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

开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汴政办[2017]59号

【发布部门】开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02

【实施日期】2017.05.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实

施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17]59号 2017年5月2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开封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开封市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开封市推进城市建成区周边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开封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实施方案

(2017年5月2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202号)精神,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实现持续增收,建设美丽乡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前提,以“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大三产”为目标,以“五优四化”调优农业结构为主线,以促进农村产业间的交叉重构和融合渗透为核心,遵循经济规律,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注重市场导向和政策支持,注重深化改革和科技驱动,着力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着力推动农村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产业功能转型,着力发展农村新业态、新模式,走特色明显、产出高效、产品优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四个开封”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原则,突出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在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条件下,突出农产品加工业的主导地位,积极发展以休闲农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分类指导和创新发展相结合。在综合考虑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区位优势、市场环境等因素前提下,努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探索农村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

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充分尊重各经营主体的意愿和经营自主权。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发挥政府的调节和指导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各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坚持改革创新原则,拓展农业发展的广度、深度。打破要素瓶颈制约,激发融合发展活力,以新理念引领农业发展向广度、深度进军,引导农民增收致富。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特色产业链条完整高效,农业产业功能多样化发展,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更加紧密,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加,农村活力持续增强。

二、补齐产业短板,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农村产业融合

(一)探索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1.加大力度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积极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措施,加快调整种植业结构,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和水平为前提,统筹粮经饲种植结构。适应农业发展新趋势,建立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草作物三元结构。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合理调整玉米生产结构,增加花生、红薯、土豆等作物面积。开展粮改饲试点工作,稳妥发展青贮、饲用玉米和其他畜用作物,推进种养结合;积极推进高效特色经济作物生产,重点发展花生、大蒜、西瓜等特色农作物,扩大标准化蔬菜、瓜果和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建设优质农产品产业带,生产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产品。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着力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做大做强现代畜牧水产养殖产业,加快黄河滩区绿色畜牧业发展,推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实现养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增强畜牧业综合竞争力;因地制宜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合理利用废旧坑塘和黄河故道渔业资源,发展生态渔业。(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畜牧

局、市财政局)

2.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立足我市农产品资源优势和加工业基础,继续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加快以食品工业为代表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坚持培育和招商引资引进相结合,支持优势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组建大型现代企业集团。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和服务,大力发展私营经济,切实贯彻落实中小企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创业和创新发展。强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完善和拉长9大产业链条,增强农产品加工聚集功能,努力提高产品附加值,着力打造开封农产品加工品牌,提高我市农产品竞争力和美誉度,努力实现农产品就地加工增值转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林局)

3.积极引导产业聚集集约发展。依托三县两区的产业集聚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结合“十三五农业规划”,加强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力争建成祥符区、杞县、尉氏县、通许县农产品加工园区,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各类经营主体竞相发展、专业化品牌化的产业聚集体。积极推进粮油加工和主食产业化,加快粮食流通企业发展,依托自贸区开封片区建设,发展粮油贸易,增强开封粮油吞吐能力。继续实施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培育工程,重点支持开封省级6大集群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培育市级12个农业产业化集群,着力提升集群创新、提升、优化和拓展能力,打造一批“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林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局)

4.延伸和拉长农业产业链。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依托龙头企业和专业市场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重点发展生猪屠宰、杞县大蒜、通许蔬菜等特色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体系建

设。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有条件的县区可根据自身实际出台相关补助办法,提升初加工水平。积极推进粮食加工减损增效,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烘储设施。鼓励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建设生产基地,向前向后延伸建立物流和营销体系,在融合发展中带动农民创业、就业、增收。积极推进农超、农企、农校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积极探索我市农产品生产基地与一线城市中心城市农产品供销对接。(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粮食局、市畜牧局、市供销社)

5.实施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积极配合做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实施工作,做好开封“文化+”这篇大文章,建设半小时都市生态农业圈。紧紧抓住“郑汴融城”、“中原城市群建沿黄生态带建设”、“开港经济带建设”和“河南自贸区开封片区建设”这些历史机遇,在城市周边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圈,重点发展会展农业、创意农业、设施农业等高效示范农业。县区要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在建设生态农业圈的同时,注重发展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加大都市生态农业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培育知名品牌,利用开封沉厚文化积淀和众多文化企业,挖掘乡土文化,打造精品线路,建设集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区,到2020年,力争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区达到2家以上,市级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区达到6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拓展农业功能,提升农民增收空间

6.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坚持分类推进、循序渐进原则,利用当前消费升级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扶持建设一批具有中原文化特色和大宋文化内涵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注重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依托中原文化、开封大宋文化和历史名人,规划建设文化休闲度假旅游项目。依托开封菊花文化资源,发展苗木、花卉、茶饮等文化创

意、观光旅游和休闲服务行业。积极挖掘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开封豫剧、小吃等特色建设地域特色浓郁的乡村旅游娱乐项目。努力打造一批种养加、游购娱一体化发展的现代农业观光、旅游和休闲项目,促进农民劳动力转移,增加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委)

7.加快构建农村现代商品市场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业新模式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和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平台,推广相关模式,发展精细化生产方式,解决农民生产和销售信息不对称问题。大力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加快推进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追溯等领域物联网示范应用。继续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加快搭建以公益性为主的农村流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实施农村淘宝千乡万村、农村京东千县燎原项目,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发挥快递、邮政和供销社优势,完善农村商贸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农村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县乡商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服务中心;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构建以自贸区开封片区为中心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培育一批区域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建设便利居民消费的鲜活农产品零售终端,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工企业与生产基地加强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开展对接,形成高效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林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供销社)

(三)培育完善融合载体,充分发挥支撑引领作用

8.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基础作用。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入股、托管经营等方式发展种养业,发展农产品加工和销售,拓展合作社合作领域和内容,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类会展活动,开展“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鼓励支持其开展多种形式农产品直销。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返乡人

员领班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服务项目,落实政府涉农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指导联合社规范服务社员。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分级分类建立名录档案,健全管理服务制度,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服务网络,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土地确权的前提下,保障土地承包权、收益权、经营权,及时化解土地纠纷。(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9.支持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上项目、兼并、重组、改制、上市等方式,不断壮大企业规模,把我市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要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通过引进大资本、新技术、新理念,提高龙头企业实力。坚持“立足优势、突出特色、企业参与”的原则,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示范性生产基地,组织农民开展规模化、标准化农业生产。鼓励企业加强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建设,鼓励企业通过订单生产、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模式,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户”的一条龙模式,逐步探索建立与农民利益共享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岗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支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原料基地、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以及相配套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形成有组织的产业集团。(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粮食局、市畜牧局)

10.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稳定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健全农技推广、农业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执法、农业科技创新“五位一体”的公益性服务体系,提升“一站式”乡镇农业区域推广站及村级服务站点的服务能力,为乡镇公益性服

务体系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大力培育合作服务组织、服务性农业企业和社会服务组织等经营性服务机构,重点发展全要素、全过程、全生产链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鼓励向经营性服务机构购买公益性服务。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责任单位:市农林局)

11.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继续深化供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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