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最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为了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它规定了自来水的生产、输送和供应的标准和要求。最新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于2020年6月1日实施,下面是其中主要内容的简述。

一、基本标准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自来水的水质应符合以下标准:

1.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CFU/mL。

2.大肠菌群数量不得检出。

3.氧化还原电位应在-50mV至-200mV范围内。

4.余氯含量不得低于0.2mg/L。

5.PH值应在

6.5至8.5之间。

6.异味和异色物质含量应符合相关标准。

7.生活饮用水不得出现臭味、味道和色泽的异常现象。

二、感官要求

自来水的感官要求包括外观、色泽、味道和气味等。通过人的五感进行鉴别,了解自来水的品质情况。

三、微生物指标

生活饮用水中微生物污染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国家对自来水中的微生物指标做了明确的要求:

3.致病菌和有害物质的含量应该在安全范围内。

四、化学指标

生活饮用水中的化学物质对人的健康也有很大的影响。国家规定了自来水中化学指标的安全标准和最大限量,我们需要注意生活饮用水中的以下指标:

1.氟化物:不得超过1.5mg/L。

4.重金属:不得超过安全最大限量。

五、放射性指标

水中的放射性物质会对人类产生致癌和基因突变的影响,因此生活饮用水标准也对水中放射性物质的含量做了监管和控制。

六、相关标准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对于水生产、输送、储存和供应等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相关的标准主要包括:

1.生活饮用水中氯代烃和溴代烃类含量的限制标准。

2.自来水中少量有机物含量的检测标准。

3.水龙头材料和接头的规格和标准。

总之,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实施是为了确保人们饮用安全的自来水。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标准和指标,加强对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的监管,从而保障自己的身体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硬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硬度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日益增加,生活饮用水的质量成为了一个备 受关注的话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硬度是其中一个 重要的指标。本文将从硬度的定义、影响因素、标准以及对人体健康 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硬度。硬度是指水中溶解的钙、镁离 子的含量。一般来说,水中钙、镁离子的含量越高,硬度就越高。硬 度的单位通常用毫克每升(mg/L)或者以钙碳酸盐度(CaCO3)表示。 那么,什么因素会影响水的硬度呢?主要有两个方面:地质因素和 人为因素。地质因素主要是指地下水中含有的矿物质,如钙、镁等。 而人为因素则是指人类活动对水质的影响,如工业废水、农业排放等。这些因素都会导致水中钙、镁离子的含量增加,从而提高水的硬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硬度分为四个等级:软水、中硬水、硬水和超硬水。其中,软水的硬度小于60mg/L,中硬水 的硬度在60-120mg/L之间,硬水的硬度在120-180mg/L之间,超硬水 的硬度大于180mg/L。 那么,水的硬度对人体健康有什么影响呢?一般来说,适量的硬度 对人体是有益的。钙、镁是人体所需的重要矿物质,可以促进骨骼的 生长发育,维持神经和肌肉的正常功能。适量的硬度还可以提高水的 口感,使水更加清爽。然而,过高的硬度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 影响。长期饮用硬度过高的水可能会导致结石的形成,增加尿路结石 的风险。此外,硬水还会影响洗涤效果,使洗衣、洗澡等变得困难。

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其中包括硬度的限制。根据标准,生活饮用水的硬度应该控制在适宜 的范围内,以保证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各地方政府和水务部门也 应该加强对水质的监测和管理,确保生活饮用水的质量符合标准。 总结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硬度是一个重要的 指标,它反映了水中钙、镁离子的含量。适量的硬度对人体是有益的,但过高的硬度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关 注水的硬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饮用水的质量。只有健康的饮 用水才能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幸福和健康。

最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最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为了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它规定了自来水的生产、输送和供应的标准和要求。最新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于2020年6月1日实施,下面是其中主要内容的简述。 一、基本标准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自来水的水质应符合以下标准: 1.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CFU/mL。 2.大肠菌群数量不得检出。 3.氧化还原电位应在-50mV至-200mV范围内。 4.余氯含量不得低于0.2mg/L。 5.PH值应在 6.5至8.5之间。 6.异味和异色物质含量应符合相关标准。 7.生活饮用水不得出现臭味、味道和色泽的异常现象。 二、感官要求 自来水的感官要求包括外观、色泽、味道和气味等。通过人的五感进行鉴别,了解自来水的品质情况。 三、微生物指标 生活饮用水中微生物污染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国家对自来水中的微生物指标做了明确的要求: 3.致病菌和有害物质的含量应该在安全范围内。 四、化学指标 生活饮用水中的化学物质对人的健康也有很大的影响。国家规定了自来水中化学指标的安全标准和最大限量,我们需要注意生活饮用水中的以下指标: 1.氟化物:不得超过1.5mg/L。 4.重金属:不得超过安全最大限量。

五、放射性指标 水中的放射性物质会对人类产生致癌和基因突变的影响,因此生活饮用水标准也对水中放射性物质的含量做了监管和控制。 六、相关标准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对于水生产、输送、储存和供应等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相关的标准主要包括: 1.生活饮用水中氯代烃和溴代烃类含量的限制标准。 2.自来水中少量有机物含量的检测标准。 3.水龙头材料和接头的规格和标准。 总之,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实施是为了确保人们饮用安全的自来水。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标准和指标,加强对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的监管,从而保障自己的身体健康。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一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概述 生活饮用水是指用于日常生活饮用、烹调、洗漱、清洗等各种用途的水。为了保障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国家对生活饮用水制定了一系列的卫生标准。本文将从生活饮用水的基本要求、水质指标、卫生监测、管道网络等多个方面,全面介绍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一、生活饮用水的基本要求 生活饮用水是人体最重要的资源,其基本要求是安全、洁净、透明、甘美、无异味。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应该经过除铁、除锰、软化、过滤、消毒等工艺处理,经过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生活饮用水中不应含有任何有害物质和微生物,水质应稳定,且水温应适宜。此外,要求供水部门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和应急处置预案。 二、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指标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指标主要包括有机物、无机物、微生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以下是主要指标的详细介绍: 1、化学需氧量(COD):COD反映水中有机物的含量,一般应不超过15 mg/L。 2、氨氮:氨氮是衡量有机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其标准为0.15 mg/L。 3、总磷、总氮:总磷和总氮作为富营养化水体的主要指标,其标准分别为0.5 mg/L和1.5 mg/L。 4、PH值:PH值反映水体的酸碱程度,其范围为6.5-8.5。

5、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杆菌、菌落总数、耐热菌群等,其数量均不得超过规定限值。 三、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测 为保障生活饮用水的安全性,水源地、水厂、管道网络 等各个环节均需建立监测系统,进行日常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水源地水质、加药后水质、出厂水质、管网水质等。针对大众关心的问题,如“水中是否含有重金属”、“水中是否存在放射性物质”等都需要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水源污染或加药不当等问题,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防止水源污染对人民健康造成危害。 四、生活饮用水的管道网络 生活饮用水经过处理后,通过供水管道网络输送到千家 万户。为了保障水质,管道建设应根据城市规划进行,管道材质应采用无毒、不锈蚀的材料,检查所用严格把关,使管道无水渗漏、无沉淀、无污染。此外,应建立高效的管道清洗、消毒体系,保证管道清洁卫生。 总体来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 和谐的重要方面。我们应该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重视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政府、供水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可靠,为人民提供优质的生活饮用水。 第二篇:生活饮用水的处理过程 为保障生活饮用水的质量,水处理工艺不可忽视。生活 饮用水处理过程中应该遵循科学、环保、节能的原则,通过多种工艺,将水源变为安全、洁净的饮用水。本文将以广义的生活饮用水为例,介绍水处理过程中主要的工艺流程。 一、预处理工艺 预处理是整个水处理的第一步,主要目的是去除悬浮颗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新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自2022年3月发布,时隔13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指标很多且事关民生,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标准》正文中的水质指标由GB 5749—2006 的106项调整到97项,修订后的文本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水质检验方法。文件属国家级强制性标准,对饮用水供水、水源水、制水、输水、储水等多项内容的规范性控制要求,并进一步加强了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供水全过程管控。同时,新标准强化了对消毒副产物的管控要求,并增加了消毒副产物的检测方法等。 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分析的样品前处理技术 水中半挥发性有机物分析的样品前处理技术 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更加关注感官指标 色度、浊度、气味、口感与饮用水的口感和舒适度密切相关。近年来,由于水污染的影响,一些水源在一定条件下发生藻类暴发,导致饮用水异味、异味超标,影响水质安全。因此,新标准增加了上述两项感官指标作为延伸指标。

◆更加关注消毒副产物 新标准进一步将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等6种检出率较高的消毒副产物的指标由非常规指标调整为常规指标,以加强对上述指标的控制。 ◆更加关注风险变化 新标准根据水源风险变化和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对指标做了调整,体现在“一增一减”。一方面,增加了乙草胺和高氯酸两项扩展指标;另一方面,新标准将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等12项指标从标准正文中删除。上述调整,有利于提高水质管控的精准性,有利于部分指标风险较高的区域视本地情况开展持续的评估、监测。 安全饮用水是人类健康的基本保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卫生资源。 在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水厂供水达标的前提下,需重点关注输水、储水环节的安全卫生,实施市政供水管道、二次供水水箱、室内自来水管道的清洗,是保障“水龙头”出水水水质达标的重要环节。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随着环境污染和人口增加,饮用水质量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为了保障人民健康,我国建立了严格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以下是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水源水质标准 (一)地表水水源:地表水水源应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规定的Ⅲ类以上水质要求。 (二)地下水水源:地下水水源应符合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规定的Ⅲ类以上水质要求。 二、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一)水源水质标准:水源水应符合国家水质标准(GB 5749-2006)规定的Ⅲ类以上水质要求。 (二)总大肠菌群(TTC):TTC不得检出。(注:TTC 是指大肠菌、粪肠球菌等菌群的总数) (三)自来水中的化学性污染物限量标准: 1.余氯:余氯不得超过0.5mg/L。 2.色度:色度不得超过15度。 3.浑浊度:浑浊度不得超过5NTU。 4.pH值:自来水的pH值范围为6.5-8.5。 5.氨氮:氨氮不得超过0.15mg/L。 6.亚硝酸盐:亚硝酸盐不得超过0.1mg/L。 7.总铅:总铅不得超过0.01mg/L。 8.总镉:总镉不得超过0.005mg/L。 9.总汞:总汞不得超过0.001mg/L。

10.总砷:总砷不得超过0.05mg/L。 11.六价铬:六价铬不得超过0.05mg/L。 12.氰化物:氰化物不得超过0.05mg/L。 13.硒:硒不得超过0.01mg/L。 14.铜:铜不得超过1.0mg/L。 15.锌:锌不得超过5.0mg/L。 16.锰:锰不得超过0.1mg/L。 (四)自来水中的生物性污染物限量标准: 1.耐热菌:耐热菌每100ml水不得超过100个。 2.肠道致病菌:如大肠杆菌、志贺菌、副溶血性链球菌等,不得检出。 3.病毒:不得检出。 以上是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相关内容。这些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人民健康、维护公共卫生、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我们每个人也应该注重水的质量,保护水资源,减少水污染的产生,让生活饮用水更健康、更安全。

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是2023年4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国国家标准,归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水质检验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各类生活饮用水。 1、浓度 一种用来反映水颜色的量化程度的指标。饮水一般要低于15度。看到水里悬浮在强光下的阻塞程度。饮水中浊度不得超过5度(NTU)。 2、pH值 pH值就是水中氢离子的负对数,它反映了水的酸碱度。pH值为7的溶液呈中性。pH值越大,溶液碱度越大,pH值越低,酸性越强。微碱度适宜人食用,反渗透水呈酸性。 3、硬度 某些金属离子易与某些阴离子化合形成沉淀。就是这些金属离子的总浓度就是硬度。一般来说,我们把水中钙和镁的总含量叫做“硬度”,相当于10毫克每升水中的氧化钙。水的硬度很容易形成水垢和沉淀。 4、TDS 全部残渣,蒸发残余物质,并在一定温度下干燥。其成分为mg/l,包括总可过滤残渣(矿盐)和非过滤总残渣(ss)。 5、电导 水力导率反应参数与含盐量正相关。单位为us/cm的电导率。

6、SDI 用标准仪测定水中泥沙密度指数和胶体物质浓度,可间接反映杂质颗粒对反渗透膜的阻隔速度。数值越小,阻塞速度越慢,数值越大,阻塞越快。 7、COD 化学物质消耗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用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的氧化剂量。COD越大,水中有机物含量越高,污染越严重。 8、OD 生物体需氧量,是微生物在有氧条件下,由于微生物的作用,在水中进行完全氧化分解时,可分解的有机物的耗氧量。BOD可反映水体中有机物含量和污染程度。 饮用水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 二、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参考了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

2023年饮用水新标准

2023年实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是我国饮用水质量监督与管理的重要依据,这一新标准于2022年3月15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并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相较于2006年的旧版标准(GB5749-2006),新标准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更新和调整,以更好地适应我国水质的实际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新标准中,水质指标的数量由旧标准的106项调整为97项,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其中,增加了4项新的指标,删除了13项不再适用的指标,并对8项指标的限值进行了调整。这些调整反映了我国在水环境监测、风险评估和科学研究方面的新进展,旨在更加精准地反映水质状况,确保饮用水的安全。 新标准在指标设置上,不仅关注水质的基本状况,还特别关注了水源水质的要求,以及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的卫生要求。此外,对于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新标准也明确了卫生要求,并规定了水质检验的方法。 具体到水质指标的要求,新标准根据监测数据、毒理学研究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对部分指标的限制值进行了调整。比如,对于一些新型除草剂和火药、烟花的主要原料,由于其在水体中的检出率较高,并且对人群健康有潜在威胁,新标准对其摄入量提出了更严格的限制。同时,考虑到某些指标在近年来的监测中未检出或未超标,或已在我国禁用五年以上,新标准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在实施新标准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在积极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饮用水安全的认识,引导群众形成科学的饮水安全理念和正确的饮水行为。比如,在2023年的饮用水宣传周期间,各地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普及安全饮水知识,提升居民饮水卫生安全意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2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2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指用于日常生活、饮用和烹饪等方面的水质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的要求,生活饮用水必须符合一定的卫生标准,以保证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下面是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23的相关参考内容: 1. 水源保护: 水源地周边要建立一定的保护区,禁止污染性工业、畜禽 养殖等对水源地造成污染的活动。应定期进行水源地水质监测,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的安全性。 2. 水质指标: 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水温、颜色、浑浊度、pH值、氨氮、总 大肠菌群、总磷、总氮、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其中,水温要控制在适宜范围内,颜色应清澈透明,浑浊度要低于一定标准,pH值要控制在适宜范围内,氨氮和总磷需小于一定标准,总 大肠菌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此外,重金属和农药残留也是必须要控制的因素,必须达到一定的要求。 3. 处理工艺: 饮用水经过必要的处理工艺,以去除水中悬浮物、杂质和 有害物质。常见的处理工艺包括预氧化、混凝、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使用的处理设施和设备应符合卫生要求,能够高效地去除水中的污染物。 4. 水质监测: 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包括源水、中水和

出厂水等不同环节的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水质指标、微生物指标、有害物质等。监测频率、样品数量和监测方法等应符合相关的规定,监测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公开。 5. 水处理设施维护: 饮用水处理设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运维计划,定期对设施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以及水质的稳定。 6. 水质安全培训: 饮用水供应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的水质安全培训,了解卫生标准的要求以及水质监测和处理的方法,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水质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 紧急应对措施: 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制定紧急应对预案和措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确保饮用水的安全。 以上是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23的相关参考内容。这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提高日常生活饮用水的安全性和质量,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出发,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规定,以及为实现量值所作的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一定形式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2006年底,卫生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完成了对1985年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工作,并正式颁布了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2022年3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新国标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本标准与 GB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水质指标由GB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为准备水

新版《生活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主要修订内容

新版《生活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主要修订内容 一、新标准的主要修订内容 新标准的水质指标在GB5749-2006的基础上由106项调整为97项,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 Ø其中新增乙草胺、高氯酸盐、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4项指标; 删除了13项指标,包括耐热大肠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 更改了耗氧量、氨氮和1,2-二氯乙烯3项指标名称,分别修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以N计)和1,2-二氯乙烯(总量); 调整了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游离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和乐果8项指标限值; 增加了总β放射性指标进行核素分析评价的具体要求及微囊藻毒素-LR指标的适用情况; 附录中的水质参考指标由GB5749-2006的28项调整为55项,增加了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等29项指标,删除了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2项指标,同时更改了3项指标名称及1项指标的限制。

二、主要特点 (一)更科学严谨。2016-2017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并形成了2006版国标的追踪评价报告和实施情况报告,为标准修订提供了研究储备和技术基础。由卫生健康、环保、水利、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相关领域组成的标准编制专家组在调研国内外大量相关标准和文献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各部门2017年至2019 年的水质监测数据及“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国 家水专项积累的科研数据,对指标确立和限值设定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二)更先进合理。新国标指标数量由2006版国标的106项调整为97项,含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 项。指标设置和限值更合理、有相关数据支撑且符合国情。新增水质参考指标的意义在于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地域特征,更系统、更精准地保障饮用水安全,避免在检出率较低的指标上低效投入资源,有利于部分指标风险较高的区域根据本地水质特征开展监控与评估。(三)更卫生健康。新国标把消毒和毒理指标要求放在重要的位置,更关注新问题,增加了新兴污染物、消毒副产物等新指标,将检出率较高的一氯二溴甲烷等6项消毒副产物指标从非常规指标调整到常规指标,以加强管控。更注重用户感官体验,将土臭素、2-MIB调整至正文指标,出厂水及末梢余氯上限也作了调整。根据水质指标的 监测意义及人群健康效应最新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的实际,调整了硝酸盐(以N 计)等8项指标的限值,调整了一氯二溴甲烷等11项指标的分类。 三、指标检测方法的更新 GB/T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作为生活饮用水检验技术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与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配套,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重要技术支撑,为贯彻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性评价提供检验方法。GB/T 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系列标准已于2023年3月17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代替GB/T 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系列标准,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卫生计生委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3.术语和 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3.2 供水方式type of water supply3.2.1 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secondary water supply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3.2.4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用户直接从水源取

GB5749202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2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tandard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报批稿) 2006-XX-XX 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家标准化治理委员会 公布2006-XX-XX 实施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要紧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抱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浪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铢、领、披、硼、钮、银、鸵、氯化鼠:并修订了砌、镉、铅、硝酸盐:毒理指标 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 烷、1,1,1-三氯乙烷、三浪甲烷、一氯二浪甲烷、二氯一浪甲烷、环氧氯丙烷、氯 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 酸、三氮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 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 胺、微囊藻毒素丄R、火草松、百菌淸、淚包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 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咲喃丹、毒死卿、 敌敌丧、草甘麟:修订了四氯化碳; ——感官性状和一样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u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左,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预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抱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丄R等4 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操纵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操纵中心、北 京市疾病预防操纵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操纵中心、中国城镇供水排水 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爱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昌杰、陈西平、张岚、陈业妍、蔡祖根、甘日华、申 屠杭、郭常义、魏建荣、宁瑞珠、刘文朝、胡林林。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蔡诗文、林少彬、刘凡、姚孝元、陆坤明、陈国光、周怀东、李延平。本标准于1985年8月首次公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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