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建设

泛海建设
泛海建设

泛海建设副总裁王辉

恒大地产副总裁兼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

公司董事长

徐文

当代节能置业总工程师陈音

当代节能置业五个三工作中心总监钟天绛

万科集团执行副总裁丁长峰

万科集团采购管理部部门经理许珂

万科集团品质管理部助理总经理冀豫东

亿城股份设计研发总经理周柏生

亿城股份成本经理韦小玲

亿城股份成本经理王佳恩

北京阳光100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采购部经理叶岩

北京阳光100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黎辉

招商地产绿色地产研发中心主任林武生

金地集团北京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关敬涛

金地集团北京公司总经理严家荣

金科集团工程总监刘世清

金科集团材设主管钱怀兰

宝龙集团成本控制中心经理陈中栋

龙湖地产采购高级经理苏西振

龙湖地产造价采购部总监彭江

龙湖地产招标采购中心高级经理王若溪

绿城集团材料设备部经理林映春

绿地集团京津事业部副总经理刘晓嵩

绿地集团香河项目预算主管莫奇

绿地集团合约部副经理黄健

华远地产工程总监赵威

华远地产技术部总经理李莹

华远地产技术部产品标准研究专员舒悦

华远地产工程管理部合作伙伴主管刘达飞

万通地产采购总监胡樾

复地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总监戴戈缨

金隅嘉业高级经济师梁军

中体奥林匹克花园总裁陈顺

中体奥林匹克花园采购经理王凯漩

江苏新城地产采购总经理胥建新

中信地产总经理胡东海? 中信地产成本合约部经理王进峰

中弘集团招标采购部经理肖成平

中弘集团成本管理部经理洪蕾

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成本控制部经理张爱华

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成本控制部副经理汪利华

金融街控股副总经理苏平

江苏省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屹

江苏省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成本部经理杨凡今典集团招标采购部部长赵英武今典集团招标采购部经理张雷通辽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振江通辽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监包建华辽宁融泰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刘丽辽宁融泰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监吴素芹北京名流未来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银珍北京名流未来置业有限公司经理张国生北京名流未来置业有限公司经理王世红大连市碧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群林贺克国际建筑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中国业务发展总监李晓溪黑龙江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丽华黑龙江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经理于京升黑龙江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经理宋毅民湖北能源集团清能置业公司副主任吴光兵内蒙古希望阳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雅文内蒙古希望阳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办主任田生军内蒙古希望阳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蔡慧芳内蒙古希望阳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供应部主任周建波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工程师吴奕欣秦皇岛市海洋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赵亮秦皇岛市海洋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本部经理王首亚山东三威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辉山东三威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张浩山东三威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声元山东三威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李刚上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审计室主任孙依平上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集团采购部总经理司晓川上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集团采购部主管何英建上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办主管(招投标)杨晓上实地产副总裁刘显奇上实地产合约采购部副总经理朱春荣通辽市盛世龙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孟庆哲天津嘉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恩彪福建省永安市恒元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庞俊成福建省永安市恒元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林思宇舟山市融信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张敏江苏金海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白伟江苏金海置业有限公司材料公司经理刘坚南京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伏虎南京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毛航宇黑龙江华洋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陶芳黑龙江华洋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藤学君

黑龙江华洋新城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童志强湖北潜江晶鹏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崔宏

湖北潜江晶鹏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胡鹏

湖北潜江晶鹏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总监杨杰

贵州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周明

贵州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俊

贵州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付余平广州美林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郑丹鹤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部长王晓荣宽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群林抚顺卓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亮

华夏幸福基业副总裁马晓冬宁波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宗晓宁波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张仕权宁波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物资部经理杨金星宁波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吴山峰华夏幸福基业副总裁马晓东中建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市场经理梁仟

中建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经营副总经理弋洪涛中建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公司总经理商宏

三亚鹿回头旅游开发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颉选文三亚鹿回头旅游开发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宝森中冶置业采购经理代文宇中冶置业技术工程师尚建磊中冶置业技术工程师刘国庆中冶置业贸易部经理钟官庭怡和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河南怡和职业分

董事长王刚

公司

扬州新能源虎豹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采购总监洪立兵扬州新能源虎豹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李爱平扬州新能源虎豹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陈晓晖扬州新能源虎豹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专职采购员许琳莉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采购部总经理助理黄华健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采购部负责人刘欣

福建正荣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监陈庆标福建正, , , 荣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监张仁胜山东人文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欧阳玉臣山东人文置业有限公司材料采购部主任邢纲

山东人文置业有限公司材料采购部主任孙隽龙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监李健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主管伍雄

仁恒投资(南京)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江华

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常务执行副总裁史书山

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负责人王中一

青岛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总经理傅爱兵

青岛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中心总经理郝光社

国世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晓牧

旭辉集团有限公司成本总监张峰

青岛城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助理柳阳

青岛城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助理陈晓辉

陕西西安新大陆集团有限公司材料部长兰贵海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

成本管理部经理杨桂芳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

成本管理部经理赵峰

中房集团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预算处处长张君

郑州金成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万林海

郑州金成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乐甫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期规范总监范广忠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材料设备部总经理何勇智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程杰

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曹建江

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经理虞晓杰

宁波维科置业有限公司总建筑师马大钢

宁波维科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叶刚

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设备材料部副经理秦国强

泰禾(福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采购总监林章龙

泰禾(福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采购经理金宁盛

厦门海投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总监邱丰竣

广西龙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勇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中心副总经理李筑惠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中心副总经理周若峰

云南俊发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成本部经理张福勇

云南俊发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经理杨丽雄

安徽省金大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设计总监范宏

安徽省金大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曹魁

安徽信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春

安徽信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吴信永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何斌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招部经理李鸣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招部副经理陈鸿炜

河北永清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东水

内蒙古金石蒙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石晓军

内蒙古金石蒙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哈斯苏亚拉

富力地产周一确定名字

碧桂园周一确定名字

四川明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袁智敏采购总监

远洋地产周一确定名字

合生创展周一确定名字

中海地产周一确定名字

唐山世博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泓董事长

唐山世博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卢建锐副总经理唐山世博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和平副总经理唐山世博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艳生副总经理唐山世博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詹俊杰工程副总唐山世博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宋卫红办公室主任唐山世博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明月项目经理唐山世博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晓松项目经理唐山世博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博工程部经理山东沂蒙山水房地产有限公司张兴忠总经理

山东沂蒙山水房地产有限公司石增友副总经理山东沂蒙山水房地产有限公司陈波采购经理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丁伟采购总监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丁建刚采购经理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邓小平

长春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陆颖副总裁

长春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维娜

长春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华伟

成都交大房产企业集团刘红利经理

四川蓝光和骏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蒋志强

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策略联盟戴大为秘书长

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策略联盟李洁品牌经理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策略联盟黄瑛黄瑛

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策略联盟刘春山行政助理

当代节能置业殷俊岩、

当代节能置业杜小林、

当代节能置业

海富投资案例分析

近日,最高法对国内首例PE对赌协议无效案件,即海富投资有限公司诉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不履行对赌协议补偿投资案,做出终审判决。行业专家和法律专家均认为,最高法的判决具有标杆意义,为日益增多的PE投资行为提供了一个法律样本,同时,该判决也表现出最高法“鼓励投资、禁止投机”的导向。 一、案情回顾 (一)案件始末 2007年,苏州工业园区海富投资有限公司(“海富公司”)作为投资方与甘肃众星锌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世恒公司”)、世恒公司当时惟一的股东香港迪亚有限公司(“迪亚公司”)、迪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陆波,共同签订了《增资协议书》,约定海富公司以现金2000万元人民币对世恒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协议书》第七条第(二)项约定:世恒公司2008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如果世恒公司2008年实际净利润完不成3000万元,海富公司有权要求世恒公司予以补偿,如果世恒公司未能履行补偿义务,海富公司有权要求迪亚公司履行补偿义务。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1-2008年实际净利润/3000万元)×本次投资金额”。 基于上述投资安排,海富公司和迪亚公司签订了合资协议,并制定了新的公司章程。合资协议约定:世恒公司将注册资本由348万美元增加至399.38万美元,海富公司出资15.38万美元,持股3.85%;迪亚公司出资384万美元,持股96.15%。海富公司应缴付款项超过其认缴的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合资公司资本公积金;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合资各方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合资协议签订后,海富公司按协议约定向世恒公司支付了2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14.7717万元,资本公积金1885.2283万元。 2009年12月30日,因世恒公司2008年度实际净利润仅为26858.13元,未达到《增资协议书》约定的该年度承诺净利润额。海富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世恒公司、迪亚公司、陆波向其支付补偿款1998.2095万元。 二、最高法院再审判决的认定 因世恒公司、迪亚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经审查后决定提审本案。近日,最高法院作出再审判决,通过对一、二审判决认定的分析,最终对各方关注的对赌协议效力作出认定。 关于迪亚公司对海富公司补偿约定,即股东与股东之间对赌条款的效力,最高法院认为:在《增资协议书》中,迪亚公司对于海富公司的补偿承诺并不损害公司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迪亚公司对海富公司承诺了世恒公司2008年的净利润目标并约定了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在世恒公司2008年的利润未达到约定目标的情况下,迪亚公司应当依约应海富公司的请求对其进行补偿。迪亚公司对海富公司请求的补偿金额及计算方法没有提出异议,应予确认。 此外,再审判决亦认定,《增资协议书》中并无由陆波对海富公司进行补偿的约定,海富公司请求陆波进行补偿,没有合同依据。 综上,最高法院再审判决撤销二审判决,改判迪亚公司向海富公司支付协议补偿款19,982,095元,驳回海富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对本案的分析

资本运作型集团运作模式(典型企业案例)

资本运作型集团运作模式(典型企业案例)案例一:中信集团的运作模式 中信集团作为国家经济改革试点及对外开放窗口,通过强大资本运作能力开拓了一条通过吸收和运用外资,为国家开放和建设服务的发展之路,现在已成为一家金融(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基金、资产管理等)与实业(房地产、工程承包、资源能源、基础设施、机械制造、信息产业等行业和领域)并举的综合性跨国金融控股集团。中信集团通过层层控股放大资本效应,在保证资本控制力的同时延伸产业范围,是典型的资本运作型集团运作模式。 一是模式定位。中信集团通过层层控股定位于大资本集团运作模式,同时发展混合所有制,建立股东平等的市场化机构,多元化投资,放大资本杠杆效应的同时实现资本超价值管理。各子公司通过以金融为主体,制造业、文化体育、信息产业、房产为辅助的多元化专业化经营,提升运营水平,保障资本价值的放大。 二是模式路径。中信集团通过构建银行、信托、资产管理、保险等金融业务与地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承包等实业业务的内部资本运作平台,强化集团对金融及实业板块的资本管理、控制、监管能力,利用多层持股等方式发挥资本的杠杆效应,保障资本价值最大化,利用产融结合实现资本的超价值管控。 三是模式价值。中信集团跳出单纯金融或单纯实业的产业经营思维,以投资、金融服务等资本运作作为驱动力,以信息、制造、全球范围内的工程承包等产业实体形成支撑力,通过金融与实业的结合形成资本组合效应,获取结构价值;以资本杠杆撬动实业资源获取运营价值。同时还通过集团整体对成本的压缩和风险的管理获取负向价值和风险价值。 四是模式进化。中信集团可以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对银行、证券、信托、保

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对赌及业绩补偿分析

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并购案例业绩对赌及补偿分析 健民集团投资部张维武 前言: 我国目前有医药企业近5000家,其中70%以上的企业营收不足5000万元,近20%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行业集中度较低,而接连不断地政策施压,加上市场竞争的日益严峻,医药行业的并购重组是大势所趋。另一方面,医药行业作为永久的朝阳行业,未来前景广阔、行业增长持续向好。多种因素刺激下,大量上市公司包括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及非医药行业的上市公司纷纷加大医药企业的并购力度。 作为公众公司,上市公司在开展并购时不得不考虑广大股东的利益,需要对拟并购标的未来能否给上市公司带来稳定的收益提供一定的确定性保障,在此背景下业绩对赌与补偿机制应运而生。本文选取了一些有代表性的医药行业并购案例,试图全面解析医药行业并购中各种对赌及补偿的方式及其利弊。

一、对赌主体分析 (一)对赌主体选择的关键点 对赌主体应为股东而不是标的公司 对赌主体的确立涉及到后续补偿由谁承担的问题,如以标的公司为对赌主体并约定补偿条款,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损害了公司利益和公司债权人利益,属于无效约定。而与股东对赌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案例:海富投资与甘肃世恒对赌案例(PE对赌第一案)——对各行业对赌均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2007年10月海富投资与甘肃众星锌业(后更名为“甘肃世恒”)、香港迪亚(甘肃众星

锌业原100%股东)、香港迪亚法定代表人陆波(也是甘肃众星锌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增资协议书》,海富投资现金增资2000万元获得增资后甘肃众星锌业3.85%股权,并在其中进行了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第七条第二款):若甘肃众星锌业2008年实际净利润完不成3000万元,则海富投资有权要求甘肃众星锌业予以补偿,如果甘肃众星锌业未能履行补偿义务,海富投资有权要求香港迪亚履行补偿义务;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1-2008年实际净利润/3000万元)×本次投资金额”。 因世恒公司2008年度实际净利润仅为26858.13元,未达到《增资协议书》约定的该年度承诺净利润额。2009年12月30日,海富投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世恒公司、迪亚公司、陆波向其支付补偿款1998.2095万元(按照补偿金额计算公式计算的补偿金额)。 2010年12月兰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增资协议书》中关于甘肃世恒2008年底实际净利润完不成3000万元,海富投资有权要求甘肃世恒补偿的约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八条关于企业净利润要根据合营各方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的规定,违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约定无效。“海富投资”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2011年9月甘肃省高院二审判决:《增资协议书》中关于补偿的约定,违反了投资领域风险共担的原则,成为明为联营,实为借贷,应认定无效。海富投资投入的人民币2000万元中,除已计入注册资本的114.771万元外,其余1885.2283万元的性质应属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由甘肃世恒、香港迪亚共同返还海富投资本金1885.2283万元及占用期间利息。“甘肃世恒”对判决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012年11月最高法判决:海富投资与甘肃世恒对赌条款损害了公司利益和公司债权人利益,因而无效。但香港迪亚对于海富投资的补偿承诺并不损害公司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撤销甘肃高院的二审判决,并判定香港迪亚向海富投资支付协议补偿款1998.2095万元。 (二)并购案例中对赌主体的选择 1、原大股东为对赌主体 绝大多数并购案例中,对赌主体均为标的公司原大股东。原大股东愿意对赌一般是基于其仍持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或者因换股获得收购方部分股权,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其自身利益相关或者仍负责标的公司经营。 其中比较特殊的一类情况是原股东100%现金转让股权,与标的公司斩断所有关联,但仍进行业绩对赌。此类对赌大多是收购方为了平抑估值而设计的,转让方高估值转让,收购

投资案例分析

投资案例分析 ----企业收购案例 姓名张胜男 班级国际贸易6班 学号 2011310229 日期2012年5月19号

垄断 (英语:Monopoly) (或者称卖者垄断),一般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能够随意调节价格与产量。 垄断优势理论(Monopolistic Advantage)指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有利可图的必要条件,是这些企业应具备东道国企业所没有的垄断优势;而跨国企业的垄断优势,又源于市场的不完全性。 1、市场具有不完全性 不完全性产生于四个方面: (1)产品市场不完全。这主要与商品特异、商标、特殊的市场技能或价格联盟等因素有关; (2)生产要素市场的不完全。这主要是特殊的管理技能、在资本市场上的便利及受专利制度保护的技术差异等原因造成的; (3)规模经济引起的市场不完全; (4)由于政府的有关税收、关税、利率和汇率等政策原因造成的市场不完全。 2、垄断优势 (1)市场垄断优势。如产品性能差别、特殊销售技巧、控制市场价格的能力等。 (2)生产垄断优势。如经营管理技能、融通资金的能力优势、掌握的技术专利与专有技术。 (3)规模经济优势。即通过横向一体化或纵向一体化,在供、产、销各环节的衔接上提高效率。 (4)政府的课税、关税等贸易限制措施产生的市场进入或退出障碍,导致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利用其垄断优势。 3、垄断优势理论的结论 (1)原因分析:在东道国市场不完全的条件下,跨国公司可利用其垄断优势排斥自由竞争,维持垄断高价以获得超额利润。 (2)结论:对外直接投资是具有某种优势的寡头垄断企业为追求控制不完全市场而采取的一种行为方式。 案例分析--雀巢收购惠氏奶粉案例 2012年4月23日,在经历了多次报价、竞购之后,“并购狂人”雀巢(Nestl é)上演绎生命中最辉煌的一刻:118.5亿美元收购辉瑞(Pfizer Inc.)营养品业务(主要是婴幼儿奶粉品牌惠氏,Wyeth)!国际食品巨头雀巢集团宣布,作为提升公司在全球婴儿营养业务领域的一项战略举措,该公司同意以118.5亿美元收购辉瑞营养品业务,即包括惠氏奶粉在内的营养品板块。这是至今为止,在与达能、卡夫、亨氏等国际食品巨头竞购中,为出价最高者,而市场对辉瑞营养品业务估值约100亿美元。业界评价称,若此宗收购案谈成,将成为今年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交易之一。雀巢和惠氏若成一家,将改写中国奶粉行业格局,雀巢一跃成为中国最大的奶粉企业。 分析: 首先,我们明确完全竞争的市场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所以,雀巢公司处于不完全市场中。 其次,再按照垄断优势理论的优势要素,分析雀巢公司所具有的优势。一知识资产优势

2015中国地产排名

2015中国房地产排名 排名企业名称 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 恒大地产集团 3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 6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 7 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8 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9 龙湖地产有限公司 10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1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1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13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16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7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8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 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 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 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 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 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7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8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 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30 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1 正荣集团有限公司 32 海亮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3 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5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36 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7 禹洲集团 38 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9 上海中建东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 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1 雨润地产集团 42 龙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43 金辉地产 44 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45 广州时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46 景瑞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7 亿达集团有限公司 48 中骏置业控股有限公司 49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50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浙江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2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53 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54 朗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56 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 57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 重庆华宇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59 三盛地产集团 60 中国奥园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泛海城市广场外墙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研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泛海城市广场外墙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研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网络高等教育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泛海城市广场外墙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研究 学习中心: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奥鹏学习中心层次:专科起点本科 专业:工程管理 年级: 2013 年春季 学号: 00000000000000 学生:虞良海 指导教师:贾伟 完成日期: 2015 年 3月1日

内容摘要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控制是对项目建设阶段的工作程序和持续时间进行规划、实施、检查、调查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一项重要而复杂的任务,进度控制包括组织、管理、经济、技术措施的控制;借助现代计算机技术绘制进度甘特图等网络图,图文并茂,便于快速理解进度节点。 本文先理论介绍进度控制的相关理论知识,然后用笔者参与的门窗、幕墙工程进度控制的实践及在实施过程找出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说明进度拖延的原因并给出了解决方法,通过进一步的进度控制研究,为下一个项目提供真实可靠的进度控制的参照。 关键词:泛海城市广场外墙工程项目;技术特点;进度控制;横道图;偏差分析;解决措施。 目录

内容摘要............................................................ I 引言. (1) 1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理论基础 (2) 1.1 进度控制的概念 (2) 1.2 进度控制的必要性 (2) 1.3 进度控制的基本原理 (2) 2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影响因素及管理措施 (3) 2.1 项目进度控制的影响因素 (3) 2.2 项目进度管理措施 (5) 3 网络计划与偏差分析 (7) 3.1 网络计划 (7) 3.2 网络计划中的偏差分析 (8) 3.3 进度计划调整 (8) 4 泛海城市广场外墙工程项目进度控制实例分析 (10) 4.1 项目概况 (10) 4.2 项目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11) 4.3 项目进度执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3) 4.4 项目进度控制问题的解决措施 (25) 5 结论 (27) 参考文献 (28)

对赌协议第一案: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公司、香港迪亚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海富投资有限增资纠纷再审案评析

对赌协议第一案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香港迪亚有限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海富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纠纷再审案评析 【内容提要】 所谓对赌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对赌协议是投资协议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投资方衡量企业价值的计算方式和保障机制。对赌协议产生的根源在于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不确定性,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实现投资交易的合理和公平。它既是投资方利益的保护伞,又对融资方起着一定的激励作用。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是一种财务工具,是对企业估值的调整,是带有附加条件的价值评估方式。 本案是中国首例PE对赌协议诉讼案件。鉴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在投资时,通常会与公司或公司的股东签订对赌协议,该类协议的效力对PE有着重大影响,因此引起广泛关注。最高院判决对赌协议合法有效,将产生重要的示范效应。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本案的审理过程尤其是双方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对于我们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案件事实 1、《增资协议书》的签订及主要内容 2007年11月1目前,甘肃众星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星公司,该公司是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的前身)、苏州工业园区海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富公司)、香港迪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亚公司)、陆波(世恒公司和迪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均为总经理)共同签订《甘肃众星锌业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书》)。《增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众星公司注册资本为384万美元,迪亚公司占投资的100%。各方同意海富公司以现金2000万元人民币对众星公司进行增资,占众星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85 %,迪亚公司占96.15%。迪亚公司与海富公司签订《合营企业合同》并修订公司章程,海富公司应于《合营企业合同》及修订后的章程被批准之日起

财务报表分析》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财务报表分析》课后习题参考答案第二章(P82) 1.(1)A公司债权(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超过了资产总额的75%,规模过大,说明公司的货币资金、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在资产总额中不足25%。 (2)应收母公司款项达公司债权的80%以上,占公司资产总额的75%╳80%=60%。如此庞大的关联交易债权值得怀疑,可能存在着转移资金、非法占用、操纵利润等行为。 (3)母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面临破产清算,意味着相应的债权不能收回或不能完全收回,将会使A公司遭受严重的资产损失,并将进一步导致公司严重亏损、资金周转困难、股票价格暴跌、公司形象严重受损。 2.存货积压可能是因为采购过多,也可能是因为生产过多而销路不畅。不论是哪种原因,在近期来看,公司没有什么损失;即使是销路不畅,但可使公司流动资产增加,给人一种短期偿债能力增强的假象;并可使大量费用予以资产化,降低了当期的费用,从而使当期利润有良好表现。 从长期看,存货积压会导致资金占用增加、储存费用增加;若存货积压属于产成品销路不畅,则后果更为严重,未来会发生存货资产损失和亏损。 3.2005年科龙电器长期资产质量 (1)固定资产。部分设备严重老化,说明公司在较长一断时间内发展停滞,也缺乏技术进步;模具大量闲置,说明管理不到位,是采购有问

题还是转产所致?不管什么原因造成闲置,都应及时加以处置减少损失。至于部分公司停止经营,设备未能正常运转,可能与顾董事长出事、管理出现真空有关。固定资产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产,固定资产质量低劣,会对公司未来的业绩产生消极的影响。 (2)无形资产。商标价值在过去可能存在着高估。这也反映了公司当时存在着管理问题。我们知道,商标只有在购入或接受投资时才需入账。因此,商标价值过去高估,现在贬值,将直接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诉讼中的土地使用权,是因为转让方并没有向其受让方付款,所以转让方可能并没有转让的权利。这反映了转让涉及的三方可能都存在着管理问题。 (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说明工程还没有建成。没有建成,部分设备就已系淘汰设备,说明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 (4)长期投资。长期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说明公司对该项投资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损失已经确认。这可能是顾董事长违法操作的结果。 公司在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上,采用了请独立第三方进行资产评估的做法,由此所计提的减值损失应该认为是合理的。 从科龙2005年的资产质量看,问题不少,海信在并购后需要做的工作不少。 第三章 P98预计负债与主观判断 1.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时,确认预计负债同时增加销售费用。因此,

对赌协议的案例评析

对赌协议的案例评析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私募交易中,私募股权基金作为投资方要是否对融资方注资进行调研与评估,经过对融资方项目进行前期调研、中期尽职调查之后,双方会进入到后期的估价阶段,即确定私募股权融资的价格。估值是整个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最为重要、最易引起争议,也最体现谈判者智慧的环节。虽然没有任何一种定价方法与定价模型可以真正准确而科学地确定私募股权投资价格,但是其提供了企业与私募股权基金讨价还价的基础和论据,提供了双方确定最终交易价格的参考。 虽然有了可以作为协商与谈判基础的企业价值,但是由于该价值的准确性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交易双方为了保证交易作价的公平合理,投资方主要基于降低风险的需要,需要在估值的基础上对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大部分私募股权基金要求在投资协议中加入一系列的限制性条款,例如可转债股权、可转股债权、优先股、业绩奖惩条款(对赌协议)、分阶段投资等。这在本质上都是对私募股权融资价格的一个打折行为或者至少是一个调整机制。1 通常意义上的估值调整方式是调整私募股权基金与股东之间的权益分配。其方式可以是原目标企业的股东将一定数量的股权转让给私募股权基金,当目标企业实现约定的预测利润时,私募股权基金将一定数量的股权转让给目标企业的原股东或者管理层及其控制的公司;在内地资本市场的投资交易中,根据目标企业的预测利润实现情况,调整价款支付数额或作出补偿,实质上也是估值调整方式之一。 (二)“海富”案 注意:需要澄清的是,在“海富案”中,依据对赌协议承担现金补偿责任的第一主体是被投资公司,控股股东仅在前者未能履行补偿义务时才会承担赔偿责任。然而,这并非最常见的对赌协议。在实践中,更为普遍的对赌协议是将包括控股股东在内的实际控制人而非被投资公司约定为补偿责任主体。 1. 案情简述 苏州工业园区海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富投资)与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世恒)之间的投资纠纷案,因为涉及“对赌协议”的效力问题而引起投资界和媒体界的广泛关注。 海富投资作为私募股权投资者,于2007 年 11 月以溢价增资的方式入股甘肃世恒。海富投资以现金 2000 万元人民币增资,获得甘肃世恒 3. 85% 的股权,其中 114. 7717 万 1 是否最终接受这样的限制性条款,往往是由企业与私募股权基金在特定项目中的谈判地位决定的。在实践操作中,一些吸引了众多私募股权投资人的企业偶尔也会采取不接受任何限制性价格条件的强硬态度。

福布斯排行榜大企业(55人)

三、福布斯排行榜大企业(55人) (以下46人由省经信委会同省工商联负责邀请) 李彦宏百度有限公司董事长 梁稳根三一集团董事长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亚军龙湖地产集团董事长 马化腾腾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近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永行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成建美特斯邦威集团董事长 刘永好新希望集团董事长 陈发树新华都实业集团董事长 鲁冠球万向集团公司董事长 张欣SOHO中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郭广昌复星国际董事长 王传福比亚迪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磊网易董事长 孙广信新疆广汇董事长 朱共山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主席 黄伟新湖集团董事长 李新炎龙工控股有限公司主席 卢志强泛海控股集团董事长 张志东腾讯董事长 李书福吉利集团董事长 刘忠田忠旺集团董事长 张宏伟北京东方集团董事长 陈丽华富华集团董事长 高德康波司登集团董事长 张力富力集团董事长 张茵玖龙纸业董事长 - 1 -

马云阿里巴巴集团董事长 吏玉柱巨人集团董事长 周福仁西洋集团董事长 傅光明圣农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立深圳立业集团董事长 安康华兰生物工程集团董事长 陈义红中国动向董事长 方威辽宁方大集团董事长 戚金兴滨江房产董事长 沈文荣江苏沙钢集团董事长 陈天桥盛大网络公司董事长 张桂平苏宁环球集团董事长 陈金霞涌金集团董事长 何金明人人乐商业集团董事长 张志祥北京建龙重工集团董事长 朱孟依合生创展董事长 王文京融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鲜扬恒鼎实业董事长 (以下9人由有关市政府负责邀请) 何享健美的集团董事长(合肥) 许家印广州恒大地产集团董事长(合肥) 王健林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合肥) 杨惠妍碧桂园集团执行董事(合肥) 沈国军银泰集团董事长(合肥) 吕向阳融捷投资董事长(合肥) 黄如论世纪金源集团董事长(合肥) 祝义材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山)林秀成三安集团董事长(芜湖) 四、产业转移省市大企业(1 34人) (由省经信委会同省工商联负责邀请) - 2 -

【文案】【软文】泛海城市广场CBD

武汉CBD多点并举泛海城市广场、武汉天地促其升级 核心提示:中央商务区指一个国家或大城市里主要商业活动进行的地区。其概念最早产生于1923年的美国,当时定义为“商业会聚之处”。随后,CBD的内容不断发展丰富,成为一个城市、一个区域乃至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中枢。一般而言,CBD高度集中了城市的经济、科技和文化力量,作为城市的核心,应具备金融、贸易、服务、展览、咨询等多种功能,并配以完善的市政交通与通讯条件。 实现城市升级,助推其朝着国家中心城市迈进,是今年武汉的发展之重。 要将这一目标落到实处,由以往单纯的工业化城市,朝着以工业为基石,同时促进交通枢纽、产业带动、综合服务功能等3个方面的提升为转变方向,就显得尤为重要。 而纵观整个武汉市,目前的江汉区,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 今天,以传统商贸起家的江汉区早已摆脱既有色彩,金融业、信息和中介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现代商贸业崛起成四大支柱,并成为全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武汉“华尔街”汇集6家全国性金融总部;物流大鳄长航凤凰的船队航行全球,中南石化掌控中南地区燃油供应;省移动、省电信、省邮政等80余家信息通讯企业将总部迁至江汉,安永、戴德梁行等世界知名事务所在此落子。高端楼宇成为服务业的载体和江汉区象征。50层的建银大厦、55层的新世界国贸大厦、全市最高的325米民生银行大厦、广发银行大厦……武汉200米以上的超高建筑大部分矗立江汉。

而政府同样对于江汉区的发展,寄予厚望,“到2016年,使江汉区成为引领中部服务业发展的标杆,为国家服务业发展提供经验,跻身国内一流中心城区行列。” 如果说,现今的江汉区,是一个潜力巨大、多点并举的片区,那么,武汉中央商务区,就是江汉区的核心,是整个片区发展的支点。 这个占地7.41平方公里,总投资1500亿元的项目,将促成一个城市中央的城中之城拔地而起,不仅是一次城市形态、经济支撑点的重大变革,更是一个城市走向世界舞台的重要开端。 而目前的武汉中央商务区,也正处于多点开花的集中爆发阶段。 “两纵三横”,25条内部道路的交通网已经成型,勾勒交通金十字轴,划分出四大功能分区;建筑面积达260万平方米的地下空间系统已经开建,四层地下空间内,囊括地铁3、7号线,与地面2、10、12号线相呼应,且包含武汉最大的地铁站——王家墩中心站。本就坐拥黄金地段的武汉中央商务区,因为内、外交通格局的立体化,化身通达三镇最便利,距离火车站、飞机场物力距离最短的城市“心脏地带”。 2009年开工建设,位于中央商务区东北端的综合体项目“泛海城市广场”正进入冲刺阶段,目前已签约国际五星级“喜来登”酒店,大型购物中心及酒店2013年将正式公开。 华中第一高楼——“武汉中心”开始地上结构施工,88层的摩天大楼,已经冲出地面,进入快速建设通道,目前已联姻国际超五星级“君悦酒店”。 中央商务区的国际辐射力 中央商务区(CentralBusiness District,简称:CBD)指一个国家或大城市里主要商业活动进行的地区。其概念最早产生于1923年的美国,当时定义为“商业会聚之处”。随后,CBD的内容不断发展丰富,成为一个城市、一个区域乃至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中枢。一般而言,CBD高度集中了城市的经济、科技和文化力量,作为城市的核心,应具备金融、贸易、服务、展览、咨询等多种功能,并配以完善的市政交通与通讯条件。 当一座城市的经济高速发展,商业活动必将日趋集中,要在一个同一个区域内,完成金融、贸易、居住、商业、娱乐等各项功能。

金融并购案例分析海富投资对赌协议案的启示精编

金融并购案例分析海富投资对赌协议案的启示 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案例分析:海富投资对赌协议案的启示 2012年11月,海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海富投资”)诉甘肃世桓有色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下称“甘肃世桓”)、香港迪亚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迪亚”)对赌协议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后最终判决认定对赌条款部分有效。这个案件可谓一波三折,在此尘埃落定之际,我们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一些思考,希望厘清其中的法律问题,帮助投资人减少风险。 一、案件的背景: 甘肃世桓原为香港迪亚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84万美元;2007年11月,甘肃世桓、海富投资、香港迪亚、陆波(甘肃世桓法定代表人)签订了关于甘肃世桓的《增资协议书》,约定海富投资出资2000万元对甘肃世桓进行增资,其中115万元作为注册资本,1885万元溢价部分进入资本公积。 增资之后甘肃世桓股权结构变更为海富投资占%,香港迪亚占%。各方同时设定了两项对赌条款: 其一是“赌业绩”,具体为:“如果2008年,甘肃世恒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海富投资有权要求甘肃世

恒予以补偿,如果甘肃世恒未履行补偿,海富投资有权要求香港迪亚履行补偿义务”。 其二是“赌上市”,如果至2010年10月20日,甘肃世桓无法完成上市,海富投资有权要求香港迪亚回购其持有的甘肃世桓的全部股权,各方并对回购价格进行了详细的约定。随后,各方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与公司章程,经商务行政主管机关批准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8年,甘肃世桓利润总额与净利润均只有2万余元,2009年12月,海富投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甘肃世桓、香港迪亚向其支付补偿款1998万余元。 二、三级法院的不同判决 兰州中院一审判决认为,“赌业绩”的约定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关于企业净利润根据合营各方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的规定,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该约定同时属于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因此“赌业绩”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而无效,故不支持海富投资的诉讼请求。 甘肃高院二审判决认为,“赌业绩”的约定违反了投资领域风险共担的原则,使得海富投资作为投资者不论甘肃世恒经营业绩如何,均能取得约定收益而不承担任何风

又诞生一位80后美女投资人!不仅身家百亿,她爸还是王健林铁哥们

早在2016年公布的胡润女富豪榜中,有一位女富豪闯进女富豪榜的第九位,她与母亲的合计资产达到了210亿元,顺利成为进入榜单排名最高的女富豪。 而当人们好奇她是何许人物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她的父亲就是泛海股份董事长卢志强! 不同于一些高调富二代,80后卢晓云一直低调,网络上能查到的关于她的信息很少,流传出来的照片中她的打扮也是十分朴素。只有每年的胡润研究院公布富豪榜单数据时,她的名字才被众人所知。 一 资本大佬卢志强其人 卢志强在资本界可谓是声名显赫,他不仅是民生银行董事长,还涉足房地产,项目遍及北京、北京、深圳、武汉、上海、杭州、青岛、大连及美国洛杉矶等城市,有人将他与李嘉诚和王健林相提并论。 在卢志强建立起强大的商业公司之前,他曾是山东潍坊动力机厂技术员,潍坊技术开发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直到卢志强创办了山东通达公司后,他才开始建立起自己的商业帝国。 当年,卢志强瞅准中国房地产爆发的机会,注册了泛海集团公司,注册资金高达7.3亿元。从泛海集团公司开始,卢志强开始成为资本大佬。 1995年,通过在房地产领域积累的资本,让卢志强开始有足够的实力去玩资本游戏,成立光彩投资。之后,卢志强又收购了深圳上市公司南油物业,并更名为“光彩建设”,也就是如今的的泛海控股。这只股票也因此创造出从每股3元暴涨至23元的神话。 卢志强不仅在房地产和投资上颇有心得,他还有极其敏锐的眼光,能够抓住机会。2000年,卢志强参股了民生银行的1300万股,获得了民生银行9.42%的股份。 除了涉及银行,卢志强在保险业也有涉猎,他还是民生人寿保险的发起人之一。这一年,泛海增持黄河证券,黄河证券的注册资金从1亿变成了14.5亿元。 2014年的时候,泛海公司提出了“地产+金融+战略投资”转型,之后卢志强又对公司的高管进行了一些调整,他要带领泛海走进一个全新的时代。2015年,卢志强投资了20亿元,联合了几大巨头公司,成立了亚太再保险公司,同年11月收购民安财险51%股权。 如今泛海已经拿下了所有的金融牌照,构建起一个包含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在内的完整金融帝国。为他的实业帝国输送炮弹。 许多人都知道李嘉诚控制了22家上市公司,而且业务遍布全球56个国家,其中在大陆也有一个财团也足以跟李嘉诚相提并论。这个财团就是泛海系,他的创造者就是卢志强,堪称是王健林背后的大佬。 卢志强拥有了30多年,构建了包括了地产、能源、投资、金融等等的庞大帝国。泛海旗下的公司遍布A股、港股、美股等市场,另外泛海还投资了A股超过39家上市公司,包括了联想、民生银行等等,另外泛海还投资了10家新三版公司。 二 低调的女投资人 拥有一个声名显赫,财大气粗的父亲并没有让卢晓云骄傲,她也并不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富二代,而是有着高学历的博士生,一步步走的非常踏实。从自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泛海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到现在的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她一直都很低调。 在泛海集团历练的过程中,她开始对投资产生了丰富的兴趣,开始经营属于自己的投资事业。 相比较于父亲卢志强,卢晓云显然更加低调,她很少出现在台前,也没有从政,而是选择成为了一个踏踏实实的投资人。 据企查查查询消息得知,目前卢晓云对外公开投资项目有四家企业,其中父亲卢志强和母亲黄琼姿分别担任了其中两家公司的法人。 卢晓云除了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持有通海控股有限公司11.43%的股份之外,还同为觅优投资有限公司和觅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人。

泛海建设

泛海建设副总裁王辉 恒大地产副总裁兼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 公司董事长 徐文 当代节能置业总工程师陈音 当代节能置业五个三工作中心总监钟天绛 万科集团执行副总裁丁长峰 万科集团采购管理部部门经理许珂 万科集团品质管理部助理总经理冀豫东 亿城股份设计研发总经理周柏生 亿城股份成本经理韦小玲 亿城股份成本经理王佳恩 北京阳光100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采购部经理叶岩 北京阳光100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黎辉 招商地产绿色地产研发中心主任林武生 金地集团北京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关敬涛 金地集团北京公司总经理严家荣 金科集团工程总监刘世清 金科集团材设主管钱怀兰 宝龙集团成本控制中心经理陈中栋 龙湖地产采购高级经理苏西振 龙湖地产造价采购部总监彭江 龙湖地产招标采购中心高级经理王若溪 绿城集团材料设备部经理林映春 绿地集团京津事业部副总经理刘晓嵩 绿地集团香河项目预算主管莫奇 绿地集团合约部副经理黄健 华远地产工程总监赵威 华远地产技术部总经理李莹 华远地产技术部产品标准研究专员舒悦 华远地产工程管理部合作伙伴主管刘达飞 万通地产采购总监胡樾 复地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总监戴戈缨 金隅嘉业高级经济师梁军 中体奥林匹克花园总裁陈顺 中体奥林匹克花园采购经理王凯漩 江苏新城地产采购总经理胥建新 中信地产总经理胡东海? 中信地产成本合约部经理王进峰 中弘集团招标采购部经理肖成平 中弘集团成本管理部经理洪蕾 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成本控制部经理张爱华 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成本控制部副经理汪利华 金融街控股副总经理苏平 江苏省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屹

江苏省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成本部经理杨凡今典集团招标采购部部长赵英武今典集团招标采购部经理张雷通辽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振江通辽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监包建华辽宁融泰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刘丽辽宁融泰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监吴素芹北京名流未来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银珍北京名流未来置业有限公司经理张国生北京名流未来置业有限公司经理王世红大连市碧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群林贺克国际建筑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中国业务发展总监李晓溪黑龙江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丽华黑龙江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经理于京升黑龙江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经理宋毅民湖北能源集团清能置业公司副主任吴光兵内蒙古希望阳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雅文内蒙古希望阳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办主任田生军内蒙古希望阳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蔡慧芳内蒙古希望阳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供应部主任周建波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工程师吴奕欣秦皇岛市海洋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赵亮秦皇岛市海洋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本部经理王首亚山东三威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辉山东三威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张浩山东三威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声元山东三威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李刚上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审计室主任孙依平上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集团采购部总经理司晓川上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集团采购部主管何英建上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办主管(招投标)杨晓上实地产副总裁刘显奇上实地产合约采购部副总经理朱春荣通辽市盛世龙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孟庆哲天津嘉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恩彪福建省永安市恒元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庞俊成福建省永安市恒元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林思宇舟山市融信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张敏江苏金海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白伟江苏金海置业有限公司材料公司经理刘坚南京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伏虎南京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毛航宇黑龙江华洋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陶芳黑龙江华洋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藤学君

泛海控股2019年上半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泛海控股2019年上半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一、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构成基本情况 泛海控股2019年上半年资产总额为18,412,253.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4,463,384.22万元,主要分布在存货、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环节,分别占企业流动资产合计的41.48%、31.48%和13.79%。非流动资产为3,948,868.84万元,主要分布在长期投资和商誉,分别占企业非流动资产的57.01%、7.48%。 资产构成表 项目名称 2019年上半年 2018年上半年 2017年上半年 数值 百分比(%) 数值 百分比(%) 数值 百分比(%) 总资产 18,412,253. 06 100.00 20,301,955. 46 100.00 17,818,979. 34 100.00 流动资产 14,463,384. 22 78.55 14,010,429.45 69.01 12,953,563.47 72.70 长期投资 2,251,304.9 12.23 4,955,062.75 24.41 3,589,398.45 20.14 固定资产 88,733.22 0.48 99,718.73 0.49 90,295.44 0.51 其他 1,608,830.7 2 8.74 1,236,744.53 6.09 1,185,721.98 6.65

2.流动资产构成特点 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数额较大,约占流动资产的45.27%,表明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但应当关注货币性资产的投向。企业营业环节占用的资金数额较大,约占企业流动资产的41.48%,说明市场销售情况的变化会对企业资产的质量和价值带来较大影响,要密切关注企业产品的销售前景和增值能力。 流动资产构成表 项目名称 2019年上半年 2018年上半年 2017年上半年 数值 百分比(%) 数值 百分比(%) 数值 百分比(%) 流动资产 14,463,384. 22 100.00 14,010,429. 45 100.00 12,953,563. 47 100.00 存货 5,999,264.7 2 41.48 8,973,612.99 64.05 8,004,001.31 61.79 应收账款 88,914.3 0.61 131,143.31 0.94 85,725.09 0.66 其他应收款 313,185.9 2.17 66,468.04 0.47 52,769.66 0.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4,553,660.4 31.48 0 0.00 0 0.00 应收票据 293 0.00 449.71 0.00 671.77 0.01 货币资金 1,993,783.7 13.79 1,679,892.82 11.99 2,360,546.35 18.22 其他 1,514,282.1 9 10.47 3,158,862.58 22.55 2,449,849.29 18.91

业务研讨之海南航空对赌协议的财税处理案例分析

业务研讨之海南航空对赌协议的财税处理案例分析 2014年5月5日,海南地税局以《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赌协议利润补偿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的复函》(琼地税函[2014]198号)明确了“对企业补偿型的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问题。这是我迄今为止所看到的第一个明确对赌协议税务处理的税务文件。不论如何,海南地税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值得我们赞扬。有关对赌协议的介绍也可以参阅我曾经写过的一篇帖子:[企业所得税]关于29号公告另类视角之二:再议29号公告是否适用'对赌协议'之所得税处理.还可以参阅以前论坛的一些讨论帖子:预览[并购重组]听资本市场故事学并购重组税政系列之五:从海富投资案话对赌协议税务;[并购重组]定向增发资产收购—业绩不达标触发补偿的税务探讨;[并购重组]税务律师视角:对赌协议税务实证分析。琼地税函[2014]198号全文如下: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赌协议利润补偿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的复函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对赌协议利润补偿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的请示》(琼航财〔2014〕23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投资资产的相关规定,你公司在该对赌协议中取得的利润补偿可以视为对最初受让股权的定价调整,即收到利润补偿当年调整相应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特此函复。海南省地方税务局2014年5月5日光看该答复我们并不能判断是否属于“对企业补偿型的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的答复,我们也不能了解对赌协议的内容是什么。笔者查阅了该答复对应的海南航空的有关公告,发现该答复可能够能够是针对2008年12月的一个关联交易(我不完全确定是否就是针对这个交易出的答复哈,请读者注意 此点)。笔者针对该交易分析如下:一、案例背景介绍(一)关联交易概述“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拟以61856.766万元价格受让“海航酒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酒店集团”)持有的“北京燕京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燕京饭店”)45%股权;以172834.792万元价格受让“扬子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集团”)持有的“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航公司”)65%股权和海航酒店集团持有的科航公司30%的股权。(二)交易股权架构及关联方1、“海南省发展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发展控股公司”)海南发展控股公司属于国有独资公司,股东为海南省国资委。海南发展控股公司持有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40.65%股权,属于海南航空的实际控制人。2、大新华航空大新华航空持有海南航空51.68%的股权,系海南航空的控股股东。3、“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海航酒店集团、扬子江集团均为海南航空的股东海航集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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