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规范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的制定和管理,依照《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是指用于规范我市市场经济、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秩序,经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并由标准化主管部门发布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技术文件。

第三条对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缺失或明显不能满足我市需要,而又需要在广州市统一的技术要求,可制定不低于以上标准要求的技术规范,在广州市相关行业和领域推荐使用,规范相关行业有序发展。

第四条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负责组织技术规范的立项、审定、编号、发布等工作,我市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鼓励本部门各相关单位开展地方技

术规范的制定,并推动地方技术规范的实施。

第五条技术规范应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调一致。

第二章制定程序

第六条技术规范的制定程序包括:项目申请、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定、发布。

第七条本市有关管理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标准化专业学术团体等可根据本办法的要求,提出技术规范项目的申请。

第八条申报技术规范应填写《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有关项目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等材料。

第九条技术规范的申报中如涉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应征求市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第十条技术规范项目每年分两次立项,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的3月31和6月30日。申报单位对拟制定的技术规范项目,应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等范围内进行查新。

第十一条市质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项目经初审后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对通过论证拟立项的项目在市质监局网站上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时间不少于15日,经收集意见综合分析后,确定立项项目。

第十二条起草单位应在充分调研、综合分析或试验验证的基础上编写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并广泛征求和采纳相关管理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标准化专业学术团体和专家及用户的意见,形成技术规范的送审稿,向市质监局以书面形式提交组织专家评审会的申请。

第十三条起草单位应认真撰写编制说明,并作为技术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二)工作情况介绍;

(三)项目涉及技术在广州市的基本情况;

(四)技术规范起草过程中的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的确定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关系;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结果和依据;

(七)贯彻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八)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第十四条技术规范项目从立项至形成送审稿时间原则不超过2年,技术规范起草过程中如需调整名称或终止项目时,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方可实施。

第三章评审及发布

第十五条市质监局应在收到起草单位召开专家评审会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市质监局专家对技术规范进行审定,项目涉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应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专家对技术规范进行审定。

第十六条技术规范的审定应采用会审形式,专家应具有代表性,且不少于5人。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技术规范制定程序;

(二)技术规范的送审稿;

(三)技术规范的编制说明;

(四)征求意见及意见处理情况;

(五)技术规范制定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通过审定后,起草单位根据专家审定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技术规范报批稿,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质监局审核。起草单位提出报批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报批签署表(见附件2);

(二)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报批稿(文本及电子文档);

(三)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四)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五)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件3);

(六)技术规范送审稿;

(七)技术规范审查意见及名单(见附件4);

(八)其他起草过程中的有关技术文件。

第十八条市质监局对技术规范送审稿的格式及报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统一编号,并由市质监局

统一发布或会同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第十九条审定未通过的技术规范应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组织专家评审,如项目存在严重技术问题、项目内容明显不适应行业需要、项目与国家相关标准冲突明显等情况下,市质监局可根据专家意见确定对项目进行调整或终止。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条技术规范的编写应符合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市质监局应对发布技术规范目录予以公告,并提供地方技术规范文本查询信息。

第二十二条技术规范发布后,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的,起草单位或项目相关单位可提出申请,报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审定后,由市质监局按规定发布技术规范修改通知单。

第二十三条当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后,原起草单位应及时组织对地方技术规范进行论证,并向质监局提出对技术规范进行修改、废止或继续使用的建议。

第二十四条技术规范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复审周期届满,原起草单位应及时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市质监局。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附件:1、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

2、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报批签署表

3、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处理表

4、送审稿审查人员名单

《地名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草案》全文及起草说明

地名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我国对各国管辖范围外区域的地理实体和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以及外国语地名的汉字译写等活动,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 (一)山、河、湖、海、岛礁、草原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二)行政区划名称,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试验区、保税区、农林牧渔区等功能区域名称; (三)城镇、区片、社区、村、自然村,城镇街路巷等居民地名称; (四)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纪念地、旅游地,住宅区、建筑物(群)等名称; (五)各国管辖范围外区域的地理实体和天体地理实体名称。

第四条地名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顶层规划。地名管理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重要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及时报告党中央。 第五条地名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外交、国防、发展改革、教育、民族事务、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国家新闻出版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地名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有关的地名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地名管理工作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有关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名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地名管理能力建设,将地名管理工作纳入本级专项规划,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名研究,传承、宣传地名文化,健全标准体系,鼓励科技创新。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级农业公园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级农业公园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规范广州市级农业公园评定工作,建设层次分明的农业公园梯队发展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农业公园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体系》(粤农农规〔2019〕1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级农业公园”是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将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农业科技应用、农业田园风光等属于农业范畴的经济资源、活动,与游憩休闲、科普教育等服务功能融为一体,地域范围明确并有经营管理主体的规模化乡村旅游综合体。 市级农业公园不包括以下对象:一是以农村居民区或农村特有民间文化、地方习俗、民俗风情等为主要观赏对象的村镇;二是以自然植被景观为主体的森林公园或名胜风景区;三是以地质地貌为主要景观的地质公园;四是以保护珍稀物种、群落、生态系统和景观为主要目的自然保护区;五是没有适当边界、面积很大、观赏期非常短的田园式赏花区域。 第三条广州市级农业公园的申报主体为园区的投资经营管理主体,可以是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协会、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第四条广州市级农业公园评定工作采取园区投资经营管理主体自愿申报、属地镇街推荐、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市农业农村局评审认定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园区有相对完善的管理机构,建设主体明确,具备满足正常经营所需的各项证照,经营主体近三年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农业是园区产业结构的重要方面,园区面积不少于50亩,农业生产区面积应达到50%及以上。 (三)园区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指引标识等方面具备开展休闲观光旅游的基础。 (四)园区的运营管理应符合土地、规划、建设、公安、安全、卫生、文化和环境保护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认定标准及等级划分:农业公园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三星级为起评等级。按照《广州市级农业公园认定评分表》(详见附表)进行评分,园区被评为国家级农业公园或总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评定为五星级农业

地名管理办法(草案)

西宁市地名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地名的标准化处理、地名标志的设置和地名档案的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地名解释)本办法所称地名包括: (一)自然村、集镇、路、街、巷等名称; (二)门牌号、建筑物; (三)山、河、湖、泉、峡、沟、滩、草场、林地等名称; (四)工业区、开发区、林场、牧场、矿山等名称; (五)公园、广场、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纪念地、历史文化保护区等公共场所、文化设施名称; (六)居民地(小区、花园、城、苑等)名称; (七)道路、桥梁、隧道、立交桥、水库、堤坝、灌渠等水利、市政设施名称; (八)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四条(管理原则)地名管理应当坚持征求群众意见、尊重当地历史和现状、保持地名相对稳定的原则。

第五条(主管部门)市民政部门是本市地名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县(区)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地名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第六条(主管部门职责)市、县(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名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编制地名工作规划; (三)负责地名命名、更名、注销的审核、承办以及推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 (四)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地名的使用; (五)负责地名标志的设计、制作、设置和管理; (六)收集、整理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提供地名咨询服务; (七)编辑出版地名资料和地名工具图书; (八)依照本办法监督查处地名违法行为。 第二章地名的申报和许可 第七条(地名许可管理)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按照规定

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

民政部全国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办公室 民地标〔2006〕1号 关于印发《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地名办公室: 全国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完成后,根据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总体部署,从2005年开始,民政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县乡镇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地名标志管理问题逐渐凸现出来。为进一步加强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管理,以维护地名标志作为国家法定标志物的严肃性,民政部全国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地名标志管理办法》,请各地参照执行。 附:《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 二00六年十二月七日

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名标志,是指为社会公众使用所设立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标志,包括 (一)行政区域名称标志。 (二)居民地、街(路、巷)名称标志。 (三)门(楼)编码名称标志。 (四)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 (五)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和台、站、港、场名称标志。 (六)其他起导向作用的辅助地名标志。 第三条国家对地名标志实行分级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地名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地名标志产品由民政部门监制。 第四条地名标志是社会公益设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认真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各界交流交往服务。 第五条地名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宣传,增强公民依法保护地名标志的意识。 第六条地名标志设置的具体方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门(楼)编码可采用序数编码或量化编码(也称距离编码)进行。 采用序数编码的,从街(路、巷)起点起,每户一号,按照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送审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详细规划和技术规定的关系 第三条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第四条密度分区 第五条实施性规定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管理 第六条城市规划层次 第七条“六线”控制体系 第三章城市规划勘察测量管理 第八条城市规划编制与城市勘察、测量 第九条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 第十条城市基础测量 第十一条城市规划工程测量 第十二条城市规划勘测资料管理 第四章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管理 第十三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第十四条建设用地分类 第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 第十六条用地面积的最小规模 第十七条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第五章详细规划管理 第十八条建设用地技术经济指标控制 第十九条居住用地公共设施配套要求 第二十条竖向标高 第二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二十二条近现代优秀建筑保护 第二十三条传统骑楼街的保护、更新和改造第六章建 筑工程规划管理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使用功能的确定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 第二十五条建筑工程的高度控制 第二十六条建筑间距 第二十七条建筑退让 第二十八条建筑工程停车配建 第二十九条零星建(构)筑物和建筑物外部附属物 第三十条村民和城镇居民住宅 第七章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一条城市道路交通 第三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 第三十三条其它交通设施 第三十四条管线的布置 第三十五条河涌水系规划控制范围 第三十六条市政设施 第八章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第三十七条规划验收 第三十八条分期验收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用语说明 第四十条溯及力 第四十一条生效日期 附表: 附表一:居住用地人口密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表附表二: 工业用地通用厂房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附表三:普通仓储 用地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附表四:公园内部用地比例 附表五:居住建筑建筑间距表 附表六:建筑工程临规划道路边线、河道规划控制边线退让规定附表七:建筑工程临铁路边轨中线退让规定 附表八:建筑工程临架空电力线导线边线退让规定附录: 名词解释

广东省地方标准

广东省地方标准 《黑水虻处理餐厨垃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二〇一八年一月

目录 一、任务来源 (1) 二、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1) 三、遵循原则和编制依据 (2) 1.遵循原则 (2) 2.编制依据 (2) 四、标准编制过程 (3) 1.计划与安排 (3) 2.编制过程 (3) 五、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的说明 (3)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12) 七、贯彻地方标准的实施意见 (12) 八、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12) 九、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12)

一、任务来源 本标准是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2017年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立项项目。标准的主要负责起草单位为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和广州飞禧特水产科技有限公司。起草单位结合我省当前餐厨垃圾处理技术为主要框架,同时参考国内外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相关内容,咨询行业技术专家并经过编制工作小组研讨,形成广东省地方标准《黑水虻处理餐厨垃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目前,广东省餐厨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处臵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技术系统,相关配套的政策尚未出台,通常各餐厅、饮食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部分倾倒到垃圾桶与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另外很大一部分则是流向饲养牲畜。此外,市面上出现不法分子收购餐厨垃圾后加工成“潲水油”,出售给油脂厂,甚至由出售给饮食单位的现象,其危害很大。 本标准的制定将有力推进广东省的餐厨垃圾处理工作。2014年,我省政府发布了《加快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形成覆盖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管理制度与技术路线,加快推进广州、深圳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县)开展试点工作。因此,为配合省政府餐厨垃圾处理工作的要求,为了保证垃圾分类的效果,形成明确规范的管理组织文件,将对促进餐厨垃圾的处理效率与处理效果起到关键作用。 标准,作为工作的衡量准则、规则、特性要求,对最佳秩序的获得和最佳社会效益的促进起着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国内还没有针对黑水

二沙岛发展公园

二沙岛发展公园 地点:广州市二沙岛中央区域 时间:2011年9月20星期二 绿地类别:G112区域性公园 面积:12万7千平方米 绿地形式:混合式 公园概况: 广州发展公园位于广州二沙岛中心区域,是广州最大的街心公园。公园四面环路,形成东西向的“U”型绿地。南北走向的晓雾街和琪林街将公园分成3大部分。 基本特点: 广州发展公园原身为二沙岛中央绿地,改造前,植物种类少,色彩搭配不足,景观效果单一,且绿地中树木相对较密,林间无路,亦无赏景之地。经过改造,中央绿地焕然一新,成为了广州发展公园。园内有大片的草坪,西边主要为四季花带配植低矮乔木,色彩丰富,赏心悦目。东部以较大面积的高大乔木为主,曲径幽深,宁静致远。

游人活动: 园中大片的草坪为游人的主要活动地带,游人在其中或坐或卧,中部有小面积的观景木平台,配有休息的木坐凳,但缺少儿童游乐设施,游人活动显得单一。 园内设施: 园内设施较为齐全,路灯,座椅等设置合理,有自动浇灌系统。园内共有两个驿站,供游人租车游玩了休息之用。 植物种类: 园内植物种类繁多,灌木以开花植物为主,夹竹桃,长春花,黄婵,鸡冠花,美人蕉等较为多见,形成色彩丰富的花带。乔木的种植则不同,同种乔木较大面积种植,形成小树林的感觉。 乔木层蒲葵、塞楝、垂叶榕、木棉、白千层、凤凰木、高山榕、红花羊蹄甲、白兰、木麻黄、大王椰子、鸡蛋花、南洋杉、青皮竹、假槟榔、 灌木层假连翘、红背桂、毛杜鹃、棕竹、长春花、杜鹃、龙船花、凤尾葵、 夹竹桃、黄婵、白婵、朱槿、灰莉、狗牙花 草本层大叶油草、吉祥草、白蝴蝶、蜘蛛兰、海金沙、海芋、台湾草、草胡 椒、沿阶草、细叶结缕草、艳山姜、炮仗花、肾蕨、麒麟尾

地名管理条例

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已由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2月24日制定,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2010年3月26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发挥地名公共服务功能,适应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使用、标志设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名,是指用作标示方位、地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名称,范围包括: (一)山、湖、江、河、湾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二)行政区划名称和建制村、社区等区域名称; (三)园区和农、林、茶场等经济区域名称; (四)居民区、集镇、自然村等居民地名称; (五)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等市政设施名称; (六)公路、轨道、车站、港口、水库、闸坝等交通、水利专业设施名称; (七)大厦、大楼和具有商务功能的城、中心、广场等大型建筑物(群)名称; (八)幢号、门号、室号等门牌号; (九)风景名胜、文物古迹、纪念地、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文化体育设施名称; (十)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四条地名管理坚持尊重历史和现状、维护地名相对稳定、确保地名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地名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市、县级市、区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划分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公安、建设、规划、市政、房管等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级市地名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乡规划,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特征、历史沿革、人文背景和城乡建设现状、特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调整本行政区域地名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地名命名规定与规范 第七条地名命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城乡规划、地名规划要求,反映当地人文背景、自然地理特征; (二)符合社会道德风尚; (三)一地一名、名实相符,一般不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等词语,避免使用相似、相近和易混淆的地名;

广州某公园(三期)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广州某公园(三期)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文档简介 该公园建设工程主要包括西门入口服务区、园林艺术展示区、文化娱乐区、康体活动区、儿童及老人活动区五个功能景区及道路、绿化、给排 水、供电、通信、广播等公用配套设施。

目录 广州某公园(三期)工程 (3) 1.1工程概况 (3) 1.2工程特征 (3)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4)

广州某公园(三期)工程1.1工程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内容1工程名称广州某公园(三期)工程 2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3工程分类城市公共广场工程 4单位价值 5建筑内容包括西门入口服务区、园林艺术展示区、文化娱乐区、康体活动区、儿童及老人活动区五个功能景区及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通信、广播等公用配套设施。 6价格取定期2014年第二季度 1.1工程特征 序号特征项特征值1总建筑面积(平方米)81763 2地上面积(平方米) 3地下面积(平方米) 4建安工程造价(万元)3889.97 5每平方米造价475.76 6结构类型 7总层数(层) 8地上层数(层) 9地下层数(层) 10建筑总高度(米) 11首层层高(米) 12标准层高(米) 13装修标准(元/平方米) 14外墙形式 15是否含电气工程是16是否含给排水工程是17是否含通风空调工程否18是否含消防工程否19是否含弱电工程是

20是否含变配电工程否21是否含燃气工程否22是否含道路工程是23是否含园林绿化工程是 1.2指标分析汇总表 序号工程及费用名称 技术经济指标 单位数量单位价值 占总投资百 分比% 一第一部分工程费用82.11%一岭南园林艺苑27.35% 1岭南园林艺术博物馆m23800297123.83% 2水体m225012830.68% 3假山宗10000010.21% 4花池面积m2501160.06% 5园路m21801180.04% 6平台广场m22509250.49% 7绿化工程m21406909 2.04%二西入口广场 2.33% 1西入口前广场m22506930.37% 2西门建筑m21400270.08% 3自行车停车场m21501440.05% 4花池m2501380.07% 5树池个1800100.04% 6西入口后广场m22507390.39% 7厕所座15000010.32% 8红砂岩景石宗10000010.21% 9绿化工程m214027350.81%三白云缬秀广场9.56% 1平台、广场m22503376 1.78% 2园路m21805770.22% 3表演台m22507840.41% 4休息廊m21200560.14% 5座凳m6001310.17% 6树池个1800150.06% 7绿化工程m215021414 6.78%

地名管理条例

地名管理条例 (1986-1-23)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名的管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 第三条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必须命名和更名时,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和审批权限报经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第四条地名的命名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有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 (二)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三)全国范围内的县、市以上名称,一个县、市内的乡、镇名称,一个城镇内的街道名称,一个乡内的村庄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四)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一般应与当地地名统一。 (五)避免使用生僻字。 第五条地名的更名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凡有损我国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带有民族歧视性质和妨碍民族团结的,带有侮辱劳动人民性质和极端庸俗的,以及其它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地名,必须更名。

(二)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第三、四、五款规定的地名,在征得有关方面和当地群众同意后,予以更名。 (三)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的,应当确定一个统一的名称和用字。 (四)不明显属于上述范围的、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 第六条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如下: (一)行政区划名称的命名、更名,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办理。 (二)国内外著名的或涉及两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山脉、河流、湖泊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 (三)边境地区涉及国界线走向和海上涉及岛屿归属界线以及载入边界条约和议定书中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和居民地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

广州省地方标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规范》编制说明

广州省地方标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规范》 编制说明 一、制定标准的背景和必要性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前身是由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和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联合编写的一本内部使用技术手册,已于2013年8月正式施行,主要供广州市共五十多家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在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时进行参考。该手册的编写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编写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服务。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开放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已有十年,随着今年原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取消收费以来,可以预见未来广东省其它城市乃至全国各省市地区开放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已是大势所趋,因此有必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将该手册升格制定为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广州市乃至广东省的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确保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技术质量,从而促进广东省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健康持续地发展。 在房屋安全鉴定行业领域,从国家建设部到广东省建设厅都已经发布了相当数量的鉴定或检测类技术标准和规程,但迄今为止尚未有专门针对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编制内容发布的技术规范。本标准的制定,能在一定程度上填补房屋安

全鉴定报告编制技术规范方面的空白,并为今后建立房屋安全鉴定质量管理体系打好基础。

二、任务来源和起草单位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规范》是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下达2014年广东省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4]566号)进行起草制定的。 本规范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由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和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 三、制订原则 1、以明确的语言表达房屋安全鉴定规范的要求 对标准的编写,要使文字尽可能易于理解,且不产生歧义。为了清晰表达,我们一般采用精简的表达方式,且确保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术语和词汇保持一致,采用广大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熟悉的词汇。 2、充分借鉴国家标准经验 掌握现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标准体系及其应用情况,借鉴其成熟的模型和思路,提炼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规范要求。 3、以补充完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标准体系为原则 充分分析国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标准体系和规范,以补充完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标准体系为原则,清晰界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规范》范围,避免与国家相关标

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

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名的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文化传承的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标志设置、档案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名,是指用作标示方位、地域范围的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 具体范围包括: (一)市、县(市)区、乡(镇)行政区域和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等行政区划名称; (二)城镇社区、居民住宅区、村、自然村(屯)、农牧点、临时性居民点等居民地和街路、胡同、广场名称; (三)山、河、湖、沟、湾、滩、潭、泉、岛、平原、丘陵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四)具有地名意义的铁路、公路、轨道、隧道、桥梁、涵洞、码头、渡口、闸坝、水库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建筑物名称; (五)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

名称以及风景区、游览区、自然保护区、纪念碑(塔)、古遗址、名胜古迹、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名称; (六)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四条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地名管理的主管部门。 公安、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名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依据城乡规划,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特征、历史沿革、人文背景和城乡建设现状、特点,定期编制和调整本辖区地名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地名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城乡规划、地名规划要求; (二)尊重群众意愿,反映当地人文或者自然地理特征,不违背社会道德、公序良俗; (三)用字准确、规范,不用生僻字和字形、字音容易混淆或者容易产生歧义的字; (四)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名称,同一城镇内的社区、街、路、胡同、广场名称,同一乡(镇)内的村(屯)名称,不得重名、不得同名异写或者异名同音; (五)南北走向的道路为“街”;东西走向的道路为

新广东省地方标准广州市污水排放标准

新广东省地方标准广州市污水排放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广州市污水排放标准 广东省地方标准 广州市污水排放标准 90 DB44 37— 广东省标准计量管理局1990—03—20发布 1990—06—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排污控制区域分类和标准分级、水污染物和污水排放量标准值、其它规定、标准的实施。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市境内一切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单位、个体生产经营者。 2 引用标准 GB8703 辐射防护规定 GBJ48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 GB3552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区域分类及标准分级

本标准按照自然环境特点、地面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和水质现状的差别,将广州市全境各种功能水体及其保护区或汇水区域(含市政下水道)划分为特殊保护区和?、?、?类排污控制区,分别规定相应的排污控制要求。 3?1特殊保护区系指:《广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划定的第一级水源保护区:含黄埔、员村、河南、鹤洞、石溪水厂吸水点周围半径一百米以内区域),广州市各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以及其他依法划定的禁止排放污水的区域。 本类区域内不得设置排污口或以其他方式排放污水。 3?2?类排污控制区系指:《广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划定的第二、第三级水源保护区、水源污染控制区,广州市各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生活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市及市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一般经济渔业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游览区,广州市中心区和市桥镇镇区。排入本类区域内的污水执行一级排放标准。 3?3?类排污控制区系指:市区、花县、从化县、增城县境内特殊保护区和?类排污控制区以外的区域,番禹县境内特殊保护区和?、?类排污控制区以外的区域。 排入本类区域内的污水执行二级排放标准。 3?4?类排污控制区系指:番禹县境内南湾洲和大虎岛以南与蕉窖涌和上横沥以东的区域。排入本类区域内的污水执行三级排放标准。 4标准值4?1本标准按污染物性质分为两类规定标准值。 4?1?1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环境和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物质。含此类有害物质的污水,在车间(含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处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表1执行。 注:为试行标准,二级、三级标准区暂不考核 4?1?2第二类污染物,指产生长远不良影响小于第一类的物质。含此类有害物质的污水,在排污单位排出口处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表2和表3执行。凡

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

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加强广州市公园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园的管理水平,发挥公园的功能,确保环境质量,根据《广州市公园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公园属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园林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区域性生态环境的公共绿地,是供公众休憩、观赏、进行文化娱乐和科学普及活动的场所。公园应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第1.0.3条公园管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按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一节公园规划 第2.1.1条公园应根据《广州市公园发展规划》和公园建设计划编制公园总体规划,确定其公园性质、规模、布局和发展方向,划定用地范围和保护范围。 第2.1.2条公园总体规划由公园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第2.1.3条公园总体规划每五年(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或缩短)应进行调整;每年修绘现况图归档,并报送市园林管理部门备案。 第2.1.4条公园总体规划和公园修编总体规划的报审资料,应根据市规划管理部门和市园林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 第2.1.5条经批准的公园总体规划,是公园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任意更改。 第2.1.6 条经批准的公园规划资料,应报送市公园管理部门和市规划部门备案存查。 第二节公园建设 第2.2.1条公园必须按总体规划有计划地进行建设。 第2.2.2条公园建设应体现个性,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小品和其他配套设施,建筑风格应与环境相协调。 第2.2.3条公园内非营业性的园林建筑小品的建设审批手续由市园林管理部门办理,应具备有关资料: (一)报告;

地名知识竞答试题(100道)

地名知识有奖竞答试题 1.年国务院发布了《地名管理条例》。 A.1984 B.1985 C.1986 D. 1987 E. 1988 2.年民政部颁布《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A.1996 B.1998 C.2001 D.2005 E.2007 3.地名管理的根本任务是。 A.促进地名信息化 B.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C.提高地名科研水平 D.实现国家地名标准化和国内外地名译写规范化 E.实现现代化、法制化 4.下列不属于地名命名应遵循的原则的是。 A.有利于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B.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 C.使用规范的汉字或少数民族文字 D.不以山脉、河流等自然实体名称命名 E.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 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国务院曾委托中国地名委员会管理全国地名工作 B.《地名管理条例》中多次提到中国地名委员会 C.《地名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至今已有28年 D.《地名管理条例》曾修订过一次 E.民政部制定了《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6.《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应责成有关部门在必要的地方设置地名标志。 A.民政部门 B.地方人民政府 C.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D.中国地名委员会 E. 地名主管部门 7.凡涉及等行为均适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A.地名的命名与更名 B.地名的标准化处理 C.标准地名的使用 D.地名标志的设置 E.以上皆是 8.下列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命名规定的地名是。 A.工人新村 B.花花公子商城 C.蒙地卡罗山庄 D.巴黎不夜城 E.加州小镇 9.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城镇街道名称,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word版本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民行发[199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地名委员会: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1986年国务院颁发的《地名管理条例》,推进我国地名标准化进程,不断提高地名管理水平,我部制定了《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涉及地名的命名与更名、地名的标准化处理、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置、地名档案的管理等行为,均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条例》所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包括山、河、湖、海、岛礁、沙滩、岬角、海湾、水道、地形区等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包括各级行政区域和各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名称;居民地名称,包括城镇、区片、开发区、自然村、片村、农林牧渔点及街、巷、居民区、楼群(含楼、门号码)、建筑物等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还包括名胜古迹、纪念地、游览地、企业事业单位等名称。 第四条地名管理的任务是:依据国家关于地名管理的

方针、政策和法规,通过地名管理的各项行政职能和技术手段,逐步实现国家地名标准化和国内外地名译写规范化,为社会主义建设和国际交往服务。 第五条国家对地名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 第六条民政部是全国地名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全国地名管理工作;制定全国地名工作规划;审核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审定并组织编纂全国性标准地名资料和工具图书;指导、监督标准地名的推广使用;管理地名标志和地名档案;对专业部门使用的地名实行监督和协调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民政管理部门(或地名委员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名工作。其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全国地名工作规划;审核、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设置地名标志;管理地名档案;完成国家其它地名工作任务。 第二章地名的命名与更名 第八条地名的命名除应遵循《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外,还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利于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二)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 (三)使用规范的汉字或少数民族文字。 (四)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

“史上最牛”的走遍广州发现广州二十八 主题公园

“史上最牛”的走遍广州、发现广州——二十八、主题公园 二十八、主题公园主题公园(theme park),是根据某个特定的主题,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多层次活动设置方式,集诸多娱乐活动、休闲要素和服务接待设施于一体的现代旅游目的地。主题公园是一种人造旅游资源,它着重与特别的构想,围绕着一个或几个主题创造一系列有特别的环境和气氛的项目吸引游客。主题公园的一个最基本特征——创意性,具有启示意义。园内所有的建筑色彩、造型、植被游乐项目等都为主题服务,共同构成游客容易辨认的特制和游园的线索。主题公园是作为某些地域旅游相对贫乏,同时也是为了适应旅客多种需要与选择的一种补充。主题公园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始终有旅游业这只“看得见的手”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根据旅游体验类型,主题公园可分为五大类:情境模拟、游乐、观光、主题和风情体验。最令一般人印象深刻的是游乐型的主题公园。令人印象难忘的另一主题公园类型是情景模拟,具体的即是各种影视城的主题公园。观光型的主题公园则浓缩了一些著名景观或特色景观,让游客在短暂的时间欣赏最特色的景观。各式各样的水族馆和野生动物公园,就是主题型的主题公园。至于以风情体验为题的主题公园,则将不同的民族风俗和民族色彩展现在游客眼前。

主题公园的特点是:强烈的个性,普遍的适宜性;被动游憩形式;投入高,占地规模大;高门票,高消费。本处所说的主题公园,其范围有一定的扩大。579. 宝桑园 宝桑园,坐落于花都区山前大道,是国内第一个以蚕桑文化为主题的生态休闲景区。集现代农业、都市农业和生态农业为一体,以休闲观光、科普教育为主的新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基地。探访侧记:全家在五一节去的,但到了春季挂果期的末尾,据从园内出来的游客讲,里面没有什么桑果了,也就没有买门票进去,只是在外面瞄了瞄,省了一百多元,但又买了很多桑果汁。今天才知道这桑果一年成熟二次,春季在3~4月份而秋季是11~12月份。580. 百万葵园 百万葵园,位于南沙万顷沙镇,种植百万株向日葵,成为目前全国第一家、全部采用进口种子的观赏性向日葵乐园。探访侧记:找到百万葵园本身不难,但要做好“赶集”的思想准备,人多啊!至于看花,除了葵花之外,其余的却不咋样,因此60元门票就显得很贵了。下次除非确有必要,不能再让他忽悠了。我怎么也想象不出其宣传的“在四月中下旬一同开花,形成百万葵花海,场面非常壮观。而且花期安排错落有序,每天保持有20万株葵花盛放,令游客无论何时到来,都会感受到葵海的壮观。”真是能忽悠啊!我以为其有一万株都不错了!我们可以先数一平方米内有多少株葵花,然后再乘以其巴掌大的面积就可以得出结论了,只是还没有“闲”到

地名更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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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更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地名的标准化处理、地名标志的设置和地名档案的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名包括: (一)自然村、路、街、巷等名称; (二)门牌号、建筑物; (三)山、河、湖、泉、峡、沟、滩、草场、林地等名称; (四)工业区、开发区、林场、牧场、矿山等名称; (五)公园、广场、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纪念地、历史文化保护区等公共场所和文化体育设施名称; (六)小区、花园、城、苑等居民地名称; (七)道路、桥梁、隧道、立交桥、水库、堤坝、灌渠等水利、市政设施名称; (八)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四条地名管理坚持从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相对稳定性,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 第五条市民政部门是本市地名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第 2 页共 11 页

县(区)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地名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名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编制地名工作规划; (三)负责地名命名、更名、注销的审核、承办以及推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 (四)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地名的使用; (五)负责地名标志的设计、制作、设置和管理; (六)收集、整理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提供地名咨询服务; (七)编辑出版地名资料和地名工具图书; (八)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章地名的申报和许可 第七条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命名、更名。 第八条申报地名命名、更名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行政区划名称的命名、更名,按照国家有关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办理; (二)本市与相邻州(地)交界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由市人民政 第 3 页共 11 页

新编《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的说明

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公园条例》,提高本市公园管理水平,规范各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行为,加强各级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对公园管理工作的监督,依据《广州市公园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公园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市、区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园的监管工作。本规范所称公园管理机构,是指负责公园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公园管理处(中心)或相应的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经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公园名录中的公园,其他公园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绿化养护管理 第四条公园管理机构应按以下要求划分绿地养护等级,对照执行广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J440100/T 14)公园绿地园林植物管理质量标准。 一级:公园出入口、主要景区(点)、主园路路侧30米内

绿地;沿城市主干道的开放式公园边界内侧50米内绿地。 二级:普通景区(点)、支园路和小路路侧20米内绿地;沿城市次干道的开放式公园边界内侧30米内绿地。 三级:除上述外的其余绿地。 以上划分为最低标准。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行业管理要求界定财政投入管理的公园绿地养护级别。公园管理机构可按照自身发展要求升级养护,但不得降级养护。 第五条公园绿化养护工人配备标准: 一级:2000-2500平方米/人; 二级:2500-4000 平方米/人; 三级:7000-9000 平方米/人。 第六条公园绿化养护技术应符合DBJ440100/T 14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淋水、施肥、修剪等措施科学合理,满足植物正常生长需要,保证植物长势良好,无枯枝败叶,无死树或缺株。定期对园路、广场、景点周边大树进行安全检测,发现树洞应及时封涂并加以保护;及时处理倒伏树、枯树和危树,清除树头(桩)。 第七条乔木树冠完整,枝条疏密得当,分支点合适;灌木、绿篱造型美观,无缺株;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无明显裸露泥土;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开花植物适时开花,无残花败叶。 第八条根据公园绿化景观提升、调整的需要,编制年度绿

广州珠江公园分析汇报

广州珠江公园分析汇报 私立华联学院 姓名:张溥元 2 0 1 5 / 1 1 / 1 9 一.公园概况 广州珠江公园座落在天河区珠江新城,于2000年9月28日对外开放。珠江公园占地面积28公顷,是以绿化造景为主的生态公园,环境优美,格调幽雅。园内六个景区各具特色:风景林区位于公园最高的山地以成片的混交林种植为主,运用各种配植手法及不同的树种,体现不同的季相和花期,形成一个植物色彩丰富、层次鲜明的景区。山上有高耸云霄的英雄树,翠绿茂盛的南洋杉,使游览者无论站在哪个景点上,眼前总是一幅幅完美的景象。山上的“抱珠楼”,是全园的最高点,登楼眺望,公园美景尽收眼底。山南“积石飞泉”景点以自然的山石砌筑而成,瀑布飞溅而下,溪涧蜿蜒其间,溪涧源头“奔雷”声势浩大,雄伟壮观。山北鲜花丛丛,争鲜斗艳。位于公园中部的“快绿湖”宛如仙境中的一颗明珠。沿湖区设置的具有岭南建筑特色的“品绿茶室”、“椰风水榭”使岸边的景色更加优美自然。湖面上的曲桥象“初月出云”,而小桥上的三道“波光柱”则象“长虹饮涧”,在阳光的照耀下幻出万紫千红的彩霞,在落羽松、串钱柳和棕榈林的衬托下交辉相映,引人驻足。 1.珠江公园主要植物种类 珠江公园的植物种类极其丰富,约有1050种植物,是广州植物种类最为丰富的公园之一。 2.珠江公园植物配置的艺术美 2.1多样统一性原则 植物配置讲究多样统一性原则,即树形、色彩、线条、质地 及比例都要有一定的差异和变化,显示多样性,但又要使它们之间保持一定相似性,引起统一感。珠江公园以不同专类园的所运用树种不同。以棕榈园为例,以霸王棕、狐尾椰子、假槟榔为基调树种,大量的重复运用最能体现植物景观的统一感。另外配置了许多其他热带风情的植物如酒瓶椰子、蒲葵、棕竹、散尾葵、苏铁等,林下又种植不同的植物景观,如狐尾椰子下种植龙船花和朱蕉,抑或配置肾蕨和美人蕉,假槟榔下种植朱蕉、皱叶冷水花和鸢尾。不同的林下景观充分表现了植物的多样性。 2.2协调和对比原则 珠江公园的植物配置讲究植物之间相互的联系与配合。如快绿湖景区,岸边种植有水杉、落羽松,水边种植有水葱、芦苇、香蒲、龟背竹,整个景区给人一种柔和、平静、舒适和愉悦的美感。 珠江公园的植物配置除了讲究协调外,同样善于利用差异和变化来产生对比的效果。如百花园中就利用色彩艳丽的一串红组成植物色块,利用花叶扶桑做绿篱,给人一种兴奋、热烈和奔放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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