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作业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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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作业分级

有毒作业分级

有毒作业分级

标准号: GB12331-1990

替代情况:替代$False$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和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点击数: 8540

更新日期: 2008年02月06日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有毒作业危害条件分级的技术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生产性毒物作业。

2引用标准

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术语

3.1生产性毒物

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

3.2工作地点

职工为观察、操作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3.3有毒作业

职工在存在生产性毒物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和劳动的作业。

3.4有毒作业劳动时间

在一个工作日内,职工在工作地点实际接触生产性毒物的作业时间。

3.5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工作地点空气中毒物的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毒物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

4有毒作业分级原则

4.1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毒物浓度超标倍数是有毒作业分级的三项指标,并分别用D、L、B表示。

即:D——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数;

B——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4.2三项指标的确定

4.2.1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数D,见表1。表1

4.2.2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数L

以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为计算依据,见表2。表2

式中:D——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数;

B——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4.3.2分级级别见表3。

表3

4.4根据有毒作业的毒物浓度超标倍数、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三项指标综合评价,并实行简化,制定出《有毒作业分级》级别表,见表4。

表4

注:跨两级区方格的级别:从左到右,有毒作业劳动时间<2h,依次分一、二、三级;>2h,依次分别为二、三、四级。

4.5当有毒作业工作地点空气中存在多种毒物时,应分别进行毒物作业的分级,以最严重的级别定级,同时注明其他生产性毒物作业的级别。

5有毒作业的分级和测定

由劳动部门及其授权的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机构进行有毒作业的分级和测定

附录 A

工作地点空气中有毒物质的采样规定

(补充件)

A1采样周期

生产性毒物每年至少测定2次(夏、冬各一次)。

A2采样地点

A2.1在职工的工作地点进行采样(如工作地点有变化应相应进行几次采样,浓度取均值)。

A2.2采样器应架设在操作人员呼吸带高度、有毒物质扩散的下风向位置。

A3采样数量

在测定毒物浓度超标倍数时,每个作业场所应采集有代表性的样品,数量不得少于5个。

A4注意事项

A4.1采样时,企业必须正常利用现有防毒措施。

A4.2必须在正常生产的状况下进行采样。

A4.3由于工艺流程和劳动组织的变更及设备改造、技术更新而引起劳动条件变化时,应重新测定。

A5分析方法

参照《车间空气监测方法》第二版执行。

A6绘制工作地点采样点平面图

A7有毒作业分级汇总表(见表A1)。

表A1

职业危害程度分级

职业危害因素也可称为生产性有害因素。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主要为:化学性因素,物理性因素,生物性因素。生产性有害因素对人体造成有害影响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主要为:有害因素的强度(剂量),人体接触有害因素的时间,个体因素和环境因素,以及几种有害因素的相互作用等。 我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由原劳动部和相关科研所陆续制定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1986)、《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1990),《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等职业危害因素分级评价标准。这些标准是总结了建国以来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经验,经过科研人员进行大量的现场检测、毒理实验样本分析研究而制定的,是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价非常适用的科学方法。目前,在开展安全评价、OHSMS、职业安全卫生现状管理工作中,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价时,有一些单位使用危险因素评价方法,如《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方法》(LEC法)是不适合的。职业危害因素与危险因素在作业现场中存在的形式、危险劳动者健康的表现方式,产生的风险都不一样,因此,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使用职业危害因素分级评价标准。 一、职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的应用 职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是一种定性定量的管理评价方法,目前我国已颁分职业危害分级标准8项,其中部颁标准1项。分级标准将职业危害分为5个等级,即:0级危害(安全作业,可容许的风险)、Ⅰ级危害(轻度危害作业,可承受的风险:在加强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定期监测)、Ⅱ级危害(中度危害作业,中度风险)、Ⅲ级危害(高度危害作业,重大风险)、Ⅳ级危害(极度危害作业,不可承受风险)。针对不同的危害级别实行不同的监察管理办法。

危化品生产安全管理员试题5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员试题5 一、判断题 (每题1分、共30题30分)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2、事故发生后,危险区域人员首先要做好自救互救,在医护人员到达时,要听从医护人员的指挥,采取切实可行的救助办法,以达到减少人员伤亡的目的。(√) 3、雷电可以分为直击雷、感应雷、雷电波侵入和球形雷。(√) 4、化学事故发生后,侦察过程中应注意保存样品,以利于进一步的验证和案件的侦破。必要时应进行拍照、录像,但应注意防爆。(√) 5、常见的窒息性气体有两大类:一类是单纯性窒息性气体,如甲烷、二氧化碳和氮气等气体;另一类是化学性窒息性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及氯化氢等。(√)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可以给予关闭。(×) 7、储存单位、使用单位储存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属应登记的内容。(√) 8、为保证安全,在给焊具点火时,最好先开氧气,点燃后再开乙炔。(×) 9、催化反应是在催化剂的作用下所进行的化学反应。(√) 10、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11、固体粉碎和液体分离过程的起电一般属于接触起电。(×)

12、通用机械的急停装置可以用来代替安全防护措施和其他安全功能。(×) 13、严重缺水时,如果立即上水就可能导致锅炉事故。(√) 14、通风除尘设施无法达到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粉尘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工作服、头盔、呼吸器、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加强通风除尘设施的维护检修。(√) 15、如果储存容器合适的情况下,硫酸、硝酸、盐酸及烧碱都可储存于一般货棚内。(√) 16、重体力劳动、不良的体位、接触化学毒物、物理危害等情况对孕妇健康有影响。因此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18、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企业应负责制定现场应急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应急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并适时进行修订。(√) 20、一次点燃未成功需要重新点燃时,一定要在点火前给炉膛烟道重新通风,待充分清除可燃物之后再进行点火操作。(√) 21、电工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 22、救护人员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触电者施开电源时,不可以碰到触电者裸露的身躯。(√) 23、根据《有毒作业分级》标准(GB12331-1990),有毒作业分级依据三项指标即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24、因生产事故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工作地点或车间应设事故淋浴,并应设置不断水的供水设备。(√)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46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

安全生产标准化讲义材料

安全质量标准化综述:2页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宗旨就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构建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更好的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集团公司、装备公司以及省市安监部门的要求,我们今天安排了专题授课,授课的主题就是:安全质量标准化。2页 机械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历史背景35页安全生产标准化,早在我国80年代就有了这项活动。当时不少机械制造企业,为了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使企业安全管理真正地落实到实处,并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开展了这项工作。较早开展的有机械部属企业。 ●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贸易全球化,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如何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降低运营成本,减少风险,提高效益,一直是企业追求的目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如何控制或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这些都是我国企业与发达先进工业国家相比必须面对的问题。 ●为了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使工矿企业(如煤矿、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安全生产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在形式、要求、基本内容、考评办法等方面相对一致。 ●国家安监总局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 )。2010年4月15日发布,2010年6月1日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华山2010年4月15日作重要讲话,并针对下一步贯彻该基本规范答记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局长在《中国安全生产报》刊登了《理念新了、管理强了、基础实了》37页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39页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出的要求明确、具体,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能够更好地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工作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出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关于教育培训和职业健康的规定,可以更好地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是有利于推动企业提升本质安全。 安全生产标准化明确提出了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的要求,依据安全技术标准检查企业的安全设备和安全设施作为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必须的工作措施,这将有效的提升企业运用安全生产技术的水平,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什么是安全质量标准化63页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定义 他是对以往安全生产管理的继承和拓展;同时又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对企业就是: 1、从基础管理入手,通过制定各种规程、运行程序、组织机构和职责等安全生产标准,将企业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一个既有明确目标和任务,又能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

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实施 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有毒有害岗位保健费实施办法有毒有害作业是化工生产的特点之一,有毒有害作业与无毒无害作业的工人,其劳动条件和劳动付出存在明显的差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有毒有害岗位保健费的范围 原则上按照原化工部颁发的(78)738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和(86)化劳923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执行,即以常年直接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工人为津贴的主要对象。 二、有毒有害岗位保健费的类别与标准 依据“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即根据生产性毒物毒性的大小、作业环境毒物超标浓度、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以及毒物的实际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公司所有岗位分为三类。生产性毒物的危害程度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GB5044—85)予以确定。 1.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可能影响人体内脏、血液、神经系统的工作岗位,列为一类; 2.凡是接触蓄积毒物,用量小、毒性小,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工作岗位,列为二类; 3.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工作岗位,列为三类;

各类日保健费标准为:一类元;二类元;三类元 三、保健费资金来源 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是对常年直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一种工资性补偿,津贴在工资基金下开支,列入生产成本。 四、发放和管理 1.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实际天数计算,按月发放。 2.改进了工艺、设备或经过治理,改善了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劳动条件的,岗位津贴应按新的条件重新评定,调整等级。 3.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加强员工健康监护。 4.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作为一种工资性补偿,是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入退休费计算基数。 五、附则 安全环保部负责界定公司各工作岗位的类别。 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行为,预防和控制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受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出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密闭、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设备、设施,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第四条凡在公司生产区域内进入地下室、地下工程,深度大于1.2米封闭或敞口空间的沟、坑、井、池等有缺氧危险或有毒气体中毒或粉尘危害危险的,以及从事具有氧气、氮气、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介质的设备、设施及场所作业时,受到场地限制和约束,作业场地狭窄、人员逃生受限制,施救受到制约,统称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第五条有限作业空间安全管理按照“谁发包、谁负责”、“为谁服务,谁负责安全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监护”的原则,技术发展部负责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领导、技术、监督、现场四个归口管理责任。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范围内按作业的所有员工及承包商。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第七条凡是符合有限空间作业的工作,必须具有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核实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方可开工作业,安全措施没落实的禁止作业。 第八条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使用管理规定》。 第九条根据“谁发包,谁负责”、“为谁服务,谁负责安全管理”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和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第十条技术发展部职责: (一)负责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二)监督、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定期对落实本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认真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的情况,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技术发展部部门职责: (一)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二)组织制定作业方案、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并经专业、部门、技术发展部、分厂生产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对员工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 (三)负责审查管理有限空间施工人员或单位相关资质和许可证、防护用品检验合格证明、施工工器具年检合格证书等文件和证书。 第十二条各分厂安监科的职责: (一)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人员或单位必须安排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过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且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作业。

关于职业健康有害作业分级的法律规定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817—86 (国家标准局1986年1月21日发布 1986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区分工人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的大小,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本标准不适于放射性粉尘及引起化学中毒危害性粉尘。 1基本定义 1.1生产性粉尘: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1.2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工人在有生产性粉尘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运动的作业。1.3工作地点:工人为观察、操作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方。 1.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生产性粉尘中含有结晶型游离二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 1.5接尘时间: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尘作业时间。 1.6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系指工人在一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 1.7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系指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值。 1.8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的样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 2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2.1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共分五级: 0级,Ⅰ级危害,Ⅱ级危害,Ⅲ级危害,Ⅳ级危害 2.2本标准将石棉尘属于具有人体致癌性粉尘,列入本标准中游离二氧化硅70%类。2.3根据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以及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三项指标,划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2、高温作业分级 Classified Standard of Working in Heat Environment 自1984-12-1起执行有新的GB/T4200-2008 高温作业分级 关于贯彻执行《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的通知,劳人护(1984)23号 我部委托中国预防医学中心卫生研究所起草的《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草案,业经国家标准局以国标发(1984)113号文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和名称为: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现印发给你们,自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一日起正式实行,标准文本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请做好贯彻执行的准备工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温作业环境热强度大小的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对高温作业实施劳动安全卫生分组管理。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生产性热源productive hot sourec 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产生和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或工件等。 2.2 工作地点 work - place 作业人员进行生产操作或为了观察生产情况需要经常或定期停留的地点。若因生产劳动需要,作业人员在车间内不同地点进行操作,则整个车间可称为工作地点。 2.3 WBGT指数 WBGT-index WBGT指数亦称为湿球黑球温度(℃),是表示人体接触生产环境热强度的一个经验指数。它采用了自然湿球温度(tnw)、黑球温度(tg)和干球温度((ta)三种参数,并由下列公式计算而获得。 室内作业: WBGT=0.7tnw+0.3tg.................................(1) 室外作业: WBGT=0.7e tnw十0.2 tg十0.1 ta ...................(2) 2.4 高温作业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等于或大于25℃的作业。 2.5 接触高温作业时间 作业人员在一个工作日(8h)内实际接触高温作业的累计时间(min)。 2.6 定向辐射热 生产性热源向工作地点的某一方向辐射的热量。 3 高温作业分级 按照工作地点WBGT指数和接触高温作业的时间将高温作业分为四级,级别越高表示热强度越大,见表1。 表1 高作业分级

有毒作业分级 GB12331-90

有毒作业分级 GB12331-90 文号:GB12331-90 颁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颁布时间:1990-4-23 生效时间:1991-1-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有毒作业危害条件分级的技术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生产性毒物作业。 2引用标准 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术语 3.1生产性毒物 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 3.2工作地点 职工为观察、操作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3.3有毒作业

职工在存在生产性毒物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和劳动的作业。 3.4有毒作业劳动时间 在一个工作日内,职工在工作地点实际接触生产性毒物的作业时间。 3.5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工作地点空气中毒物的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毒物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 4有毒作业分级原则 4.1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毒物浓度超标倍数是有毒作业分级的三项指标,并分别用 D、L、B表示。 即:D——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数; L——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数; B——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4.2三项指标的确定 4.2.1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数D,见表1。 见表 4.2.2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数 L 以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为计算依据,见表2。 见表 4.2.3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B 以工作地点实际测定的毒物超标倍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工作地点空气中有毒物质的采样规定见附录 A(补充件)、超标

倍数 B的计算公式: B=M#c#/M#s#-1 (1) 式中:M#c#——测定的毒物浓度均值Qmg/m*3*; M#s#——该种毒物在 TJ36表4中的最高容许深度,mg/m*3*。 4.3分级指数 C的计算 4.3.1分级指数 C的计算公式: C=D.L.B (2) 式中:D——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数; L——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数; B——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4.3.2分级级别见表3。 见表 4.4根据有毒作业的毒物浓度超标倍数、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三项指标综合评价,并实行简化,制定出《有毒作业分级》级别表见表4。 见表 注:跨两级区方格的级别:从左到右,有毒作业劳动时间<2h,依次分一、二、三级;>2h,依次分别为二、三、四级。 4.5当有毒作业工作地点空气中存在多种毒物时,应分别进行毒物作业的分级,以最严重的级别定级,同时注明其他生产性毒物作业的级别。

(最全)安全标准化资料清单

B 级要素 内容清单文件形式 1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 文本2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会议记录 记录3总体安全生产目标红头文件4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红头文件1、目标 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文件6目标、指标实施计划 文本7目标责任书文本8奖惩考核制度文本9目标责任书奖惩考核记录记录10培训记录 记录11 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的调整记录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文件2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红头文件3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 红头文件4成立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红头文件5安委会会议 记录1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红头文件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 记录4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文本5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书 文本6对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记录7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与更新 记录 1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文本2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文件 2.1组织机构 2.2职责 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各要素资料清单 2、组织机构和职责 3、安全生产投入

3保险凭证文本 4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缴费凭证 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 计划 文本 6员工工伤保险、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管 理制度 文本 1识别、获取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与其他 要求的管理制度 文本 2评审、更新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与其他 要求的管理制度 文本 3任命法律、法规的 获取部门 红头文件 4法律、法规、标准 清单 文本 5法律、法规、标准 发放记录 记录 6法律、法规、标准 文本库 文本 7法律、法规和标准 更新记录表 记录 8法律、法规培训记 录 记录 9法律、法规考试试 卷 文本 1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清单 文本 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签发文件 红头文件 3文件发放记录记录4制度的培训记录 5员工遵循制度情况 的考核 记录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文本4.3操作规程2文件发放记录记录 3规程的培训记录 4员工遵守安全操作 规程的考核 记录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的执行 和适用情况的评估 文本 4.4评估2规章制度的执行和 适用情况的评估 文本 3.安全生产投入 4.1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 4.2规章制度 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目的 辨识公司范围内的危害因素,对其进行风险评价,判定出不可承受的风险,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程序,实现全过程安全控制。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活动中的危害辨识、评价和控制活动。 术语和定义 危害因素

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通常情况下,二者并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是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即人、物、环境、管理几方面的缺陷,危害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源 指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危害辨识

指识别危害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为什么能发生,怎样发生的过程。危害辨识的两个关键任务是辨识可能发生的特定的不期望的后果;辨识导致这些后果的材料、系统、过程和设备的特性。 风险评价 利用系统工程方法对拟建或已有工程、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及其可能发生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并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的大小,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工程、系统安全的过程。 事故 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职责 总经理 负责公司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组织领导工作,并提供重大危险控制所需的资源。 安全环保部 负责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及重大风险因素控制计划的制定。 对不可承受风险控制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环境污染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负责环境污染不可承受风险的治理和控制计划。 生产技术部 负责组织生产工艺、工程项目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负责生产工艺、工程项目方面的不可承受风险治理项目的立项管理。 按照“三同时”的要求,保证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职业安全健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负责组织电气、机械设备设施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负责电气、机械设备设施不可承受风险治理项目的立项管理。 财务部

安全标准化讲义

安全生产标准化讲义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定义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核心要求(主要内容)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13个(一级项目)核心要求,分别是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及持续改进。二级项目43个,三级项目122个(详见分值评定表)。其中,目标、教育培训、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属于基础管理标准:生产设备设施、属于设备设施标准: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属于作业行为标准:职业健康属于环境和健康标准。 评分标准按1000分设置得分点并实行扣分制。在三级项目内有多个扣分点,可累计扣分,直到该三级项目标准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最终将千分制换算成百分制,评定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

准化等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一、二、三级,评分满分为100分。 (1)一级:评审得分9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70%: (2)二级: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70%:(水利管理单位) (3)三级:评审得分7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60%: (4)不达标:评审得分低于70分,或任何一项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低于应得分的60%。 一级评审由水利部组织专家评审,二、三级由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审。达标上年单位自验,次年正式达标。(惠农渠2016年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年,11月底前完成达标任务)。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整编 1、重要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是水利经营单位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单位达标(体现安全管理的全貌和全过程)的客观证明,特别是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整编资料完成具体内容及要求: (依据是评分与应用软件两部分) (1)安全生产目标(30分) (二级项目):分目标制定、落实、监督与考核。

有毒有害工种岗位津贴

根据劳动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劳薪字〔1992〕43号《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原化工部制定:, 一、实施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的范围 1.原则上按照化工部颁发的〔78〕738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和〔86〕化劳923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执行,即以常年直接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工人为津贴的主要对象。 2.凡没有列入范围的新产品、工种(岗位),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审批,同时报部备案后执行。 3.产品岗位上的专职保全工、生产过程中的分析工、化验工、试验工、检修工、车间生产管理人员,应低于相对应岗位生产工人的标准享受津贴。 4.化工防腐工,三废处理工,有毒物料储运工,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 5.化工生产中常年直接从事化学粉尘、化学矿山井下作业以及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等其他工种,按国家有关标准,参照其他产业部有关津贴规定执行。 二、津贴等级划分与津贴标准 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共分四个等级。 岗位津贴等级的划分,原则上以“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为依据,即根据生产性毒物毒性的大小,作业环境毒物超标浓度,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以及毒物的实际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甲、乙、丙、丁四等级。生产性毒物的危害程度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GB5044—85)予以确定。 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对人体、内脏、血液、神经系统能造成极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甲级; 凡是接触蓄积毒物,但劳动条件好些,用量小些或毒性小些,对人体造成高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乙级; 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中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丙级; 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毒性较低,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轻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丁级。 各等级日津贴标准为(知道注:显然以下的指标已经不适用了): 甲等极度危害元 乙等高度危害元 丙等中度危害元 丁等轻度危害元 各单位在确定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等级时,应结合岗位劳动评价进行。 三、津贴资金来源 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是对常年直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一种工资性补偿,津贴在工资基金下开支,列入生产成本。 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可调增工资总额基数。 四、津贴的发放和管理

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劳动部关于颁发《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50号 颁布日期:19940126实施日期:19940126颁布单位:劳动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察工作,现颁发《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有毒作业危害的监察工作,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除矿山开采业以外的有生产性毒物危害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三条有毒作业危害分级工作实行企业、事业单位自检和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GB12331—90《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每年进行一次生产性有毒作业分级检测建档,并将分级结果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总后逐级上报。 无分级自检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测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分级检测。 第五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建立劳动条件分级统计报告制度,加强职业卫生监察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地推动企业、事业单位改善劳动条件。 第六条为便于企业、事业单位自检,有毒作业分级的毒物检测,可分别采用气体检测管快速测定、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方法。气体检测管装置必须由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机构毒物检测技术指导站检测认可;检测仪器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可。未经认可的仪器、检测管装置,不得用于分级检测* 第七条劳动行政部门每年对企业、事业单位报送的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结果,应按20%—25%的比例进行抽检、复核。 第八条从事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实行资格认可制度。企业、事业单位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须经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考核发证;省、地、市三级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须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考核发证。未经审批、考核发证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进行有毒作业分级检测工作。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每二年复核一次,此两项资格证书由劳动部统一印制。 第九条有生产性毒物危害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毒物危害的具体治理措施和实施计划,有效地控制有毒作业危害。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劳动行政部门应将重度和极度毒物危害列为有毒作业治理和监察重点。对重点危害岗位,必须制定计划限期消除毒物危害因素。 第十一条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在试生产阶段必须进行有毒作业分级检测,并按分级结果补充完善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主要生产岗位达不到安全作业标准的,不允许正式投产。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职业中毒和发生毒物泄漏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可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标准化系列-企业标准化知识讲义

标准化知识讲义 1 基础知识 1.1 什么是标准化 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注1:上述活动主要包括编制、发布和实施标准的过程。 注2:标准化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了其预期目的改进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 1.2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3 标准化的基本目的 标准化的基本目的是使社会以尽可能少的资源、能源、消耗,谋求尽可能大的社会效益和最佳秩序。 1.4 什么是标准 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注: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 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已遍及人们生产和工作的各个领域如工业、农业、矿业、建筑、能源、信息、交通运输、水利、科研、教育、贸易、文献、劳动安全、社会安全、广播、电影、电视、测绘、海洋、医药、卫生、环境保护、金融、土地管理等等。 1.5 标准的分类 1.5.1 标准按级别分类 根据标准适用范围和审批权限的不同,《标准化法》将我国标准划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其制定部门分别是: (1)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 (2)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企业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5.2 四级标准之间的关系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主要指安全、卫生等重要环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但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上级标准的企业标准。 1.5.3 标准按性质分类 我国标准按性质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

GB 12331-90有毒作业分级

有毒作业分级 GB 12331-90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04-23批准1991-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有毒作业危害条件分级的技术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生产性毒物作业。 2 引用标准 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TJ 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术语 3.1 生产性毒物 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 3.2 工作地点 职工为观察、操作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3.3 有毒作业 职工在存在生产性毒物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和劳动的作业。 3.4 有毒作业劳动时间 在一个工作日内,职工在工作地点实际接触生产性毒物的作业时间。 3.5 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工作地点空气中毒物的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毒物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 4 有毒作业分级原则 4.1 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毒物浓度超标倍数是有毒作业分级的三项指标,并分别用D、L、B表示。 即:D--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数; L--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数; B--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4.2 三项指标的确定 4.2.1 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数D,见表1。

表1 ━━━━━━━━━━━┯━━━━━━ 毒物危害程度级别│D (见GB 5044表2) │ ───────────┼────── Ⅰ(极度危害) │8 ───────────┼────── Ⅱ(高度危害) │4 ───────────┼────── Ⅲ(中度危害) │ 2 ───────────┼────── Ⅳ(轻度危害) │1 ━━━━━━━━━━━┷━━━━━━ 4.2.2 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数L 以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为计算依据,见表2。 表2 ━━━━━━━━━━━┯━━━━ 有毒作业劳动时间,h│L ───────────┼──── ≤2│ 1 ───────────┼──── 2--5 │2 ───────────┼──── >5 │ 3 ━━━━━━━━━━━┷━━━━ 4.2.3 毒物浓度超标倍数B 以工作地点实际测定的毒物超标倍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工作地点空气中有毒物质的采样规定见附录A(补充件)、超标倍数B的计算公式: B=Mc/Ms-1 ............................ ( 1) 式中:Mc--测定的毒物浓度均值,mg/m^3; Ms--该种毒物在TJ 36表4中的最高容许深度,mg/m^3。 4.3 分级指数C的计算 4.3.1 分级指数C的计算公式: C=D·L·B............................ ( 2) 式中:D--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数; L--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数; B--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4.3.2 分级级别见表3。

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套资料全

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套资料 冀州市信都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2、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 3、主管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职责 4、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5、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6、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8、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责 9、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0、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1、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2、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3、各事业部加工制造部安全职责 14、、财务室安全职责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6、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7、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9、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0、公司级安全管理机构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1、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生产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 1、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审定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设置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专款专用。

文件和资料标准化管理制度

文件和资料标准化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对公司文件资料的有效控制,确保工作现场使用唯一有效的文件资料,并形成统一规范的编写格式及 处理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文书、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公文:指公司在处理各种公务时使用的应用文书,包括:决定、决议、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 复、函(电报)、会议纪要。 3.2 制度(程序):指要求公司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性文件。 3.3 办法:指公司针对某项工作依照其所需标准制定的考核奖惩性的文件。 3.4 标准:指公司对某项工作应达到的要求进行规范和约定的文件。 3.5 规章制度:公司各种制度、规定、办法的泛称。 3.6 记录:指公司对某项活动的各工作环节、结果进行记录,可供事后追溯该项活动完成质量的证据性文 件,主要为表格形式。 4 职责权限 4.1 经理负责公司制度、办法、标准、计划、记录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公文的批准。 4.2 管理者代表负责制度、办法、标准、计划、记录的审核。 4.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相关文件资料的编写、审核、打印、校对工作。 4.4 总经办负责以公司名义下发执行的各类文件资料的编号、发放、收回、作废销毁和归档,负责对各单 位文件资料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 各单位负责以本单位名义下发执行的各类文件资料的编号、发放、收回、作废销毁和归档。 5 工作程序 5.1 文件资料的编写格式 5.1.1 文件资料的用纸标准: 公司各类文件资料的正式编印一般用A4(210mm×297mm)型纸张。图纸表格等不宜减小时,该页应按以上纸型尺寸折叠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1.2 文件和资料章、条、款的编排规则: 5.1.2.1 根据文件内容的编排划分,“章”就是一个章节,包括条和款,“条”是章的一个部分,“款”是章或条的一个 层次。章、条均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5.1.2.2 “章”应左起空两格书写,如第1章用“1”标注,右侧空一格写该章的标题,标题一行书写不够时,可另起一行,这一行的第一个字与标题的第一个字平排书写。章与章之间应空一行编排。 5.1.2.3 “条”在“章”的编号右下加一个小圆点,再写该条在该章所处的顺序,如第4章第1条,用“4.1”表示,后空一格书写该条的标题。如果一章的各条根据需要再分为若干下一层次的小条,其编号表示方法同上,如第4章第2条,再分3小条,则分另表示为“4.2.1”、“4.2.2”、“4.2.3”,如果“4.2.1”再分为2个小条,则分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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