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整合方案1

国有资产整合方案1
国有资产整合方案1

牙克石市国有资产整合融资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大做强做实做优政府投融资平台,推进项目融资工作,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托呼伦贝尔农垦集团资产优势,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国有资产整合融资方案。

一、牙克石市概况

牙克石(满语)意为“要塞”之意,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部,大兴安岭中脊中段西坡,是内蒙古大兴安岭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素有“森林工业之都”“冰雪之乡”的美誉。牙克石市是中国土地面积第六大的县级市,总面积27,590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18,544平方公里,水域面积720平方公里,草场面积8,568,642公顷,耕地面积80,234公顷。

牙克石市是伴随大兴安岭林区开发而发展起来的一座典型林木资源型城市。“十五”以来,牙克石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历史性机遇,通过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拉动了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成功实现了林木资源型城市的平稳转型。“十一五”期末,地区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达到117.4亿元和7.6亿元,是“十五”期末的2.7倍和5.8倍,年均分别增长21.6%和46.8%。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域,地区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突破150亿元和10亿元,分别增长27.8%和32.8%,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2010、2011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西部最具投资潜力百强县”。

未来几年,牙克石市将抓住用好发展战略机遇期,依托政策、区位、交通、资源等比较优势,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率先崛起”这条主线,突出“美丽、

繁荣、幸福”三大主题,大力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强市、商旅富市、品牌名市、开放活市”五大战略,强力推进城市新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物流园区建设,全力打造呼伦贝尔经济强市和内蒙古东部最具活力现代化城市。预计到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30亿元,迈入全国森林经济强市行列。

二、国有资产清理情况

(一)牙克石市兴安新城土地置换及配套基础设施。

1、兴安新城建设用地土地置换面积约为50000亩,项目总投资约为10亿元,拟融资7亿元。一期工程已经开工建设,二期、三期共剩余土地面积约为平方米,二期、三期工程时间跨度约为年,二期、三期土地可用于抵押贷款融资。

2、兴安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兴安新城给水工程、排污工程、电力工程、供暖工程、燃气工程、通讯工程等拟整合的多项配套设施建设,预计总投资为11.5亿元,拟融资8亿元左右。

3、兴安新城公园、广场、水系、园林绿化等配套建设。项目总投资7亿元,拟融资4.9亿元。

4、兴安新城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15亿元,拟融资10.5亿元。

(二)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

上收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和地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与土地资产全部上收,重新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证件齐全的,由土地和房产部门直接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划转到市城投公司名下;没有土地使用证的,由原土地使用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经土地部门确认后直接将土地使

用证发放到市城投公司名下;房屋没有产权证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经房产部门确认后,直接将房屋产权划转到市城投公司名下。可以用该项资产进行抵押、融资和担保,充分利用现有资产价值,为市政府融资创造条件。(三)全市教育用地房屋资产:整合闲置校产资源。对因撤并学校而闲置的校产由政府统一整合或转为经营性资产。

(四)大兴安国际物流中心配套项目也已开始启动,其中,公路货运配送区,项目预计投资6.2亿元,拟融资3.4亿元。仓储加工配送区,项目预计投资6.5亿元,拟融资3.7亿元。商品展览展示交易区,项目预计投资6.3亿元,拟融资3.5亿元。生活服务区,项目预计投资6.9亿元,拟融资3.9亿元。核心商贸区,项目预计投资6.9亿元,拟融资3.9亿元。铁路货运配送区,项目预计投资6.6亿元,拟融资3.75亿元。航空物流服务区,项目投资6.8亿元,拟融资3.85亿元。钢铁联运保税区,项目投资7亿元,拟融资4亿元。(五)工业项目:龙源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牙克石市博克图东山49.5MW 风电项目,项目投资5亿元,拟融资3.5亿元。牙克石市汇流河发电厂2×200MW 供热机组扩建工程项目也已进入项目审批阶段,项目总投资约为21亿元,拟融资16亿元。

三、基本原则

以打造统一、高效的政府投融资平台为目的,整合优良资产、优势资源、提高融资能力为重点,坚持“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将我市兴安新城等国有资产加以整合,依托呼伦贝尔农垦集团资产优势,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四、整合方案

(一)兴安新城建设项目还款能力分析:兴安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公共事业项目,其建设和运行均需一定的资金投入,本着保本微利还贷的原则,为使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达到行业基准收益率的要求并结合本工程投资,按市场定价格进行项目的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分析,兴安新城土地置换融资贷款可用土地开发后的土地出让金及企业利润以及政府财政收入归还。

(二)重新确权,集中管理,分步实施,这是国有资产整合方案的实施原则,协调市房产和土地部门对上述的房屋、土地资产进行测量、确权,并委托评估事务所对重新确权的房屋、土地进行评估作价。对评估后的房屋、土地办理房屋使用证和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并进行编号归档。

(三)兴安新区二期三期暂时闲置地块的处置,进一步整合政府的财力资源,提高可用财力规模。

(四)推进工业项目上马和转型,加强监督与指导,严格控制资产负债率,确保国资运营公司可持续发展。

为使牙克石市整体社会经济发展保持较高的增长率,必须保证投融资平台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为经济发展规划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大规划带来大政策,大政策带来大资金,大资金带来大项目,大项目带来大发展。所以,当前投融资平台应加强自身的“造血”功能,通过呼伦贝尔农垦集团资产注入,整合优质国有资产到市城投公司,市城投公司通过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实现资产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一方面为规划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实现持续融投资和持续发展。为建设富强繁荣美好的牙克石市而共同努力!

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和市国资公司直接出资的全资企业、50%以上(含50%)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所属企业)。 第三条[投资原则]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二)符合本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总体要求; (三)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有利于突出主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投资规模与企业实力、融资能力相匹配; (五)企业投资决策坚持审慎原则,符合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投资范围]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以货币、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包括: (一)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类投资; (二)设立全资企业、国内外收购兼并、合资合作联营、对所出资企业追加投资等股权类投资; (三)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信托等金融类投资; (四)以上未列明的其他形式的投资。 考虑到金融类投资在管理上的特殊性、复杂性,目前暂不按本办法实施管理,今后将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论证]市国资公司及所属企业投资项目决策必须经过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按规范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条[投资的分类管理]市国资委对国有资产投资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和核准管理,市政府已确定的投资项目均实施备案管理,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按市政府有关管理办法操作。 第七条[非金融类投资限制]严格限制非金融类企业从事委托理财和炒作股票、期货等高风险投资活动,适度控制企业购买债券、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金融类企业(银行、信托、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用社、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及其

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健全机制、突出重点、科学管理的工作思路,分析查找我市国有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致力于构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 二、明确责任 落实《X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X财资〔X〕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个层面的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管理国有资产的主体责任,严守“各单位对国有资产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规定,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行顺畅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三、强化管理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单位国有资产内控管理,有关制度办法由各相关单位报送其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备案。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要结合监督检查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制约措施,完善现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加强国有资产台账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如实完整登记国有资产,建立单位国有资产台账,对经批准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的国有资产实行专项台账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人分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员及分管领导信息应及时在资产管理平台中登记更新。单位资产管理员变动时,应办理资产清点、资产台账移交监交手续。对未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的人员将严肃追责。 (三)规范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X市国有资产动态监管平台(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平台)是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信息载体,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填报工作,及时做好资产配置与处置数据录入更新、资产年报等工作。认真核对本单位资产管理平台上固定资产卡片信息,查漏补缺、如实填报,及时更新平台单位资产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将作为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统计上报资产信息、收集各单位资产管理数据的主要渠道。 (四)建立常态化报告制度。各相关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单位

国有公司改革方案

国有公司改革方案

办[ ]76号 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xx市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xx城市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 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8月23日 xx市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 为积极推进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做实做强儆大国有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 〕22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实体化运营为目标,推进市属国有公司实现“两个转变”,即从融资平台向实体经济转变、从投资城市向经营城市转变,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抗风险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总体架构 市本级设立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投公司)、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公司)、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工投公司)、xx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x文旅公司)等四家国有公司,按照做实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工作思路,经过市场化转型改革,将四家国有公司转型成为业务独立、平行运作的市场主体。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能。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市属国有企业履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职能。 (二)企业定位 市国投公司转型为真正市场主体,发挥其投融资和资产经营方面的优势,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水利建设、类金融业务、产业投资为主,实行多板块业务经营。开展土地级开发业务,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拓展类金融板块业务,新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出资设立创投公司,参股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市交投公司由市国投公司全资子公司调整为与市国投公司平行运行公司,鉴于当前市国投公司受发债因素制约,两公司间股权关系暂不变。市国投公司持有的市交投公司股权,由市国资委直接管理,市交投公司主要业务为高等公路、水运基础设施、交通设施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经过提升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测资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拓展加油加气站、砂石资源开发等业务,实行多种经营。市工投公司以工业生产性服务为先导,以扶持“四新经济”为重点,以兼容平衡重点产业与中小企业服务的双轮驱动模式,经过产业基金和资本运营,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市工投公司重点对工业经济、工业发展进行投融资,主要业务为股权债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服务宛陵科创城和双创企业、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区别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 区别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 司的区别 撰稿人许永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明了今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的建立将促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国资委管人、管事、管企业转为以管资本为主,原来的“国资委-国有企业”的两层结构也将转为“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企业”三层结构。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是国有股权的持股人,混合所有制企业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的建立无疑会促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运营公司都是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都是国有资产的直接出资人代表,持有现有国有企业股权,替代国资委行使出资人的职责。虽然这两种公司都是管资本的,但实际中经营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1、对象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资本运营为主,运营的对象是持有的国有资本(股本),包括国有企业的产权和公司制企业中的国有股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主要是投资实业,以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为主。

2、目标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侧重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强调资金的周转循环、追求资本在运动中增值。通过国有资本的运营,重塑科学合理的行业结构与企业运营架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重点是要解决国民经济的布局结构调整。通过资本投资而不是行政权力保持对某些产业和企业的控制力,实现政府的特定目标。 3、方式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经营方式包括兼并或分立,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制改建、培育上市公司、产权转让置换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纯粹控股企业,不从事具体的产品经营,主要开展股权运营,行使股权管理权利,在资本市场通过资本运作有效组合配置国有资本。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投资事业拥有股权,对持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开展资本运作、进行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等。

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X府发〔X〕8号)精神,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安排,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切实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完善监管体制机制,适应X发展振兴和国有资本战略布局调整需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大美X、区域中心”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市场导向,权责明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确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统筹安排,重点突出。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力,优化国资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激发企业改革发展的动力和创新转型活力。

分类监管,放管结合。实行分类监管和考核,提升国有资本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要求,依法放权,科学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持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突出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系统性、协调性,有序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充分调动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积极性。 二、大力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 (三)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主体。明确授权县国资办作为国有资产监管统一责任主体,对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保障国有资产监管的专业性和相对独立性。同时,通过公开招考、遴选等方式,配齐财务管理、审计、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必要的工作力量,确保有人办事。现由县级其他部门及其下属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另行制定具体方案,纳入集中统一监管。 (四)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政府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遵循公司法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制定出台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发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专业化监管优势,逐步推进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力。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区别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 司的区别 撰稿人许永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明了今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的建立将促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国资委管人、管事、管企业转为以管资本为主,原来的“国资委-国有企业”的两层结构也将转为“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企业”三层结构。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是国有股权的持股人,混合所有制企业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的建立无疑会促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运营公司都是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都是国有资产的直接出资人代表,持有现有国有企业股权,替代国资委行使出资人的职责。虽然这两种公司都是管资本的,但实际中经营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1、对象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资本运营为主,运营的对象是持有的国有资本(股本),包括国有企业的产权和公司制企业中的国有股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主要是投资实业,以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为主。

2、目标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侧重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强调资金的周转循环、追求资本在运动中增值。通过国有资本的运营,重塑科学合理的行业结构与企业运营架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重点是要解决国民经济的布局结构调整。通过资本投资而不是行政权力保持对某些产业和企业的控制力,实现政府的特定目标。 3、方式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经营方式包括兼并或分立,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制改建、培育上市公司、产权转让置换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纯粹控股企业,不从事具体的产品经营,主要开展股权运营,行使股权管理权利,在资本市场通过资本运作有效组合配置国有资本。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投资事业拥有股权,对持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开展资本运作、进行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等。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管理,规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提高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行政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特制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内容全文,欢迎阅读! 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近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09]40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实施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办法》有关收入范围的界定问题 (一)产权在行政单位,由事业单位管理的房屋等固定资产,有关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属于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二)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转让、经营租赁等的收入,属于国有资产收入,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法律法规全面实施之前,按照《办法》有关 1 / 9 精品文档 规定管理。

(三)《办法》所称公有住房出售收入,是指行政单位按照房改政策,向职工出售单位自管公房取得的收入;所称公有住房出租收入,是指产权在行政单位的公有住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用于自居用途的出租收入。 (四)资产处置有关土地收益处理方式如下:因处置土地取得的收益(包括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按照《财政部关于将中央单位土地收益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综[2006]63号)规定,上缴“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30799)”科目;因处置房产产生的收入,不再区分土地收益,全部上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103070602)”科目,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五)中央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在出租出借合同中明确由出租方负担的维护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可以在缴纳前抵扣,相关人员开支不得抵扣。 二、关于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的审批程序问题 (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机关的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事项,分别报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审批后,报财政部备案(一式三份)。个别事项由中直管理局、国管局会同财政部审批。 全国人大行政单位、全国政协行政单位、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行政单位、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和 2 / 9 精品文档 驻外机构,有关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审批事项,按照《全国人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全国政协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财政部、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实体化运营实施方案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实体化运营实施方案 为落实区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区人大八届三次会议关于“推进国有资产运营市场化、企业化、实体化运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提高投融资能力,实现资源资产化,探索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资本证券化的模式。现按照《*****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实体化运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司概况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是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99.5%,0.5%)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位于*******。是经区政府批准并由区国资办授权,从事国有资产经营活动,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并依法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为区属一类国有公司。 二、公司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发挥效能原则。重组整合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提升国有资产的整体实力,进一步发挥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政府工程建设、载体建设、项目融资、资源掌控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2、坚持做大做强原则。突出主业发展,调整优化国有资产布局,明晰产权关系,明确发展思路,强化自主经营,在推进资产运营公司参与区域经济建设的同时,不断壮大公司自身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拓宽融资渠道,做大做强融资平台,为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3、坚持有效监管原则。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监管体制,健全完善管理体系,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建管分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度,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坚持依法规范原则。严格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重组整合操作,着力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妥善处理好资产管理、经营、收益、处置等相关工作。 三、公司的主要职责 1、履行资产经营职能。通过资产出租出让、资产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经营好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有资产收益,努力提高资产收益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2、履行融资担保职能。在保证公司自身运转发展前提下,为区重点项目建设及其他国有企业发展融通资金及提供融资担保,采用包括信贷在内的多种融资方式,创新方法,降低资金成

国有资产管理类法规

国有资产管理类法规 (基建科整理) 2001年 关于印发《2001年铁路局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铁道部铁财[2001]3号成铁财[2001]67号转发 第九条每项指标的具体内容和计算方式如下: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期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期初国家所有者权益)×100% 期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期末账面国家所有者权益+已向投资者分配的当年利润-已向投资者分配的当年利润-客观原因增加的当年国家所有者权益 2、净资产收益率=剔除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后的净利润÷[(期初净资产+利润分配前的期末净资产)÷2]×100% 净利润=企业利润总额-应交所得税 利润分配前的期末净资产=期末账面净资产+已向投资者分配的当年净利润-客观原因增加的当年净资产 3、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平均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4、运输营业利润率=(运输利润÷运输营业收入)×100% 5、货运直通吨公里收入率=货运直通收入÷(货报16发送吨管理-货报12管内吨公里)×100% 6、运输收入增长率=(本年运输收入-平均运输收入)÷平均运输收入×100% 7、投资收益比率=投资收益÷对外投资总额×100% 8、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平均资产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 9、不良资产比率=(期末不良资产总额÷期末不良资产总额)×100% 10、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11、货车日产量增加率;12、机车日产量增加率;13、换算周转量增加率;) 关于印发《成都铁路局房建设备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成铁房[2001]122号 二、基本模式及内容 2、多元经营企业占用的房建设备 (1)单独占用的整栋房建设备,可作为路局(分局)对多元企业的投资,由该企业负责保值保级保安全,按路局规定上缴投资回报。 (2)单独占用的非整栋或除上述(1)项以外的其他整栋房建设备,按路局规定上缴资产占用费的须将产权产籍权证、台账及技术资料交局(分局)房地产管理中心(分中心)。 (3)局(分局)房地产管理中心(分中心)对上述房建设备行使行业管理职能。 三、大维修运作方式 4、多元经营企业占的房建设备,按以下三种方式处理:一是运输企业和多元企业建立租赁和被租赁关系;二是建立买卖关系;三是建立投入和被投入关系。凡是建立了买卖和投入、被投入关系的,由多元企业自行负责该房建设备保值保级和安全使用。 关于执行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道部铁财[2001]94号成铁财[2001]294号转发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组建工作实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组 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襄政办发[2017]15号 【发布部门】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4.07 【实施日期】2017.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组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政办发〔2017〕15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组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4月7日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组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竞争力和产业发展带动力,推进市建投公司转型发展,组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助力襄阳“提升首位度、打造增长极、争当排头兵”,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企改革、国资监管、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土地储备供应管理、事业单位改革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市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整合重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先导性作用,为推动襄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谋划,快速推进。围绕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的总体目标,做好顶层设计,对国企国资整合划转工作一步到位,先划转后整合,理顺所有被整合的国资国企产权关系。 (二)规范有序,平稳过渡。所涉及的人员安置、资产划转及债权债务重组等工作,要严格依法依规,做好风险防控,确保平稳有序推进。 (三)突出主业,做大做强。围绕主业进行同质整合,剥离无效资产,做大优质资产,避免无序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发展。

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组建的方案.docx

国有企业富余资金投资建议书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作为GDP发动机的国有企业更是表现出了强劲的增长态势,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每年的产值和净利润都在不断增加,企业手中积累的货币资金也在不断增加。除去正常的营运资本和预留的风险金之外,很多企业都有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富余资金。但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这些资金往往仅靠银行存款的形式获取利息收入,不能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如何将企业手中的这些资金盘活,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正是本建议书所要讨论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富余资金投资的原则 在讨论具体操作之前,必须首先明确利用国有企业富余资金进行投资的原则。根据国有企业的特点,我们认为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保值增值、风险可控、退出灵活、统一管理、专业团队。 1、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的资金属于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必须保证国有资产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增值。国有资产如果因投资不善而流失,将会带来多方面的问题。所以,利用这些资金进行投资时,首先必须考虑保值增值问题。这里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增值问题,即所投资的项目的收益率不能低于同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否则即便投资的项目有收益,也会视同为一种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

2、风险可控 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投资行为还要做到风险可控。按照经济学的原则,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较高收益率的投资项目往往同时也意味着较大的投资风险,基本无风险的银行存款和国债其收益率也较低。国有企业富余资金的资金量很大,而大额资金的投资往往要求以稳健为主,所以投资行为不能追求过高的收益率,而是要在保证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控制风险。评估和控制单个项目投资风险的方法有很多,并不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内容,我们主要讨论的是以分散投资的形式来规避投资的系统风险。 所谓分散投资,通俗地讲就是“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某个投资项目不管收益率有多高、风险控制的手段有多好,都不能把全部或大部分资金投入到这个项目中,否则一旦发生极端情况,投资本金和收益无法全部收回,将给国企带来巨大损失。最稳健的方式是将资金分散投资到多个项目中去,在保证每个项目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项目的数量和种类越多,投资行为的系统风险就越低。这样即便某个项目因意外情况导致投资本金和收益未能全部收回,也可以依靠其他项目的收益实现国有资产在总体上的保值增值。 3、退出灵活 国有企业富余资金在进行投资时,必须要考虑到退出问题。因为这部分资金从当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来看,是属于富余资金,但随着国家整体经济形势的变化、行业竞争的加剧和技术升级的需要,可能会

国有资产整合方案1

牙克石市国有资产整合融资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大做强做实做优政府投融资平台,推进项目融资工作,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托呼伦贝尔农垦集团资产优势,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国有资产整合融资方案。 一、牙克石市概况 牙克石(满语)意为“要塞”之意,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部,大兴安岭中脊中段西坡,是内蒙古大兴安岭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素有“森林工业之都”“冰雪之乡”的美誉。牙克石市是中国土地面积第六大的县级市,总面积27,590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18,544平方公里,水域面积720平方公里,草场面积8,568,642公顷,耕地面积80,234公顷。 牙克石市是伴随大兴安岭林区开发而发展起来的一座典型林木资源型城市。“十五”以来,牙克石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历史性机遇,通过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拉动了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成功实现了林木资源型城市的平稳转型。“十一五”期末,地区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达到117.4亿元和7.6亿元,是“十五”期末的2.7倍和5.8倍,年均分别增长21.6%和46.8%。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域,地区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突破150亿元和10亿元,分别增长27.8%和32.8%,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2010、2011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西部最具投资潜力百强县”。 未来几年,牙克石市将抓住用好发展战略机遇期,依托政策、区位、交通、资源等比较优势,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率先崛起”这条主线,突出“美丽、

繁荣、幸福”三大主题,大力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强市、商旅富市、品牌名市、开放活市”五大战略,强力推进城市新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物流园区建设,全力打造呼伦贝尔经济强市和内蒙古东部最具活力现代化城市。预计到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30亿元,迈入全国森林经济强市行列。 二、国有资产清理情况 (一)牙克石市兴安新城土地置换及配套基础设施。 1、兴安新城建设用地土地置换面积约为50000亩,项目总投资约为10亿元,拟融资7亿元。一期工程已经开工建设,二期、三期共剩余土地面积约为平方米,二期、三期工程时间跨度约为年,二期、三期土地可用于抵押贷款融资。 2、兴安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兴安新城给水工程、排污工程、电力工程、供暖工程、燃气工程、通讯工程等拟整合的多项配套设施建设,预计总投资为11.5亿元,拟融资8亿元左右。 3、兴安新城公园、广场、水系、园林绿化等配套建设。项目总投资7亿元,拟融资4.9亿元。 4、兴安新城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15亿元,拟融资10.5亿元。 (二)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 上收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和地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与土地资产全部上收,重新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证件齐全的,由土地和房产部门直接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划转到市城投公司名下;没有土地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余姚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优化调整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以上三类企业以下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市政府依法代表国家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第五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出资人对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第六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通过建立财务、审计、职工民主监督等企业内部监督和委派监事、财务检查、审计、监察等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

式开展监督。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市国资办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市国资局为市国资办的日常工作机构,承担市国资办日常工作。 第八条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府直属企业,下同)根据市国资办委托,负责对本部门下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 第九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依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对本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第三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十条新设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经主管部门初审后,出资人向市国资办提出申请,由市国资办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减少注册资本,股权转让,发行债券,解散、申请破产,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非公司制企业由企业负责人会议决议,下同),经主管部门初审,由市国资办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国有资产公司组建方案设计

关于我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组建的方案设计 根据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关于“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整合全市国有资产,进行市场化运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精神,为响应市政府的号召,本文就我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及个人的一些建议,提出涉及九个方面问题。其中有些思路也许不妥,但确是本人的研究心得。在此提出,希望引起讨论,从而有助于正确决策。 一、组建我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必要性 我市现阶段的国有资产存量,按其属性,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与政府职能高度相关,处于涉及公共安全、自然垄断、公益性或在特殊行业中的国有资产。这类国有资产所处的行业,其特点是承担了我市经济发展战略中不可缺少的任务或公共服务任务,但不具有经营价值,行业的盈利性不足,私人企业不愿干或干不了,而必须由市政府组织力量,以独资的形式来经营。第二类,是处于竞争性行业中的国有资产。由于它们是在竞争性行业中,并在这些行业中存在着其它所有制形式的资产,所以不存在政府专门投资的必要性。 上述两类国有资产是性质完全不同的国有资产。第一类国有资产,也可称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这部分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目的,不是为了获得盈利,而是要为我市整个社会经济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也是与政府的社会经济调节功能密不可分的。即便是我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成立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部分国有资产还是应由政府进行管理。第二类国有资产,即经营国有资产,则必须要由非政府机构管理。过去在由政府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时,

为保值增值,将其一并纳入财政预算,导致“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使这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长期处于低效率运行。 我市现实存在的国有资产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国有资产,需要甄别对待,分类管理,而面对130亿国有资产,如何运作,就必然要有自己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从而逐步分离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并按照资产性质选择恰当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 二、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框架设计 我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成立后,是对我市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工作单位,它不是具体的生产经营型企业,而是以控股和参股形式进入企业的资产经营机构,即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被投资企业之间是控制或参与的关系。成立后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具有国有资产的投资权力,相当于一个专业投资基金。按照盈利的原则将国有资产投资给不同的企业,并进行资产运营。那么,如何进行资产运营呢?则必须: (1)建立我市专业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队伍 设立我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目的是给国有资产产权代表人搭建一个平台。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在国有资产产权代表人的选择上,不能搞过去的简单翻牌,让过去的国有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去做产权代表人。在国有资产产权代表的聘用上,应有大胆破格之举。应该是吸引全社会优秀管理者来参与的事业。而到目前为止,我市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还很少有职业经理人进入。在国有资产管理所有权代表这个层面,我们还没有“职业经理人”意识。但是,国有资产产权代表人,在新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承担着巨大的责任,所以,选聘合适的人,并恰当地使用,是新模式能否有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介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介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99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公司内设金融投资管理部、战略投资管理部、资产处置部、财务融资部、法律事务部、研究室、行政人事部、风险管理部、总裁办公室等部室。公司下设上海国有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达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鼎通投资有限公司(香港)等五个全资子公司。 作为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一家市管综合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市场手段,盘活市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公司通过资产经营,参与国有资产的买卖,包括证券化和非证券化的企业资产收购、包装和出让,资产及上市公司重组,产权经纪,房地产中介等,为国有企业强强联合,及国有资产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服务。公司接受资产托管,对银行、企业的质押物进行管理、处置提供服务。公司受政府委托对本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中相关资产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追索、保全国有资产。公司还根据市政府指示,参与市级大公司改制和重大项目投资,并根据资本运作需要投资高新科技项目和上市公司。公司已控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公司、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申银万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等金融企业。同时还是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杨浦知识创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上海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等的股东。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值此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之际,谨向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我们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行动纲领。《决定》提出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提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为我们进一步推出国有资产经营工作指明了方向。 上海成立跨行业、跨部门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积极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的重要举措。希望你们按照《决定》明确的方向和提出的要求,立足于整体搞活国有经济,立足于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为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战略上改组国有企业提供好服务,不断提高上海国有资产的总体质量,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 上海徐汇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系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准、徐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4305亿元,集投资开发、股权管理、项目融资等功能于一体,旗下现有上海恒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徐汇高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徐汇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上海兴现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龙华旅游城有限公司等控股及参股企业42余家,资产总额近25亿元。 近年来,徐汇国投公司实现了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变,从以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逐步转变到围绕区域经济发展主动提供服务的目标上来,积极发挥国有资产特有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为此,经过艰苦的探索和努力,已基本建成了三大平台——区域高科技产业发展的企业化操作平台、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服务平台、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并以此为依托,努力为区域经济建设和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功能定位: 依托区域优势,积极发挥国资引领作用和创新主体作用,以促进科教兴市核心区建设为目标,努

整合国有资产 构建投融资平台

整合国有资产构建投融资平台 国有资产是社会公共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权建设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各项职能、进行社会管理、创造物质财富、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物质保证。笔者就进一步推进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和营运,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构建我县发展投融资平台,实现“加快”和“率先”发展,谈点个人看法。 一、我县国有资产现状 1、管理模式。我县对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即县财政局作为国有资产“一级管理单位”,负责管政策、管制度,管资产、管收益;对1998年以来改制规范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本着改制一户规范一户股权管理的原则,分别将其国有股权授予“二级管理单位”——垫江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和渝垫国资公司持股管理,同时,根据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需要实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由财政局派出董事、监事,加强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日常监管;对至今还没有改制或“政资不分,产权关系不明”的企业,仍然由政府各主管部门管理;其他独立法人的企业为国有资产的“三级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保值增值。乡镇政府管理使用的国有资产由其自行负责监管;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部由县财政统一调剂作渝垫国资公司的经营资本金。 2、资产存量。截止2007年底,我县国有资产总额达27.2亿元(不包括资源性国有资产),其中: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额196000万元,涉及国有独资企业14户(国有资产总额114000万元)、国有控股企业6户(国有资产总额820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76000万元。

3、融资情况。截止2007年底,我县有融资平台企业共4户,其中:渝垫公司注册资金8000万元,是我县对外唯一政府性融资平台,积极争取各类建设贷款,融资余额7000万元;土地经营公司注册资金7636万元,承担全县的土地收购、储备、整治、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余额3700万元;宏厚实业公司注册资金3500万元,主要从事园区土地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副产品加工和基地建设,融资余额10000万元;交通开发公司资产注册资本11000万元,主要承担境内县、乡道路建设,融资余额3300万元。这些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来自行政机关,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在很大程度上承袭了行政机关首长负责制的议事规则。普遍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执行一体化现象;未设监事会,导致内部制衡机制、外部监督机制弱化。 二、我县国有资产运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但从近几年的运作情况看,也暴露出了管理和改革中的一些弊端和缺陷,有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正在凸现。 1、政企不分,管理缺位。国有资产散落部门或企业,多头管理。没有完全按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三统一”的管理体制,出资人职责有缺位和越位情况,“管家”与“东家”的身份混为一体,仍然按照原来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即主管部门管经营、管考核,财政部管资产、管收益的多头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一是长期以来形成的“重钱轻物”的理财观念,导致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严重分离脱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过程中由于部门单位家底不清,导致对部门编制的资产购臵计划无法准确审核把关;二是有的单位资产产权模糊,存量失真,核算不实,使部分闲臵资产及其处臵收益长期游离账外失去监管;三是资产转让虽然实行了审批制度,统一纳入了国有产权交易

区国有资产移交工作实施方案(1)

XX区国有资产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和《XX区国有资产整合运作方案》(X区府办发〔2018〕XX号)等文件的要求,及时将清理后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移交给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集中运营管理。为保证移交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移交的范围和内容 (一)移交范围。①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所使用的办公资产、所使用管理的出租门面及土地资产(不含群团资产、集体资产和、教育、卫生等系统的公益性资产)。②工信、粮食、商业、林业等系统管理的企业资产。③企业改制后移交给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区商业资产营运中心、区粮食营运中心的资产。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人武部管理的资产。⑤政府批准的其他资产。 (二)移交内容。国有资产移交主要是经营权的移交。个别条件成熟资产可以权属过户产权移交;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并入注入区国资中心,可以实行产权移交。大部分资产只需经营权移交。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将本单位使用的办公资产和所使用管理的出租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权全部移交给区国资中心。其移交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房产、门面、土地、厂房、农场等的租赁合同、产权证书、

抵押担保合同等(含承租户通过公开招租方式获得承租权的相关手续和资料)。 二、移交的程序和办法 (一)移交程序。①租金清算。移交前清算所有经营性资产的租金和保证金上交情况。②资料整理。移交前所有的整理档案资料情况必须整理齐全。③协议签订。资产移交单位要与国资中心签订资产经营权移交协议并附移交清单。④档案移交。各项资产的产权证书、经营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收益情况资料和档案情况资料等必须全部移交清楚。 (二)移交办法。①经营性资产移交。除群团组织、集体组织外,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所使用管理的房产、门面、土地、厂房、农场等资产的经营权全部移交区国资中心,由区国资中心实行现代企业制度运营管理。②办公和自营自用资产的移交。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办公资产和自营自用资产,在管理使用权不变的情况下,要全部造册登记、备案,产权证书移交给区国资中心,由区国资中心实行统一集中管理。③商业系统、粮食系统的资产移交。改制已全部完成的下属企业资产需全部移交给区国资中心,尚未改制及未完成的下属企业资产待下属企业改制完成后再移交。期间,现有未列入清理的全部资产的明细需造册登记,连同相关证件和详细经营情况在国资中心备案。 三、移交的组织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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