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与检验周期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②均匀腐蚀,或不影响定级或定为2级或者3级。
③局部腐蚀,按是否需要补焊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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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7、错边和棱角度 ①错边和棱角度的尺寸影响,可定为3级或4级。 ②错边和棱角度超标,必须通过应力分析,符合安全使用,定为4级, 否则定为5级。
对口处钢材厚度t
≤20 >20~50 >50 对所有厚度锻焊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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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引入
(二)检验周期的延长 1、对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容器,符合以下条件之
一时,全面检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
①非金属衬里层完好,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9年; ②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每年低于0.1mm(实测数据)、有可靠 的耐腐蚀金属衬里(复合钢板)或者热喷涂金属(铝粉或者 不锈钢粉)涂层,通过1~2次全面检验确认腐蚀轻微或者
错边量
≤1/3t,且≤5 ≤1/4t,且≤8 ≤1/6t,且≤20
棱角度
≤(1/10t+3),且≤8
≤1/6t,且≤8
20
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8、焊缝埋藏缺陷 ①圆形缺陷 ②非圆形缺陷 ③非活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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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9、母材有夹层 ①与自由表面平行的夹层,不影响定级; ②与自由表面夹角小于10°的夹层,可以定为2级或者3级; ③与自由表面夹角大于或者等于10°的夹层,确认夹层不影 响容器安全使用的,可以定为3级,否则定为4级或者5级。
新生缺陷或者超过上述要求的,应当予以修复;
③低温压力容器不允许有焊缝咬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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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6、有腐蚀的压力容器 ①分散的点腐蚀,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不影响定级 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扣除腐蚀余量)的1/3; 在任意200mm直径的范围内,点腐蚀的面积之和不超过 4500mm2,或者沿任一直径点腐蚀长度之和不超过50mm。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与检验周期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固容规TSG21-2016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及检验周期(考试用滴)8.5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8.5.1评定原则1)安全状况等级根据压力容器检验结果综合评定,以其中项目等级最低者为评定等级;2)需要改造或者修理的压力容器,按照改造或者修理结果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3)安全附件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允许投入使用。
8.5.2 材料问题主要受压元件与原设计不符、材质不明或者材质劣化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8.5.3结构问题有不合理的结构,按照以下要求评定安全状况等级。
8.5.4表面裂纹及凹坑(脑补)内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纹。
如果有裂纹应打磨消除,打磨后形成的凹坑在允许范围内的,不影响定级;否则,补焊,应力分析,经过补焊合格或者应力分析结果表明不影响安全使用的,可以定为2级或者3级。
8.5.5变形、机械接触损伤、工卡具焊迹及电弧灼伤8.5.6咬边低温压力容器不允许有咬边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1)承受疲劳载荷的,2)采用应力分析设计的压力容器,3)盛装毒性危害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4)盛装易爆介质的压力容器,5)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等8.5.7腐蚀有腐蚀的压力容器,按照以下要求评定安全状况等级8.5.8环境开裂及机械损伤存在环境开裂倾向或者产生机械损伤现象的压力容器,发现裂纹,应当打磨消除,并按8.5.4(凹坑)的要求进行处理,8.5.9错边和棱角度1)在下表范围内,不承受疲劳载荷且不存在裂纹、未熔合、未焊透等缺陷时,可2)错边棱角度不在上表范围内,或者在表内的压力容器承受疲劳载荷或者该部位伴有未熔合、未焊透等缺陷时,应当通过应力分析,确定能否继续使用,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和检验周期内,能安全使用的定为3级或者4级。
8.5.10焊缝埋藏缺陷相应压力容器产品标准允许的焊缝埋藏缺陷,不影响定级;超过相应产品标准的,按照以下要求评定安全状况等级:圆形缺陷1)单个圆形缺陷的长径大于壁厚的1/2或者大于9mm,定为4级或者5级;圆形缺陷的长径小于壁厚的1/2并且小于9mm,其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见下表。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目的是早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保证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2、定期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由检验机构进行的检验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3、固定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固定式压力容器一般在使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下次的检验周期有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1)安全状况为1~2级的一般每6年1次,其中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1~3级一般每3年1次;
2)3级的一般每3~6年一次;3)4级的应监控使用,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期满后应对其缺陷处理,提高安全等级,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5)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4、压力容器检验的一般程序:检验前准备、全面检验、缺陷及问题的处理、检验结果汇总、结论、出具检验报告。
5常用检验方法:宏观检验(目测、锤击、量具检验)、壁厚检验、理化检验、无损探伤检验、声发射检验、压力试验。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附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
压力容器的检测周期

压力容器的检测周期依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简称《大容规》。
8.1.6.1金属压力容器检验周期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至6年检验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8.1.6.2非金属压力容器检验周期非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1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的,一般每3年检验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2级的,一般每2年检验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3皸的,应当监控使用,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年;(4)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不得继续在当前企质下使用,如果用于其他适合的腐蚀性介质时,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但是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年;(5)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8.1.7.1检验周期的缩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1)介质或者环境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腐蚀情况异常的;(2)具有环境开裂倾向或者产生机械损伤现象,并且已经发现开裂的(注8-2);(3)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4)材质劣化现象比较明显的;(5)超高压水晶釜使用超过15年的或者运行过程中发生超温的;(6)使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7)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并且无有效防腐措施的蒸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低合金钢制球形储罐,投用一年后应当进行开罐检验。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3篇)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压力容器是一类特种设备,为了保证其安全性能,需要进行定期检验。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制度是一套规范和程序,包括检验的时间、方法、要求等。
下面是一般的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的内容:1. 检验周期: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
一般来说,高压容器的检验周期为1年,中压容器为2年,低压容器为3年。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根据其特性和使用情况而定,一般为2-5年。
2. 检验内容:定期检验包括外观检查、材料性能检验、尺寸测量和结构安全性能检验等。
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容器或设备的表面和附件是否有损坏、腐蚀、渗漏等问题;材料性能检验主要是检查容器或设备的材料是否满足要求;尺寸测量主要是检查容器或设备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结构安全性能检验主要是检查容器或设备的结构是否能够承受工作压力和工作环境条件。
3. 检验方法:根据不同的检验内容,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包括目视检查、尺寸测量、材料性能检验、破坏性检测、无损检测等。
4. 检验标准:定期检验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
常用的标准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设计与制造规范》等。
5. 检验报告:定期检验完成后,需要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检验单位的名称、检验日期、检验结果、存在的问题以及处理意见等。
总之,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制度是为了确保其安全性能和工作正常,人们在使用压力容器或特种设备时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定期检验。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2)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进行定期的检验和检测。
其目的是确保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
根据相关法规,不同类型的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有不同的定期检验周期和检验内容。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外观检查:对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检查是否有明显的变形、裂纹、腐蚀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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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
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 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
继续使用。
5、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 则》进行。符合其规定条件的,可以适当缩短或者延长检
④凹坑的深度超标的,计算无量纲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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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一)进行无量纲参数计算的凹坑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凹坑表面光滑、过渡平缓,并且其周围无其他表面缺陷或者埋藏缺陷; 凹坑不靠近几何不连续区域或者存在尖锐棱角的区域; 容器不承受外压或者疲劳载荷; T/R小于0.18的薄壁圆筒壳或者T/R小于0.10的薄壁球壳; 材料满足压力容器设计规定,未发现劣化; 凹坑深度C小于壁厚T的1/3并且小于12mm,坑底最小厚度(T-C)不小于3mm;
凹坑半长;
凹坑半宽B不小于凹坑深度C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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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二)凹坑缺陷无量纲参数的计算
C G 0 T
A RT
式中,T为凹坑所在部位容器的壁厚(取实测壁厚减去至下次 检验期的腐蚀量,mm);R为容器平均半径(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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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5、内、外表面焊缝咬边 对内表面焊缝咬边深度不超过0.5mm、咬边连续长度不超 过100mm、并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超过该焊缝长度的
确保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和检验周期内安全使用的,可以
定为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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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2、压力容器结构不合理 ①封头参数不合标准,可以定为2级或3级。 ②封头与筒体的连接形式问题,可以定为4级或者5级。 ③焊缝布置不当,可以定为3级、4级或者5级。 ④焊缝结构问题,可以定为3级、4级或者5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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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定义: 1. 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 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 “特定危险设备”。 2. 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 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承压类设备 3 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 5 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 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 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 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 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 牵索道等。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 耐压试验
一次。
汽车罐
车 2220、年
铁路罐 度 车 2210、检
每年至少一次。
罐式集 验
装箱 224
新罐车首次检验 1 年;安全状况
移动式 (2200)
全面检验
等级为 1、2 级的,汽车罐车每 5 年至少一次,铁路罐车每 4 年至 少一次,罐式集装箱每 5 年至少 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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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 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 2m/s,或者运行 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 2m 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 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 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 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 身伤害事故。 主要监察制度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使 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 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 出定期检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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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容规TSG21-2016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及检验周期(考试用滴)
8.5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8.5.1评定原则
1)安全状况等级根据压力容器检验结果综合评定,以其中项目等级最低者为评定等级;2)需要改造或者修理的压力容器,按照改造或者修理结果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3)安全附件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允许投入使用。
8.5.2 材料问题
主要受压元件与原设计不符、材质不明或者材质劣化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8.5.3结构问题
有不合理的结构,按照以下要求评定安全状况等级。
8.5.4表面裂纹及凹坑(脑补)
内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纹。
如果有裂纹应打磨消除,打磨后形成的凹坑在允许范围内的,不影响定级;
否则,补焊,应力分析,经过补焊合格或者应力分析结果表明不影响安全使用的,可以定为2级或者3级。
8.5.5变形、机械接触损伤、工卡具焊迹及电弧灼伤
2)机械接触损伤、工卡具焊迹及电弧灼伤等,打磨后按凹坑评定
8.5.6咬边
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
1)承受疲劳载荷的,
2)采用应力分析设计的压力容器,
3)盛装毒性危害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
4)盛装易爆介质的压力容器,
5)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等
8.5.7腐蚀
8.5.8环境开裂及机械损伤
存在环境开裂倾向或者产生机械损伤现象的压力容器,发现裂纹,应当打磨消除,并按8.5.4(凹坑)的要求进行处理,
8.5.9错边和棱角度
1)在下表范围内,不承受疲劳载荷且不存在裂纹、未熔合、未焊透等缺陷时,可以定为2级或者3级
有未熔合、未焊透等缺陷时,应当通过应力分析,确定能否继续使用,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和检验周期内,能安全使用的定为3级或者4级。
8.5.10焊缝埋藏缺陷
相应压力容器产品标准允许的焊缝埋藏缺陷,不影响定级;
超过相应产品标准的,按照以下要求评定安全状况等级:
圆形缺陷
1)单个圆形缺陷的长径大于壁厚的1/2或者大于9mm,定为4级或者5级;
圆形缺陷的长径小于壁厚的1/2并且小于9mm,其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见下表。
规定只要求做局部无损检测的压力容器(不包括低温压力容器)
圆形缺陷与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
规定要求做100%无损检测的压力容器(包括低温压力容器)
圆形缺陷与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
2)非圆形缺陷与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非圆形缺陷与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
8.5.11母材分层
8.5.12鼓包
8.5.14耐压试验(2004年定检规,要求每两个检验周期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后取消)
属于压力容器本身原因,导致耐压试验不合格的,可以定为5级。
8.7定期检验结论及报告
8.7.1金属压力容器检验结论(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