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细则

文件管理细则
文件管理细则

文件管理

党的机关公文,是党的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重要载体;是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实施领导的重要手段。加强党委系统的公文管理,保证公文的高效运转和安全保密,是各级党委办公厅(室)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内容。

一、《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一)关于两大目标

1、文件的高效运转。

2、文件的安全保密。

(二)中央、自治区党委文件的主要形式

1、中央文件的主要形式:

《中共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发电》、《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发电》、《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通报》。

2、自治区党委文件的主要形式: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文件》、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发电》、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发电》、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桂办通报》。

(三)关于第一责任人

1、自治区党委、各市党委秘书长

2、各县(市、区)党委办公室主任

3、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办公室(秘书处)主任(处长)

第二章:文件发布

(一)文件的发布权限

1、中央文件的发布权限

2、自治区党委文件的发布权限

(二)文件的发布层次

1、中央文件发布层次

(1)省部级(亲启件)

(2)省军级

(3)市地师级

(4)县团级

(5)公开发布

2、自治区党委文件的发布层次

(1)市地师级

(2)县团级

(3)公开发布

(三)文件密级的划分、确定、变更及解除

1、中央、自治区党委文件的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2、中央文件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除由中央授权中共中央办公厅审核办理。

3、自治区党委文件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除由自治区党委授权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负责办理。

(四)文件的公开发布

1、中央文件的公开发布

中央文件的公开发布须经中央批准,由中央办公厅适时通知中央新闻单位播出。

2、自治区党委文件的公开发布

自治区党委文件的公开发布须经自治区党委批准,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适时通知自治区新闻单位播发。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发布中央、自治区党委文件全文、摘要或消息稿。

(五)文件印发

1、中央文件的印发

(1)省部级(亲启件)、省军级、绝密级中央文件由中办秘书局印发。

(2)市地师级以下中央文件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按中办秘书局提供的文件样本版式翻印分发。

2、自治区党委文件的印发

(1)密级以上和一些专属性的文件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

(2)通过网络传输的自治区党委文件,由各地各部门按文件发布层次印发。

3、邕外区直、中直驻桂单位所需文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市、县党委办公室负责代发。

4、武警广西总队所需中央、自治区党委文件,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负责印发;广西军区、驻桂部队所需中央文件由军队系统负责,所需自治区党委文件,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负责印发。

第三章:文件阅读

中央、自治区党委文件的阅读、传达严格按照文件发布层次和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阅读传达范围。

1、省部级(亲启件)文件的阅读传达范围。

2、省军级文件的阅读传达范围。

3、市地师级文件的阅读传达范围。

4、县团级文件的阅读传达范围。

5、企事业单位的阅文问题。

6、离退休干部的阅文问题。

7、党外人士的阅文问题。

8、公文办理人员的阅文问题。

第四章:文件管理

(一)机要保密室的建立和机要人员的配备

1、设立党委(党组)的县团级以上单位应建立机要保密室,保密室要求配备“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

2、设立党委(党组)的县团级以上单位应配备专职机要员。

3、机要员必须是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中共党员。

4、各市、县、区直、中直驻桂副厅级以上单位的机要员须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备案。

(二)发文管理

1、登记编号

收到要印发的文件要进行详细登记,内容包括:收文日期、发文字号、密级、发布层次、文件标题、印发数量、送印人、留存数量。

2、制作发文方案

每印发一个文件,都要制作一个详细的发文方案,内容包括:发文字号、密级、印发数量、发布层次、文件标题、发出日期、信封号、经发人。

3、送印

文件制作应当在本单位内部文印室或保密部门审查批准

的定点单位进行,密级文件绝不允许到普通印刷部门印制。

4、填写发文通知单

通知单随同文件装入信封寄出,内容包括:收文单位、发文日期、文号、密级、发布层次、份数、份号。

5、封装

封装文件要进行“三对照”(即文件份号、发文通知单、信封),确认无误后装袋密封。

6、交寄

将封装好的密件清点登记,然后交机要交通部门或收发室发出。

(三)收文管理

1、清点签收

检查密件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清点文件是否与签收单上相符,接收人在签收单上签名,并注明接收日期,加盖密件收发专用章。

2、拆封检查

密件应由专人拆封(绝密件要二人拆封,检查文件是否与同时寄来的发文通知单相符)。

3、登记造册

及时在收文登记簿上登记,内容包括:收文日期、来文机关、文号、密级、发布层次、份数、份号、标题、承办单位等。(四)使用管理

1、确定知悉范围。文件管理人员根据文件的密级,发布层次,确定本机关单位可阅读人员的具体范围。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2、使用场所要求。传达、阅读和使用秘密文件,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准将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阅办。

3、绝密级文件的管理要求。

(1)文件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2)文件传达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会议室集中传达,并对参加人员进行详细登记。

(3)文件不得抄录和借阅,其内容不得公开引用。

4、阅读和使用要求。阅读和使用秘密文件,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文件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文件载体的去向。

(1)传阅。传阅秘密文件、资料,由机要员负责,专夹传阅,阅件人不能擅自抽出、留存或抄录内容,更不能私自复印。阅件人不能横传,应由机要员清点收回后再送他人传阅。

(2)借阅、借用。借阅、借用密件,要经借出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借阅(用)人要持本单位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归还所借密件时,要当面清点、销号、签名。逾期不还的,要及时催促归还。

(3)传达。传达密件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需要录音、录像的,应当经过审查批准;不准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

(五)文件的复制、汇编

1、绝密级的中央、自治区党委文件不得复制汇编。

2、省军级中央文件的复制汇编,要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报中央办公厅批准。

3、市地师级、县团级中央文件、市地师级的自治区党委文件的复制汇编,要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批准。

4、县团级以下的自治区党委文件的复制、汇编由各市党委办公室,区直、中直驻桂副厅级以上单位批准。

文件汇编本的密级按编入文件的最高密级标注,发送范围按文件的最高发布层次确定。

(六)文件的清退、销毁

1、省部级(亲启件)、绝密级的中央文件,退中办秘书局。

2、省军级、机密级中央文件,绝密级的自治区党委文件,退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销毁。

3、秘密级中央文件、机密级以下自治区党委文件由各市、县,区直、中直驻桂副厅级以上单位自行组织清退销毁。

4、电报的清退销毁工作按机要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5、销毁文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经本部门本单位文件管理第一责任人批准,二名以上机要人员到保密部门指定的单位监督销毁。

6、每年5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文件的清退销毁工作,同时要将文件清退和销毁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七)文件留存

省部级(亲启件)、省军级、绝密级的中央文件,绝密级的自治区党委文件各单位不得留存。其他文件各市、县党委办公室可留存二套,区直、中直驻桂副厅级以上单位可留存一套备查。

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留存和销毁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文件。

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携带文件外出。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中央、自治区党委文件在计算机系统中存储、传输。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特点

(一)针对性强,适用性好

(二)表述严谨,内容具体

(三)与时俱进,有前瞻性

三、我区文件管理工作存在的

主要问题

(一)一些单位的领导对文件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二)一些单位保密设施不完善,保密制度不健全。

(三)一些单位有随意扩大和缩小文件阅读传达范围,擅自复制、汇编中央、自治区党委文件的现象。

(四)一些单位上网收文不及时,个别市、县没有按文件发布层次将从网上传发的自治区党委文件印发到各受文单位。

(五)一些单位清退文件不及时,有的私自留存、销毁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文件。

(六)个别机要员、保密员存在着保密意识不强,保密观念淡薄,个人素质不高的问题。

四、改进我区文件管理工作的

几点建议

(一)各级领导,特别是各级党委办公厅(室)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文件管理工作。

(二)公文处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三)各单位的机要室、保密室要配齐安全保密设施,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

(四)各单位要及时上网收取文件,各市、县要严格按照文件的发布层次,将从网上传发的自治区党委文件及时印发到各受文单位。

(五)严格按照文件发布层次阅读传达文件,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和缩小阅读传达范围。

(六)按规定要求清退销毁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最新)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障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X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执行。 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据国家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布,涉及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制定机关的内部工作制度、人事处理决定以及对具体事项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的规定; (二)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护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权责一致、程序规范、精简高效、民主公开、便民利民; (四)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市、县区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的可以对外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以下简称部门管理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制定和公布 第七条下列机关可以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市、县区、镇人民政府; (二)街道办事处; (三)市、县区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

工艺文件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明确技术类工艺文件的定义,规范技术类工艺文件的种类、编制、审批、编号、发放、更改及保管,以及在领取、使用、归还过程中,为防止发放错误、车间误用、滥用或使用过期作废的工艺文件,特制定本工艺文件管理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技术类工艺文件的管理。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技术类工艺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更改、发放、保管及发放工艺文件的 回收、作废和销毁工作; 3.2 生产部负责按照工艺文件的要求制造产品,确保准确无误; 3.3 品质部负责按照工艺文件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制定相关的检验文件,监督产品制造与工艺 文件要求是否一致; 3.4 各部门、车间同时负责其部门、车间工艺文件的有效保管及作废工艺文件的及时有效回 收工作; 4. 管理规定 4.1 常用工艺文件的种类 技术类图纸、作业指导书、作业工艺卡、标准产能、产品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技术文件。4.1.1技术类图纸: 4.1.1.1采购规范:用于指导采购物料、零配件及检验相关物料、零配件; 4.1.1.2产品图:用于制做维修模具、检验测量产品、客户确认; 4.1.1.3成品图:用于指导生产过程的制做及控制、检验;用于指导生产、包装、标识的技术类图纸; 4.1.1.4设备配件、易损件图:冲床、拉伸机床、点焊机; 4.1.1.5模具结构图:模具结构、模具易损件图; 4.1.1.6工装治具图:测试治具、装配治具等图; 4.1.1.7其它类图:临时使用绘制的其它图纸; 4.1.1.8工艺流程图: 某种产品(零件)按其生产加工工序流程而编制的示意图; 4.1.2作业指导书:指导各生产工序作业员正确规范生产操作的技术性文件 4.1.2.1冲压作业指导书: 4.1.2.2拉伸作业指导书: 4.1.2.3点焊作业指导书:; 4.1.2.4装配作业指导书: 4.1.2.5氩弧焊作业指导书:; 4.1.2.6攻丝机作业指导书: 4.1.2.7测试包装类作业指导书: 4.1.2.8临时作业指导书: 临时编制、临时使用的作业指导书;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的通知 交公路发…201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部制定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四)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五)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 (六)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见附件4)。 第六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完整性及保密性, 合理有效利用档案资料,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公司管理档案的范围及管理权限划分 第一条公司级档案管理范围, 由公司行政部专人管理并负责一切借阅、复制、传递相关事宜。公司级档案包括以下文件: 1.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3.财务管理、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 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 4.政府、项目批文、合同; 5.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 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 ; 6.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 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 、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7.公司及各部门月度、年中、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8.公司签定的各类合同( 含商品房买卖合同) ; 9.公司有效证件、印章; 10.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 11.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 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12.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二条 部门档案管理范围, 由各部门指定专(兼)职文书管理, 于每季度末交档案清单至公司备案留底。如工作完成后, 原件移交公司管理。部门级档案文件如下: 1.各部门报请总经理批复的工作联系单、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简报; 2.部门例会会议纪要; 3.各部门与其相关业务单位函件管理; 4.招投标文件管理; 5.人事劳资档案及信息管理; (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人事档案) 6.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资料; 7.客户、特约商家资料及信息管理; 8.公司的媒体宣传资料、销售报表; 9.财务会计凭证、帐册、月度、年度财务报表。

公文管理实施细则

公文管理实施细则

文件号: 公文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公司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为使公司公文管理工作制度化,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特制订本细则。 2 公文种类 2.1 请示: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2.2 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询问,用“报告”。 2.3 指示:对下级机关布置、指导工作,规定工作程序,用“指示”。 2.4 布告、公告、通告 2.4.1 向员工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2.4.2 向公司内外宣布重大事件或法定事项,用“公告”。 2.4.3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2.5 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2.6 通知:传达上级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或其它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2.7 通报: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

报”。 2.8 决定、决议 2.8.1 对某些问题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 2.8.2 经会议讨论经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2.9 函:平级或相互无隶属关系的单位之间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或答复,用“函”。 2.10 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3 公文格式 3.1 公文文本格式 3.1.1 公司内部公文 3.1.1.1 标题:三号字、宋体加粗。 3.1.1.2 正文:小四号字、宋体、1.5倍行距、标准字距、落款处日期为中文。正文和标题间空两行。 3.1.1.3 页码:两页以上文档、资料必须插入页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位置为页脚处靠右。 3.1.1.4 页边距:上为3cm,左为3cm,右为 2.5cm,下为 2.5cm。 3.1.2 公司对外公文 3.1.2.1 标题:三号字、宋体加粗。 3.1.2.2 正文:四号字、宋体、1.5倍行距、标准字距、落款处日期为中文;正文和标题间空两行。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在本省境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和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细则的规定,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第四条工程竣工的条件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达到工程竣工条件的,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参加。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第六条工程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初步验收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邀请有关单位对需要提前进行检查或检测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需要整改或完善的,初步验收后应组织整改或完善。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及其它有关事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作出结论并说明理由。第七条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抄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一)工程概况,验收

日期和参加单位的名称;(二)工程报建日期,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和资质等级;(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名称、资质和审查结论;(五)工程采用的质量验收标准;(六)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和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情况及结论;(七)甩项的具体部位及甩项后对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八)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验收情况和结论;(九)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的基本情况和结论;(十)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十一)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十二)备案机关认为需要说明的有关情况;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备案机关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是指建设单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第九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下列资料各一份:(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五)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七)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八)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

工程技术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行文部门编码HQ/GL02-11-19 页次1/4 管理工程技术人员薪酬考核办 一、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描述: 直接从事产品开发、产品设计、工艺设计和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薪酬组成及确立办法: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交通补贴+年度奖金+其他 1、岗位工资: 公司设立由各部门技术负责人和人事部门组成的评级委员会,根据各部门提报的名单进行综合考评和评定,确认技术人员的岗位。 序岗位工资(元) 岗位描述备注列丰富实践经验,行业专家式人物,具备带领团队引领行业1 5000 卓越级工程师 先锋的能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素养高,具备独挡一面、独立2 高级工程师4000 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具有优秀的学习力、创新力、执行 力和合作力。 具备优秀的专业素养,具有多年的实际经验,独立解决技术、3 中级工程师3000 工艺问题,具备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力和 创新力。 4 能够独立工作,解决部分技术和工艺问题。2500 助理工程师 实习期结束,经考核具备从事专业技术人员的潜质,绘图熟5 2000 技术员练,了解公司的各项工艺流程。6 实习期工资毕业实习阶段,根据学历确定实习工资。实习期最短3个月。备元。200,在岗位工资基础上高级增减”300元,中级以下增减某岗位“+”,或某岗位“-注2、年功工资: 按照从事技术工作岗位的年限,已被集团聘任专业技术干部和技术类人员每年按照10元计入工资。 3、绩效工资:每人200元标准,按照助理技术员以上技术人员的人数拨付给部门作为部门绩效工资,技术部门制定科学细致的岗位绩效考核办法,每月月底负责人根据当月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和日常管理得出每人的得分,根据人数总得分计算出当月分值,然后乘以每人的得分即是其绩效工资。如果该部门无法提供考核分数的视为该部门放弃绩效考核,绩效工资不予拨付。

最新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管理 1、具体内容 1.1 档案是公司在施工生产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保密制度、行政、经营、生产技术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基本建设、产品、设备档案和人事档案等,其构成以建设项目、设备和会计、经营档案为主体。 1.2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3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2、文件的收集与归档 2.1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2.2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办公室备案。会议文件由办公室收集。 2.3 档案室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目录。 2.4 档案室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方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2.5定期进行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务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2.6 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入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3、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具体要求 3.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3.2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4、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4.1 保密办公室:保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的会议纪要;学习培训资料;工作计划、总结等。 4.2 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4.3 人力资源类:员工个人档案、员工变动表、员工花名册、薪酬福利、培训登记表等。 4.4 会计统计类: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 4.5 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4.6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纸

规范化管理文件制作实施细则

二、规范化管理文件制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积极推进我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使规范管理文件的制定和实施有所依循,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规范管理文件指的是由本公司(工厂)规范化管理委员会签发对全公司系统的管理和动作进行规定和描述的指导性文件,规范管理文件一经正式签发实施,即具有强制作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规范管理文件按性质分为四类: 1.基本规定 2.作业流程 3.报表图表 4.CI规范 第四条规范管理文件按层级分为三级: 1.总公司颁发 2.二级公司颁发 3.三级公司颁发 第五条规范管理文件按业务领域分为八类: 1.组织规程类 2.人事管理类 3.行政管理类 4.财务管理类 5.发展规划类 6.业务管理类 7.信息统计类 8.生产技术类 第六条规范管理文件按保密程度分为三类: 1.G类(General),即通用类,对保密性无要求. 2.S类(Secret),即机密类,限制在公司部门经理(含下属企业经理)以上和相关工作人员范围内。 3.T类(Top Secret),即绝密类,限制在公司少数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范围内。 第七条规范管理文件的编号统一规定如下: 1.密级代号 G---表示通用性 S---表示机密性 T---表示绝密性 2.层级代码 00---表示由总公司颁发 1X---表示分公司颁发 2X---表示分公司颁发 3X---表示分公司颁发 5X-9X(备用) 上述两数字中的后一位用于区别三级公司。 3.规范管理文件类型代码 用一位数字加以区别

(1)表示基本制度类 (2)表示作业流程类 (3)表示图表报表类 (4)表示规范类 4.规范管理文件的业务类别代码 用一位数字加以区别 (1)表示组织规程类 (2)表示人事管理类 (3)表示行政管理类 (4)表示财务管理类 (5)表示发展规划类 (6)表示业务管理类 (7)表示信息统计类 (8)表示生产技术类 (五)另以三位数字用于流水号 (六)规范管理文件的编号统一由一个字母和7位数构成(见下表) 第八条为便于印发与整理归档,除少数图表之外,所有规范管理文件均以A4纸为标准尺寸,并冠以“×××管理文件”文头,其正页和续页的格式均以本“规定”的样式为准。 第九条规范管理文件的制定程序如下: 1.由各业务线相关人员拟稿; 2.由规范化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必要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修改; 3.由规范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4.由规范化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编号、存入电脑、制定标准格式; 5.由规范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实施。 各下属企业制定的规范文件,主要由各企业负责人把关,但必须报总公司规范管理小组审核、编号、存档并以标准格式制定后颁布实施。 第十条已签发实施的所有规范管理文件,若在执行中发现有重复、遗漏、矛盾处或已不适应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进行修订以至废除,其程序与上述第九条的制定程序相同。 第十一条在制定和实施规范管理文件过程中,若有关部门或企业对有关条款所持意见不同或解释各异时,可提请规范化管理委员会进行仲裁,最后由规范化管理委员会主任裁定。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 保证建筑产品使用安全 ,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 建设部令第 78 号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 建建 [2000]142 号 ) 等法规和规定 , 结合本市实际 , 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境内的各类建设工程 , 除国家和省上另有规定外 , 竣工验收备案均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建设工程建成后 , 必须通过竣工验收 , 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四条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竣工验收的监 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 经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列入重大建设工程管理的和省政府委托的其它大中型项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按照省政府《甘肃省建设项目 ( 工程 ) 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组织竣工验收。 其它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 并向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 一 )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 达到竣工标准。 ( 二 )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 查 , 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 , 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 并加盖公章。 ( 三 ) 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 , 监理单位应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 , 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 | 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 并加盖公章。 ( 四 )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并经监理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 , 确认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 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 ( 达到设计要求 , 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 并加盖公章。 ( 五 ) 生产性建设工程主要工艺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 , 形成生产能力 , 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建设单位根据试生产情况 , 提出试生

研发技术人员考核标准.

xx市xx工厂有限公司文件 xx(2005)(总经)字(026) 技术、研发人员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营造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利润共享、量化考核的企业文化氛围,提升和发挥人尽其能、人尽其才的资源效益,建立从费用、成本、利润到效益的透明化内部财务结算制度,特拟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研发部、生产技术部及相关技改项目等部门。 核准:审核:编制:

三》职责、目标: 3.1研发部 3.1.1随时和销售人员沟通掌握市场最新需求。 3.1.2随时保持与技术部门沟通协调,协助技术部解决生产上的技术 3.1.3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3.1.4严守公司技术秘密,保证公司机密不外泄露。 3.1.5全年新品立项项目:国外不超过5家,国内不超过2家。 3.2技术部 3.2.1技术人员必须及时解决所负责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确保车 间工艺技术的正确执行,对生产系统的工艺检查监督、执行负责。 3.2.2每天做好生产系统对工艺操作执行情况巡查、抽查工作,查到问题及时 处理,并将检查情况汇报生产部。 3.2.3在每天巡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经常要向生产部提出合理化建议(工 艺及生产管理方面)。 3.2.4深入车间认真用心专研,开阔思路,寻找提高产品收率、提高回收价值、 降低质量成本的项目,要求每季度要有一个新项目在试验认证。 3.2.5生产车间产品收率、质量出现异常,应及时帮助得到解决,配合好车间 的生产,既是监督员、又是勤务员之职责。 3.2.6技术员对生产车间的工艺操作执行有监督权。

3.2.7技术员对生产操作人员违反工艺规定有处罚建议权。 3.2.8对车间违章操作有阻止权和处罚建议权。 四》奖励办法 4.1研发部 4.1.1自己的新品开发转化成工业产品后:利润在500万以内的,按利润的10% 提取;超过500万的超过部分按5%提取,提留3年,奖励金中要减去 开发费用或引进等费用。 4.1.2对开发出来的新品通过小试公司奖励1.5万元,通过中试未生产公司奖励 3万元,但资料工艺必须得到认可进入档案室。 4.1.3每年至少成功开发3个新品。 4.1.4技术人员引进技术改良,按年利润的10%-15%提取奖励计算给部门,年 利润的10%中的50%给引进个人做为奖励,奖金中要减去引进、科研等 费用。 4.1.5公司引进的技术,减去引进等费用按年利润的10%奖励给个人实施或团 队。 4.2技术部 4.2.1技术人员月度奖金按比例挂靠所负责的生产车间,与生产车间的产品成 本,质量挂钩,奖罚比例为车间主任的0.6。 4.2.2技术人员在维持车间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必须积极主动的进行技术改造, 在岗位如果6个月无技改项目的,一年内没有技改成果者,工资下降 20%,并调离技术科。 4.2.3技术改造创造的总效益每年必须完成200万指标,按6%奖励部门。

关于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新版}

关于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19年第一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完加强全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的效率与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1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使用档案,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及员工从事作业、经营、管理、宣传及行政类文件、人事类文件、各类合同、财务管理等,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图表、帐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子文件、声像、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1.3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4档案管理工作采用“双部门管控,共同管理”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1.5档案管理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登记、归档、装订、封存、销档等活动。 1.6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系统的原则。 二、归档范围 2.1公司资料:公司章程、注册资料、验资报告、资质证书(原件、申办资料、变更记录、年检记录)、机构变革记录、公司大事记、公司年报/推文、各类固定资产资料(包括车辆)、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视频、照片、录音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2.2行政类档案:流程制度类文件、行政法规性文件、会议记录、各类公文、公司重大事件记录、政府职能部门颁发需要公司执行的各种行业标准、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函件、物资采购(物资采购、库存、保管、调派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3人事档案:员工履历、学历及技能证书、考评、晋升、薪酬调降记录、奖惩

文件管理办法

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为了规范文件管理,提高文件处理效率和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平级、下级以及本单位内部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三、公司公文是公司实施领导、履行职责、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 四、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和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五、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六、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并对公司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七、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勤勉高效,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公文处理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公文处理工作的连续性;确需调换时,要做好工作交接,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二章公文种类和形式 一、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决策和安排、奖励、变更或者撤销所属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适用于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知.适用于印发规章制度;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所属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调配干部。 (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六)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请求备案,答复上级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询问。 (七)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八)批复.适用于答复所属单位的请示事项。 (九)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公司公文的主要形式为文件式公文、信函式公文、传真文件、专用文件、签报及部门信函式公文等。 三、各类公文的适用范围: (一)文件式公文。用于向各股东单位及相关单位呈报请示、报告和意见;传达贯彻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印发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做出重要工作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公司及所属单位有关人事任免;答复所属单位报请审批事项;通知重要事项;转发上级有关重要文件等。 (二)信函式公文。用于向不相隶属单位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商洽工作、征询意见或答复问题;转发上级有关事务类文件;向所属单位布置事务类工作等。 (三)传真文件。用于紧急情况下发送的公文。 (四)签报。用于公司各部门向公司领导请示问题或报告工作等。 (五)部门信函式公文。用于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部门之间商洽工作、征询意见或答复问题,向所属单位的相关部门布置事务类工作、征询意见或答复问题等。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细则

( 十二 ) 已通过消防、环保、职业安全卫生专项验收 , 有关部门已出具专项验收意见和准许使用文件。 ( 十三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七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 ( 一 ) 工程完工后 ,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 申请工 程竣工验收。同时 , 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勘察、设计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 建设单位编制完成试生产报告。 ( 二 ) 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省列重点建设项目、列入重大建设工程管理的和省政府委托的其它大中型项目 ,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 , 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 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和 专家组成验收组 , 制定验收方案。其它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 , 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专家 , 组成验收组 , 制定验收方案。 ( 三 )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 7 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备案机关和负责监督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并到 备案机关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见附表 ) 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见附表 ) 。 ( 四 ) 备案机关应审查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 对符 合要求的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不符合要求的 , 通知整改 , 并重新确定竣工验收时间。 ( 五 ) 建设单位应按第五条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 程序如下 : 1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向验收组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 况 , 以及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 2 、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 3 、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 4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 , 生产能力核定、竣工决算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 , 形成经验收组全体人员签署的工 程竣工验收意见 ; 5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 致意见时 , 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办法 , 待意见一致后 , 重新组织工程竣工 验收。不能协商解决时 ,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裁决。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 : 工程概况、开工日期、建设单位执行建设程序情况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 对生产能力的核定和竣工决算的审定 , 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 验收小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 ( 一 ) 立项批复 ; ( 二 ) 初步设计批复及施工图审查意见 ; ( 三 ) 施工许可证 ; ( 四 ) 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 , 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检

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汪家寨煤矿技术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 成员:采掘副总、通风副总、机电副总、地测副总、安全副总、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科科长、地测科科长、人力资源科科长、纪委书记。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各业务科室科长、纪委书记。 一、考核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业组: 采掘专业组:由采煤副总负责组织考核,生产技术科负责,考核单位为:综采一工区、综采二工区、综采三工区、掘进一工区、掘进二工区、掘进三工区、开拓工区、巷修一工区、巷修二工区。参加考核人员:总工程师、副矿长、副总工程师、技术科科长、技术科副科长、各单位区长、书记。 通风专业组:由通风副总负责组织考核,通防科负责,考核单位为:通风工区、抽采工区、救护队。参加考核人员:总工程师、副矿长、畐I」总工程师、通防科科长、通防科副科长、各单位区长、书记。 机电运输专业:由机电副总负责组织考核,机电科科负责,考核单位为:运输工区、机电工区、修理厂、安装工区。参加考核人员:总工程师、副矿长、副总工程师、机电科科长、机电科副科长、各单位区长、书记。

二、机关科室考核 机关科室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考核,考核单位为:技术科、机电科、通防科、地测科、安检科、煤质科。参加考核人员:总工程师、畐I」矿长、副总工程师、技术科科长、地测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安检科科长、煤质科科长、各单位(分专业)区长、书记。 二、考核范围 全矿各科室副科长以下及各二级单位的所有被矿聘用并在岗的 技术人员。 三、考核方式 理论考试、综合测评和工作业绩。矿每季度组织一次理论考试及综合测评和工作业绩的评定;综合测评分为本单位测评和科室测评、矿领导测评。考核成绩所占比例:理论考试占30,综合测评占30% (本单位测评和科室测评、矿领导测评各占15%,工作业绩占40%各考核科室(地测防治水由地测科负责)负责编制专业理论考 试的题库及综合测评实施标准。理论考试的题库交由人力资源科统一从题库中抽取题目出试卷进行考试;综合测评实施标准交各专业参加测评人员评定。 四、考核管理 1、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及科室都要以公正、公平、认真的态度进行考评,确保考评结果全面、真实、可靠、能够正确反映被考核人员的状况。 2、为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被考核人员有权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意见不一致时,被考核人员可向领导小组反映,由领导小组进行仲裁。经仲裁认为考核部门不公正、不合理,对考核人员罚款200元,并予以纠正;经仲裁认为考核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终稿)

关于印发《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部门、各子公司: 集团公司办公室根据《档案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针对起草的《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与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反复的沟通、协调,现将修订后的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标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使我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 此通知 附:《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办公室 2010.5.10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集团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使档案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如下: 一、集团公司资料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公司经营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书面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一)政府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简称职能部门)的文书材料。 1、职能部门召开的有关房地产工作的会议文件; 2、职能部门下发的涉及经营业务并要求贯彻执行的文件; 3、职能部门领导检查工作、参观或者参加公司活动中的指示、讲话; 4、职能部门对公司各类请示事项的批复; 5、其它相关资料。 (二)公司文件资料 1、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包括公司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通知、规定、员工奖励、处罚、公司法律纠纷、公司大事记、工商变更及年检资料等。 2、企业的重大决定文件。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决议或会议纪要等。

3、请示性文件。包括公司针对工程项目向市规划局、国土局、区政府、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等其他政府部门发出的请示、申请报告、说明、汇报、承诺等。 4、凭证性文件。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5、证件性文书文件。包括公司证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房产五证,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企业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证明等。 6、报告性文件。包括公司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策划报告书、预测报告、实测报告、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审查报告、勘察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 7、人力资源资料。包括企业各部门的员工档案,人事任免资料,绩效考核资料,员工培训、学习档案,流程管理资料,离职人员档案,人力资源信息,社会异动资料,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8、土地资料。包括建设用地批准,地籍调查表,土地他项权证明书,建设用地地籍测绘成果,移民拆迁、安置补偿批准文件协议等。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及实施细则[详细]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交公路发〔2020〕65号)正式颁布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及质量鉴定工作,交通运输部于近日印发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20〕65号)。该细则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446号)同时废止。细则中对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及质量鉴定等环节进行了局部修订和完善。 质监总站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 相关阅读: 1、关于征求《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函(交公便字〔2020〕172号) 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doc 附件2: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doc 附件3: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doc 附件4: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doc 附件5:各单位工作总结报告.doc 附件6:公路工程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一览表.doc 附件7: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doc 附件8:项目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doc 办法修订汇报.doc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2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20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工程技术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工程技术部各员工的积极性,更进一步的明确工程技术部各岗位的职责、规范施工、科学管理、增强员工素质,以公司的企业文化为导向树立员工的主人翁思想。将公司的生存观为指导路径来明确自己的责、权、利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工程技术部所有员工,以及工程相关人员。 一、编制依据 1.《公司项目提成办法》 2.《工程技术部管理制度》 3.《工程技术部工作流程》 二、项目实施各阶段工作量比例 工程技术工作量:20% 项目管理工作量:70%,其中项目 售后服务工作量:10% 所有项目按《公司项目提成办法》规定进行提成,项目的总提成统一发到工程技术部,由部门经理根据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三、主要内容 3.1 工程设计人员的管理及绩效考核方法 工程设计人员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设计,工程主要设备及材料的预算,施工图、竣工图的绘制。优化施工设计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工程利润。对工程设计人员作如下管理及考核: 1)接到营销部设计任务后,应积极配合营销部与甲方进行沟通,按客户要求做好项目的设计,尽量做到设计科学合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步设计,按完成设计工作量达到20%提成,超过规定时间则不提成;若因设计方案不合理造成损失的,给予所造成损失总额的10%的经济处罚。 2)完成深化设计及报价,协助营销部成功签订合同,按完成设计工作量达到40%提成,未签订合同则不提成。

3)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和相应的设备及材料清单,经甲方签字确认,按完成设计工作量达到60%提成;每个工程的材料预算不能超出实际使用量的5%,否则扣罚超出部分总额的10%。 4)工程安装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按完成设计工作量达到80%提成;若因设备预算不足造成工期延迟则不提成。 5)完成竣工图的绘制,经甲方验收合格,按完成设计工作量达到100%提成;若因竣工图不够完善造成工程验收不能通过,给予50元的罚款。 6)投标未中标的项目按完成设计工作量达到25%提成;若因设计原因造成废标则不提成。 3.2 项目经理的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 1)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预算表、工程设备及材料供货时间表、工程进度总计划表等的编制,做好施工准备,落实好材料库房,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现场需要的各种申报表格齐备,完成开工报告,施工队伍进场,按完成工作总量的10%提成;若因组织不及时或施工准备工作不够完善,导致无法在合同约定时间进场开工,则不享受提成,并给予所造成损失总额的10%的经济处罚。 2)管线及隐蔽工程的安装基本完成,收回相应部分进度款(指合同约定有进度款的项目),按完成进度达到40%提成,进度款未收回不提成。 3)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施工,若因施工计划不周影响到工程工期的给予100元罚款。 4)设备、材料进场及时报验,作好现场设备、材料、机具的保管;若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或材料丢失,且无确定责任人,则按实际价格扣罚。 5)设备安装完毕,并初步调试合格,按完成进度达到80%提成。 6)整理好竣工资料,编写好验收报告,通过三方验收合格,收回除质保金以外所有工程款,按完成进度达到100%提成,工程款未收回不提成;若因竣工资料的整理不完善导致工程验收不能通过,给予100元的罚款; 7)竣工资料的存档工作必须做到健全、完整、整齐,如果出现遗漏,每缺一个工程的给予50元的罚款; 8)每个工程的材料实际使用量不能超出材料预算的5%,否则扣罚超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