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试报名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试报名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试报名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打印时间:年月日如考试成绩合格是否申请授予所报考的医师资格:是否

本人签字:

年月日注:1、考试合格考生填写的本表连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授予医师资格的证明文件一并存考生人事档案。

2、本人签字的由考生本人亲笔填写。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注:本表由试用机构填写。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代码表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代码表 (一) 信息代码手册修订说明 2004 年修编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代码手册》进行了以下修改: 一、根据总后卫生部意见,单位所属”代码由 1 位增至 2 位,具体名 称和代码见本手册修订 后内容;军队人员(含聘用)填写报名表时,只填写单位代号或番号, 一律不得填写单位地址和邮政编码。 二、增加“接受教育办学类型”代码,代码长度为 1 位,普通教育 1; 成人教育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6;网络教育 7。 三、部分考点名称及代码应考区要求做了修改。 四、应考区要求,部分行政区划名称与代码作了修改。 五、部分学校名称与代码,毕业专业代码作了修改。为服务于 CEPA ,新收编了获准毕业生可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地区学校 名单。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 二 ○四年三月 (二)考区代码: 河北 13 (三) 河北考区石家庄考点代码: 石家庄 01 (四) 性别代码 男 l 女 2 (五) 民族代码 汉族 0l 蒙古族 02 回族 03

藏族04维吾尔族05苗族06彝(yi)族07 壮族08布依族09朝鲜族10满族11侗(dong)族12瑶族13白族14土家族15哈尼族16哈萨克族17傣族18黎族19傈僳(lisu)族20 佤(Wǎ)族21畲(shē)族22 高山族23拉祜(hù)族24 水族25东乡族26纳西族27景颇族28柯尔克孜族29土族30达斡(wò)尔族31 仫佬(mùlào)族32 羌族33布朗族34撒拉族35毛难族36

仡佬(gēlǎo)族37 锡伯族38 阿吕族39 塔吉克族40 普米族41 怒族42 乌孜别克43 俄罗斯族44 鄂温克族45 德昂族46 保安族47 裕固族48 京族49 塔塔尔族50 独龙族51 鄂伦春族52 赫哲族53 门巴族54 珞巴族55 基诺族56 其他57 (六)河北部分行政区划代码 长安区130102 桥东区130103 桥西区130104 新华区130105 裕华区130106 井陉矿区130107 井陉县130121 正定县130123 栾城县130124 行唐县130125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 (一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二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 (三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四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第六条学历审核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研究生学历 1.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或公共卫生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代码表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代码表 (一) 信息代码手册修订说明 2004年修编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代码手册》进行了以下修改: 一、根据总后卫生部意见,“单位所属”代码由1位增至2位,具体名称和代码见本手册修订 后内容;军队人员(含聘用)填写报名表时,只填写单位代号或番号,一律不得填写单位地址和邮政编码。 二、增加“接受教育办学类型”代码,代码长度为1位,普通教育1;成人教育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6;网络教育7。 三、部分考点名称及代码应考区要求做了修改。 四、应考区要求,部分行政区划名称与代码作了修改。 五、部分学校名称与代码,毕业专业代码作了修改。为服务于CEPA,新收编了获准毕业生可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地区学校名单。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二○○四年三月 (二)考区代码: 河北13 (三) 河北考区石家庄考点代码: 石家庄01 (四) 性别代码 男l 女 2 (五) 民族代码 汉族0l 蒙古族02 回族03

藏族04维吾尔族05苗族06彝(yi)族07 壮族08布依族09朝鲜族10满族11侗(dong)族12瑶族13白族14土家族15 哈尼族16哈萨克族17傣族18黎族19傈僳(lisu)族20 佤(Wǎ)族21畲(shē)族22 高山族23拉祜(hù)族24 水族25东乡族26纳西族27景颇族28柯尔克孜族29土族30达斡(wò)尔族31 仫佬(mùlào)族32 羌族33布朗族34撒拉族35毛难族36

仡佬(gēlǎo)族37 锡伯族38 阿吕族39 塔吉克族40 普米族41 怒族42 乌孜别克43 俄罗斯族44 鄂温克族45 德昂族46 保安族47 裕固族48 京族49 塔塔尔族50 独龙族51 鄂伦春族52 赫哲族53 门巴族54 珞巴族55 基诺族56 其他57 (六)河北部分行政区划代码 长安区130102 桥东区130103 桥西区130104 新华区130105 裕华区130106 井陉矿区130107 井陉县130121 正定县130123 栾城县130124 行唐县130125

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 为指导各地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医师资格准入,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根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4年3月18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表填写说明

报名表填写说明 信息项 填写说明 考生姓名 (注:所有手工填写内容均须为半角)填写有效证件上的姓名,用于证书打印。不同考生的填写方式如下: ⑴对于大陆考生:姓名必须为汉字,不得包含英文字母、数字、标点符号、空格等字符,长度不超过28个汉字。(少数民族考生姓名可包含“.”,生僻字可用“?”代替,现场资格审核时统一由考区汇总上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进行信息完善) ⑵对于台港澳与外籍考生:姓名长度不超过28个字符,英文字母除首字母外一律用小写,半角。 证件类型 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证件类型,其中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台湾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身份证、香港往来大陆通行证/香港身份证、澳门往来大陆通行证/澳门身份证、外籍护照。 身份证明号码/通行证编号(港澳台考生) 填写证件类型所对应的号码:不得有空格、标点符号(包括长连接号、短连接号),其中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5位或18位;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为10位,台湾身份证必须为10位;港澳来往大陆通行证为11位,香港身份证必须为8位或9位,澳门身份证必须为8位;外籍护照号码长度不少于6位。 登录密码 该密码用于登录时使用,请妥善保管。密码由字母及数字组成,区分字母大小写。密码长度为8到12位。 密码找回提示 请从下拉菜单中选择您熟悉的密码查询问题。 密码找回答案 取回密码时使用的答案,请务必牢记。密码查询问题答案应为4到30个字符。 性别

⑴当证件类型为大陆身份证时,性别可以自动识别。 ⑵当证件类型为港澳台身份证或非身份证时,考生须自行填写性别。 出生日期 ⑴当证件类型为大陆身份证时,出生日期将由系统自动识别。 ⑵当证件类型为港澳台身份证或非身份证时,考生需要自行填写出生日期。 ⑶考生须年满十八岁且不超过七十五岁。 民族 请从下拉菜单中选择民族,当证件号码类别为外籍护照时,将默认为“其它”。 家庭联系电话(或小灵通) 号码格式:家庭所在地长途区号(3至5位)-电话号码(6至8位)-分机号(选填) 单位电话 号码格式:单位所在地长途区号(3至5位)-电话号码(6至8位)-分机号(选填) 手机号码 大陆地区:手机号码固定11位,非大陆地区:6到11位。且第一位不能为“0”。 电子邮件 常用电子邮件地址,邮件地址长度为5到60个字符。 联系地址 常用的联系地址,地址应详细说明所在省、市、区、街道、门牌号情况。长度不超过30个汉字。(提示:通讯地址为以后联系考生的有效地址,考生必须准确填写) 邮政编码 常用的联系地址的邮政编码。大陆地区为6位,非大陆地区最短3位,最长不得超过6位。 报考学历 本次报名使用的医学最高学历。 毕业专业 本次报名使用的医学最高学历的毕业专业。当选择“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与“无学历(含无正规学历和无学历)”时,无须填写毕业学校及毕业年月。 学习形式 本次报名使用的医学最高学历对应的学习形式,当选择“无学历(含无正规学历和无学历)”时,无须填写此项。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事档案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1. 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 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注: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 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年月日毕业于学校_______专业。自年月起,在单位试用,至年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月日

附件5: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知情同意书 一、考试对象: (一)2013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二)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 (三)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四)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二、考试类别:考试设临床和中医(有规定学历)2个类别。 三、考试形式:和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相同,包括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 四、合格线划定: 考试结束后,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建议合格分数线后,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建议合格分数线,划定本省合格分数线报卫生部备案后实施。 五、资格授予与执业管理: (一)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合格的,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及相关资料,到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医师资格证书》。 (二)取得乡镇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医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到该乡镇卫生院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限定为该乡镇卫生院。 (三)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的人员可以继续参加相应类别的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四)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不评定职称,参照医士享受待遇,国家不设置乡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五)在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满5年后,可以变更到本县其他乡镇卫生院执业。 (六)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级别代码字母为“X”,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经执业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其《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持证人“姓名”上空白处加盖红色标识章,并用黑体注明“乡镇”字样。 我已阅读上述政策并知悉了,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如违反上述政策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知情同意书一式三份,考生、乡镇卫生院、区县卫生局各保留一份。 考生:乡镇卫生院(盖章):区县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月日二〇一四年月日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表格附件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表格附件 附件5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所学专业医学学历取得学历有效身份证件年月证件号码有效期报考类别名称 试用机构地址邮编 登记号法人姓名试用起止 ( )年( )月至( )年( )月时间 带教老师评价岗位(科室) 带教老师带教老师签字名称医师执业证书号码合格不合格 主要试用岗位(科室)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 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6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名性别民族 取得学历医学学历所学专业年月 有效身份证件报考类别证件号码有效期 名称 工作机构地址邮编 登记号法人姓名工作起止 ( )年( )月至( )年( )月时间 带教老师评价岗位(科室) 带教执业带教老师签字名称医师执业证书号码合格不合格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工作机构考核意见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注: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 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7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填写模板)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报名编号: 姓名性别 民族所学专业 取得学历有效身份 年月证件号码 报考类别 名称 试用机构地址 登记号 试用起止 ()年()月至(时间 岗位(科室) 带教老师评价 名称合格不合格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出生年月 医学学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年()月 带教老师 带教老师签字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合格()不合格() 试用机构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考核意见 年月日 注: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 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姓名性别民族 取得学历 医学学历所学专业 年月 有效身份 报考类别 证件号码 名称 工作机构地址邮编 登记号法定代表人 工作起止 ()年()月至()年()月 时间 岗位( 科室) 带教老师评价带教执业 带教老师签字名称合格不合格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合格()不合格()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 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所需提交材料及新版证明文件样张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所需提交材料 第一部分:考生提供材料 请考生自备纸质档案袋一个,按下列顺序存放所需材料,不要装订。材料不齐者,不予审核。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每张都要盖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公章(红章),考生需本人逐张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签日期。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要求:1、彩色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粘贴于档案袋封面。考生本人签名,在照片处盖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公章,其中考生照片应为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 2、申请表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一律退回;如发现存在故意造假行为,取消该考生2015年-2017年报名资格。 二、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要求:1、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公安部门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队考生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因特殊情况,报名时不能提供居民身份证的,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网上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统一制式并加盖派出所红章的户籍证明临时代替,但在参加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届时不能携带居民身份证者,将按自愿放弃考试论处。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1、提供报考所用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2、2015年毕业的研究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应届研究生毕业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无效。毕业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号,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内容。 3、中专毕业证书原件统一收齐交省医考办集中审核,审核结束后发还(4月下旬左右)。 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学历证明辅助材料 要求:1、外省中专学历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允许在本省(区、市)招生的证明(招生计划、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 2、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关于2019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关于2019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现场确认通知 【一】现场确认时间 郑州考点现场审核时间:2月18日至2月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考务中心规定我院现场确认时间为2月28日上午〔西医类别〕;2月19日下午〔中医类别〕。 现场确认地点:郑州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郑州市桐柏南路86号,陇海路与桐柏路向南500米路西〕。 二、报名提交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 〔二〕《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三〕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截止2019年8月1日〕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2〕; 〔四〕助理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3〕;同时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凡助理执业医师证书变更换证者,年限不足的需提供首次注册申请表。 注意:1、西医类别:最晚2017年取得助理资格证,2018年10月1日前注册。在2018年10月1日后在我省注册〔包含首次注册、省外迁入、省内外反复迁出迁入的〕,截止2019年8月应注册满24个月〔注册时间不能晚于2017年8月〕。 2、中医类别:最晚2017年取得助理资格证,2018年12月31日

之前注册。 (五)西医类别的2018年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等考生试用期不满1年〔截止2019年8月1日〕的须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6〕,中医类别考生不要求提交; (六)使用国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报告书和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治理部门出具的该学校该专业毕业生能够在本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证明。部分国家学历上没有照片的,需提交护照。 (七)2018年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三】考前须知 1.请考生自备标准档案袋,报考材料一律装入袋内〔封面干净,不同意有其他文字信息〕,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写清晰姓名、单位、报考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档案带内材料须按照附件10、附件11中要求的顺序排列。 2.报考资格具体要求及其他考前须知请登录河南省人民医院官网--科室导航--医学教育--住院医师培养 3.填表提示: 申请执业机构:河南省人民医院 登记号:41580781841010511A1001 请于2019年2月18日〔周一〕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将预备的报考材料交于毕教科〔经三路纬五路西100米一楼〕审核。 时间较紧,请大伙相互转告!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节选自哈尔滨医科大学) 点击次数:551更新时间:2014-5-129:28:03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 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 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 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 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 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 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 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 (一)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二)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 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学专业毕 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人事档案

附件2: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注: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 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3: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注: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 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4: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年月日毕业于学校_______专业。自年月起,在单位试用,至年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月日 附件5: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知情同意书 一、考试对象: (一)2013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二)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 (三)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四)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二、考试类别:考试设临床和中医(有规定学历)2个类别。 三、考试形式:和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相同,包括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 四、合格线划定: 考试结束后,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建议合格分数线后,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建议合格分数线,划定本省合格分数线报卫生部备案后实施。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doc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 一、报名条件和提交材料 (%1)、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13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 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核查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⑹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须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 (%1)、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 师者

1、报名条件 (1)2012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 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核查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证明并加 盖单位公章。 (%1)、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大专学 历,并已经转正;

202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说明

202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说明 一、医师执业年限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提供的连续工作证明须按执业变更记录逐个单位开据。 二、执业证变更或丢失 跨省变更的原证已收回或丢失的,须由原注册批准单位出具证明或打印注册记录后加盖公章。 三、医疗机构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除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和各级疾控中心可以免收,其他医疗机构必须提供。请考生提供“副本”(正本无效),加盖单位“公章”(科室章无效)。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 四、证明材料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连续工作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打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单位撤并注销的由单位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五、身份证须双面拍照上传,其他证件(军官证、护照、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须将照片页与内容页同时拍照上传。 六、毕业证丢失的需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七、参加短线医学加试考生需单独递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详见往年格式)。 八、提供虚假《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连续工作证明》和假毕业证的考生,考点有权扣留假证明和假毕业证,核实后进行全市通报,并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取消两年报考资格。对开据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通报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九、依据《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和专业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如考生学历、年限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可以报考相应类别的执业医师。

2018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格

所属县(市)、区名称:单位: 报考类别代码:报名序号: 铁岭市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材料袋考生姓名: 工作单位: 各种证件原件: 毕业证:□ 助理资格证:□ 助理执业证:□ 毕业生档案:□ 学历证明:□ 备注: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注: 1. 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 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2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注: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 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3 我是报考参加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诺 是否 考生签字: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分级分类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分级分类 医师资格考试分医学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两部分。医学综合笔试部分采取标准化考试方式并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由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国家一级的具体考试业务工作。实践技能考试由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两级四类,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中医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和维医三类,其他民族医医师暂不开考。 到目前为止,我国医师资格考试共有24种类别的考试,报考类别全称及代码详见表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代码: 临床执业医师110; 口腔执业医师120;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13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141;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142;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143;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144;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145;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41;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医师343;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医师344;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医师345;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10;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220;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23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41;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242;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243;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244;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245;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441;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443;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444;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445。

医师执业申请表范本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 申请审核表 医师姓名:张三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2010351423XXXXXXXXXXXXXXXX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14230235XXXXXX 填表时间:2017年4月20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事项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5.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或者公共卫生。 6.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7.“相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8.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填写表2、申请变更、多机构备案应填写表3。 9.填写栏目内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职业分类填写。 1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只填写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11.业务水平考核机构或组织的名称、考核培训时间及结果栏目由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后申请首次注册者、或者是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医师、或者是申请重新注册的医师填写;考核或培训机构的证明另纸附上。 12.“执业范围”内容填写要求: (1)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表中由申请人填写的“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所属注册主管部门在审批核准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拟聘用的科目”和“聘用的科目”栏内。 (2)因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或需特别限制医师执业范围的,注册机关应当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中注明。 13.申请变更执业类别的,须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附上,并将原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交回原注册主管部门方可另行注册。 14.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执业医师考试表格大全

我是报考参加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诺? 是否 承诺人(签字):电话: 年月日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1. 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执业证明 同志,学历,年获得《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证书号码,年月日-- 年月日在医院科执业,执业时间为年,执业类别,执业科目 。 特此证明。 执业机构法人执业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考点盖章 年月日

执业医师考试必读(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

前言 为了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我国于1999年开始实行医师资格考试、注册制度。 为帮助广大考生了解医师资格考试的基本内容和考试形式,指导考生报名和应考,我们组织编写了这本《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以解答考生在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希望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指导手册》,熟悉报考要求,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考区、考点的工作。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成功! 第一节医师资格考试简介 一、考试性质 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又称医师执业考试、医师执照考试)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医师资格认可形式,也是有关医师的法律和医师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英国、德国等欧洲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已有数百年,美国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已经90余年,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实行,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也已实行多年。 我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曾于五十年代初发布过医师、中医师、牙医师、药师考试办法,但由于当时特定的时代背景和多种因素,这一办法发布后很快就被废止。自1985年起,卫生部开始组织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历经了十几年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医师法》草案于1995年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此后又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医师法》,最终以法律形式确定了我国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执业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工作或开业所必需的,由国家认可和授予的个人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资质证明。执业资格考试是国家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的前提,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选择。医师资格考试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最终确立的,是在与国内外考试机构加强交流合作的过程中不断成熟的。 二、考试方式与分级分类 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实践技能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统一命题,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并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国家一级的具体考试业务工作。 考试分为两级四类,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 - 0 -

2018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格

2018医师资格考试报 名表格 https://www.360docs.net/doc/5813908556.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所属县(市)、区名称:单位: 报考类别代码:报名序号: 铁岭市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材料袋考生姓名: 工作单位: 各种证件原件: 毕业证:□ 助理资格证:□ 助理执业证:□ 毕业生档案:□ 学历证明:□ 备注: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 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 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我是报考参加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诺? 是否 考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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