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育部[2004]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

第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校外租(借)房住宿。除特殊原因外,学生均应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宿舍住宿。

第三条学生校外住宿是指学生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宿舍外的场所(包括校内其它住房)租(借)公私房屋住宿。

第四条各院(系)应对学生校外住宿进行严格控制、严格审批、严格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五条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校外住宿:

(一)伤(病)期间不能正常住校生活的学生(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二)有心理问题且有家长陪读的学生(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三)其它极其特殊的原因。

第三章学生责任及义务

第六条校外住宿学生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及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学校、大学生良好形象。

(二)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和所在院系的管理。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教学及课外等活动。

(三)详细了解学校关于学生校外住宿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提示,学生和家长应向学校书面承诺加强自身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并且承担由于校外住宿而引发的各类纠纷、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全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审批流程

第七条学生校外住宿按照学生申请、院系审批、学生工作处备案的批准流程办理手续。

(一)学生拟在校外住宿,应先向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诊断意见。

(二)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收到学生校外住宿申请书后,应向学生详细了解申请校外住宿的理由、校外房屋的性质和周边环境等情况,并向学生说明在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三)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向学生了解上述有关情况并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后,学生仍坚持要到校外住宿,则由学生本人填写《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就本人在校外住宿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和违法违纪责任等事项向学校作出明确承诺,并如实、准确地填写《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一式三份);家长签署意见,在申请表中填写(手写)书面同意意见及家长签字,并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要注明“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家长签字”字样。如果属于第五条第二款情形,家长须在申请表上“承诺陪读,责任自负”字

样。

(四)上述手续和材料齐备以后,校医院对医院等级进行审核并依据医院诊断建议,判定学生不宜或不能在校外住宿或不能校内宿舍集体居住的意见,院系负责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家长未在院系现场签字,院系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确认,做出是否同意学生校外住宿的审批意见,应在申请表上加盖院系行政章,由院系领导审核批准。

(五)学生在《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中所填写的情况必须真实,申请手续和材料不齐备一律不予批准。

(六)院系若同意学生校外住宿后,学生将《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及《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交到宿舍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院系辅导员应对学生寝室进行验收,确定无遗留问题后填写《沈阳工程学院校外住宿学生离寝验收单》,办理离寝手续,并注销学生校内住宿。

第五章相关事项

第八条学生在申请校外住宿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校外住宿的,一经发现,责令其搬回学生宿舍住宿,并视其情节轻重,依据《学生须知》给予学生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批准校外住宿期满或不再具备申请校外住宿条件的,学生应提前一周向所在院系报告,并于期满三个工作日内搬回学生宿舍住宿。

第十条若遇发生突发事件,校外住宿学生应及时报警和自救保护自身利益免遭损失,并向学校或院系报告,按学校规定和要求及时返回学校住宿,并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伤害及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各院系要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防范教育。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学生家长原则上应该陪读,并及时了解和关注学生校外住宿情况。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不能私自回校住宿,且寝室床位不再保留,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的第(一)(二)款按照申请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其它情形学校不予退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一: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

附二: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一:

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

本人因原因申请校外住宿,本人和家长共同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和家长已认真阅读并熟悉《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的所有条款,明确校外住宿对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及后果。

二、本人在校外住宿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沈阳工程学院《学生须知》中规定的有关校规校纪,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三、学生校外住宿期间,保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校外住所保证煤气、水电、饮食、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责任完全由本人和家长自己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违法犯罪,由司法机关处理;如违反校规校纪,按沈阳工程学院《学生须知》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四、家长应认真履行学生校外住宿的安全教育,并协助学生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经常与孩子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在外住宿情况,切实履行教育与监督责任,并主动与学校保持联系。

五、校外住宿期间,校内原寝室床位不再保留,且不允许私自回校住宿,如私自回校住宿,终止其校外住宿资格。

六、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执一份、学生所在院(系)执一份、学生工作处备案执一份。

院(系):班级:

学生本人(签名):学生家长(签名):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

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

学生校外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

学生校外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明确学院与学生本人及家庭的责任,**学校(以下 简称甲方)与成都五月花计算机专业学校________ __ 教学部____ ______年级专业___ _班学生_____ ___ __(以下简称乙方)商 定,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创造条件为乙方解决住宿,制定严格的住 宿管理制度,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住宿管理。 二、乙方因特殊原因不宜在校内公寓住宿的,坚持在校外租住(或以其他方式在 校外居住),本人与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并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可在校外住 宿。 三、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为甲方提供详细的校外住宿原因(在申请中写明)、住宿 地址及联系方式,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校外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完 全由乙方负责(以手写体现)。学生本人承诺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向乙方说明在校外租住(或以其他方式在校外居住)可能 产生的后果和乙方本人应承担的责任: 1、因通讯联系受阻或路途障碍等,耽误学业或其他事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 责,甲方无责任。 2、乙方与校外人员产生纠纷,乙方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乙方可通过社会或 其他方式解决,甲方可施以援助,但甲方无责任。 3、乙方发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责任。 A)乙方不能自律,其行为违法、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责任事故,甲方无责任。 B)发生与校外住宿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五、乙方有责任和义务每月向所在系(部)提交书面近期校外住宿情况报告。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学校学生教学部、乙方所在系(部)、乙方本人各持一 份。经学校(甲方)主管部门和学生本人及家长(乙方)签字(章)后有效。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学校乙方:学生签名(手印): 学生家长签名(手印): 二O 年月日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

城关完小(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 校长职责 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其职责为: 1、建立学校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各个岗位职责,确保教育、教学、安全等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促进学校规范、科学、快速、进步和发展。 2、根据国家课程设置标准开设课程,完成各学科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健康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按照“人文管理”原则,管好教师,管好学生,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人翁精神,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4、搞好学校勤工俭学工作,增加收益补助寄宿生生活。 5、建立学校、家长沟通制度,引导家长参与学校管理。 6、建立和完善学校管理档案、教学档案、校产档案,对所有校产进行登记、管理和使用,加强对校舍及附属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7、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搞好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作,争当名人,争创名校。 8、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营造安宁、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城关完小(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条例,执行《宝鸡市陈仓区中小学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并健全包括校舍安全、设施安全、教学安全、饮食安全、卫生安全、住宿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2、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分解到学校各个职能部门,落实到每一个人,制定学校工作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责任明细表。明确并落实安全责任。 3、要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事故问题、安全隐患排查消除等情况。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4、要建立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设立安全工作联络员,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要有一定的安全知识水平与专业技能,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与身体条件,有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规模较大的学校,可商请公安机关设立学校警务室,协助学校治理周边环境,维护学校的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 5、对校舍、设施、活动场所,定期检查并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做好雨季和汛期防滑坡、防塌方、防泥石流等监视防护工作。灾情严重时要停止上课。 6、要严格门卫值班制度,巡逻制度和学生旷、缺课查询制度,班主任及教师上课前要清点学生人数,旷、缺课学生及时掌握去向。要安排教师夜间轮流值班,进行夜间巡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寄宿生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校。 7、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 登记验证制度,加强进入校园人员盘查,禁止社会闲杂人员或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学生将刀具、棍棒、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学校。 按规定配备灭火、消防器材,对宿舍、食堂、库房、财务室、电教室等重点区域严格防护,保证人身及校产安全。 9、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郊游、劳动、社会实践和校外集体活动,时间超过四小时的,事先要报批,经批准的活动还应做到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安全措施落实,要有专人带队,事先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 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育部[ ]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 第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校外租(借)房住宿。除特殊原因外,学生均应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宿舍住宿。 第三条学生校外住宿是指学生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宿舍外的场所(包括校内其它住房)租(借)公私房屋住宿。 第四条各院(系)应对学生校外住宿进行严格控制、严格审批、严格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五条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校外住宿: (一)伤(病)期间不能正常住校生活的学生(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二)有心理问题且有家长陪读的学生(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三)其它极其特殊的原因。 第三章学生责任及义务 第六条校外住宿学生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及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学校、大学生良好形象。 (二)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和所在院系的管理。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教学及课外等活动。 (三)详细了解学校关于学生校外住宿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提示,学生和家长应向学校书面承诺加强自身人身财产安全保护,而且承担由于校外住宿而引发的各类纠纷、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全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审批流程 第七条学生校外住宿按照学生申请、院系审批、学生工作处备案的批准流程办理手续。 (一)学生拟在校外住宿,应先向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诊断意见。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大方三联实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学校的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 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监督小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工作监督小组,并制定有《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严格规范食堂的管理,严抓食品卫生关。 1、严格从业标准:学校食堂领取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 2、完善设施设备。食堂有纱门、纱窗、防鼠等设施,食堂内外环境好,功能区间明确,设施设备完善。 3、强化规范操作。学校食堂建立卫生制度及食堂卫生管理机构,且配备了食堂管理员,实行专人负责,严格控制食品采购索证、规范储存食品、出入库台帐等工作环节,做到校园无“三无”食品,无变质劣质食品,保证了食品质量,保证饮水卫生。 4、加强卫生管理。学校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具消毒保洁,保证了饮食卫生安全。食堂注意保持干净卫生整洁,按规定要求对餐具进行定时消毒和保洁,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 三、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落实好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管理中,始终把学生的安全教育、身心健康发展放在首位,确立“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定期检查、消除隐患、万无一失”的安全工作方针。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形成全员抓安全工作局面。 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杜绝伤亡事故,是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的一条基本的指导思想。 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制定相关的工作职责、明确各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签订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了校园安全责任区,明确了各责任人的职责,加大对各部门及全体教师的安全工作的考核力度,不断规范校舍管理、教育教学管

大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大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成为文明、卫生,安静的得到休息场所,特制定大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机构: 组长:李兆太 成员由宿舍管理员、各年级主任、班主任、政教处工作员等组成。 1、按学校规定,凡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按年级和住宿部负责人指定的宿舍居住,不准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不准在校外租住。 2、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 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学生宿舍每晚熄灯铃关门,学生只能进不能再 出去,对夜不归宿者将严厉处理。 4、未经许可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学生带外来人员 或非本宿舍学生住宿.一经发现严加惩处。 5、未经管理员批准学生不得在上课、自习时间进出宿舍。 6、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焚烧纸物或燃放鞭炮,严禁在宿舍内 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热器具。不准从宿舍向外面摔砸瓶子或杂物。 8、讲卫生、爱清洁。保持环境卫生,禁止乱写、乱贴,保持学 生宿舍的整洁、清新与舒适。室内用具要摆放整齐、自觉清扫卫生。脏物垃圾须及时倾倒入桶或专用篓内。 9、爱护公物。严禁将果皮纸屑和破旧衣袜投入下水道,如因此 堵塞将负责赔偿原料等维修费用。故意损坏床铺、墙壁、天棚、灯 具等公物要照价加倍赔偿。 10、积极配合学校政教处组织的卫生检查和其它检查工作。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寝室活动。

1、政教处保卫组蹲点到各宿舍,配合住宿部、管理员处理学生违纪现象。 2、政教处保卫组配合住宿部和宿舍管理员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 3、熄灯后班主任进行查寝、查班。 4、熄灯铃后政教处保卫组不定期彻夜巡查。 五、评估奖惩: 1、由政教处组织每月一次文明寝室评比,每学期末一次文明寝室长评比。 4、宿舍违纪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列入班评。 5、政教处落实宿舍管理员责任,加强对宿舍管理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对失职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l、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

学生校外住宿安全协议书(标准范本)

学生校外住宿安全协议书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reached on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ines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下载后可随意修改

协议编号:YH-FS-856829学生校外住宿安全协议书 说明:本服务协议书根据有关规定,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文档格式为docx可任意编辑使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班学生:家长姓名: 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 租(借)住房屋详细地址: 房主姓名:房主联系电话: (以上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 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鉴于部分学生和家长的申请要求,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我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必须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积极动员学生回校住宿,并广泛征求家长意见。 2、定期了解租住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对租住学生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教育并作出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午休、晚睡,不迟到、早退,旷课。 2、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外期间不购买、藏匿各类凶器及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不打架斗殴、不赌博或变相赌博,不看黄色淫秽书目、录相;不上网、不抽烟、酗酒;不谈情说爱,不带异性同学进租住地,不参与其他违法违纪活动。 3、家长应经常对租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 4、租房住宿的同学必须定期向班主任老师汇报学习和住宿情况。尤其是住地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将新地址、联系方式通知老师。 5、随时接受学校检查与管理,一旦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学校处理。 三、校外租住系本人或家长申请,经家长同意,租住期间,本人对自己言行及安全负责,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及家长或租住地监护人承担,学校及班主任不负连带责任。

中学生宿舍 寝室 寄宿制管理制度 条例

钟山区大湾镇大湾中学寄宿制学生 寝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寝室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室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早上学生离开寝室,由本寝室值日生打扫卫生。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管理员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1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寝室室长要检查本寝室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管理员,值日生要在离开寝室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寝室,因有特殊事出入寝室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准许的假条或者得到寝室老师同意。 5、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 6、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在寝室内逗留。 7、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寝室,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管理员查床时,室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寝室楼。 8、住宿生回到寝室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9、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管理员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安全。 三、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管理人员; 3、晚上必须在10:00前返回寝室;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 5、爱护寝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禁私用电器,禁乱动公用电源,禁在寝室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寝室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11 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111 2 / 2 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学校针对目前学生在校外住宿的种种弊端,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领导牵头,班主任具体组织负责,长期与本班学生家长对学生住处进行检查,对住宿条件差、房东管理不严、存在各个方面安全隐患的,要求强行搬出。 2、由班主任统一协调,充分征求家长与学生的意见,将本班校外住宿生尽可能地归到一处或几处集中住宿,便于管理。 3、由班主任组织,与房东、家长共同签订《校外住宿生安全责任书》一式4份,班主任、房东、家长各持一份,一份交学校政教处备查,以落实责任。 4、班主任将不定期的对学生住所进行检查。 5、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责令班级限期整改。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非住校生协议书

非住校生协议书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大路李初中非住校生协议书1、学生不在校住宿必须经班主任、家长(或监护人)同意,与学 校签订此协议书,否者一律住校。 2、在校外住宿的学生早晨来校,夜晚放学回住宿地途中,为保证 其路上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接送。 3、学校和家长(或监护人)要经常教育学生离开学校回住宿地期 间,不要去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合,不要在外逗留,同时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的教育,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以及如何预防意外伤害等安全教育。 4、学生回住宿地期间,家长(或监护人)应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教 师布置的各项作业和学习任务。 5、学生回住宿地路上及就寝期间,因学校无法监管,在此期间所 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外住宿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应经常与班主任或课任教师 联系、交流其学生在外住宿期间的思想表现,确保家、校合一共同完成对学生的教育。 7、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 法》之规定为准。 8、此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所在班级_____________ 家庭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附:家长接送学生入校、离校时间 早自习入校时间:6:00 晚自习离校时间: 七、八年级夏季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20 冬季时间:10月1日至4月30日7:50 九年级夏季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9:10 冬季时间:10月1日至4月30日8:40 我们已认真阅读以上各条款,如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学校无关,由本人和监护人承担。 学生签字:_________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望贵家长(或监护人)按时接送学生,确保学生上放学路上安全。 上蔡县大路李初中 2011年9月1日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寄宿制学校安全监管管理制度 寄宿制学校安全监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我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有专职门卫,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 第 2 页共 2 页

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 第 2 页共 2 页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最新推荐------------------------------------------------------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闲的重要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高校校园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学生宿舍基础文明建设和管理、教育、服务的育人工作,根据《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试行)》《高等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规定。 (一)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1.学生住宿由宿管部门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占床一个月不住者取消住宿资格,其床位由宿管部门收回另行安排。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2.住宿学生须按学院有关规定,根据所住宿舍条件的不同在每学年开学初按时足额交纳住宿费。 3.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宿管人员的检查,妨碍宿管人员的正常工作。 4.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若确属工作需要进入异生宿舍者,须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办完事后应自觉离开。 5.住宿学生在宿舍禁止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不准寄放亲朋贩卖的货物。如直系亲属来访确因夜深在外找不到住处,留宿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和来访者的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手续后方可留宿一晚, 1 / 13

违者予以适当处罚。违反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警告处分。 6.同学和亲属来访,必须遵守门卫会客规定,履行来访登记手续,学生上课和自习时间一律不接待来访。 7.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作息时间,做到按时入舍,就寝、起床。晚归学生须向值班员出示证件、说明原因、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舍。无正当理由月累计2次晚归者,给予警告处分。 8.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若确因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等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需经本人申请、分院同意方可办理留校住宿。寒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交纳水电费和住宿管理费。 (二)住宿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学习、安全秩序,保障学院和学生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1.未经宿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叫卖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违者没收所卖商品外,并处以罚款。 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自炊或燃烧杂物;不准在寝室点用蜡烛,违者除没收其禁用物品外,并给予警告处分。如因违规保管或使用上述物品而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者,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3.住宿学生要注意保护宿舍安静。晚休、午休和自习时间不准在宿舍内喧哗、歌舞、大声播放音响或收录机、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玩游戏机、看影碟或电视,不得进行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娱乐活动。对有以上违纪现象的学生,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

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 根据永昌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提供学生寝室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二、学校向学生说明在校外租房住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三、学生有义务向班主任提供所租房屋详细地址、房东姓名、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等,并协同公安部门与房东签订协议。 四、班主任将校外住宿生的详细租房情况整理成册,报学校政教处备案。 五、学校主管领导及政教干事不定期对校外住宿生进行巡查。 六、校外住宿生租房地址发生变动,班主任及时掌握变动情况并向学校思政处提供变动后的详细资料。 七、班主任每月访问校外住宿生1-2次,并作好访谈记录,以备学校检查。 八、自愿在校外租房学生应遵守如下条款: 1、不准谈恋爱。 2、不准在没有法定监护人在现场的情况下游泳。 3、不准到建筑工地或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玩耍。 4、不准使用不安全的日常用具。 5、家长要制止社会不良人员对学生学习、生活的干扰,保护学生安全。 6、家长要禁止学生抽烟、喝酒、赌博,预防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及时制止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禁止男女生互串寝室,留宿外人。 7、家长要加强防火、防盗管理,严防失火、失窃事件发生,学生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8、家长要为学生选择安全、通风良好、手续齐备的租住房,严禁学生使用明火煤炉、液化气。 9、家长为学生选择租住房时,必须保证不选择社会不务正业人员、闲散人员、两审释放人员经常出入的地方,以确保学生不受其影响。 10、家长要确保学生不与社会不良人员接触。 11、家长要确保学生不参加任何帮派,不看黄色录像、书籍。 12、学生不准出入溜冰场、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13、学生不准在其他人家留宿,也不准留宿其他同学在家过夜。 14、家长要及时向学校、班主任通报学生的情况,向公安机关检举自己子女的一切违法、违纪行为。 15、校外住宿生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及其它违法事故由家长及时找公安机关解决。 16、校外住宿生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学生自己承担,与学校无关,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17、校外住宿生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作息时间,在住宿地点到学校往返途中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8、严禁学生拉帮结派、打架斗殴。 19、家长、学生自愿在校外租房住,因此违反本制度条款造成的一切后果,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 (一)

农九师一七〇团中学二〇〇五年九月

目录 一、前言 (1) 二、一七〇团中学管理条例 (3)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思想教育 (4) 第三章教学工作 (5) 第四章后勤管理 (7) 第五章考勤管理 (8) 第六章奖惩制度 (9) 第七章附则 (12) 三、一七〇团中学教职员工工作考核办法 (13) 四、岗位职责 (26) 校长职责 (26) 书记职责 (27) 工会主席职责 (28)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教务主任职责 (29) 任课教师职责 (30) 教务员职责 (32) 图书管理员职责 (32)

文印员职责 (34) 教研室主任职责 (34) 教研组长职责 (35) 政教主任职责 (36) 值周人员职责 (36) 中学班主任职责 (37) 小学班主任职责 (38) 团支部书记职责 (39) 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40) 总务主任职责 (41) 会计职责 (41) 出纳职责 (42) 保管员职责 (43) 警卫职责 (44) 校医职责 (44) 民族团结公约 (45) 五、管理制度 (46) 教职工工作制度 (46) 作业制度 (46) 考试制度 (47) 学生转化制度 (48)

教师备课制度 (49) 上课制度 (50) 辅导制度 (51) 听课制度 (51) 卫生制度 (52) 医务工作制度 (52) 实验室安全及防护制度 (53) 图书室借书制度 (53) 学生实验规则 (54) 教师补课、缺课及调课制度 (54) 实验准备制度 (55) 教学仪器报废制度 (55) 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56) 体育器械保管人自责 (57) 音体美器材管理办法 (57) 教学仪器赔偿制度 (58) 校舍管理制度 (58) 财务管理制度 (59) 门卫制度 (60) 绿化制度 (60)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制度 (61)

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学校安全管理的重点要害部位,为保证学生在宿舍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在宿舍内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章学生宿舍的建筑标准和要求1.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的布局、建筑、设施等都应当符合有关国家建筑标准和消防要求,严禁危房作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学生宿舍高宜为3.0-3.2 米。生均使用面积中学不小于 2.7 平方米, 小学不小于2.4 平方米。根据已在用学生宿舍的客观现实,每自然间学生宿舍应不低于12 平方米,每室居住人数不超过8 人。禁止私自改造宿舍建筑功能, 乱堵门窗、打通墙体。不允许将非宿舍建筑做为宿舍使用。严禁将宿舍楼对外出租与学生混住。 2.不得租用校外房屋做学生宿舍。3.学生宿舍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齐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人员,学生会使用灭火器。

要确保宿舍通道的畅通,楼道宽度、楼道和宿舍地面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不得在宿舍通道中放置杂物。 楼梯设置的数量、位置及总宽度应符合国家现行防火标准的要求,楼梯坡度不应大于30 度,外廊栏板或栏杆净高度不低于1.1 米。 宿舍超过两个自然间的,应开两个出入口,整个宿舍楼的安全出入口开设数量和宽度应符合国家现行防火标准。 4.宿舍楼梯间和楼道应有直接的自然采光,照明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不准擅自改变原有线路,乱拉电线,不许设有大功率电器插座。楼道内和疏散口应有应急照明灯。 5.门窗应便于开启,清洁、牢固,床板不少于两根横梁,上下铺距离、上铺与屋顶距离、床与灯、电扇距离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6.学生宿舍内的取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内使用的暖气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坚决杜绝学生宿舍内燃煤直接取暖。 第二章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校宿管办统一管理,所有在校学生必须服从宿管办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生报到注册后到宿舍办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不准在外租房住宿。 4.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辍学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宿管办办理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停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2426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掌握校外住宿学生基本情况,规范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一条校外住宿地点应具备的条件 (一)住宿地点必须符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二)房东应与当地公安机关签署“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治安责任书”,并认真履行责任书中的各项职责。 (三)住宿地点必须经过学校和有关部门认可,

并适宜学生住宿。 第二条校外住宿学生管理措施 (一)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登记表》: 认真填写租住地址、门牌号、同住人姓名、房东姓名、职业、房东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住宿点人数等栏目,一式两份,一份班主任保留,一份政教处存档。 (二)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每学年初或变更住所后,由家长与房东及时签订《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三)实施校外租住学生安全排查制度。 学校政教处及各班主任必须对住宿地点进行安全排查,每学期至少两次;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当即

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

编号:YB-HT-018821 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 Off campus accommodation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档中文字均可自行修改 编订:YunBo Network

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 甲方: 学校 乙方: 根据教育部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本着向学生及其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生活、管理秩序,学校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均应在校住宿。但因确有客观原因或坚持要求在校外住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亲友自行解决住宿)的,须由学生家长到校与校方签订书面协议。为了加强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在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学年结束前两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签订协议。

二、在校外宿舍的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在校外宿舍的学生享有校内住宿学生的同等权利。 三、在外住宿的学生要如实填写《 学校学生校外居住申请表》(见附表),办理表中规定的相关手续,并向学校提供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定期向学校报告学习、生活情况。如租房地点变动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四、在外住宿学生应服从所在辖区的管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纠纷、事故、人身财产安全等,均视为个人行为,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学生处、学生所在学院、家长各持一份。 七、协议与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相冲突之处以后者为准。 辅导员签字: 学生签字:

院长(系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院盖章) 云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Yunbo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寄宿制某小学学生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寄宿制某小学学生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2532寄宿制某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Primary school studen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寄宿制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住校生的教育管理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学校成立了住校生管理工作小组,由校长室、教务处、政教处、后勤处和有关班主任组成,并由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负责。学生住校,原则上是非zz村的学生,并由学生自愿,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工作批准方可住校。住校生开学时应按规定方可住宿。住校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住校资格:有传染病、有偷盗行为、多次外出不归、经常不参加晚自习、个人卫生差、喝酒吸烟、不服从班级管理等。住校生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寝室安全守则》、《卫生守则》、《爱护公物守则》、《夜自习守则》。 寝室安全守则 1、住校生按生活教师指定的寝室住宿,不得自行调房或

调换床位。 2、每寝室选寝室长一人和副寝室长一人,负责管理室内用具,安排并督促值日生搞好室内外卫生,督促同学按时作息。 3、起床前、午休、熄灯后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走廊内玩球、嬉耍打闹等。 4、晚自修后,男女生不到对方寝室。 5、不在外住宿,不留他人住宿,在外住宿须由家长书面请假并办好销假手续。 6、不抽烟不喝酒。 7、室内用品按规定摆放。 8、注意防盗,及时锁门、关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9、注意防火,不点蜡烛,不擅自装卸电器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等小电器。 10、有违规者,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处理。 爱护公物守则 1、室外的公共财物,保持内外设施的完好。 2、因使用不当损坏门窗等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

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维护正常的学生生活秩序,共同营造洁净、舒适、稳定、安全的学生住宿环境和文明、健康、进取、向上的舍区文化氛围,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二条 成立xxxx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后勤集团和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保卫处、财务处、团委、物业公司、学生会负责人任委员,全面负责学生住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指导和协调学生住宿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物业公司。 第三条 学生工作处、后勤集团、院(系)、保卫处、物业公司按确定的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学生住宿的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学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四条

学校在学生入住时按“院(系)、专业、年级、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对学生住宿进行统一安排,学生应服从学校的安排和调整。 第五条 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然后与学校签订校外住宿协议。对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搬回学校住宿,学校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纪律处分。经学校备案而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除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相关的民事或刑事等全部责任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六条 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凭住宿缴费收据,到所分配的学生公寓管理室办理住宿手续,并领取房间钥匙。 第七条 学生住宿的床位一经分定,原则上不再进行个别调整。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名,报本楼栋管理员室备案,寝室长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生活秩序、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和公共家具财物的保管。 第八条 公寓管理员在学生住宿安排妥善后,须填写学生住宿情况登记表,并报物业公司备查。

湖南大学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

湖南大学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校外住宿的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针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公寓的建设和管理,积极为广大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学生成才服务。 第二条学生应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公寓住宿,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外住宿。在校期间确因疾病需专人照料或其他特殊原因须在外自行住宿者可以申请在校外住宿。 第三条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本人提交申请书,说明在校外住宿理由、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经学生导师书面许可并签字,由学生所在院系审查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批备案。 第四条在学生申请和导师书面保证中,必须承诺加强对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承诺因在外住宿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由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校外住宿学生包括不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公寓内住宿以及外出实习的学生。 第六条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辅导员要对经批准在外住宿的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和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建立详细档案,包括具体住宿地址、联系方式、同住人员情况等,定期与其保持联系,获取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 第七条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辅导员要建立校外住宿学生紧急联系人档案,包括紧急联系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和具体住宿住址,紧急联系人应为与校外住宿学生有密切联系的人员。 第八条学生所在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者辅导员应指定一名或数名校外住宿负责人,建立专门、统一的qq群组,以更有效地联系和管理。 第九条各班班长需保持与本班在校外住宿学生的有效联络,定时联系以及时了解和掌握校外住宿学生的具体情况。 第十条校外住宿学生如有意外紧急情况,应及时联系辅导员或院系其他相关负责人。 第十一条校外住宿学生按时参加学校、院(部)、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如班会等,其中学生党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支部会议,学生干部应与辅导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切实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第十二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所在院(部)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 第十三条对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到校外住宿者,须加强教育,劝其回校,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以前相关办法废止。 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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