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 83 EEC 欧盟生活饮用水水质条例

98 83 EEC  欧盟生活饮用水水质条例
98 83 EEC  欧盟生活饮用水水质条例

欧共体理事会关于生活饮用水水质的条例

98/83/EEC

A 微生物学参数

指标 指标值(个100mL) 埃希氏大肠杆菌0

肠道球菌0

以下指标用于瓶装或桶装饮用水:

指标指标值

埃希氏大肠杆菌0/250mL

肠道球菌0/250mL

铜绿假单胞菌0/250mL

细菌总数(22℃)100/mL

细菌总数(37℃)20/mL

B 化学物质参数

指标 指标值 单位 备注 丙烯酰胺0.10μg/L注1

锑 5.0μg/L

砷10μg/L

苯10μg/L

苯并(a)芘0.010μg/L

硼 1.0μg/L

溴化物10μg/L注2

镉 5.0μg/L

铬50μg/L

铜 2.0mg/L注3

氰化物50μg/L

1,2-二氯乙烷 3.0μg/L

环氧氯丙烷0.10μg/L注1

氟化物 1.5μg/L

铅10μg/L注3和4汞 1.0μg/L

镍20μg/L注3

硝酸盐50μg/L注5

亚硝酸盐0.50μg/L注5

农药0.10μg/L注6和7

农药(总)0.50μg/L注6和8

多环芳烃0.10μg/L 特殊化合物的总浓度注9

硒10μg/L

四氯乙烯和三氯乙烯10μg/L 特殊指标的总

浓度

三卤甲烷(总)100μg/L 特殊化合物的总浓度注10

氯乙烯0.50μg/L注1

注:1.参数值是指水中的剩余单体浓度,并根据聚合体与水接触后所释放出的最大浓度计;

2.如果没有更好的消毒方法,在可能的情况下,成员国应尽力降低该值。

3.该值适用于由用户水龙头处所取水样,且水样应能代表用户一周用水的平均水质。成员国必须考虑到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的峰值出现情况。

4.该指令生效后5年到15年,铅的参数值为25μg/L。在达到指令中规定的参数值前,成员国应确保采用适当的方法,尽可能降低水中铅的浓度。

5.成员国应确保[NO3-]/50+[NO2-]/3≤1,方括号中为以mg/L为单位计的NO3-和NO2-浓度。

6.农药是指:有机杀虫剂、有机除草剂、有机杀菌剂、有机杀线虫剂、有机除藻剂、有机杀鼠剂、有机杀粘菌剂和相关产品及其代谢副产物、降解和反应产物。

7.参数值适用于每种农药。对艾氏剂、狄氏剂、七氯和环氧七氯,参数值为0.030μg/L。

8.农药总量是指所有能检测出和定量的单项农药的总和。

9.特殊化合物包括:

苯并[b]呋喃、苯并[k]呋喃、苯并[g,h,i]北、茚并[1,2,3-cd]芘

10.如果没有更好的消毒方法,在可能的情况下,成员国应尽力降低该值。特殊化合物包括:氯仿、溴仿、二溴一氯甲烷和一溴二氯甲烷该指令生效后5年到15直,总三卤甲烷的参数值为150μg/L。

C 指示参数

指标 指标值 单位 备注 色度用户可以接受且无异味

浊度用户可以接受且无异味注7

嗅用户可以接受且无异味

味用户可以接受且无异味

氢离子浓度 6.5—9.5pH单位注1和3

℃注1电导率2500μS/cm(20)

氯化物250mg/L注1

硫酸盐250mg/L注1

钠200mg/L

溶解氧 5.0mg/LO2

氨0.50mg/L

TOC无异常变化注6

铁200μg/L

锰50μg/L

铝200μg/L

细菌总数(22℃)无异常变化

产气荚膜梭菌0个/100mL注2

大肠杆菌0个/100mL注5放射性参数

指标 指标值 单位 备注 氚100Bq/L

总指示用量0.10mSv/年

注:1.不应具有腐蚀性。

2.如果原水没有受地表水影响,不需要测定该参数。

3.对瓶装或桶装的静水,最小值应降至4—5pH单位。对瓶装或桶装的水,最小值应降至更低。

4.如果测定TOC参数值,则不需要测定该值。

5.对瓶装或桶装的水,单位为个/250mL。

6.对于供水量小于10,000m3/天的水厂,不需要测定该值。

7.对地表水处理厂,成员国应尽力保证出厂水的浊度不超过1.0NTU。

中国美国日本欧盟四国饮用水质标准比较

. 快适水水质卫生标准 1、快适水概念 水质指标达到美国、欧盟、日本和中国现行饮用水标准中最高要求,适合于婴幼儿等对水中污染物较为敏感的人群长期饮用的优质饮用水。 2、美国、日本、欧盟和中国四国或地区饮用水水质标准比较 2.1分类的区别 (1)美国水质标准分为国家一级饮用水水质标准和二级饮用水标准。国家一级饮用水水质标准中又有最大污染物浓度(MCL)和最大污染物浓度目标(MCLG)两个指标,MCL为强制性的标准,MCLG是非强制性的更高目标值。美国一级饮用水指标共有78个,分为:无机物、有机物、放射性物质、微生物学指标,其中无机物指标有15个,有机物指标54个,放射性物质指标有3个,微生物学指标有6个;二级饮用水污染物指标共有15个,没有细分。 (2)欧盟水质标准并没有特别分类,水质指标分为微生物学指标、化学物质指标和指示指标,其中微生物学指标2个(瓶桶装水是5个),化学物质指标26个,指示指标20个。 (3)日本水质标准分为水质基准项目和水质管理目标设定项目。水质指标项目分为病原微生物、重金属、无机物、金属类、有机物、消毒剂残留及消毒副生成物、基本特性、其他类。日本水质基准项目共50个,其中病原微生物指标有2个,重金属指标有10个,无机物指标有9个,有机物指标有11个,消毒剂和消毒副生成物10个,基本特性指标5个,其他类指标2个;水质管理目标设定项目共27个,其中重金属和金属指标有4个,无机物指标有2个,有机物指标有9个,消毒剂和消毒副生成物6个,其他类6个。 (4)中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分为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共计106项。饮用水标准水质常规指标分为微生物指标、毒理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放射性指标四类共1 / 19 . 38个,其中微生物指标有4个,毒理指标有15个,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有17个,放射性指标2个;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4个;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分为微生物指标2个、毒理指标59个、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3个。 2.2水质指标对比 以中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中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为参照,中国、美国、日本和欧盟4个国家和地区的水质指标对比见表1和表2。 表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对比 限指中美日欧 GB5749-20MC6MCL标 、微生物指 总大肠菌51MPN/100m不得检CFU/100m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不得检 CFU/100m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点题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已于2006年12月29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同时发布的还有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将于今年7 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已实施了20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经过修订,标准中的指标数量不仅由35项增至106项,还对原标准的8项指标进行了修订,指标限量也与发达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具有可比性。 生活饮用水对百姓健康安全非常重要,饮用水一旦出了问题,就会给百姓生活带来重大影响。这是一项必将对百姓生活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家标准。本篇文章对该标准中经过修订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解析,以加深广大读者对该标准的认识。 指标大有来头危害各不相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106项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6项,毒理指标74项(其中,无机化合物指标21项,有机化合物指标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20项,消毒剂指标4项,放射性指标2项。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即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指标约占20%。 可能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造成影响的物质究竟从何而来?据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研究员鄂学礼介绍,污染生活饮用水的微生物主要来自水源地的人畜粪便,还有医院排放的污水以及腐烂的动物尸体等。微生物指标超标,很容易引发传染性肠道疾病,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国家的饮用水卫生标准,都将微生物指标放在第一位。我国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只有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两项指标,新标准中增加的耐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两项指标,均属于对总大肠菌群指标的细化,如果按照标准规定的发酵法检出这两种微生物或按照滤膜法监测超出限值,就说明生活饮用水受到微生物的污染。以上4项微生物指标都属于常规检验指标,还有两种原虫即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同属于微生物指标,列入新标准的非常规检验项目,国外突发性肠道传染病的相关报道中,很多都是由这两种原虫引发的。但微生物污染比较容易检出,也比较容易消除,只要按照相关规程操作,绝大部分水站都可 以做到。 原标准的毒理指标只有15项,新标准的毒理指标几乎是原标准的5倍,达到74项。其中的有机化合物指标由5项增至53项,无机化合物指标由10项增至21项。这些化合物的主要来源是农药和工业污染,我国不少地方的水源地农药污染比较严重,虽然如六六六、滴滴涕、乐果等农药已被禁止使用,但早些年使用过的这些农药仍残留在土壤中,短时间内

1500方生活水处理方案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 §1-1项目概况 (1) §1-2方案编制单位 (1) §1-3方案编制依据 (1) §1-4方案编制原则 (2) §1-5方案编制范围 (3) 第二章水量、水质和处理目标 (3) §2-1 设计水量、水质 (3) §2-2处理目标 (4) 第三章工艺方案设计 (4) §3-1工艺流程的确定 (4) §3-2具体工艺流程 (6) §3-3各单元介绍 (6) 第四章各主要构筑物去除效果 (11) 第五章工艺构(建)筑物设计及设备选型 (11) §5-1 废水处理部分 (11) §5-2污泥处理部分 (18) §5-3 车间 (19) 第六章电气控制系统设计 (20) §6-1 总体说明 (20)

§6-2 被控设备统计 (20) §6-3 系统功能 (20) §6-4 系统余留 (21) §6-5 电控柜 (21) §6-6用电负荷 (22) 第七章总体设计 (22) 第八章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24) §8-1劳动定员 (24) §8-2工作制度 (24) 第九章建设工期 (24) 第十章工程投资概算 (25) §10-1建设规模与工程内容 (25) §10-2工程直接投资概算 (25) 第十一章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效益分析 (27) §1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7) §11-2 效益分析 (27)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29) §12-1 环境保护 (29) §12-2 安全卫生 (30)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菏泽市****新城1500m3/d中水回用工程。 2、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单位:菏泽市****。 项目建设地点:菏泽市****。 3、项目简介 菏泽市****本着保护环境,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拟建中水站一座,将小区内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处理能力为1500m3/d,处理后的水回用于冲厕、绿化、道路保洁等。 §1-2方案编制单位 1、方案编制单位 ****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2、方案编制单位简介 §1-3方案编制依据 1、菏泽市*****关于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具体的建设要求;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包头市鸿雅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清扫水房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每天清扫水箱周围卫生~保持水箱周围环境清洁, 3、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水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堆放杂物, 5、水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宠物和植物,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水房及水箱间。 二、供管水人员上岗制度 1、必须持有《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2、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3、体检时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应 立即告知领导调离本岗位。 三、生活饮用水生产卫生要求 1、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制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2、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档案。 3、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4、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5、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未稍应定期放水清洗。

6、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7、必须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质卫生的设施和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 8、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 9、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三、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供水管理法规。 2、认真执行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每天清扫水房及水箱周围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 3、供水操作人员健康证到期~要及时体检、培训、换证。 4、要认真执行水箱清洗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清洗情况~并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明。 5、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6、检修生活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维修记录。 7、要时常检查水箱通气孔网罩有无破损情况~如有要及时更换修理。 8、如发现意外水污染时~按意外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执行。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关闭相应供水阀门~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救治及其它工作。四、水箱清洗制度 1、水箱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检测一次。 2、清洁前严格检查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从业人员是否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 并复印证件存档。

欧盟饮用水水质指令

《欧盟饮用水水质指令》 A.微生物学参数 以下指标用于瓶装或桶装饮用水: B.化学物质参数

注:1.参数值是指水中的剩余单体浓度,并根据相应聚合体与水接触后所能释放出的最大量计算得; 2.如果可能,在不影响消毒效果的前提下,成员国应尽力降低该值. 3.该值适用于由用户水嘴处所取水样,且水样应能代表用户一周用水的平均水质.成员国必须考虑到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的峰值出现情况. 4.该指令生效后5-15年,铅的参数值为25μg/L. 5.成员国应确保[硝酸根浓度]/50+[亚硝酸根浓度]/3≤1,方括号中为以mg/L为单位计的硝酸根和亚硝酸根浓度,且出厂水亚硝酸盐含量要小于0.1mg/L. 6.农药是指:有机杀虫剂、有机除草剂、有机杀菌剂、有机杀线虫剂、有机杀螨剂、有机除藻剂、有机杀鼠剂、有机杀粘菌和相关产品及其代谢副产物、降解和反应产物. 7.参数值适用于每种农药.对艾氏剂、狄氏剂、七氯和环氧七氯,参数值为0.030μg/L. 8.农药总量是指所有能检测出和定量的单项农药的总和。 9.具体的化合物包括:苯并[b]呋喃、苯并[k]呋喃、苯并[g,h,i]芘、茚并[1,2,,-cd]芘 10.如果可能,在不影响消毒效果的前提下,成员国应尽力降低下列化合物值:氯仿、溴仿、二溴一氯甲烷和一溴二氯甲烷该指令生效后5-15年,总三卤甲烷的参数值为150μg/L. C.指示参数

注:1.不应具有腐蚀性。 2.如果原水不是来自地表水或没有受地表水影响,则不需要测定该参数。 3.若为瓶装或桶装的静止水,最小值可降至 4.5pH单位,若为瓶装或桶装水,因其天然 富含或人工充入二氧化碳,最小值可降至更低。 4.如果测定TOC参数值,则不需要测定该值。 5.对瓶装或桶装的水,单位为个/250mL。 6.对于供水量小于是10000m3/d的水厂,不需要测定该值。 7.对地表水处理厂,成员国应尽力保证出厂水的浊度不超过1.0NTU。 注:译自Council Directive 98/83/EC on the Quality of Water Intended for Human Consumption

生活污水处理方案总结

生活污水处理方案一、处理设施概况 大多数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是病原性微生物和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可以通过各种水处理技术和设备去除水中的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各种污染物,使水质得到净化,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保护水资源环境和人体健康。尽管如此,某些生活污水站由于处理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污水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与规定排放标准相差甚远。因此,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前置A级生化池(水解生化池)—生物接触氧化工艺成功地处理了该类生活污水,该工艺具有抗负荷性强、除磷脱氮处理效果好、运行管理自动化程度高,采用地埋式占地面积少,美观大方等优点。 一体化生活污水专用处理设备,埋地设计。该设备结合生活污水性质,采用世界上先进的生物处理工艺,集去除BOD5、COD、NH3 - N、病菌于一身,是目前最高效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它被广泛地用于各小区的生活污水处理及水质近似生活污水的工业水处理,替代了去除率很低,处理后出水不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普通物理化学法及生化处理法。经过应用表明,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专用处理设备是一种处理效果十分理想且管理方便的设备。

污水处理池和地埋式设备均设计于地表以下,地表以上绿化。因此污水处理站不影响周边的整体环境和深化要求。 二、设计依据 1、废水排放执行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 2、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4、废渣排放执行《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73); 5、污泥执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 三、废水处理工艺 1、工艺流程图如下: 生活 污水

最新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清扫水房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每天清扫水箱周围卫生,保持水箱周围环境清洁; 3、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水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堆放杂物; 5、水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宠物和植物;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水房及水箱间。 二、供管水人员上岗制度 1、必须持有《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2、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3、体检时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告知领导调离本岗位。 三、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供水管理法规。 2、认真执行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每天清扫水房及水箱周围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 3、供水操作人员健康证到期,要及时体检、培训、换证。 4、要认真执行水箱清洗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清洗情况,并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明。

5、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6、检修生活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维修记录。 7、要时常检查水箱通气孔网罩有无破损情况,如有要及时更换修理。 8、如发现意外水污染时,按意外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执行。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关闭相应供水阀门,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救治及其它工作。 四、水箱清洗制度 1、水箱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检测一次。 2、清洁前严格检查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从业人员是否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 并复印证件存档。 3、认真检查水池清洗消毒所用的药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4、清洗水箱时要提醒清洗人员工作安全。 5、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 海涛花园(海口景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5日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 一、如果发生水污染事件,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最快速度报告给高层领导。 二、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二次水箱水的供应,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三、如果造成人员身体伤害的应及时送附近医院进行就诊。

欧盟饮水指令规定的水质指标及其限值

欧盟饮水指令规定的水质指标及其限值指标限值如下: 微生物指标 大肠杆菌0/100ml 肠球菌0/100ml 市售瓶装水要求 大肠杆菌0/250ml 假单胞菌0/250ml 菌落计数(22℃) 0/250ml 菌落计数(37℃) 100ml 化学指标 丙烯酰胺0.10μg/L 锑 5.0μg/L 砷10μg/L 苯 1.0μg/L 苯并[α] 0.010μg/L 硼 1.0μg/L 溴酸盐10μg/L (最迟于指令实施后10年达到) 25μg/L (指令实施后5~10年的限值) 镉 5.0μg/L 铬50μg/L 铜 2.0mg/L 氰化物50μg/L 1,2-二氯乙烷3.0μg/L 表氯醇0.10μg/L 氟化物 1.5mg/L 铅50μg/L(目前) 25μg/L (指令实施后5~15年的限值) 10μg/L (最迟于指令实施后15年达到) 汞 1.0μg/L 镍20μg/L 硝酸盐50mg/L 亚硝酸盐0.50mg/L 农药①0.10μg/L(单个农药) 农药总量0.50μg/L 多环芳烃②0.10μg/L(特定化合物总浓度) 硒10μg/L 四氯乙烯和三氯乙烯 1.0μg/L(总浓度)

三卤乙烷总量100μg/L(特定化合物总浓度) 氯乙烯0.5μg/L 指标性指标 铝200μg/L 氨0.50μg/L 氯化物③250mg/L 产气荚腊梭状芽孢杆菌(包括芽孢) 0/100ml 色饮用者可以接受,无异常变化 电导率250μS·cm-1(20℃) 氢离子浓度 6.5≤pH值≤9.5 铁200μg/L 锰50μg/L 嗅饮用者可以接受,无异常变化 氧化性 5.0mg/L(O2) 硫酸盐250mg/L 钠200mg/L 味饮用者可以接受,无异常变化 菌落计数(22℃) 无异常变化 大肠杆菌0/100ml 总有机碳无异常变化 浑浊度饮用者可以接受,无异常变化 放射性指标 氚100Bq/L 总指标性计量 (Total indicative dose) 0.10Sv/a ①该值用于单个农药,当农药为艾氏剂、狄氏剂、七氯、七环氧化物时限值为0.030μg/L。 ②②包括苯并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g,h,i]芘和茚并[1,2,3cd]芘。 ③③包括氯仿、溴仿、二溴一氯甲烷和一溴二氯甲烷。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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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101834发表时间:2013-08-26 10:50:00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 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 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昌杰、陈西平、张岚、陈亚妍、蔡祖根、甘日华、 申屠杭、郭常义、魏建荣、宁瑞珠、刘文朝、胡林林。

生活饮用水处理项目设计方案

羚山泵站生活饮用水处理项目 设 计 方 案 2011年8月

目录 1项目概况 (1) 2工程设计依据及原则 (1) 2.1设计依据 (1) 2.2设计原则 (1) 3项目范围 (2) 4进水水质和出水要求、处理水量 (2) 4.1进水水质 (2) 4.2出水要求 (2) 4.3设计处理水量 (3) 5处理方案选择及工艺流程 (3) 5.1处理方案选择 (3) 5.2原则流程 (3) 5.3工艺说明 (4) 6设备参数 (4) 6.1高效过滤器系统 (4) 6.1.1原水提升泵(兼反洗水泵) (4) 6.1.2絮凝加药装置 (4) 6.1.3高效过滤器技术参数 (5) 6.1.4配套反洗设备 (7) 6.2中间水池 (7) 6.3锰砂过滤器 (8) 6.4消毒水池 (8) 6.5消毒加药装置 (9) 6.6电控系统 (9) 7电气及自控 (10) 7.1电气 (10) 7.2自动控制 (10) 8主要设备(材料)及报价 (11)

1项目概况 本处理项目为新建工程。该项目处理水量为3m3/d, 原水为井水,要求经处理后,达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2工程设计依据及原则 2.1设计依据 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 3)《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GB5749-2006); 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5)《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JB/T2932-1999); 6)建设方提供的原始水质、水量等基础资料。 2.2设计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卫生和安全等法规,经处理后主要水质指标均符合建设方提出的要求; 2)设计中坚持科学态度,采用的水处理工艺既要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又要成熟、安全可靠,并具有操作简单、运行管理方便等特点; 3)处理单元相对紧凑、占地尽可能少,在确保运行稳定、出水水质达标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及运行成本。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生活饮用水生产卫生要求 一、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制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二、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档案。 三、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四、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五、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未稍应定期放水清洗。 七、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八、必须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质卫生的设施和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 九、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 十、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定。 二、做好供水设施、场地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确保周围30米内无污染和污染因素。 三、配备余氯比色计,随时对供水进行检测,发现余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补充。 四、加强供水设施卫生安全防护,蓄水设施应加盖加锁,进水孔、溢水孔、排污孔等有密封防护设施。 五、供水设施建设材料必须无毒无害,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年两次,建立清洗消毒记录。 六、供水设施专人负责管理,从事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 七、新建二次供水单位应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所用的涉水产品必须取得有效的产品批件。 八、发现饮用水被污染或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部门报告。

中国与美国、欧盟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特点对比

中国与美国、欧盟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特点对比 从上表可见,在标准的制定时间上,我国较美国晚了45年。自20世纪60年代至今,美国修订标准至少10次,而我国仅修订过2次。美国制定了有关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相应技术法规,而我国目前尚缺少相关技术法规。 在水质指标数量方面,美国共52项,而我国只有35项,约为美国的67%,因此,在水质监测方面有可能遗漏对某些有害成分的检测项目。在我国水质标准中,有机物指标仅有7项,绝大多数为无机物,其中以重金属离子为主;而美国标准则以有机物为主,多达27项,约占总数的52%。可见中、美两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指标监测重点不同。此外,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指标要求很低,甚至还有一项肉眼可见物指标。 与欧盟相比,我国的指标分类与其基本一致,而且在性质上都是以无机物指标为主。在指标数量方面,欧盟共56项,比我国多60%,可见其水质监测比我国全面得多

2006年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与85年的相比有什么区别呢? 水质标准由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1.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 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2.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3.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 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瞵;修订了四氯化碳; 4.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 订了浑浊度; 5.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学校生活污水处理方案

**学校3500吨/天生活污水处理 项目 技 术 方 案 河南中蓝水处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3-4

目录 1.总论 (1) 2. 设计边界条件 (1) 3. 废水工艺的选择 (2) 3.1生化处理技术 (2) 3.2物化处理技术 (3) 3.3膜分离处理技术 (3) 3.4本方案采用A/O法工艺 (3) 3.5工艺流程图 (4) 4. 工艺介绍 (4) 4.1格栅 (4) 4.2调节池 (5) 4.3水解酸化池 (6) 4.4好氧池 (7) 4.5沉淀池 (7) 4.6污泥浓缩池 (7) 4.7压滤系统 (7) 4.8工艺特点 (9) 5.电气自控 (10) 6.主要设备明细表 (11) 7. 运行费用估算 (11) 7.1用电费 (11) 7.2人工费 (12) 7.3运行费 (12) 8. 工艺流程图 (11) 9. 运行费用估算 (11)

1.总论 1.1项目名称 **学校3500t/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2设计依据 1) 用户提供的相关数据、参数 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3) 《废水处理工艺设计案例》 4) 《给排水设计手册》 5)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1.3设计原则 1)依据施工地点整体设计进行局部深化设计。 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确保经处理后水质达到有关标准。 3)采用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操作管理简单的工艺,使先进性和可靠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4)采用目前国内成熟先进技术,尽量降低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 5)平面布置和工程设计时,布局力求合理通畅,尽量节省占地。 6)废水处理站应尽量操作运行与维护管理简单方便。 2. 设计边界条件 2.1设计处理规模 根据用户所提供数据,日处理水量为3500t/d,系统按每天24小时运行,则每小时处理量为146 t,设计水量为150t/h. 2.2设计进水水质 根据用户所提供的数据可知,原水为生活污水,其主要水质指标为(数据引自类似工程实例):

[Word]欧盟水质检测标准

[Word]欧盟水质检测标准 指标值(个/mL) 指标 埃希氏大肠杆菌 0 肠道球菌 0 以下指标用于瓶装或桶装饮用水: 指标指标值 埃希氏大肠杆菌 0/250mL 肠道球菌 0/250mL 铜绿假单胞菌 0/250mL 细菌总数(22?) 100/mL 细菌总数(37?) 20mL B.化学物质参数 指标指标值单位备注丙烯酰胺0.10 μg/L 锑 5.0 μg/L 砷10 μg/L 苯1.0 μg/L 苯并[a]芘0.010 μg/L 硼 1.0 μg/L 溴酸盐10 μg/L 镉 5.0 μg/L 铬50 μg/L 铜 2.0 μg/L 氰化物50 μg/L 1,2-二氯乙烷3.0 μg/L 环氧氯丙烷0.10 μg/L 氟化物1.5 μg/L 铅10 μg/L 汞 1.0 μg/L 镍20 μg/L 硝酸盐50 μg/L 亚硝酸盐0.50 μg/L 农药0.10 μg/L 农药(总) 0.50 μg/L 多环芳烃0.10 μg/L 硒10 μg/L 四氯乙烯和三氯乙10 μg/L 烯

三卤甲烷(总) 100 μg/L 氯乙烯0.50 μg/L 注:1.参数值是指水中的剩余单体浓度,并根据相应聚合体与水接触后所能释放出的最大量 计算而得;

2.如果可能,在不影响消毒效果的前提下,成员国应尽力降低该值。 3.该值适用于由用户水嘴处所取水样,且水样应能代表用户一周用水的平均水质。成员国必 须考虑到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的峰值出现情况。 4.该指令生效后5~15年,铅的参数值为25μg/L。在达到指令中中规定的参数值前,成员 国应确保采用适当的方法,尽可能降低水中铅的浓度。 5.成员国应确保[硝酸盐浓度]/50+[亚硝酸盐浓度]/3?1,方括号中为以mg/L单位计的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浓度,且出厂水亚硝酸盐含量要小于0.1mg/L。 6.农药是指:有机杀虫剂、有机除草剂、有机杀菌剂、有机杀线虫剂、有机杀粘菌剂和相关产品及其代谢副产物、降解和反应产物。 7.参数值适用于每种农药。对艾氏剂、狄氏剂、七氯和环氧七氯,参数值为0.030μg/L。 8.农药总量是指所有能检测出和定量的单项农药的总和。 9.具体的化合物包括,苯并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g,h,i]苝,茚并按[1,2,3,-c, d]芘。 10.如果可能,在不影响消毒效果的前提下,成员国应尽力降低下列化合物值:氯仿、溴仿、 二溴一氯甲烷和一溴二氯甲烷该指令生效后5~15年,总三卤甲烷的参数值为150μg/L。 C.指示参数 指标指导值单位备注 用户可以接受且无色度异味 用户可以接受且无浊度注7 异味

城市生活用水处理主要方法

城市生活用水处理主要方法 处理厂的工艺组成与处理等级 生活用水处理工艺流程 典型的城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主要包括机械处理、生化处理(水线)、污泥处理等工段。由机械处理以及生化处理构成的系统属于二级处理系统,其BOD5和SS去除率可达到90%~98%。处理效果介于一级和二级处理之间的一般称为强化一级处理、一级半处理或不完全二级处理,主要有高负荷生物处理法和化学法两大类,BOD5去除率45%~75%。具有生物除磷脱氮功能的二级处理系统通常称为深度二级处理。为了去除特定的物质,在二级处理之后设置的处理系统属三级处理,例如化学除磷,絮凝过滤,活性炭吸附等。 机械处理工段 机械(一级)处理工段包括格栅、沉砂池、初沉池等构筑物,以去除粗大颗粒和悬浮物为目的,处理的原理在于通过物理法实现固液分离,将污染物从污水中分离,这是普遍采用的污水处理方式。机械(一级)处理是所有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必备工程(尽管有时有些工艺流程省去初沉池),城市污水一级处理BOD5和SS的典型去除率分别为25%和50%。在生物除磷脱氮型污水处理厂,一般不推荐曝气沉砂池,以避免快速降解有机物的去除;在原污水水质特性不利于除磷脱氮的情况下,初沉的设置与否以及设置方式需要根据水质特注的后续工艺加以仔细分析和考虑,以保证和改善除磷除脱氮等后续工艺的

进水水质。 污水生化处理 污水生化处理属于二级处理,以去除不可沉悬浮物和溶解性可生物降解有机物为主要目的,其工艺构成多种多样,可分成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生物稳定塘法和土地处理法等四大类。日前大多数城市污水处理厂都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处理的原理是通过生物作用,尤其是微生物的作用,完成有机物的分解和生物体的合成,将有机污染物转变成无害的气体产物(CO2)、液体产物(水)以及富含有机物的固体产物(微生物群体或称生物污泥);多余的生物污泥在沉淀池中经沉淀池固液分离,从净化后的污水中除去。 由此可见,污水处理工艺的作用仅仅是通过生物降解转化作用和固液分离,在使污水得到净化的同时将污染物富集到污泥中,包括一级处理工段产生的初沉污泥、二级处理工段产生的剩余活性污泥以及三级处理产生的化学污泥。由于这些污泥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病原体,而且极易腐败发臭,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消除污染的任务尚未完成。污泥必须经过一定的减容、减量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井妥善处置。污泥处理处置的成功与否对污水厂有重要的影响,必须重视。如果污泥不进行处理,污泥将不得不随处理后的出水排放,污水厂的净化效果也就会被抵消掉。 各种机械处理、生物处理和污泥处理技置技术设备的选择与不同组合,以及构筑物的设计构成了各种各样的污水处理厂工艺和工程方案。设计人员的职责在于根据具体条件和处理水质目标把各种可能性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2

生活饮用水生产卫生要求 一、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制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二、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档案。 三、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四、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五、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未稍应定期放水清洗。 七、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八、必须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质卫生的设施和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 九、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 十、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做好供水设施、场地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确保周围30米内无污染和污染因素。 三、配备余氯比色计,随时对供水进行检测,发现余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补充。 四、加强供水设施卫生安全防护,蓄水设施应加盖加锁,进水孔、溢水孔、排污孔等有密封防护设施。 五、供水设施建设材料必须无毒无害,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年两次,建立清洗消毒记录。 六、供水设施专人负责管理,从事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 七、新建二次供水单位应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所用的制水产品必须取得有效的产品批件。 八、发现饮用水被污染或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部门报告。

中日饮用水标准对比

中日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比较 (刘晓茹李贵宝李文奇) 刘晓茹李贵宝李文奇 摘要:本文比较了中国《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和日本《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各自的特点,以及二者在水质指标分类、指标数目和指标值等方面的异同。中国《规范》基本上符合国情,且与国际接轨。 关键词:生活饮用水;标准;日本;比较 自来水是城市人民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物品,它应是安全、无害,并且清洁卫生、无嗅无味、可口好喝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就是为达到此目的而制定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以及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水质标准也在不断修改与完善。 我国加入WTO后,水环境监测也必须逐渐与国际接轨。2001年中国国家卫生部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以下简称中国《规范》),该规范从2001年9月1日起实施。《规范》的水质卫生部分,在检测项目和指标值方面都有较大变化,与国际同类标准比较,基本上是一个符合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日本作为中国的邻国,又是经济高度发展的国家,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以下简称日本《标准》)的制订同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欧盟(EC)和美国环保局(USEPA)的相关标准,并进行了多次修订。 本文就这两个规范和标准进行对比,以反映中日两国在标准制定方面的差异,促使我国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水质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1 中国《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概述 1.1 中国《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发展 上海是我国最早制定地方性饮用水标准的城市之一,“上海市饮用水清洁标准”于1928年10月修订公布。195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了《上海市自来水水质标准》,共有16项指标。 1954年我国卫生部拟订了一个自来水水质暂行标准草案,有16项指标,于1955年5月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十二个大城市试行,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的一部管理生活饮用水的技术法规。1959年经国家建设部和卫生部批准,定名为《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1976年国家卫生部组织制定了我国第一个国家饮用水标准,共有23项指标,定名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编号为TJ 20-

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

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清扫水房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齐; 2、每天清扫蓄水池周围卫生,保持蓄水池周围环境纯洁; 3、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水房间内严禁堆放杂物; 5、水房内严禁饲养宠物和植物;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水房及消毒间。 二、供管水人员上岗制度 1、必须持有《康健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2、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康健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康健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3、体检时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滲出性皮肤病以及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应立即告知领导调离本岗位。 三、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供水管理法规。 2、认真执行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每天清扫水房及蓄水池周围卫生,保持工作环境纯洁、整齐。 3、供水操作人员康健证到期,要及时体检、培训、换证。如发现供管水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应立即告知领导调离本岗位。 4、要认真执行水池清洗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清洗情况,并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康健证明。 5、每日要按时做好两次水质检测工作,余氯低于

0.05mg/L要及时加消毒药,并做好记录。 6、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7、检修生活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维修记录。 8、要时常检查水箱通气孔网罩有无破损情况,如有要及时更换修理。 9、如发现无意水污染时,按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执行。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关闭相应供水阀门,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救治及其它工作。 四、蓄水池清洗制度 1、蓄水池每年至少清洗消毒检测两次。 2、清洗蓄水池必须使用36伏安全电源 3、纯洁前严格检查清洗单位有无卫生资质。 4、认真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康健证明。 5、清洗水箱时要提醒清洗人员工作安全。 6、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

国外水质标准分析

https://www.360docs.net/doc/5212899374.html,/Html/ryxf/201104/ 2574.html 国外饮用水水质标准状况分析 更新时间:2011-4-19 18:52:20 来源:酷比商务网【字号: 大中小】浏览27次 饮用水的安全性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微量分析和生物检测技术的进步,以及流行病学数据的统计积累,人们对水中微生物的致病风险和致癌有机物、无机物对健康的危害,认识不断深化,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各国相关机构纷纷修改原有的或制订新的水质标准。了解和把握国际水质的现状与趋势,对于我们重新审视和修订已沿用多年的现行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满足新形势下我国城乡居民对饮水水质新的需求,加强对人体健康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世界具有国际权威性、代表性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有三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欧盟(EC)的《饮用水水质指令》以及美国环保局(USEPA)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其它国家或地区的饮用水标准大都以这三种标准为基础或重要参考,来制订本国国家标准。如东南亚的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香港,以及南美的巴西、阿根廷,还有南非、匈牙利和捷克等国家都是采用WHO 的饮用水标准;欧洲的法国、德国、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等欧盟成员国和澳门则均以EC 指令为指导;而其它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日本同时参考WHO、EC、USEPA标准;我国和我国的台湾省则有自行的饮用水标准。 英国是第一个对饮用水中的隐孢子虫提出量化标准的国家。英国政府在1999 年颁布了新的水质规则,要求水源存在隐孢子虫风险的供水企业,应对出厂水进行隐孢子虫的连续监测,同时对饮用水中的隐孢子虫提出了强制性的限制标准,即出厂水中隐孢子虫卵囊要少于1 个/10L。对于违反该限制的供水企业,即使没有造成水介疾病暴发的证据,也将予以起诉,并予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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