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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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

一、单项选择题

1.西方法律文明起源于( A )

A.古希腊和古罗马B.古希腊和欧洲中世纪

C.古罗马和欧洲中世纪D.古希腊、古罗马和欧洲中世纪

2.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设计的家庭制度是(B )

A.一夫一妻制B.共产共妻制

C.个人家庭制D.一夫一妻多妾制

3.《政治学》的作者是(C )

A.苏格拉底B.柏拉图

C.亚里士多德D.西塞罗

4.后注释法学派产生的时间是( C )

A.12世纪上半叶B.12世纪末期

C.13世纪中叶D.13世纪末期

5.从神学思想发展史方面看,神学经过的发展时期是(A )

A.圣经时期、教父学时期、经院哲学时期B.习惯法阶段、学术法阶段、成文法阶段C.习惯法阶段、判例法阶段、成文法阶段D.判例法阶段、学术法阶段、成文法阶段

6.古典自然法学理论所代表的利益属于( D )

A.封建君主B.中世纪君主

C.中世纪教皇D.新兴资产阶级

7.霍布斯论述其自然法理论的著作是( A )

A.《利维坦》B.《政府论》

C.《社会契约论》D.《战争与和平法》

8.直接实现卢梭的暴力革命理论、直接民主理论和人民主权理论的宪法文本是( D ) A.美国1776年《弗吉尼亚权利法案》B.美国1787年《宪法》

C.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D.法国1793年《雅各宾宪法》

9.把法律的历史解释为一种权力理论的进化和扩展的哲理法学派学者是( B )

A.康德B.黑格尔

C.克饶斯D.斯坦姆勒

10.以下各项中,康德认为属于私罪的是( A )

A.抢劫B.贪污

C.投机D.弄虚作假

11.在黑格尔的法哲学中,所有权的第一个环节是( D )

A.使用B.转让

C.交付D.直接占有

12.边沁认为,功利主义的原则是( D )

A.追求权利B.最大幸福

C.防止祸害D.避苦求乐

13.根据奥斯丁的看法,法律的任何实际体系,或它的任何一个部分指的是( B )A.一般法理学B.特殊法理学

C.立法学D.实在法哲学

14.根据凯尔森的规范法学理论,法律的效力与实效的关系是( B )

A.实效是效力的理由B.实效是效力的条件

C.效力是实效的条件D.二者毫无任何关系

15.下列关于萨维尼对《拿破仑法典》、《普鲁士民法典》以及《奥地利民法典》的态度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是( C )

A.对《普鲁士民法典》持强烈的批评态度,对《拿破仑法典》持基本肯定的态度,对《奥地利民法典》称赞有加

B.对《奥地利民法典》持强烈的批评态度,对《拿破仑法典》持基本肯定的态度,对《普鲁士民法典》称赞有加

C.对《拿破仑法典》持强烈的批评态度,对《普鲁士民法典》持基本肯定的态度,对《奥地利民法典》称赞有加

D.对《奥地利民法典》持强烈的批评态度,对《普鲁士民法典》持基本肯定的态度,对《拿破仑法典》称赞有加

16.下列说法中,属于历史学派的理论观点的是( C )

A.法律的强制与人们的自由是统一的,它们基于作用与反作用的平衡的物理法则,但衡平法与紧急避难权并不同时具备这两个特征

B.简单、小型的前法律世界即原始社会中,仅存在设定义务的规则,如禁止偷窃、欺骗以及为人们设定对共同生活作出贡献等责任

C.社会契约论者对于契约史“或者是一无所知,或者是漠不关心’’,仅满足于将理论停留在“一个巧妙假设或一个便利的口头公式的情况中’’

D.历史的学习是法律学习的基础,是法律学习的第一步,历史是取代逻辑的方法之一,除了历史外,更重要的是社会利益和社会目的

17.下列关于梅因的法学理论的各种说法中,错误的是( D )

A.当原始法律一经制出法典,法律自发的发展便告中止

B.平民遗嘱的制度来自拟诉弃权,即古罗马的让与制度

C.习惯法为一个特权阶级所秘藏,是一个真正的不成文法

D.平民遗嘱的制度来自曼企帕因,即古罗马的让与制度

18.社会学法学产生的时代是( D )

A.16世纪初B.16世纪末

C.19世纪初D.19世纪末

19.耶林的社会法学又被称为( C )

A.自然法学B.历史法学

C.目的法学D.分析法学

20.霍姆斯提倡年轻人要学习罗马法,但他所提倡的学习方法不包括( C )

A.把罗马法当作有机的整体去学习B.学习一种用以解释罗马法的历史课程C.背诵罗马法中的拉丁文法谚D.考察规则的成长历史及其创造目的

21.当代自然法学理论的内容不包括(A )

A.自然法是宇宙规律B.自然法是人的尊严

C.自然法包含道德内容D.自然法是社会制度的公正

22.马里旦认为,人类最终获得人权的地方是( D )

A.市场B.社会

C.国家D.天国

23.富勒认为,一个人若背离了某种道德,他受到的不是谴责,而是一种同情,这种道德是( C )

A.宗教道德B.经济道德

C.愿望的道德D.义务的道德

24.卡拉布雷西认为他的成功之处,是区分了( A )

A.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B.责任规则与不可转让规则

C.财产规则与不可转让规则D.财产规则与人性尊严规则

25.波斯纳用一种经济分析的角度界定了公害的合理性标准,这个标准是( B )

A.理性B.效益

C.人性D.国家强制

26.柏拉图的法律理想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C )

A.节制B.勇敢

C.正义D.智慧

27.在国家起源问题上,亚里士多德主张( D )

A.上帝创造论B.人民创造论

C.自然进化论D.自然起源论

28.西塞罗认为会说话的法律是( A )

A.执政官B.裁判官

C.监察官D.保民官

29.作为中世纪最伟大的经院哲学家,阿奎那的代表著作是( C )

A.《教会法大全》B.《天国与地国》

C.《神学大全》D.《上帝之城》

30.洛克在自然法理论中系统提出了人类的三种自然权利,即生命权、自由权和( D ) A.平等权B.幸福权

C.民主权D.财产权

31.最早把权力分立理论运用到实践并予以发展的是( A )

A.汉密尔顿B.华盛顿

C.孟德斯鸠D.杰弗逊

32.在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中,第一个提出分权学说的是( D )

A.汉密尔顿B.孟德斯鸠

C.卢梭D.洛克

33.孟德斯鸠认为决定法律的性质和形式的是( D )

A.立法机关B.司法机关

C.国体的性质D.政体的性质

34.卢梭的极端主义和浪漫主义导致了他的暴力革命理论和( B )

A.间接民主制理论B.直接民主制理论

C.自由主义理论D.威权主义理论

35.康德主张国家起源于( A )

A.社会契约B.人民契约

C.自然进化D.社会进化

36.黑格尔在著作中区分了形式的契约和( C )

A.实务的契约B.合意的契约

C.实在的契约D.口头的契约

37.分析法学严格区分立法学和( B )

A.法律哲学B.法理学

C.道德哲学D.司法学

38.于1861年出版,并被后人视为奥斯丁著作的权威版本是( D )

A.《论立法和法理学的当代使命》B.《法理学范围》

C.《法律的自由发现和自由法学》D.《法理学讲义》

39.十分重视第一性规则和第二性规则的结合,认为这是“法律科学的关键”的思想家是( B )

A.狄骥B.哈特

C.庞德D.边沁

40.提出“法律随着民族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民族力量的加强而加强,最后也同一个民族失去它的民族性一样而消亡”的思想家是( A )

A.萨维尼B.梅因

C.雷布格D.蒂鲍

41.梅因关于法律发展的三个阶段理论中,第二个阶段是( B )

A.判决B.习惯法

C.法典D.学术法

42.按照埃利希的观点,以下各项中最后出现的是( C )

A.法律B.立法

C.国家D.司法

43.韦伯心目中法律秩序的最佳模式是形式理论的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代表是19世纪德国的( A )

A.学说汇纂学派B.历史法学派

C.后期注释学派D.利益法学派

44.霍姆斯一生中最著名的一篇演讲是( D )

A.《法律的概念》B.《法律的目的》

C.《法律的性质》D.《法律的道路》

45.庞德认为法律这一概念具有三种意义,统一这三种意义只能是( B )

A.社会利益的观念B.社会控制的观念

C.个人利益的观念D.国家控制的观念

46.马里旦认为,人权的哲学基础是( C )

A.国际法B.实在法

C.自然法D.上帝法

47.德沃金在西方法理学世界产生重大影响的著作是( B )

A.《人权和自然法》B.《认真看待权利》

C.《法律的道德性》D.《为权利而斗争》

48.罗尔斯认为,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是( A )

A.正义B.效益

C.利益D.权利

49.波斯纳在《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分析法律现象采用的方法是( C )

A.价值分析B.规范分析

C.经济分析D.利益分析

50.在经济分析法学派中,把经济分析方法渗透到整个法律领域的思想家是( C ) A.庞德B.埃利希

C.波斯纳D.贝克

51.对自然法理论持否定态度的思想家是( C )

A.斯宾诺莎

B.格老秀斯

C.梅因

D.康德

52.反映约翰·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著作是( C )

A.《自由主义》

B.《反对自由主义》

C.《论自由》

D.《论言论自由》

53.阿奎那认为,支配宇宙的根本大法是( A )

A.永恒法

B.自然法

C.神法

D.人法

54.《神学大全》的作者是( A )

A.阿奎那

B.奥古斯丁

C.马基雅弗利

D.格雷戈里

55.德沃金将他的法律概念称为( D )

A.因袭主义的法律概念

B.实用主义的法律概念

C.个体性的法律概念

D.整体性的法律概念

56.从西方哲学的角度系统研究法律和法学的一般原理是( C )

A.西方法律思想史

B.西方政治思想史

C.西方法哲学

D.西方法理学

57.哈特认为,消除法律规则静态性的规则是( B )

A.承认规则

B.改变规则

C.审判规则

D.举证规则

58.庞德将法律发展史的最初阶段定为( D )

A.严格法阶段

B.法律社会化阶段

C.衡平法和自然法阶段

D.原始法阶段

59.《立宪政治教程》的作者是( C )

A.洛克

B.斯宾塞

C.孔斯坦

D.孔德

60.罗马法律思想渊源于( A )

A.古希腊

B.罗马本土

C.意大利

D.法国

61.提出“原子论”的思想家是( C )

A.苏格拉底

B.柏拉图

C.德谟克利特

D.亚里士多德

62.把立法权比作“国家心脏”的人是( C )

A.霍布斯

B.洛克

C.卢梭

D.狄德罗

63.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是( B )

A.斯宾诺莎

B.奥斯丁

C.凯尔森

D.富勒

64.提出“各民族全部权利的最终目的是永久和平”的思想家是( C )

A.庞德

B.路德

C.康德

D.达维德

65.《论法的精神》的作者是( A )

A.孟德斯鸠

B.卢梭

C.罗伯斯比尔

D.马布利

66.《道德的形而上学》的作者是( C )

A.黑格尔

B.费希特

C.康德

D.边沁

67.提出“君主势力、贵族势力和民主势力互相牵制与制衡”的思想家是( C )

A.西塞罗

B.塞涅卡

C.波里比阿

D.乌尔比安

68.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的创始人是( B )

A.庞德

B.狄骥

C.弗兰克

D.霍姆斯

69.凯尔森对正义的态度是( B )

A.深信不疑

B.深表怀疑

C.从未涉及

D.不置可否

70.提出“法律乃是人类理性的法则或内在的公正(即正义)”的思想家是( B )

A.马基雅弗利

B.马西利

C.阿奎那

D.布丹

71.“公意”理论的倡导者是( A )

A.卢梭

B.伏尔泰

C.狄德罗

D.爱尔维修

72.斯宾诺莎认为人性的一条普遍规律是( B )

A.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B.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

C.两利相权取其轻,两害相权取其大

D.已所不欲,必施于人

73.《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除了汉密尔顿、麦迪逊以外,还有( C )

A.潘恩

B.杰弗逊

C.杰伊

D.华盛顿

74.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 D )

A.和平状态

B.美好状态

C.灾难状态

D.战争状态

75.明确提出“以权力约束权力”的思想家是( C )

A.洛克

B.卢梭

C.孟德斯鸠

D.霍布斯

76.耶林的法学是( A )

A.目的法学

B.历史法学

C.概念法学

D.功利主义法学

77.洛克认为战争状态是自然状态中的一种( C )

A.正常状态

B.确定状态

C.反常状态

D.法定状态

78.《用唯物史观观点看经济和法律》的作者是( A )

A.施塔姆勒

B.耶林

C.萨维尼

D.康德

79.提出“执政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而法律乃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的思想家是( B )

A.塞涅卡

B.西塞罗

C.波里比阿

D.索尔兹伯里

80.二战后放弃了原来相对主义法律思想,并转向自然法学的思想家是( A )

A.拉德勃鲁赫

B.罗尔斯

C.马里旦

D.富勒

二、多项选择题

1.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及的政府形式有(ACDE )

A.贤人政体B.君主政体

C.寡头政体D.平民政体

E.专制政体

2.边沁认为,立法时必须以国民全体的快乐为基准,而快乐的几项目标包括(BCDE )A.幸福B.生存

C.平等D.富裕

E.安全

3.奥斯丁认为,通常所说的法律包括的含义有(ACDE )

A.上帝之法B.神谕之法

C.实在法D.实在道德

E.比喻性的法律

4.现代自然法理论中的“自然法”可以归结为(ABDE )

A.道德B.权利

C.神意D.人的尊严

E.社会制度的公正

5.马里旦指出,真正的自然法观念是诸多观念的一种遗产,这些观念有(BE )A.进化论B.希腊思想

C.启蒙思想D.实证主义

E.基督教思想

6.柏拉图认为,一个完善的人和一个完善的国家都具有的美德有( BCDE ) A.理性B.智慧

C.勇敢D.节制

E.正义

7.宗教改革的遗产有( ABCDE )

A.促进宗教自由B.发展自由民主的思想

C.促进民众教育D.限制世俗统治者的权力

E.鼓动个人主义和谋求财产

8.奥斯丁认为,法律的含义包括( ABCD )

A.上帝之法B.实在法

C.实在道德D.比喻性的法

E.拟制性的法

9.梅因关于法律改进的手段有( BCD )

A.个别判决B.法律拟制

C.衡平D.立法

E.法典

10.卡拉布雷西认为,法律为权利的保护所设定的规则有( ACE )

A.权利规则B.不可违反规则

C.责任规则D.制裁规则

E.不可转让规则

11.奥斯丁的法学著作有( AC )

A.《法理学大纲》

B.《道德与立法原理》

C.《法理学讲义》

D.《论自由》

E.《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

12.英国古典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AD )

A.洛克

B.杰弗逊

C.卢梭

D.霍布斯

E.边沁

13.马里旦的主要著作有( ABC )

A.《人和国家》

B.《真正的人道主义》

C.《人权和自然法》

D.《法律的道德性》

E.《社会秩序的原则》

14.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有( DE )

A.埃利希

B.庞德

C.弗兰克

D.凯尔森

E.哈特

15.罗伯斯比尔的司法原则有( ABCD )

A.民主司法原则

B.法律平等原则

C.罪责自负原则

D.注重证据原则

E.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三、名词解释题

1.“法治优于一人之治”

答:亚里士多德提倡法治,反对人治。对于法治,他为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务,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

2.马基雅维里

答:是文艺复兴政治学上的代表人物,其方法论上的首要一点,就是在国家观上摆脱神学的束缚,用人的眼光观察国家从理性和经验中而不是神学中引出国家的自然规律,这一点马克思曾给予充分的肯定。

3.有物权性质的对人权

答:康德说,有物权性质的对人权是把一外在对象作为一物去占有,而这个对象是一个人。这种权利专门涉及

家属和家庭的权利,主要包括男人得到妻子,丈夫和妻子得到孩子,家庭得到仆人。

4.“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答:梅因说,如果我们把身份这个名词用来表示一种人格状态,“则我们可以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即从奴隶、封建制的人身依附关系走向资本主义的人身自由。

5.第二性事故成本缩减

答:是指用经济学的方法在事故发生以后减低事故成本的一种补救方法。

6.义务(斯多葛学派)

答:斯多葛在西方第一次提出了“义务”的概念。所谓义务,就是人们依其本性去追求至善生活所必须履行的

行为

7.三权分立(孟德斯鸠)

答:孟德斯鸠认为,任何一个国家都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权力。立法权指制定、修改或废除法律的权力;

行政权指宣战或媾和,派遣或接受使节,维护公共安全,防御侵略的权力;司法权是适用法律,判断是非的权力。

三种权力应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即立法权由两院制的议会行使,行政权由国王或政府行使,司法权由法院

行使。

8.哲理法学派

答:哲理法学派由康德创立,其他代表人物还有黑格尔和克饶斯。折理法学的代表都试图通过形而上学的方法

发现一些标准,以此来构造法律制度、法律学说和法律概念的完整的法哲学体系。康德第一次设定了法的形而上学

体系,黑格尔则把法律的历史解释为一种权力理论的进化和扩展,克饶斯则认为法律的目的是一种伦理,即个人的

完美化。

9.新分析法学

答:新分析法学泛指20世纪对于奥斯丁分析法学的最新发展,严格地讲,哈特的法律规则说是新分析法学的典型代表,但是,从广义上看,“新分析法学”同时包括了哈特的法律规则理论和凯尔森的法律规范理论。

10.法律事业说

答:富勒的观点,法律是使人的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法律事业说是将法律当作一种活动,并将法律制度看作一种持续的有目的活动的产物。

11.西方法律思想史

答: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以研究西方历史上法律思想观点、理论和学说以及他们的产生,发展和历史沿革规律为对象的独立的法律理论史学学科。

12.客观法

答:(1)客观法是法国社会法学家狄骥提出的法律概念

(2)客观法基于社会连带关系而存在,它是社会的最高准则,人们只有服从客观法的义务,而无违反客观法的权利,客观法是社会事实的表述。

13“整体性法律”

答:德沃金将法律定义为“整体性法律”;他认为,法律不仅包括规则,而且包括原则,

甚至包括政策;法律是根据政治道德的要求,基于原则,以前后一致的方式对待社会所有成员的整体

14.自然状态(洛克)

答:(1)自然状态是古典自然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2)洛克把自然状态描绘成为完备无缺的状态,但也存在着三种缺陷,即没有立法者、执行法律机关和裁判者。

15.《国家六论》

答:(1)《国家六论》是16世纪法国思想家布丹的著作。

(2)《国家六论》主要内容是提出君主主权思想,包括宗教自由、国家的起源和定义、主权及对主权的限制等内容

四、简答题

1.简述柏拉图晚年法律思想的变化。

答:在其晚上,柏拉图开始承认法律的作用。在《法律篇》中柏拉图一再说明他的目的是描绘第二等最好的国家,而且极力强调法律的重要性。没有法律,人类就和最野蛮的动物没有任何区别。柏拉图的新理论就是第二等国家的法律。

在《法律篇》中,柏拉图说,凡是法律未能独立且无权威者,国家必定灭亡;反之,法律之尊严胜过统治者,那么国家必定多福。如果有人天生就具有认识真理的禀赋,那么此人无须受法律的规范,因为世上并无此种大智之人,至少没有多少,所以我们必须选择次善之法律。

2.简述黑格尔关于人格外化所依次经过的三个环节。

答:人格外化所依次经过的三个环节包括所有权、契约和不法。

3.简述奥斯丁对“命令”的表述。

答:奥斯丁以为,每一种法律或规则就是一个命令。具体地讲,首先,命令包含了一种希望和一种恶。其次,命令包含了责任、制裁和义务含义。因之,命令可表述为:

(1)一个理性的人怀有的希望或愿望,而另一个理性的人应该由此去做某件事或被禁止去做某件事;

(2)如果后者不顺从前者的希望,前者将会对后者实施一种恶;

(3)该希望通过语言或其他标记表达或宣告出来。

4.简述柏拉图的政体理论。

答: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提及了五种政体形式:贤人政体、军阀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专制政体。其中,他倾向于贤人政体。

在《政治家》中对于政体理论有重要发展和修正。他首次提出划分政体的两个标志:第一,根据执政人数的多少;第二,执政者权力的行使是否按法律办事。政体分六种,即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暴君政体、寡头政体和民主政体。这里,他倾向于贵族政体。

在《法律篇》中,柏拉图提出了“混合政体”的理论。混合制的目的是通过“力量的均衡”来表达和谐,从而达到政治力量稳定的局面。

5.简述布丹对主权内容的分类

答:关于主权的内容,布丹分为八类:

第一,立法权;

第二,宣布战争、缔结媾和条约的权力;

第三,官吏任命权;

第四,最高裁判权;

第五,敕免权;

第六,提出有关忠节、服从的权力;

第七,货币铸造和度量衡的选定权;

第八,课税权。

6.简述耶林提出的“为权利而斗争的理由”。

答:

(1)斗争是法的生命;

(2)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

(3)主张权利是对社会的义务;

(4)为国民生活权利而斗争的重要性。

7.简述经济分析法学的目的。

答:经济分析法学的目的有两方面:

(1)通过对于法律体系的分析和描述,为立法和制定规则提供批判性的选择方式。

(2)鼓动法院采用一种经济效益的原则,以实现他们的目的。

8简述汉密尔顿的联邦制思想。

答:

(1)汉密尔顿主张联邦制,反对邦联制。

(2)他认为,联邦制有利于保障国家统一,避免分裂;保证美国安全,避免外来入侵;防止内乱;集中优秀人材,有效利用资源;避免军事专制主义,减少军队数量;防止国内党争,镇压叛乱。

9.简述哈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理论。

答:

(1)哈特认为法律与道德有一定的联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

(2)哈特提出了“最低限度内容自然法”5条公理,即人的脆弱性,大体上的平等,有限利他主义,有限资源,人类有限的理解力。

10简述亚里士多德的立法原则。

答: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并论述的立法原则主要有

(1)注意国境的大小;

(2)城邦居民人数的多少;

(3)财产的限额和各家庭子女人数;

(4)法律必须变革,但变革应慎重。

五、论述题

1.试述霍姆斯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观点。

答:法律与道德的紧密关系是自然法学的共同特点。法律应该服从和服务于法律之外的权威,法律的实现就是某种伦理的实现。他严格区分法律和道德,主张混淆法律和道德只能造成执法的混乱。他不是从理论上对法律下定义,而是从具体司法角度去总结法律的含义。即一个坏人对法院将做出何种判决的一种预测。可以说霍姆斯已不属于19世纪西方已有的各种法学学派,他是一种新的法学学派的奠基者。有人称之为实用主义法律思想,实用主义法学;有人称之为美国现实主义法学的先驱。

2.试述近代自然法学的主要理论问题。

答:近代自然法学的理论大致包含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自然状态说;

在自然状态下,没有国家、政府和法律。自然状态是人类社会的早期状态。霍布斯把自然状态描述为一种“战争”状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狼与狼”的关系。洛克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较好的状态。卢梭则认为自然状态是人类的黄金时代。

(2)自然权利说;

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享有普遍的自然权利。这种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也是不可剥夺的。后人称为“天赋人权”。格老秀斯强调私有财产权;霍布斯强调人的生命和安全;洛克则系统地提出了人类的三种重要权利: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杰弗逊在洛克的基础上,把自然权利总结为: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3)自然法;

从本质上讲,自然法就是人类的理性,是人区别与动物的本质。格老秀斯把自然法的原则归纳为:私有财产不得侵犯,不谋取不属于自己的利益,赔偿因自己过错导致的损害和违法犯罪者应受到惩罚。斯宾诺莎认为是: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霍布斯把自然法的内容进行了详细地总结后,得出的最一般原则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孟德斯鸠认为自然法原则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人的自卑感、寻找食物和互相爱慕。在卢梭眼里,自然法是人类固有的一种趋向完善的能力。

(4)社会契约论;格老秀斯主张人们全部放弃自己的自然权利,他主张君主制,人民无反抗国家或政府的权利。斯宾诺莎主张部分权利的转让,赞成民主制,人民有反抗权。霍布斯主张权利的全部转让,赞成君主制,人民无反抗权。洛克主张放弃部分权利,保留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赞成君主立宪制,人民有反抗权。卢梭主张经利的全部转让,但转让的对象是集体,并且这个集体就是人民自己。人民是主权的享有者,即人民主权。他赞直接民主制,人民有反抗权。孟德斯鸠把政体分为三种: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民主制的原则是“品德”,贵族制的原则是“节制”,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誉”,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孟德斯鸠赞成共和制。另外,杰弗逊赞成人民主权,潘恩赞成共和制和代议制。(5)其他具体的法律原则和理论。

①分权原则

②法治原则

③自由平等原则

3.试述罗尔斯的法治原则。

答:罗尔斯提出了一些法治原则:

第一,“应当意味着能够”的准则。这一原则的具体内容首先是法律所要求或禁止的行为应该是一种可以合理地被期望人们去做或不做的行为,也就是说,法律绝不应设定人们无法做

的事情的义务。其次,立法者和法官等当权者是真诚地行为的,即他们相信这些法律是可以被服从和执行。最后,一个法律体系应该把不可能执行的情况看成一种抗辩或者缓行的情况。第二,类似情况类似处理的准则。法治要求用规则来调整人们的行为,不过,类似的标准是由法律规则本身及其对法律规则的解释原则所规定的,因而这一原则的思想不可被绝对化。这一原则的重要意义在于,对于类似的案件应该做出类似的判决,这对于法官和其他当权者的自由裁量权来说起着制约作用。

第三,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准则。这一原则要求:法律应为人所知并加以公布,法律含义应明确清楚;无论在陈述意图的哪一方面,法律都应是普遍的,而不是用来作为损害特定人的方式

第四,规定自然正义观的准则,这些原则是指维护司法活动正直性的指针。其中包括必须有合理的设计程序和证据规则;法官必须独立和公正;任何人不应审理他本人的案件;审理必须公正和公开,但又不受公众的吵闹所控制。

4.试分析黑格尔法的发展三个阶段的理论。

答:

(1)同客观精神发展阶段相适应,黑格尔法哲学体系由抽象法、道德、伦理三部分构成。

(2)抽象法阶段:抽象法是客观法,包括所有权、契约和不法三部分内容。

(3)道德阶段:道德是主观法,是一种具有特殊规定的内心的法,包括解决故意和责任、意图和福利、善和良心等问题。

(4)伦理阶段:伦理是主观法与客观法相统一的法,主要解决家庭、社会和国家方面的问题。

5.试论马里旦人权思想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答:

(1)马里旦人权思想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法。

(2)他强调人所享有的每一项权利都来自上帝的权利,即纯粹正义。

(3)马里旦将权利分为三类,即人的权利,市民的权利和劳动者的权利。

(4)马里旦区分“新”“老”人权。“老”权利强调个人自由,“新”权利强调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

(5)马里旦反对国家主权,提倡世界主义。

(6)马里旦强调人权的重要性,积极推动和参与制定《世界人权宣言》。

西方法律思想史

【法律abc】外国法律思想史(history of legal thinking in foreign countries) 2008年04月26日星期六 15:08 法学是一门古老的社会科学的基础学科。作为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史学是一门重要的理论法学。它既包括法律理论,又包括法律制度史的内容,一般涵盖法律文化的内容。所谓外国法律思想史学科,主要研究除我国以外世界各国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阶级和社会阶层代表人物的法律理论、法律学说、法律思想以及他们的法律观点。外国法律思想史,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缘故,它主要是指西方法律思想史。它包括的时空颇广,内容甚丰。研究的范围包括自古至今的几个社会经济形态中不同的法律思想。 在西方古代、中世纪、近代和现代涌现出不少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法学家。他们撰写了大量的体现本人和本阶级意志的世界名著。他们的理论和学说是人类的思想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许多思想理论是劳动人民的智慧的结晶。有些理论观点主今仍闪烁着真理的光芒。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按照马列主义的观点,法律同政治是密不可分的。列宁说:“法律是一种政治措施,是一种政策”(《列宁全集》第23卷.第40一41页)。因此也可以说,法律理论与国家理沦是统一的整体:这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一书中有明确的论述。他指出:“政治学研究政体也研究法律”(见该书第445页)。孙中山先生也指出,“政治是管理众人之事。所谓政就是众人之事,所谓治就是管理。”就其实质来说,他讲的政治就包含政治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所以,研究法律理论必须与研究政治理论结合起来。这既可以解释政治法律理论的阶级本质,又可以解释政治法律理论的实际效用,从而看出该理论的科学性。 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范围和发展阶段 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从公元前8世纪至今2800年的西方各国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法律理论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性。政治法律理论既包括统治阶级的政治法律理论,也包括被统治阶级的政治法律主张。而主要是统治阶级代表人物的政治法律学说和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写道:“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2页)当然,也不排除被统治阶级的政治法律思想的产生和发展。西方法律思想史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分五个时期: 古希腊罗马时期希腊罗马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也是西方政治法律思想的发源地。早在公元前6世纪,希腊著名的法学家梭伦就进行过法律改革。到公元前5世纪希腊的哲学家从研究自然科学转而大力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国家和法律问题。希腊有3位著名的思想家对政治理论和法律理论做出过重要贡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重点笔记

1---尼采: 当我们言及希腊人时,我们实际上就是不由自主地谈论现在与过去、 2---苏格拉底:为自己确立这样的一项使命: 克服诡辩派的主观主义与相对主义,并建立一套以那种在客观上得到证明的价值理论为基础的实质性的伦理体系。 3---斯多葛派哲学的奠基人就是塞米特思想家芝诺,其将自然的概念至于其哲学体系的核心位置,即宇宙的实质就是理性,在她瞧来自然法就就是理性法。人作为作为宇宙自然的一部分,本质上就就是一种理性动物,在服从理性命令的过程中,人乃就是根据符合其自身本性的法则安排其生活。 4---西塞罗就是伟大的法学家与政治家。真正的法律乃就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与并且就是不变的永恒的。真正的法律乃就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就是不变而永恒的。通过命令的方式,这一法律号召人们履行自己的义务;通过它的禁令,它使人们不去做不正当的事情。它的命令与禁令一直影响着善良的人们,尽管对坏人无甚作用。 5----圣·托马斯·阿奎那就是中世纪经院哲学最伟大的代表人物。她的学说至今仍可以被誉为就是罗马天主教神学、哲学、伦理观的权威解释。她的思想体系就是基督教圣经教义与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巧妙结合的表现。 6----格劳秀斯把自然法定义为“一种正当理性的命令,它指示:任何与合乎理性的本性相一致的行为就有一种道德上的必要性;反之,就就是道德上罪恶的行为。” 7----现代伊始,古典自然法学遇到了另一种理论的挑战;从某些方面来瞧,这种理论也就是那些与促进形成理性主义的个人主义的自然法哲学相同的政治、社会与经济力量的一种产物。它就就是国家理由的理论,并在意大利政治哲学家尼古洛·马基雅维利的著作中得到了最有影响的系统阐述。 8----作为莱布尼茨(Leibniz)哲学理论的追随者,沃尔夫教导说,人类最高的义务便就是力求完善。对她来说,与努力促进她人完善相结合的自我完善的这种道德义务,乃就是正义与自然法的基础。自然法要求人们去做那些既有助于完善自身又有助益于完善其状况的事情。 9----孟德斯鸠所设计的政府权力分立与相互制衡的方案早在英国不成文宪法中就已得到了实施与遵循。在英国的政府制度中,行政权与司法权实际上要低于立法权,因为立法权被认为就是至高无上的……如果我们不用隐喻的说法,那就就是说,被孟德斯鸠错误地安置在现在英国的那种制度,注定会在美国首次形成”。 10----洛克与孟德斯鸠的思想在美国政府制度中的连结点,主要就是司法审查原则 11----让·雅克·卢梭出生在瑞士日内瓦城。就她坚信存在个人的“自然权利”而言,她的思想可以被划入自然法的传统、但就是,她抛弃了古典自然法的传统,至少在她的学说中有一部分就是这样的。因为她并不就是在保护不可剥夺的个人权利中,而就是在主权性的集体“公意”的至高无上性中探寻社会的终极规范的。12-----伦理上的或道德上的自由,意味着人之意志的自主性与自决;只要我们能够遵守铭刻在所有人心中的道德律,那么我们在道德上就就是自由的。这一道德律要求我们根据某一被我们希望成为普通之法的准则而行事。康德把这种道德律称之为“绝对命令”。她则把法律上的自由定义为个人对她人专断意志与控制的独立。她把这种自由视为人根据人性而具有的惟一原初的、固有的权利。 13----黑格尔把国家定义为“伦理世界”与“伦理理想的现实”。这个定义表明,黑格尔与康的不同,因为她不仅把国家瞧做就是一个制定法律与执行法律的机构,还从国家这一术语的广义出发把它视为发展一个民族伦理生活的有机体。这种伦理生活表现在一个民族的习惯、习俗、共同信念、艺术、宗教与政治制度中。14-----斯宾塞认为,社会发展第二阶段的标志就是,增加对政府职能的限制,以增进个人自由。政府的活动领域被逐渐地限制在执行契约与对当事人双方提供保护的范围之内。斯宾塞反对各种形式的社会立法与集体管制,并且认为它们就是对自然选择之法则不正当的干涉,而在文明的最高阶段,自然选择之法则应当就是具有无限的权威。 15-----边沁认为,政府的职责就就是通过避苦求乐来增进社会的幸福。“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乃就是判断就是非的标准”。 16------萨维尼在其名著《论立法与法理学在当代的使命》中,首次提出了她的法律观。法律绝不就是那种应当由立法者以专断刻意的方式制定的东西。 17---国际法就是实在道德,并非实在法。奥斯丁因此否认国际法的规则与原则具有法律的性质,这些规则与

西方法律思想史总结

一、填空:书名及其作者,地位,亚里士多德、卢梭等人的观点 地位: ①苏格拉底:马克思称他是哲学的创造者。 ②伊壁鸠鲁最早主张国家起源与契约 ③芝诺创立了斯多葛学派(斯多亚学派) ④亚里士多德:马克思称他为古代最伟大的科学家、最博学的人、掌握着百科全书式 的科学。他构建了古代西方最庞大的思想体系。 ⑤《政治学》:西方政治学的创世之作,也是西方法学的奠基之作。 ⑥乌尔比安首先提出了公法和私法的分类 ⑦奥古斯丁:基督教神学体系的创立者,教父学的著名代表 ⑧阿奎那:欧洲中世纪中期经院哲学家,神权政治的最大代表 ⑨路德是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领导者,他批判了罗马教皇的救赎理论,抨击了教会的 统治和特权,确认了世俗权力高于教会权力,但是他的反封建是不彻底的。 ⑩加尔文是宗教改革运动的另一派领导者,强调教会要服从国家,主张建立日内瓦式的共和制度,主张对君主权力要进行监督和限制,以防止其滥用权力⑾马基雅弗利:第一个比较系统、完整表述资产阶级政治法律思想的人。现世主义。 ⑿让?布丹:法国早期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近代主权学说的创始人。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主权概念以及主权与国家的联系 ⒀胡果?格老秀斯:近代理性主义自然法学说的创始人,近代国际法理论的鼻祖,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中第一个比较系统地论述理性自然法理论的人 ⒁斯宾诺莎:荷兰著名的启蒙思想家,英勇的无神论者和近代理性主义自然法的创始人之一。历史上第一次科学地提出了解释《圣经》的方法,彻底摧毁了教会统治的基石。 第一位把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作为天赋人权进行论证的思想家 ⒂霍布斯:社会契约论的创始人之一 ⒃洛克: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期的资产阶级思想家,自由主义的奠基人,欧洲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先驱,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杰出代表之一 ⒄托马斯·潘恩: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民主派的主要代表之一,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启蒙思想家 ⒅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美国宪法主要起草人,曾任美国财政部长,继承了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 ⒆孟德斯鸠:18世纪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欧美各国特别是美国政治体制的奠基者,理性主义自然法学即古典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之一 ⒇近代社会契约学说的形成和发展:格老秀斯是首倡者,霍布斯是奠基者,洛克是发展者,卢梭则是集大成者 21.边沁:功利主义法学派的创始人,反对国家起源于社会契约 22.约翰·密尔:真正形成自由主义体系 23.分析法学:边沁和奥斯丁所创立的法律命令说 24.历史法学:德国的历史法学(萨维尼),英国的历史法学(梅因) 二、名词解释 ①古罗马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保罗、乌尔比安、帕比尼安、莫迪斯蒂努斯 ②法的精神: a.法律应该同已经建立或将要建立的政体的性质和原则有关系,不论这些法律是 组成政体的政治法规,还是维持政体的民事法规。 b.法律应该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同土地的质

西方法律思想史讲义

西方法律思想史笔记 ——王亚军主讲 第一讲、绪言 一、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意义 1、相关概念的诠释: (1)何谓西方? “西方”至少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地理上的,主要指欧美国家和地区;二是政治上的,主要是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区分地域与文化;三是文化上的,即指具有共同的文化源流的欧美地区。 西方法律思想本身属于西方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西方”主要是在文化层面的含义上使用。它主要是与两个基本的文化渊源分不开的:一是古希腊文化,奠定了西方政治、法律体制的基本框架;二是基督教文化,代表着人们的一种宗教信仰与精神意识。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一书中,就把世界文化主要确定为三大类型:中华文化、伊斯兰文化与西方文化。 (2)什么是法律思想? 法律思想笼统地说,即有关法律的观念和学说。法律文化可以拆解为三个基本的组成部分:一是法律制度;二是法律技术;三是法律思想。在这三个组成部分当中,法律思想居于中心地位,“因为任何社会的法律制度都是在一定的法律思想的指导下制定和实施的。正因为如此,法律观念的变更往往能引起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也影响着法律制度的实现程序和效益。” 2、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 对于西方法律思想史人们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界定: (1)地域,主要是指西欧和北美的法律思想; (2)时代,主要是古希腊和罗马的奴隶制社会、中世纪的西欧封建社会和近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思想以及各种派别,当代的法律思想与法律观念一般放在“当代法律思想或法律观念”中进行阐述; (3)内容,主要是研究剥削阶级社会的法律思想,马克思主义的法律学说与法律观念另行撰述。从具体内容上而言,西方法律思想的发展源流主要循着三种基本思路发展,法律思想史的研究也可以由此而形成不同的侧重点:

西方法律思想史(单选题)

第一章:古希腊罗马法律思想 西方法律文明源于——古希腊 《法学阶梯》的作者是——盖尤斯 斯多葛学派是由(芝诺)创立的 提出“哲学王统治”的思想家是——柏拉图 古希腊(柏拉图)前期重人治,后期对法律有多方面研究 柏拉图的法律思想以(正义)为出发点并以之为归宿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及了多钟政体形式,其中他倾向于——贤人政体 柏拉图在《政治家》中,对政体理论有重要的发展和修正,将政体分为六种,其中他倾向于——贵族政体 柏拉图在《法律篇》中提出了(君主与民主制的混合)政体,其目的是通过“力量的均衡”来表达和谐 柏拉图提出一个“第二等好的国家”方案的著作是——《法律篇》 西塞罗的法律思想集中体现在(《法律篇》)中 在《法律篇》中,柏拉图认为在解决法律与政体关系时最好的政体形式是——混合政体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提出理想国的统治者必须是——哲学家 提出“私法是有关个人利益的法律”的法学家是——乌尔比安 提出“皇帝的意志,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思想家是——乌尔比安 在《法律篇》中十分重视法律与执政官、法律与共和政体的关系是(西塞罗)的精辟见解 《政治学》的作者是——亚里士多德 古希腊崇尚法治的代表人物是——亚里士多德 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思想家是——亚里士多德 认为“国家是最高的社团,以善业为目的”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是建立在(正义论)的基础上的 亚里士多德主张实行——介于三种正常政体之间,并吸收三种正常政体优点的中间型政体 (斯多葛学派)在西方第一次提出“义务”的概念,并把义务观应用到了法律理论领域 罗马法与(希腊自然哲学)分不开 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把罗马法分为三部分是——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 法学与其他的学科开始区分开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在——罗马帝国时期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精选

(以下内容均由网上摘录整理)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古希腊智者学派的著名代表是( ) A.柏拉图 B.亚里斯多德 C.苏格拉底 D.普罗塔哥拉 2.认为“国家是最高的社团,以善业为目的”的思想家是( ) A.苏格拉底 B.亚里斯多德 C.柏拉图 D.伊壁鸠鲁 3.西方法学最早产生于( ) A.古希腊 B.古罗马 C.意大利 D.法国 4.西塞罗主张建立( ) A.君主政体 B.贵族政体 C.共和政体 D.民主政体 5.提出“私法是有关个人利益的法律”的法学家是( ) A.乌尔比安 B.盖尤斯 C.保罗 D.帕比尼安 6.奥古斯丁的著作是( ) A.《上帝之城》 B.《神学大全》 C.《神学政治论》 D.《论君主政治》 7.马基雅弗利主张要建立一个强大的统一的( ) A.君主国 B.共和国 C.联邦国 D.邦联国 8.布丹认为国家最高权力是( ) A.社会授予的权力 B.人民授予的权力 C.国家授予的权力 D.非授予的权力 9.格老秀斯的社会契约论主张( ) A.主权在民 B.主权在君 C.主权由贵族掌握 D.主权由少数人掌握 10.霍布斯认为主权者也要受到一定限制,他必须服从( ) A.人的法律 B.他自己制定的法律 C.神法和自然法 D.社会的习惯 11.西方政法法律思想史上第一个系统论述国家主权学说的人是( ) A.洛克 B.卢梭 C.潘恩 D.布丹 12.19世纪上半叶,倡议制定统一的德国民法典的学者是( ) A.萨维尼 B.胡果 C.蒂保 D.耶林 13.提出“法的体系是实现了的自由王国”的思想家是( ) A.康德 B.黑格尔 C.卢梭 D.费希特 14.提出“人民有责任去忍受最高权力的任何滥用”的思想家是( ) A.卢梭 B.黑格尔 C.费希特 D.康德 15.奥斯丁法学的理论基础是功利主义和( ) A.实证主义 B.理性主义 C.自然主义 D.批判主义 16.提出“法律应该为最大多数人谋最大幸福”的思想家是( ) A.约翰·密尔 B.詹姆斯·密尔 C.奥斯丁 D.边沁 17.《自然法典》的作者是( ) A.霍尔巴赫 B.爱尔维修 C.摩莱里 D.马布利 18.提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的思想家是( ) A.密尔 B.边沁 C.卢梭 D.洛克 19.美国现实主义法学强调从研究“书本上的法律”转向于研究( )

法学流派

法学流派是最容易忽视的,分析介绍得少,重要性就不多说了,翻翻历年真题就知道了。 注释法学派 注释法学派glossators 西欧11世纪末到15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和发展而产生的一支与神学法学相对抗的新的法律思想派别。该派以研究罗马法为中心,并以意大利北部的博洛尼亚(university of Bologna)大学为中心,因而又称意大利法学派或博洛尼亚法学派(the school of Bologna )。 中世纪初期,拜占庭帝国皇帝查士丁尼(527~565在位)编纂的法律文献,已很少为人所知,特别是其中最重要的《学说汇纂》曾湮没达几个世纪之久。从11世纪末,西欧各国以意大利为中心,开始对罗马法广泛研究,因为罗马法的适用不仅有利于以王权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制的建立和加强,而且也为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提供了极为详尽的规定。当时这种广泛研究,意味着法学正从神学中分离出来。与此相适应,一个独立的、世俗的法学家阶层逐步形成。 他们主要代表新兴市民等级的利益,与代表封建制度的神学或教会法学家相对立。注释法学派的出现和发展,同西欧近代大学的兴起也有密切联系。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是近代欧洲第一所大学,它主要就是从研究罗马法开始的,并长期成为传播罗马法的基地。西欧其他国家和意大利其他地区都有学者到博洛尼亚学习罗马法。12世纪中叶,在该校研究法律的学生有一万多人。该校创始人就是前期注释法学派奠基人伊尔内留斯(约1055~1125)。继博洛尼亚大学后创立的一些著名大学也都将罗马法的研究作为一门主要学科。 自然法学派 自然法学派当今世界范围内居主流地位的法学学派。代表人物为如格劳秀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潘思、杰斐逊等。 自然法学派是指以昭示着宇宙和谐秩序的自然法为正义的标准,坚持正义的绝对性,相信真正体现正义的是在人类制订的协议、国家制订的法律之外的、存在于人的内心中的自然法,而非由人们的协议产生的规则本身的法学学派。 自然法学派主张有一个实质的法价值存在着,这个法价值乃独立于实定法之外,且作为检定此实定法是否有正当性的标准。自然法学说认为,在自然,特别是在人的自然本性中,存在着一个理性的秩序,这个秩序提供一个独立于人〔国家立法者〕意志之外的客观价值立场,并以此立场去对法律及政治的结构作批判性的评价。自然法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意味着由自然,也就是说由人的本性、由社会的本性、以及甚至由物的本性中,可演绎出某些法则,这些法则可供给一个整体而言对人类行为举止适切的规定。自然法学派起初的权利观念更多带有“天赋”权利的色彩,人生于自然,人的权利也来自于自然。 自然法学派特别重视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即人性、理性、正义、自由、平等、秩序,他们对法律的终极价值目标和客观基础的探索,对于认识法的本质和起源有着重要的意义。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在法学研究中表现为一种激进的理想主义情怀,以诸如正义、平等、自由等抽象价值来构建自己的批判武器,在破解传统法律理念,重塑时代法律神圣性的历程中,功勋卓著。但自然法的方法论如天空之流云,绮丽却飘渺,它宣言法的未来,但无力构筑通达未来现实的路径。更令人忧虑的是,自然法的自大与泛滥还有可能使法学笼罩于空泛与虚幻之中而难以成长与成熟。 在17、18世纪反封建的启蒙运动和革命斗争中,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以强调自然法

2018清华大学民商法专业考研经验

2017年清华民商法考研经验 17年初试第一400分(政治75、英语83、法学综合112、商法学130)。复试第一437分(笔试面试具体分数未公布)。简单谈下自己的备考经验,给大家做一个参考,但是方法还是要找适合自己的,祝大家考研顺利。 主要分五个部分:时间规划、参考书目、各科经验、复试、其他。 一、时间规划 (一)四月中旬至五月初:搜集信息,购买资料,制定计划。定下学校之后就在考研帮、学校BBS上找相关的信息——往年录取情况、经验贴。然后联系往年考上的师兄师姐请教初试经验、确认参考书目。书到了之后就根据书的厚度、初试所占比重、自己阅读情况大致制定了考研的复习计划。讲到计划忍不住提两句,千万别把自己的计划定的太死、太精确,你没办法永远保持相同的状态一直到考研之前,乱七八糟的事情和情绪上的起伏都会影响到复习,我自己定的计划弹性就比较大。(事后也确实证明了,期末考试,六月份去安徽比赛等等基本没有打乱自己的复习计划。) (二)五月初至六月中旬:英语单词和肖秀荣精讲精练&1000题。本人大学英语6级只考了490分,高中还是理科生,这个阶段基本上在补这两块儿的短板。 (三)六月中旬至七月初:期末考试。 (四)七月初至九月底:精读专业课,做笔记!做笔记!做笔记!因为越到后期笔记越重要。

(五)十月初至十二月中旬:背诵笔记,英语精做真题,政治练选择题,背诵大题。 (六)十二月中旬至考前:调整心态,规律作息,适应考试节奏。 二、参考书目 (一)商法学 1、施天涛《商法学》(精读) 2、施天涛《公司法学》(精读) 3、朱慈蕴《公司法原论》(精读) 4、汤欣《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法治》(精读) 5、王宝树《商法总论》 6、李建伟《公司法学》 7、赵旭东《商法学》 8、邓峰《普通公司法》 9、朱慈蕴《全球化与本土化互动中的公司制度演进》 (二)法学综合 民法部分 1、清华大学法学系列教材《民法总论》、《债法》、《物权法》(精读) 2、朱庆育《民法总论》(精读) 3、韩世远《合同法总论》(精读) 4、韩世远《民法的解释论与立法论》(精读) 5、崔建远《物权法》

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概念与方法

西方法律思想史讲义 王海山主讲 第一讲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概念与方法 主要介绍这样几个问题:一、什么是西方法律思想史?着重解读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概念;二、为什么要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三、如何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四、本学期的授课内容;五、重要参考书目。 一、什么是西方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顾名思义,就是研究西方法律思想发展历史的理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要准确理解这一点。需要理解西方、法律、思想、史以及其组合概念。下拟分述之。 1.什么是西方? 西方首先是一个历史地理概念,其次是政治地理概念。回顾西方地理范围的变迁史。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以上述历史和政治地理范围内的西方不同时期的法为对象的哲学思考。可见,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空间要素限定,关键是界定西方文明发展史上不同时期的西方地理范围。只要是该范围内的法律思想都属于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范围。 2.什么是法律? 这首先要从法律渊源意义上来考察。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学术法等等。 其次,西方人对法的理解,一开始就不同于我们对法作刑的理解。具体言之,西方人的法除了法的一般含义,还具有一些特殊含义:正义、规律、权力;二元对立的法律观等等。 3.什么是思想? 思想是对存在的反映。但思想是存在于人的头脑中的,那么,我们研究的思想是谁的思想?从什么地方获得思想?尤其是从什么地方获得古人的思想呢?主要来源是着作和传说。 法律文化作为人类精神文明的一个组成部分,实际上包含两个互相依赖的方面: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法律观念)。一方面,思想作为一种意识,指的是超越现实实践层面的精神上的观念力量,是对存在的反映,另一方面,正如许多思想家们所认为的,观念的创造导致现实的变化,观念的力量要超出于物质的力量,观念的力量可以成为比物质的力量具有更决定意义的变化的动力。以法国大革命为例,就像拿破仑曾经说过的那样,法国大革命就是由启蒙运动的观念而引发的。路易十六在阅读了伏尔泰和卢梭的着作后,叹息道:“伏尔泰和卢梭亡了法国”。法国历史学家饶勒斯在分析大革命的原因时也说:“社会革命将并不仅仅依靠事物的力量来实现,它要依靠意识和意志的活力。”马克思也说“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但是理论一经群众掌握也会变成巨大的物质力量。”这也可以看作是思想史研究的一个意义,追踪事物的原因。就思想史研究本身来说,它还包含着另一层意义,即探寻“价值”。探讨世界的真理、价值和意义。而这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更有意义。如果说对原因的探讨是追溯过去的话,那么,这种对“价值”的探讨则将引领人们走向未来。每一个理性的存在物,应该说都是有思想的。但是,思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反映约翰·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著作是(C ) A.《自由主义》 B.《反对自由主义》 C.《论自由》 D.《论言论自由》 2.阿奎那认为,支配宇宙的根本大法是(A ) A.永恒法 B.自然法 C.神法 D.人法 3.《神学大全》的作者是(A ) A.阿奎那 B.奥古斯丁 C.马基雅弗利 D.格雷戈里 4.庞德将法律发展史的最初阶段定为(D ) A.严格法阶段 B.法律社会化阶段 C.衡平法和自然法阶段 D.原始法阶段 5.罗马法律思想渊源于(A ) A.古希腊 B.罗马本土 C.意大利 D.法国 6.把立法权比作"国家心脏"的人是(C ) A.霍布斯 B.洛克 C.卢梭 D.狄德罗 7.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是(B ) A.斯宾诺莎 B.奥斯丁 C.凯尔森 D.富勒 8.提出"各民族全部权利的最终目的是永久和平"的思想家是(C ) A.庞德 B.路德 C.康德 D.达维德 9.《论法的精神》的作者是(A ) A.孟德斯鸠 B.卢梭 C.罗伯斯比尔 D.马布利 10.《道德的形而上学》的作者是(C ) A.黑格尔 B.费希特 C.康德 D.边沁 11最早提出"君主势力、贵族势力和民主势力互相牵制与制衡"的思想家是(C )

A.西塞罗 B.塞涅卡 C.波里比阿 D.乌尔比安 12.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的创始人是(B ) A.庞德 B.狄骥 C.弗兰克 D.霍姆斯 13.凯尔森对正义的态度是(B ) A.深信不疑 B.深表怀疑 C.从未涉及 D.不置可否 14.提出"法律乃是人类理性的法则或内在的公正(即正义)"的思想家是(C ) A.马基雅弗利 B.马西利 C.阿奎那 D.布丹 15."公意"理论的倡导者是(A ) A.卢梭 B.伏尔泰 C.狄德罗 D.爱尔维修 16.《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除了汉密尔顿、麦迪逊以外,还有(C ) A.潘恩 B.杰弗逊 C.杰伊 D.华盛顿 17.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D ) A.和平状态 B.美好状态 C.灾难状态 D.战争状态 18.明确提出"以权力约束权力"的思想家是(C ) A.洛克 B.卢梭 C.孟德斯鸠 D.霍布斯 19.耶林的法学是(A ) A.目的法学 B.历史法学 C.概念法学 D.功利主义法学 20.洛克认为战争状态是自然状态中的一种(C ) A.正常状态 B.确定状态 C.反常状态 D.法定状态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奥斯丁的法学著作有(AC )

清华考研辅导班-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考研经验真题参考书

清华考研辅导班-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考研经验真题参考书清华法学院有高质量的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且是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法学学科是清华大学重点建设、优先发展的学科之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实力,在国内法学学科评估中名列前茅。现在,清华法学院已经成为国内著名法学院之一。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法学是世界各国高等学校普遍开设的大类,也是中国大学的十大学科体系之一,包括法学、政治学、公安学、社会学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上,很多人习惯将法学专业称之为法律专业。 “大学之大,不在大楼,而在大师”,但我个人觉得,同学也很重要,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去接触更优秀的群体是提高自己的最有效的方式。而清华的法学如此强悍,但在19年招生人数也不过20左右,对于钟情于清华法学的学生来说,这会是一场难打的战役。还需考生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做到知己知彼。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解析下清华法学院法学考研难度吧。 一、招生目录 1、清华法学院030100法学专业13个研究方向(全日制:01 法学理论、02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 刑法学、04 民商法学、05 诉讼法学、06 经济法学、07 环境与能源法学、08 国际法学、09 知识产权法学、10比较法与法文化学、11 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非全日制:12刑法学、13诉讼法学)变更为2个研究方向(全日制01法学和非全日制02法学); 2、法学专业考试科目发生变化,专业科目二由各个方向的861/878/879/880/881/882/883/884/885/888/879变更为958 法学综合卷二(含民法学、商法学、诉讼法学-包括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3、复试内容统一化,复试时专业综合笔试内容:法理学、国际公法、经济法学(含环境法总论);复试时专业综合面试内容:与知识产权法相关的法律与科技基础知识、与法律史相关的法律文化知识。 4、法学专业计划招生35人,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

自考 西方法律思想史 试题集

一、单项选择题 0.1.在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历史分期中,属于成熟时期的是A.中世纪的法律思想B.近代的法律思想C.19世纪的法学流派D.20世纪的法律思想【C】 0.2.在亚里士多德对正义所作的分类中,适用于契约、损害赔偿和司法审判等私法领域的是A.普遍正义B.特殊正义C.分配的正义D.平均的正义【D】 0.3.将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介绍到古罗马的是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西塞罗D.苏格拉底【C】 0.4.认为“自然法渊源于上帝的意志和人的社会本性”的思想家是A.柏拉图B.西塞罗C.亚里士多德D.奥古斯丁【B】 0.5.提出“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这一著名论断的思想家是A.马基雅维里B.阿奎那C.奥古斯丁D.布丹【A】0.6.被称为西方主权论鼻祖的思想家是A.洛克B.霍布斯C.布丹D.孟德斯鸠【C】 0.7.奥斯丁严格区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认为法律不应包括道德的因素,后人称之为A.恶法亦法B.良法之治C.唯法而治D.上善之法【A】 0.8.历史分析的倡导者是A.萨维尼B.艾希霍恩C.梅因D.胡果【D】 0.9.亚里士多德主张实行A.贵族政体B.君主政体C.共和政体D.民主政体【C】 0.10.阿奎那哲学思想的来源有基督教神学和A.柏拉图哲学B.苏格拉底哲学C.亚里士多德哲学D.马西利哲学【C】 0.11.教父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A.奥古斯丁B.阿奎那C.索尔兹伯里D.马西利【A】 1.1.法律制度史的最终渊源是A.古罗马文明B.古希腊文明C.古印度文明D.古埃及文明【A】 1.2.大陆法系法律制度的历史渊源是A.雅典法B.罗马法C.普通法D.印度法【B】 1.3.罗马法学家集团产生于A.罗马奴隶制时期B.罗马共和国前期C.罗马帝国时期D.罗马共和国后期【C】 1.4.随着____的产生,法学和其他学科开始区分开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A.比较法学B.罗马法学家集团C.规范法学D.希腊法律哲学【B】 1.5.主要体现柏拉图早期法律思想的著作是A.《理想国》B.《政治家》C.《法律篇》D.《政治学》【A】 1.6.柏拉图法律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是A.公平B.理性C.正义D.自由【C】 1.7.从个人看,柏拉图的正义是指A.法律规范行为,道德规范思想B.理性支配欲望,精神支配肉体C.统治者各司其事D.被统治者各守本分【B】 1.8.柏拉图的《理想国》又称A.《论理想》B.《论正义》C.《国家六论》D.《法律帝国》【B】 1.9.柏拉图毕生所追求的理想是A.良法之治B.正义与善德的制度C.哲学王的统治D.民主共和【C】 1.10.“美德即知识”的观点来源于A.柏拉图B.苏格拉底C.亚里士多德D.乌尔比安【B】 1.11.柏拉图关于教育制度的设想是A.实现由国家控制的义务教育制B.实现由政府控制的高等教育制C.建立规范的职业教育制D.建立道德教育体制【A】 1.12.提出“凡是法律未能独立且无权威者,国家必定灭亡”的思想家是A.亚里士多德B.苏格拉底C.阿奎那D.柏拉图【D】 1.13.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提及了五种政体形式,其中他倾向于A.平民政体B.贤人政体C.军阀政体D.专制政体【B】 1.14.柏拉图在其《政治家》中倾向的政体是A.贵族政体B.共和政体C.民主政体D.君主政体【A】 1.15.柏拉图提出“混合政体”理论的著作是A.《理想国》B.《政治家》C.《法律篇》D.《政治学》【C】 1.16.在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论中,个别正义分为A.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B.分配的正义和矫正的正义C.自然的正义和习惯的正义D.传统正义和现代正义【B】 1.17.最早提出“国家自然起源论”的是A.柏拉图B.康德C.黑格尔D.亚里士多德【D】 1.18.下列不属于亚里士多德观点的是A.人天生是“城邦动物”或“政治动物”,进行社会结合是人的天性B.国家是家庭、村落的目的因,国家要优先于个人、家庭和村落C.国家是家庭和村落的扩大D.国家的标准是完全独立性、自我满足性和自我生存性【C】 1.19.亚里士多德划分“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的标准是A.地理环境B.国家政权分立秩序C.完全独立性和自我满足性D.主权掌握的人数和统治目的【D】 1.20.下列属于“正宗”政体的是A.平民政体B.贵族政体C.暴君政体D.寡头政体【B】

西方法律思想史著作精选选

智者学派 1柏拉图《泰阿泰德》 2高尔吉亚《论非存在或论自然》 3亚里士多德《修辞学》 4柏拉图《普罗塔戈拉篇》 苏格拉底的法律思想 1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 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葛学派 1伊壁鸠鲁《论自然》 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1柏拉图《理想国》《政治家篇》《法律篇》 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 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伦理学》《雅典政治》 波利比的政治法律思想 1波利比《罗马史》 西塞罗的法律思想 1西赛罗《论共和国》《论义务》《论法律》《论演说家》《命题》《论善和恶的界限》《论安慰》《论友谊》《斯多格派之反论》《学园派哲学》 罗马法学家的法律思想 1盖尤斯《法学阶梯》《法学总论》 2乌尔比安《罗马法学注释》《学说汇编》 3查士丁尼《查士丁尼国法大全》 宗教改革运动中的政治法律思想 1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宗教主义》 奥古斯丁,阿奎那,马西利的法律思想 1奥古斯丁《教育手册》《论三位一体》《论自由意志》《忏悔录》《上帝之城》《论真宗教》2阿奎那《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诠释》《君主政治论》《反异教徒大全》《神学大全》 3马西利《和平的保卫者》《帝国的变迁》 马基雅维里和布丹的政治法律思想 1马基雅维里《君主论》《论提图斯.李维的前十卷》《佛罗伦萨史》 2让.布丹《简明历史认识方法》《主权论》《国家六论》 格老修斯和斯宾诺莎的法律思想 1胡果.格老修斯《论海上自由》《战争与和平法》

2斯宾诺莎《略论神、人和人的幸福》《知性改进论》《伦理学》 《笛卡儿哲学的原理》《神学政治论》《政治论》 英国霍布斯和洛克的法律思想 1托马斯.霍布斯《利维坦》《论公民》《论物体》《论人性》 2约翰.洛克《人类理解力论》《政府论》 美国杰克逊,潘恩和汉密尔顿的法律思想 1托马斯.杰斐逊《独立宣言》《杰斐逊文选》 2潘恩《常识》《人权论》《理性时代》 3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 法国孟德斯鸠和卢梭的法律思想 1孟德斯鸠《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论法的精神》 2卢梭《政治经济学》《论教育》《科学和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敦风化俗》《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 德国康德费希特和黑格尔的法哲学思想 1伊曼努尔.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批判力批判》《法的形而上学-权利的科学》《永久和平论》 2哥特利勃.费希特《天启学说批判》《伦理学体系》《搞德意志民族书》《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 3.乔治.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精神现象学》《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法哲学原理》 英国边沁、奥斯丁和梅因的法律思想 1边沁《政府片论》《道德与立法原理》《法律概要》 2奥斯丁《法理学范围之确立》《法理学讲义》 3梅因《古代法》《古代法制史》《古代法律与习惯》 德国萨维尼、斯塔姆勒和拉德布鲁赫的法律思想 1弗里德里希.卡尔.萨维尼《论当代立法和法理学的使命》《中世纪罗马法历史》《当代罗马体系》 2鲁道夫.斯塔姆勒《以唯物史观论经济和法》《正当法的理论》《法学理论》《法哲学》3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法律智慧警句集》《法学导论》《法哲学纲要》《法律上的人》《法哲学》 新自然法学 1马里旦《人权和自然法》《人和国家》 2富勒《法理学》《法律的道德性》《法的虚构》 3罗尔斯《正义论》 4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力》《法律的帝国》《自由的法:对美国宪法的道德解读》《认真对待权利》

北大考博辅导:北京大学法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

北大考博辅导:北京大学法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北京大学法学院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北京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论文博士等采取相同的办法同时进行。 一、院系简介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许多蜚声中外的知名学者、跨世纪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和新世纪人才,拥有经济法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四个国家重点学科。同时,作为拥有国家法学一级重点学科的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学、知识产权法学等诸多法学二级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凭借梯队合理的法学精英师资团队,北京大学法学院在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创建世界一流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科研条件,教学行政大楼(凯原楼)、科研楼(陈明楼)、四合院(国双庭院)及法柱广场均位于燕园东北角,紧邻风景秀丽的未名湖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近些年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国际化方面不断推进,已与近百所世界顶尖大学的法学院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并在欧美多个著名法学院设立联合研究机构。2013年,在世界著名的高等教育QS排名中,北京大学法学院名列中国大陆法学院第一名。2015年至2017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连续三年位列QS排名全球前20名左右,稳居我国大陆地区第一名及亚洲前三名。 二、招生信息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专业有10个: 030101 法学理论 研究方向:01. 法学理论;02. 法社会学;03. 比较法学 030102 法律史 研究方向:01. 西方法律思想史;02. 外国法制史;03. 比较法制史;04. 中国法制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笔记 七大问题 一.法治的确立——西方人的选择 二.法律保障下的自由——自由与社会 三.对尊严的渴求——法律与平等 四.如何构筑社会——立法(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由边沁提出的立法目标) 五.法律对权力的限制——执法 六.社会良知的守护——司法 七.法律的信仰——守法 “恶法非法”观念 一.法治的确立 (一)秩序与人类 1.自然界——适者生存 2.人类社会——不适者也能生存 3.西方人的法律起源论——社会契约 4.法律的比喻——思想家眼中的法律 5.代价最小——法治伏于一切人治 推荐书目: (1)《基督教对中古文明的贡献》(2)《人类解放的故事》(《宽容》)(3)《法律进化论》穗积沉重(4)《开庭》美国帕克(5)《大审判》杨群 海南出版社(6)《法治理想国》周天伟商务印书馆(7)《为权益而战》美国伊龙斯 上海译文出版社(8)《现在开庭》乔钢良 三联书店(9)《莫斯科三次公开审判》(10)美国《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11)《美国八大冤假错案》(12)《探索幸福的人》苏格拉底传(13)林达①《我有一个梦想》②《总统是靠不住的》③《历史深处的忧虑》④,带一本书去巴黎》⑤《在边缘看世纪》 (二)法治的要求 (三)法律的起源 国家不应该把知识商品化;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弱者,抑制强者 狄骥:社会连带关系——客观法(自然法);同求的连带关系和分工的连带关系 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控制人的本性(扩张性本性和社会本性)——需要强有力的控制工具(法律) (四)法律的比喻 柏连德:要使用古老的但枝叶长青的法 柏拉图:金质的纽带 霍布斯:法律是一条锁链,一头系在主权者(立法者)的嘴唇上,另一头系在臣民(社会成员)的耳朵上;臣民的自由在于以维持这条锁链为基础 库克:法律是金色(质)的直接超越权力的棍子;英国强调“王在法下” (五)法治的选择(思想家的智慧)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研整理

1、西方自然法思想的产生及演变 (1)古代西方自然法观念的萌芽及制度表现:古代西方自然法观念主要产生于古希腊人对大自然的理解; Ⅰ【智者学派】(将哲学从宗教中分离的思想家)多主张自然法,将真理、实在作为自然法的核心; 【西比亚】就把自然和法律对立,只有自然(事物的本性和规律)才是真正的自然法,与人定法对立(人定法反对自然),自然法高于人定法(城邦法); 如【吕科弗龙】认为自然法是保持正义的一种规定,人定法仅仅是保护个人权利而不能护持正义; Ⅱ【苏格拉底】将法分为自然法和人定法,自然法即自然规律(神的意志),人定法即国家政权颁布的法律法规,具有易变性。两者都是正义的表现,两者不对立,但自然法是神法,高于人定法; Ⅲ【伊壁鸩鲁】也将正义作为自然法的核心,自然法即“正义的自然观念”; Ⅳ【斯多葛学派】也将自然法作为通行的正义的化身,对人们的行为起规范作用,是一切法律的来源,高于一切的法; (2)【柏拉图】法律思想:前期认可人治,后期认可法治; Ⅰ前期推行人治原因:哲学王统治思想(哲学家掌握真理),且法律只是强者所好,强者未必正义,最后法律刻板无法千变万化,人不同; Ⅱ后期推行法治内容:①如果统治者不是哲学家又暂时没有更好选择,那么法制高于人治(人 皆有善恶两面,善占优势就有理性,能达到正义,但若恶占优势则 需法来达到法律正义); ②重视法律概念(服从内心理性)和立法工作(公正、善德); ③重视守法(也属于敬畏神明); (3)【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与自然正义 Ⅰ正义就是某种事物的平等(均等)观念; 正义结构图: Ⅱ对法律的认知:法律本质就是正义,服从法律就是服从正义,立法目的也是促进正义,利用法律培养人民正义观念; Ⅲ法律的特征:①平等性和普遍性; ②可变性和稳定性; ③正义性和权威性; Ⅳ法的分类:①基本法(城邦宪法)和非基本法(除基本法外其他法): ②自然法(反应自然存在秩序,体现自然正义的法)和人定法(人为制定的法); ③良法与恶法(以政体是否善良划分); ④习惯法(不成文法,世代流传的习惯规则,往往反应自然法精神)与成文法;Ⅴ法治观:亚里士多德的“良法”和“普遍服从”成为内核; ⅰ人性恶。法律应有普遍约束性,成为社会最高权威,以理性是战胜感性。每个人都有恶的一面,要将其用法律进行约束以免外露;反恩师柏拉图的“哲学王”人治观念,认为人性不可信; ⅱ众人智慧优越于一人智慧。法治能克服一人智慧的不足,众人只会优于一人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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