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平衡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测试方法

电动平衡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测试方法
电动平衡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测试方法

ICS49.020

V 00/09 DB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 44/ XXXX—XXXX

电动平衡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测试方法Operation safety specifications and test methods for electrical self-balancing vehicles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条件 (1)

5 性能条件 (2)

6 测试条件 (3)

7 测试方法 (3)

8 标志、说明、包装、运输和存储 (6)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XXX提出。

本标准由XXX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参与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首次发布。

电动平衡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测试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平衡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条件、性能条件、测试条件和测试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已划分道路种类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未划分道路种类的道路两侧(前进方向右侧)通行的电动平衡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4667—2017 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 34668—2017 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

GB 4599—2007 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

QB 2191—1995 自行车反射器

QB/T 1723—1993 自行车车铃

GB 3785 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34667—2017 中第 3.1 条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空车质量

电动平衡车本身(包括蓄电池)的总重量。

3.2

最高设计时速

当气候条件良好、交通密度小、车辆运行只受道路本身条件(几何要素、路面、附属设施等)影响且在额定转速之下的功率时,电动平衡车所设定控制的最大安全时速。

3.3

时速控制

电动平衡车拥有的自主调节或受骑行者控制以限定车辆最高行驶速度的功能。

4 技术条件

4.1 外形尺寸

电动平衡车的外形尺寸根据本标准 7.1 的要求进行试验,外形尺寸应不大于 1000 mm*750 mm*1600 mm。

4.2 空车质量

电动平衡车的空车质量按照本标准 7.2 的规定进行试验,空车质量不应超过 45 kg。

4.3 最高设计时速

电动平衡车的最高设计时速按照本标准7.3的要求进行试验,电动平衡车的最高设计时速不应超过20km/h。

4.4 制动距离

电动平衡车按照本标准8.7的规定进行试验,其干态制动距离不应大于7m,湿态制动距离不应大于15m。

4.5 部件条件

电动平衡车应具有从前后左右各方向均可目视观察到的反射器或车灯,宜装有转向灯、制动灯、车铃及配备头盔。

4.6 整车道路行驶要求

电动平衡车应进行累积100km的道路骑行试验,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整车各零部件的断裂和系统部件的损坏或失效,试验后不应丧失其骑行功能。

5 性能条件

5.1 保护性能

5.1.1 超速保护

超速保护功能应符合GB/T 34668—2017中5.4.1的规定。

5.1.2 失稳保护

失稳保护功能应符合GB/T 34668—2017中5.4.4的规定。

5.1.3 低电量保护

按照GB/T 34668—2017中5.4.2的规定,电动平衡车应具备低电量保护功能。

5.1.4 限速提示

电动平衡车应设置15km/h 、12km/h、8km/h的限速提示功能。

当电动平衡车时速接近设定的最高时速时,系统应自动控制平衡车再加速,整个过程应平稳、无速度突变现象。

注:正常情况下非机动车道行驶的电动平衡车最高时速不应超过15km/h;人行道行驶的电动平衡车最高时速不应超过12km/h;当夜间或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应超过8km/h。

5.1.5 越障性能

电动平衡车应具备有一定的越障性能,当以正常速度通过不小于30mm的障碍物或宽沟时,应能保持平衡状态。

5.2 最大骑行噪声

电动平衡车以最高车速作匀速行驶时的噪声应不大于62dB(A)。

6 测试条件

6.1 测试员要求

测试员要求应符合GB/T 34667—2017中6.1.2的规定。

6.2 环境条件

环境条件如下:

a)除另有规定外,环境温度应在-5℃~30℃之间;

b)除另有规定外,平均风速不大于3m/s,瞬时风速不大于5m/s;

c)路面应为平坦的沥青或混凝土路面;

d)除另有规定外,环境噪声不大于48dB。

e)避免雨雪天气。

6.3 测试装置要求

本标准使用的仪器仪表精度应不低于0.5级,声级计精度为±1dB。试验平台表面与标准试块之间的摩擦系数为0.75~1.0。

6.4 取值规则

试验重复次数视试验目的而定,除另有规定外,一般试验两次(一个往返为一次),每个往返应连续进行,取往返测得数据的算术平均值。往返测量值偏差率按式(1)计算。偏差率超过规定时数据无效,需重做试验。

()

=-+?

2/A B100%

e A B

(1)

式中:e——偏差率;

A——“往”时测量值;

B——“返”时测量值。

续航里程误差超过2公里的数据无效,制动距离误差超过1米的数据无效。

7 测试方法

7.1 外形尺寸

7.1.1 测试设备

卷尺。

7.1.2 测试方法

用卷尺测量其外廓长宽高的最大外形尺寸、轮胎直径、底盘高度、踏板高度。

7.2 空车质量

7.2.1 测试设备

电子秤。

7.2.2 测试方法

将安装完整的电动平衡车(含蓄电池)放到电子秤上称其质量(重量),记录读数,重复三次,取平均值。

7.3 最高设计时速

最高时速设计试验应符合GB/T 34667—2017中6.2.1的规定。

7.4 限速提示

手动选择最高时速限速提示的功能模式,测试员驾驶电动平衡车,测试应符合本标准5.1.4的要求。

7.5 反射器或车灯

反射器试验按QB 2191—1995中6.1的规定进行试验,车灯试验按GB 4599—2007第6章的规定进行试验。

7.6 车铃

车铃试验按QB/T 1723—1993中的第5章的规定进行试验。

7.7 制动距离

7.7.1 测试设备

测试设备配备如下:

a)距离记录系统,精度达到±1%,用以记录制动距离;

b)喷水系统,用以喷湿测试路面。喷嘴的水流量应不小于4mL/s,喷水系统以0.5m/s的速度移动喷湿测试区间,喷水系统宽度应覆盖测试区间宽度。应用常温水。

7.7.2 测试方法

测试步骤如下:

a)在空旷的干态(湿态)场地划一道标志线,测试员驾驶电动平衡车使其达到最高时速,驶至标志线处时,紧急减速;

b)保持紧急减速状态直至电动平衡车停止,测量停车点至标志线的距离,即制动距离,记录读数;

c)重复上述步骤三次,取试验结果平均值。

7.8 最大骑行噪声

7.8.1 测试设备

声级计。

7.8.2 测试场地布置

测试场地布置如图1所示。

图1 最大骑行噪声场地布置

7.8.3 测试方法

测试步骤如下:

a)声级计采用“A”计权网络、快档进行测量,声级计放置的离地高度为1.2m;

b)测试员驾驶电动平衡车以最高车速匀速通过测试区,读取声级计的最大读数,并算出左右两侧

声级计的读数平均值;

c)重复上述步骤三次,取三次试验结果平均值的较大者作为电动平衡车的最大骑行噪声。

7.9 超速保护

超速保护测试应符合GB/T 34668—2017中9.1.1的规定。

7.10 越障性能

7.10.1 测试设备

以垂直高度为车轮直径1/6的平台作为测试设备,平台正面边缘处须有半径为3mm的光滑圆角,平台与平衡车触面的摩擦系数应在0.75~1。平台应有固定装置,以防止测试时滑动。

7.10.2 测试方法

将平衡车按向前方向正对测试平台边缘,车轮触地点到台阶边缘相距1m为起跑距离,按图2所示进行测试。

图2 越障测试

7.11 整车道路行驶

测试步骤如下:

a)试验前应对被试验的电动平衡车进行检查和调整,使各部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b)试验时在保证行驶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保持较高车速行驶;

c)整车道路行驶测试距离为100km。

8 标志、说明、包装、运输和存储

电动平衡车的标志、说明、包装、运输和存储应符合GB/T 34667—2017中第8章的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简 易版

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1)机动车的行驶安全性 机动车具有良好的行驶安全性,是减少交 通事故的必要前提。行驶安全性包括主动安全 性和被动安全性。 主动安全性指机动车本身防止或减少交通 事故的能力。它主要与车辆的制动性、动力 性、操纵稳定性、舒适性、结构尺寸、质量、 视野和灯光等因素有关。 被动安全性是指发生车祸后,车辆本身所

具有的减少人员伤亡、货物受损的能力。提高机动车被动安全性的措施有:配置安全带、安全气囊,安装安全玻璃,设置安全门、防撞装置、配备灭火器等。 2)机动车的安全检验 机动车辆的安全检验是根据道路交通对机动车运行的要求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对车辆与行驶有关的全部或分性能进行检验。 3)机动车安全检验的目的 机动车安全检验,是车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督促车主保持良好的车况,充

DB12390-2008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DB12390-2008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ICS 43.19><>50 Y14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 DB12/390—2008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 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Light electric tricycle for delivery use―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2008-10-20发布 2009-01-01实施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2/390-2008 I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的<>5.1.1、<>5.1.3、<>5.1.4、<>5.2.1、<>5.2.2、<>5.2.3、<>5.2.4、<>5.2.<>5、<>5.2.6、 <>5.2.7、<>5.2.8.2、<>5.2.9、<>5.2.10、<>5.2.11、<>5.2.12.1、<>5.2.12.3、<>5.2.12.4、<>5.2.12.<>5、<>5.<>5为强制

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国家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大安 电动车有限公司、天津市飞鸽电动三轮车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市中天机电产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关新、马国富、张云龙、赵贵森、魏强、刘春风 DB12/390-2008 1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的定义、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载重量不超过1<>50kg,其作用主要用于代步或家用载物的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残疾人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要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56<>5-200<>5 自行车安全要求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 言前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 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与 GB 7258—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第1章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修改了第3章的机动车、汽车、乘用车、客车、公共汽车(城市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两用燃料汽车、双燃料汽车、挂车、牵引杆挂车、中置轴挂车、半挂车、汽车列车、铰接列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定义,增加了载客汽车、公路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校车、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中小学生校车、专用校车、低速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教练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普通摩托车、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特型机动车的定义,删除了卧铺客车(2004年版的3.2.2.1)、电动汽车(2004年版的3.2.9)的定义;将汽车分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三大类,将2004年版中的摩托车(2004年版的3.5)及轻便摩托车(2004年版的3.6)合称为摩托车(见3.5),将2004年版中的摩托车(2004年版的3.5)改称为普通摩托车(见3.5.1); ——修改了第4章的部分机动车产品标牌需标识的内容(见4.1.2)和车辆识别代号的打刻要求(见4.1.3),增加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电动摩托车应打刻电动机型号、编号的要求及标识的视认性和永久保持性的要求(见4.1.4); ——增加了乘用车和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车(低速汽车除外)应在靠近风窗立柱的位置设置能永久保持的车辆识别代号标识的要求,以及乘用车应具有能读取车辆识别代号的电子数据接口、在后备箱(或行李区)的合适位置标示车辆识别代号,且应在至少5个主要部件上标示车辆识别代号或零部件编号的要求(见4.1.5和4.1.6),修改了危险货物运输车的标志要求(见4.1.7),增加了对机动车进行改装或修理时不得对车辆识别代号等整车标志进行遮盖(遮挡)、打磨、挖补、垫片等处理及凿孔、钻孔等破坏性操作的要求(见4.1.8); ——修改了车长小于16m的发动机后置的铰接客车的后悬要求(见4.3),增加了铰接列车的半挂车的总质量不得大于半挂牵引车的最大允许牵引质量的要求(见4.5.1.5),修改了载客汽车乘员数的核定要求(见4.5.2.和4.5.3),增加了乘员数核定的特殊规定(见4.5.6); ——修改了客车、罐式汽车和罐式挂车的侧倾稳定角要求(见4.7.1),增加了旅居车和旅居挂车旅居室内的专用装备设施应明示安全使用规定(见4.8.4)、所有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应喷涂总质量、栏板货车和自卸车应喷涂栏板高度、罐式车辆应喷涂灌体容积及允许装运货物的种类、部分货车及所有挂车应标识放大号、部分客车应喷涂座位数、专用校车车身外观

特种车辆或特殊用途车辆的安全运行要求(标准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特种车辆或特殊用途车辆的安全运行要求(标准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特种车辆或特殊用途车辆的安全运行要求 (标准版) 1)特种车辆的安全运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特种车辆做了如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

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中规定,特种车辆除要满足一般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外还要符合一些附加要求。例如,规定消防车的车身颜色应为符合GB/T3181规定的R03大红色,标志灯具为红色回转式;救护车的车身颜色应为白色,标志灯具为蓝色回转式。 2)特殊用途车辆的安全运行要求 运送易燃和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应在驾驶室上方安装红色标志灯,并在车身两侧喷有明显的“禁止烟火”字样或标记;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并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装在车身前部,车辆尾部应安装接地装置。座位数大于9的客车及运送易燃和易爆物品的汽车应装备灭火器。 2.超限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要求 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①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m以上;②车货总长18m以上;⑧车货总宽度2.5m以上;④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kg

国家标准GB17761.doc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2011-06-14 10:31:43来源: 作者: 【大中小】评论:0条 前言 本标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整车的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整车安全要求、整车装配要求、整车外观要求、整车道路行驶要求和说明书的要求. 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5.1.1最高车速、5.2.1制动性能、5.2.2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为强制性条款;其余各技术要求均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中国轻工总会发布的原轻工行业标准QB2 302-1997《电动自行车安全通用 技术条件》作废。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自行车集团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阮志诚、姜晓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7 76 1一 1 99 9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El ect ri cb ic yc les - G en er alt echnicalr equirement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 5 65 -1993 自行车安全要求 GB /T 3 566-1993 自行车装配要求 GB /T 1 2742-1991 自行车检测设备和器具技术条件 QB /T 1 217-1991 自行车电镀技术条件 QB /T 1 218-1991 自行车油漆技术条件 QB 1 7 14 -1993 自行车命名和型号编制方法 QB 1 8 80 -1993 自行车车架 QB /T 2 184-1995 自行车铝合金件阳极氧化技术条件 QB 2 191 -1995 自行车反射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电动自行车electricb icycle 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4 产品分类 4.1 分类原则及代号 电动自行车按电动机与驱动轮之间的传动方式分为: 轴传动,代号为z; 链传动,代号为L.

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61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技 术正式样本

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企业内机动车辆,是指专用于企业内部物资材料运送的机动车辆,区别于公路上使用的车辆。一些年来,由于企业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加之车辆技术装备较落后,驾驶人员素质低,结果导致企业内车辆伤害事故时有发生。为控制和减少企业内机动车辆激增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减少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企业内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企业内机动车辆事故分类 企业内机动车辆事故可分为以下四类: (一)车辆伤害。包括撞车、翻车、挤压和轧辗等。

(二)物体打击。搬运、装卸和堆垛中物体的打击。 (三)高处坠落。人员或人员连同物品从车上掉下来。 (四)火灾、爆炸。由于人为的原因发生火灾并引起油箱等可燃物急剧燃烧爆炸,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因运输不当发生火灾爆炸。 二、企业内机动车辆分类 企业内机动车辆分类通常有以下六种: (一)汽车类。包括载重汽车、倾卸汽车、客车、专用汽车、叉车和铲车等。 (二)电瓶车类。包括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等。 (三)拖拉机、挂车类。包括拖拉机、牵引车、平板车等。

(完整版)特种车辆管理办法

中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特种车辆设备 及机械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规范特种(挖掘机、装载机)车辆运行管理,提高司机驾驶操作技能和车辆 2 3、组织机械化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负责制订和实施机械设备的保养计划,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5、组织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考核。 6、负责机械的安全技术分析,参与机械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安全责任 1、自觉遵守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2、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预防机械事故的发生。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考核持证上岗,不允许无照操作。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不允许私自将机械设备交他人操作,因工作需要将本人操 作的机械设备交他人操作时,要经项目经理以上领导批准。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私自使用单位机械设备造成事故,责任由个人承担,后果 严重的从重处罚。 6 7 9、 10 养和使用,是预防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六条:机械设备交接班管理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施工安全性和连续性的重要措施。交接班时要交清生产任务、技术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清施工中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七条:车辆安全管理 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驾驶员、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做好驾驶员、车辆的检审验。并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的交通法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实行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3、认真制订并落实车辆例保制度,要求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 4 5 辆完好。 6 7 1 2 3 4、坚决服从单位机械设备和车辆管理部门的管理。 5、加强个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提高个人职业道德素质。 6、确保安全操作,认真完成上级交派的各项任务。 第五章运行管理 第九条:行车前应按规定全面检查完好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车辆行驶速度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车辆运用的安全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运用的安全要求(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389-27 车辆运用的安全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车辆在运用过程中的安全,为客货运输服务,是铁路车辆部门职工的基本职责,由于客车是固定配属、固定编组的,而一般货车是全国铁路通用的,因此在保证车辆安全的具体要求上,也有所不同,现分别予以说明。 1.对货车运用的安全要求 铁路货车一般无固定配属单位。因此对货车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都是在运用过程中进行的(定期检修外),这个任务由列车检修所(简称列检所)担当。 (1)主要列检所对本站编组的始发列车,应按规定的作业范围认真检查和修理,并保证能安全运行至

下一个负责检查该部位的列检所,其检查范围和维修安全要求如下: ①车辆的磨耗、擦伤、缺损等均无过限;轮箍、轮毂无松驰。 ②轴箱及其部件齐全、作用良好,并消除热轴故障。 ③转向架侧架、摇枕、拱板、拱架柱等无裂纹,拱架柱、轴箱螺栓等无折断,螺母无松动、丢失。 ④车钩及钩尾框无裂纹,钩舌销无折断。车钩互差不超限。缓冲器、从板等无破损等。 ⑤制动机配件齐全、作用良好,鞴鞴行程符合规定。守车紧急制动阀完整,风表作用良好。基础制动装置配件齐全、作用良好。闸瓦磨耗不过限。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为引导和规范我国电动客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设符合电动客车特点的整车、电池、电机、高压线束等系统的安全条件及测试评价标准体系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6年8月启动了本强标的立项和编制工作。 2、主要工作过程 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客车安全标准制定工作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成立“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系统开展电动客车安全要求标准的制定工作。 (1)GB《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于2016年底完成立项(计划号20160968-Q-339),2016年12月29日在南充电动汽车整车标准工作组会议上组建了标准制定的核心工作组,启动了强标制定工作,并由起草组代表介绍了标准的背景、编制思路、以及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关系。 (2) 2017年2月-3月,基于已开始执行的《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工信部装[2016]377号,以下简称《条件》)的工作基础,工作组向电动客车行业主要企业、检测机构等16家单位征求《条件》的实施情况反馈与强制性国标制定建议。 (3) 2017年4月18日,工作组在重庆组织召开标准制定讨论会,会议对《条件》制定情况进行了回顾,对收集到的《条件》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根据讨论结果,针对共性问题形成了专项征求意见表。 (4) 2017年5月-6月,工作组根据重庆会议讨论结果向行业进行强标制定专项意见征求意见。 (5) 2017年6月6日,在株洲召开工作组会议,会议对专项征求意见期间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 (6)2017年6月-10月,工作组依据意见反馈情况和会议讨论结果进行标

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538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 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企业内机动车辆,是指专用于企业内部物资材料运送的机动车辆,区别于公路上使用的车辆。一些年来,由于企业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加之车辆技术装备较落后,驾驶人员素质低,结果导致企业内车辆伤害事故时有发生。为控制和减少企业内机动车辆激增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减少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企业内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企业内机动车辆事故分类 企业内机动车辆事故可分为以下四类: (一)车辆伤害。包括撞车、翻车、挤压和轧辗等。 (二)物体打击。搬运、装卸和堆垛中物体的打

击。 (三)高处坠落。人员或人员连同物品从车上掉下来。 (四)火灾、爆炸。由于人为的原因发生火灾并引起油箱等可燃物急剧燃烧爆炸,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因运输不当发生火灾爆炸。 二、企业内机动车辆分类 企业内机动车辆分类通常有以下六种: (一)汽车类。包括载重汽车、倾卸汽车、客车、专用汽车、叉车和铲车等。 (二)电瓶车类。包括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等。 (三)拖拉机、挂车类。包括拖拉机、牵引车、平板车等。 (四)简易翻斗、平板车类。包括翻斗车、平板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

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08- 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Special Equipme nt Service Admini strati on Regulati 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7年1月16日

2013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特种设备使 用管理规则》的起草任务书。2014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 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本规则的制定原则、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重点内容、 以及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分工,制定起草工作时 间表,确定本规则的编制大纲。2014年9月,起草组在江苏召开起草组工作会议, 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2014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14]49 号文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15年3月和6月,根据征求到的 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2015年1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报批稿。2017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的责任,整合了八大类特种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统一了特种设备使用 登记程序,是一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综合规范。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王晓雷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汤晓英 江苏省特检院常熟分院谭伟 广东省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潘向华 锦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王文彬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乔强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薛金明 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邢丽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王长明 福建漳州后石电厂顾克宏 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陈瑞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单洪翔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傅顶和 北京世纪华侨城欢乐谷分公司周小三 湖南张家界天门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刘子龙

营运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RHD-QB-K3744 (安全管理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营运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示范文本

营运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示范文 本 操作指导:该安全管理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保证车辆的行驶安全,运行可靠,凡参加营运的车辆均应符合以下安全技术条件。 一、车容整洁,装备齐全,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紧固可靠。 二、发动机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怠速稳定,不得有异响,无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等现象。 三、底盘各总成连接牢固,不过热,无异响,性能良好,各润滑部门不缺油。 四、转向轻便灵活,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

及球销无裂纹和损伤,锁销牢靠,并且球销不得松旷。横、直拉杆不得拼焊;方向盘的最在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超过15度;前轮定位应符合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五、脚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应符合规定,行车制动最大效能应在踏板全行程的五分之四内达到;制动距离应符合规定,无跑偏现象;驻车制动器作用可靠。 六、传动轴连接牢固,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象,中间轴承、方向节不得有裂纹和松动现象。 七、轮胎气压正常;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在磨损后不得少于3.2mm;轮胎面因局部磨损不得露出帘面层;轮胎的胎面和胎臂上不得有长度超过 2.5cm,深度露出帘面层的破裂和划伤,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前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

胎。 八、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或错开现象,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牢靠。 九、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侧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离合器踏板的自由行程和踏板力应符合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十、照明、信号装置、仪表、电气设备齐全,工作性能良好;电喇叭性能可靠,声音悦耳。 十一、后视镜、下视镜齐全、有效;挡风玻璃刮水器工作性能良好。 十二、燃油箱及燃油管道应紧固并具有防护装置,不致于因振动、冲动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的加油口及通气口应保证在汽车晃动是不漏油;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

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客车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车长大于等于6m的单层电动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客车(含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燃料电池电动客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08—2008 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8410—2006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10297-2008 非金属固体材料导热系数的测定热线法 GB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T 18384.3—2015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 24407—2012 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GB/T 28046.2-2011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2部分:电气负荷 GB/T 31467.3—2015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GB/T 31498—2015 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QC/T 413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 417.1 车用电线束插接器第1部分定义,试验方法和一般性能要求(汽车部分) QC/T 417.3 车用电线束插接器第3部分单线片式插接件的尺寸和特殊要求 QC/T 417.4 车用电线束插接器第4部分多线片式插接件的尺寸和特殊要求 QC/T 897—2011 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 QC/T 1037—2016 道路车辆用高压电缆 QC/T 29106—2014 汽车电线束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 13094、GB/T 18384.3、GB/T 19596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热失控thermal runaway 单体蓄电池放热连锁反应引起电池自温升速率急剧变化的过热、起火、爆炸现象。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标准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 1.现场内驾驶机动道车辆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未经交通部门考试发证的严禁上公路行驶。 2.作业前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充足,变速杆应在空挡位置,气温低时,视情况加热水预热。 3.发动后应空转5~10min,待水温生到40℃以上时方可一挡起步,严禁二挡起步和将油门踩到底的操作。 4.开车时精神要集中,行驶中严禁载人、不准吸烟、打闹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严禁作业。 5.运输构件宽度不得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 1.5m(从地面算起)。运输混凝土时,混凝土的平面应低于斗口10cm;运砖时,高度不得超过斗地面,严禁超载行驶。

6.雨雪天气,夜间应低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7.在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0.8~1m处设置安全挡掩(20cm ×20cm的木方)。车在距离坑槽10m处即应减速至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 8.翻斗车上坡道(马道)时,坡道应平整,宽度不得小于2.3m以上,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检修或班后清洗车时,必须熄火并拉好手制动。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特种车辆管理办法

特种车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以下简称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规定所称厂内特种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作业的车辆(包括在厂区内使用的小四轮、升降机、多用机和电瓶车等)。 3、职责 3.1 安全质量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2 物资装备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技术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3劳动工资部负责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和能力评价管理。 3.4 各单位依据本规定,具体落实本单位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3.5安全环保公司现场HSE监理负责监督落实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4、文件内容 4.1 安全技术要求 4.1.1 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4.1.2 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4.1.3 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1.4 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4.1.5 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4.1.6 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4.1.7 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4.1.8 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机动车安全技术经验检验》GB 7258-2017标准宣贯试题含参考答案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GB7258-2017标准宣贯试题 0.9倍的发 2、GB7258-2017规定: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应小于等于mm。 3、乘用车、挂车轮胎胎冠花纹上的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mm,摩托车轮胎胎冠花纹上的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 0.8mm;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 4、机动车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与车辆品牌相适应的或。 5、的车辆识别代号应打刻在发动机舱内能防止替换的车辆结构件上,或打刻在车门立柱上,如受结构限制没有打刻空间时也可打刻在右侧除行李舱外的车辆其他结构件上。 6、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产品识别代码、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总长度应小于等于mm,字母和数字的字体和大小应相同(打刻在不同部位的车辆识别代号除外)。 7、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电动摩托车应在驱动电机上打刻电机型号和编号。 8、所有货车(除外)和专项作业车(消防车除外)均应在驾驶室(区)两侧喷涂总质量(半挂牵引车为大允许牵引质量)。 9、冷藏车还应在外部两侧易见部位上喷涂或粘贴明显的“”字样和冷藏车类别的英文字母。 10、系统的各种杆件不应与其他部件在相对位移中发生干涉、摩擦,以防杆件变形、损坏。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国家标准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什么时间实施 A2017年9月29日B2018年1月1日 2、(总质量小于等于750kg的挂车除外)应具有完好的行车制动系,其中汽车(三轮汽车除外)的行车制动应采用双回路或多回路。 A汽车B机动车C货车 3、路试驻车制动性能检验是在空载状态下,驻车制动装置应能保证机动车在坡度为20%(对总质量为整备质量的1.2倍以下的机动车为15%)、轮胎与路面间的附着系数大于等于0.7的坡道上正、反两个方向保持固定不动,时间应大于等于min。检验汽车列车时,应使牵引车和挂车的驻车制动装置均起作用。 A3B2 4、用于驻车制动性能检验的驻车坡道,坡度分别为,坡道的长度应当比承检车型的最大轴距长1m,宽度应当比承检车型的最大宽度宽1m。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8002-2013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8002-2013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Examination Rules for 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or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3年1月16日

前言 2004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修订任务书。2004年5月,中国特检院于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首次工作会议。2006年4月在北京再次召开工作会议,形成了《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初稿。因原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未能适时出台,直至2011年12月由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正式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2012年1 月,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12]3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12年4月,起草组在北京就征求的意见进行讨论与修改并且形成送审稿。2012年7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2013 年1月16日,本规则的报批稿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考虑了目前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的现状和国家有关行政许可的要求,主要对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考试方法、项目和级别、考试方式与科目设置、换证方式与内容进行了调整,目的是根据实际情况规范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考核工作。 参加本规则修订的主要单位和人员(按姓名汉语拼音排序)如下: 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院侯旭东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李宁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梁广炽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缪春生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沈钢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汪杰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王福绵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吴绳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检验人员的能力要求和报考条件 (1) 第三章考试方式与内容 (2) 第四章考试机构 (3) 第五章取证考试 (4) 第六章审核发证 (5) 第七章换证 (5) 第八章监督管理 (6) 第九章附则 (7) 附件A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 (8) 附件B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报考资历条件 (9) 附件C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与证书申请表 (10)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为推荐性的,其余均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7258-1997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增加了"3 术语和定义",明确了中置轴挂车、乘用车列车、电动汽车等概念;将"三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将"四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低速货车",明确"农用运输车"实质上是汽车的一类;将"运输用拖拉机"更名为"拖拉机运输机组",明确了拖拉机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运输作业。 2、在" 整车标志"中,⑴删除了GB7258-1997 第3.1.1 条中的"在车身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装置能识别车型的标志"的要求;⑵细化了各种类型机动车产品标牌应标明的项目,明确项目名称均应有中文,允许使用符合规定的柔性标牌();⑶明确了汽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半挂车必须具有车辆识别代号,规定车辆识别代号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⑷取消了GB7258-1997 第条中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应易于拓印的要求;⑸增加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要求()。

3、在" 轴荷及质量参数"中增加了汽车及汽车列车、挂车的轴荷和质量参数的要求。 4、在" 核载"中调整、细化了机动车乘坐人数(或乘员数)核定的要求。 5、在" 图形和文字标志"中增加了"机动车的警告性文字均应有中文标注"的要求。 6、在" 行车制动"中增加了部分重型汽车和挂车应装备防抱制动装置的要求,在". 制动报警装置"中规定了采用液压制动的汽车应装备液压传能装置部件失效报警装置的要求及安装具有防抱制动装置的汽车应具有防抱制动装置失效报警功能。 7、在" 路试检验制动性能"中增加了用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MFDD 检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行车制动性能的规定;在" 台试制动性能检验"中增加了乘用车和总质量不大于3500kg 的货车的后轴制动力及三轮汽车的整车制动力等要求,并针对用平板检验台检验乘用车行车制动提出了特殊要求。 8、在" 远光光束发光强度"中适当提高了部分机动车远光光束的发光强度要求;在" 光束照射位置要求"中调整了前照灯近光光束和远光光束的高度照射位置和水平照射位置要求。

特种车辆安全技术标准

物流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抱叉车、拖车及手动液压搬运车驾驶注意事项、行车安全操作、装卸安全操作等系列安全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抱叉车司机、拖车司机和液压搬运车操作工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387-2008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T17910-1999 工业车辆叉车货叉在使用中的检查和修复 3 工作人员素质要求 3.1熟悉抱叉车的性能结构、厂区道路情况,并具备装卸工作的基本知识。 3.2 掌握车辆一般机械、电器、维护和保养、排除故障的技能。 3.3 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心强。 3.4 安全知识及技术素质过硬。 3.5 抱叉车司机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6 身体素质好,具备良好听力、正常血压、良好视力,无色盲,无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和神经官能症。 4 作业人员工作纪律 4.1 凡从事厂区运输的驾驶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过不少于6 个月的培训实习期,熟练地掌握操作技术,经过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单独驾驶车辆。(培训实习人员,必须在师傅引导下操作,无师傅引导时,不得单独开车)。拖车司机必须有机动车驾驶证(C1)。 4.2 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车辆上公路时,还应遵守公安部、交通部颁布的《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驾驶作业时,要随带特殊工种操作证,以便有关部门随时检查。 4.3 驾驶员必须努力掌握车辆驾驶技术,熟悉车辆性能和厂区道路情况。掌握车辆的一般机械、电器知识、维护保养知识和排除故障的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4.4 严禁酒后开车。 4.5 行车和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特别是在用手机通话时以及添加燃油或对蓄电池充电时)。4.6 加燃油时,驾驶员不要在车上,并使发动机熄火,在检查电瓶或油箱液位时,不要点火。 4.7 未经部门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外借叉车。 4.8 实行定人定车后,车辆借用必须按规定做好记录。 4.9 严禁车辆乱停乱放。熄火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将车辆存在有烟叶的货位上,严禁阻塞消防通道及作业通道。 4.10 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离车时,将货叉(抱夹)下降着地,并将档位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发动机熄火并断开电源,及时拔掉车辆钥匙。4.11 严禁从驾驶员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纵车辆和属具。 4.12 车辆不使用时,要按次序摆放,以下地段不允许停放车辆。 ----交叉路口、厂房门口15m以内的地段。

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参考文本

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参 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机动车的行驶安全性 机动车具有良好的行驶安全性,是减少交通事故的必 要前提。行驶安全性包括主动安全性和被动安全性。 主动安全性指机动车本身防止或减少交通事故的能 力。它主要与车辆的制动性、动力性、操纵稳定性、舒适 性、结构尺寸、质量、视野和灯光等因素有关。 被动安全性是指发生车祸后,车辆本身所具有的减少 人员伤亡、货物受损的能力。提高机动车被动安全性的措 施有:配置安全带、安全气囊,安装安全玻璃,设置安全

门、防撞装置、配备灭火器等。 2)机动车的安全检验 机动车辆的安全检验是根据道路交通对机动车运行的要求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对车辆与行驶有关的全部或分性能进行检验。 3)机动车安全检验的目的 机动车安全检验,是车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督促车主保持良好的车况,充分发挥车辆效能、延长车辆使用寿命,避免发生机械事故,确保行车安全。减少能耗和环境污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