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社会救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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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社会救助论文

摘要: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本文通过对广东省残疾人基本状况的梳理,探究残疾人的社会救助需求,分析当前政府对残疾人社会救助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残疾人事业社会救助需求分析

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更好地建设覆盖城乡的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社会融合,是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专题。因此,对我省残疾人的救助需求进行深入研究,着力建设惠及全省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体系,理应被提升到一定的战略高度。

一、广东省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及需求分析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汇总数据,我省共有残疾人总数为539.9万人,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列第四。全省有残疾人的家庭共470.65万户,占全省家庭户总户数的

20.03%。残疾人总量多、残疾家庭占比高,是我省残疾人口的突出特点,残疾人救助事业依然任重道远。

2010年我省残疾人的小康实现程度为59.36%,生活状况大大改善。生活保障上,2.5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2.6

万户残疾家庭所在的危房完成改造;医疗救助上,我省实施的一批

我国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我国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摘要:我国人口众多,就业就不免成为一项较为紧迫的话题。虽然现在社会的保障体系有所提升,但是我国的残疾人就业仍然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残疾人就业不仅牵涉到就业的工作,而且还涉及残疾人本身的心理问题。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心理;权益 一、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问题 残疾人劳动就业是残疾人走向社会、参与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解决残疾人问题的根本出路,但是残疾人就业存在不少问题,就研究者所提到的情况来看,这些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4个方面:1.残疾人就业率低残疾人就业率与国内就业总体水平存在着的较大差距,这种社会现状影响了残疾人社会参与,更谈不上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我国一直存在着残疾人就业率低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就有钱鹏江、许琳等专家学者指出了残疾人就业率较低的问题。近10年中有十几篇研究文献中比较一致地确认了该问题。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城镇不在业的残疾人比例较高,占到60%以上。张建伟等在调查数据中推算出我国目前尚有858万达到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没有就业,而且每年还将新增残疾人劳动力30万人左右。即使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江苏省,残疾人就业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很不适应,与广大残疾人的需求和期望还有较大差距。 2.残疾人就业岗位层次低、结构不合理残疾人就业层次低。我国残疾劳动者处于次级劳动力市场,就业的残疾人口主要分布在一些操作简单、收入低微的行业。赵燕平调查发现,九成以上的在业残疾人在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用人单位在招用残疾人时,80%的岗位所开出的工资是当前最低标准工资。不仅如此,钱鹏江研究发现,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平均工资不到社会平均水平的40%,许多地方残疾人工资甚至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一些企业似乎忘记了残疾人也应当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导致少数残疾人的收入与低保线接近,失去了参加社会劳动的价值和意义。 残疾人就业岗位结构不合理。罗秋月等研究发现,残疾人劳动就业的主要行业比较单一的,特别是对于某些类别的残疾人更是局限于一到几个行业,例如,盲人所从事的职业主要局限于盲人保健按摩,由于劳动力市场所容纳的劳动力有限,这就极大地限制了残疾人的就业面,不利于广大残疾人在更为广泛的领域展示自己的才干,就业岗位结构与健全人差异大。 3.残疾人就业的风险大 已经就业的残疾人随时都可能失业。卿石松等研究发现,残疾人就业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甚至不签劳动合同,随意解雇残疾劳动力。他们的工作稳定性往往不如健全人,当企业裁减人员时,他们可能首先失去工作。陈珍等研究发现,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短,再失业风险大。很多残疾人在一个岗位上的时间平均不足5年,即使是就业机会较多的肢体残疾人,也不容易连续就业,听力残疾人更换岗位的频率则更高。 残疾人在岗位上的劳动权益不能得到保障。残疾人社会保障参保率低,城镇16岁及以上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社会保险的比例分别为27·87%、36·83%、1·11%、1·35%。有些企业不严格执行有关劳动的政策法规,对残疾人提前退休、残疾妇女特殊劳动保护、流动残疾人员就业保护等存在不足,而残疾人由于自身的维权能力较弱导致残疾人的劳动权益受到损害。

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状况与发展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五个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针对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保、维权、文体、无障碍环境等保障与服务不断拓展,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探索和积累了符合国情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得到不断加强,残疾人服务工作格局初步形成。2010年3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印发实施,表明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现状 近年来,伴随着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基本收入和支出方面,截至2009年3月,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578.1元,比2008年度高出90.9元,增幅为1.1%,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66.1元,比2008年高出262.5元,增幅为6.9%,城镇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4.7%,农村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7.05%,分别比上一年降低3个和4.5个百分点,残疾人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 在社会保障方面,截至2009年3月,139.12万城镇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占城镇低保对象的5.96%,低保标准208元,月人均补助141元;各地普遍实行分类施保,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在补助标准和审核程序上予以照顾;383.2万残疾人享受农村低保,占农村低保对象的8.89%;74.84万残疾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370多万残疾人得到临时救济和定期补助。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近两年湖北、安徽、陕西等中西部地区还设立了针对特困残疾人的专项生活救助制度。以安徽为例,截止到2009年8月,已经为384564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特别救助,补贴标准城镇户籍人口每人每年600元,农村户籍人口每人每年360元。专项生活救助制度成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一项有效的补充性制度安排,有效地缓解了残疾人基本生活方面的特殊困难和需求。 在社会保险方面,根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结果,2008年以来,城镇残疾人参加至少一项社会保险的比例显著提高,2009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达到64.3%,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达到42.1%。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例持续上升,2009年达到94.4%。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村残疾人中,87.6%的残疾人在1年内看过病,人均看病花费1570.1元。看过病的农村残疾人中有41.7%的人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了报销,人均报销743.8元。《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地方政府予以全额或部分补贴。这一政策试点地区广大残疾人参保积极性十分踊跃,截至2009年底,全国首批320个新农保试点县中,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并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共有192万人,实际参保158.9万人,明显高于试点地区一般农村居民参保人数。在社会福利方面,残疾人保障法及地方实施办法都明确了残疾人获得服务、参与社会生活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减免费用享有公共服务成为很多地方残疾人的特惠。 在公共服务方面,2008-2009年度,残疾人当年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为23%;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健全省级聋儿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已建立1700多个聋儿康复机构、6000多个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机构和2000多个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在1644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780个市辖区和1411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建立社区

关爱残疾人实践报告

关爱残疾人实践报告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又困难的群体,残疾人占全国人口总数5% 其中:视力残疾人877万,占残疾人总数的%;听力语言残疾人2057万,占残疾人总数的%;肢体残疾人877万,古残疾人总数的%;智力残疾人1182,占残疾人总数的%;精神残疾人225万,占残疾人总数的%;多重残疾人782万,占残疾人总数的13%。 我国目前有残疾人6000多万,关联到大约2亿家庭人口。残疾人是最需要关心、扶持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我通过参加“关注身边的残疾人”暑期社会调查活动,了解到了我家乡关于残疾人的情况。通过这次活动我认识到关注残疾人的重要意义,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关爱残疾人,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活动中我们采用了多种调查方式:文献调研(资料查阅)、实地调研(走村入户)、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现场采访、个别交谈。 XX年11月25日,东营市以东政办发〔XX〕76号文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详细规划全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目标、内容、推进方略,正式公布有关领导机构人员名单,为全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政

策保障。 利用5-8年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确保残疾人享受普惠政策,着力加强特惠保障力度。通过健全残疾人专项救济金制度、实施“残疾群众温馨安居工程”“扶残助学工程”逐步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通过政府补贴,扩大保障范围等改善残疾人社会保险状况;通过免费提供辅助器具、抢救性康复服务,补助托管安养费用,改善孤残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等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 据了解,XX年东营市在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活动中,各级各部门累计投入资金亿元,残疾人得实惠亿元,人均得实惠4650元,发放调查问卷1万份,残疾人满意率在98%以上。在推进信息交流和公共交通无障碍建设上,配备了无障碍公交车,方便了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日常出行。并购置了电视数字手语翻译机,已在东营新闻联播中试运行。对516户中心城区家庭和650名农村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安装了无障碍扶手、语音门铃和闪光门铃。注册成立了东营市阳光导盲犬培育中心,培育幼犬18只。XX年12月初,东营通过“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国家验收。XX年,东营开展“你行,我行———爱心不找零”活动,在东营出租车、公交车、商场等共设立爱心捐款箱1617个,募集助残资金10万余元。各级残联为考入高校的残疾

残疾人就业论文 残疾人就业相关论文

残疾人就业论文残疾人就业相关论文 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问题研究 摘要:个体就业对促进中国残疾人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是影响残疾人个体就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其政策却存在扶持范围过窄、准入条件太高等问题。因此,必须完善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以促进中国残疾人就业。 关键词:个体就业;残疾人;政策问题 从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而言,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是比较完善的。根据相关规定,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是由各省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而制定、具体实施和执行的。本文所指的政策不足是具体实施办法的不完善。我们在综合比较不同地区的残疾人个体就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对其存在问题进行探索性的分析,以期对促进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的发展起一定的参考作用。 一、对政策的重视程度差异较大 中国大部分的省市都颁布了各自的《?菖?菖省(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从这个角度来说,地方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相当重视的。然而中国很多省市都只是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相关文件里面提到残疾人个体就业的政策,而没有独立专门和更加具体的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文件,相对于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

业的政策文件而言,其专门的政策文件少得可怜。当然,少数的省市颁布了比较具体的实施办法。比如,北京市有关部门先后颁布了《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的通知》(京财税[2000]782号)、《关于鼓励本市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开办企业给予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残发[2005]47号)、《关于印发城镇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07]6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09]25号)等政策文件,以促进北京市残疾人个体就业的发展。从政策出台的时间来看,很多地方也是近年来才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例如,广西残联于2008年底才发布了《关于印发〈2008有偿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教就字[2008]12号)。 从中国各省市所出台的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文件的数量和时间来看,残疾人个体就业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毫无疑问,充分认识个体就业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各地方政府应因地制宜、结合具体实际出台相关的更加完善和可操作的扶持政策和办法,对促进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快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某些政策与社会发展存在差距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物价也不断上涨,特别是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上升较快,从而使得货币的购买力相对下降。这样的现实情况使得多年前的一些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的扶持力度和作用下降,

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及政策

鄭功成教授文章 中國殘疾人社會保障現狀及發展思路 鄭功成 本文主要根據2006年全國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並結合相關文獻資料進行整理與分析,旨在客觀地揭示中國殘疾人的社會保障現狀及其原因,並為建立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一、社會保障缺失:殘疾人群體的現狀 殘疾人是一個由於身體殘缺與功能障礙而有著特殊困難的社會群體。在國際上,重視殘疾人社會保障不僅構成了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基礎性內容,更被視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與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當中國經濟經過近三十年來的持續高速增長並躋身中等收入國家行列後,在國家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大背景下,重視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便很自然地構成了衡量社會公正與文明進步程度的基本指標。因此,發展殘疾人事業是中國時代發展與文明進步的客觀要求,而努力為殘疾人構建一個健全的社會保障網無疑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佔有特殊的地位。 根據2006年的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可以發現一個無法回避的客觀事實,這就是殘疾人社會保障的缺失。 第一,殘疾人群體規模龐大,結構複雜,對社會保障的需求巨大。根據調查資料,我國現有各類殘疾人達8296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6.34%,有殘疾人口的家庭戶達7050萬戶,涉及到的家庭人口達2.6億人。在殘疾人口中,按照殘疾類型劃分,肢體殘疾、聽力殘疾、多重殘疾、視力殘疾為前四位,其中:肢體殘疾者2412萬人,占29.07%;

鄭功成教授文章 聽力殘疾者2004萬人,占24.16%;多重殘疾者1352萬人,占16.30%;視力殘疾者1233萬人,占14.86%;精神殘疾者614萬人,占7.40%;智力殘疾者554萬人,占6.68%;言語殘疾者127萬人,占1.53%。按照年齡劃分,60歲及以上年齡的殘疾者占一半以上,其中:0-14歲的殘疾人為387萬人,占4.66%;15-59歲的殘疾人3493萬人,占42.10%;60歲及以上的殘疾人4416萬人,占53.24%,其中65歲及以上的高齡殘疾人為3755萬人,占45.26%。按照地域劃分,主要分佈在農村,其中:城鎮殘疾人2071萬人,占24.96%;農村殘疾人6225萬人,占75.04%;如果再根據抽樣調查資料做地區分佈分析,還可以發現呈現出西高東低的格局,東部地區平均殘疾率為6.11%,中部地區的殘疾率為6.46%,西部地區的殘疾率為6.67%。按照性別劃分,男性殘疾人為4277萬人,占51.55%;女性殘疾人為4019萬人,占48.45%。按照受教育程度劃分,15歲及以上的殘疾人文盲人口(不識字或識字很少的人)為3591萬人,文盲率高達43.29%。按照殘疾等級劃分,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為2457萬,占29.62%;殘疾等級為三、四級的中度與輕度殘疾人為5839萬人,占70.38%。由此可見,我國殘疾人不僅規模龐大、結構複雜,而且老年人居多、農村居多、文盲多、重度殘疾人多,這些特點恰恰客觀地反映了殘疾人群體對社會保障的巨大需求。如果沒有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殘疾人及與其相關的家庭成員,絕大多數會陷入困難或者生活品質嚴重降低的狀態。 第二,殘疾人家庭收入偏低,殘疾人群體中貧困問題突出,迫切需要通過社會保障制度等加以緩解。全國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表明,全國有殘疾人的家庭戶2005年人均全部收入在城鎮為4864元、農村為2260元,而當年全國城鎮人均收入水準為11321元,農村為4631元,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不足全國人均水準的一半。在所

浅谈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的问题修改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开放教育本科毕业作业 题目:浅谈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的问题—以湘潭县为 例 专业:行政管理 学号: 1443001204153 姓名: 刘文杰 分校:湘潭电大 指导教师:龚晓辉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制

浅谈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的问题—以湘潭县为例 内容摘要: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民生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十八大我们的党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六大民生领域,单列一章详细阐述,首次系统提出了改善民生的理念和政策取向,描绘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景。而残疾人的社会救助问题是所有民生问题中的难点和重点,它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关键词:残疾人社会救助生活质量医疗保障

目录 内容摘要.........................................................1 关键词...........................................................1 一、农村残疾人状况调研背景及目的................................3 二、湘潭县农村残疾人生存现状....................................3 三、对湘潭县农村残疾人现状分析..................................6 四、调查结论与改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对策......................... (8) 参考文献.........................................................9

残疾人扶助规定

残疾人扶助规定

红政发(2012)号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红古区扶助残疾人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为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兰州市扶助残疾人规定》(市政府令[2011]第6号),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2年3月1日起实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印发扶助规定通知 抄报:市政府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市残联 红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29日 共印100份

(一)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的残疾人事业经费; (二)每年从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留成中分别提取10%,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专项资金;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取多种形式为扶助残疾人提供的捐助; (四)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五条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残疾人提供服务,开展志愿者扶助残疾人活动。 第六条新闻媒体应当及时无偿刊登、播发扶助残疾人工作的公益广告,积极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章社会保障 第七条区民政部门应当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将生活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社会保障范围,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对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重病、重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长期重点保障的,属于城市低保对象的家庭,残疾人本人在已补助的基础上,按照保障标准,保障金上浮20%;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残疾人,纳入当地农村一类保障对象。 对患重病或长期患病的特困残疾人家庭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在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应当给予临时救助。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社会救助机构应当予以救助。

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残疾人这类特殊的群体因为身体或心理方面的一些缺陷,是当前我国社会需要引起关注的弱势群体,而在我国的农村地区,本身生活水平不高,拥有的各种社会资源也极少,这就使得农村地区的残疾人群体成为整个社会残疾人群体中最需要国家和政府关注的一类人。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区的残疾人生活现状相对于其他发达的城市地区人们的生活有极大的差异,本文就当前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进而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标签: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对策研究 【引言】当前我国的残疾人口数量数以万计,而农村地区的残疾人数量在总人口数量中所占的比重极大,重要的是,这些残疾人群体在农村的生活条件极其恶劣,相比较于城市地区的残疾人群体,生活的更加艰辛。虽然国家对于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制已经建立并不断进行完善,但在实际的工作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下面就现阶段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具体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残疾人在就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普遍的就业率偏低,这对于我国农村地区的残疾人就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当前我国农村地区残疾人在就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残疾人就业人员非常低,根据国家相关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农村地区有五百多万人口的残疾人还没有解决就业的问题,严峻的就业情势使得广大农村地区的残疾人缺少基本的经济来源,从而更加加剧了他们生活的艰难。其次就是,除了残疾人群体身体方面的缺失以外,由于农村的教育水平有限,这些残疾人未能拥有较高的专业技能知识水平,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完成了农村残疾人群体就业的困难。 2.农村残疾人在医疗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好,对医疗保障的需要也不断加强。但是,农村残疾人医疗保障工作还需不断完善,现阶段的医疗保障不利于农村残疾人身体的康复。当前我国农村地区残疾人在就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农村残疾人的医疗保障没有得到政府部门过多的关注,政府相关部门目前还没有把农村残疾人的康复治疗纳入相关的政策法规中,残疾人的医疗保障工作缺乏政府一定的各种资源的支持。其次就是,农村残疾人的康复缺乏相关的专业人员的帮助,我国目前的康复治疗人才也是比较短缺的,仅有的一些康复治疗人才也是工作在城市地区,农村地区几乎没有这样的专业人员,十分不利于农村残疾人的医疗保障工作。

残疾人的就业问题短篇论文

残疾人的就业问题 摘要:如今我国社会人口呈现与日俱增的趋势,就业是现在国家与社会最为重视的焦点 之一。而现在我国的残疾人仍然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求职人员多而岗位少,残疾 人就业更是难上加难,也同时再次给残疾人生活及心理带来更进一步的影响。本次进行对 残疾人就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分析,并根据现行的一些政策提出并试着解决此些问题。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解决 作为社会弱势人群的残疾人群体,不仅仅进入广大网民的视野,也为全国两 会所关注。从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到代表、委员的呼吁、热议,再到有关部 门与领导的反馈、表态,无不带给人们无尽的希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已经如此迫近。如果政府、社会、残疾人都认 为实现小康的进程中,不能落下8500万残疾人,并为“不落下”做出相应的努力,我们相信,我们国家实现小康社会,就不会落下8500万残疾人。 一、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问题 (一)残疾人生活环境及自身问题 在当代社会,残疾人的家庭是不幸的。而对于这种家庭,在以前是被认为“残废人”,被认为是无劳动能力者或劳动能力及其低下的一个群体。往往他 们的家庭也会被这种观念灌输,从而不指望残疾人有什么发展。因此残疾人家 庭开始对残疾人处于一种放弃或者是一种保护照顾状态。正常人能力所能及能 做完的事情,就不会叫残疾人来做,也会对残疾人生活上进行最大的帮助,残 疾人在长期的被照顾的情况下,生存意志力,奋斗力贱贱地消磨殆尽。因为社 会对残疾人的重视不足及家庭对残疾人创收不报太多希望,加上照顾成本巨大,不会重视残疾人的培养教育。残疾人一般只有小学文化或初中文化,有一些甚 至没有上过学,而能走入大学的残疾人更是掐指能算。而有些则是周围环境, 如学校,不接收这样的残疾学生,能接收此类学生的更是少之又少,即使接收了,同学们的讨论与言论,也都会给残疾学生造成影响从而退学。虽然当今社 会逐渐对残疾人有了重视,但是此类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很大的改观。 残疾人自身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如极度自卑,易怒,对家庭有着极度的依 赖心理,害怕步入社会,没有自信,不愿工作,从自己的观念就把自己认定为“残废人”。在对外界交往中也比正常人相比存在诸多不便,这造成残疾人对 自己更加的不自信甚至厌恶自己及社会。社会中也有的人对残疾人有着偏见, 社会中有的机构也会对残疾人有着歧视,给残疾人心理上很容易造成一定程度 的压抑感与自卑感,会在没做的情况下就断定自己做不好,自身价值可以被忽 略不计。还有一部分残疾人则是认为自己是残疾人,理应得到社会及国家的重 视与照顾,指望得到政府的扶持,不愿意去走自食其力的路,于是在生活中, 会更加消极,坐等依赖心理很严重。 (二)残疾人就业机制不完善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制还处在起步阶段,不够完善,就业市场建设滞后。因为 残疾人行动不便,所以网络求职是残疾人主要求职聚到,但是经过我对60多家

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现状与优化对策

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现状与优化对策摘要:为了全面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中国不断出台新的帮扶政策,为生活困难的民众提供生活保障。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依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例如现阶段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与其实际需求不符、中国关于残疾人的社会救助问题还没有健全的法律体系等。以残疾人社会救助状况为研究对象,分析研究了现有的社会救助模式和发展状况等,并提出一些具有可行性的残疾人社会救助对策,希望为进一步提升中国社会救助体系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残疾人;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 1、中国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概况 1.1 、中国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模式 现阶段,中国实行的关于残疾人的社会救助模式主要包括医疗介入救助、社会参与救助和劳动救助3种。其中,医疗介入的救助模式主要指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医疗帮助和生活物质等,保障残疾人基本健康生活需求,是以生存为主要目标的社会救助模式。社会参与的救助模式主要指基于残疾人的发展需求,通过社会各界的帮助,使残疾人能够参与正常的社会生活,甚至帮助其获得平等就业及受教育的机会,是较为人性化的社会救助模式。劳动救助的救助模式主要指基于残疾人的自身条件,为其提供劳动并使其获得报酬,是倡导残疾人回归社会、参与社会劳动的救助模式,是将残疾人的精神调节与经济救助联系起来的社会救助模式,也是当前与残疾人实际救助需求最相符的社会救助模式。 1.2 、中国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发展概况 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是在1949年后逐步发展起来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以下3部分。(1)1949—1977年的起步阶段。此阶段逐步开展残疾人的救助工作,该

阶段的社会救助是以物质救助为主,没有形成社会救助体系。随后由于社会变化,该工作出现了停滞现象。(2)1978—2005年的重建阶段。该阶段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工作被正式上升到国家发展层面,逐渐开始构建社会救助体系。1994年出台《残疾人教育体例》,为残疾人救助工作提供了参考。(3)2006年至今的快速发展阶段。该阶段将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工作安排在国家的发展纲要中,细化了残疾人社会救助的具体实施策略,社会救助也逐渐从物质、经济救助向精神救助等更加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2、中国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问题 2.1、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难以满足救助需求 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是中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社会救助体系是经过多个区域试点工作后形成的,但这种救助体系的形成方式,使得整体的社会救助体系难以全面适应中国所有地区的实际需求。尤其是关于残疾人的教育、就业及心理健康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现有的社会救助体系与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存在脱节现象[1]。 2.2 、残疾人救助法律体系不完善

残疾人论文_浅议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

浅议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 【内容摘要】:从我国残疾人基本情况对我国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现状进行深刻分析,透彻当前面临的问题及其影响该问题存在的主要因素和内在原因,结合实际,借鉴国外的有效手段,提出积极地、较有操作性的关于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关措施。 【关键词】:残疾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福利 据中国残联2006年年底统计,中国目前有残疾人:8296万。占全国人口总数6.34%。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其占残疾人总数的比重为:视力残疾1233万人(14.86%),听力残疾2004万人(24.1%),言语残疾127万人(1.5%),肢体残疾2412万人(29.07%),智力残疾554万人(6.68%),精神残疾614万人(7.4%),多重残疾1352万人(16.3%)。基本上不到16个人当中就有一个残疾人,涉及近1/5的家庭(有残疾人的家庭户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9.98%)。 残疾人问题是人类社会固有的问题。残疾是人类进化、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发展过程中所付出的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会代价。日趋完善的人类,不应当漠视这种牺牲和代价。对待残疾人的态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是帮助残疾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使最大多数残疾人基本生活、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的根本举措,对于国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提高全体人民的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对这一群体给予特定的制度安排,来保障他们的社会生活权益,是国家与社会的基本责任。我国自1990年颁布《残疾人保障法》以来,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人社会保障整体水平偏低,难以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起点上,重新审视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步建立比较健全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与社会发展权益,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现状 研究残疾人社会保障首先要厘清概念,残疾人的概念在不同的国家,不同

残疾人社会福利与救助

残疾人是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残疾人福利不仅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残疾人福利也是衡量国家发展与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指标。 广义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内容包括以货币形式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也包括通过提供劳务、实物、机会和其他形式来满足残疾人社会需要的社会福利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包括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等基础项目,社会工作与康复教育等专业项目,社会服务与社会支持等高级项目,只有通过残疾人相关法律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规范及残疾人服务与救助网络的形成才能保证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的构建与推行。 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而当前,我国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及服务制度还不够成熟,大多数残疾人所得到的福利保障项目少、水平低,一些残疾人甚至处于“保障缺失”的状态,在基本生活、康复教育与就业等方面都面临着许多困难,尚未充分公平地共享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一些资料数据显示残疾人生活水平普遍低于同期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趋势比较也显示残疾人小康发展速度总体上还是低于全国人民小康发展的平均速度。因此,目前来看残疾人仍然是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特殊群体,距离“残 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的战略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即尽管目前残疾人福利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距离残疾人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必须加快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推进残疾人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全面系统推进残疾人服务与社会福利,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 我国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发展从税收优惠逐步向全面社会保障转变,经历了从“居养”到“参与”、从“人道主义”到“平等权利”、从“社会隔离”到“社会回归”的转变。根据我国残疾人政策出台的时间、数量和内容,可以大致分为平台期、发展期和快速发展期。 在平台期,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主要针对伤残军人的优待,福利企业税收减免和生产指导,属于典型的残缺补救型福利政策。1987年全国残疾人调查显示我国残疾人保障水平较低,保障人数少,保障效果极差。发展期以1988年中国残联成立为标志,其职能之一就是制定残疾人社会政策。这段时期残疾人政策以人道主义思想为主,以残疾人自立为目标,通过一系列倾斜性配置制度对残疾人发挥庇护作用。政策内容集中在特殊教育、康复、就业、福利行政和权益保障等方面。快速发展期国家密集出台、颁布和实施了多项以社会权利为基础,与残疾人福利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决定,建立发展性社会政策,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 我国残疾人社会就救助体系存在理念滞后、管理分散、体系结构不平衡、贫困分层制度设计缺乏、救助依赖和社会支持渠道缺乏等系统障碍。想要优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就要以优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理念系统为前提,优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管理系统为关键,优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制度安排系统为基础和优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支持子系统为保障,实现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的体系完整、管理协调和制度分层,提升体系效能,有效保障残疾人群的应有权益。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正面临战略性与结构性转型,仅靠一项或几项惠残福利政策措施难以解决问题,无法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的战略部署。必须客观面对当前残疾人社会福利发展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的紧迫性和科学性,确立与国情相适应的发展战略,从积极福利视角,在价值理念、制度设计、政策制定等方面,加快残疾人由“生存型”保障到“发展型”福利转变的进程,通过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的理念,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均等化,发展政府、非营利组织与市场合作协商的社会福利供给模式,变“事后型”、“补救型”、“消极型”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为“事先型”、“预防型”、“积极型”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残疾人社会福利,以更大的力度、更多的投入和更加周到细致的制度安排来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逐步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努力提升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最新整理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最新整理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体系,是社会各界以及广大残疾人非常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县残联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的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残疾人救助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县有各类残疾人2.53万,约占总人口的6.33%,他们绝大多数都生活在农村且家境相对贫困。是全社会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也是最需要得到政府和全社会特别关心和特别扶助的队伍。近年来,在xx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残联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有了较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高度重视残疾人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残联与民政、人保、卫生、教育、财政、扶贫、司法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单位能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合作,切实履行各自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各乡镇都建立了残联组织,配备了残联专职干部。残联组织建设和救助体系建设及其有关工作已初具规模,努力使广大残疾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残疾人得到了应有保障和有效服务。 (二)积极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推进扶贫解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规政策,制定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与集中就业。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每年举办几期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努力促成残疾人再就业。 (三)加大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社会救助项目投入。以20xx年全年为例,我县为6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累计资金30余万元;为41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救助,累计资金近30万元;免费为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368件,累计资金10万余元;为8000余名残疾人建立了康复服务资料档案;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0户,累计改造资金6万元;为80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累计发放资金2.08万元;举办了一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共培训城乡残疾人104人;购买了残疾人公益岗位28个,选聘了224名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聘请了256位残疾人为村残协委员;安置居家托养200户,合计资金9.1万元;完成残联系统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5户,累计发放改造资金11.25万元;完成住建系统残疾人危房改造25户,累计发放补助资金超过40万元;为全县826位低保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护理补贴;为残疾人创业典型提供了100万元的康复扶贫贴息贷款。 (四)丰富了残疾人宣传文体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社会各界关爱扶助残疾人等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利用有关残疾人节日开展残疾人康复知识宣传活动,发

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思路与对策“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蕴含的最基本的原则,基于这一视角,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这充分体现出在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进步与和谐的进程中,党和国家对包括残疾人在内的社会困难群体加强帮扶的信心和决心。在当前形势下,准确把握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现状和问题,科学理清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思路,总结完善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对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做好残疾人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国的定义,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 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共有残疾人8296万人,占总人口的6.34%,涉及近1/5的家庭(有残疾人的家庭户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9.98%)。我国残疾人数量众多,是世界上残疾人最多的国家。然而与广大残疾人 密切相关的残疾人社会保障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城乡差距过大

受我国城乡分割、二元社会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严重落后于城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乡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存在差距。城镇残疾人口中,有275万人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占城镇残疾人口总数的13.28%。然而,在农村残疾人口中,只有319万人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仅占农村残疾人口总数的5.12%。二是城乡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方面存在差距。16岁及以**市残疾人中,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为42.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为33.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为36.0%,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为3.3%,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为1.6%,参加生育保险的比例为0.7%。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的比例为58.0%;但在农村,16岁以上残疾人中,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为10.8%。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为2.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为9.5%,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为0.1%,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为0.3%,参加生育保险的比例为0.1%。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的比例为89.2%。三是城乡残疾人社区服务方面存在差距。城市中有24.2%的残疾人接受过社区(村)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农村中这一比例为11.2%。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城乡统筹的过程当中,如何发展和加快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建设无疑是当务之急。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供需矛盾突出 目前来看,我国的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需求很大,但面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供给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方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 根据《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 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省、市、县三级救助管理机构、场所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救助服务站(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 三、实施内容 (一)救助范围。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处于流浪或者乞讨状态的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 (二)救助内容。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和户口登记等救助服务。 (三)经费筹措。市、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救助管理工作情况,测算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总额,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基数的差额部分由市、县统筹解决。同时,各市、县(市、区)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资金确保救助管理机构正常运转。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极端天气专项救助行动。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会同公安、城管和卫生等部门在严寒酷暑天气启动极端天气响应机制,开展“寒冬送温暖”、

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与制度完善

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与制度完善 贺仁清(兴和县残联理事长)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性的弱势群体,重视残疾人社会保障,不仅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内容,更是衡量社会公正与文明进步程度的基本指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发展,残疾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贫困残疾人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总之,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已经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作为一项普遍的、有效的社会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保护残疾人群体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这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还不够完善,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在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背景下,应尽快弥补对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缺失,以残疾人保障与残疾人服务为重点,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缺乏救助理念。在许多人的传统观念中,残疾人属于个人和家庭的不幸,照顾残疾人完全是家庭的责任,这一观念需要改变。因为残疾人致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先天的因素,也有后天的因素;既有个人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在致残的各种原因中,如职

业伤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环境污染等都属于社会因素。因此,照顾好残疾人,不仅是家庭的责任,而且最终是社会和政府的责任。但是,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对实施主体的救济理念还存在缺陷。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线单一,救助倾斜不够。目前我国实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是按照年龄和残疾程度等方面的标准制定的,而是按照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因而,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线单一,没有专门对残疾人老人、儿童等特殊家庭进行救助,使他们无法应对附加的支出需求。在现实生活中,残疾人由于身体的特殊性,其贫困的程度和弱势化的程度要远远高于其他群体,理应将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进行单独划分,分类施保。但是,现有的制度设计并没有将残疾人的特殊性考虑进去,没有对残疾人这个特殊困难的群体分类施保,更没有考虑到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在残疾人低保救助中仍实行着与健全人同样的计算和补助标准,因此,最低保障弱化了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应当享有的优惠政策,客观上也给残疾人家庭带来了社会救助的不公平。 (三)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较窄,城乡差距大。虽然残疾人的低保覆盖率较普通人群高,但残疾人的贫困状况仍很严重,特别是农村残疾人低保覆盖面偏低。在农村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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