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备课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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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备课教案

第一章导论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掌握两大法系的形成、特点及其发展趋势;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初步建立法律观念。

教学内容: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两大法系的形成、特点及其发展趋势。

教学重难点:两大法系的形成、特点及其发展趋势。

教学时数:2课时。

第一节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

[案例]

一个住所在法国的法国籍男子在19岁时与一个住所在英国年龄已有25岁的英国籍女子结了婚,他们是在英国按英国方式举行的结婚仪式。按《法国民法典》,年龄在21岁以下的人结婚须征得父母的同意,而且这一点是必要条件。然而,英国法则把父母对未成年人婚姻的同意识别为婚姻形式问题,不影响婚姻效力。问:此案应适用哪国法律,结果应如何?

一个19岁的西班牙人A在中国缔结一份供应钢材的合同,逾期未交货,合同的中方当事人诉至中国法院,要求A承担法律责任,A以自己19岁未达到西班牙法律21岁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的法定条件而抗辩。此案应如何判决?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

概念分析:

1.国际商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合

法律规范即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

法律与道德规范的不同:

(1)起源不同: 道德起源于原始社会

(2)表现形式不同: 道德存在于认的思维中

(3)具体内容不同: 法律体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道德强调义务。

(4)实现方式不同: 道德依靠社会舆论

(5)调整的范围不同: 道德更为广泛,深刻

2.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A. 国际意为“跨越国界”,国际商事关系是指处于不同国家的商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商事关系,而不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商事关系,后者由国际公法调整。

B. 商事关系包括:

(1)商事组织关系

(2)商事交易关系:传统商法仅调整有形商品的交易,现代商法除调整有形商品的交易外,还调整无形商品的交易,如国际技术转让、国际投资、国际融资等。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

[国际商法历史发展简图]

古罗马时期出现了商法规范(萌芽)

11世纪威尼斯商人习惯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

16世纪成为国内法一部分(丧失了国际性)

二战后统一的国际商法形成(蓬勃发展)

三、国际商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国际商法与国际公法

(二)国际商法与国际私法

(三)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

(四)国际商法与国内商法

四、国际商法的特点

1.国际商法的技术性

2.国际商法的统一性

3.国际商法的迅捷性

第二节国际商法的渊源

一、国际条约

(概念)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法主体依据国际法确定其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的一致的意思表示。

* 国际法主体包括: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民族解放组织.

* 影响较大的有: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二、国际惯例

(概念)即在长期国际商事交往中,反复运用而逐步确立的行为规范。

*影响较大的有: 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83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三、国内立法

* 世界主要国家的商事立法:

法国---1673年<商事条例>--路商

1681年<海事条例>--海商

1807年<法国商法典> 共4编,648条

[性质] 商行为法,即实施商行为者不论是不是商人,都适用商法

[内容] 1.通则 2.海商 3.破产 4.商业裁判权

四、国内判例

判例法,即由法官的判决形成的法律规则。英国判决由理由和事实两部分组成,只有理由部分可以构成先例。

英国的法院组织、英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 英国的法院组织

高等法院

1.高级法院——高级法庭————商事法庭

海事法庭

枢密大臣法庭——企业法庭

破产法庭

亲属法庭

2.王冠法院

3.上诉法院

⊙上议院上诉委员会

低等法院

1.治安法院

2.郡法院

* 英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1.上议院的判决是具有约束力的先例,对全国各级审判机关都有约束力。

2.上诉法院的判决可构成对下级法院有约束力的先例,而且对其本身也有约束力。

3.高级法院每个的判决对一切低级法院有约束力,对其他各庭及王冠法院有说服力。

*只有上诉法院、高级法院和上议院的判决可以构成先例。

美国的法院组织、美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 美国的法院组织

联邦法院最高法院:设在华盛顿。由首席法官一人,法官八名,有违宪监督权。

联邦上诉法院:共13所,是第二审法院。由三名法官审理案件

联邦地区法院:共94所,分设在各州境内。实行独任制

1.州法院第一审法院

(1)有限管辖法院:审理轻微刑事案件和金额较小的民事案件?

(2)普通管辖法院:审理涉及州法的一般民、刑事案件?

2.州的上诉法院

3.州的最高法院

* 美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1.在州法方面,州的下级法院须受其上级法院判决的约束,特别是受州最高法院判决的约束。

2.在联邦法方面,须受联邦法院判决的约束,特别是受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的约束。

3.联邦法院在审理涉及联邦法的案件时,须受其上级联邦法院判决的约束;而在审理涉及州法的案件时,则须受相应的州法院判决的约束,但以不违反联邦法为原则。

4.联邦和州的最高法院不受他们以前确立的先例的约束。

*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的管辖权

联邦法院仅在宪法和国会法律授予审判权的范围内才有管辖权。确定联邦法院管辖权的依据:

(1)诉讼的性质:凡涉及联邦宪法和条约的案件。

(2)当事人的状况:凡涉及属于两个州的当事人之间的案件且诉讼标的在一万元以上者,联邦法院有管辖权。

第三节两大法系的结构及其特点

一、法系

法系即比较法学家按照历史传统和形式特对世界各国法律所作出的分类。

二、西方两大法系

1.大陆法系

即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法和德国法为代表,融合相关法律因素逐步形成的世界性法律体系。

2.英美法系

即以中世纪英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和美国法为代表,融合相关法律因素逐步形成的世界性法律体系。

三、罗马法对大陆法和英美法的影响

(一)罗马法

罗马法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即从公元前六世纪罗马国家形成时期起至东罗马帝国从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制时止的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其中主要是指从公元前五世纪罗马最早的成文法---《十二铜表法》开始,到公元六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优士丁尼安编纂的《国法大全》为止这一时期的法律。《国法大全》集罗马法之大成,对世界法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国法大全》由四部法律汇编组成:

1.《学说汇编》它收集了罗马历史上著名的法学家的著作。

2.《法学阶梯》是一种法学教本。

3.《优士丁尼安法典》是历代皇帝敕令的汇编。

4.《新律》是优士丁尼安在编纂上述法典后颁布的敕令,由私人编纂而成。

(二)罗马法对大陆法的影响

罗马法对大陆法的影响是直接的,而且是深刻的。八世纪随着罗马帝国的覆灭,罗马法失去昔日的辉煌,仅存在与人们的记忆中。但是到十一世纪,地中海经济贸易的繁荣使罗马法从又复兴,意大利成为最早接受罗马法的国家。《国法大全》不仅在法学教学中被认为是最理想的法律制度,而且在法院的实践中也得到了贯彻执行。十三世纪开始法国和德国大规模的学习和研究罗马法,并以罗马法为基础形成了各自独立的法律体系。欧洲其他国家也广泛的吸收和借鉴罗马法,促成了大陆法系的形成和发展。

(三)罗马法对英美法系的影响

英美虽然不象某些大陆法国家那样直接继承了罗马法的传统,但罗马法对英美还是有一定影响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教会法的影响。教会法的主要渊源是罗马法。教会法院主要管辖有关家庭关系遗嘱继承和海事方面的案件,在这些领域中,罗马法对英国普通法的形成有很大影响。

2.对商法的影响。英国的商法同欧洲各国的商法基本一致,受罗马法的影响很大。

3.对衡平法的影响。为匡正普通法的不足,十四世纪英国设立了独立的衡平法院,由于其法官多由精通罗马法的僧侣担任,他们可以参酌罗马法的规定来处理案件,因此罗马法就渗入了衡平法。

四、大陆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一)大陆法的结构

1.大陆法各国都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公法是与国家状况有关的法律,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和国际法。私法是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法律,包括所有权、债权、家庭与继承法等。

2. 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

(二)大陆法的渊源

1.法律。包括宪法、法典、法律、条例和司法解释等。

2.习惯。法国、意大利等国认为,习惯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法官必须援用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但德国和瑞士把法律和习惯相提并论。

3.判例。原则上不承认判例的效力,但也有例外。

4.学理。一般来说,学理不是法的渊源。但学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

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虽各有特点,但也有共同之处。主要表现在:

1.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各国法院分为三级:第一审法院;上诉法院;最高法院。

2.各国除普通法院以外,都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并存。如行政法院等。

五、普通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一)英国法

1.英国法的结构及其特点

把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两部分。二者的区别:

(1)救济方法不同。普通法只有金钱赔偿和返还原物两种救济方法, 衡平法新增了实际履行和禁令。

(2)诉讼程序不同。普通法法院设陪审团,采取口头询问方式审理案件,衡平法法院不设陪审团,采书面方式审理案件。

(3)法院的组织系统不同。王座法庭适用普通法的诉讼程序,枢密大臣法庭适用衡平法的诉讼程序。

(4)法律术语不同

2.英国法的渊源

A.判例法。

B.成文法。只是判例法的补充,要通过判例法才能起作用。

C.习惯。只有1189年前的习惯才具有约束力。

(二)美国法

1.美国法的结构

A.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把成文法作为对判例法的补充和匡正。

B.把法律分为联邦法和州法两部分。

*根据179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十条的规定:凡宪法未授予联邦或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均属于州。即各州的立法权是原则,联邦的立法权是例外。但联邦的法律高于各州的法律。在民事立法方面,联邦的立法权范围主要包括银行工业、国际贸易、州际贸易、专利权和税收等。

2.美国法的渊源

(1)判例法

(2)成文法

六、两大法系的区别

1.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成文法的作用,主张编纂法典。英美法系强调判例法的作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合一。

2.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采用“纠问式”,法官居于主导地位。英美法系采用“对抗式”,法官充当消极的中立裁定者的角色。

3.对法的分类不同。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

4.法律术语不同。

七、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

两大法系相互取长补短,但不可能彻底融合。

课后思考题:

1、如何理解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

2、简述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

3、如何理解英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第二章商事组织法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要求、企业事务管理与执行、债务处理等规范,树立个人投资的责任与风险意识。掌握公司的形式、设立及经营为从事公司法律事务奠定理论基础。

教学内容: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要求、企业事务管理与执行、债务处理等规范。公司的形式、设立及经营管理规范内容。

教学重难点: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与义务;合伙的内部关系;合伙债务清偿与第三人的关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极其管理机构职权。

教学时数:6课时。

第一节合伙法

[案例]

李某在××郊区王某家租了4间房子开粉条厂,李某要给王某租金,但王某要利润的1/4,双方同意。第一年生意红火,李某给王某1.8万元,第二年1万元。后来李某扩大生产多处开厂,结果导致供大于求而出现亏损,到第五年李某已欠债5万元,而且李某自己已无力偿债,债主找王某要债。问:王某是否应还债?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一)合伙的含义与类型

1.含义

所谓合伙,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体为共同目的,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权益、共担风险的组合关系。合伙是一种基于契约而形成的特定法律关系。合伙最初起源于家族共有经营形式,后来演变为一种特定的企业组织形式。但在现在社会生活中,合伙关系不仅存在于企业,也广泛存在于其它一些营利性的事业中,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医疗诊所、私立学校、托幼院所等允许个人投资经营的领域,均已引入合伙制。

2.种类

(1)依合伙的性质及所适用的法律的不同,分为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这种分类存在于实行民商分立体例的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日本等,其民法典中规定的合伙称为民事合伙,指各个合伙人提供约定出资,以实现某一共同目的的合同;其商法典中规定的合伙称为商事合伙,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基于协议,在一个商号下,以经营商事营业为目的所建立的营利性商事组织。

(2)依合伙的组织形态的不同,分为契约型合伙与组织型合伙。契约型合伙仅仅表现为合伙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不构成组织体,合伙人各自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或经营,因而不能取得法律主体资格;组织型合伙则有合伙人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组织体,合伙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从事活动或经营,故可取得商事主体资格。我国的合伙适用这种分类。

(3)依合伙人的身份的不同,分为个人合伙、法人合伙和混合合伙。按此分类,我国目前不存在混合合伙。

(二)合伙企业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设立。

其含义包括:(1)合伙企业的投资人至少为两个,故而称其为“合伙人”;

(2)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3)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4)合伙人应为自然人,非自然人之间设立的企业采用合伙组织形式的,不适用《合伙企业法》,而由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2.合伙协议为基础。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旨在建立合伙关系,明确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合伙是合伙人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不能由一人所为,因此,在合伙行为实施之前,必须由合伙人达成合伙协议,取得一致的意思表示。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设立的基础,没有合伙协议,就不能设立合伙企业。合法有效的合伙协议是处理合伙关系的直接依据,合伙人应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伙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其含义是:(1)每个合伙人都有对企业出资的义务,不出资则不构成合伙人;(2)每个合伙人都有参与企业经营的权利,且法定的经营权是平等的而不取决于其出资比例;(3)每个合伙人都有分享企业经营收益的权利和分担经营风险的义务,其损益分配依据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而不按各自出资的比例。

[案例]

何某与余某合伙经营文具批发业务,由于经营不善,不到一年时间,两人欠外债20万元。债主多次上门催讨,因何某资金紧张,余某还清了他与何某的20万元欠款。此后,余某多次向何某催要其应分担的10万元债务。由于何某连续几年做生意亏本,实无支付能力。何、余二人在合伙经营前,共同在本市繁华地带各购了一套住房,当时时价9万元,现已升值为13万元。住房是何某的主要财产,为了避免将此房抵债,他便有意将自己的住房赠给前妻文某,并办理了相关手续。而文某几年前与何某离婚后,在某外资企业工作,收入颇丰。何某和文某离婚后都未再婚,两人都有意复婚。此后,何某告诉余某,自己的住房已归前妻文某所有,已无财产偿还10万元债务。该案应如何处理?

4.伙人对企业债务均负无限连带责任。

其含义是:(1)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时,对不足的部分,每个合伙人都有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以外的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此乃无限责任;(2)当企业的债权人对任何一个合伙人主张的债权超过该合伙人的应担份额时,该合伙人应在自己具有的清偿能力的范围内满足债权人的权利要求,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代替其它合伙人承担偿债责任,而不能以其应担责任的比例及数额对抗债权人,合伙人的这种责任即为连带责任。当然,一个合伙人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对超过应担份额部分,有权按约定或法定的分担比例向其它合伙人追偿。

5.伙企业不能取得法人资格。

与个人独资企业一样,因合伙企业没有独立的民事责任能力,不符合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因而在法律地位上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但它是一种独立的企业类型,是一种特定的商事主体。

二、特殊合伙

1.隐名合伙

2.有限合伙

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形式。

三、合伙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作为合伙协议设立的基础,应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其形式要件包括:(1)合伙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是口头协议;(2)订立合伙协议,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3)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方能生效。其实质要件是指合伙协议中应载明的事项,包括应当载明的事项和可以载明的事项。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极其住所;(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办法;(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9)违约责任。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合伙协议可以载明的事项为: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伙协议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是必要事项,是合伙协议不可缺少的内容,任何一项未载明的,则该合伙协议不能生效;但在其中的第五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办法”中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适用法律的规定,即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而不影响该合伙协议的效力。可以载明的事项是非必要事项,是合伙协议中可有可无的内容,未载明的,并不影响合伙协议的效力。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合伙协议修改或者补充。

3.有各合伙人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即实际缴付财产。合伙人作为出资的财产,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其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为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对劳务出资的评估办法,应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对全体合伙人的出资额,法律未规定最低限,但原则上应与所申请的合伙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合伙企业必须确定其合伙名称,但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但未禁止使用“公司”字样)。合伙企业使用的名称中含有这些字样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关于合伙企业名称的其它要求,与前述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规定相同。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合伙企业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该场所可以由合伙人以出资方式提供,也可以合伙企业名义受让、租赁、借用等方式取得。“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是指从事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环境、设施等条件。

(二)设立程序

1.提出设立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合伙企业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一般应提交下列文件:(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合伙企业的申请书;(2)合伙协议;(3)合伙人身份证明;(4)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另外,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还应当出具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企业拟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核准登记。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

是否登记的决定。对符合上述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合伙企业以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企业成立日期,在领取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合伙的内部关系

(一)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

所谓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即掌管合伙企业的业务,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方式,亦即事务执行人的确定方式有三种:

1.共同执行方式,即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每个合伙人均为事务执行人,享有同等执行权;

2.委托执行方式,即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此种方式下,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权集中委托给受托的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行使,其它合伙人则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3.分别执行方式,即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某项或者部分合伙企业事务,此种方式下,各合伙人只在被委托授权的单项事务或部分事务上有执行权。

(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对外代表权及其限制

负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即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以合伙企业名义实施的行为,归属该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承受其后果: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也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为了维护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对合伙事务执行权及其对外代表权,应给予一定的限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合伙事务执行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2)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它财产权利;(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7)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合伙事务执行人擅自处理上述事务,给其它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它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同等执行权,这是针对共同执行方式下的每个合伙人而言的;

(2)对外代表权,该权利属于任何执行方式下的有权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3)监督权,这是对委托执行方式下的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而言的,他们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4)查阅账簿权,任何执行方式下的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均有权查阅企业的账簿;

(5)异议权,这是对分别执行方式下的各合伙人而言的,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它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

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6)撤销权,在委托执行和分别执行方式下,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它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2.义务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视不同情况,合伙人分别负有以下有关义务:

(1)受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依照约定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者除外;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另外,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代表企业履行法律赋予合伙企业的下列义务:

a.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b.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c.合伙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四)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及决议办法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应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也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分担比例的,应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合伙人依法或者按照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

[案例]

某合伙企业欠甲借款2万元,同时合伙人乙欠甲借款1万元。某日,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货物一批,应付货款1万元。甲的这一付款义务,可因下列哪些原因而消灭?

A.甲向该企业支付1万元;

B.甲以对该企业享有的2万元债权的一半相抵销;

C.乙向该企业支付1万元,同时了结乙对甲的债务;

D.甲以对乙的债权与该付款义务相抵销

五、合伙的外部关系

(一)对外代表权的限制与第三人的关系

合伙事务的执行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执行人的对外代表权都有一定的限制。但是,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二)债务清偿与第三人的关系

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关系

处理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关系,应遵守以下规则:

(1)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

偿到期债务的,对其不能清偿的部分债务,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各合伙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时,原则上应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或者法定的损益分配比例;但依照连带责任原则,债权人可以不按该比例,而可以以其认为最有利于实现其债权的任何比例,向任一合伙人、部分合伙人或者全部合伙人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债权,而合伙人均无权对其抗辩。

(3)合伙人应债权人的要求而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对所清偿的数额超过其所应当承担的数额部分,有权向其它合伙人追偿。

[案例]

某合伙企业由A、B、C、D四个合伙人组成,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及损益分配比例均分别为40%、30%、20%、10%。该合伙企业清算时,拥有全体合伙人的出资额100万元、留存收益50万元,负债额200万元,则A、B、C、D四个合伙人对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50万元债务应按比例承担无限清偿责任。但若债权人只向A、B两个合伙人分别主张40万元和10万元的债权,A、B满足债权人要求后,A因清偿数额超过了其应担的数额,那么,A有权就多偿的20万元,有权向未足额偿债的B和尚未承担偿债责任的C、D追偿,其向B、C、D的追偿数额分别应为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2.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关系

处理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关系,应遵守以下规则:

(1)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以其个人财产清偿;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若无分取的收益或者分取的收益仍不足清偿的,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对被执行的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其它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2)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债务的,其债权人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从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应分得的收益或者属于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中受偿,而不得自行接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财产份额被执行完毕时,该合伙人当然退伙。

(3)合伙企业中的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例如:假定上例中的合伙企业无负债且在存续期间。若A对E负有已到期的、以其个人财产未能清偿的债务70万元;同时,E对该合伙企业负债50万元。E 依法不得以其对A的70万元债权冲抵其对该合伙企业所负的50万元债务;E在对A行使债权时,应先就属于A的20万元留存收益受偿,其余债务可通过执行该合伙企业中属于A的财产份额中受偿40万元,而另外10万元债务则不能从其它合伙财产中受偿,也不能追究其它合伙人的连带责任。而当E受偿了A的20万元留存收益和40万元财产份额后,A当然退伙,且E并不自然取得A的合伙人资格和代位行使A的权利。

[案例]

几个人合伙干图书批发生意,其中一人在外欠债,其对债主说:“下年用图书批发的盈利还债”。但下年图书批发亏损,合伙解散。此人的债权人请求法院保全合伙企业的财产,要求拍卖还债。问:法院能否支持?

六、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原因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法定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它原因。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按下列规定进行清算:

1.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2.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能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3)清缴所欠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合伙人按照约定或者法定的损益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在清算时未能清偿的,在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练习]

谭某、杨某、李某于1997年9月1日,分别出资5000元,10000元和15000元,设立合伙企业通达商社,约定按出资比例分担亏损.1997年10月,三人共分约6000元.3月后三人发生矛盾,杨某要退出合伙企业,抽走了自己的10000元资金。谭、李二人经清账目,发现此时已亏损3000元。到1998年4月份共亏损5000元,谭、李二人宣告合伙企业解散,二人分别得到4000元和2000元的商品,对债务未做处理.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得知合伙企业已解散的消息,便找杨某索取5000元债款,杨说早已退出合伙企业,对债务不承担责任.A公司又找到谭某,谭说我们是按比例分担债务的,反正我仅占1/6股,我只负责赔偿800元。A公司又找到李某,李认为还债三个人都有份,他们不还,我也不还,要还,我也只抵押我的货物。A公司只好向法院起诉。

试问:(1)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应遵守何种规定?(2)杨某的想法对吗?为什么?(3)谭某、李某的想法对吗?为什么?(4)通达商社的债务应如何处理?(5)A公司可如何追偿其债务?

第二节公司法

一、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一)概念

公司是目前世界上普遍存在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各国一般均以民商法予以规制。但是,在法律上,关于“公司”一词的含义,不同国家因所属法系不同而有不同表述。

大陆法系中,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英美法系中的公司并非仅指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是商业公司,而非营利性的公司则相当于大陆法中非营利的社团法人。如英国的《伯尔门公司法》一书中说:“公司是依公司法的规定而设立的经济组织体”。《美国标准公司法》给公司下的定义则是:“公司是指受本法令管辖之营利公司。”

我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二)公司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公司是法人,具有独立性。

(2)公司是社团法人,具有集合性。

(3)公司是企业,具有营利性。

(4)公司是依照专门法律设立的,具有合法性。

二、公司的分类

(一)公司的法律分类

1.依股东所负责任的不同,一般将公司分为五种。

2.按股东承担的有限责任的限度的不同,有普通有限公司和保证有限公司之分。

3.按资本筹集的方式及股份转让的限制的不同,还有公开招股公司和非公开招股公司之分。

4.按公司国籍的不同,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5.按公司之间关系性质的不同,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

(二)公司的学理分类

1.按公司的信用基础的不同,分为资合公司、人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1)资合公司是指以资本的结合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这种公司在市场交往中,是以资本的实力取信于人,使他人相信其具有足够的交易能力和偿债能力,而愿意与之发生经济往来;至于股东个人是否有能力或信誉,他人可以不必过问。因此,资合公司通常具有比较健全的制度,依赖制度化的管理,有较强的独立性,其经营和公司的存续与个别股东没有直接联系,因而也是现代典型的公司法人形式。资合公司以制度化的股份公司为典型,有限公司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资合公司的特点。在我国《公司法》中,对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均有最低注册资本、设立时验资和法定公积金等一系列规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持其资信基础。

(2)人合公司这是指以股东的能力、财力、声望和信誉等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人合公司在市场交往中,不以资本为信用的基础,法律上也不强调公司的最低资本额;在公司内部,股东加入公司,可以用劳务、信用和其它权利入股,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一般也不分离。所以,他人与人合公司交往,必然依赖于股东个人的信用。人合公司的人格与其股东的人格没有完全分离,是一种较低级的公司,其典型形式为无限公司。

(3)人合兼资合的公司是指同时以公司资本和股东个人信用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其典型形式为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在这两种公司中,有限责任股东的出资或股本为公司提供了较稳定的资本,无限责任股东则以其能力和信用从事经营活动,从而将资本信用和入的信用结合在一起。一般认为,现代的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应属于资合公司的范畴,而这种公司、尤其是家族性或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也兼有人合甚至完全属于人合的性质。一般而盲,有限公司除了股东可以依法承担有限责任外,其余在公司的经营依赖股东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所有权与经营权一般不分离、公司资本或出资的流动性较小、小的有限公司在对外交往尤其在获得银行贷款时要靠股东个人的信用等方面,与合伙和无限公司很相像。在允许自然人一人设立有限公司的国家或地区,其人合性质就更为显著。

2.依股东所负责任的不同,一般将公司分为以下五种

(1)无限责任公司。简称无限公司,它是由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当公司的资本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公司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公司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或任何一个股东要求清偿债务。而股东不论出资多少都对公司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是现代公司的一种基本形式。

(3)两合公司。它是由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和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混合组成的公司。这种公司的股东中必须依约至少有一人承担无限责任,同时也必须至少有一人承担有限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发起成立的,全部资本被划分为若干均等的股份由股东共同持有,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有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5)股份两合公司。它是由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和承担股份有限责任的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与两合公司的不同之处主要是,股份两合公司中承担有限责任的资本部分被划分成了股份,而且是用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而来的。

3.按股东承担的有限责任的限度的不同,有普通有限公司和保证有限公司之分

(1)普通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以其所认占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如果认占的股款业已缴足,则不再承担其它财产责任。

(2)保证有限公司的股东则应在公司歇业时负责依其所保证的金额向公司出资,以清偿公司债务;但超出保证金额的,则不再承担其它财产责任。保证有限公司又有两种形态:一种为股本保证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在公司成立时或其后应按其所认占的股份承担向公司缴足股款的义务;在公司歇业时应首先缴清尚未缴足的股款,然后再按所保证的金额向公司出资,以清偿公司的债务。另一种为无股本保证的有限公司,公司既不存在股本,其股东也不需认股和缴付股款,惟在公司歇业时依所保证的金额向公司出资,以清偿公司的债务。无股本保证的有限公司主要适用于开展慈善活动、组织俱乐部等非营利性事业。

4.按资本筹集的方式及股份转让的限制的不同,还有公开招股公司和非公开招股公司之分。

(1)公开招股公司(英:Public company;美:Public corporation)又称上市公司或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公司。该种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上市有限公司字样或以P.L.C.结尾;必须经过注册登;必须有最低限度的发行资本(英国

为5万英镑)且应缴清一定比例以上的股金。

(2)非公开招股公司(英:Private company;美:Close corporation)又称私公司、不上市公司或股份不上市公司。是指公司章程中作出如下限制的公司:①限制股东转让股份;②股东人数有最低和最高的双重限制;③禁止向公众募集股份和债款

5.按公司国籍的不同,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又称“多国公司”、“国际性公司”、“全球性公司”等,是指以一个或几个国家为基地或母国,制订并服从统一的经营方针或战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设有分支机构、子公司或附属公司的企业或企业集团。

6.按公司之间关系性质的不同,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

(1)母公司和子公司

这是《公司法》涉及的按公司外部组织关系——控制、依附关系的分类。在不同公司之间的控制与被控制、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中,处于控制和被依附地位的公司是母公司,处于被控制和依附地位的则是子公司。母公司或控制公司与子公司或附属公司之间虽然有控制与被控制的组织关系,但依国际惯例和我国的《公司法》,它们在参与外部的交易和管理关系时,都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所以,子公司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有法定的资本,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交往,并以公司的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子公司再设立或控制的更低层次的公司相对于母公司来说,则为孙公司、曾孙公司等。所以,更准确地说,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应为“控制公司”和“附属(或‘从属’)公司”的关系。母公司或控制公司为于公司或附属公司规定经营方针,甚至对其具体的经营和交易活动作出指示,子公司或附属公司鉴于其组织上的隶属关系必须遵守或服从。母公司或控制公司控制其子公司或附属公司,可以采取独资设立、全资控股、控制多数股份、掌握实际得以控制子公司或附属公司的股份等方法。对于股份公司来说,视其股份的分散程度,通常只需掌握其不到半数、甚至只有5%—lO%的股份,即可对其加以控制。在实践中,企业集团中的上级公司与下级公司、跨国公司与其设立在世界各地的公司、控股公司与被其控股的公司等,都是母公司和子公司或者说控制公司与附属公司的关系。

母公司或控制公司与控股公司是不同的概念。母公司或控制公司的概念只说明公司间的组织关系,而不反映公司的经营性质;控股公司的概念则着重反映公司的性质和目的是控股、而非从事或主要不是从事具体的业务活动,有时也在“控股的公司”的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所以,控股公司应属于母公司或控制公司的范畴。

母子公司涉及更大的关联企业概念。同属于一个母公司的各个层次的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及其相互之间,或者连锁控制的若干公司之间,都属于关联企业的范畴。由于母公司、子公司和关联企业都是法人,为了防止这些公司利用其法人资格,相互勾结从事不当交易、不当经营行为或不当输送利益,损害他人利益及社会经济秩序,法律上须对其相互间的关系加以控制和调整,即形成有关关联企业暨关联交易制度。

(2)总公司和分公司

这是从公司内部组织关系——管辖、隶属关系上进行划分,分“公司”其实只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贤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相对于其分支机构而言,有权管辖公司的全部内部组织如各个分部门、分公司、科室、工厂、门市部等的总机构。分公司也需依法设立及登记,但其作为公司的一种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设立比较方便,程序简单。其特征是:第一,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须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第二,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和独立于总公司的组织机构,它代表或代理总公司在一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第三,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从事活动的财产是由总公司拨付的,依法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第四,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总公司承担,并由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该债务负清偿责任。分公司的这些特点,使之可以依托总公司的实力和信用进行活动,从而易于获得交易相对人和社会的信任。银行和保险公司等社会对其信用度要求较高的企业,通常即采取设立分公司、而非设立于公司的方式来拓展业务和活动空间。

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设立的立法原则

自由主义、特许主义、核准主义、准则主义。

我国实行准则与核准相结合的原则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1.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由法定数目股东共同出资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股东人数既有最低限,又有最高限,我国公司法要求一般为两人以上50人以下;

(2)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即股东的出资额就是股东为公司经营失败而承担责任的界限,股东无义务在其出资额以外承担公司债务;

(3)股东之间联系密切,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受法律及公司章程的限制,因此,在学理上往往认为该类公司具有“资合兼人合”的性质;

(4)公司行为具有非公开性,即不能向社会募集自有资本,不能发行股票,其财务和经营状况也不必对外界公开,因而属于“封闭式”公司。

[提问]

假设你是一名投资者,现在想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你认为你应该做好哪些方面的准备?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A.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应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即股东人数不得少于2人,也不得超过50人。但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国有独资公司”)例外,其股东人数可以仅为一人。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为法人,也可以为自然人,还可以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授权的部门;但国有独资公司的唯一股东则只能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

B.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资本即注册资本,其最低限额依公司行业性质的不同而异:①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②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③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

人民币30万元;④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如金融(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等)、电信、航空运输等行业,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C.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内部组织及其活动的基本准则,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制定公司章程既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所必虚,也为外界了解公司的重要途径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管理公司的重要依据,因而为公司所必备。

D.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选用特定的、规范的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公司名称经登记后,即受法律保护,公司享有对其名称专用权。同时,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法人,必须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及经理。

E.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公司应有明确而固定的住所和生产经营场所,这既为公司的行政管理和法律管辖所必需,也为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必不可少;同时,公司还须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如能源、原材料、交通等。这些均为公司生存的客观基础。

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A.制定公司章程。(1)形式要件: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每个股东均应在章程上签名、盖章。(2)实质要件: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法定事项:①公司名称和住所;②公司经营范围;③公司的注册资本;④股东的姓名或名称;⑤股东的权利和义务;⑥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⑦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⑧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⑩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⑾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B.报经审批。审批是指政府主管部门对设立公司施以行政许可,审批的形式是签发批准文件。对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来说,报经审批并非必经的法律程序,我国《公司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目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审批的公司有三种:一是特定类型的公司,即股份有限公司;二是特定性质的公司,即涉外公司,包括采取公司组织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三是特定行业的公司,如金融、交通、邮电、医药等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行业的公司

C.股东出资。(1)出资方式: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货币以外的出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国家对采取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35%)。(2)出资的缴付:股东出资应实缴,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作为出资的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资并出具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同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它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D.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股东的全部出资缴足并经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成立。

E.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单)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股东人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故名思义,一个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普通有限公司,股东为2-50人。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10万元,普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3万元。

(3)出资方式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不能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股东必须一次缴足认缴出资额。普通有限公司可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余额2年内缴足。

(4)年检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每年年检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普通有限公司每年年检无特别规定无须出具审计报告。

(5)设立个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普通有限公司,股东可成立多个有限公司。最好不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因为一人有限公司经营起来费用大些(如:年检审计报告),另外最重要一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意思就是说,当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不能区分时,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是指由法定数目以上的发起人组织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划分为若干等额股份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发行,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发起人人数有最低限,一般要求不得少于2人,但对发起人及股东人数均无最高限,因而公司规模相对较大;

(2)股东以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而不限于其用以认购股份的出资额;

(3)一般股东可依法自由转让其股份,公司不得以章程或者协议等形式予以限制;

(4)公司行为具有公开性,公司可以在发起人内部发行股份而筹集资本,也可以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而筹集资本;而且,向社会公开募股的公司必须依法将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向社会公众公开,因而属于“开放式”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A.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所谓发起人,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人和法定认股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发起人,其因该类公司的法定规模较大,筹建事务和程序也较为繁杂,故其发起人不能太少,一般应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以便实际履行发起人的职责和落实发起人的责任。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到募集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有最低限但无最高限;因为发起人负有

法定的认股义务,在公司成立后当然具有股东资格,所以,对发起人规定的最低限其实也是股东人数的最低限,股东人数也无最高限。

B.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是指其通过发行股份筹集的以股份面值计算的资本额,不包括超面值发行股份取得的溢价款。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特殊行业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该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C.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份发行条件、程序、办法以及其它筹建手续方面均应合法,不仅要符合《公司法》,同时还要符合《证券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D.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也须有章程,但其只须由发起人制定而不须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其生效条件是经设立程序中的创立大会以决议的方式通过。

E.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中必须标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其它规定与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名称的规定相同。股份有限公司应依法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为其组织机构。

F.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行的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特性及固有职能是化小资本单位,广泛筹集资本。为了严格发起人的责任,防止发起人滥发股份集资、轻率组建公司,凡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且认缴的股本额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其余向社会公开募集。

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A.确定发起人并由其制订公司章程。

设立股份公司必须首先确定发起人,发起人确定的方式是签署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负责制定公司章程,其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①公司名称和住所;②公司经营范围;③公司设立方式;④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⑤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⑥股东的权利和义务;⑦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⑧公司法定代表人;⑨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⑩公司利润分配办法;⑾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⑿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⒀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B.报经审批。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即须报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还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C.认股、募股与缴股。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全部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并由银行按协议代收和保存;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则应先由发起人以书面认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该认购的部分股份,然后就其余部分股份向社会公开招募。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

履行下列手续:①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递交募股申请,经其审查核准,未经其核准或者未获核准的,发起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公众募股;②制作并公告招股说明书;③与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即综合类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由承销机构以包销或者代销的方式承销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发起人和公众认股人应分别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书面认股协议和认股书中所认股数足额缴纳股款。发起人可以用货币缴纳,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缴股;而公众认股人一般则应以货币方式缴股。对以非货币方式缴股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股份,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等于公司净资产额。

公司所发行的股份的股款缴足后,须经法定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D.召开创立大会。

创立大会是由认股人组成,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代表全体认股人意志和利益的临时机构。发起人应当在股款缴足后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并应当在会议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公告;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创立大会方可举行。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①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事项的报告;②通过公司章程;③选举董事会成员;④选举监事会成员;⑤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⑥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进行审核;

⑦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决议。创立大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E.办理设立登记。

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程序,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相同。

F.公告与备案。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5.发起人的设立责任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直接表现为发起人实施的法律行为,为防止发起人盲目募股,滥设公司,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应负的责任:(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的机关(组织机构)

(一)公司机关的含义与意义

公司作为社团法人组织,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必须设置一定的机构形成法人的意志、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并对外代表公司,执行这些职能的专门机构就是公司机关,我国公司法称之为公司组织机构。公司应设置权力、执行、监督三种性质的机关,形成相互分工、相互制约的内在关系。

教师备课的基本要求

教师备课的基本要求 备课是讲课的起始环节,是教师力求取得最佳课堂效果的先决条件,是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行为的点子库,也是提高教师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为实现教师有效备课,提高备课、上课质量,结合新课程改革,特制定教师备课要求。 一、备课指导思想:面向全体学生,注重每一个学生充分发展、因材施教,注重差异,体现教师的科学精神和智慧。 二、备课中把握如下环节: 1、熟悉课标对各年级段的具体要求。 2、熟悉教材内容(教学目标、任务和要求:教材的体系和内容的主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3、了解分析学生:学生心理、生理特点,认知水平,最大限度地体现因材施教的差异原则,最大限度地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 4、选择合适的教法和学法:调动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和站在学生的角度多思考如何与学生沟通交流,充分考虑学生主动性学习,师生成为学习的共同体。 5、教学设计:以学生的眼界设计教学思路,预测学生可能的思维活动和问题,并设计相应的对策。突出教学重点,分散教学难点,学生有哪些活动,教师如何协助或指导这些活动,如课件,实验,实践,练习,如何利用教材内容拓展,延伸。

6、课堂练习设计:有的放矢。围绕目标、重难点,可能有哪些问题。 7、作业准备:精心挑选,难度适宜。遵循由简到难,循序渐进、知识与技能训练结合,围绕差异教育,分层布置作业。 三、备课格式内容 内容包括: (1)课题; (2)课型(综合课,实践课、互动课、开放课、创新课、探究课); (3)教学目标及任务; (4)教学中的重难点; (5)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学法、教具准备; (6)教学过程设计(主要围绕突出重点,分散难点的学生活动内容,及可能出现的问题,教师如何指导、协助学生活动,体现学法指导); (7)设计板书和作业(板书可用红笔在过程设计内划勾划;作业,根据学生情况实行分层布置); (8)写好教后信息反馈。 备注:教师备课可以有特色,但必须体现备课思想,具备上述基本步骤,否则一律按缺教案处理。 四、备课步骤 1、把握本单元的教学目标;

教师备课本内容怎么写

教师备课本内容怎么写 在备课中,无论课堂教学过程中形成性评价的设计,还是课堂教学中的练习环节的设计和课后习题的编制,都要求我们认真思考评价的设计宗旨。尽管课程标准更多地表述内容标准,而没有表述评价标准,但是,课程标准提供的评价建议(包括 课程标准提供的若干案例),确实能给我们进行课堂教学中的 评价设计提供重要参考。 教师备课本内容怎么写 1.研究课程标准。明确课堂教学的目的要求。 2.研究教材。特别是要认真钻研教科书,理清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各维目标在教科书中的具体体现,准确理解重点、难点,确定教学的关键,制定切实可行的三维目标。 3.研究学生。深入了解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思想状况,选准本课的起点和基点,使分层教学渗透到教学的每一个环节。 4.研究例题、习题,设计好检测手段与巩固强化内容。不仅要设计教学效果检测的基本方法与内容,而且要精心选择和设计例题、随堂练习题,确保教学的效果与覆盖面。例题、习题的题目要紧扣课程标准、教科书和学生实际,要兼顾深度、广度,体现层次性,体现因材施教,分层教学。 5.研究教学的教育素材。要找出教学内容的教育渗透点,特别是要关注每名学生的积极参与,以及终生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意识的培养。 6.研究教法和学法指导。教师要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长,

学生现有的基础,选择恰当的教法,并指导学法。 7.制定教案。教案应有明确具体的三维目的要求、教学内容分析(即重点、难点、关键)、教学过程(包括目标要求、重点、难点处理方法、教学手段、体现教育因素、教学小结等),保证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练习作业、板书设计等。 8.授课后及时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尤其是针对课堂教学或学生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具体剖析,以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教学反思占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一。 教师备课本内容怎么写 (一)课程标准是教学的依据,课程标准提供的教学建议是备课的重要参考 课程标准明确规定了课堂教学的基本属性,即课堂教学是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而且,对教师的角色 进行了界定,明确指出“教师是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 同时,对于教学实施的一些具体策略作出了一些建议。在备课中,这些教学建议实际上为我们制定课堂教学策略提供了重要参考。但是,不同人对这些教学建议的理解和实际把握有很大的反差,从“满堂灌”到“满堂跑”到“满堂问”是近二十年的真实写照。这就要求我们转变自己的教学观,并将外在的教育观念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真正落脚在备课活动之中。 (二)课程标准是评价的借鉴,课程标准提供的评价建议是教案设计的重要来源 课程标准提供的评价建议,更加关注人的发展过程,并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课程标准将学生的发展、教师的发展与课程的发展融为一体。各学科课程标准普遍淡化了终结性评价和评价的筛选评判功能,强化了过程评价和评价的教育发展功能。尤其是在过程评价和自我评价的方式方法上有许多新颖、活泼、

(完整版)教师备课备什么

教师备课备什么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太熟悉备课了,谈论备课似乎令人兴味索然,但是哲学家告诉我们,越是司空见惯的东西,往往对它认识越浅,备课对于教师来说,未尝不是如此。备课是教师对整个教学活动的一种预设?是高效完成教学任务的一个重要环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教师备课,如同影视导演编写脚本,事前功夫的优劣,直接决定着具体操作中的成败。无论教学怎么改革,都不应淡化备课环节。课堂需要即兴发挥,但同样需要有效的预设,所以,教师要重视修炼备课这一教学基本功,掌握备课的方法与技巧,努力提升备课的境界。 新的课程理念给课堂教学带来了新的生机,在这样的理念下,教师的角色和教学方式发生了改变,教师备课的内容也有所变革。那么教师备课需要备什么呢? (一)备学生的心智水平备课时,首先应该研究学生,研究学生的心理、兴趣和认知状况,要把“假如我是学生”作为备课的警醒语。备学生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备学生的认知水平,学生已知什么,想知什么,什么是难点,教师要心中有数,备课要备到“点子”上。备学生的认知水平,还包括了解不同学生的认知水平,掌握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现状、智力状况和生活积累。二是备学生的身心特点,教学必须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考虑不同年龄学生的学习需要和学习特征,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三是备学生的兴趣爱好,找准学生的兴奋点,让教学更亲切地走进学生。 (二)备教具的使用策略教具使用是课堂教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但也有一个怎么使用、怎么用好的问题。教学过程中不乏有这样的现象:有的教师由于对使用的教具不熟悉,上课时手忙脚乱,既影响了课堂气氛,又耽误了时间;有的教师由于教具摆放位置不当,学生过早地看见,

集体备课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流程

集体备课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流程 杜集镇教研室 备课是教师上课之前的准备工作,如果课前教师对所讲内容达不到一定的熟练程度和比较深刻的理解,对各方面的情况没有充分的准备,仓促上阵,课堂效果是不可能好的,所以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 为了优化教学设计、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带动和提高新教师的教学设计水平,杜集镇本学期实行集体备课。 现就集体备课提出以下要求: 一、集体备课的基本流程:第一、备课小组集体制定学期教学计划,明确教学进度,备课组长做好备课分工,确定主备人名单及备课内容,(备课分工交教办备案)由主备人准备教学设计并打印,按时分发给小组其他成员。 第二、备课分发给小组成员前,备课组长对主备人教学设计的内容、格式、打印进行检查,没有问题分发给备课小组成员。 第三、主备人陈述教学设计。(主备人集体备课发言)发言稿基本内容为:解读教材(含目标设计和重难点的确定)——阐述教学设计理念——简述教学流程,凸现设计亮点——阐述突破重难点的方法——教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板书设计及意图效果——作业、检测——需要向其他老师请教的问题等。 --------------------------------------------------------------- 模拟、[L、中 讲课 陈述时,侧重讲重难点及其突破方法,自己教学环节设计及其做法。预测教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主备人陈述时,其他教师看印发的主备人的教案设计,结合自己的思考,适时圈画。 第四、备课组集体研讨。 1.讲--对主备人的教学设计,备课组教师谈自己的观点和做法,特别是不同于别人的观点和做法。 2.评--对主备人和其他教师的观点进行客观的、中肯的评价(选择两三个老师),分别指出主备人教学设计中的“亮点(”值得借鉴的地方)以及值得商榷的环节、内容;对“评”课人有异议的地方,其他老师展开讨论,讨论的过程要体现互动、生成的特点。 3.议--展示需要向其他老师请教的问题,与其他老师展开讨论;展示值得探讨的内容、问题等,与其他老师展开讨论;展示希望得到的帮助等。 评与议是最为重要的环节,必须体现“互动与生成,”有精彩的讨论、交流,发言时不拘顺序,可以多次发言,甚至是有礼貌的插话。 这个过程主要围绕教学重难点及教学方法进行研讨,也可结合学生情况,提出教学设计的改进措施。发言时要求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客观评价,要避免每个人都将自己的教学设计从头到尾说一遍。要提出自己的问题,表明自己的观点。另外,备课组长必须有问题引领,对教师提出的问题当场研究,逐一解决,备课组长及备课组教师作好研讨记录,为设计个案提供第一手资料。(备课组教师准备集体备课研讨记录本,备课组长准备集体备课研讨记录表,教办统一发学校邮箱) 第五、主持人作结:把大家的观点、意见进行归纳,提供给主备 人和其他教师改进教学设计。

教师如何进行集体备课

如何进行集体备课 教师集体备课有利于发挥集体的智慧,弥补各位教师备课过程的不足,取长补短,提高教学的整体水平;可以将集体的智慧与个人的特长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提高。首先,集体备课有助于教师在整体上把握教材及大纲的基本要求,提高业务认识;其次,集体备课有助于教师准确把握教学的重难点,设计好教案;再次,集体备课可以使教师及时学习其他人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经验。 但是,集体备课也不能流于形式,变成“过场主义”,教研组中没有讨论交流的热烈场面,敷衍了事,按照别人设计好的思路互相抄袭。我认为集体备课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交流性。集体备课的过程要求教师人人都主动参与和发言,不能成为一两个人的事情,在集体讨论交流中相互沟通感情,共同提高,增强教师的团队意识和合作意识。 2.同级性。集体备课是学科组教师间的教研行为,应限于在同年级、同学科的教师间进行,可设立年级学科备课组长具体组织各备课组开展活动。 3.内容的连续性和创造性。划定备课任务应考虑到教材内容的内在联系,保持其内容的连续性,一般应依据教材的单元或章(节)来划分较为合适,切忌人为地将教材割裂开来。同时,各班学生有其各自的特殊性,课时教案应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在提纲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去设计。否则,将出现“千人一面”的被动局面,效果会适得其反。 教师集体备课是当前基础教育中提高教师群体素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有效途径,是一种群众性的教学研究活动,如何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集体备课,是指教师在课堂讲授之前,由本教研室集体研究、讨论该教师讲课内容,帮助该教师提高备课质量,进而提高教学质量。集体备课是常规的富有实效的教研活动,通过集体备课来集中教师课堂教学智慧,提升教师群体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从而达到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也从根本上减轻了教师的备课负担,避免了教师闭门造车,个人独闯而见效不大的现象发生,整合了有限的教育资源。 一、集体备课的运作方法 教师集体备课是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开展集体研读大纲和教材、分析学情、制定学科教学计划、分解备课任务、 1、组织管理: 集体备课由教务处(或教科研室)实施管理。一般由教研组长具体主持集体备课活动; 2、活动过程: 集体备课事先要确定主备人,主备人须超前一周按课时准备好说课提纲,提纲必需含有教学目标、教与学过程设计以及课课程内容。同时,备课组的其他成员也要学习研究课程标准、大纲、考纲、教材、教参,及其他相关材料,研究教学重点、难点、弱点、考点、易错点、易混点和盲点。并且做到摸清学生的学情,就是既要研究学生的智力因素,如学生原有的知识基础、智力水平、能力水平,又要研究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如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等。必须写出备课提纲,确定教材的难点、重点、关键,提出具体的教学目标(认知情感目标),集体备课时,结合主备人说课内容,备课组成员研讨教与学的最优化方法,形成集体备课的教案。个人备课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形成切合教学实际的个性化教案。集体备课事先拟定好各人主备内容,主备人应准确把握所备内容的知识结构,选择合理的认知方式,针对学生实际,设计出最佳的教学方案,教案设计应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应为学生创造主动学习的条件,教给学生主动学习的方法,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习惯。在集体备课中,老师们共同探讨、相互补充,使得教案内容更加充实、完善。但教案千万不能千篇一律,千人一面,否则就没有创新精神。备课组教师在集体备课情况下授课,要进行交流,对教学进行反思,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扬长避短,促进今后教学的进一步开展。

小学教师备课制度及要求

小学教师备课制度及 要求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小学教师备课制度及要求 一、原则要求 (一)教师个人备课要求 1.教师上课必须要先备课,不得无备课上课。 2.教师个人备课呈现方式分为详案和简案两种。 具体划分办法是:按教龄分为a、b类 a类:不足十年教龄或需要评职称的教师必须要有完整、规范的教学设计详案,原则上均为手写。不得简单照抄别人的教案,不得用集体备课教案来代替自己的教学设计,否则视为无效备课。 b类:教龄超过十年,并已熟悉备课规范、能够自主、熟练地进行教学且教学质量较高(成绩超过区平均)的教师,可不再完整、规范地手写祥细的教案,在拟出(自我化的单列材料)清晰的学期教学总目标、单元教学目标、课时目标及基本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可以用多种方式呈现教学设计。主要是:表格式教学设计,框图式教学计,电子课件式教学设计,集体备课教案加旁批、旁注和课后反思的教学设计,粘贴单叶纸质材料的教学设计,教学基本环节加教材中旁批、旁注的教学设计等。 凡是教学从未上过的教材(含新教材),备课必须要有课时教学目标要点和较详细的教学流程设计。

3.复习、试卷评讲、作业评讲等类型的备课统一按b类执行。 4.教师个人教案中要有教学反思,分为三类:一定数量的课时反思,每个单元反思,期中、期末反思,一学期合计不少于15次。 5.每节课的教案至少提前一天完成。 (二)集体备课要求 1.在能够实行集体备课的学科和年级采取设置备课组,具体设置: (1)学校分别设置语文、数学学科备课组,另设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及其他备课组。 (2)各备课组一学期要有不少于4次集体备课,允许呈现不同形式的备课,但其中有不少于4次完整、规范的教学设计详案。 (3)备课要以教师个人备课为主。集体备课主要内容:统一备课章节或单元的教学目标要求,包括教材分析、学生情况分析、教材目标的设置、教材重难点的处理、教法选择、师生双边活动、媒体选用、练习设计等。 二、检查办法 1.备课检查采取不定期检查、定期统一检查和交流展示的办法进行。重点是不定期检查。 2.不定期检查由随堂听课检查与抽查相结合、行政值周检查。为体现公平

集体备课教案模板

库尔勒市第五中学集体备课(初备)教案 学科数学年级三年级初备时 间 2016年6月1日 单元第七单元课题小数的初步认识复 习课主备人曾玉琳 备课意图(分析本课在单元中的地位,设计备课的主要目的) 小数的初步认识在本单元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只有将抽象的小数有一定的熟悉了解之后才能够在此基础上升入的学习和计算。 教学目标(确立合适的教学目标,要求明确、具体、细致) :1、通过复习,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小数的含义,会认、读、写小数部分不超过两位的小数。 2、使学生能结合具体内容比较一位、两位小数的大小。 3、通过复习,使学生熟练准确地计算一位小数的加减法。 4.渗透知识间的联系,激发学习兴趣。 教学重点重点:回顾落实有关小数的含义,读写方法,大小比较,及加减法的计算等基 教学难点 难点:培养学生利用小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准备教、学具准备 教师准备:多媒体课件。

课时安排1课时 初备教学设计 《小数的初步认识》复习课 教学内容:人教版教材三年级下册第七单元 教学目标:1、通过复习,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小数的含义,会认、读、写小数部分 不超过两位的小数。 2、使学生能结合具体内容比较一位、两位小数的大小。 3、通过复习,使学生熟练准确地计算一位小数的加减法。 4.渗透知识间的联系,激发学习兴趣。 教学重难点 重点:回顾落实有关小数的含义,读写方法,大小比较,及加减法的计算等基础 知识。 难点:培养学生利用小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具准备 教师准备:多媒体课件。 教学过程: 一、复习 直接说得数 23+77= += += += 42+24= 12×4= 2000+400= 11×50= 15×2= 78-69= 二、回顾整理,建构网络 (一)自主整理,实施创建 师:请同学们借助课本自己梳理一下这一单元我们主要学了什么知识,在小组内 交流一下。 教师巡视,指导 小组展示汇报整理成果,教师随机引导,板书: ↗小数的含义和读写 小数的初步认识→小数的意义和大小比较 ↘小数的加减计算

新课改下教师如何备课

新课改下教师如何备课 备课是一个古很老套的话题,但凡有几年教学经历的人都能从备教材、备学生、备目标、备过程、备教法等方面说个子丑寅卯。但在新课程条件下,随着教师角色的转变和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的要求,备课不再是教材内容的简单的诠释、教学过程的简单的安排、教学方法的简单的展示,它的性质、功能、方法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要求教师从新课程理念出发,在落实学生主体学习地位上下功夫,在落实每一个学生自主学习上下功夫,在落实学生合作学习上下功夫,在充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上下功夫,在防止学生的学习活动流于形式、切实提高课堂效益上下功夫。因此教师备课已升华为教师教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那么如何备课呢? 一、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备学生 以往的教学以传授知识为中心,因而备课的重点往往放在知识的获得,技能的训练上。在新课程的课堂教学中,我认为备课的重点应转移到学生的发展上来。教师不仅要考虑课堂上让学生学什么,怎样学,更应考虑这样的学习对学生的发展有什么作用,要时时把学生的需要放在首位。如对教材的处理是否能吸引学生学习;问题的设计是否能激活学生的思维;教学方式是否有利于学生主动探究:教学过程有没有给学生留下足够的自主活动的时间和空间等。 要从学生的发展着眼,真正在备课的每一环节都想着学生的发展,想着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那么我们的课堂教学就会在真情的涌动下,回归教育的真实,回归生命发展的自然。 通过平时的听课了解,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解学生与研读教材同等重要。教师对教材的理解、研究一旦确定,相对而言比较稳定,而学生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一个发展的人。教师对教材的研读、教学方法的设计,都是通过学生的学习、理解来展现的。通俗地说是“教师搭台、学生唱戏”。“台”是师生所共同拥有的教材,而搭台就是教师要通过教材这个媒介,选用恰当的方法,洞悉学生的心理特征和需求,建构适合学生智力发展的问题情境,以便有效组织学生唱戏。因此,备学生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备课时如何备学生呢, 1、全面了解学生。要做到了解学生,首先要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基础;了解学生的基本的学习能力;了解学生的认知特点以及情感因素。根据学生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 2、深入研究学生,找准教学起点。现在学生学习的渠道多了、宽了,他们的学习准备状态有时会超出我们的想象,许多课本上尚未涉及的知识,学生可能已经清楚了,我们认为很简单的不用教的,学生可能不会。如果我们按事先设计的内容教学,效果可能不佳。因此,教师要遵循学生的思维特点设计教学,就必须把握准教学的起点。 学生是否已经掌握或部分掌握了教学目标中要求掌握的知识、能力?掌握的程度如何?没有掌握的是哪些? 哪些新知识是学生自己能够自主学习的?哪些需要教师引导和点播的...... 通过对学情的了解,确定哪些知识是重点探究的,哪些可以甚至不讲的,从而很好地把握起点,有针对性地设计、实施教学。 3、备学生发展的目标。教学目标是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是教学的灵魂。因此,课堂教学要解决的问题是教学目标的问题。素质教育首先应体现基础性、全面性和发展性。其次,着眼于学生潜能的开发,强调内化过程,实现教师的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学习目标、发展目标的协调一致。 4、纵观全班学生,关注个别差异,设计不同目标,做到有的放矢。

国际商法教案2014

第一章导论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掌握两大法系的形成、特点及其发展趋势;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初步建立法律观念。 教学内容: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两大法系的形成、特点及其发展趋势。 教学重难点:两大法系的形成、特点及其发展趋势。 教学时数:2课时。 第一节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 [案例] 一个住所在法国的法国籍男子在19岁时与一个住所在英国年龄已有25岁的英国籍女子结了婚,他们是在英国按英国方式举行的结婚仪式。按《法国民法典》,年龄在21岁以下的人结婚须征得父母的同意,而且这一点是必要条件。然而,英国法则把父母对未成年人婚姻的同意识别为婚姻形式问题,不影响婚姻效力。问:此案应适用哪国法律,结果应如何? 一个19岁的西班牙人A在中国缔结一份供应钢材的合同,逾期未交货,合同的中方当事人诉至中国法院,要求A承担法律责任,A以自己19岁未达到西班牙法律21岁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的法定条件而抗辩。此案应如何判决?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 概念分析: 1.国际商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合 法律规范即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 法律与道德规范的不同: (1)起源不同: 道德起源于原始社会 (2)表现形式不同: 道德存在于认的思维中 (3)具体内容不同: 法律体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道德强调义务。 (4)实现方式不同: 道德依靠社会舆论 (5)调整的范围不同: 道德更为广泛,深刻 2.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A. 国际意为“跨越国界”,国际商事关系是指处于不同国家的商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商事关系,而不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商事关系,后者由国际公法调整。 B. 商事关系包括: (1)商事组织关系 (2)商事交易关系:传统商法仅调整有形商品的交易,现代商法除调整有形商品的交易外,还调整无形商品的交易,如国际技术转让、国际投资、国际融资等。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 [国际商法历史发展简图] 古罗马时期出现了商法规范(萌芽) 11世纪威尼斯商人习惯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 16世纪成为国内法一部分(丧失了国际性) 二战后统一的国际商法形成(蓬勃发展)

教师工作的基本要求

学校教师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备课 1、做到先备课,后上课,不上无准备之课。 2、凡是学校开设的所有课程,都要备课。 3、备课包括:编写学期教学进度计划、课题或单元计划、教学设计等文字性材料。实验及教具的准备、课前对实验设备的操作和检验、学生的练习等都属于备课的范畴。 4、教师备课,要钻研课程标准,确立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是首要目标,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目标也应全面达成。要结合学生实际,研究教法,指导学法。明确教学重点和难点,有突出重点及突破难点的措施及方法。 二、上课 1、严守工作纪律,执行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得随意离开课堂。 2、教师着装应整齐、大方,树立良好的教师外在形象。不穿短裤、背心、拖鞋、超短裙进校园和进课堂。严禁酒后进课堂,严禁在上课时间吸烟和使用通讯工具,在课堂上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3、教师上课要用普通话教学,书写规范汉字。 4、教师要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便停学生的课。 5、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关注每个学生,善于启发和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动

手动脑,获取知识,学会学习,提高能力,要指导学生学会学习,逐步掌握和应用多种学习方法。 6、教学上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问题尽量在课堂上解决,使学生对教学内容基本能掌握、消化。对基础好的学生,要在运用上加以提高。 7、教学方法的选择应结合教学内容及学生实际因材施教,灵活运用,符合学生已有知识和经验,符合学生的个性特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教师要根据来自学生反馈的信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克服一言堂,满堂灌的陈旧教学方法。教师要给学生足够的自主学习的机会,让学生进行动手练习,表演、实验,提高动手操作能力,引导学习,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思维能力,引导学生学会科学探究,发现奥秘,探索真知,培养学生的创新观念,提高创新能力。 8、教师课堂教学要达到下列要求和水平。①在教学设计上,教学思想应符合“课标”精神,体现学科特点,教学目标定位准确、符合实际,并有所侧重。②在教学过程中,教学内容上能体现学科的课程性质和课程价值,内容正确,难易适度,条理清楚,知识完整;教学方法上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策略新颖,方法灵活多样,能激发动机兴趣;教学主体上体现学生主体,注重学法指导,满足个性差异和不同层次需要。③在教学素养上,语言清晰,说普通话,教态亲切自然,专业技能技巧熟练规范,板书设计合理;能熟练掌握教学媒体,运用得当,提高学科的形象性,直观性、生动性的特征。④在教学效果上,达到创设情境,激发

教师集体备课计划(完整版)

教师集体备课计划 教师集体备课计划 一、指导思想 备课是搞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备课管理,切实提高备课效益,我们决定进一步改进集体备课,开展备课改革。以新课程改革的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集体备课活动,加强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备课与上课的一体化,实现集体备课与教科研活动的有机结合,与校本培训的高度融合,让集体备课活动与新课程改革携手同行,使备课过程成为教师合作、实践、创新的研究过程,从而大大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主要措施 1、制订计划。学期初,由教研组长提前确定每次集体备课的时间、中心发言人及研讨主题,提前三天通知。组内成员明确分工、内容后,钻研教材,进行备课准备,撰写备课发言稿及教学设计思路,以备集体议课时发言。 2、磨课实践。首先集体研讨,由主备人写出教案,并执教。参与听课的老师评课,指出课堂教学中的亮点和不足,互相学习,共同改进。对教案进行二度修改。个人执教可根据本班的学情,对集体备课的教案进行修补,写出个性的教学设计方案并付诸教学实践,同时教师还可根据教师本人和班级的实际,随时调整教学设计,以求最佳效果。 3、反思提炼。在教学结束后,备课组教师根据交流教学情况,反馈教学效果,对教学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探讨,提出改进措施。

在反馈的基础上,各位教师要根据自己教学的实际情况,认真撰写教后札记,分析成与败,总结得与失,从感性经验上升到理性认识,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 第二篇: 201X年教师集体备课计划 201X年教师集体备课计划 一、指导思想备课是搞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备课管理,切实提高备课效益,我们决定进一步改进集体备课,开展备课改革。以新课程改革的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集体备课活动,加强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备课与上课的一体化,实现集体备课与教科研活动的有机结合,与校本培训的高度融合,让集体备课活动与新课程改革携手同行,使备课过程成为教师合作、实践、创新的研究过程,从而大大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主要措施 1、制订计划。学期初,由教研组长提前确定每次集体备课的时间、中心发言人及研讨主题,提前三天通知。组内成员明确分工、内容后,钻研教材,进行备课准备,撰写备课发言稿及教(欢迎访问,)学设计思路,以备集体议课时发言。 2、磨课实践。首先集体研讨,由主备人写出教案,并执教。参与听课的老师评课,指出课堂教学中的亮点和不足,互相学习,共同改进。对教案进行二度修改。个人执教可根据本班的学情,对集体备课的教案进行修补,写出个性的教学设计方案并付诸教学实践,同时教

教师备课的基本要求 (2)

中学教师备课的基本要求 备课是讲课的起始环节,是教师力求取得最佳课堂效果的先决条件,是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行为的点子库,也是提高教师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为实现教师有效备课,提高备课、上课质量,结合新课程改革,特制定教师备课要求。 一、备课指导思想:面向全体学生,注重每一个学生充分发展、因材施教,注重差异,体现教师的科学精神和智慧。 二、备课中把握如下环节: 1、熟悉课标对各年级段的具体要求。备课时做到上承下接。 2、熟悉教材内容(教学目标、任务和要求;教材的体系和内容的主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3、了解分析学生:学生心理、生理特点,认知水平,最大限度地体现因材施教的差异原则,最大限度地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让优秀生吃得饱,让学困生吃得好。注重双基与知识拓展。 4、选择合适的教法和学法:调动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和站在学生的角度多思考如何与学生沟通交流,充分考虑学生主动性学习,师生成为学习的共同体。 5、教学设计:以学生的眼界设计教学思路,预测学生可能的思维活动和问题,并设计相应的对策。突出教学重点,分散教学难点,学生有哪些活动,教师如何协助或指导这些活动,如课件、实验、实践、练习,如何利用教材内容拓展、延伸。 6、课堂练习设计:有的放矢。围绕目标、重难点,可能有哪些问题。 7、目标检测:有针对性、全面性。 8、作业准备:精心挑选,难度适宜。遵循由简到难、循序渐进、知识与技能训练结合,围绕差异教育,分层次布置作业 三、具体要求: 1、每学期教学计划在熟悉课标、通读教材、分析学生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师个人特点、学校课程安排及现有条件制定。包括: (1)教材分析(版本、体系结构)。 (2)学情分析 (3)教学内容(全期要完成的教学任务)及学时分配。 (4)教学总目标及要求(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 (5)教材的重难点。

教师集体备课典型电子教案模板

备课主题《卖报歌》 中心 发言人 刘英 参加人员 刘英邹芳王玉婷备课时间2014.11.23 备课地点阅览室中心发言人教学案例备课组意见 一、教学目标 (分析) 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目标:了解人民音乐家聂耳的生平与主要作品。 培养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并热爱中华民族的音乐。引导学生聆听 和学唱歌曲《卖报歌》,在生动的歌声与表演中表达出对小报 童生活经历的感受。 2.过程与方法目标:听动结合,师生互动,生生互动 3.情感目标:培养学生能用心感受歌曲情感,体会“小毛头” 街头卖报的情景。帮助学生了解解放前报童的苦难生活,教育 学生热爱党,“新”“旧”对比,让学生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 活。学小报童在艰苦的生活环境中所保持的乐观、自信、积极 向上的生活态度。 同意 二、学习目标 (分析) 1.我能用优美、柔和的声音完整地演唱歌曲。 2.即兴创编动作进行歌表演。同意 三、教学重点难点(分析) 重点: 1.学会正确演唱歌曲。 2.能对歌曲进行歌表演的创作难点: 难点: 准确掌握后十六分音符节奏型。 同意 四、教学手段多媒体课件 同意

五、教学准备教学用琴多媒体课件 同意中心发言人教学案例备课组意见

六、教学过程一、课前检测。 1.检查学生到位情况和课前准备情况。 2.聆听《苗岭的早晨》。 3.学生思考:这是一首什么独奏曲? 二、播放歌曲,导入新课 1.播放歌曲。 教师谈话导入:听国歌。 同学们,每当你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高举起右手,向庄严的五星红旗敬礼时,脑海里一定闪现出一个个画面,你仿佛看见什么? 2.引出课题:播放《国歌》录音。 二、激情——了解聂耳的生平以及《卖报歌》的创作过程 1.简单介绍聂耳生平。 卖报歌的曲作者聂耳是云南玉溪人,自幼喜爱民间音乐,小学时就学会了笛子、二胡、三弦、月琴等乐器。人民音乐家聂耳在短暂的一生中,创作了 41 首作品,为中国无产阶级革命音乐开辟了道路,奠定了基础。聂耳的代表作有《义勇军进行曲》、《卖报歌》、《金蛇狂舞》、《大路歌》、《码头工人歌》等。 2.教师介绍《卖报歌》创作背景。 (2)介绍〈卖报歌〉的由来。 请同学们把书翻到36页,我们来了解一个音乐小故事。 1934年,在上海繁华的霞飞路上,常能见到一个瘦小的女孩,边跑边跳地大声通报着当天的新闻,吸引路人买报。谁也不知道她的名字,因见她的头发散乱,就叫她“小毛头”。由于她活泼灵巧,叫卖又特别动听,人们都爱到她那儿买。在过往的行人中,小毛头发现有一位叔叔像特别留意她的叫卖声。原来这位叔叔是作曲家聂耳,他正打算写一首反映穷苦孩子生活的新歌哩!第二天,聂耳叔叔带着安娥阿姨来见小毛头,小毛头可开心了!叫卖声更加清亮:“卖报!卖报!七个铜板两份报!”几天后,聂耳叔叔又来找小毛头,把她没卖完的报纸全买下,高兴地说:“今天不用卖报了,我教你唱首歌吧!”“啦啦啦,

集体备课教案图文稿

集体备课教案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驻马店市第十三中学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 学科:数学教研组长审批:周次:1 课题: 3.1 圆序 号 1 备课组九年级主备人岳素贞授课时间2017年 2月 教学目标1 1.理解确定圆的条件及圆的表示方法;(重点) 2.掌握圆的基本元素的概念;(重点) 3.掌握点和圆的三种位置关系.(难点) 重 点 理解确定圆的条件及圆的表示方法;(重点) 难 点 掌握点和圆的三种位置关系.(难点) 教学方 法 讲练结合教具 教学过程一、情境导入 古希腊的数学家认为:“一切立体图形中最美的 是球形,一切平面图形中最美的是圆形.”它的 完美来自于中心对称,无论处于哪个位置,都具 有同一形状,它最谐调、最匀称.观察图形,从 中找到共同特点. 二、合作探究 探究点一:圆的有关概念 【类型一】圆的有关概念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直径相等的两个圆是等圆 B.长度相等的两条弧是等弧 C.圆中最长的弦是直径 D.一条弦把圆分成两条弧, 【类型二】圆的概念的应用 如图,CD是⊙O的直径,点A为DC延长线 上一点,AE交⊙O于点B,连接OE,∠A= 20°,AB=OC,求∠DOE的度数. 解析: 探究点二:点与圆的位置关系 【类型一】判定几何图形中的点与圆的位置关 系 二次备课

在Rt△ABC中,∠C=90°,AB=10,BC=8,点D、E分别为BC、AB的中点,以点A为圆心,AC长为半径作圆,请说明点B、D、C、E与⊙A的位置关系. 解析:先根据勾股定理求出AC的长,再由点D、E分别为BC、AB的中点求出AD、AE的长,进而可得出结论. 解:∵在Rt△ABC中,∠C=90°,AB=10,BC =8,∴AC=AB2-BC2=102-82=6.∵AB=10>6,∴点B在⊙A外;∵在Rt△ACD中,∠C=90°,∴AD>AC,∴点D在⊙A外;∵AC=AC, ∴点C在⊙A上;∵E为AB的中点,∴AE=1 2 AB =5<6,∴点E在⊙A内. 方法总结:解决本题关键是掌握点与圆的三种位置关系. 【类型二】根据点与圆的位置关系确定圆的半径的取值范围 有一长、宽分别为4cm、3cm的矩形ABCD,以A为圆心作⊙A,若B、C、D三点中至少有一点在圆内,且至少有一点在圆外,则⊙A的半径r的取值范围是__________. 【类型三】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判断点与圆的位置关系 如图,⊙O′过坐标原点,点O′的坐标为(1,1),试判断点P(-1,1),点Q(1,0),点R(2,2)与⊙O′的位置关系. 解 【类型四】点与圆的位置关系的实际应用如图,城市A的正北方向50千米的B处,有一无线电信号发射塔.已知,该发射塔发射的无线电信号的有效半径为100千米,AC是一条直达C城的公路,从A城发往C城的客车车速为60千米/时. (1)当客车从A城出发开往C城时,某人立即打开无线电收音机,客车行驶了0.5小时的时候,接收信号最强.此时,客车到发射塔的距离是多少千米(离发射塔越近,信号越强) (2)客车从A城到C城共行驶2小时,请你判断到C城后还能接收到信号吗?请说明理由. 解:(1)过点B作BM⊥AC于点M,则此时接收信

教师备课的四个层次及其基本步骤

教师备课的四个层次及其基本步骤 备好课是教师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备课是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体现出一个教师的专业素养、教学理念与教学能力,也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主阵地。高中英语教学的实际情况对教师的备课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要求教师既能从宏观上把握教材的结构体系、编排的意图、教学策略,又要能从微观角度入手有针对性设计与选用具体的教学方法,制订详细、全面的能力培养方案,落实具体而庞杂的语音、词汇、短语、句式结构、段落篇章结构等语言、语法基础知识。要想在备课中做到宏观与微观的统一,兼顾到教学方法与具体语言语法知识点的有机结合,需要教师进行长期的实践与探索。高中英语教师的备课,可分为整体把握教材、单元备课、课时教案编写、教学反思四个层次,每个备课层次又包含着若干个基本步骤。下面,我就结合自己数年来英语教学工作实践谈谈高中英语教师备课的四个层次及其基本步骤。一、整体把握教材 整体把教材是高中英语教师进行备课的首要工作,是从宏观上了解和认识高中英语教学在中小学英语教学乃至大中小学英语教育教学中的地位、作用、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一个过程,教师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展开这一层次的备课。 1.通读当前的《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领会高中英语课程的性质、基本理念、设计思路,明确高中英语课程的目标,仔细研读《课程标准》中对语言技能、语言知识、情感态度、学习策略和文化意识等五个方面分别提出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弄清各个级别中对上述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结合所提供的具体教学案例去领悟实施建议中的教学建议、评价建议、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的建议、教材编写和使用的建议,以全面领会《课程标准》。 2.通读或浏览当前高中英语教材,了解全部高中英语教材的基本内容和结构;重点阅读当前所要教授的教材,弄清本册教材的具体内容、教学要求和在整个高中英语教材中的地位与作用,大致了解一下初中英语教材的内容,做到心中有数。 3.在以上两个步骤的基础上,结合具体的学情编写切合实际的学期教学计划。学期教学计划应包括学情分析、教材分析、教育教学目标、方法措施、教学进度安排、教学活动安排等内容。 二、单元备课 这一层次的备课是在对教材整体把握的基础上,以一个单元为单位进行备课,是一个从宏观到微观、从整体到局部的过渡。这一层次的备课要求教师将宏观的、总体的教学要求化解成为相对具体的教学任务,通过具体的教学内容与具体的教学过程去实现教学目标。所以,这一层次的备课既要求教师从宏观驾驭教材,又要求教师能从微观的角度出发去具体地分析研究教材,确定教学重点、难点,选 用适当的教学方法,制定教学模式,搜集整理相关教学材料、合理安排课时等等方面的工作。具体说来,这一层次的备课应包括以下步骤。

九年级物理教师集体备课教案.doc

九年级物理教师集体备课教案 教学目标:一、知识与技能1.知道研究电流跟电压关系的实验方法和实验电路图。2.知道研究电流跟电阻关系的实验方法和实验电路图。3.在r一定,导体中的电流跟这段导体两端的电压成正比。4.在u一定,导体中的电流跟导体的电阻成反比。5.掌握欧姆定律,能熟练地运用欧姆定律计算有关电压、电流和电阻的简单问题。 6.培养学生解答电学问题的良好习惯。二、过程与方法1.通过参与科学研究活动,并了解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对电流、电阻、电压的关系进行猜想与假设,并设计出实验方案,对获得的数学信息进行处理,得出欧姆定律。2.体验探究过程,从而培养学生实验动手能力和协作能力。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教学重点建立电压的初步概念;通过实验观察理解电压的作用.教学难点电压表的正确选择、连接及读数.教学方法实验法、观察法.教具准备干电池若干、灯座、小灯泡、开关、导线若干、电压表、电流表、投影仪、家用手电筒.教学过程一、引入新课[师]通过前面的学习,同学们基本了解了电流、电压、电阻的概念,并学会了电流表和电压表的使用.今天请同学们先看老师的这组实验.[演示]小灯泡和电池、开关组成串联电路.演示一:一节干电池和2.5 v小灯泡串联发光.演示二:两节干电池和2.5 v小灯泡串联发光.演示三:两节干电池和6.3 v的小灯泡串联发光.同学们仔细观察三次演示小灯泡的发光情况.[师]通过观察实验,根据上节课的学

习,你能告诉大家什么?你还想知道些什么呢?[生]一个灯泡,两节电池比一节电池时亮,说明灯(电阻)不变,电压大时,电流也大.[生]同样的两节电池,2.5 v的灯比6.3 v的灯亮.电压不变时,电阻大的电流小,电阻小的电流大.[生]能不能知道电流、电阻、电压之间数量上的关系呢?二、进行新课[师]根据同学们对电阻、电压、电流的学习,你可以大胆地猜测一下它们之间可能的数量关系是什么?[生]电压越大,电流越大.[生]电阻越大,电流越小.[生]也许其中的两个相除或相乘会等于第三个.[生]电压不变时,电阻大,电流就小.电阻小,电流就大,可能电流乘以电阻能等于电压.[生]同一个电灯泡,电压大时,电流就大,也可能电压除以电流等于电阻.[生]…[师]同学们能有根据地推测、猜想非常好,你已经在科学研究的道路上迈出了正确的一步.接下来,同学们可以选择面前的仪器设备,想办法检验你的猜想是否正确.[探究]电阻上的电流跟电压的关系.[师]我们要探究电阻上电流跟电压的关系,必须要经历哪些过程呢?[生]首先要设计实验,然后进行实验和收集证据,再对实验数据进行分析和论证,得出一般的结论,最后进行评估和交流.[师]大家还记得电流表和电压表的使用规则吗?[生]电流表串联在电路中,电压表并联在电路中.并且都让电流从“正”接线柱流入,从“负”接线柱流出.[师]电路中同时使用电流表和电压表,会使用吗?[生](同学讨论后)仍然是电流表串联在电路中,测谁的电压,就将电压表并联在谁的两端.[师]同学们没有问题的话,可以开始实验.要求探究过程中首先设计好实验.实验过程中

集体备课的基本要求

集体备课的基本要求 集体备课是发挥教师群体智慧,弥补教师个体备课不足,取长补短,将集体智慧与个体特长有机结合,资源共享,共同提高的有效手段。为了不断提高我区集体备课的水平,特制定本要求。 一、集体备课的操作步骤 集体备课一般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学科备课组长负责具体操作。集体备课要做到“三定”、“五统一”。 “三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主备人;“五统一”即: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授课内容、统一检测标准、统一练习题目、统一课后作业。 集体备课一般有如下步骤:确定备课课题---主备人撰写备课提纲---主备人讲解---备课组教师集体审查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备课提纲并定稿---根据备课提纲,教师书写个性化的教案---实施教学,通过课后反思,再修改教案,供以后备课参考。 1.确定备课课题 备课组长在学期初将备课课题梳理,根据教师情况确定每个课题的主备人,并确定备课的具体时间、地点,报教务处备案,原则是提前一周备课,以便为教师书写教案预留充裕的时间。 2.主备人撰写备课提纲 主备人要认真研究课程标准,分析教材,并了解学情。撰写备课提纲前,至少要做到“六备”,即: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训练、备媒体。 (1)备课标: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它体现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它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

教学建议和评价建议。所以要认真学习本学段本学科课程标准,把握学科课程性质、基本理念,吃透内容的具体要求及教学建议等。 (2)备教材。在吃透课标的前提下,反复研读教材,搞清楚所备内容在整个知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准确把握教学中对学生知识、方法、能力及未来继续学习的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学生已有的知识基础、生活经验、学习兴趣、习惯以及特点等,对教材进行大胆的取舍和补充,最终构建一种处理教材的最佳方案。具体可分四个步骤:一是确定教学目标。教学目标的确定要具体、明确、可操作,既要符合课标要求,又要符合学生实际和认知规律。二是开发挖掘。挖掘知识的来龙去脉,了解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挖掘知识与生活的联系,增强应用意识;挖掘教材中所蕴含的思想方法,培养思维品质。三是调整重组。调整有类同关系的内容,揭示本质规律,便于知识迁移;调整有对比关系的内容,整体把握知识,便于灵活运用。四是变换改编,使教学内容更贴近学生的实际。通过对教材的处理,真正实现由教教材向用教材教的转变。 (3)备学生。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只有在全面了解每个学生,才能做到因材施教。一是准确了解学生已有的知识积累和能力水平;二是准确了解学生的个性差异和认知规律;三是准确了解学生的生活经验;四是选择适宜的学法。 (4)备教法。教无定法,教师要根据自身、学生和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确定教法要坚持实用、实效的原则,利于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5)备训练。不论是课堂练习还是课下作业,教师一定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筛选出难度适宜、容量适当、类型全面、与教学重点吻合的题目。同时“作业设计”要努力实现多样化、科学化、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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