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湿地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促进湿地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根据1998年国务院下发国办发[1998]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湿地公园(WetlandPark),是指以湿地良好生态环境和多样化湿地景观资源为基础,以湿地的科普宣教、湿地功能利用、弘扬湿地文化等为主题,并建有一定规模的旅游休闲设施,可供人们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的生态型主题公园。该湿地公园是具有湿地保护与利用、科普教育、湿地研究、生态观光、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的社会公益性生态公园。

第三条湿地公园分为以下两级:

(一)国家级湿地公园:湿地公园的主题突出,湿地生态环境优良、湿地景观特别优美,观赏、科学、文化价值高,地理位置特殊,对区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且生态旅游服务设施齐全;

(二)省级湿地公园:湿地公园的主题突出,且湿地生态环境良好、湿地景观有特色,有一定的观赏、科学、文化价值,对区域生态环境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且具备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

第四条国家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湿地公园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五条湿地公园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坚持湿地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相互协调、统一的原则。

坚持对湿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并适应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第二章公园申报和建设

第六条申报湿地公园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以保护、恢复和重建湿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人们生活居住环境为主要目的;(二)以湿地利用、科普宣育、弘扬湿地文化为主题;

(三)湿地及其它土地、地被物权属清晰;

(四)湿地面积占公园总面积的50%以上;

(五)兼有湿地生态旅游服务功能;

(六)投资主体明确,投资基本落实;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有关图表、照片等资料。

第七条申报审批程序

根据1998年国务院下发国办发[1998]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决定“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工作”,湿地保护包括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是林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因此,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建设湿地公园应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一)建立国家级湿地公园,提供湿地公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有关图表、照片等资料,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备文报国家林业局审批,审批后在国家林业局备案。

(二)建立省级湿地公园,提供湿地公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相应的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评审,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建立省级湿地公园的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八条湿地公园的总体规划设计,由湿地公园经营管理部门依据林业部门的批件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按分工管理权限报计划部门批准后,按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建设。并报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修改总体规划设计必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第九条湿地公园的设施和景点建设,必须按照总体规划设计进行。在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湿地公园主题工程建设和湿地保护及所需的必要设施外,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以盈利为目的的工程设施。

第十条湿地公园建设应积极培育和发展本地特色的湿地植物和野生动物种群。按照CITES公约,严格控制外来物种,鼓励发展与当地生态环境相适应的本地植物群落和动物种群。

第十一条湿地公园投资主体可以是国家、集体和个人,鼓励采用合资、合作、股份制等运作方式,实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建设管理机制,以促进湿地公园的发展。

第十二条湿地公园的撤销、合并或者变更经营范围,必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第三章公园管理

第十三条建立湿地公园的管理机构,制定湿地公园的管理规章制定。第十四条湿地公园管理部门负责湿地公园经营和日常管理,并依法对其管理的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有保护和恢复的责任。同时对其经营管理的景点景物、各类设施等,享有经营管理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五条占用或征用湿地公园经营范围内的湿地,必须征得湿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国家湿地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占用或征用手续,按法定审批权限报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纳湿地占用费。

第十六条湿地公园经营管理部门为了维持日常公园运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可以收取门票及有关费用。

第十七条进入湿地公园的游人,应当遵守有关管理制度,保护湿地和爱护园内各项游览设施。

第十八条湿地公园经营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设置防火、卫生、环保、安全等设施和标志,配备必要的服务人员,维护旅游秩序。

第十九条进入湿地公园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经湿地公园管理部门同意,其经营活动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按湿地公园统一规划和建设的摊点经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湿地公园经营管理部门交纳有关费用。

第十八条在湿地公园内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文化活动,应当事先向湿地公园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二十条湿地公园经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做好植被绿化、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禁止向湿地公园内排放超过湿地净化能力的生产、生活废水和污水,及其它污染物。

第二十二章湿地公园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园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公安机构负责。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在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湿地公园经营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破坏湿地公园内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灞桥生态湿地公园五年规划

西安灞桥生态湿地公园五年规划 一、公园简介 1、公园范围 灞桥生态湿地公园位于西安市灞河城市段中游,北起东城大道华清桥,南至蓝田县界,毗邻西安世博园。规划全长15公里,总面积6.75平方公里,分两期建设。一期从华清桥到祥云桥约3.3公里,总面积达2.45平方公里,形成湿地面积1980亩,绿化面积1650亩。二期从灞河祥云桥到蓝田界,全长11.8公里,规划面积4.3平方公里。 2、公园性质 工程通过对灞河的综合治理及湿地景观的重建,彻底改变灞河流域建筑垃圾成堆、挖沙坑密布、杂草丛生、生态破坏严重的面貌,确保灞河百年安澜。灞桥生态湿地公园以灞桥、灞柳、灞水为主题文化,使灞河的历史文化和乡土风情得以复苏和发扬。灞桥生态湿地公园是西安市纺织城地区综合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水利工程和生态治理工程。灞桥生态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秉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以灞桥、灞柳、灞水为主题文化,使灞河的历史文化和乡土风情得以复苏和弘扬,成为集城市防洪、生态景观、人居休闲、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景观长廊,有效改善了周边区域的人居环境和城市形象。

二、绿化保洁 1、公园绿化 灞桥湿地公园内植被丰茂,绿化覆盖率高,生态环境优越。在植物配置上,应考虑到植物物种的多样性和因地制宜,尽量采用本地植物,避免外来种。本地植物适应性强,成活率高。其他地域的植物,可能难以适应异地环境,不易成活;在某些情况下又可能过度繁殖,占据其他植物的生存空间,以致造成本地植物在生态系统内的物种竞争中失败甚至灭绝,严重者成为生态灾难。 在物种搭配上要满足生态要求,做到对水体污染物处理的功能能够互相补充,又要注意主次分明,高低错落,其形态、叶色、花色等搭配协调,以取得优美的景观构图。根据灞河水量,因地制宜,种植适宜植物,既要符合各种水生植物的特性,又要满足审美的需要。灞河泥沙较多,可以采用发达茎叶类植物以有利于阻挡水流,沉降泥沙,发达根系类植物以利于吸收等搭配。在沿岸边缘带一般选用姿态优美的耐水湿植物,如柳树、水松等进行种植,以低矮的灌木和高大的乔木相搭配,用美学原则组织其色彩、线条、姿态等,创造出丰富的水岸之立面景色和水体空间景观构图效果,同时又能在水中产生一种动人的倒影美。 在湿地公园,应尽量发挥地被植物的作用。地被植物一般是指低矮的植物群体,铺设于空旷场地或适于阴湿林下和林间隙地等各种环境覆盖地面的多年生草本和低矮丛生、紧

某国家湿地公园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化大纲版)

********国家湿地公园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 二零一零年五月

项目名称:********国家湿地公园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 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法人:******** 编制单位:**** **** 项目负责人: 编制小组成员: 成果审核:经审查,本项目符合有关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同意提交。签发日期: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一、项目概要 (1) 二、研究范围与方法 (1) 三、研究依据 (1) 第二章项目背景 (3) 一、宏观背景 (3) (一)经济背景 (3) (二)旅游发展背景 (3) (三)旅游政策背景 (3) (四)湿地生态旅游发展背景 (3) 二、项目概况 (3) (一)自然地理 (3) (二)社会经济 (3)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 第三章旅游资源条件评价 (5) 一、湿地公园的资源条件 (5) (一)景观资源 (5) (二)文化资源 (5) 二、湿地公园的资源利用条件 (5) 三、项目区资源条件 (5) 第四章旅游市场分析与预测 (7) 一、市场分析 (7) 二、游客规模预测 (7)

一、空间布局的依据与原则 (9) 二、总体结构布局规划 (9) 三、旅游规划设计 (9) 四、旅游投资估算 (13) 五、建设总目标与分期目标 (14) (一)建设总目标 (14) (二)近期目标 (14) (三)中期目标 (14) (四)远期目标 (14) 六、永久性建筑及辅助设施 (15) 第六章效益评价 (16) 一、经济效益评价 (16) 二、生态效益评价 (16) 三、社会效益评价 (16) 四、风险分析 (17) 第七章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9) 一、区域环境状况评价 (19) 二、影响环境因素分析 (19) 三、区域环境保护措施 (20) 第八章组织管理、人力资源需求及安全消防 (21) 一、组织管理构架 (21) 二、运营规划 (21) 三、保障措施 (22) 四、防火和安全 (23)

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条城市湿地是城市重要的生态基础设施,为保护城市湿地资源,加强城市湿地公园管理,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和城市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水域。 湿地资源是指湿地及依附湿地栖息、繁衍、生存的生物资源。 城市湿地是指符合以上湿地定义,且分布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属于城市生态系统组成部分的自然、半自然或人工水陆过渡生态系统。 城市湿地公园是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保护城市湿地资源为目的,兼具科普教育、科学研究、休闲游览等功能的公园绿地。

第三条城市湿地保护是生态公益事业,应遵循全面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良性发展的基本原则。 城市湿地应纳入城市绿线划定范围。严禁破坏城市湿地水体水系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自然性。 通过设立城市湿地公园等形式,实施城市湿地资源全面保护,在不破坏湿地的自然良性演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湿地的社会效益,满足人民群众休闲休憩和科普教育需求。 城市湿地公园及保护地带的重要地段不得设立开发区、度假区,禁止出租转让湿地资源,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和设施,不得从事挖湖采沙、围护造田、开荒取土等改变地貌和破坏环境、景观的活动。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城市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城市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监督等工作,负责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设立和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城市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以及城市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监督,负责建立包括城市湿地资源普查、动态监测、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规划与实施等相关信息管理体系。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城市湿地资源保护以及城市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北京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

第一章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1971年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 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 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1.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1.1.6《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1992年 1.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 1.1.8《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LY/T 1755-2008》2008年 1.1.9《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LY/T 1754-2008》2008年 1.1.10《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导则》(林湿综字〔2010〕7号)2010年 1.1.11《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强我市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的通知》(京绿保发〔2010〕2号)2010年 1.1.12《北京市级湿地公园建设规范DB11/T 768-2010》2010年 1.1.13《北京市级湿地公园评估标准DB11/T 769-2010》2010年

1.2 指导思想 为促进北京市湿地保护事业健康发展,规范北京市湿地公园设计的内容与流程,更好地指导北京市湿地公园的设计工作,制定本导则。 北京湿地公园规划设计的任务是通过对湿地公园所在地的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的综合考察,确定该湿地公园的范围、规模和性质,科学规划功能分区,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明确保护与恢复措施,设置必备的科普宣教设施,科学指导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湿地在生态和环境改善、科普教育和休闲娱乐等方面的作用,以实现湿地保护和利用的和谐统一。 1.3 基本原则 北京湿地公园的规划设计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科学布局,分步实施;因地制宜、体现特色”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规划设计原则 2.1保护性原则 湿地公园规划应维护湿地生态系统过程、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保护野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及其栖息地,从防止湿地退化的目标出发,通过适度人工干预,保护、修复或重建湿地景观,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2科学性原则 北京湿地公园规划应尊重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综合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统筹规划、合理分区和布局,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 2.3因地制宜原则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文件 办湿字[2010]191号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规范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保障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的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自批准试点之日起6年。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由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要求及标准进行自查后,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对验收达标的,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 第四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验收,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整改: (一)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擅自调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边界、功能分区、公园名称的。(二)尚未建立国家湿地公园专门管理机构,或者管理机构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三)新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与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范围重叠或者交叉的。 (四)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存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管理权属争议,或与社区利益相关者存在其它严重利益冲突的。 (五)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土地被征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的。(六)在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从事开(围)垦湿地、开矿、开发房地产、建高尔夫球场或度假村、非法采石或挖沙等,以及其它造成生态系统严重破坏的开发建设活动的。 第五条申请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的,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验收申请和自查评估报告; (二)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报告;

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

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1.4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1.1.5 国务院《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1.1.6 建设部《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1.1.7 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1.1.8 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1.2 指导思想 根据各地区人口、资源、生态和环境的特点,以维护城市湿地系统生态平衡、保护城市湿地功能和湿地生物多样性,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基本出发点,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城市湿地在城市建设中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1.3 基本原则 1.3.1 遵循与湿地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与国际有关规定相一致; 1.3.2 维护城市湿地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对于人为干扰而遭到破坏的城市湿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其恢复与修复工作; 1.3.3 坚持城市湿地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应在全面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适度开展科研、科普及游览活动,发挥城市湿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3.4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湿地保护现状,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 1.4 规划目标 全面加强城市湿地保护,维护城市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

最大限度的发挥城市湿地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休闲游乐等方面所具有的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有效地遏制城市建设中对湿地的不合理利用现象,保证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第二章基本概念 2.1 湿地的定义 本导则采用《湿地公约》关于湿地的定义,即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静止或流动、淡水、半咸水、咸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水域。 2.2 城市湿地公园是一种独特的公园类型,是指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具有湿地的生态功能和典型特征的、以生态保护、科普教育、自然野趣和休闲游览为主要内容的公园。 2.3 城市湿地公园与其它水景公园的区别,在于湿地公园强调了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的保护和展示,突出了湿地所特有的科普教育内容和自然文化属性。 2.4 城市湿地公园与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区别,在于湿地公园强调了利用湿地开展生态保护和科普活动的教育功能,以及充分利用湿地的景观价值和文化属性丰富居民休闲游乐活动的社会功能 第三章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原则 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应遵循系统保护、合理利用与协调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系统保护城市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发挥环境效益的同时,合理利用城市湿地具有的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在美化城市环境中的作用。 3.1 系统保护的原则 3.1.1 保护湿地的生物多样性:为各种湿地生物的生存提供最大的生息空间;营造适宜生物多样性发展的环境空间,对生境的改变应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城市湿地生物物种的多样性并防止外来物种的入侵造成灾害。 3.1.2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连贯性:保持城市湿地与周边自然环境的连续性;保证湿地生物生态廊道的畅通,确保动物的避难场所;避免人工设施的大

湿地公园总体规划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1.1项目提要 (1) 1.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2) 1.3主要建设指标 (3) 第二章基本情况 (6) 2.1自然地理条件 (6) 2.2社会经济条件 (8) 2.3历史沿革 (10) 2.4湿地公园建设与旅游现状 (10) 第三章湿地资源 (12) 3.1湿地类型、面积与分布 (12) 3.2湿地生物多样性 (13) 3.3湿地景观与文化资源 (15) 3.4湿地生态系统评价 (18) 第四章湿地公园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9) 4.1湿地公园的资源条件 (19) 4.2湿地公园的资源利用条件 (20) 4.3建设湿地公园的管理条件 (21) 4.4湿地公园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21) 第五章总体布局 (24) 5.1湿地公园范围 (24) 5.2湿地公园性质定位 (24) 5.3规划指导思想 (24) 5.4规划原则 (25) 5.5规划依据 (25) 5.6规划期限 (27) 5.7规划总目标与分期目标 (27) 5.8功能分区 (29) 5.9公园分区建设目标与发展 (29)

第六章保护规划 (32) 6.1 规划原则 (32) 6.2水系和水质保护规划 (33) 6.3水岸保护规划 (34) 6.4栖息地(生境)保护规划 (34) 6.5 湿地文化保护规划 (34) 6.6 保护管理能力建设规划 (35) 第七章恢复规划 (38) 7.1 规划原则 (38) 7.2 栖息地恢复规划 (38) 第八章科普宣教规划 (40) 8.1科普宣教设施 (40) 8.2解说标识系统 (42) 8.3标识系统 (43) 第九章科研监测规划 (44) 9.1科研规划 (44) 9.2监测规划 (44) 第十章合理利用规划 (48) 10.1规划原则 (48) 10.2资源利用方式 (48) 10.3环境容量及游客容量预测 (49) 10.4客源市场及游客规模分析 (50) 10.5旅游项目规划 (52) 10.6游览线路规划 (52) 10.7旅游设施规划 (53) 第十一章防御灾害规划 (56) 11.1有害生物防治规划 (56) 11.2洪涝防治规划 (57) 11.3防火规划 (58) 11.4应急救援安全规划 (59)

江苏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最新)

江苏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湿地公园健康发展,规范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政策,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和经营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宣教、科研、生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 第三条湿地公园建设应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湿地公园建设是全省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应享受国家和地方生态建设有关优惠政策。 第五条湿地公园分为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和市、县(市、区)级湿地公园。 国家湿地公园由已经完成初步建设的省级湿地公园升 级设立,其建立、建设和管理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建立省级湿地

公园,并对其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湿地公园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湿地,可以申请设立省级湿地公园: (一)湿地生态特征显著,且具有显著或特殊生态、文化、美学和生物多样性价值。 (二)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且能保持湿地生态完整性,湿地面积比例不低于规划面积40%。 (三)拟建湿地公园区域内无土地和资源使用权属争议,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具有规划区域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经营权。 (四)湿地生态用水权益基本保障。 (五)范围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没有重叠或者交叉。 第七条建立省级湿地公园,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所在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的同意函;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需提交相关县及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函。 (二)拟建省级湿地公园申报书及总体规划。

城市湿地公园的作用与设计理念

浅谈城市湿地公园的作用与设计理念 摘要:我国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近年来被人们所重视,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是城市绿地系统多样化与湿地保护相结合的一种新型模式。将城市湿地公园打造为低碳游憩场所,在城市湿地公园的建设过程中增加人们的参与意识。本文将探讨城市湿地公园的作用并提出设计理念。 关键词:城市湿地公园;作用;设计理念 abstract: our country wetland protection and reasonable use in recent years people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construction of city wetland park, is the city green space system diversity and protection of the wetland is combined with a novel mode. to build the city wetland park as a low carbon city wetland park recreation site,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to increase people’s awareness of participation. this paper will discuss the role of city wetland park and puts forward the design idea. key words: city wetland park; function; design concept 中图分类号:[tu985.12+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1-0020-02 1.引言 湿地作为地球三大(还有森林及海洋)生态系统之一,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拥有丰富的湿地资源,湿地总面积位

甘肃民勤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2~2020年)

第一章总则 第1节规划提要 1.1.1 规划名称 甘肃民勤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2~2020年) 1.1.2 项目建设单位 民勤县林业局 1.1.3 单位法人代表 彭智荣 1.1.4 项目主管单位 民勤县人民政府 1.1.5 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1.1.6 项目规划宗旨 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石羊河自然条件、资源状况、人文景观的特点,以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和保护鸟类资源为出发点,采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模式,构建多样化动植物栖息生境,维持石羊河湿地生态系统平衡。积极开展湿地科研监测和环境教育等工作,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充分发挥石羊河湿地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1.1.7 规划区范围 规划区域:甘肃民勤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由石羊河民勤段及红崖山水库周边区域构成。行政区划涉及武威市民勤县及凉州区。具体范围包括民勤县蔡旗乡金家庄村、蔡旗村、官沟村的部分区域,重兴乡双桥村、黑山村、红旗村、上案村、下案村、新地村、野马泉村、扎子沟村的部分区域,涉及11个村,红崖山水库管理处,武威市石羊河林业总场小西沟分场、扎子沟分场、红崖山分场的部分区域;凉州区洪水河桥以西、白沙河与洪水河汇合处以东、平乐林场以北区域,涉及九墩乡平乐村、光明村等2个村。规划区南北长31km,东西宽0.6~3.5km,总面积6174.9hm2。其中民勤县范围总面积6140.0 hm2,包括民勤县属5082.5 hm2,武威市石羊河林业总场属1057.5 hm2;凉州区属面积34.9 hm2。

第2节主要指标 1.2.1建设期限 甘肃民勤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建设期限为2012~2020年。近期为2012—2015年,中期为2016—2017年,远期为2018—2020年。 1.2.2湿地公园功能区划 依照《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和《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中有关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石羊河湿地类型、面积、动植物种类及数量分布等因素,将湿地公园划分为四大功能分区。 湿地保育区包括规划区内石羊河蔡旗桥至重兴乡红旗村延伸到石羊河流入红崖山水库的河口滩涂以及相连部分适合水禽活动、人类活动密度相对较低的开阔水面,主要为石羊河两岸约0.8~1.9km范围内的永久性河流湿地、泛洪平原湿地、红柳灌丛沼泽湿地及库尾湿地,规划面积2994.2hm2,占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的48.5%;湿地恢复重建区包括规划区的红旗村柴湖以北至红崖山水库南坝以及重兴乡双桥村至民武路以北区域两部分,石羊河东岸约1.5km范围内的弃耕地、稀疏草地,规划面积1014.2hm2,占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的16.4%;湿地宣教展示区包括南北两部分,总面积663.3 hm2,占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的10.8%。南部宣教展示区为洪水河桥和蔡旗桥之间、石羊河两岸约0.5km范围的永久性河流湿地、泛洪平原湿地、红柳灌丛沼泽湿地区域,面积411.4hm2。北部宣教展示区为红崖山水库坝下以北、老外河部分区域中植被类型多样、适宜开展宣教的区域,面积251.9 hm2;湿地合理利用区以红崖山水库为中心,包括红崖山水库部分区域、水库管理区、湿地公园管理服务区、老外河以及现有开发利用区域,规划面积1503.2hm2,占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的24.3%。 第3节主要规划内容 1.3.1 湿地保育 建设湿地公园外围围栏49.0km;河流缓冲湿地28.6hm2;人工净化湿地及设施1处,面积20.0hm2;建设石羊河生态护岸6.0hm2;建设湿地周界隔离带32.0hm2;生态河岸整治6.0km;建瞭望塔1座;标示牌1座,界碑、界桩200个,警示牌100个;建鸟类观测点3个、鸟类投食点20处,巢箱巢台50个,水禽避难所5处,鸟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规定审批稿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规定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管 理 办 法(2017版)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林湿发〔2010〕1号)同时废止。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有效保护湿地资源,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国家湿地公园的设立、建设、管理和撤销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 国家湿地公园是自然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 (一)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湿地区域生态地位重要;或者湿地主体生态功能具有典型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集中分布有珍贵、濒危的野生生物物种。 (二)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文化价值。 (三)成为省级湿地公园两年以上(含两年)。 (四)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 (五)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实施良好。 (六)土地权属清晰,相关权利主体同意作为国家湿地公园。(七)湿地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第六条申请晋升为国家湿地公园的,可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国家林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在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审核后符合晋升条件的设立为国家湿地公园。 第七条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申报书。 (二)设立省级湿地公园的批复文件。

湿地公园设计说明

湿地公园设计说明 一、项目概述 某某县位于xx中部偏xx,xx地区南部。地处xx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xx接xx,xx,南接xx,xx。西毗xx,北靠xx。地理位置的气候风貌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分,雨量充沛,全年气候温和湿润,非常适宜景观水景的设置和各类大中型灌木,xx,地被的种植。 “某某湿地公园”位于某某县城xx某某头两侧,南靠xx大道,xx 某某xx,规划总面积: 33万余平米;其中,陆地xx滩面积约206亩,约14万余平米;规划区域内某某xx水域面积约:19万余平米。 二、项目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 2、国家《公园设计规范》 3、《xx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4、政府对该项目的批文批示, 5、建设方提供的水文地质和地形图等基础资料;

6、建设主管单位的指导意见 7、对现场初步踏勘后收集的资料 三、规划设计基本原则 1、人性化设计原则 湿地公园是位于某某xx内,其建设目地之一是为了提高和改善市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因此不仅需要注意物质性的硬环境,还需注意精神文化的软环境。不但应具有景观环境,而且要具有浓郁的人文气息和xx的感情色彩,使之成为市民放松身心,融合自然,享受生活的场所。充分利用环境的心里学,行为学和人体学等原理,从人的角度上寻求行为上的舒适,视觉上的xx和心灵上的愉悦。 2、和谐共存和持续发展的原则 把自然、人、社会紧密结合,相互渗透,让生态服务功能和历史文化信息继续随着某某xx流淌,使市民生活在一个充满生机并富有文化精神的环境中。 3、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现有的地形,地貌特点,因势利导地引导某某县湿地公园的建设,合理组织游憩空间,并根据当地的气候和资源条件合理进行绿化环境建设。

(完整版)城市湿地公园设计导则

城市湿地公园设计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年月

前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促进城市湿地资源的系统保护与合理利用,提升生态园林建设质量,保障城市湿地公园设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更好地发挥城市湿地公园的综合效益,在总结国内外湿地保护与湿地公园科研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设计原则、总体设计、栖息地设计、水系设计、竖向设计、种植设计、道路与铺装设计、配套设施设计、基础工程设计、设计成果。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华中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武汉市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东北林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苏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等。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指导实施与监督管理,华中农业大学风景园林系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 总则 术语 设计原则 总体设计..............................................................................................……………………基本要求 资源调查与分析评价 定位与目标 功能分区 游客容量计算 用地比例 湿地保护与修复 栖息地设计...........................................................................................…………………..…基本要求 动植物保护 栖息地系统设计 栖息地要素设计 水系设计 基本要求 水域设计 驳岸设计 竖向设计 基本要求 高程控制 挖填方设计 道路及场地坡度设计 种植设计 基本要求 植物选择与配置

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

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 1 总则 1.1为促进我国湿地保护事业健康发展,规范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和成果,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地方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可参考本导则。 1.3国家湿地公园面积应在20公顷以上,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30%。 1.4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的任务是通过对湿地公园所在地的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的综合研究,确定该湿地公园的范围、规模和性质,科学合理开展功能分区,明确保护与恢复措施,设置必备的科普宣教设施,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科学指导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1.5编制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1.5.1保护优先原则是指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防止湿地退化,维护湿地生态过程,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5.2科学恢复原则是指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湿地修复理论和实践经验,结合湿地公园实际,引入先进的恢复技术和措施,使退化湿地得到科学修复。

1.5.3合理利用原则是指在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湿地资源。 1.5.4可持续发展原则是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要充分考虑湿地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使湿地资源既能满足当代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能满足后代人对湿地资源和生态利用要求的水平,使湿地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1.6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利规划和旅游规划等相协调。 1.7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首先需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报送国家林业局;其后,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并对总体规划送审稿提出修改意见,申报单位应根据专家意见组织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最后,总体规划最终稿报国家林业局审查备案。 2术语 2.1湿地 根据《湿地公约》,湿地是指天然的或人工的、永久的或暂时的沼泽地、泥炭地和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及咸水水体,以及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 2.2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

台州市鉴洋湖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

台州市鉴洋湖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08-2020) 规划说明书(中间稿) 第一章规划背景 1 湿地资源的重要性与稀缺性掀起了全球范围内湿地保护的热潮 湿地是地球上水陆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独特生态系统,是人类重要的生存环境,也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之一。湿地在抵御洪水、调节径流、改善气候、控制污染、美化环境和维护区域生态平衡等方面都有着其它系统所不能替代的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生命的摇篮”、“文明的发源地”和“物种的基因库”。 然而,在大规模城市化以及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湿地面积的减少以及湿地功能的衰退几乎成为了历史的必然。但另一方面,随着对湿地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加,人们也已经意识到湿地保护的必要性,从而掀起了世界范围内湿地保护的热潮。湿地保护的标志性开端是1971年缔结的拉姆萨尔公约,公约的最初目标是保护国际重要的水禽及其栖息地;而后由于逐渐认识到湿地作为地球之肾,对陆地淡水的净化和汛期洪水的滞蓄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作用,而逐步提出了对湿地生态系统本身的保护,其中包括重要的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性的保护)、特殊的湿地类型(特色的保护),以及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湿地(历史文化的保护)的保护等等。 2 台州市生态基础设施规划为台州市湿地保护提供了良好的前提 从《台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的调查来看,台州市湿地资源较少,但其类型非常丰富。全市湿地类型分为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沼泽和沼泽化草甸湿地、库塘湿地,分布于沿海椒江、永宁江两侧、河网汇集处、水库等地。其中,鉴洋湖是台州市范围内唯一的一块面较大的内陆河流型湿地。 传统的湿地生态保护往往采用“就点论点、就线论线、就面论面”的保护方式,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没有从宏观层面解决湿地保护和区域生态保护的关系。台州市在2004年启动和编制了《台州市生态基础设施规划》,并在2007年通过立法,成为国内首个生态规划立法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不仅包括城市绿地系统、水系统的概念,而是更广泛地包含一切能提供生态系统服务的大尺度山水格局、城市公园和绿地系统、湿地与水系统、林业及农业系统、自然保护地及开放空间系统等。因此,生态基础设施规划为台州市湿地资源的保护提供了完整的生态和文化背景,是湿地保护工作开展的依据和前提。 3 城市湿地公园的兴起为城市湿地的保护与利用提供了有效途径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管 理 办 法 (2017版)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林湿发〔2010〕1号)同时废止。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有效保护湿地资源,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国家湿地公园的设立、建设、管理和撤销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 国家湿地公园是自然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工作。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 (一)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湿地区域生态地位重要;或者湿地主体生态功能具有典型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集中分布有珍贵、濒危的野生生物物种。 (二)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文化价值。 (三)成为省级湿地公园两年以上(含两年)。 (四)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 (五)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实施良好。 (六)土地权属清晰,相关权利主体同意作为国家湿地公园。 (七)湿地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第六条申请晋升为国家湿地公园的,可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国家林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在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审核后符合晋升条件的设立为国家湿地公园。 第七条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湿地公园管理制度

游客须知 XX湿地公园是一座开放式郊野公园,为了给广大游客提供一个优美、安全的休闲环境,请自觉遵守以下游园须知: 一、自觉遵守公园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二、爱护公共设施,遵守社会公德,保持公园环境整洁优美。如 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严禁携带任何危险品进入园区。 四、禁止任何车辆进入园区。园区门口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公园 不提供停车服务。 五、自觉爱护公园花草树木,不攀爬折枝、不摘花采果、不踩踏 损毁草坪、不挖取苗木。 六、园区树木、建筑上,严禁张贴广告,严禁牵挂标语横幅,严 禁牵绳挂物。 七、自觉爱护景区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八、禁止在公园内景观水池中钓鱼、捕鱼、电鱼、捉鱼。 九、注意园区安全警示标示,做到安全游玩。严禁翻越、攀爬及 倚靠栏杆、桥梁护栏等。严禁在园区河内游泳、戏水。 十、注意护林防火安全,禁止在公园内露营、野炊、烧烤。 十一、未经许可,严禁在公园内开展经营性的展示、宣传等活动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非法活动。 XX湿地公园

XX湿地公园物业管理小组 岗位及职责 XX湿地公园物业管理小组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派出的管理机构,由公司直接管理。 一、管理小组组长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XX湿地公园物业管理工作。 2.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要求,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安排、实施、 监督、检查,有义务协助小组成员工作,保证工作任务的完 成。 3.负责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相关工作制度 和劳动纪律要求对员工进行考核。每月1日向公司办公室上 报员工考勤表。 4.负责公园管理所需各类材料、工具、机具及其他生活、工作 用品的计划、申报、接收和使用管理。 5.负责公园内外部的工作协调。 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管理小组副组长 1.在组长领导下,协助组长完成公园各项管理工作。服从组长 指挥。 2.负责公园的日常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并协助小组人员完成 各自工作。 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小组工作人员

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湿地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促进湿地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根据1998年国务院下发国办发[1998]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湿地公园(WetlandPark),是指以湿地良好生态环境和多样化湿地景观资源为基础,以湿地的科普宣教、湿地功能利用、弘扬湿地文化等为主题,并建有一定规模的旅游休闲设施,可供人们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的生态型主题公园。该湿地公园是具有湿地保护与利用、科普教育、湿地研究、生态观光、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的社会公益性生态公园。 第三条湿地公园分为以下两级: (一)国家级湿地公园:湿地公园的主题突出,湿地生态环境优良、湿地景观特别优美,观赏、科学、文化价值高,地理位置特殊,对区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且生态旅游服务设施齐全; (二)省级湿地公园:湿地公园的主题突出,且湿地生态环境良好、湿地景观有特色,有一定的观赏、科学、文化价值,对区域生态环境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且具备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 第四条国家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湿地公园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五条湿地公园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坚持湿地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相互协调、统一的原则。 坚持对湿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并适应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第二章公园申报和建设 第六条申报湿地公园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以保护、恢复和重建湿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人们生活居住环境为主要目的;(二)以湿地利用、科普宣育、弘扬湿地文化为主题; (三)湿地及其它土地、地被物权属清晰; (四)湿地面积占公园总面积的50%以上; (五)兼有湿地生态旅游服务功能; (六)投资主体明确,投资基本落实;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有关图表、照片等资料。 第七条申报审批程序 根据1998年国务院下发国办发[1998]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决定“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工作”,湿地保护包括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是林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因此,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建设湿地公园应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一)建立国家级湿地公园,提供湿地公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有关图表、照片等资料,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备文报国家林业局审批,审批后在国家林业局备案。 (二)建立省级湿地公园,提供湿地公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相应的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评审,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建立省级湿地公园的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八条湿地公园的总体规划设计,由湿地公园经营管理部门依据林业部门的批件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按分工管理权限报计划部门批准后,按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建设。并报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修改总体规划设计必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第九条湿地公园的设施和景点建设,必须按照总体规划设计进行。在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湿地公园主题工程建设和湿地保护及所需的必要设施外,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以盈利为目的的工程设施。

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规划成果大纲

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规划成果大纲 规划成果: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成果文件,由摘要、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三部分组成。 一、摘要 简述规划的主要内容。 二、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编写参考提纲如下,规划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内容进行调整,并鼓励规划单位以此为基础增加创新性内容。 第一章总则 规划主要内容(摘要) 第二章基本情况 第1节自然地理条件 第2节社会经济条件 第3节历史沿革 第4节湿地公园建设与旅游现状 第三章湿地资源 第1节湿地类型、面积与分布

第2节湿地生物多样性 第3节湿地景观与文化资源 第4节湿地生态系统评价 第四章湿地公园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1节湿地公园的资源条件 第2节湿地公园的资源利用条件 第3节建设湿地公园的管理条件 第4节湿地公园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五章总体布局 第1节湿地公园范围 第2节湿地公园性质定位 第3节规划指导思想 第4节规划原则 第5节规划依据 第6节规划总目标与分期目标 第7节功能分区 第8节公园分区建设目标与发展

第六章保护规划 第1节规划原则 第2节水系和水质保护规划 第3节水岸保护规划 第4节栖息地(生境)保护规划第5节湿地文化保护规划 第6节保护管理能力建设规划 第七章恢复规划 第1节规划原则 第2节水体修复规划 第3节栖息地(生境)恢复规划 第八章科普宣教规划 第1节科普宣教设施 第2节解说标志系统 第九章科研监测规划

第1节科研规划 第2节监测规划 第十章合理利用规划 第1节规划原则 第2节资源利用方式 第3节环境容量及游客容量预测第4节客源市场及游客规模分析第5节旅游项目规划 第6节游览线路规划 第7节旅游设施规划 第十一章防御灾害规划 第1节有害生物防治规划 第2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3节洪涝防治规划 第4节防火规划 第5节应急救援安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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