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的若干思考

关于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的若干思考
关于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的若干思考

关于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的若干思考

2009级法学甘肃省电大平凉地区分校马小进【摘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加快推进城市化发展的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尽管日益得到重视而有所改善,但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城市管理是当前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矛盾的聚焦点,实现城市化、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优化城市管理执法环境。

本文将主要针对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人员素质、保障制度、执法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求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提供比较系统的思想和措施。

【关键词】城管;执法;政府职能;缺陷;改进

城管执法一直以来都是政府公共职能的热门话题之一,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更体现了当地政府对于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态度,城管执法是行政机关规范城市秩序的有效措施,却也是城市管理中的焦点和难点,因此,我希望通过更深入的调查对城管执法如何合理化、人性化予以更多的关注。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不够高

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执法的质量问题。目前,我国城市管理执法中运用粗暴、野蛮手段以达到严格执法目的屡见不鲜,不按规定执法、徇私枉法现象层出不穷。导致公众对法律的歪曲认识,觉得法非为保护其权益而制定,而是强迫、压制其之根源。法律是对人们各种行为正确与否的衡量标尺,但并非要求使用暴力或不文明的手段来达到法律规定之要求,文明执法才是其根本之体现。

(二)不能严格按照程序执法、权责划分不明确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

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一些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人员仍然习惯于图简单,撕张罚款单了事,没有填定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极个别单位适用简写程序超过范围;罚款不给收据或者以其它白条代替;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等,也有个别单位不按规定办事,擅自低价处理没收财物,同时有的地方存在执法不公正,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城市管理中不同等级的行政机关、同级行政机关的不同部门之间权责划分不明确,以致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致使拖延解决问题的时间,导致执法效率、质量不高,严重影响城市管理的进行和城市的发展。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监督

在行政执法中,就是行政执法权在随行政权扩张后,其权力的行使者即行政执法部门内缺乏自我约束机制,而外部监督又存在着约束不力的问题,导致整个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运行失去应有的效能。客观地说,仅内部监督力量是不够的,往往是上级有号召,有要求才会去做。目前各地行政执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视突击性的监督忽视经常性的监督,重视出了问题的时候监督,忽视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重视对实体法执行的监督,忽视对程序法执行的监督,重视对行政执法个人的监督,忽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现象。以致公众被不文明执法侵权或受损时不能通过有效的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

(四)执法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较为薄弱,被管理对象的救济途径不够畅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顺应市场要求的需要而进行的,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促进城市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够高及其他原因,可能出现执法人员受到厉言威胁、人身攻击等现象。以致执法人员不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工作,影响执法活动的效能。同时,对管理对象的救济途径也极度缺乏,在这些被管理者中绝大多数是生活无有保障的低收入人群,当他们的行为被禁止时可能他们真的就没有了其他的谋生方式,所以,我们应该健全相应的救济措施,帮助他们找到合法、适合的谋生方式。

(五)城市管理的要求标准与当前我国实际经济发展水平不太相符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的确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相应地得到了提高,城市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前进,但由于城市中

有一大批劳动者是从农村进城打工谋生的农民,他们的文化素养、法律意识不高,能够从事的行业也非常狭窄,因此,即使当他们触犯了法律时他们自身也可能意识不到。所以城市管理的标准应该根据不同的对象作出不同的要求,以求与我国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相符。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执法对象的情况及素质问题

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段话:城管管的是穷人,工商管的是富人,公安管的是犯人。我觉得很有道理,城市管理中矛盾最突出的就是与穷人,或者说是弱势群体之间的冲突。如小摊贩、马路菜场的菜农以及小餐饮店经营者。不能说他们的素质差,穷人摆摊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而罚款、没收商品等行为势必会直接危及到个人及其家庭的生存,当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受到威胁时,不管何等高素质的人都会采取不理性的行为,这是弱势群体的生存权与城市环境品位权之间矛盾的反映,这种矛盾冲突的产生势必影响到执法对象对执法工作的抵制和抗拒,也势必会导致执法环境的恶化。另外,社会上也确实存在一部分素质差的执法对象。他们往往利用公众对弱者的同情心理,故意虚张声势来对抗执法,导致集体暴力抗法恶劣现象的出现。

(二)执法人员的心理问题

1、矛盾心理在城市管理过程中,有的执法人员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者的行为感到厌恶,另一方面看到其生活艰辛、赚钱艰难,觉得值得同情。但由于工作职责的要求,又不能不履行职责,因而在执法中有时会感情用事,优柔寡断,不能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严格执法,长期以来极易造成违章违规现象放任自流,对城市管理工作极为不利。

2、急躁心理有些执法人员在处理违章违规时,先入为主,凭主观臆断,不经过周密的调查取证和慎密分析就急于下结论,草率处理。由于他们出于对这些行为的憎恶,当出现违章违规行为时、便急于查处,往往容易造成失误,出现执法偏差,甚至执法不公;或在执法过程中方法简单,缺乏耐心,态度生硬,粗暴对待违章违规者,甚至不按法定程序办案,只求急于解决问题,忽视执法程序及文明执法,久而久之损害了整个队伍的形象。

3、消极心理这种心理是执法人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未能被

群众和媒体、社会认可,甚至遭到非议、误解、批评和无端的指责时所发生,他们认为自己辛辛苦苦、没日没夜上路进行管理,不但得不到群众的肯定,反而要受到责骂,甚至各种威胁及下班途中的恐吓、跟踪,他们感到委屈和不解,考虑到自身及家人的安全,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管不如少管、少管不如不管的心理,他们一旦产生这种心理,就会对工作失去信心、缺乏热情,甚至产生厌烦情绪,不愿意从事城市管理工作,这种现象很容易影响其他队员,甚至削弱整个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4、自卑心理这是执法人员因自己的身份和所从事的工作没有被尊重,取得的成绩没有被社会或单位领导所肯定而产生的心态。特别是在经济高度发达的城市里,人们的金钱观念、名利观念非常强,他们会觉得从事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没有意义、无所作为、难以发展,与公检法、国地税等执法人员相比,辛苦有余、受气有加,而地位、荣誉却不如人家,从而产生自卑感。

5、胆怯心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量大,易变性强,执勤时间不固定,有一定风险,所管理对象文化水平和素质偏低、成分复杂,尤其是流动摊贩。有的少数民族,他们片面地夸大我国少数民族政策,与执法人员无理纠缠、横加阻挠,有些流动摊败经常采取“一哭、二闹、三躺倒”的伎俩,往往恶人先告状、歪曲事实,以博得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同情与支持,百般抵抗,阻挠执法人员的执法,甚至出现暴力抗法。执法人员碰到以上情况下,怕遭到打击执行,以致产生胆怯心理。

(三)信息不对称及缺乏危机应急管理制度

执法部门缺乏与公众、媒体的信息交流,致使公众只能从非主流渠道获取片面信息,易造成公众对客观事件的主观性误解。如:一些媒体上总是看到城管打人的报道,而没有城管人员挨打的报道,这是一个舆论的倾向性问题。公众缺乏对执法的了解,客观上造成了执法环境的恶化,问题不在于公众未能全面了解事情的真相而听信了执法对象的片面之词,而在于执法问题自身,在于执法部门没有运用各方面的信息、媒体与公众增进交流,未能主动创造机会去让公众了解执法工作,了解事件的真相。

执法部门在对待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上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致使危机产生后任其自由发展,从而导致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严重影响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和执

法环境。

(四)人治观念根深蒂固,法制观念不能深入人心

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律传统“很少”,观念转变滞后,法治意识淡薄。受我国几千年残留下来的封建思想影响,人治观念没有得到根除,思想观念陈旧,轻法律法规重行政命令,轻依法办事重行政权利。

三、解决对策及发展方向

(一)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倡导文明执法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依法行政,树立法大于权、法高于行政的观念,就能对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起着示范、导向和转化作用。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懂法律和专业技术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中,把那些不合格的人员清理出去,形成“强者上、平着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竞争机制。于此同时,倡导文明执法,推行“人性化”执法“亲民型”管理的执法模式。“人性化”执法,就是坚持以认为本,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其人格,切实维护其权利,给予其人文关怀,促使其自觉自愿参与城市管理。“亲民型”管理,就是以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为工作方法。在争取大多数群众支持和认同的基础上,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管理,走法制化道路

追求城市管理的法治化,是城市管理的方向,它要求管理主体依照法律管理城市的各项公共事务,同时也包括对管理主体的法律约束,城市管理的法治化,需要在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方面下功夫。一方面执法不严、管理力度不够,出现一些管理不规范的行为;另一方面,执法主体和执法者的素质不高,影响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纠正这些偏差,就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强化执法力度、规范管理,做到管有依据、罚有力度、惩有程序。

(三)认清现状,理顺体制,完善监督机制

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制定相应的城市管理标准,避免法律实施过程中的超

范围执法。以法制为基础,理顺城市的管理体制,切实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系统。实行建管并重,强化城市管理,充分认识搞好城市建设管理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证社会稳定,把城市管理摆上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与此同时,不断完善执法队伍内外的监督机制,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更加文明、合法,使得人民群众取得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四)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市场经济要求行政执法活动必须兼顾公开与效率,规范保障行政权力的运行,对控制约束行政权利的行使,其最终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财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严禁收缴一条龙,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做到领导政绩与罚款额度彻底脱钩,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财产保障制度,明确城管执法人员在遭遇暴力抗法时的依照公务员制度,加大对威胁行政执法人员,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使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工作,积极主动地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的效能。

(五)采取适当的措施

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行政相对人往往是那些贫穷的城市低保户或进城打工的农民,他们的就业面是非常狭窄的。我们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就业或创业。如:为他们提供低费或免费培训,使其掌握一定技术,从而另谋生计;为他们建造较有秩序的市场,为其提供买卖场所,如此等等。关注城市建设,同时也要关注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使之协调发展,是行政执法之最终目的。

我国城市管理的问题不在于适用法律法规来规定,而在于缺乏真正从群众间自发自觉的意识的唤醒。文明不应该是规范出来的,而应该靠一个社会的自然向前发展的文明意识的萌发,法律法规只能起到规范人们的具体行为,而无法干预到人们文明意识的形成与存在。想要真正解决我国城市管理的问题,就应从提高全民素质开始,增强人们保护城市生活环境意识,此为治本之策。相信随着人们意识的提高,执法环境的优化,城市管理问题终究会被解决,我们的城市也一定会更加美丽、文明。

【参考文献】

[1]、刘足刚、《中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2006-8-30;

[2]、王臻、《中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2006-8-30;

[3]、孙金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2005-11-14;

(完整版)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规范行为、保障执法,树立形象、提高素质,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廉洁高效,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管局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城管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 第四条上岗执法前要整理着装,检查装备,带齐执法文书和票据。 第五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要仪表端正,举止规范。城管执法人员徒步巡查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纠正违章时,按“三先一后”、“六个步骤”进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每次执勤结束后,应做好有关票据上缴和文书归档。 第六条城管执法人员标志服装(包括帽子、肩章、臂章、胸章、领花、领带等)由局统一式样和制作,分夏装、春秋装和冬装。 第七条城管执法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好制服、肩章、臂章、胸章、领花等,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伪造或擅自拆改;不得转借给非城管行政执法人员。 第八条城管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制服,并按规定佩带执法标志(包括帽徽、肩章、臂章、胸章、领花、领带等),办公室内,可不戴大檐帽,但应统一挂放整齐;城管执法人员非因公外出、女队员怀孕以及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不得着制服。

第九条城管执法人员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着装,不同季节服装不得混穿;着春秋装时,内着制式衬衣(下摆系于裤腰内),扎系制式领带;着长袖衬衣时,扎系制式领带。 第十条城管执法人员应按时令着制式服装,换装时间由市局统一规定。 第十一条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保持仪容端庄、整洁,并遵守下列规定:(一) 不得歪戴大檐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冬装、春秋装内着毛衣(衫)或者衬衣内着内衣时,毛衣(衫)、内衣不得外露;(二)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饰物;(三)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足。男队员鞋跟不得高于三厘米,女队员鞋跟不得高于四厘米;(四)不得扎系围巾,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化浓妆、戴首饰,不得纹身;(五) 男队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队员发辫不得过肩。 第十二条城管执法人员着标志服装时,必须举止文明、精神振奋、姿态良好,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袖手、背手、插兜、搭肩、揽腰,不准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准席地倒卧;(二) 不准在执勤时吸烟和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等;(三)执勤乘车中应坐姿端正,不得躺卧,纠正违章时应下车,不得在车上吆喝。

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制天地 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张丽/开封警察学校 【摘要】城市管理执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种种弊端,面临着严重的现实困境.城管执法依据存在理论困惑一一城管综合执 法的法律依据缺失,城管作为行政主体定位模糊;城管的综合执法权限不明确;执法不规范,违反执法程序现象较普遍;城管的职 责及权力过于宽泛;齐抓共管的机制尚未形成;执法难度大;执法环境差. 【关键词】城管执法;行政执法;权力;职责 一 ,城管执法依据在理论上的困惑 (一)城管综合执法的法律依据缺失.国家在相对集中行政处 罚权以前,通过法律规定已经将某方面的行政处罚的职权配置给相应 的行政职能部门或直属机构,依照行政法治原则,这些相应的行政职 能部门,必须履行.而出现了行政综合执法部门以后,这些被法律赋 予行使某些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职能机关或直属机构却不准行使, 而由行政综合执法主体行使,这就导致了有法可依的行政主体不能依 法行政,行政综合执法主体无法可依的局面. (二)城管执法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对传统行政法学原理中职 权不可转让的一个挑战.城管行使其他多个行政机关的处罚权,是把 其它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进行集合,交由城管进行行使.那么, 城管与其它机关则存在着职权转让关系.我国法律明文规定行政主体 的职权转让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及程序进行转让. (三)城管作为行政主体定位模糊.城管全称是城市管理监察 部门,是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组织.一般来说,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 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

法律责任的组织. 二,城管的综合执法权限不明确 城管局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被授权组织,甚至根本不具有行政主 体的特征.当然,目前的观念仍然是将城管局当作行政机关来看待的. 我们可以假设城管局是一个合法的行政机关,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城管局是否能集中行使目前如此之多的行政处罚权,也不无疑问. 城管行使的权力不仅仅是行政处罚权.从另一个方面看这种处罚权 实质是行政许可权的逻辑延伸.行政许可以普遍禁止为前提,禁止无照经营,说明经营需要经过许可.所以,许可和禁止的处罚看似两种权力. 实是一种权力.除此以外,城管目前享有如此庞大的权力,其中的合法性实在是很值得担忧.首先在于.其执法范围缺乏稳定性,今年城管不能涉足的管理领域,可能明年就下发一个红头文件就允许管了,反之也一样. 其次,其职权的依据并不明确. 三,执法不规范,违反执法程序现象较普遍 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城管执法人员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 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循法 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 事人权利的现象时常发生. 城管执法中最为人所苛责的就在于执法的程序.但我们对行政人 员的要求肯定不仅仅局限于不暴力行政.没有招致公众反感,未必就是符合法律.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城管对小贩的处罚行为一般应使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行政处罚程序,指在具备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并且当场执行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过程.行政 执法人员在进行当场处罚时,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表明身份.(二)说明处罚理由.(三)给予当事 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四)制作笔录.(五)制作当场处罚决 定书.(六)备案.(七)执行. 按照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应该首先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告知给予行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城市管理是政府行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影响着一座城市的整体形象,也直接体现出一方水土的社会文明程度.城市管理包罗万象,大到生存环境,小到衣食住行,涉及千家万户.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城市管理面临的新课题越来越多,开展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因此,加强科学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日益重要。?一、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问题综述? (一)城市承载功能不足,总体运行质量不高?城市人口的增长,是城市化的必然结果.目前,大量人口从农村集中流向经济较发达的城镇,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引发资源配置、劳动就业、福利保险、社会治安等一系列问题。与之相伴的是,城市新增人口的整体素质与城市发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为,文化素质上,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难以达到生产、经营、管理各类岗位的技术要求;文明修养上,观念意识、言行举止等诸多方面,层次较低.? (二)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当前城市管理体制未理顺,条块关系不协调,制度安排不合理,城市管理难以形成合力,难以形成共同负责、共同参与、互相配合的体制机制,城市管理仍处于行政命令与依法管理并存、严格执法与暴力抗法同在的复杂矛盾冲突中。主要表现在,是管理观念上的“重建设轻管理”、“先建设后管理"、“看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还未真正扭转过来,还未摆脱传统管理模式;管理体制上的条块分隔、纵横交错,统筹协调不够,职责不清,职能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和措施不落实,导致工作中往往相互推诿,削弱了行政效率。城管部门责大权力小,难以起到协调作用;执法手段上的不足。城管执法缺乏必备的约束力和强制性,缺乏有力、有效的强制实施措施. (三)市民文明素质亟待提高?建设现代化城市必然需要文明程度较高的市民共同参与,共同维护。然而由于社会人口流动加快,城市人口动态性强,构成日益复杂,部分流动人群多以追逐个人经济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当个人私利受到影响时,城市文明往往便被抛在一边,各种旧有观念和不良习惯就自觉不自觉地进入了城市空间。由于受到经费、体制等因素的制约,城市文明的宣传教育机制和长效约束机制难以形成。?二、应对措施初探?由于城市管理工作的牵涉面广、任务量大,更具有复杂性、艰巨性、服务性等特点,我们应当从宏观的角度,以开阔的视野去看待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有力提高执法效率,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工作 依法行政,就是要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它要求执法部门严格将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到处理城市各类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去,始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是要强化执法力度,尤其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严格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处罚公平公正,杜绝情绪执法、人情执法;二是要规范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有效约束执法行为,做到管有依据、罚有力度、惩有程序。?(二)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搞好城市管理对维护城市运转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作用,发挥城市政府管理职能,把城市管理摆上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以法治为基础,理顺城市的管理体制,切实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系统.破除重建轻管的传统观念,实行建管并重,突出城市管理,在强调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到位的同时,加强综合管理,建立强有力的城管网络体系。?(三)加强宣传教育,改善执法环境 着力发挥宣传教育对预防违规、违章现象发生、赢取公众理解与支持、改善优化执法

(论文)我国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目录 一、城管执法的意义 (3) (一)依法行政和维护群众的利益 (3) (二)文明执法与严格管理 (4) 二、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5) (一)落后的城管执法观念, (5) (二)执法人员的素质低下 (6) (三)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 (7) 三、城管执法中存在的关键原因 (7) (一)相关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 (7) (二)城管的职责及权力过于广泛 (8) 四、关于完善城管执法的对策 (9) (一)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9) (二)完善法律机制,严格按程序办事并建立监督制度 (10) (三)限制城管的职责和防止权力的任意扩张 (11) (四)打造政治业务过硬的执法团队 (12) (五)加强宣传,提高城管执法的社会认知度 (13) 参考文献 (14)

浅论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文明的城管执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城管执法落后的管理理念,城管人员的素质低下,不规范的执法程序,以及城管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的存在,使得现阶段城管执法面临着失效的困境,因此,转变执法理念,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法律保障机制将有利于城管执法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 【关键词】城管执法暴力执法人性化管理 据惠州西子湖畔2009年4月4日某帖子报道,在步行街看到穿城管制服人员与小贩发生暴力冲突,城管暴力执法,据称,一个好像是城管副队长的人,驱赶一个卖小动物的小贩,当时就抓起一只兔子摔死在地上。后来,该人又走向另一个已经收拾好货物的女性小贩前,准备抢她的货物,遭到小贩的阻挠后,该城管对小贩进行人身攻击,对女人就是一拳,又踢了一脚。后来惹怒周围的人,小贩的哥哥与其他愤怒的商贩合起围殴这名城管,并追打,周围群众纷纷起哄,后来该城管逃进桥西派出所避难,其他商贩围在派出所前。据惠州西子湖畔2012年9月4日某帖子报道在麦地市场傍晚5点多,多名城管暴打个体户档主,因文明城市复检,城管这段时间执法都比较粗暴,这次城管与这个个体户开始时发生口角,但没多久城管就动手打人了,而且把人打在地上,五六个城管还狂打那个体户,周围的市民都可以证明的,派出所也有到现场了解情况的,档主现在还没开门,听说还在医院呢。……近年来,上述事件经常在我国许多城市上演,且无论从数量或者强度,都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在网上搜索一下“城管打人”

如皋数字城管智慧城管调研报告定稿

管窥互联网时代“智慧城管”建设”课题组+“互联网城管10月)(2015年 行动计划,加快我市转型升级、结构互联网+”为积极呼应“南通等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杭州、调整步伐,课题组对宁波、作进行专题考察学习,牵头住建、民政、交通、公安等部门,围建设进行研讨与探索。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智慧城管”绕一、“智慧城管”的提出背景、内涵及管理目标 背景: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新月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各类设施等管理要素快速增加,城市的社会结构日趋复杂,阶层群体间的矛盾冲突逐渐增多、社会形状愈加活跃,群众的诉求不断提升,群众的维权意识也在逐步增强。因此,在城市管理各类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不但要积极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更要利用新技术、新理念、新思路,深化城市管理平台的研究,将物联网、云计算、新一代网络通信技术和高性能数字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入到智慧城市的建设中来,努力推进数字城管的下一代应用――“智慧城管”的建设,即实现城市各类资源的高度共享、各业务单元的协同联动、快速反应和精确管理,全局统筹指挥、独立全面过程监督考- 1 -

核,面向行动、支撑一线,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的智能化城市管理模式。内涵:智慧城管是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信息融合、网强化信息获取自络通讯、数据分析与挖掘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动化、监督管理精细化,业务职能协同化,服务手段多样化,辅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实现城市管执法手段人性化,助决策智能化、智慧城市管理决策等全方位的智慧化。理要素、城市管理过程、是智慧城管概念的提出,城管”是“数字城管”的拓展与升华。进一步推进先进信息建设丰富实践的基础上,数字城管”在已有“从而推动城市管理技术应用与全新城市管理和运营理念的融合,为创新城市运营模式提出新方法、上台阶,城市公共服务上水平,“智慧城管”是“智慧平台”和“智慧管理”的有机结新思路。合。通过广泛采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数据挖掘、知识管理等技术,构建一个智慧的信息平台,让管理对象更具智慧。提高城市管理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使城市管理信息更全面、管理更高效、服务更便捷。,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智慧城管目标:建设城市管理要素等全方位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决策、城市管理过程、努力实现标准创推动城市管理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与智能化,新、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创新、服务模式创新,打造服务型、开放型、效能型、智能型、和谐型城市管理。二、

关于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

关于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管理工作的作用越来越大。城管作为一支行政执法力量,在维护城市形象、服务民生、打造文明卫生城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当前社会处在发展转型期,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与滞后的城市管理之间矛盾突出,城管部门往往处在矛盾冲突的风口浪尖,部分群众对城管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如何做好城管执法工作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一、充分认识理解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一座文明整洁的城市,离不开城市管理。城市是三分建、七分管,我们共同生活在这座城市里,每天的工作生活都与城管工作密不可分。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城管,车辆乱停乱放、小摊小贩占道经营、垃圾乱扔乱倒、房屋乱搭乱建等不法行为充斥我们的生活,这是我们想要的幸福生活吗?可以说,城管工作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事关千家万户,工作任务任重而道远。

二、严格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和规范城管执法工作。城管管理的对象大多是下岗工人、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城郊失地农民、无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整体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法制观念淡漠,文明意识、道德意识缺失,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动辄置他人利益于不顾,以“要吃饭”、“要谋生”为借口,不服从城管的管理。看热闹的群众往往不明真相,出于同情弱者的心理“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对城管人员围观指责,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城管执法人员一定要文明规范执法,彻底摒弃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的陋习,严格依法行政。要创新管理方法,在探索科学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方面下功夫,改变过去重处罚、轻管理的工作模式,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积极解决困难群众的民生问题,帮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发掘潜能,通过合法经营脱贫致富,提升他们的城市公德心。同时,加强队伍管理,坚决处理清除城管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以文明之师的崭新形象取信于民。 三、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工商、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避免城管孤军作战。变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门一家“独唱”为“一家领唱,大家合唱”。通过“大兵团”作战,杜绝“有利互相争、无利互相推”的不正常现象。

对于城管,规范化管理更重要

对于城管,规范化管理更重要 ?热点概述 在坊间调侃,“中国最有战斗力的部队是哪一只?”十有八九可能回复你“中国城管”。“借我城管三千,复我浩荡中华”,如此的戏谑,正暴露了我国城市管理队伍的尴尬处境。同设立的初衷不同,“地方执法者”的职能与定位日渐模糊、管理与制度缺失,使其承载了太多不堪其负的社会矛盾与阶层冲突。 近日,《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这是自住建部被明确为全国城市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后,首次公开的制度建设。对全国3074个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设立的城市管理执法机构来说,这有着标志性的意义。一旦正式颁布,这就意味着城市管理领域也将从模糊的混沌状态,走进清晰的法律框架,被“污名化”“具象化”的中国城管形象也将容光焕发。 ?模拟题 聚焦办法意见稿中最大的贡献就为城市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面对管理范围内的违法现象,城管可以“挺直了腰杆”,从而避免陷入处罚权被诟病、执法权被质疑的现实困境。请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要点 以往,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广为诟病的一点,就是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从事执法活动应当不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且全国统一城管执法制式服装、标志,运用执法记录仪或视频监控”等条文,为执法对象有效甄别执法人员身份、质询执法手段等提供了法律保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办法的制定,是对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的双重规范与保护。 第一,相关法律要尽早完善。决不能将办法的颁布视为一劳永逸的做法,城市管理的复杂命题依然难解。意见稿中,尽管对城市管理人员的执法范围做了明确界定,但是如何协调其与工商、环保、交通、水利、食药监等部门的交叉重合领域就足以让办法的效果大打折扣;在队伍建设的层级配置上,各地街道乡镇的执法队伍的性质与层级尚不明晰,各地各部门差异明显,“一刀割”无法适用。归根结底,办法意见稿尚属部门行政法规,不足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权划分、责任归属,还须国家层面的法律建设。 第二,管理制度的建设迫在眉睫。尽管如此,我们也乐于见到城市管理制度建设迈出

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工作体会

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自**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在城管执法收到这些显而易见的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城管执法队员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老同志,他们工作热情高,有着丰富的城管工作经验,但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相对缺乏,在法制意识渐强的今天,这与执法者身份不符,更与法制社会不符;还有一部分是新城管,他们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法律意识,同样有着满腔的工作热情,然而由于执法的特殊性,也使得这些执法队员产生了一些心理问题。如:自卑心理:部门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群众对城管工作的不理解都不同程度的给城管执法者带来了自卑心理;矛盾心理:城管执法的对象一般是下岗职工、无业人员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这部分人中很多一家子就靠一个无证小摊点谋生,境况十分困难,这就使得执法队员在对他们执法时同情心与职责与法律相矛盾;厌烦心理:由于城管工作反复性较大,经常是反复清,清反复,时间一长,就会对工作失去兴趣,丧失信心,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违章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特权心理:执法队员执法时间长了就会觉得执法就是简单的处罚,自己头顶国徽,身穿制服,可以高高至上;不安心理:城管执法中常见的暴力抗法给城管队员心理上蒙上了一层阴影。 二、行政执法相对人存在的一些问题。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大批外来工涌入**,有些外来务工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私开无证诊所,私设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屡见不鲜。在他们想来,他们是靠劳动来养家糊口,既不偷又不抢,城管就管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当城管队员在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依法教育时,他们表面接受教育,实则跟城管队员玩起了游击战术,反正摊照摆,你城管队员到东,我就到西,你到西我就到东,这样对他们长期教育无用后,城管队员对他们的执法方式就容易变的简单粗暴的怪状中去。对他们来说,一个小摊点可以是他们一家的主要收入来源,所以城管队员在对他们取缔时,会表现出强大的抵触情绪,“谁断我生路我就与谁拼命”的想法就会产生,这就又陷入了暴力抗法的怪圈。

城管执法相关论文

形式与政策之城管执法背后的矛盾 摘要 现实当中城管与无证商贩之间就如同猫鼠关系。在笔者调查的多起典型案例中,不论是城管还是无证商贩都出现了伤亡。按照波斯纳的新经济法学方法分析,这样战斗对社会来说非常不划算。因为即便城管打赢了,国家很可能按照国家赔偿法来救济相对人;而相对人打赢了,国家可能要按照公务员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为城管队员定为公伤。不管怎么样都要这些纳税人来为这个结果埋单。对此,人们不禁要问城管执法难道就是两种方式———要么打人,要么被打,要理清这个问题就必须对冲突双方分别进行利益分析。 关键词:城管执法矛盾利益分析 一、城市小商贩存在的意义与问题 城管执法的主要对象是小商贩。其经营项目主要是蔬菜、水果、简单日用品以及其他简单的手工业等,例如:工作族的早餐、网虫的夜宵、价廉的农副产品等。这些生活必需品极大的方便了城市人民生活,也缓解了就业压力。即便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国际大都市依然少不了小商贩的足迹。所以说城市小商贩的顽强生命力本身就说明了其符合城市发展的现实需要。 小商贩这个群体主要由下岗职工、城市无生活保障人、进城农民等构成。他们基本上都是不能支付高额的城市生活成本而又必须在城市寻找出路的弱势群体。有些商贩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经常会做一些缺斤短两、掺杂掺假、占道经营、乱抛垃圾等等违法行为。农药超标的蔬菜、药物催熟的水果、注水的猪肉基本上都是从这些流动商贩送到居民餐桌上的。狭隘的利益观、较低的文化水平、还有不良的生活习惯让很多人根本无视公共利益。如果不对其加以约束,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永远也赶不上他们破坏的速度。 二、城管执法的困境 2.1.综合执法权缺乏法律依据 城管经常要与综合执法联系在一起,但我国法律一直没有正式界定综合执法权。由于综合执法权不但范围大而且还没有相关的程序法规定,这样就导致综合执法变成城管部门的“自留地”。在处罚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城管的自由裁量成为主流,而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后,又缺乏有力的救济途径,立法的真空是恣意行为的罪魁祸首。试想一下,没有约束的庞大权力,就相当于一个没有方向盘的重型卡车在市区中高速横行。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城管执法进社区调研报告

开展执法四进宣传打造群众满意的民生城管 随着城市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大幅度的提高,人们愈来愈关注自己的生存环境与生活质量。这样就对城市管理的水平和效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转变城管作风,以打造民生城管为宗旨,通过开展执法四进活动,提升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洁、靓、谐”的城管工作愿景,天桥区城管局对城管执法四进(包括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一、天桥区城管执法环境基本情况 天桥区建成区总面积249平方公里,人口51万,辖区内有工业企业2000余家,大型专业批发市场88余处。做为老工业区,天桥区在新旧产业更替中,产生了大量下岗和失业人群,加上地处城乡结合部,各类市场集中,流动人口和外来暂住人口较多,经济落后,造成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社区治安等发展参差不齐,与其它区相比稍显滞后,因此流动摊贩、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严重,治理城市“八乱”的压力较重。随着近两年天桥区经济迅速发展,城市管理水平的加大,综合环境已经得到很大改善,市民对城管执法的认可度、信任度也逐步增强,但仍有市民不配合、抵触执法的事件发生,执法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

二、城管开展四进活动的意义 (一)四进为增加执法人员与市民的沟通提供平台 执法环境的创造一是靠执法人员自身的工作,二是靠执法相对人的配合,即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离不开宣传跟沟通。向市民宣传执法理念和城管工作,介绍城管法规,得到市民理解和配合,与市民沟通,了解所需、所急,才能提高工作针对性,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因此四进作为宣传和沟通的平台,为服务民生起到有益作用。 (二)四进为及时调整城管发展方向提供资料 在四进活动中,通过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和家庭,实地观察,与市民接触,掌握辖区城管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提高城管工作效能,从整体把握管理发展进程。 (三)四进是新形势下的对城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我市大城管模式建成后,对城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三、目前进行的尝试和经验 推行城管进社区,既能够畅通居民群众反映城管问题的渠道,切实解决一些居民群众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诸多矛盾问题解决在社区、解决在基层,达到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又能体现行政执法工作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的宗旨,真正发挥城管与社区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城管执法进社区

关于城管文明执法的思考

关于城管文明执法的思考 城市管理的目的是创造良好的城市秩序和优美的城市环境,以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以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为出发点,以城市管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为归宿点,建立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行政执法体制,从而达到执法的最佳效果。作为城管执法的主体,城管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就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题中之义和必然要求。 一、城市管理文明执法的现实意义 城市管理与其他执法部门不同,天天处在与被管理人或被执法对象的矛盾之中。城市管理以文明执法的手段,妥善处理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对于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强化“执法为民”的思想 城市管理人不仅是管理者又是服务者,是公仆,是卫士,尊重市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其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将促进社会形成尊重法律、维护法律、信仰法律的观念,为管好城市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有利于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 在过去日常的执法工作中,有些同志习惯地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对立起来,简单认为双方只是管制与服从的关系,忽视了城管执法相对人的参与权与主人翁的地位,或片面地认为城管执法主要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而忽视行政指导、行政协调等柔性执法手段。注重文明执法,就有利于正确引导相对人,减少管理和被管理的矛盾,促进城市管理健康发展。 (三)有利于防止一般性矛盾的演变、扩大和激化

城市管理文明执法是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为群众排扰解难,从而增进市民群众对政府的依赖,增强凝聚力,化解矛盾,减少上访等不安定因素,同时可以让处在社会弱势群体的当事人充分表达意志,依法行使权利,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四)为公正实施强制手段奠定基础 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通过大量细致的思想工作解决矛盾,能增强市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更能有效地争取群众、争取主动,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使群众受到教育,违法者受到惩处。 二、制约城市管理文明执法的因素及原因 近几年来,城市管理工作正在逐步向规范化和经常化的方向发展。但是文明执法仍面临许多制约因素,仍然受到种种阻力,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管理的体制及其配套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 这往往形成管理的“空档”和责任的“真空”,影响文明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主要表现为管理的层次不清,责任主体不明,责任制的制定、实施和考核结账尚未形成科学有效的体系,有关职能部门配合不力,未能形成综合治理的机制。 (二)对广大市民宣传引导不够 管理人员“管”得多,疏导得少;巡街训斥得多,深入市民做细致的思想工作的少;治标的多,治本的少;应付检查的多,注重实际效果的少。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工作没有立足于努力帮助广大市民树立“城市美化是我家”的思想和构建现代城市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的价值观念。

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市管理是城市建设的延伸,是巩固城市建设成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县乡以整治市容市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为重点,以“整脏治乱”工作为切入点,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城市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也日益增多,城市管理工作压力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为进一步加强县乡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当前县城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近年来,县乡在城市规模扩张方面成效明显,但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老城区历史欠帐较多,建设滞后,还属于小城小规模,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城市管理的质量。一是市政设施不够完善。老城区道路狭窄,城区公共绿地少,绿化率较低;垃圾中转站和投放点欠缺,公厕数量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手段还处在比较原始的阶段;农贸市场数量不多,布局不尽合理,无法满足居民生活需要。二是各类专业经营场所硬件设施不完备。一些维修店、作业加工店、服务洗车店、废品收购站等不符合营业前置条件,如室内无场地占道经营作业,洗车店不设沉淀池,污水直接排放下水道或河道,餐饮店达不到前堂后店要求,油烟未经处理自然排放等等。三是部分住宅小区内部功能不全,车库、停车场、垃圾池等必须设施配套不足,影响了居民生活。此类情况特别是在亚中商城亿家超市及其对面的菜市场周边比较严重。 (二) 市容秩序比较混乱。一是占道经营现象严重。目前,县城主次干道均存在流动摊、店外摊占道经营,占道修车、洗车、作业加工等现象。部分专业市场内部管理不到位,不少经营户在市场外围摆摊或游动占道经营。二是交通秩序管理不规范。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乱上人行道,行人不遵守交规,青年路随意横穿马路等现象十分普遍。三是广告设置随意性大。一些商家在部分路段随意悬挂广告牌,或在店铺门前占道摆放招牌,乱贴乱画、非法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还未彻底根治。特别是电线杆,小区过道、电梯内乱涂乱画乱贴。

城市管理城管论文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更体现了当地政府对于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态度,城管执法是行政机关规范城市秩序的有效措施,却也是城市管理中的焦点和难点。城管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城管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城管执法贯穿城市发展的全过程,城市的规划、城市的建设和城市的运行都离不开城管的工作。城管执法为现代城市的运转提供了不竭的动力,为城市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一、XX市XX街城管执法现状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一种具体手段,是城市良好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城管执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领域,涉及社会生活和生产的各个层面,与每一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有着直接且紧密的联系。作为直接面向老百姓的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其行为方式将直接影响民众对政府管理体制的信任和评价,而现阶段广州城市管理中愈演愈烈的暴力执法,任意执法是行为,当今城管执法的两个突出问题,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严重威胁了社会稳定,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同时也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施政理念背道而驰,使城管执法面临着失效的困境。因此,我们应该及时了解并找出解决办法,使城管的发展服务于人民。 二、XX市XX街城管执法方面存在问题 城市管理是城市工作的永恒主题,城管执法作为城市管理的支撑力量,面对面为老百姓提供服务,处在风口浪尖之上,众目睽睽之下,是广州政府关切、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焦点所在。多年来,我国的城管执法为推进城市化进程,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得到了广大人民的认可,但城管执法方面也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城管执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从城管执法队伍的现状来看,广大城管执法队

城管执法现状调研报告-范文

城管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的十几年,是中国经济最为平稳、快速发展的历史期间,随着经济的高速运转,城镇化的步伐也日益加快。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规模急剧增大,城市流动人口急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也愈来愈多,越来越繁杂。然而,由于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滞后,加之各行政机关"为己争利"的思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或执法空档现象屡见不鲜,各部门"分兵把守,各管一摊"的行政管理体制已显得力不从心。为了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难题,国家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原则,部署实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改革。 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后,以前存在的重复处罚、执法空档、 多头执法的现象有了明显改观,但是,由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矛盾也就相应集中,城管执法依据不足、城管执法手段单一、城管执法程序不严、城管执法责任脱节、城管执法队伍不强、执法理念滞后等问题应运而生。以上问题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城管执法者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矛盾不断、城管执法者随意扣押相对人财物、不合程序执法的现象层出不穷,这些都造成了城管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紧张,大大损害了公民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同时也制约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 但是,我们所见到了上述现象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相对

集中行政处罚权后,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责任发生了横向转移,但由于原有机关的工作人员、编制、经费和其他职能并未随之转移,这就导致了城管执法机构获得的权力、人员编制和经费是有限的,而管理职责和义务却是无限的,由于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和防护装备,城管执法人员既没有人身安全保障,也缺乏执法权威,最近温州城管因依法对违章停车贴罚单被车主暴力殴打,就见证了这方面存在缺陷。但社会舆论往往同情弱者,因此,对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当行为的无情指责、各种争执的演变就成为了"最弱势群体"与"最委屈执法者"之间的"恩怨"纠缠。面对城管执法中的上述"两难"局面,政府相关人物和部门、城管执法人员和社会广大民众是不是应该有所反思呢? 二、对城管执法现状的几点反思 (1)树立城市管理新理念。服从规律才能发展,城市管理者应当顺应城市化的发展趋势,摒弃"一刀切"、"简单化"的管理理念,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网格管理。比如针对小商小贩,可以根据不同的城市功能区域进行分类管理,设定不同层级的限制进行管理,比如分为禁止区、限制经营区和开放区,让管理相对人在张弛有度的制度框架内自由选择。事实上,很多国际化的大都市如伦敦、巴黎等城市中,街头的小摊、小贩和流浪者都作为一种独特的风景在城市的缝隙中生存,而不是被完全推出城市,因为他们也需要生存的空间,更何况管理者没有这样的权力,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城管执法工作思考认识

城管执法工作思考认识 近期,城中中队配合大队、治安中队开展了对城区主要路段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情况的集中整治。整治过程中,中队共发出责令更正通知书37份,暂扣单22份,取缔各类流动摊点12处。经过队员长期以来的加班加点,城区主要路段的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情况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更重要的是,队员们在执法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形成了关于整治过程中的几点思考与认识。 一注重提升形象,力争市民的支持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人民群众的拥戴与支持是一切工作取得成功的根本前提。同样,在整治各类不规范的违章流动摊点时,必须取得市民的认可与理解。这些流动摊点不仅脏乱差,而且随处摆设,更阻碍交通,有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从总体上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大部分市民也是极力要求取缔这些流动摊点的。但是往往在执法过程中,有些队员不注意自身的形象,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以致引来市民的不满。一旦市民前来阻挠,取缔规范就无从提及,反而助长了违规违法者嚣张的气势。 二加强教育宣传,提倡人性化执法 改变过去那种“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老模式、老观念,实施人性化管理。在纠正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之前,要依法对违法者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其由被动接受处罚变为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当然,对部分不听劝阻,极力阻挠的摊主,可以在现场给予必要的心理压力,告知违章设摊的处罚后果。这个方法经我们中队的实践,效果良好,有不少当事人当场表示下次绝不再违法设摊。 三重视取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

证据对我们城管执法人员的重要性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作为我们执法队员对在首次发现各类违章流动摊的的同时,应该要养成及时拍照取证的习惯,同时发出《责令更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按期停止违法行为,当事人拒签的,执法人员应口头告知,并将这一过程摄录下来。如当事人拒不悔改,在超出期限后继续设摊经营,执法人员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盛装器具,但必须在案发现场。暂扣前执法队员必须告知当事人暂扣的法律依据,在清点暂扣物品后开具暂扣单交付当事人,并有相关人员摄录下这一过程。以上暂扣的这个环节往往是我们以前工作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有些队员为了省事,或者队员之间配合不到位,都会造成最后的被动局面。这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得到强化。 当然,要从根源上遏制各类流动摊现象,关键还是在于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对此中队进行了深入的思考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细化网格管理,提高巡查频率,强化执法力度,扩大法制宣传,加强部门配合。力争为市民创造一个整洁、干净、有序、和谐的生活环境。

健全体制完善机制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

健全体制完善机制_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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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体制完善机制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 每日甘肃—法治频道讯临夏市是临夏回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城区商贸业发达,人口密度大,个体工商业户众多,但城市管理水平相对滞后。为彻底扭转这种局面,2007年1月,成立了临夏市城市管理局。2010年7月省政府批复成立了临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环境塑市”和“融入兰州都市圈”为目标,以提高城市管理质量、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出发点,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在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使全市的市容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树立了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一、基本情况 临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属行政负责,一级党委建制,内设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室、信访处理室、督查、公安、巡查、城建、广告、市政中队9个股(队)室。下设市容大队和环卫大队。全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00名,协管员218名,一线临时工作人员438人。 2010年7月2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临夏市在城区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经过紧张的筹备工作,临夏市城市管理局更名为临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临夏市城区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行使从规划管理、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等八方面划转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b原单位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界限,并强调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的行政部门不能再行使已移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权。另外,市政府还赋予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综合管理等行政事业管理职能。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建局以来,围绕着市民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重点开展了城市市容市貌整顿执法。通过集中整治加大了执法力度,力求在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找突破口,为维护一个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初步发挥城管行政执法作用。同时,我们从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入手,努力推进临夏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一)狠抓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形象。着力整治影响市容市貌的超门店经营、乱设摊点、无照经营等各类违章行为,加大了对流动商贩、噪音扰民、乱发传单的治理力度。加强大型建筑施工现场和市政设施的监管,加大早夜市管理,切实加强对噪音污染的治理。坚决制止在市区内违规燃放烟花弹、礼花弹。集中整治全市主街道、城乡出入口和6个广场的市容环境卫生,塑造了城市新形象。 (二)规范设置,源头治理,牌匾广告整齐划一。组织人员对城区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牌全面进行了摸底、登记,并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对已废弃、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定期清理,积极督促主街道门店、商铺清洗卷闸门,更换画面陈旧的门头广告。对全市主街道门头广告进行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对不规范广告、牌匾、灯箱等进行了整改或拆除。

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与出路的思考措施·

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 题与出路的思考 城管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耿伟 城市管理在当前城市化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矛盾聚焦点,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近年来,城市管理队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如流动摊点屡禁不止,暴力抗法,非暴力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等频繁发生,加上社会上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片面理解,如何处理好管理与执法,成为一个烫手山芋,让城管执法者有时感到举步为坚。针对当前城管领域的一些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乱摆乱卖根难治:流动摊点屡禁不止。不谈小区街巷,仅在中山桥、太和广场等城市中心繁华地段,众多无证流动摊贩利用早、晚期间管理力量薄弱、人流集中的有利时机,利用部分市民贪图便宜、方便的心理,流动设摊,造成交通堵塞、行人通行不便。另外,流动摊贩使用三轮车、板车机动性强,逃逸方便,导致执法队员赶到时,他们已经更换了场所。 (二)五小行业难治理:诸如餐饮、加工、洗车、修理、娱乐之类的五小行业,存在规划滞后,环境卫生差,污染严重,居民投诉多,经营面积小等问题,这些行业沿街摆设,超门窗经营,卫生设施不全,油烟排放差,脏、乱、差现象严重,同时还

存在不同的食品安全隐患。从业者大多数是下岗职工、外来人员,流动性大,法律意识淡薄,对其进行长效管理难度大(三)违章建筑难拆除:违章搭建是影响城市面貌和环境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城管执法的突出问题。从违法建筑的动因来看,经营户为增加收入乱搭建、居民住户为增加居住空间而乱搭建。基本上两种规律,一是效仿,认为人家能搭我为什么不能,二是违法搭建投入与拆除难度成正比,越是投入资金人力多的违法建筑越是难拆除。 (四)部门之间难协调:城市管理工作面大量广、情况复杂,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工商、城管、卫生、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但面对种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其他部门总能找出推脱的理由。在执法中往往存在“有利互相争,无利相互推”的现象,使城市管理的相关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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