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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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根据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不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部门法。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律体系主要由以下7个法律部门构成:⑴宪法;⑵民法商法;⑶行政法;⑷经济法;⑸社会法;⑹刑法;⑺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

2

3、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有?

第一,该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商事权利和民商事义务关系;

第二,该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第三,该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

第四,该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建设民商事法律关系是民商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法的效力层级?※

⑴宪法至上;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⑶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⑷新法优于旧法;

⑸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

行政法规

之间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法人的定义及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⑴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2、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建设工程中,大多数建设活动主体都是法人。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都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⑴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⑵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3、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⑴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项目经理部

是由一个项目经理与技术、生产、材料、成本等管理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

⑵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是一种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⑴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⑵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⑶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⑷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和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⑵某些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必须由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方可实施,如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法定的条件;

3、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⑴⑵⑶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⑴、⑵、⑸三种情况。

4、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

⑴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⑵无权代理;①

⑶表见代理: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

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⑸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的责任承担:对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物权的法律特征和种类?

⑵物权具有以下特征:①物权是支配权;②物权是绝对权;③物权是财产权;④物权具有排他性,即“一物一权”。

2、建设用地使用权?

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3、地役权?

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4、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

簿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⑴合同产生的债称为合同之债。建设工程债的产生,最主要的也是合同。

⑵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有可能产生侵权之债。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施工合同债是发生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债。

买卖合同债主要是在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的债,以及建设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的债。

排放等扰民,可能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侵权。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主体,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也主要是这三种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也是工程建设中经常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我国《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并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权法保护。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可以无数次提出续展申请,其理论上的有效期是无限的。有效期满,应当在期满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续展有效期为10年。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具有著作权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及图形作品等。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完全归单位所有;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在担保法律关系中,债权人称为担保权人,债务人称为被担保人,第三人称为担保人。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方式有5种,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2、建设工程担保的方式和责任?※

⑴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但是,以下

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①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

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⑵抵押: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

⑷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

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①土地所有权;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⑥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1、保险的规定?

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一般是以保险单

财产保险合同。

2、建设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建

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1、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类。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⑴

2、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建设工程领域的行政处罚不包括行政拘留。

3、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中最强烈的一种,其承担方式主要是刑罚,也包括一些非刑罚的处罚方法。

附加刑包括:⑴罚金;⑵剥夺政治权利;⑶没收财产;⑷驱逐出境。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许可制度:

1、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⑴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⑵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⑶抢险救灾工程;⑷临时性建筑;⑸军用房屋建筑;⑹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2、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经程序。

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⑸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⑻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工程所需的消防设计按规定审核合格。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3、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⑵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⑶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建设工程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企业的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一级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二级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2、建筑业企业资质如何划分?

企业按照各自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划分为12个类别,专业承包企业划分为60个类别,劳务分包企业划分为13个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各自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等级。

我国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实行分级实施与有关部门相配合的管理模式。

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

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企业主项资质。

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建筑企业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已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建筑企业资质的,其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其现有工程设计资质等级。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延续和变更?

每次延续的有效期为5年。

⑵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5、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的材料?

⑴资质证书变更申请;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⑷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6、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的资质办理?

⑶企业改制的,改制后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可按资质证书变更程序办理。

7、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⑵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1、注册申请?

⑴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②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④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⑵延续注册

⑶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

2、不予注册的情形?※

⑴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⑶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⑷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⑹因前项规定以外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⑻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

⑼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3、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

⑴聘用单位破产的;

⑶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⑷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⑺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⑴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⑵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造师经注册后,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

之一的除外:⑴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读书笔记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3.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4.公司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 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5.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转让时,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8.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9.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1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12.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13.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教育法律法规学习笔记

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通过认真学习《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热爱幼儿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幼儿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幼儿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幼儿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幼儿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幼儿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幼儿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幼儿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热爱幼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幼儿的感情基础,幼儿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幼儿高尚情操、塑造幼儿美好心

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幼儿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幼儿,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幼儿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幼儿。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幼儿,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幼儿,要让每一个幼儿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幼儿、理解幼儿、尊重幼儿、引导幼儿,才是教师在爱幼儿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幼儿,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幼儿就等于塑造一个幼儿,而厌弃一个幼儿无异于毁掉一个幼儿。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幼儿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幼儿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幼儿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幼儿,让每一个幼儿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幼儿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关于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学生们就像是一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尽业乐教,爱岗敬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仅仅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园丁”,是教育家。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体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我们要尽职尽责,努力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为人师表,身正为先。 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 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们就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只有教师具备人格的力量,才能令学生敬佩。教师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会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 三、刻苦钻研,终生学习。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 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

必看《经济法基础》口诀记忆-!!!

必看《经济法基础》口诀记忆!!! 第一章总论 一、法律基础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记忆口诀:说起法,找国家。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来保证;本质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特征也为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益导向性、规范性。 (三)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 (1)公民(自然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 (3)国家 (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2.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就是说,任何一方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 记忆口诀:权义不分家。 (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3.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关于法律的读书笔记

关于法律的读书笔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登录 | 注册发布 关于法律的读书笔记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使我懂得要时刻用《新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是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因而,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

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育观念体现在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该将改革和发展的思想观点体现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体现在培养学生成才之中。 关于法律的读书笔记 为了增强教育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我研读了《教育法制基础》。以前模糊不清的一些问题得以明朗,以前不了解的一些法律知识得以理解,受益非浅。 依法治教是合法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然后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依法治教的法律依据是由国家制定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其他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以此为依据,不能与之相违背,否则便不合法。 依法治教的目的是创造良好的学校管理秩序和教育教学秩序,为实现学校的宗旨提供保障,是做好学校工作的基础。依法治教是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的需要,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益的需要。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系统的具体体现,是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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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笔记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天生炕分场学校法律学习笔记 学习时间:2016年1月 学习形式:自主学习 参加人员:全体教师 学习内容:教育法的渊源 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是: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以及教育条约和协定。 一、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二、教育性质与方针 我国教育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 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国家教育政策的总概括,是教育发展的总方向。 三、教育的基本原则 (一)对受教育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的原则(二)继承和吸收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三)教育公益性原则(四)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五)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六)帮助特殊地区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七)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原则(八)鼓励教育科学研究原则(九)推广普通话原则(十)奖励突出贡献原则 四、教育管理体制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的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五、教育基本制度 (一)学校教育制度

我国现行学制分学前教育、初中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四个等级。 (二)义务教育制度(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四)国家教育考试制度(五)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 我国的学业证书制度包括两大类: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 (六)扫除文盲教育制度(七)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制度 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构成要件 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以上四项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二)学校与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七、教育者与受教育者 (二)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 1、受教育者的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2)获得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的权利。(3)获得公正评价和证书的权利。(4)提出申诉和依法起诉的权利。

二建管理法规记忆口诀

二级建造师管理法规必备记忆口诀 人工费:巧记为“蒋家铁书记”。 蒋:蒋通“奖”,奖金; 家:加班加点工资; 铁:津贴、补贴; 书: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记: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 2.材料费:巧记为“愿购好运”。 愿:材料原价; 购:采购及保管费; 好:通“耗”,运输损耗费 运:材料运输费 3.施工机具使用费:包括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仪器仪表使用费。其中施工机械使用费巧记为 “浙大常安然入睡”。 浙:折旧费; 大:大修理费; 常:经常修理费; 安: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然:燃料动力费; 入:通“人”,人工费; 睡:通“税”,税费。 4.企业管理费:巧记为“两劳工使用财税检验管理人员差旅和办公”。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工: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使用: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 财:财务费,财产保险费; 税:税金; 检验:检验试验费; 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工资; 差旅:差旅交通费; 办公:办公费。 另加其他:其十四项,招待费,广告费,绿化费等。 5.规费:五险一金一排。 6.利润: 7.税金:为税上税。

6建筑工程费用组成口诀 二环夜临大水,支架已安稳(北京的二环肯定是防洪措施十足啦,所以不怕大水来袭)保定无公害(保定是河北的一个城市,保定保定,保持安定嘛,所以怎么会有公害呢)公差使用保险金务工(公差就是为国家做事的人,务工当然可以使用失业保险金啦)分别用于记忆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共27项费用措施费:(P305的08规范的“通用措施费”略有不同) 二:二次搬运费 环:环境保护费 夜:夜间施工费 临:临时措施费 大: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按拆费 水:施工排水、降水费 支: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架:脚手架费 已: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安:安全施工费 稳:谐音,通“文”,文明施工费规费: 保: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定:工程定额测定费 无:通“污”,工程排污费 公:住房公积金 害: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企业管理费: 公:办公费 差:差旅交通费 使用: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 保险:劳动保险费,财产保险费 金:税金 务:财务费工:管理人员工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含的内容口诀:一概不进,方管圆瓶 理解为:方形的管子和圆形的瓶子一概不让进。 (依):编制依据概:工程概况不(部):施工部署进:进度计划方:主要施工方法管:管理方案圆(源):主要资源配置计划瓶(平):施工平面布置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挖JB摸吊,拆除爆破脚手架较大威胁,签字:技术负责人,总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挖----土方开挖工程基----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模---模板工程吊---起重吊装工程架---脚手架工程爆---拆除,爆破工程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4十加水手解析如下:基坑、土方、起重、支护都是十字起笔,加是脚手架,水是降水,手是拆除 需要总监签字的有:拨工程进度款,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貌似需要总监审核,签认开工报审表停(开)工令分部工程验收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工程款支付证书 基础、主体、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竣工验收申请表施工单位去做的事情:安全施工许可证,则组织专家论证审查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读书笔记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读书笔记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读书笔记4篇 为提高教师对《安全教育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就跟一起去了解一下关于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读书笔记吧!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

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 ___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 ___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法律法规读书笔记

法律法规读书笔记 去年年底,XX市局对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组织开展了法律法规考试,目的是通过考试以考促学,强化系统干部队伍素质,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使我们每位干部职工都能谙熟业务法律法规,更好的服务监管,履行职责。从中我们不难发现,伴随工商监管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两费”停征后,新形势、新变革对我们的监管工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前些时候发生的”**砒霜门事件”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严格程序到位、规避执法风险。”将是我们现阶段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再也不能隔靴挠痒,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此次考试,我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觉得收获更大的是我对学习方法的探索,以前,我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而现在却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现在我就自己平时积累的一些学习经验和大家做些探讨,谈谈我的几点心得。 一、按照原文学。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首先要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大体构架,也就是要搞清楚法律法规规范的是什么?立法的目的,宗旨是什么?大体分为几个章节,每个章节又是讲的什么内容等等?这都需要我们通过通读全文来了解,对照每一条文进行原原本本、逐句逐段地学习,了解法条基本内涵。所以,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我们首先是要做的就是粗读

一遍法律原文,通过对法律章节的学习,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规范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加强自己对法律条文的印象。在粗读法律原文的同时,做笔记是一个自我归纳的很好的办法,既可以帮助集中精力思考和总结、归纳问题,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记忆,又可以把学习内容中的重点记录下来,便于以后查阅和复习,所以,我们平时要养成勤做笔记的习惯。 二、对照分析学。针对那些修正修订的法律法规,我们对原来的老法大体上已经有了很深刻的印象,我们的重点就不用再重复放在对法律构架、章节、内容等方面的学习研究上,而是可以参照新旧条款或者新的司法释解等对照学习,按照章节一一比较新、旧法律的不同之处,看发生了那些变化,了解新法的修订背景,通过分析比较修改的法律条文,琢磨修正或修改的原因和立法目的,以便加强印象,做到融会贯通,更好地理解掌握新法。 三、结合实际学。相信大家都有这种感觉,光看法律条文或者光看原文,很难记住有关的内容,这其实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因为法律条文干干巴巴,而理论知识又很枯燥。但是,如果我们能在学习法律原文的过程中做到学以致用,在平时的工作办案中去反复记忆,把两者结合起来,就会相得益彰,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办案中,积极参与,人人都做有心人,力争做到人人会办案,人人爱办案,努力把平时学习积累的法律知识应用到我们的工作中去,做到活学活用,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身边的老同志、办案能手虚心请

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学习笔记

法律法规学习 第一部分综合 一、特种设备目录(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分为:种类、类别、品种依据: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549号); ②《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③《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特[2010]22号) 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249项和第250项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 本决定自2011年7月 1日起施行 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包括:考试报名、考试、领证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第十四条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将考试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发证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或者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审查的,应当当场办理。 第十七条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发证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手续。准予发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复审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的; (二)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

二建法规记忆图口诀

法规考点记忆口诀 2Z201021 1.P1 宪法 --- -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 〔口诀:自选国际(籍)组织〕 2.P2 民法-商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 〔口诀:民权合计(侵)公投〕 3. P2 行政法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 〔口诀:城管凭(评)复议许可处罚规建(局)〕 4. P2 经济法 -- 《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 〔口诀:统计土地财税,反对节约预审标准〕 5. P2 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 〔口诀:矿山安全劳动合同(不适用于)病残人〕 2Z2010 6.P7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 . 依法成立 2 .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 .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 .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口诀:成立机构,有财产责任〕 7.P12委托代理终止: 满—代理期限届满 文—完—代理事务完成 小—消—被代理人取消代理 吃—辞—代理人辞去代理 四—死—代理人死亡 十—失—代理人丧失民事能力 种—终—法人终止的 〔口诀:满文小吃四十种(解释一下,用满文写的小吃种类有四十种)〕 8.P16 所有权 ---- 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口诀:益(好)处占用〕 9.

[一句话:抵押是买卖的前奏,可以买卖的就可以抵押;不能买卖的不能抵押] 10. P50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法律的故事读书笔记

法律的故事读书笔记 法律是人类历史的微缩,揭示了人类在法律领域里漫长而艰苦的探索。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法律的故事读书笔记,喜欢的朋友不要错过啦。 【法律的故事读书笔记(一)】今天早上,我读了两篇法制故事,分别是“我也有生存环境权”和“假币碰不得”。 我也有生存环境权,讲了工人们晚上施工的事情,我觉得这些工人要感受小区居民的感受,不夜里工作,尽量白天工作,这样晚上工人们能睡睡个好觉,小区居民也能够好好的睡一觉了。 假币碰不得,讲了一个叫赵可的人发现一张假币后,却想自己留下来当纪念的事,我觉得一般发现了假钱,最好交给银行工作人员,不要自己留下来,这个故事里面的赵可受到警察非常严厉的批评。我们家也发生过收假币的情况,是姥爷收房租收的钱,然后我们准备存到银行,这时有一张一百元的假币,银行的叔叔阿姨告诉妈妈发现假币应该怎样处理和怎样辨别假币,妈妈就特别小心,再也没有这样的情况了,我也明白了。 我读法制故事学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识。 【法律的故事读书笔记(二)】“法制”一个个让人熟悉的字眼。我读了一篇有关“法制教育”的文章,这篇文章使我受到了极大的感悟。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瓜”

“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句话告诉了我们,如果你小时候没有养成好习惯好、的生活方式,将来就会随意地去赌博、盗窃等不良行为,不仅会让你脸上抹黑,还会破坏,腐蚀你的美好的心灵。 如果你不能痛改前非,那许许多多的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扎根,而且会越来越严重,到时候,等待你的就只会是会让你失去自由的监狱。有的同学,被那些多姿多彩的网络游戏而吸引,导致整天在打游戏。还有的人的好奇去吸毒导致家破人亡。有的人违反交通规则,而出现了悲剧﹍﹍所以,我们要遵守法律! 【法律的故事读书笔记(三)】“法律”是一个让人耳闻能详,却又不能算熟悉的字眼。在我们国家全面推进法治社会的今天,加强民主与法制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 最近,我读了《法治教育一书》,从中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全国刑事立案所占比例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青少年犯罪发案率呈上升趋势,成为犯罪的高发年龄段,也就是我们学生所处的年龄段,这也更加说明了我们学生要加强普法的重要性。且犯罪的危害性越来越大,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智能化等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此,必须要致力于抓好小学生法制教育,防止学生偏常行为,落

法律法规读书笔记

法律法规读书笔记再整理 基本法律知识 1.法律体系:指由一个国家现行各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指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3.建设工程法律的特点:⑴综合性:主要是经济法,还包括行政法、民法商法等;⑵独立性:⑶完整性: 4.法的分类: ⑴宪法(分权性质):《组织法》、《区域自治法》、《选举法》、《国籍法》等; ⑵民法商法(平等、财产、人身):《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 ⑶行政法(控权性质):《环评法》、《房地产管理法》、《规划法》、《建筑法》等;一般带有?行政?二字; ⑷经济法(纵向管理性质):《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等; ⑸社会法(保护弱势):《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 ⑹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 5.法的形式包括:【(习惯法、宗教法、判例)在我国不属于法的形式。】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惯例、国际公约。 6.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一般法律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一般带有?条列?二字);省 级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直属机构制定部门规章,省级政府制定地方规章; 7.需要裁决的特殊情况: ⑴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⑵行政法规由国务院裁决,?谁制定谁裁决?;⑶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 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如适用地方法规则适用地方法规,如适用部门规章时,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在公布后30日内备案。 8.建设法律包括建设领域法律,也包括与建设活动相关的其他法律:《规划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民法通 则》、《合同法》、《行政许可法》等。 9.民事商事法律关系包括:权利与义务关系、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财产关系、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惩罚性和 非财产性不是主要责任】、 10.法人应具备条件:⑴依法成立;⑵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⑶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1.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自成立之日具有法人资格。 12.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项目经理是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 13.代理的法律特征:⑴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⑵代理 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如以自己名义,则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⑶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⑷代理人的行为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被代理人承担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民事责任。 14.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委托)、法定代理(年龄或精神状态原因)、指定代理(法院或单位) 15.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委托代理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按法律规定执行;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标明代 理人的姓名(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16.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⑴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⑵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被代理人或代理人 有单方取消代理委托的权利,均不必以对方同意为前提,以通知对方表明代理权消灭;单方取消委托代理,给对方造成损失,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赔偿损失】;⑶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资格终止;⑷代理人死亡;⑸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17.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⑴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⑵代理人丧失民事 行为能力;⑶指定代理的法院或单位取消指定;⑷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失。 18.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⑴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⑵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 被代理人的同意,否则代理人对自己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除外);⑶无权代理的三种表现形式: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⑷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行为人的某些行为,足以造成善意的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须有三个构成要件:①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②须本人存在过失(发生了外表授权的事实);③相对人为善意的(主观条件);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本人在承担表见代理人的

一级建造师法规记忆口诀 独家

1.联合投标资质:就低不就高:公司合并资质:就高不就低(同一类) 2.法规与规章:法规叫条例,规、定、办、细则 3.法律冲突:人大优于政府,中央优于地方,新法优于旧法,特殊优于一般 4.表见代理有效条件:无权有效无意有理 5.招标程序:首尾遍布投资,开瓶即中 签(履行审批手续、委托、编制、公布、投标邀请、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签约) 6.强制招标标准:5.1.2.3(按工程建设顺序勘察、设计、监理50W单采购100W施工单项200w总投资3000w) 7.可以不招标项目:国军临时抢救小民文物 8.强制监理项目:重点监理外公豪宅(成片开发的小区) 9.施工许可证:三月开胸(工)验验(延)肺(废),一月中止,一岁核 10.需要施工单位办理的许可:稍安勿躁(安全生产,噪声排放) 11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高大专家暗挖深坑12.环评编报文件:一书两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13.劳动合同试用期:313@126(合同期一试用期对应) 1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笑星兼职十张纸币(效刑兼职、试用、规章、失职、舞弊) 15.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散书三日酬报校长(三书三十日酬保险、保护,无 效、法律规章) 16.庭审质证顺序:先人(证)后物(证) 17.仲裁意见的采纳:仲裁首席忌三心二意 18.施工单位申领许可证:稍安勿躁 19.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 20.三同时:劳动卫生、环保、安全(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条件:一年两险三人四预案,建章建

制装备全,投资配专员,特安全 22.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包括:监理插(监察)话(规划)射(设计)中(中标)合同(关键时刻监理的话还是要听的哦) 23.竣工验收条件:玩设计料理,进场饱嗝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24.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徒弟备礼35(烟)安置师祖萧何0l、用地批准手续02、取得规划许可证03、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04确定施工企05有经审查图纸资料06有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07建设资金落实(钱30,50%)08强行监理09消防审核 1、发明专利权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 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身体受伤,拒付租金,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丢失的,诉讼时效为1年,涉外诉讼4年。 3、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诉讼才可以终止。 5、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时间。 6、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 月,中止施工满一年,核验许可证,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7、勘察分综合(甲级),行业(甲乙丙级),设计分综合(甲级),行业专业(甲乙丙丁级),监理分综合(不分级)、事务(不分级)、专业级(甲乙2丙3)。 8、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9、招标人一般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30日。 10、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11、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保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一级建造师法规重点笔记整理IZ3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IZ301011 掌握注册管理 二、注册 (一)注册申请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具备的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三)不予注册的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到达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 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2

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四)印章失效的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1)聘用单位破产的; 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IZ301014 掌握监督管理 一、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 2)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3)就有关问题咨询签署文件的人员; 4)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

学法笔记

学法笔记之一法的概念 一、法律职业:以专业法律知识为基础的法律工作。1.专门的行业,专业化的工作。2.需要拥有专门的法律知识和技能。3.由此可见,法律是独立的社会规范。 二、法律方法、法律思维的特点——忠于法律:1.用说理的方式解决问题。2.以法律为依据。3.要通过法律程序。 三、法律理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分为三类:1.从法的自身理解法律,认为法律是规则、命令、判决或预测。2.从法的外部解释法律,归结为精神力量,神的意志、人的意志、正义的思想。 3.从社会现象的交互作用把握法律。法的现象是指能够经验的、凭借直观的方式可以认识的法的外部联系的总和,是直观的感性对象——法本身,法的本质则是隐藏于法的现象背后以至凭借直观方式无法把握的法的内才联系,是人们对可感知的法的外部联系的真实本源的一种主观把握和理性抽象。 四、法的本质具有:1.正式性(官方性、国家性),是国家公共权力机关通过一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以官方文件公布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正式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范,是国家制度的组成部分;2.阶级性,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3.物质制约性,法律的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立法者并非是在创造法律,而是表述法律,时将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包括生产关系、阶级关系、亲属关系等在内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规范、社会需要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并运用国家权威予以保护。

五、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它以公共权力为后盾,具有特殊的强制性。2.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具有特定形式(成文的制定法,不成文的习惯法、判例法等形式)。3.普遍性,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或约束力,普遍平等对待,与人类普遍要求相一致。4.以权利义务为内容,指引人的行为,以统一的秩序调节社会关系。5.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 六、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1.法由生产方式决定,反过来又促进或延缓社会的发展。2.法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3.法本质上是社会自身力量的体现。具体分为规范作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和社会作用(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政治职能、社会职能)。 学法笔记之二法的价值 一、含义:法这种规范体系有哪些为人所重视、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1.体现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法律的内容和目的都必须符合人的需要。2.表明了法律对于人们而言所拥有的正面意义。3.包括对实然法的认识和对应然法的追求。 二、价值判断:法律所拟定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等客观存在能否体现和满足人们的需要,能否更为理想。事实判断:对客观存在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等所进行的客观分析和判断。二者区别在于取向、维度、方法、真伪的不同;区别二者的意义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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