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提高我院学科整体医疗技能和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中的质控与管理。

(二)适用范围

医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

(三)定义

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四)基本要求

1、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2、明确本机构医疗技术和诊疗项目临床应用清单并定期更新。

3、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流程,所有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经过本院相关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4、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前,要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

5、明确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范围,并加强新技术和新项目质量控制工作。

6、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动态评估制度,对新技术和新项目实施全程追踪管理和动态评估。

7、开展临床研究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内容

1、我院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实行准入管理。

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科室提交的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进行审核、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具体项目予以不予准入、准入及转入常规技术管理。

3、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不得就原卫生部已废除或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提出申请。

4、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1)申请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2)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清晰准确的阐述:

①项目类别: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以及第二、三类医疗技术目录(附件2),将医疗技术分为一、二、三类。根据是否为我院研发首创,分为创新型(我院首创)、拓展型(我院首次开展的已成熟的技术)。根据风险级别分为普通技术、高风险技术。涉及手术的技术,根据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分为四级。科室需据此对所申请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自评;

②综合评价:针对拟开展项目的安全性、有效性、适宜性及在国内、外临床应用基本情况的综述;

③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

④适应证和禁忌证;

⑤预期效益及成本分析:包括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成本及收益、耗材使用情

况等方面的预期及分析;

⑥详细介绍预期目标及其评估方法,特别是针对安全、质量、疗效、经济方面的判定标准及具体评价方法;

⑦技术路线: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⑧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包括意外或并发症)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⑨符合病案管理规范的知情同意书。

5、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

(1)医务科对科室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齐全的,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

(2)下列情况需同时提交伦理委员会征询审核意见:

①申请开展卫生部规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或原卫生厅规定的第二类医疗技术的;

②经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认为有必要提请伦理委员会审核的。(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针对初审合格的项目予以开会讨论评议。属于第一类医疗技术的申请,经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财务科确认后即可施行。属于第二、三类医疗技术的申请,需按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获准后方可实施。

(4)对于各科室所提出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申请,医务科以批件或通知的形式答复审核结果。

6、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流程:

(1)获准在临床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需严格按照申报的方案、操作流程、操作规范实施,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2)在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过程中,主管医师应注意履行经过审查的“知

情同意”程序。

(3)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医师应当立即停止该项目的临床应用,并启动医疗技术风险及医疗技术损害处理预案等相应应急预案。医务科在接到科室书面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报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由其决定是否启动新技术、新项目中止流程。

①开展该项技术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动或者主要设备、设施及其它关键辅助支持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的;

②发生与该项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③发现该项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④发现该项技术存在伦理道德缺陷的。

7、新技术、新项目跟踪管理流程:

(1)跟踪管理时限

①非侵入性第一类医疗技术,跟踪时限为三个月,侵入性第一类医疗技术,跟踪时限为半年,自科室书面向医务科提交开展报告之日起算;

②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以及属于我院研发创新型的医疗技术,跟踪时限为2年,自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之日起算。

(2)各科室应建立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档案,对本科室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将医疗技术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3)各科室应按所申请项目的跟踪管理时限,按时填报《新技术、新项目季度跟踪报告表》(附件3)和《新技术、新项目年度工作报告》(附件4),并提交医务科,内容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

不良反应、安全性、有效性等。

(4)各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存在任何疑问和出现未预料的问题,应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对于具有明确的医疗安全性、有效性评价以及具有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第一类新技术、新项目将不再纳入新技术、新项目管理,转入常规技术管理,科室可继续开展应用。属于第二、三类医疗技术的项目应当自准予开展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根据负责审批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向其报告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

8、新技术、新项目的中止流程:

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并及时向医务科报告:

(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2)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5)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9、各科室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提交跟踪报告的,将被视为放弃该项目的开展,再次开展时需重新申报。

10、各科室严禁未经审批自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否则,将视作违规操作,由

此引起的医疗或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人及其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监管

1、新技术、新项目经审批后按计划实施,增加或取消新技术、新项目须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医务科每年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科室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数据材料。

3、建立新技术、新项目档案并妥善保管,项目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将技术总结报医务科。

医院新技术与新项目准入管理三篇

医院新技术与新项目准入管理三篇 篇一:XX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管理考核制度 二、新技术、新项目应用、监督与评估制度 三、新技术、新项目中止和重开制度 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保障患者安全措施与风险处置预案 附件1.新技术、新项目准入流程 附件2.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 一、新技术、新项目管理考核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的开发和应用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的重要途径, 是医院增强综合实力和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增强医院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我院临床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新技术、新项目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 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 ) 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项目的分级 对开展的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一)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项目。 (二)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项目。 (三)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项目。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一)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二)限制使用技术( 高难、高新技术) ,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三)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各医疗、医技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前须通过调研、论证及审批的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审批制度。 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 (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8项核心制度 -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的开发和应用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规范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人管理,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按照国家《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新技术和新项目定义及管理范围: 1.新技术和新项目是指在本院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以及其他应用于医疗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需要进行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需要进行审批后准入。 2.新技术和新项目范围: (1)在国际、国内首创的技术项目; (2)国际、国内已成功开展而本院首次应用的技术项目; (3)新开展的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4)首次使用的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5)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6)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7)组织、器官移植技术项目; (8)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和新项目。 3.新技术、新项目分类管理: (1)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通过医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项目。 (2)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级卫生部门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3)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报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准入原则: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经济、适宜、先进、实用、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的原则。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分类 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新技术、新业务的批准权限 1.申请人资格: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过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的本院医务人员。 2.院级新技术、新项目须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批、主管院长审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方可实施。 3.省级、国家级新技术新项目须在履行院级新技术新项目审核批准后,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通过、院长批准、经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分类 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L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2、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3、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

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新技术、新业务的批准权限 1、申请人资格: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过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的本院医务人员。 2、院级新技术、新项目须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批、主管院长审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方可实施。 3、省级、国家级新技术新项目须在履行院级新技术新项目审核批准后,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通过、院长批准、经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1、拟开展的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W各项规章制度。 2、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4、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五)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 L申报: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新技术、新项目经本科室讨论通过后,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科主任审核同意签字后报医 务科。 2、审核:医务科对《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为确保新技术、新业务开展达到既定目标,满足医院对其预期的要求,最大限度提高医疗水平,早期识别在新技术、新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规避医疗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一)在本学科领域中尚属首创,医院拟在学科领域内开展的技术、业务项目。(二)在学科领域内已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拟在院内范围内开展及推广实施。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其最终目的是将新技术、新业务在院内全面落实。外院专家仅可介入开发过程早期的传、帮、代工作,技术业务的最终推广实施必须由本院人员完成。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在完成初期的调研、评估及开发策划工作后,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的特点、复杂程度,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 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5.根据基本情况明确划分开展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以及各阶段期实现的目标,应从人员的技能水平、学科建设的规模、经济效益的增长、知名度的提高等方面加以论述。6.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及科室的接口关系及配合要求予以阐明,其目的是保持新技术、新业务实施过程中工作的有效衔接,信息得到及时、准确的交流。 7.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各阶段的职责和权限。 8.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知情同意文件等。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 (一)医务科对科室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 2.申报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3.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4.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 5.参加成员的科室、专业、职务、职称、相关研究业绩、分工及职责、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 6.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1、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 按新技术、新业务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市院级。 (1)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尚未开展过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方法。 (2)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医学领域尚未开展过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方法。 (3)市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或本院医学领域尚未开展过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方法。 2、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1)新技术、新业务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新技术、新业务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有效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3)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4)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

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该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3. 科室集体讨论制度 (1)新技术、新业务提出后,为保证其安全、有效地应用于临床工作,在开展之前有关医师或护士应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著作及文献,制定各种意外情况应急预案,并提交科主任或护士长进行本专业集体讨论。 (2)讨论通过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到科教科领取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审批表》,科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 4. 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 (1)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年11月到12月将《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审批表》,提交科教科或护理部,同时提交风险处置预案。 (2)审批:科教科或护理部于次年第一季度组织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对《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审批表》进行逐一审核,合格后准入实施。两次会议之间需个别申报的项目,确有临床创新价值且开展条件成熟的,应先请示分管院长,必要时组织科学技术委员会中相关专业专家审核准入。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第一篇: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四、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五、医院专家技术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新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提出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政策建议,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六、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准入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 1 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需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新技术、新项目在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我院专家技术委员会审核和评估。新技术、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由医务科向市卫生局申报,由市卫生局组织审核,医务科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 八、各科室每年按规定时间将本年度计划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报医务科,并核准和落实医疗新技术、新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填写相关申请材料,按计划实施, 定期与主管部门联系,确保医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的定义和分类 1、本管理办法中的新技术新项目是指符合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第一、二类医疗技术,且与临床诊疗过程有关的、具有临床应用前景的、可在我院开展、实用型技术和方法;科研项目及解决重大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问题的项目,不属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申报范围,请到我院科教科申报。 2、新技术新项目分为如下几类: 1)重大新技术新项目:是指代表本学科近年和未来十年发展方向的技术、方法,该技术的开展能够大力促进和带动学科发展;本类型项目申报周期为5年,可逐步实施; 2)国内先进性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本学科近年来发展成熟的、在国内少数先进医院开展而我院尚未开展的技术项目; 本类型项目申报周期为3年; 3)省内先进性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本学科成熟的、在国内多数先进医院开展、省内尚未开展的技术项目;本类型项目申报周期为2年; 4)一般先进性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本学科成熟的、在省内多数先进医院开展、我院尚未开展的技术项目;本类型项目申报周期为2年;5)鼓励性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本学科成熟的、在省内外多数医院开展的技术项目,或为政策性鼓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本类型项目申报周期为1年;

二、新技术新项目的申请和审批 1.申报条件 1)申报者以科室或个人为单位,个人申报者必须是我院中级以上在职工作人员;2)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范围; 3)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的合作申报; 4)申报重大新技术新项目、国内先进性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项目负责人或个人申报者必须是正高级职称,有本学科1-2名国内知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并附专家推荐意见; 5)鼓励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政府基金资助的项目转化为医院实用型技术项目;2.申报、遴选和审批程序: 1)各学科自行组织申报;申请者可在医务科拷贝新技术新项目申请书,按照申请书填写要求填写;2)申报需提交资料: ①新技术新项目申请书; ②各科室主任组织本学科有关人员对申请进行初审,根据不同要求进行相关技术的情报检索查阅工作,对申请项目的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进行论证;③申请项目人员技术、设备的保障性; ④申请项目的技术背景、国内外开展情况以及本院开展该项目的相关条件、风险评估、项目承担人、疗效判定标准、质控措施;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的定义 本制度中的新技术、新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第一、二类,且与临床诊疗过程有关的、具有临床应用前景的、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二、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项目。 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计委批准后才能开展的技术项目。 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国家卫计委审批后才能开展的技术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的申请和审批 1.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我院中级职称以上在职工作人员。 (2)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范围; (3)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的合作申报。 2.申报、遴选和审批程序: (1)各学科自行组织申报;申请者可向医院医务科《医院开展新诊疗技术、项目申报书》按照申报书填写要求填写。 (2)各科室主任组织本学科有关人员对申请进行初审,对申请者的业务水平、工作作风,申请项目的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评价,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医疗质量管理科。 (3)医疗质量管理科对各学科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对涉及到医疗安全的新技术、新项目上报医院伦理委员会及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进一步遴选。 (4)经伦理委员会及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后,医疗质量管理科对申请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通过,予以书面答复,并登记备案。 四、新技术、新项目的实施及跟踪考核 1.新技术、新项目在获得医院批准后方准予实施。 2.获得准入的新技术、新项目要在所申请的周期内实施,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新技术、新项目自准入通过日起一年为一个结题周期,在实施过程中半年进行阶段总结,填写《新技术、新项目阶段工作总结》;在新技术、新项目结题时,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结题工作总结》,并交医疗质量管理科备案。 4.新技术、新项目实施周期内如果发生了技术性医疗不良事件,责任科室应及时向医疗质量管理科汇报,由医疗质量管理科组织讨论后参照《医院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附件5)相关规定中止此项新技术、新项目。 5.新技术、新项目实施周期内没有发生医疗技术不良事件,开展科室对医疗技术掌握熟练,且开展此项技术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良好,无相关风险性及伦理性问题,通过医疗质量管理科委托伦理委员会及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评审通过后转为医院常规开展技术。 6、各科室严禁未经审批自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否则,将视为违规操作,由此引起的医疗或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奖励 为鼓励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医院每年对已结题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对申报科室予以年终奖励,并与年终科室评优评先挂钩。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是指近年来在国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新手段,包括新诊疗技术方法的引进、新的疾病或病型的发现与诊治、新仪器设备的临床应用、创新技术的临床应用等。 一、医疗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组织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拟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日常管理工作;医务部具体负责医疗新技术和新项目的申报、登记及临床应用监督管理。 二、新技术准入管理 (一)医疗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管理按照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施。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市卫生计生委对第二类医疗技术采取备案管理。 对于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在列的医疗技术,且经过原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批通过的,需由市卫计委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并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开展;拟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在列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 应按照国家卫计委此前下发的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经自我对照评估符合规定条件的按上述程序进行备案。

(二)新技术准入必备条件 1.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相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 3.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主要人员为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本院注册、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 4.有与开展该项新技术、新项目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 5.涉及伦理问题的需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 6.新技术、新项目承担科室及主要人员近3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 7.有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8.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新技术准入审批流程 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需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的基础上,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交医务科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 L拟开展新技术属一类、二类技术的,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依据相关技术规和准入标准进行初步评估,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医务科每年度集中组织申报,组织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及(或)医学伦理委员会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一类技术纳入新技术临床试用期质量管理。二类技术由医务科向市卫生计生委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开展。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目的 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要求,规范临床应用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学科医疗技术水平,促进医院持续发展。 二、定义 1.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2.新技术和新项目,是指在本院范围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2)常规开展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 (3)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等。 三、适用范围 全院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四、制度内容 (一)准入条件 为保障患者安全,本院对临床应用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实行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

必须具备以下准入条件: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及操作常规,符合我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登记的诊疗科目。 2.具有可行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3.所涉及的医疗仪器、药品、试剂等,已具备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条件。 4.所使用的医疗器械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复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器械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5.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6.参与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称及针对该项目的分工及职责,能够满足开展该新技术和新项目需要。 7.具有医疗技术风险防预案或/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流程,对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并发症及相应的防措施。 (二)立项申报 1.申请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部。 (三)论证审核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前,临床、医技科室必须向医院科教科提交申 请,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议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请准备 1.申请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前,科主任或新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人员仔细分析新技术的一般情况、特殊性以及存在的风险和影响,针对项目的安全性、先进性、经济性、社会适用性等进行科学、严谨的可行性论证。 2.申请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前,科主任或新技术负责人该项技术所需的技术能力和设备等条件进行评估,详细拟订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规章制度。明确新技术第一操作者的最低职称限定标准及相关人员职责。完善相应的自我约束、鼓励和监察机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多学科联合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项目需成立新技术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学科的科主任或技术骨干组成,组长由申报科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担任。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请程序 1.科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九江学院临床医学院 /附属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书》,备齐有关材料报科教科。提交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科室基本情况; (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3)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 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 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4)详细拟定新技术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告患者知情同意书等; (5)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 关履历,并明确新技术第一操作者的最低职称限定标准和人员职责; (6)已具备的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 (7)技术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三)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2.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本机构医疗技术和诊疗项目临床应用清单并定期更新。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流程,所有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经过本机构相关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炸立 4.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前,要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范围,并加强新技术和新项目质量控制工作。 6.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动态评估制度,对新技术和新项目实施全程追踪管理和动态评估。

7.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具体细则 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2.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审批流程和论证制度,所有新技术和新项目须经过医院内相关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对技术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论证,通过论证批准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3.建立医疗机构内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包括目录管理、手术分级、医师授权、质量控制、新技术和新项目动态的评估等制度。对新技术和新项目实施全程追踪管理和动态评估,对医务人员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档案,对其实施手术授权与动态管理制度。 4.加强禁止类和限制类等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2.凡申请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属成熟项目,而我院尚未开展,但我院已具备该项目的条件(人员、设备、房舍),经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3.凡申请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为国内已经开展,本地区同行业尚未开展的,科室提交申请材料上报医务部,由医务部调研后将科室申报材料及调研材料一并提交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论证确保病人安全的应急预案,院长批准,需报上级部门批准的,上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4.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科室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4.1新技术项目名称、工作方法、人员资质、所需设备条件、临床应用可行性方案。 4.2写出5年内相关项目的国内外文献资料综述。 4.3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伦理政策。 4.4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可能存在各种风险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必须详细告知病人及家属,征得病人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对新技术、新业务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作出防范预案。 5.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对新技术、新业务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审批意见。 6.开展科室每半年向医务部提交项目管理报告,医务部审核后交医院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提出评估意见。医务部将定期更新医疗技术和诊疗项目临床应用清单,并对新技术和新项目实施全程追踪管理。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临床医疗技术管理,严格技术准入,提高医疗技术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中所称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所称的医疗技术准入主要为新开展的医疗技术、诊疗项目的准入、对现有技术的创新以及我院已开展的但随着医学发展其可行性需要新论证的诊疗技术。上述技术必须经过医院准入方可应用开展。 1.基本要求

医院新技术及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睁开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前,临床、医技科室必定向医院科教科提交申请,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议审查赞成后方可推行。 二、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请准备 1.申请睁开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前,科主任或新技术负责人必定组织相关人员仔细解析新技术的一般状况、特别性以及存在的风险和影响,针对项目的 安全性、先进性、经济性、社会集用性等进行科学、慎重的可行性论证。 2.申请睁开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前,科主任或新技术负责人该项技术所需的技术能力和设施等条件进行评估,详细制定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规章制度。明确新技术第一操作者的最低职称限制标准及相关人员职责。完满相应的自我拘束、激励和监察体系。仔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多学科联合睁开的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项目需成立新技术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学科的科主任或技术骨干组成,组长由申报科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担当。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请程序 1.科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依照申报要求,仔细填写《九江学院临床医学院 /隶属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书》,备齐相关资料报科教科。提交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科室基本状况; (2)睁开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推行方案; (3)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大要,包括国内外应用状况、适应证、禁忌证、 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断标准、议论方法,与其他医疗技 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花销及疗程比较等; (4)详细拟订新技术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告患者知情赞成 书等; (5)睁开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状况、 资质、相关简历,并明确新技术第一操作者的最低职称限制标准和人员职责; (6)已具备的设施、设施、其他辅助条件; (7)技术风险评估及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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