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制改革之探析-最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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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制改革之探析

摘要: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存在着重流转,轻持有,税制不统一,立法层次低、征税范围窄、配套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此,在立足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合并税种,下放管理权限,开征不动产闲置税、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等,尽快完善税制,缓解社会矛盾,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主要矛盾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中,涉及到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等10余类。随着住房制度的全面改革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房地产税制与经济发展存在矛盾,不同税种之间也存在冲突。这不适应当前人们已购有较多较高价位住宅,需要进行有区别的财产占有关系的税收再分配调节,缓和社会矛盾的迫切要求,也不适应需要通过税收调节房地产供需关系及其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

(一)重流转,轻持有

房地产持有阶段课税少、税负轻;而流通环节,多个税种同时课征。着重对营业性房屋、个人出租房屋征税,如个人房屋出租收入既要征收房产税,又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明显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但不对个人非营业性住房征房产税,这相当于给了土地持有者无息贷款,只要未流通,就无须为土地的增值而纳税。这样做实际上鼓励了土

地持有,助长了土地投机,导致了高房价与高空置率的存在。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截止2007年4月,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为1.27亿平方米,其中空置商品住宅0.69亿平方米,全国空置率超过25%,大大超过国际公认的10%的警戒线。一边是1亿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白白空置,一边是大量迫切需要住房的居民买不起房子,这一不正常的现象已到了需要严重关注的时候了。

(二)税制不统一,内外两套有违公平

内企及华籍居民适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外企和外籍人士适用土地使用费和1951年当时的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城市房地产税。这不仅给税收征管增加了难度和成本,还造成内外资企业竞争起点不同,税负不公,不利于统一市场的构建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培育发展。

(三)税收立法层次低,征税依据不太充分

按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税收的征收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依据,国家就不能征税、任何人就不得被要求纳税。这里所指的法律仅限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但我们现行的企业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法律依据是由国务院制定并以暂行条例的形式颁布实施的行政法规,级次较低。

(四)征税范围窄,财政功能不强

房产税限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还把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财政拨付事业费的机构、个人居住用房等房产列为免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也排除了农村土地,仅限于对城镇土地征税。

房地产税范围过窄,税基偏小,收入不高,也使其难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五)税、费不清,费高于税

目前,我国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全过程的所有税收,约占建设成本的9%;而如配套费等各类规费却达到41%。

(六)配套制度不健全,税收征管难度大

考虑到将来的税制改革,需要进行财产评估的税种和数量会很多,而我国的房地产评估业起步较晚,既不规范也不成熟。房产评估制度作为房地产税收的主要辅助手段还很不健全,目前还无法帮助实现房地产税收的顺利征收。

二、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采取“一清,二转,三改,四留”的办法,即对现行涉及房地产方面的税种进行整合,清理取缔不适应经济发展的税种,合并税基重叠或有紧密关联的税种;将流转环节过重的税收负担转移到房地产持有阶段;把一部分体现政府职能,属于税收性质,且便于税收征管的收费,改为征税;对符合国际通行作法,又属必要的少量规费,继续规范化保留。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房产税,简化税制;提升房地产税收的立法层次;扩大税基,公平税负;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估价制度等配套措施,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具体设想

(一)合并税种,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或不动产税

把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使用费,以及属

于税收性质的其他收费,合并为全国统一的物业税。既包括房屋、土地,又包括难以算作房屋的其他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我国物业税的主要设想如下:

1.扩大征收范围,确定征免界限。要改变房地产税收重流转,轻持有的现状,就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扩大不动产的征收范围,取消那些不适应现实情况的减免。一是取消个人所有非营业性住房免税的规定,初期可把征税范围只限制在非普通住房,特别是对占用土地资源多,拥有住房面积大的豪宅、别墅等高档房实行高税率,而对占土地资源少、拥有住房面积小的低收入阶层给予税收减免政策。这样可改变部分居民买不起房,而买得起的人因持有成本过低,就多买多占的现状。这笔税款应专项使用,作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专项基金,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也可作为对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有困难的家庭提供购房或住房租金补贴,这样将高收入者的收入转移给低收入者,抑制目前我国逐渐拉大的收入差距,控制收入分配中的“马太效应”,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二是取消对事业单位有关免税的规定,把非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用地用房纳入征税范围。三是把农村的工商营业用房和高标准住房纳入征税范围。

2.对房产税以评估市场价作为计税依据。现行房产税一是从价计征,是以房产余值(房产原值一次扣除10%--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二是从租计征,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这很不合理,按历史成本价余值征收,使得税收收入与房地产价值背离,国家不能分享土地

增值收益,还将承担通货膨胀损失;从租计征的则对其实际租金难以把握,且对经营行为征税与营业税有交叉;而且对同一宗房地产按从租计征与从价计征两种方法分别计算出的税额相差很大。

3.对土地使用税应按类型和用途分别制定税率。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分地区按单位面积实行固定税额的办法,一是国家不能及时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二是税率过低,且不同等级土地之间的税额差距太小,体现不了调节级差收入的作用,对促使土地使用者节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等方面的效果不明显;三是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许多地方城乡结合部难以区分,分设在城乡的企业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也会产生税负差别;四是部分减免税规定,过多地照顾了纳税困难企业,不利于一些占地面积大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影响企业间的平等竞争。对此可借鉴国际通行作法,对个人住房按类型、经过评估的市场价格采用三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制。

4.全国税率应有弹性。我国地域广阔,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全国不宜采用统一税率。可设立一个弹性控制区间,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的水平、纳税人支付能力等因素,在许可的范围内选择适用的税率。

(二)提高立法级次,下放管理权限

中央制定物业税的基本法,对税法要素做原则性规定,而由省级立法机关或政府制定细则,明确具体征收范围、税目税率、减免优惠、实施办法及其征收管理等,不仅有利于维护中央的税制统一,而且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灵活处理税收问题,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逐步把物业税培育成为县市级地方税的主体税种。

(三)开征不动产闲置税

目前,土地、房屋资源浪费现象相当严重,存在大量已征未用和购而不用的情况,有的地方政府还征用大片土地,等待招商引资时高价出让。国内有1亿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空置总量,其中空置一年以上的超过50%,占压资金超过2500亿元。而我国商品房开发商大多以银行贷款为主,房子销售不出去,必将威胁金融业的良性运行。为制止这种坐享房地产自然增值带来的收益的行为,打击囤积居奇,抑制非理性投资,制止资源浪费,优化资源配置,防范金融风险,需要采取税收强制措施,开征不动产闲置税。这样可大大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非常有效地遏制房地产投机,避免任何因房地产泡沫给国家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

一是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登记制度,全面掌握房地产各方面情况,找准征税目标。二是建立和完善以房地产市场价格为依据的价格评估体系。三是注意房地产税制改革与其他税制之间的协调。房地产税制的变动,将关系到有关房地产业的多项税收和收费,因此,要把该项改革和整体税制完善结合起来,处理好相关税种之间的关系。

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课后习题答案

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一.单选题 1.在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时,应由()确定。 主管税务机关 地方政府 财政部 国务院财政部门 2.我国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采用的税率是()。 比例税率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3.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范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二 四 五 三 4.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划分为()类。 九 十一 十二 十 5.对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采用的费用扣除标准是()元。 2000 4800 1600 3500 6.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税制模式。 分类税制模式 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其他税制模式 综合税制模式 7.税法规定,对于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预缴 按季度计算,分月预缴 按年计算,分季度预缴 按月计算并预缴 8.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60%

30% 15% 9.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 3 4 5 10.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每月允许再附加减除费用为()元。1300 1600 3500 4800 11.中国公民张某2015年12月取得年终奖奖金14400元,当月工资为3600元。则张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3 432 3495 442 12.某人2015年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两次,一次收入为3000元,另一次收入为4500元。则该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160 1180 1200 1340 13.某人将其取得的80000元劳务报酬所得中的30000元通过教育机构捐赠给某希望小学,则该人的这部分劳务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8200 10000 11440 18600 14.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 四 五 七 15.某人商场购物抽奖获得价值5800元的电冰箱一台,则该部分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25 928 1160 16.建筑设计院某工程师为一工程项目制图,3个月完工交付了图纸。对方第1个月支付劳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议书

碾格图新村开发项目申请报告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述 第二章、项目名称和选址 第三章、项目规划建设方案 第四章、项目建设条件 第五章、物料消耗与供应 第六章、项目建设周期与日程安排 第七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第八章、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第九章、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第十章、经济影响分析 第十一章、结论

第一章、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落实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整治和城市化进程,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促进农民生活生产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赛罕区金河镇碾格图村“两委会”决定新建村民居住区。随着呼和浩特市金桥新市区工程的建设,赛罕区金河镇的开发建设将成为新的投资热点和经济增长点. 碾格图村位于金河镇,地理位置优越,商机无限。 二.项目历史条件 1、宗地简介 宗地位于赛罕区金河镇碾格图村,规划用地性为集体建设用地,可用来开发多层低密度居住性建筑。宗地面积为340亩。宗地西临102省道与首府直通,东临,南侧为,北侧为碾格图村旧址,交通便捷。 2、项目概况 1、拟建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碾格图新村住宅小区

建设地点:赛罕区金河镇碾格图村 建设规模:34万㎡ 占地面积:340亩 容积率:1.5 绿地率:35% 建筑密度:25% 2、项目提出的理由和过程: 碾格图村位于102省道20公里处,现有村民405户人口1193人,土地总面积16500亩,蔬菜基地日光温室和厚墙体大棚400座,2010年人均收入突破1万元。随着养殖业和种植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改善,原有的住房及配套已经不能够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经统计约有30%的村民存在多户同住一院的情况。为了给村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改善村民生活条件,村“两委会”决定在102省道以东;蔬菜基地以北;碾格图原村址以南的340亩土地上新建居民区。项目选址交通方便,建设条件基本具备,待项目批准后、建设手续完善后即可开工建设。 3、建筑设计指导思想和原则 项目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从整体结构上把“以人为本,创建

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研究(1)

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研究(1) 房产税属财产税类。从国外经验看,房产税收入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情况相反,房产税收入在省以下政府财政收入结构中比重很低,房产税税收政策也比较混乱,基层财政对房产税征管相当轻视。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进入了新阶段,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逐步改变了财源结构、分配方式、资金流向结构以及财富存在方式。这种巨变实际上向既定的税制提出了挑战。而另一方面,在近几年税收高速增长的条件下,地方财政困难反而与日俱增,其中突出的矛盾是地方税体系残缺不全。这表明现在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如何通过地方税各税种税制的改革来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筹集能力以缓解财政困难。房产税虽然现在是一个小税种,但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看,该税潜力不容忽视。要优化地方税收结构、合理发挥房产税收入筹措功能,必须首先从税制方面完善房产税。 一、我国房产税收入状况总结大全/html/zongjie/ 我国现行房产税设立于1986年,是从原房地产税中分离出来的。该税以城镇中的房产为课税对象,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或租金向房产所有人或经管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税范围限定在城镇,计税依据为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当时设置该税的目的是调节占有房产所形成的收入差别并约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度扩张。总结大全/html/zongjie/ 改革以来值得注意的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房产税收入

呈现出扩张趋势,在税收结构中的地位也有所抬升。1993年,我国房产税收入为49.15亿元,比1992年增加7亿多元,从1994年开始,我国房产税收入突破60亿元,近年来已达上百亿规模. 实行分税制之后,我国税收增长结构的明显特征是小税种收入规模快速扩张。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但事实上,房产税收入规模扩张速率也很快。从表1可见,房产税收入1999年比1994年增加了两倍,这一规模扩张程度远大于税收总额的扩张程度,从1994-1999年,房产税收入每年增长率都达到30%,远超过同期税收总额增长速度,房产税收入在小税种中排序仅次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而且房产税收入与印花税收入之间的差距总体上说越来越小。事实上我国印花税收入的增长主要得力于证券交易,如果从综合角度看问题,房产税收入增长要比印花税收入增长稳。近几年的情况表明,房产税在地税收入中已占据了较为重要的地位,1995年房产税收入占地税收入总额的比重为7%,其后几年一直稳定在6%,在地方税各税种中的排位居第三位。如果不考虑共享税的话,房产税在地方税收结构中的地位更加突出。比如和印花税相比,近些年印花税收入增长很快,但大部分归中央财政,留归地方的部分在税收结构中没多少,而在地方税收中原先作用不大的小税,现时增长最快、最有潜势的还是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房产税在我国是一个收入分布高度不均衡的税。现在200亿元左右的房产税收入主要集中在大城市。比如1999年的183亿元房产税,北京、上海、深圳、青岛四个城市就占

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影响

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对纳税人各项所得,根据其来源不同或性质不同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十一项,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 两会期间,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回答记者提出的“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时,提到目前个人所得税分类税制面临着税制不合理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将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朝着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一、解读个税改革会给您带来怎样的影响 一、他山之石 纵观世界各国的实践,个人所得税制除了分类制,还包括综合制和混合制。 1.综合制 综合所得税制,是指归属于同一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资本利得、劳动所得、其他所得等),无论其所得来源,都综合起来作为一个所得总体,在减去各种扣除额和政策豁免额后,以其余额为应税所得,按适用税率进行课征。 2.混合制 混合所得税制,即分类所得税制与综合所得税制的结合,其理论依据是分类所得税制不能充分实现累进税负、体现公平原则,因而需要综合所得税加以协调,混合所得税制具体又可分为交叉型和分立型。 交叉型是指先将纳税人的所得按来源和性质分类,适用不同的税率,然后在此基础上,总收入超过一定标准的,再按照累进税率课税,当然应该减除之前已征收的分类税。这种早期的混合制税制模式产生于1917年的法国,该税制模式下征收起来较为繁琐,容易产生重复征税和税收执行难度大等问题。 分立型是指对纳税人的部分所得实行分类征收,部分所得实行综合征收,两者不重合。施行分立型混合制的典型国家是日本,将纳税人的所得按照性质和来源的不同分为10类,对其中部分适用分类课税,剩下部分所得实行综合课税,两种税制并行不悖。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方向——分立型混合制 在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分类制模式下,对于取得相同数额但性质不同的所得的纳税人适用的费用扣除及税率不尽相同,不利于实现税收的公平原则。而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税前扣除及税额计算繁杂,导致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和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升高亦有悖税收效率原则。本着强调税收公平、简化税制、降低税收征纳成本的目标,我国现行分类所得税制应进行改革。 尽管,综合制模式下,对纳税人取得的各种收入均统一综合纳税有利于实现税收公平原则,但综合制也存在固有的弊端,如制度设计较为复杂,对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和纳税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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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内部因素 1)项目启动对公司未来几年发展战略的`意义(一般3至5年),在公司发展中的地位(是否核心项目); 2)公司进入重点区域市场、项目合理布局,对公司提高市场覆盖率、提升品牌形象、降低经营风险、扩大社会影响力的作用; 3)从项目投资回报率、可持续经营等角度描述立项的意义。 3项目概况 3.1宗地位置 3.2宗地现状 四至范围,地势比较,地面现状,现有居民情况,地下情况,土地的完整性,地质情况。 3.3项目周边的社区配套

3.4项目周边环境 3.5大市政配套 3.6规划控制要点 总占地面积、净用地面积、绿化面积、道路面积;住宅建筑面积、公建建筑面积;综合容积率、住宅容积率;建筑密度;控高;绿化率等。 3.7土地价格 3.8土地升值潜力初步评估 3.9立即开发与作为土地储备优缺点分析。 4法律及政策性风险分析 土地使用权归属、土地的他项权力、土地的用途、有关项目用地现状的 ___;立项情况;规划用地用途、有关项目用地规划的 ___;征地批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拆迁安置补偿、有关项目地块的 ___。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调查问卷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调查问卷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这次调查,您提供的真实资料与数据对我们这次调查据有重要意义,请您如实填写,对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定会做到绝对保密,谢谢您的合作。 第1项:您的性别是 ○男 ○女 第2项:您的年龄 ○16-25 ○26-35 ○36-50 ○50-65 ○65以上 第3项:您的职业是 ○公务员 ○教师 ○金融机构人员

○企业职工 ○个体工商户 ○学生 ○其他 第4项:您目前的收入来源 □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所得 □个体经营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稿酬所得 □投资所得 □其他 第5项:目前您薪酬发放是采取何种方式○日薪制 ○月薪制 ○年薪制 ○无 第6项:您目前月收入大致是多少

○3500元以下 ○3500-5000元 ○5000-10000元 ○10000-35000元 ○35000元以上 第7项:目前您缴纳个人所得税是采取何种方式○企业代缴 ○委托中介机构申报 ○互联网申报 ○直接到办税服务厅申报 第8项:您对现行个税制度有所了解吗 ○很清楚 ○一般 ○听说过,但知道很少 ○完全不了解 第9项:您对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满意吗○满意 ○不满意

第10项:您认为征收个人所得税最主要的作用是什么○调节贫富差距 ○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 ○增加财政收入,更好地行使政府的职能 ○不清楚 第11项:您觉得现行个税征收有哪些不合理 □征收环节有漏洞 □高收入者交税利率低 □起征点低 □偷逃漏税处罚太轻 □其他 第12项:您是否有索取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习惯吗○有 ○没有 第13项:您觉得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否应该上调○应该 ○不应该 ○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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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远翔神思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品 烟台项目建议书相关行业案例;烟台开发项目建议书案例,烟台市养殖业项目建议书,烟台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议书范文,烟台红色旅游项目建议书,烟台养老院项目建议书, 烟台农业项目建议书格式,及企业立项、用地及申请资金必须的其他各类烟台项目建议书等。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市场研究 第二章项目研究 第三章物业定位及发展建议 第四章财务分析 第五章结论 【前言】 受xxxxxxx公司和上海xxxxxxx公司的委托,本公司对委托方在山东省烟台市xx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投资意图进行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的工作从3月15日开始展开,至4月10日结束。可行性研究的资料来源有:公开的政府报告和统计资料、对政府官员、房地产业内人士、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通市民的访谈、相关产品的项目资料、具有代表性的开发商的调研资料和委托方提供的《烟台市xx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文本等。本公司通过对以上资料的汇总和分析,本着实事求是,对委托方负责的原则,编制出本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市场研究 1、山东省概况 2、烟台市经济发展状况和城市发展状况分析 2.1产业结构及经济发展趋势分析 “九五”期间,烟台市的经济和社会、文化等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00年的全市GDP从1995年的96亿元增长到了179亿元,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1.3%。三个产业结构从“八五”时期的18.4︰42.3︰39.3调整到“九五”时期的14.0︰43.8︰42.2。其中,非国有经济的比重上升,带动了所有制结构的改善,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非国有经济的投资、工业增加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由1995年的13.1%、27%、54.4%上升到2000年的28.5%、50.8%、78.2%。“九五”期间,以水、电、气和交通通讯为重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一些长期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得到缓解。 “十五”期间,烟台市的总体发展思路是:以建设现代化首府城市为目标,突出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和财政收入水平,推进以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中心任务的脱贫致富达小康工程、以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为重点的城市经济发展战略工程、以提高城市整体功能和文明程度为核心的现代化首府城市建设工程,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实施体制创新和科教创新战略,增强经济发展内在活力,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现代化首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内外经济竞争与合作,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 表1: 上海市、山东省和烟台市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年度:2000 指标项目上海市山东省烟台市 国内生产总值(亿元)4551.15 1400 179.15 其中:第一产业 81.65 352 25 第二产业2186.9 552 78.5 第三产业2282.6 496 75.6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万元 3.46 0.59 0.86 财政收入(亿元)1141.6 155.6 20.45

中国税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_马海涛

「Forum论坛」 中国税制改革 3 0 年回顾与展望 ◆马海涛肖鹏 内容提要:本文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税制改革进程划分为三个阶段:有计划的商品经 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 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 2000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期的税制改革(2001年~至今),分别考察了三个 阶段税制改革的措施与意义。认为:中国改革开放30 年税制改革有五大成功经验:税 制改革必须由理论突破为先导、税制改革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税制改革走渐进式改 革道路、税制改革与国企改革协调推进、税制改革中强化税收的调控功能。结合国家 经济环境变化和国际税制改革潮流,本文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税收制度的政策建 议。 关键词:税制改革经验回顾展望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时期,从思想上、理论上为税制改革的推进做了大量 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突破性工作,打下理论基础。从 1980 年 9 月到 1981 折。全会决定从1979年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年 12 月,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初期引进外资、开展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从此,在中国这个古老的文对外经济合作的需要,第五届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 明国度里,一场令世界瞩目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在这30 年改革中,税收制度先后经历了几次大的调整,《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国企业继 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控要求的复合税制续征收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 体系。本文在对30年税制改革历程回顾的基础上,总税,初步形成了一套大体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 结30年税制改革的理论突破和实践创新,评价改革得 2. 1983 年第一步“利改税”方案。作为国营企失,探讨新时期的税制改革方向和完善思路。业改革和城市经济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1983年,国 务院决定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即第一步 一、30 年中国税制改革历程回顾“利改税”,将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 30 多年的国营企 改革开放 30 年来,中国税制改革进程可以划分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 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改革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突破了国营企业只能向国家缴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2000纳利润、国家不能向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的禁区,成 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期的税制改革(2001为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一个历史性转折。 年~至今)三个阶段。3.1984 年第二步“利改税”方案和工商税制改(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革。为了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经第六届全(1978~1993 年)国人大批准,国务院决定从1984年10月起在全国实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可分为涉外税制的建立、两施第二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发布了关于国 步“利改税”方案的实施和 1984 年工商税制改革。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1.1978~1982 年的涉外税制改革。1978~1982营业税、盐税、资源税的一系列行政法规,成为我国 年,成为我国税制建设的恢复时期和税制改革的起步改革开放之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此后,国务 27 《税务研究》2008.7 总第 278 期

浅谈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5f8753924.html, 浅谈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作者:徐东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2年第02期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中的重要税种,起到了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合理再分配社会财富的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国民贫富差距逐渐拉大,严重阻碍了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个人所得税改革势在必行。本文就个人所得税的职能、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改革方向等谈点想法,期待个人所得税改革更加完善。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公平完善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 个人所得税作为实现税收公平分配职能的首要税种,对社会收入分配调节起来着重要作用,它是一个年轻的税种,为了适应改革开放政策和经济发展状况,我国自1980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增长迅速,在税收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加。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以及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实际是免征额),但是,笔者认为其调整节力度和效果仍不尽人意。这种不分地区、不考虑纳税人实际生活负担,采取的“一刀切”的方式,还是有一些缺陷,尚需不断完善。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缺陷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法,目前只注重源泉扣缴法。从而使个人所得税失去了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有如下缺陷。 (一)个人收入渠道多元化,难以准确计量 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仍未能对纳税人的应税收入综合计算,无法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负税能力,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纳税的不合理现象。比如甲为单位职员每月7000元工资按规定每月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乙为出租车司机收入来源有包车收入每月3000元,自己开一班收入约6000元,而目前就笔者了解,出租车司机很少就劳动所得进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工薪所得,工薪所得主要来源于企业账面工资、奖金。对工资外的奖金,福利补贴等征税很难;另外,对较难掌握收入来源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等高收入项目征税很

房屋建筑项目建议书

篇一:住宅小区项目建议书 ××住宅小区项目建议书 (代 可行性研究报告) 河北 ××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 零四年八月 第一 章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 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1.1.1 项目单位: 河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 代表: ××× 独立 开发本项目。 1.1.2 项目名称:××住宅小区 1.1.3 拟建地点 项目 拟建地点位于××县××大街与××公路交叉口西南侧。 1.1.4 承办单位概况 河北 ××集团成立于2000 年2 月,初建时名称为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经过三年多 跳跃式的发展,目前已逐步成为以房地产公司为龙头,物业公司、新型 建材 公司(含商品混凝土生产)、化工科技公司、投资顾问公司和石料厂协同发展的多 元 化、集团化公司的联合体,资产总额达×亿元,年利税××××万元,拥有400 余人 的高 素质团队,其中,管理人员全部为大中专毕业生。 ×× 集团总裁×××先生,1990 年毕业于河北工学院,2001 年××大学进修房地 产 mba 并获证书,2002 年荣获××大学mba 证书。他是××市连续两界“十佳青年企业 家” ,××区政协委员,××区人大代表。在2004 年人代会和政协会上,×××先生被

“优秀党员”和“优秀政协委员”荣誉称号。这是政府对他的工作和成绩的又一次 肯定。在集团管理中,他奉行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诚信求发展”的企业宗旨,遵循 “诚心诚意为大众”的企业理念,弘扬“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挑战自我,追求卓越, 自强不息,永争第一”的企业精神,走“品牌战略”之路,科技兴企,创造了良好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信誉,使公司一举成为“工商联直属会员单位”。 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2003 年成立了党支部,×××先生担任第一界 支部书记。公司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始终为市里分忧,为下岗职工解难,安排了 几十名下岗职工在我们企业工作,为民营企业做出了榜样。×××先生还要求,公司管 层必须全部是大专以上文化水平,能够使企业在持续发展态势中,始终保持一股后劲。 也使得公司先后荣获“优秀民营企业”、“纳税先进单位”、“旺销守信企业”、“争创质量 无投诉先进单位”、“争创诚信无投诉先进单位”称号,被农行系统评定为2003 年度aa 级信用客户。 河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三级开发资质的企业, 专注于高质量商品住宅及商务置业的开发建设,以“倡导高尚生活,提升康居品质”为 已任,遵循“以人为本,亲合自然”的开发理念,成功开发了××一期、××二期及× ×园、××家园近10 万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其中,××园、××嘉园正在建设之中, 已经于今年6 月竣工。最近,公司正在运做两个项目,其中一个是有着上千亩土地、总 建筑面积130 万平方米的、本市××区大谈旧村改造项目。这个项目属于城中村改造项 目,享受政府多项优惠政策。项目紧邻石家庄××公园和××生态环境绿化带,属于高 档社区开发地段。我们力争在5 年时间内,将这一地区建设成为石家庄市最具亮点的康 居示范小区。

房地产税制改革之探析-最新范文

房地产税制改革之探析 摘要: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存在着重流转,轻持有,税制不统一,立法层次低、征税范围窄、配套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此,在立足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合并税种,下放管理权限,开征不动产闲置税、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等,尽快完善税制,缓解社会矛盾,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主要矛盾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中,涉及到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等10余类。随着住房制度的全面改革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房地产税制与经济发展存在矛盾,不同税种之间也存在冲突。这不适应当前人们已购有较多较高价位住宅,需要进行有区别的财产占有关系的税收再分配调节,缓和社会矛盾的迫切要求,也不适应需要通过税收调节房地产供需关系及其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 (一)重流转,轻持有 房地产持有阶段课税少、税负轻;而流通环节,多个税种同时课征。着重对营业性房屋、个人出租房屋征税,如个人房屋出租收入既要征收房产税,又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明显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但不对个人非营业性住房征房产税,这相当于给了土地持有者无息贷款,只要未流通,就无须为土地的增值而纳税。这样做实际上鼓励了土

地持有,助长了土地投机,导致了高房价与高空置率的存在。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截止2007年4月,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为1.27亿平方米,其中空置商品住宅0.69亿平方米,全国空置率超过25%,大大超过国际公认的10%的警戒线。一边是1亿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白白空置,一边是大量迫切需要住房的居民买不起房子,这一不正常的现象已到了需要严重关注的时候了。 (二)税制不统一,内外两套有违公平 内企及华籍居民适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外企和外籍人士适用土地使用费和1951年当时的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城市房地产税。这不仅给税收征管增加了难度和成本,还造成内外资企业竞争起点不同,税负不公,不利于统一市场的构建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培育发展。 (三)税收立法层次低,征税依据不太充分 按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税收的征收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依据,国家就不能征税、任何人就不得被要求纳税。这里所指的法律仅限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但我们现行的企业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法律依据是由国务院制定并以暂行条例的形式颁布实施的行政法规,级次较低。 (四)征税范围窄,财政功能不强 房产税限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还把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财政拨付事业费的机构、个人居住用房等房产列为免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也排除了农村土地,仅限于对城镇土地征税。

中国房地产税制改革

中国房地产税制改革 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费的情况 我国的现行的房地产税是以房产和土地为课税对象,向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征收的税赋。这里所说的房产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应税房产。因此,我国现行房地产税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涉及房屋建设、房屋出租、物业管理的营业税和营业附加税,房产税,涉及土地使用和土地使用权或房产转让交易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和所得税,涉及企业所得的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及其他产生合约的印花税等。这些税赋的法律依据主要是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并于198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1年8月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已于2009年1月1日起废止)。另外,我国还有一些涉及房地产方面的行政性收费,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四源费、防洪费、集资费等。 其中,几种主要税种的课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分别是: 1、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以房屋的价值和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地方税。 房产税课税对象的范围包括投入生产经营活动(自用或出租),给所有权人带来了收益的房地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3号)、《》()、《》(),“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其中从价计征是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从租计征是以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2、耕地占用税:对占用耕地(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

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思考

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思考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政府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和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 的改革与发展逐渐被人们重视。文章先介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职能,再提出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最后对我国个税改革与完善提出一些思考。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职能、缺陷、对策 正文:我国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至今已有30个年头,个人所得税作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贫富差距的主要手段,税 制改革中的重点。2010两会期间,个人所得税问题又成为热点话题,其中包括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的提议。而今年个税修改意见的征集在通胀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提出的,因此各方反映激烈,自2011年4月25日个税修正案意见通过互联网向全国征集以来,已收到超过22万条意见,在这创纪录的22万条征集意见足以反映人们对个税改革的关注,这些充分表明个税改革势在必行。 一、个人所得税的职能 无论从我国税制建设的历史和现状看,还是从税制结构的分工和功能上看,个人所得税都必然是一个以调节收入分配为主要功能的税种。其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筹集财政收入 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2003年为1,418亿元,2004年为1,738亿元,同比增长22.57%;2005年增至2,094亿元,同比增长20.48%;2006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后,全国个人所得税的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全年完成2,452亿元,同比增长17.10%。从这组数据来看,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 2.调节收入分配 调节和分配收入属于市场经济的职能,但由于市场经济机制的缺陷造成社会成员收入和分配不公,社会公正难以实现,这就使政府不得不考虑用其他经济手段如个人所得税来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即通过税收杠杆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引导和调整,既要拉开差距,又要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3.促进经济增长 个人所得税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或影响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阻止经济滑坡和促进经济繁荣,使整个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地发展,并有适度的增长,所以说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收入快速增长,但税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严重妨碍了其职能的有效发挥,具体表现在一些几个方面: 1、调节贫富差距问题 我国个人所得税自1994年开始征收,为组织财政收入作出了一定贡献,但对贫富差距没有起到应有的调节作用,收入分配差距正在逐渐加大。 通过对相关统计资料加以归纳总结,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状况可以通过各年度的实际可支配收入比、生活水平差距以及细分的基尼系数变动等指标具体体现出来。研究表明:2005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已经达到3.7:1.0,如果考虑城镇居民享有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各类保障性因素,实际上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之比将达到6∶1。①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1:1.3:1.0,如果考虑东中西部居民享有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各类保障性因素,实际上东中西部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将达到2.9:1.5∶1.0。我国城镇贫困人口与城镇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我国城镇贫困人口与城镇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已达到3.9:1.0,如果考虑居民享有的各类保障性因素,实际上我国城镇贫困人口与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差距将达到5.0∶1。我国乡村贫困人口与乡村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我国乡村贫困人口与乡村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已达到7.2:1.0。②我国垄断行业与一般竞争性行业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差距迅速扩大,我国垄断行业与一般竞争性行业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已达到7.1:1.0,如果考虑行业内成员享有的单位福利和各类保障性因素,我国垄断行业与一般竞争性行业居民平均实际生活水平差距已达到7.2:1.0。我国公共部门与其他领域社会成员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

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建议书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议书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述 第二章、项目名称和选址 第三章、项目规划建设方案 第四章、项目建设条件 第五章、物料消耗与供应 第六章、环境保护 第七章、项目建设周期与日程安排第八章、经营管理方式 第九章、投资估算 第十章、项目经营策划

第十一章、效益评价 第十二章、结论 第一章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二.项目历史条件 1、宗地简介 宗地位于龙蟠路北侧、怡亭路与紫薇路之间,东至凤阳路,南至龙蟠大道、西至怡亭路,北至滁州市物源公司。现土地使用者为滁州市南谯区管委会,用地面积为26877㎡,土地登记用途为商业用地。 2、项目概况 宗地位于龙蟠路北侧、怡亭路与紫薇路之间,新测绘地号:030110040038000,测绘面积:26877㎡,土地用途为:商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设定

为商业用地,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为划拨用地,设定商业最高年限40年,商业用地为滁州市三级地。 3、合作方式 三、项目建设单位 1、项目公司名称:滁州市交通商城置业有限公司 2、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 3、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该项目”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6877㎡。建设用途为商业用途。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编制单位: 由滁州市交通商城置业有限公司编制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编制依据: 第二章项目名称和选址 一、项目名称:。 二、地理位置:“该项目”位于龙蟠路北侧、怡亭路与紫薇路之间 三、项目占地面积:占地面积约26877㎡。 四、项目用地现状:项目用地范围内为荒地。

中国税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决定从1979年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从此,在中国这个古老的文明国度里,一场令世界瞩目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在这30年改革中,税收制度先后经历了几次大的调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控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 30年中国税制改革历程回顾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税制改革进程可以划分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2000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期的税制改革2001年至今)三个阶段。 (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 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可分为涉外税制的建立、两步“利改税”方案的实施和1984年工商税制改革。 1.1978-1982年的涉外税制改革。1978-1982年,成为我国税制建设的恢复时期和税制改革的起步时期,从思想上、理论上为税制改革的推进做了大量突破性工作,打下理论基础。从1980年9月到1981年12月,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初期引进外资、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需要,第五届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国企业继续征收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初步形成了一套大体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 2.1983年第一步“利改税”方案。作为国营企业改革和城市经济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198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即第一步“利改税”,将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30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改革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突破了国营企业只能向国家缴纳利润、国家不能向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的禁区,成为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一个历史性转折。 3.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方案和工商税制改革。为了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经第六届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决定从1984年10月起在全国实施第二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发布了关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的一系列行政法规,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此后,国务院又陆续发布了关于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奖金税(包括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和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特别消费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筵席税等税收的法规。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至此,我国工商税制共有37个税种,按照经济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涉外税、农业税等七大类。 总之,这一时期全面改革了工商税制,建立了涉外税制,彻底摒弃了“非税论”和“税收无用论”的观点,恢复和开征了一些新税种,从而使我国税制逐步转化为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复合税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日益加强。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内涵要求,1994年我国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力度最强的工商税制改革。 1.全面改革流转税。以实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为核心,相应设置消费税、营业税,建立新的流转税课税体系,对外资企业停止征收原工商统一税,实行新的流转税制。 2.对内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取消原来分别设置的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

试论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

试论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 论文摘要:对房地产的开发、保有、使用和转让等活动课税构成了房地产税制的主要内容。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制涉及的相关税种达12个,但一方面显得纷繁复杂,有重复征税之嫌;另一方面又存在与房地产经济发展不协调,与国际惯例不接轨,弱化税收宏观调控功能等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现有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将成为我国下一轮税制改革必须正视的问题。因此本人认为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耍,亟待改革。本文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税制的设想,同时进一步完善有关房地产税收配套制度和政策等主张。 关键词:房地产制度改革完善 一、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建立及发展 (一)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在全国统一的新的税收制度建立以前,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经济稳定,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老解放区的人民政府暂时可以继续按照自己制定的税法征税,来不及制定新税法的新解放区则可经暂时沿用原国民党政府实行过的一些可以利用的税法征税,其中包括不同名目的房产税、土地税和房地产有关的一些税收,如契税、印花税、所得税。在1949年11月底至12月初召开的首届全国税务会议上,确定了统一全国税收制度,税收政策的大政方针和拟出台的主要税法的基本方案,确定全国范围适用的税收为14种,其中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房产税、地产税、工商业税、印花税和遗产税。上述内容截入了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此外,各地普遍征收契税。遗产税始终没有立法开征。 (二)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发展 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实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绝大部分房地产属丁?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的买卖和转让被禁止,房屋产权变动的征税范围也日益缩小,房屋的出租也被严格限制,因而房地产市场和相关的税收制度在以后的近30年时间内几乎名存实亡。党的i■?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房地产税收制度也逐步衽了改革,20世纪80 年代初恢复了征收契税;80年代后期开征了耕地占用税;90年代前期开征了土地增值税,其他相关税种也实行了改革。 (三)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现状 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形成一套专门的房地产税制,现行税制中,涉及到房地产的税收主要有12种,即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有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我们把这些税种单列出来,按照征税环节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四类:即房地产开发环节征收的税收、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的税收、房地产转让环节征收的税收、房地产出租环节征收的税收。二、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房地产相税费多,“费挤税”问题较突出。 “费挤税”问题的存在是房地产税收制度安排欠合理和投资环境不稳定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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