调整 附件一:交通影响评估 附件二:市政设施影响评估 3、提交包含以上成果的电子文件光盘2套。 四. 项目进度计划及人员安排 1、项目进度计划 按2个月时间控制项目进度,其中初步方案阶段1个月,后续工作1个月。 2、人员安排 本次规项目组人员安排如下: 项目负责人: 主要参与人员: 五. 经费预算及付款方式 1、经费预算 本项目费研究费用为29.58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本项目控规调整研究范围为AL0126、AL0128、AL0129规划管理单元,总用地面积为60公顷,按照《广东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2003),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收费应为0.4万元/公顷,控规调整经费应为为24万元;除此外,交通影响评估与市政设施影响评估两个专项研究,按照5万元/个收费,共需10万元。综上,项目经费本应为34万元整,但考虑到长期合作关系,本项目按八七折收费,则本项目研究经费应为:(60 X 0.4 + 5 + 5)X 0.87 = 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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