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申请认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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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申请认证指南

第一章绿色食品概念

第一节定义

第二节注册商标图形及文字

第三节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第二章申请主体、产品要求

第一节申请主体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哪些产品可以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第三章申请认证程序

第四章材料目录及编制要求

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二节《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填写规范

第三节文字材料目录及要求

第四节其它材料要求

第五章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有关费用

第六章绿色食品标准目录

第七章申请认证指南附件下载

第一章绿色食品概念

第一节定义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第二节注册商标图形及文字

绿色食品标志由三部分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绿色食品中文标准字体、字形已注册,用者不可再作修改。标志图形、中、英文文字及三者的任意组合已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为质量证明商标。

第三节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一是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二是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三是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四是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第二章申请主体、产品要求

第一节申请主体的基本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申请。

4、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申请人:

(1)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及各级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有经济和其它利益关系的;

(2)可能引致消费者对产品(原料)的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的企业,如批发市场、粮库等

(3)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

第二节哪些产品可以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996年11月7日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我国的第一例证明商标。

其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极为广泛,在1类的肥料上,注册了图形商标;在2类的食品着色剂上注册了文字、图形、英文以及组合共四件商标;在3类的香料上、5类的婴儿食品上注册了四个商标,并在29 类肉类、煮熟的水果、蔬菜、果冻、果酱等,30类的糖、咖啡、面包、糕点、蜂蜜、糖调味香料,31类水果、蔬菜、种子、饲料,32类啤酒、饮料,33类含酒精的饮料进行了全类注册。据不完全统计、讫今为止“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现已在八类1000多种食品上核准注册33件证明商标。

概况地说,可以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一类是食品, 比如粮油、水产、果品、饮料、茶叶、畜禽蛋奶产品等。包括:

(1)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5、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请认证;

(2)以“食”或“健”字登记的新开发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3)经卫生部公告既是药品也是食品的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4)暂不受理油炸方便面、叶菜类酱菜(盐渍品)、火腿肠及作用机理不甚清楚的产品(如减肥茶)的申请;

(5)绿色食品拒绝转基因技术。由转基因原料生产(饲养)加工的任何产品均不受理。

另一类是生产资料,主要是指在生产绿色食品过程中的物质投入品,比如农药、肥料、兽药、水产养殖用药、食品添加剂等等

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生产设施条件及技术保证措施的食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区域还可以申报绿色食品基地。

第三章申请认证程序

一、申请认证企业向市、县(市、区)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办),或向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索取,或从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87168265.html,)下载《江苏绿色食品申请表格》(附件1)填写,经市、县(市、区)绿办审核盖章后报省绿办。

二、市、县(市、区)绿办指导企业做好申请认证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指导,明确申请认证程序及材料编制要求,并写出考察报告报省绿办。省绿办酌情派员参加。

三、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根据《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附件2)自查、草填,并整改,完善申请认证材料;市、县(市、区)绿办对材料审核(市、县绿办审核表见附件3),并签署意见后报省绿办。

四、省绿办收到市、县(市、区)的考察报告、审核表及企业申请材料后,审核定稿,通知企业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附件4、5)正表。企业完成6套申请认证材料(企业自留1套复印件,报市、县绿办各1套复印件,省绿办2套复印件,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套原件)和文字材料软盘,报省绿办。

五、省绿办收到申请材料后,登记、编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下发《文审意见通知单》(附件6)同时抄传中心认证处,说明需补报的材料,明确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计划。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

六、现场检查计划经企业确认后,省绿办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并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提交《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

七、检查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同时进行产品抽检和环境监测安排,产品检测报告、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报告由产品检测和环境监测单位直接寄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同时抄送省绿办。对能提供由定点监测机构

出具的一年内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的企业,免做产品认证检测;对能提供有效环境质量证明的申请单位,可免做或部分免做环境监测。

八、省绿办将企业申请认证材料(含《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材料)、《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申请认证企业将《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7)报送中心认证处。

九、中心对申请认证材料做出:“合格”、“材料不完整或需补充说明”、“有疑问,需现场检查”、“不合格”的审核结论,书面通知申请人,同时抄传省绿办。省绿办根据中心要求指导企业对申请认证材料进行补充。

十、对认证终审结论为“认证合格”的申请企业,中心书面通知申请认证企业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时抄传省绿办。

十一、申请认证企业领取绿色食品证书。

第四章材料目录及编制要求

第一节总体要求

一、要求申请人用钢笔、签字笔正楷如实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或用A4纸打印,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印章清晰;一份《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只能填报一个产品。

二、所有表格栏目不得空缺,如不涉及本项目,应在表格栏目内注明“无”;如表格栏目不够,可附页,但附页必须加盖公章;

三、申请认证材料应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并附目录

第二节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填写规范

一、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栏应填写商品名(即产品包装上的名称),不可将一类产品(如蔬菜、水果、茶叶等)作为申请认证产品名称;对于原料配方基本一致,且加工工艺相同或相近的系列加工产品(如系列大米、系列冰淇淋等)或同一产品申请在多个商标上使用的,可以以系列产品名称填写一份申请书,但在表一后要附报系列产品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商标、申请认证产量和包装规格);一栏内不可多个产品混填。

二、申请认证产量应以“kg”或“吨”为单位

三、“表一原料供应形式”栏

该栏主要填写申请认证企业与生产基地或原料供应单位间的关系,分3种形式:

1、申请认证企业本身是原料生产单位,如农场、果园等,填写“自给”;

2、申请认证企业有稳定基地,基地负责组织农户生产,填写“公司+基地+农户”、“协议供应”、“订单农业”等形式;

3、从企业购买原料,填写“合同供应”。

对于畜禽、水产类申请认证企业,原料的供应包括两部分,即畜禽、水产品供应单位,饲料(饵类)供应单位。

四、“表二农药与肥料使用情况”

1、填写单位。该表由原料生产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并负责。省、市、县级农技服务部门不可作为填写单位;

2、“主要病虫害”一栏填写当年发生的病、虫、草害;

3、“农药、肥料使用情况”栏填写当年使用情况;

4、对于大田作物(包括蔬菜),农药“每次用量”单位应用g(mg)/亩或l(ml)/亩,不得用稀释倍数;对于果树、茶叶类,用稀释倍数;拌种用药单位以“g(ml)/kg种子(或‰)”表示;

5、每项必须填写,不得涂改(如属笔误,进行杠改);

6、该表不可多个产品混填。

五、“表三畜(禽、水)产品饲养(养殖)情况表”

1、填写单位。该表由饲养(养殖)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并负责。省、市、县级畜牧、兽医(水产)服务部门不可作为填写单位;

2、“饲料构成情况”栏应根据不同饲养阶段构成情况分别填写。“成份名称”栏应将全部饲料成份(包括预混料及具体配方)全部列出,不得用“其它”等含糊字样;比例填写用百分数(%)表示,依据用量大小,从大到小填写;“来源”详细填写,不可用“外购”、“来自基地”等含糊术语。

3、“药剂使用情况”栏应详细填写所用药剂(包括疫苗、消毒剂)的使用情况;“使用量”单位用“mg (万单位)/kg或g(mg)/l”;

4、每项必须填写,不得涂改(如属笔误,进行杠改);

5、该表不可多个产品混填。

六、“表四加工产品生产情况”

1、填写单位。该表由负责产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填写、盖章并负责;

2、执行标准。有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须执行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3、“原料基本情况”栏“名称”项应全部列出,按用量大小,由大到小填写;“比例”用百分数(%)表

示;“来源”不可填写“外购”等含糊术语;

4、“添加剂使用情况”栏“名称”不可缩写,不可填写“甜味剂”、“色素”、“香精”等集合名称,应填写通用名称;“用量”栏用千分数(‰)表示,不可用“kg”、“g”等重量单位;“备注”栏内应注明添加剂品牌及生产单位;

5、每项必须填写,不得涂改(如属笔误,进行杠改);

6、该表不可多个产品混填。

第三节文字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申报绿色食品的报告(要求见附件8)

二、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要求见附件9

三、企业简介(要求见附件10)

四、营业执照(当年年检合格)

五、卫生许可证(当年有效)

六、职工健康证(有效期内的5-8人的样本)

七、商标注册证或受理证明(商标注册人与绿色食品申报主体一致,如有主体变更、许可使用、续展等情况,需有文件说明)

八、产品执行标准(按绿色食品标准-国标-行业-企标的顺序采标)

九、工艺流程框图(加工产品,需和生产操作规程中的流程一致)

十、加工产品生产操作规程,要求:

1、原、辅料来源、验收、储存及预处理方法;

2、生产工艺及主要技术参数,如温度、浓度、杀菌方法、添加剂的使用;原、辅料比例;添加剂应注明品种、用途、使用量;使用量用千分数(‰)表示;

3、主要设备及清洗方法;

4、包装、仓储及成品检验制度;

5、需正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加工产品原料主料、辅料、配料的比例、用量及来源表

十二、加工产品生产设备清单

十三、质量管理手册(制度),要求:

公司应建立一套详细的管理制度,确保基地(农户)严格按绿色食品要求进行生产。公司应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明确组织、管理绿色食品生产的机构、职责及主要负责人;所设机构应全面,包括基地管理、技术指导、生资供应、监督、收购、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部门。公司应建立一套

详细的培训制度,加强对干部、主要技术人员、基地农户有关绿色食品知识培训。要求公司对基地和农户进行统一管理(即统一供应品种、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技术规程,统一指导、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销售),各管理措施要求详细,符合实际情况,并具可操作性;如公司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部门进行管理,需签订有效期为3年的委托管理合同,受托方按上述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

十四、企业平面图(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原料、生产线、成品库要区别标明)

十五、种植规程,要求:

1、规程的制定要因地制宜、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规程的制定要体现绿色食品生产特点。病虫草害防治应以生物、物理和机械方法为基础;施肥应以有机肥为基础;

3、内容应详细,包括:立地条件,品种和茬口(包括轮作方式),育苗与移栽,种植密度,田间管理(肥、水),病虫草鼠害的防治,收获及亩产量等;

4、农药使用应注明名称、剂型规格、标的、方法、使用次数及安全间隔期;

5、需正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六、种植管理制度(工厂化模式)

十六、种植委托管理协议、种植卡、种植户汇总表、花名册(基地+农户模式),要求:

建立稳定的生产基地,并列出各基地名称、地址、负责人、电话、作物(或动物)品种、种植面积(养殖规模)、预计产量;基地要求具体到最小单元村(场);公司应建立详细农户清单,包括所在基地名称、农户姓名、作物(动物)品种、种植面积(养殖规模)、预计产量;对于基地农户数超过1000户的申请企业,可以只提供1个基地的农户清单样本,但企业必须以文字形式声明已建立了农户清单;基地图在当地行政区划图基础上绘制,应清楚标明各基地方位及周边主要标志物方位。

公司应与各基地签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有效期应为3年;合同(协议)条款中应明确双方职责,明确要求严格按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及标准进行生产,并明确监管措施,合同(协议)中应标明基地(农户)名称、作物(动物)品种、种植面积(养殖规模)、预计收购产量等。

基地的生产管理可由公司委托当地(乡、镇)农技推广部门负责,并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十七、养殖规程,要求:

1、规程的制定要因地制宜,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规程的制定应体现绿色食品生产特点。以预防为主,优先建立严格生物安全体系,改善饲养环境、加强饲养管理、增强动物自身的抗病力;

3、内容应详细,包括:养殖场所卫生环境条件、环境消毒、饲料、饲料添加剂、饲料加工、防疫、体内外寄生虫及疾病防治、屠宰、检疫、仓储、运输、包装及生产管理等环节;

4、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应根据动物各生长阶段营养需要合理调配;药剂的使用应注明品种、剂型、使用方法、使用剂量及停药期;

5、需正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八、养殖管理制度(工厂化模式)

十八、养殖委托管理协议、养殖卡、养殖户汇总表、花名册(基地+农户模式),要求同种植类。

十九、饲料详细配方与来源汇总表

二十、饲料加工规程(申报企业自行加工)

二十、(委托加工)

1、饲料加工规程

2、委托加工合同

3、现场检查情况

4、工艺流程框图

5、环境监测报告

6、产品检测报告

二十一、卫生防疫规程

二十二、基地地理位置和平面布局图

二十三、购买原料的证明,包括三年的合同(或三年的协议,一年的供货合同),近期的1-2批购货发票,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原料绿色食品证书。

二十四、当地政府环保规定或规划

二十五、企业和产品获奖证明

二十六、检查员现场检查、培训及其它有关企业、产品的照片

二十七、有关肥料、农药的标签、说明书

二十八、绿色食品知识培训登记表

二十九、现场检查首次会议、总结会(要求主要负责人、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到场签字,参加会议)签到簿第四节其它材料要求

对于不同类型的申请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控制关键点和生产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矿泉水申请企业,提供卫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

二、对于野生采集的申请企业,提供当地政府为防止过渡采摘、水土流失而制定的许可采集管理制度;

三、对于屠宰企业,提供屠宰许可证复印件;

四、从国外引进农作物及蔬菜种子的,提供由国外生产商出具的非转基因种子证明文件原件及所用种衣剂

种类和有效成份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生产中所用农药、商品肥、兽药、消毒剂、渔用药、食品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产品标签原件;

六、生产中使用商品预混料的,提供预混料产品标签原件及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且养殖方式为集中饲养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但养殖管理方式为“公司+农户”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预混料批准文号及审批意见表复印件;

七、外购绿色食品原料的,提供有效期为一年的购销合同和有效期为三年的供货协议,并提供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及批次购买原料发票复印件;

八、企业存在同时生产加工主原料相同和加工工艺相同(相近)的同类多系列产品或平行生产(同一产品同时存在绿色食品生产与非绿色食品生产)的,提供从原料基地、收购、加工、包装、贮运、仓储、产品标识等环节的区别管理体系;

九、原料(饲料)及辅料(包括添加剂)是绿色食品或达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预包装产品,提供产品包装标签设计样。

第五章、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有关费用

一、环境监测费用

一年内由县级以上农业、环保、卫生、水利等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水质监测数据、三年内的土壤质量监测数据为有效数据,结合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情况,由检查员确定补测的环境监测项目。环境监测可由申请认证单位委托环境监测部门根据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进行监测、评价。监测机构收取相应费用。

二、产品检测费用

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确定产品抽检方案。企业可委托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根据申报产品执行标准进行产品质量检测。监测机构收取相应费用。

三、认证费

同一企业申报的同类别的第三个产品开始为系列产品,以下同。非系列产品每个产品8000元;系列初级产品每个产品1000元;系列加工产品每个产品2000元或3000元。

四、标志使用费

初级产品:非系列产品每个产品每年1000-1800元,系列产品每个产品每年100-600元;初加工产品:非系列产品每个产品每年1500-2500元,系列产品每个产品每年500-800元;深加工产品:非系列产品每个

产品每年2500-3000元,系列产品每个产品每年800-1000元;酒类非系列产品每个产品每年7500-12500元,系列产品每个产品每年2500-4000元;

第六章、绿色食品标准目录

申请认证企业必须依据绿色食品标准组织生产、管理。至2003年底已经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准有:

(一)、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1-2000)

2、《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技术导则》

(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1、《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3-2000

2、《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394-2000

3、《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392-2000

4、《绿色食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T471-2001

5、《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NY/T472-2001

6、《绿色食品动物卫生准则》NY/T473-2001

7、《绿色食品渔药使用准则》 NY/T755-2003

(三)、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95年制定了25个(NY/T268-292-95):包括苹果、黄瓜、番茄、菜豆、豇豆、啤酒、干白葡萄酒、半干白葡萄酒、干红葡萄酒、半干红葡萄酒、干桃红葡萄酒、大豆、大豆油、高级大豆烹调油、茶叶(2000年修订)、咖啡粉、橙汁和浓缩橙汁、番石榴果汁饮料、西番莲果汁饮料。

2000年制定了20个( NY/T418-437-2000):玉米、大米、花生(果、仁)、小麦粉、白砂糖、鲜梨、鲜桃、猕猴桃、柑桔、哈密瓜、葡萄、黑打瓜籽、食红花籽油、番茄酱、白酒、植物蛋白饮料、果汁饮料、水果蔬菜脆片、果脯、酱腌菜。

2002年修订了绿色食品啤酒标准(NY/T273-2002)、绿色食品茶叶标准(NY/T288-2002),制定了绿色食品乳制品标准(NT/T657-2002),绿色食品白菜类蔬菜(NY/T654-2002)、茄果类蔬菜标准(NY/T655-2002)(蔬菜类共分8类)。

2003年制定了绿色食品绿叶类、葱蒜类、根菜类、甘蓝类、瓜类、豆类蔬菜标准以及绿色食品食用菌、热带亚热带水果、食用植物油、峰产品、禽肉、蛋及蛋制品标准(NY/T743-754-2003)

(四)、绿色食品包装、储运标准

1、《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

2、《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NT/T658-2002

第七章、申请认证指南附件下载

1、抽样单

2、附件1 江苏省绿色食品申请表

3、附件2 现场检查表

4、附件3 市绿办审核表

5、附件4 标志申请书

6、附件5 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7、附件6 文审意见通知单

8、附件7 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

9、附件8 申报报告编写提纲

10、附件9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11、附件10 企业简介撰写提纲

12、附件清单

13、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表

14、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人员明细表

15、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

16、首次会议签到簿

17、总结会签到簿

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程序 (试行)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CGFDC) 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程序 (试行)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加强对绿色食品续展认证工作的管理,规范续展认证工作,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制定本程序。 1.2产品续展认证按本程序执行。 2 续展定义、条件 2.1续展是指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期满,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提出申请,经认证许可在该产品上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2.2 续展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 ,如需进行产地环境质量监测,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满5个月前向委托管理机构提出续展申请; ,合理安排续展申请时间,保证续展申请时有适于抽样检测的产品。3续展工作基本要求 3.1委托管理机构应在证书有效期满2个月前向中心报送续展的有关

材料。 3.2委托管理机构应有计划地组织安排绿色食品企业第三年度的年检工作和续展工作。 3.3因年检结论不合格被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自取消标志使用权后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产品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申请。再行申请时,不按续展处理,按《绿色食品认证程序》执行。 3.4续展产品证书的起始时间与上一个周期的终止日期相衔接。 4 续展申请 申请人向委托管理机构提交《绿色食品标志续展认证申请书》及以下材料(以下统称续展申请材料): (1)保证续展产品严格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经核准的证书复印件 (3)续展期的原料供应购销合同(包括公司与基地的协议或合同等) (4)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5 受理、文审 5.1委托管理机构收到续展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并在2个工作日内依据绿色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完成文审工作,向申请人发出《续展产品文审意见通知单》(附件),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5.2续展申请材料不齐全,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 5.3续展申请材料不合格,通知申请人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该产品申

绿色食品认证---蔬菜

XXXXXX公司 生菜生产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生菜的产地环境要求、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采收、运输储存、加工包装销售和生产档案记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菜的生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写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391-2000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NY/T393-2000 农业部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394-2000 农业部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GB 16715.5-2010 瓜菜作物种子叶菜类 3 产地环境要求 应符合NY/T391-2000 规定的要求。设施栽培可采用塑料大棚、日光温室及夏季遮阳网。选择在地势平整、排灌方便、疏松、肥沃、保肥的微酸性粘质壤土或沙壤土栽培。种植生菜应选择无同种病虫害的作物为前茬作物,避免与菊科蔬菜连作。老菜园土要经过撒腐熟石灰、淋杀虫剂等处理。本公司采用塑料大棚和露地两种模式栽培。 4 生产技术 4.1 品种选择 4.1.1 选择原则 选用抗病性好、抗逆性强、商品性优良的生菜品种。根据不同季节和种植地点选用不同的生菜品种。 4.1.2 种子质量 种子质量必须符合“GB 16715.5”的要求,种子供应商必须具备种子经营资质、完备的生菜种子生产技术、良好的市场信誉等,购进种子后需进行种子发芽试验,以检测种子质量。 5 播种育苗 5.1 播前准备 5.1.1 育苗方式

中央厨房生产流程及质量管理概述

中央厨房生产流程及质量管理概述 一、厨房生产流程管理 厨房生产控制是对生产质量、产品成本、制作规范,在三个流程中加以检查指导,随时消除一切生产性误差。保证达到预期的成本标准,消除一切生产性浪费,保证员工都按制作规范操作,形成最佳的生产秩序和流程。 1、对菜谱、菜单进行标准化制订。 2、对三个流程的产品制作标准加以规格化,包括加工规格、配份规格、烹调规格。加工规格主要对原料的加工规定用量要求,成形规格、质量标准;配份规格是对具体菜肴配制规定用量品种和数量;烹调规格是对加热成菜规定调味汁比例、盛器规格和装盘形式。以上每一种规格将制成文字表格张贴于工作处随时对照执行,使每个参与制作的员工都明了自己的工作标准。 3、按生产流程实行程序控制,每一道流程生产者,对上一道流程的食品质量,实行严格的检查控制,不合标准的要及时提出,帮助前期程序纠正。使整个产品在生产的每个过程都受到监控。 4、厨房的生产分工,实行责任控制法。每个岗位都担任着一个方面的工作,岗位责任要体现生产责任。首先每个员工必须对自己的生产质量负责。其次,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的生产质量实行检查控制,并对本部门的生产问题承担责任,把好菜品质量关,对菜肴产品的质量和整个厨房出品稳定负责。 5、对那些经常和容易出现生产问题的环节或部门,作为控制的重点,这些重点是不固定的,哪个时期,哪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就把哪个环节作为重点来检查控制,随着重点的转移,逐步杜绝生产质量问题,不断提高生产水平,向新的标准迈进。 二、中央厨房生产质量管理

1、按照出品类型安排部门生产任务,各部门在厨师长和行政总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对各自的烹调品种负责,严格按照产品规格进行加工,使产品统一标准,保证质量。 2、各部门必须服从领导,按菜谱、菜单和特菜及预订菜肴的切配烹调。上班后加工备足当餐所需各种调味品、半成品和成品,并检查质量是否合格。 3、加工原料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原料的领用、备货、涨发必须认真细致,分档取料要合理化使物尽所用。冰箱仪器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每天进行整理,防止食品变质,发现变质食品不准加工出售,应报厨师长或行政总厨处理。 4、坚持饭菜不合质量不上,不合数量不上,盛器不洁不上,不尊重宗教信仰不上的原则。尤其是花色菜,火功菜认真对待,不任意改变风味特点,严格按顺序和宾客要求掌握出菜时间。 5、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关,从进货、领料、烹调制作都严格检查,防止食物污染。严格按操作程序工作,对刀具、案板等用具按规定消毒。 6、为杜绝菜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对厨师进行编号,署名制度,进行跟踪服务,促使厨师在烹制中下足功夫确保产品质量。 7、随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和顾客对菜品提出的要求,对菜品进行局部的修整和完善,提高菜品的质量,使菜品色、香、味、型更适合客人的变化。 三、中央厨房产品开拓计划 餐饮经营要善于及时地分析不同层次客人的需求欲望,才能开发出多种多样的适应各种不同层次客人需求的新产品。满足客人需求的产品才能为顾客所接受。 1、厨房与其它部门(营销部、采购部、广告部),紧密联系,随时了解市场信息的需求,对产品进行改进和开发。 A、对菜品的营养、质量、原料、器皿的要求进行了解。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取得绿色食品认证流程如下: 一、事项名称: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二、办理部门:农业局发展科 三、申请范围: 1、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 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申请人:? a.与中心和省绿办有经济或其它利益关系的;? b.可能引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的,如批发市场、粮库等;? c.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 2、申请认证产品条件? ( 1)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5、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请认证;? ( 2)以“食”或“健”字登记的新开发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 3)经卫生部公告既是药品也是食品的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 4)暂不受理油炸方便面、叶菜类酱菜(盐渍品)、火腿肠及作用机理不甚清楚的产品(如减肥茶)的申请;? ( 5)绿色食品拒绝转基因技术。由转基因原料生产(饲养)加工的任何产品均不受理。 四、办理依据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和继承权。未经注册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安全、优质、营养”体现的是绿色食品的质量特性。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AA级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遵守相同的原则和标准。 五、所需材料: 申请人向所在区提出认证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文件,每份文件一式三份,一份区留存,一份省绿办留存,一份报中心:? 1.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2. 《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3.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4. 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5. 公司对“基地 +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绿色食品认证蔬菜

绿色食品认证---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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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公司 生菜生产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生菜的产地环境要求、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采收、运输储存、加工包装销售和生产档案记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菜的生产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写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391-2000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NY/T393-2000 农业部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394-2000 农业部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GB 16715.5-2010 瓜菜作物种子叶菜类 3 产地环境要求 应符合NY/T391-2000规定的要求。设施栽培可采用塑料大棚、日光温室及夏季遮阳网。选择在地势平整、排灌方便、疏松、肥沃、保肥的微酸性粘质壤土或沙壤土栽培。种植生菜应选择无同种病虫害的作物为前茬作物,避免与菊科蔬菜连作。老菜园土要经过撒腐熟石灰、淋杀虫剂等处理。本公司采用塑料大棚和露地两种模式栽培。 4 生产技术 4.1品种选择 4.1.1 选择原则 选用抗病性好、抗逆性强、商品性优良的生菜品种。根据不同季节和种植地点选用不同的生菜品种。 4.1.2 种子质量 种子质量必须符合“GB 16715.5”的要求,种子供应商必须具备种子经营资质、完备的生菜种子生产技术、良好的市场信誉等,购进种子后需进行种子发芽试验,以检测种子质量。 5 播种育苗 5.1 播前准备 5.1.1育苗方式

绿色食品认证及申报要求教程文件

新疆第三期绿色(有机) 食品生产管理培训班材料 绿色食品标志认证与申报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新疆分中心 二〇〇六年三月

大纲: 一、绿色食品概念及标志 1、绿色食品概念 2、绿色食品分类 3、绿色食品标志(标志、编号) 二、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准 1、绿色食品申报条件(申请者、生产、申报范围) 2、绿色食品申报程序(申请、审核、现场检查、上报、发证) 3、绿色食品标准 三、绿色食品申报材料的准备 1、绿色食品申报材料目录 2、申请书及调查表 3、生产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4、质量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原料收购合同、基地图、农户名单) 5、其他材料 6、外购原料

一、绿色食品概念及绿色食品标志 1. 绿色食品概念 1、什么是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加工,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 绿色食品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对无污染食品的一种形象表述。由于与环境、健康和安全相关的事物通常冠之以“绿色”,为了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对环境保护的有利性和产品自身的无污染与安全性,因此命名为绿色食品。 2、绿色食品分类 绿色食品按照是否有化学合成物质的投入以及相关标准的不同,分为A级绿色食品和AA级绿色食品。 A 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的,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AA 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的,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有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AA级绿色食品等同于国际上的有机食品。 2. 绿色食品标志及其含义

厨房操作手册

厨房管理操作手册——厨房生产 第一章理念 (一)质量理念: 出品质量是餐厅的生命。 质量是餐饮行业的形象和声誉。高质量管理是餐厅的超值资产。人才和高质量的工作是最大的利润源泉。品牌是有生命周期的,它可以靠质量管理来维护。 (二)质量管理理念: “无差错”就是完美。 “无差错管理”使考核、控制简单化。常抓不懈,贵在坚持。 第二章编制说明 (一)质量控制对象 厨房生产质量的管理,实质就是对厨房生产流程的控制。 厨房的生产流程主要包括原料领用、粗加工、细加工、划菜、配菜、烹调、装盘等工序。控制就是对出品质量、产品成本和制作规范在生产流程中的实行情况加以检查督导,随时消除一切生产性误差,从而保证产品一贯的质量标准和优质形象,保证达到预期的生产成本标准,消除一切生产性浪费,保证员工都按照制作规范操作,形成最佳的生产秩序和流程。 控制的手段包括制定控制标准,并用一定的控制方法控制生产过程。 (二)质量控制标准

任何工作,没有标准,就没有规矩,也就难成方圆。如果没有统一的生产流程控制标准,就很难对加工、切配以及烹调等生产流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实行调控,这主要表现为:第一,如果没有标准,就会使厨师无章可循,而各行其是,因厨师的经验和技术的差异,以及厨房分工合作的生产方式等因素,饭菜质量失去稳定性。第二,如果没有标准,将大大限制餐饮管理人员对成本和质量的了解程度,因而也就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控制标准的形式有:标准菜谱、标量菜谱和生产标准。标准菜谱是以菜谱的形式,列出用料配方,制定制作程序,明确装盘形式和盛器规格,指明菜品的质量标准,告诉该菜品的成本、毛利率和售价。标准菜谱一般为内部使用。 标量菜谱就是在菜谱的菜名下面,分别列出每个菜肴的主料配方和口味特点。标量菜谱由客人使用,使客人感到酒店对菜品质量的负责态度,也起到了让客人监督的作用,同时使厨师对烹制质量引起高度重视。 生产标准是指生产流程的产品制作标准。包括了原料标准、加工标准、切配标准和烹调标准。原料标准在生产环节主要是对原料标准的复核,是对采购部门工作的监督和补救;加工标准主要是规定用料要求、成型规格、质量标准;配菜标准主要是对具体菜肴配制规定用料品种和数量;烹调标准主要是对成菜规定配料比例、调味汁比例、制作规程、盛器规格和装盘形式等。 (三)质量控制方法

绿色产品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1. 认证申请 1.1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

1.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2. 受理及文审 2.1 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2.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3.4 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3.4.1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同时将抽样单抄送中心认证处。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3.4.2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同时将抽样计划抄送中心认证处。 3.4.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和检测费寄送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3.5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安排产品抽样。 4. 环境监测 4.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完成。 4.2经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免测条件,免做环境监测。

绿色食品认证指南

绿色食品申请认证指南 第一章绿色食品概念 第一节定义 第二节注册商标图形及文字 第三节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第二章申请主体、产品要求 第一节申请主体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哪些产品可以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第三章申请认证程序 第四章材料目录及编制要求 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二节《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填写规范 第三节文字材料目录及要求 第四节其它材料要求 第五章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有关费用 第六章绿色食品标准目录 附件: 第一章绿色食品概念 第一节定义 绿色食品标志由三部分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绿色食品中文标准字体、字形已注册,用者不可再作修改。标志图形、中、英文文字及三者的任意组合已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为质量证明商标。 第三节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一是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二是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三是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四是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第二章申请主体、产品要求 第一节申请主体的基本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申请。 4、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申请人: (1)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及各级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有经济和其它利益关系的; (2)可能引致消费者对产品(原料)的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的企业,如批发市场、粮库等 (3)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 第二节哪些产品可以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996年11月7日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我国的第一例证明商标。 其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极为广泛,在1类的肥料上,注册了图形商标;在2类的食品着色剂上注册了文字、图形、英文以及组合共四件商标;在3类的香料上、5类的婴儿食品上注册了四个商标,并在29 类肉类、煮熟的水果、蔬菜、果冻、果酱等,30类的糖、咖啡、面包、糕点、蜂蜜、糖调味香料,31类水果、蔬菜、种子、饲料,32类啤酒、饮料,33类含酒精的饮料进行了全类注册。据不完全统计、讫今为止“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现已在八类1000多种食品上核准注册33件证明商标。 概况地说,可以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一类是食品, 比如粮油、水产、果品、饮料、茶叶、畜禽蛋奶产品等。包括: (1) 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5、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请认证;

(完整版)2011.3绿色食品蔬菜(番茄)认证范本(定)

绿色食品蔬菜(番茄)认证 参考样本 河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申报绿色食品材料目录(番茄)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3) 2、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6) 3、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9) 4、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0) 5、注册商标复印件 (11) 6、产品包装标签 (11) 7、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净菜包装应提供) 8、基地材料 1)绿色蔬菜(番茄)种植基地管理制度 (12) 2)绿色蔬菜(番茄)种植操作规程 (13) 3)绿色蔬菜(番茄)收购协议书 (18) 4)保证与所有农户签订收购协议的声明 (18) 5)绿色蔬菜(番茄)生产基地汇总表 (19) 6)绿色蔬菜(番茄)种植基地农户清单 (19) 7)建立农户管理体系的声明 (20) 8)农事生产管理记录 (21) 9)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记录 (22) 10)各项生产、质检记录(格式样本) (23) 11)基地示意图和地块分布图 (24) 9、使用的生产资料产品包装标签复印件 (26) 10、合作社章程(质量管理手册) 11、蔬菜品种非转基因证明(由当地种子管理部门或经销部门出具) 附录:绿色食品蔬菜标准目录 (27) 需要注意的问题: 1、合作社法人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需提供复印件。 2、农事活动记录、生产资料使用记录、质检记录等各项记录需提供手写的原始记录。 3、所提供生产投入品包装标签的名称、剂型规格等与规程和表二中的一致;标签包括反正两面,应清晰,可看清剂型规格、有效成分、推荐使用量等信息;标签可拍照、打印,也可复印。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申请单位藁城市**蔬菜专业合作社 申请日期2011 年3 月10 日(盖章)

绿色食品认证的几点思考

绿色食品认证的几点思考 〔摘要〕实现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采用绿色食品认证制度,引导农户改变现有的生产种植行为转而采取绿色生态生产行为。但目前只重视加工过程、不重视农业生产过程的较低标准的绿色食品认证并没有起到改变农户生产行为的作用,反而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为此,必须提升我国绿色食品的认证标准,构建高效的绿色食品认证管理体制,改进认证检测技术,加强绿色生产技术及其推广服务,营造较高绿色食品水平的高价格市场环境。〔关键词〕绿色食品,认证标准,半柠檬状态市场,农户生产行为,现代农业 以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等化学合成物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在提高农业产出的同时,也带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下降和对环境产生破坏性污染两大问题,致使农业发展出现不可持续性。如何实现农业发展由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实现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我国目前农业发展的迫切任务。 一、采用绿色食品认证制度引导农户的生产行为是实现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利用利益动力使消费者安全食品需求与生产者安全食品供给相对接是目前我国实现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路,这具体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种安全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来实现。这三类安全农产品都要求产地环境无污染和生产过程

达到无公害化,而且越往上要求越严格。其中,无公害农产品是指质量符合基本安全要求,农药等化学合成物残留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绿色食品对化学合成物的残留最低标准要求严于无公害农产品,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则完全拒绝使用人工化学合成物。〔1 〕可见,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较低,且目前我国大多数农产品已经基本达到了这一水平。有机农产品生产是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理想途径,但其生产条件要求过于严格,加之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耕地面积较少和正处于工业化进程等经济环境的约束,使其在相当长时期内不可能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导。即使是在发达国家,目前有机农产品也仅占10%左右。因此,在三类安全农产品中,绿色食品将是我国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的主导种类。这也意味着采用绿色食品认证制度、扩大绿色食品认证数量进而引导农户的生产行为,是我国实现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单从绿色食品认证数量与比例来看,我国目前已达到了较高水平。截至2010年10月25日,全国绿色食品企业总数已达到6418家,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239家,占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的25%左右,省级龙头企业有1194家;绿色食品总数达到16873个,分别比2009年底增长6.9%和7.4%,2010年绿色食品国内年销售额达2823.8亿元,覆盖了农产品及加工食品的一千多个品种,生产总量超过一亿吨。〔2 〕然而,要让绿色食品认证制度真正起到改变农户生产行为从而实现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

绿色食品认证注意事项

绿色(有机)食品认证 一、认证机构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绿色食品认证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 二、认证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三、认证要求 (1).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2)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3)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4)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5)产品执行标准 (6)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9)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认证产品要求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料,不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4.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包装贮运标准。 五、认证流程 第一、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

市,下同)绿色食品管理部门。 第二、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 第三、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第四、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第五、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农业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对卫生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取得绿色食品认证流程如下: 一、事项名称: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二、办理部门:农业局发展科 三、申请范围: 1、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申请人:? a.与中心和省绿办有经济或其它利益关系的;? b.可能引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的,如批发市场、粮库等;? c.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 2、申请认证产品条件? (1)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5、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请认证;? (2)以“食”或“健”字登记的新开发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3)经卫生部公告既是药品也是食品的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4)暂不受理油炸方便面、叶菜类酱菜(盐渍品)、火腿肠及作用机理不甚清楚的产品(如减肥茶)的申请;? (5)绿色食品拒绝转基因技术。由转基因原料生产(饲养)加工的任何产品均不受理。 四、办理依据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和继承权。未经注册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安全、优质、营养”体现的是绿色食品的质量特性。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AA级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遵守相同的原则和标准。 五、所需材料: 申请人向所在区提出认证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文件,每份文件一式三份,一份区留存,一份省绿办留存,一份报中心:? 1.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2. 《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3.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4. 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5. 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6. 产品执行标准? 7. 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绿色食品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是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法》认证的绿色无污染可使用食品。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中文名:绿色食品认证 类型:认证 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认证流程:提出申请等 检验依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 颁发证件:中心主任签发证书 目录 1.认证申请 2.受理文审 3.现场检查 4.环境监测 5.认证审核 6.认证评审 7.颁证

1.认证申请 1.1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 1.2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2.受理文审 2.1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2.2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4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主要为产品抽样。 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3.4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3.4.1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同时将抽样单抄送中心认证处。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3.4.2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同时将抽样计划抄送中心认证处。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The final revision was on November 23, 2020

取得绿色食品认证流程如下: 一、事项名称: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二、办理部门:农业局发展科 三、申请范围: 1、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 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申请人: a.与中心和省绿办有经济或其它利益关系的; b.可能引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的,如批发市场、粮库等; c.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 2、申请认证产品条件 ( 1)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5、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请认证; ( 2)以“食”或“健”字登记的新开发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 3)经卫生部公告既是药品也是食品的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 4)暂不受理油炸方便面、叶菜类酱菜(盐渍品)、火腿肠及作用机理不甚清楚的产品(如减肥茶)的申请; ( 5)绿色食品拒绝转基因技术。由转基因原料生产(饲养)加工的任何产品均不受理。 四、办理依据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和继承权。未经注册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安全、优质、营养”体现的是绿色食品的质量特性。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AA级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遵守相同的原则和标准。 五、所需材料: 申请人向所在区提出认证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文件,每份文件一式三份,一份区留存,一份省绿办留存,一份报中心: 1.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2. 《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3.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4. 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5. 公司对“基地 +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程序

【关键字】意见、情况、条件、文件、质量、计划、监测、有效、继续、合理、执行、发展、制定、提出、需要、环境、项目、体系、制度、标准、任务、衔接、严格、开展、管理、保证、实施、规范、中心 浙江省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程序 (浙绿办发〔2010〕20号) 一、申报认证 1. 认证申请 1.1 申请人向其所在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等有关资料。 1.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市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加工品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9)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 受理及文审 2.1 市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后,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 2.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 现场检查 3.1市绿办制定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持有相应注册专业类别检查员证书的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绿中心)《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和现场检查计划要求,按现场检查表中检查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现场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工作完成后向市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 3.3现场检查不合格,市绿办通知申请人,认证结论按不通过处理,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4.产品抽样 4.1 现场检查合格,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中绿中心《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4.2 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 4.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和检测费寄送绿色食品定点产品检测机构。 5.环境调查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 篇一:绿色食品认证材料(完整版本)绿色食品认证材料目录 一、绿色食品标志申请书 二、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三、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四、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 五、绿色食品质量控制体系 1、绿色食品质量控制措施 2、基地示意图和基地环境概况 3、公司加农户的收购合同和农户清单 4、基地管理制度 5、质量管理手册 六、产品预包装设计样 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现场检查照片、化肥、农药包装照片、添加剂照片等等)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年月日(盖章)说明1.随申请书须报以下材料。(1)《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2)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附监测点分布图)及农业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由省级或省级以上食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一年之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执行企标

的附报企业标准。(4)《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5)企业生产技术规程及质量管理手册。(6)省绿办考察报告。 2.申请书及附报材料(1)、(2)复印无效。 3.填写材料时须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印章清晰。 4.所有表格的栏目不得空缺,不填写的须说明理由。 5.填表人须亲自签名盖章,对所填内容负法律责任。 篇二:绿色食品认证程序和认证所需材料绿色食品认证程序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1.认证申请1.1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网1.2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一、如何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二、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所需上报的材料 三、具备哪些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四、哪些产品可以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五、如何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六、如何编制绿色食品种植规程和绿色食品产品的加工规程 七、申报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及现状评价 八、抽样、产品检测 九、编号、颁发证书 一、如何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企业如需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按以下程序提出申报: 1、申请人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办)领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1、申请人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办)领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并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企业生产情况调

查表》。并连同有关资料一并报省(区、市)绿办。 2、各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将依据企业的申请,委派至少两名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人员赴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如考察合格,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将委托定点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大气、土壤和水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 3、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的标志专职管理人员将结合考察情况及环境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材料后,下达一审结果。一审结果有三种情况:若申报材料不合要求,则下达一审意见,企业收到一审意见后应在两个月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如实的答复;若材料中有违反原则性的问题,则不予通过,且当年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报;若材料合格,即下抽样单,绿办据此抽样单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抽样后封好样送到指定的食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5、食品质检部门将检测报告直接寄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心对此报告进行终审,合格即通知企业办理有关手续,签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6、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合格的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7、申报企业对环境监测结果或产品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仲裁检测申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定点监测机构对其重新检测,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出裁决。 8、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此期间,绿色食品生产企业须接受中心、绿办或中心委托的监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抽检及年检,并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期满后若欲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办理重新申请手续。 二、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所需上报的材料 申报申色食品标志应包括以下材料: 1、企业的申请报告(样本) 2、《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样本) 3、《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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