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各类事故案例汇编2012解析

煤矿各类事故案例汇编2012解析
煤矿各类事故案例汇编2012解析

第一部分亡人事故

一、顶板事故

9、大隆矿“1985.10.7”片帮事故

1985年10月7日零点班,407队带班班长丁凤武安排郭××、陈××、姜××、张××四名同志去北翼1#辅助上山下部车场打锚杆眼,接班时丁××检查了打锚杆眼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没有发现有裂隙及片落迹象,便开始打锚杆眼。当干到一点三十分时,四名打眼工将前进左帮锚杆眼打完,打右帮第十三、十四个锚杆眼时,突然片帮(长5.4m、高1.9m厚0.8m)将四名打眼工砸在岩石下,造成陈××死亡,姜××、郭××、张××受伤。

事故原因:

1、没有按规程要求施工,掘进后只进行喷浆护帮顶,没有打锚杆挂网和二次喷砼,空顶距超过4米,以至补打锚杆眼时发生伤人事故。

2、由于掘进时没有发现片帮面的右边有一小断层,喷浆时也没有发现,当补打锚杆眼时对岩帮的震动,造成片帮伤人事故。

3、安全思想不牢,在施工中没有认真进行敲帮问顶,并在空顶距超过规程规定的情况下违章作业。

4、喷浆厚度规程规定50mm,实际只有20~40mm,没有达到规程要求。

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作业规程,按照规程规定严格检查施工,发现施工与规程不符立即停止作业。

2、巷道中发现岩石破碎、岩层裂隙较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改变支护形式,保证安全生产。

3、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学习、熟悉作业规程。

4、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做到班班有安全检查员,队日检,区旬检,牢把安全关。

5、要严格按施工顺序施工,空顶、空帮距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的规定。

18、大隆矿“1989.11.19”顶板事故

1989年11月19日,矿多种经营公司井巷维修组负责井下西翼采区北十二段胶带输送机道拉底翻棚工作,本月2日开始施工,于18日已拉底修棚至胶带输送机尾三角点处。19日白班井巷维修组负责在运顺换棚2架,处理抬棚1架、拔铁腿1根。在12时20分左右处理最后一架棚,棚子拆完后,左帮用∮12cm,长2m园杆探顶,右帮用长1.6m大柈探顶,探杆上用小柈接顶。顶刹完后拔腿子挖柱窝,左帮腿子给上后,右帮是组长崔××和李××挖柱窝,崔××在上边挖,李××在下边挖。12时55分,工人李×替换崔××,此时李×见顶板下沉,就喊李××快跑,同时李×与崔××向上跑了两步,这时顶板岩石冒落下来,将李××埋在里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翻棚时临时支护不牢固,三角点的扩口棚和抬棚没有进行有效加固,顶板来压后压断临时支护并推倒抬棚,造成三角点处冒落。

2、原木棚材质不符要求(火烧木),木径不够粗。

3、此三角点处有两部输送机头,一条胶带输送机,一个风机,噪音很大,不能及时发现顶板来压情况。

防范措施:

1、拆棚要坚持加固前后5米内支架,拆棚、挖柱窝坚持设专人监护帮顶制度。

2、对不符合要求的支护材料坚决不能使用。

3、完善质量验收制度,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不予验收,要推倒重来。

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抗灾能力。

21、大明一矿“1989.8.27”顶板事故

1989年8月27日夜班,大明一矿611采煤队支柱工董×和刘×负责回收上班留下的5棵支柱。3时许,5棵支柱已经回出4棵,当回收第5棵支柱时,由于顶梁被顶网包住,此时,董×违章作业,将顶网剪开200毫米后将顶梁回出,这时,顶板发生漏货,刘×开始清货,清完货后于3时07分走出现场取料。当刘×刚刚走出4、5米时,听到董×大叫,发现董×被顶板突然冒落的货埋住,后迅速组织人员清货,于3时55分将其扒出,但已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回收工董×回收时违章将顶网剪开200毫米,致使回收后顶板发生漏货,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同董×一同回收的工人刘×对董×违章剪网不加制止,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当班跟班干部对上班余下的5棵支柱的回收工作重视不够,现场管理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29、小康矿“1992.7.28”顶板事故

1992年7月28日二班综采一队准备安装26#、27#两组支架。约20时左右26#架安装完毕,27#架组装窝子也已经开好,并架设了2

架抬棚刹了木拌、轨道作临时支护,但顶部没有刹严,大部分仍处于无支护裸露状态。21时20分李××等6人向26#架串刮板输送机板,准备对26#底部刮板输送机。当运到27#架已开好一窝子处时,从窝子顶板滑面处落下一块1100×600×800MM,正砸在李××的头部当即死亡。

事故原因:

1、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空顶作业。

2、李××等人安全意识差,缺乏自主保安能力。

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坚决执行“三不生产”原则。

3、严格执行公司、矿有关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

30、大兴矿“1993.12.30”顶板事故

1993年12月30日2时10分,掘进四队工人在南一回顺维修巷道过程中,由于受402采场动压影响,巷道顶板压力大,棚梁弯曲严重,造成顶板严重下沉,底板严重底鼓,正准备放炮处理底鼓大块时,朱××正好从里面往外通过,这时顶板突然冒落两架棚,当场将朱××压住,扒出后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在处理大块时,失修棚子没有采取临时支护,没有打临时顶子,是严重违章作业,这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朱××通过时没有认真观察顶板,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一个原因。

3、维修后的巷道积货多,往外撤人时有影响,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

4、新工人入矿时间短,对维修巷道工作经验不足,安全意识不强,自主保安能力差,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

防范措施:

1、在全矿职工范围内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增强职工自主保安能力

2、狠反“三违”,禁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今后在维修棚时,必须首先要采取临时支护措施,打好临时顶柱,否则,不许施工。

4、加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33、大明一矿“1994.1.10”顶板事故

1994年元月10日白班,大明一矿掘进队102班班长张×等五人回收东三西四段运顺的铁棚,入井作业前贯彻了口头安全措施。入井后,班长张×违章指挥人员从外向内回收(违反措施由内向外回收的规定)。10时20分,当替到第四架棚时,张×安排四名工人到料场运料,自己留在现场加固木棚,10时40分,当四名工人运料归来,发现现场发生冒顶,并将张×埋压在内,便立即组织人力抢救,于11时45分方将其扒出,发现张×已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班长张×安全意识差,违章指挥,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张×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一人作业,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队领导平时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且回收作业时无书面措施,是此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36、晓明矿“1994.12.15”顶板事故

北一采区东二段七层回风三角点施工完后于12月14日白班冒落,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首先对冒顶区域附近20米内的支护进行加固,补刹帮顶、劲木,然后开始清理浮矸。15日白班,已清理好安全通路和备足处理三角点的用料。并由跟班干部、安检大队安检员和本班工长在现场指挥,工长周×亲自用长橇棍找帮顶浮石,并对冒顶区域的顶板采用无棚腿托钩棚和架棚进行临时管理,把冒顶区域内的帮顶管理好后,开始给Φ300×5600mm的对抬棚先架设第一架抬棚,在架设第二架抬棚时,抬棚梁的右端已给完,王×与另外四名工人站在跳板上给抬棚梁的另一端,王×站在靠切眼下帮的最前面,一只脚踏在跳板上,另一只脚瞪在巷壁凸出的岩石上,在其用力抬棚梁时,将凸出的岩石蹬下,人随之坠落后,另一块落下的岩块砸在王×的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现场指挥的队长和工长在组织给抬棚前,对帮顶找的不彻底,没有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现场指挥不力,给事故留下隐患。

2、施工方法不当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三角点施工过程中,当架设完第一架抬棚后,应对周围环境进行观察,确认安全后再施工,而不应先急于架设第二架抬棚。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抓好临时护顶措施的落实工作。

2、对处理冒顶等特殊工程,认真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到位。

3、认真落实各级干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现场做到尽职尽责。

4、抓好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职工的安全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37、晓明矿“1995.1.3”顶板事故

1995年1月3日零点班,北一采区东九段四层综采工作面采煤机运行到80#支架处时,采煤机牵引部发生故障,白班检修班包机组长王×等4人到达工作面后,准备打开采煤机牵引部上盖进行检查,这样需要到工作面上帮作业,此处采高为2.55米,支架的护帮板打不起来,所以支架与工作面煤壁之间有0.9米的空顶。王×用手锤敲了几下顶板,认为顶板没有问题,因此就没有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取临时护顶措施,就与董×站在煤壁和采煤机之间准备打开采煤机牵引部上盖,这时,突然从顶板落下一块长2.4米,宽0.6米,厚0.25米的岩块,砸在王×的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包机组长王×在工作面上帮作业时,没有采取临时护顶措施,空顶作业,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自主保安能力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冒险作业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范措施:

1、加强对综采工作面的顶板管理,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杜绝空顶作业现象。

2、切实加强对全体职工的“三大规程”和自主保安教育,提高整体安全意识。

3、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制止“三违”行为。

东二706采场当时已推进120米,支架煤层顶板为1.5米厚泥质胶结页岩,且该顶与细砂岩之间有0.1米厚煤线随采随落。4月10日开始明显周期来压,煤帮超前片落并超前冒顶,在44#支架至46#支架处超前3米。

为了控制顶板恢复生产,4月11日工人路××等4人对44#至46#支架前冒顶处进行刹顶控制顶板。44#、45#支架前顶板刹完后,在刹46#支架时,路××站在浮货上用铁锹对帮顶捅了捅,找了几下浮石,他们然后给了2架棚子和2棵木排,13时30分,在上第三棵木排时,路××在先,其它三人在后抬一棵4米长的圆木往上举,这时从帮顶片下一块660mm×400mm×200mm的岩石,打在路××头部前额处,前额骨塌陷,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事故原因:

1、没有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在刹顶时只是路××用铁锹捅了捅浮石,没有真正把隐患排除,致使作业时落石发生事故。

2、在刹顶作业过程中,队干部也在现场,没有认真检查隐患,便组织作业,在作业时又没有认真进行监护。

3、职工自主保安能力不强。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作业。

2、在处理冒顶作业时,要认真执行《作业规程》规定,防止突发事故发生,刹顶作业前要选择好退路清理好脚下杂物。

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1996年11月7日白班,大兴矿综采准备队在南一702工作面清货,打靠帮顶子,护顶作业。中午12时左右,队长董××在检查工作面时,发现91—93号架间煤壁片帮严重,便安排班长李××抓紧打两个临时顶子。李××接到任务后马上带领工人殷××在93号支架前做打临时顶子准备工作。同时李××把帮顶找了一遍,并将一个小伞檐和碎石用撬棍橇了下来,看看没有什么问题后,就让殷××挖柱窝。12时20分左右,当段正弯腰挖柱窝时,93号架前梁与煤壁间顶板抽条,掉下一块1.7*1.0*0.3m的岩块,砸在殷××的腰背部,将其面朝下砸倒,着地时腹部垫在另一岩石块上,造成腹部与内脏严重损伤,经抢救无救死亡。

事故原因:

1、该工作面使用的ZY—5600型液压支架,其工作阻力不足,护帮板强度不够,不能有效地支护煤壁,属半空顶状态。虽然采取了打靠帮点柱超前支护措施,仍不能有效地控制顶板,是造成顶板抽条砸人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长李××和工人殷××,现场经验不足,自主保安能力差。在片帮处作业,只简单地处理一下顶板碎石和伞檐,没有认真检查顶板是否离层,在无人监护的破碎顶板下施工,是造成事故的主原因。

3、使用ZY---5600型支架进行大采高开采,在矿属首次,对大采高顶板活动规律掌握不住,缺乏经验,工作疏忽大意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防范措施:

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全矿干部、工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教育,增强自主保安意识,按规程要求作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严格现场管理,对现有的液压支架要加强维护,初撑力要达到规定要求,控制顶板下沉量和煤壁片帮,机道侧作业要认真检查顶板,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护顶措施,严禁空顶作业。

3、强化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掌握大采高工作面的顶板活动规律,采取切实可行的顶板管理方法和防止事故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2、大兴矿“1996.8.18”片帮事故

1996年8月18日13时50分,综采准备队在南一702工作面检修采煤机。当时,采煤机停在第28#—35#支架处。由副队长孙××带领检修班班长丛××和采煤机司机肖××在现场作业。事故发生前,副队长孙××在32号架子处用起重机起吊采煤机调高千斤顶,班长丛××在31号至32号架间调整千斤顶位置,肖××在31号架子处协助作业。13时50分左右,丛××听到煤壁有响声,立即喊了声“片帮了”便闪身躲开,孙××和肖××听到喊声也向前闪去,肖××由于躲闪动作迟了一步,结果被31号--32号架子处煤壁突然片下的一块1.5×0.4×0.3m的煤块砸在背部,造成骨盆骨折、肋骨骨折、左小退骨折及腹部动脉断裂,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这是一起由于自主保安意识差,安全措施不当、不完善造成的死亡事故。事故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南一702工作面采高为3.8---4.5米,使用ZY-5600型液压支架。该型支架护帮板强度低,投入使用几个月后护帮板几乎全部变

型损坏,不起作用,造成在没有护帮板情况下作业。虽然采取了斜搪坑木的临时防护措施,但没能有效地支护煤壁,作业时又没有观察好煤壁情况,导致煤壁片帮砸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队干部现场管理经验不足,采取安全措施不完善,临时支护没有达到支护强度而造成片帮亡人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职工安全意识不强,自主保安能力差,作业前不能仔细观察周围环境是否安全,同时听到喊声稍一愣神,行动迟缓,被掉煤砸伤致死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范措施:

1、在全矿开展一次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进一步摆正安全和生产的关系,提高全矿职工的自主保安能力。

2、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顶板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检修采煤机和在煤壁前作业,制定专门可靠的安全措施。一是采煤机检修时,要在煤壁侧利用圆木和单体支柱打上靠帮腿。靠帮腿每米一根,并用小拌刹严,支护范围不得小于采煤机的长度,保证检修人员在护帮腿的掩护下作业。二是综检车间加快对该型支架护帮板的改造。已改造完的立即下井投入使用,陆续改造陆续使用,尽快使全部护帮装置都投入使用,确保在安全情况下作业。

44、晓明矿“1997.8.14”顶板事故

1997年8月14日白班,维修一队一班的工作是在S3404运顺开始拆T型金属棚,架设木棚三架。四点班班前会上,班长都×安排焦×小组7人接白班继续进行拆换支架工作,并强调,在拆棚之前要把上山方向的三架棚(背板对棚)每侧打上一根戗顶子,并打牢固,然后再翻一组对棚,架一架木棚,同时贯彻了作业规程。

焦×带领该组人员到作业地点后,观察前后支护没有发现问题,便叫李×等5人去运料,他和副组长王×开始翻架棚。木棚架完后,焦×在上山方向右侧刹顶,金×负责递木拌,王×在上山方向左侧刹顶,李×等2人负责递木拌。在顶板就要刹完时,李×发现顶板掉渣,大喊:“不好,快撤”,随即就向上山方向跑去,同时听到身后“轰”的一声,冒起一股烟,顶板冒落,9架棚子被推倒,冒落范围为7.0×3.8×2.3米。在清点人数时,没有发现焦×和王×,江×立即向矿调度打电话汇报,经局矿领导会同干部、职工奋力抢救,至24时将二人先后从冒顶区扒出,均已死亡。

事故原因:

1、施工人员没有按要求对上山方向的三架棚打戗顶子,违章指挥并违章作业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

2、违反局《巷道维修顶板管理十条规定》中“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地点周围5米范围内的支护进行加固”之规定,加固质量差。

3、对在特殊地点施工从队领导到工人都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将该处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管理、检查不力。

4、作业规程编制不认真,贯彻不严肃。规程中对有坡度的巷道施工防止支架倾倒的安全措施不够具体,缺乏针对性。

防范措施:

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全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消除松懈麻痹思想,强化质量标准化意识,坚决执行“三不生产”原则。

2、加强技术管理,定期对在用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全面复查,凡是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符的一律重新修改补充,切实起到指导施工、保证安全的作用。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终稿)

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汇编 安监一局

二0—四年三月十七日 、八、亠 前言 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根据潞安集团2014 年安全工作会安排,集团公司安监一局于年初启动了《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一书的编撰工作,本书由安监一局牵头编撰,生产处、辅助运输处、通风处、地质处、机电处等业务部门参与,本书共分八章,各章节由对口业务部门编撰,最后由安监一局总体汇总、编撰、校对、印刷。 具体分工如下:第一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二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三章由地质处负责;第四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五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六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七章由机电处负责;第八章由生产处负责。 各矿要认真学习事故案例,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和发生原因,牢记事故防范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安监一局 2014年3月17日

目录 第一章瓦斯事故 (1) 第一节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1) 案例1:山西焦煤屯兰煤矿2009222瓦斯爆炸事故 (1) 案例2:余吾煤业2011.6.22瓦斯燃爆事故 (2) 第二节掘进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4) 案例1:常村煤矿2004428瓦斯燃烧事故 (4) 案例2:夏店煤矿2012.9.25瓦斯燃爆事故 (5) 第三节采空区瓦斯燃爆事故 (6) 案例1:山西阳泉寺家庄煤业2013.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6) 案例2:隰东煤业2014.1.17瓦斯异常涌出事故 (6) 第四节地面瓦斯燃爆事故 (8) 案例1:余吾煤业公司2006.8.15选煤厂瓦斯燃爆事故 (8) 案例2:余吾热电厂2008.2.5瓦斯燃烧事故 (9) 案例3:五阳煤矿洗煤厂中煤筒仓2012.7.1瓦斯事故 (9) 第五节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1) 案例1:河南中平能化平禹四矿2010.10.1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1 案例2:云南曲靖师宗私庄煤矿2011.11.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1 第二章火灾事故 (14) 第一节外因火灾事故 (14) 案例1:王庄煤矿1988.11.5火灾事故 (14) 案例2:潞宁煤业公司2013.9.27火灾事故 (15) 第二节内因火灾事故 (18) 案例1: 一缘煤业2010.03.22煤层自燃事故 (18) 案例2:李阳煤业2012.6.28CO超限事故 (19) 第三节其他类型火灾事故 (20) 案例:郭庄煤业 2012.3.21 乙炔气燃爆事故 . (20)

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部使用) 阳煤标志 阳煤职教中心(党校)安培部编

前言 本书对阳煤集团2003年到2014年发生的顶板、通风、瓦斯、放炮、机电、运输等45起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汇编。每起事故一般由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教训、防措施和事故点评五部分组成,参加培训人员应牢记血的教训,珍爱生命。在工作中,务必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三个敬畏”,认真贯彻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本书可作为阳煤集团煤矿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职工等人员的培训教材。 本书由阳煤集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组织编写,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阳煤集团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乃时等领导的大力支持,受到集团公司安监局,生产技术部、机电动力部、通风部、地质测量部、职教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 限于编者水平及资料的局限性,恳请使用本书的老师和学员批评指正。

编审委员会 主任:乃时 副主任:翟治红马宏福武学刚路永胜付书俊边俊国 成员:王华平王宝军建生高寿旺王文华文斌宇亮聂建国 主编:王华平王宝军 编审:文斌王文华宇亮许东明 世登穆素祥金晶

目录 第一章顶板事故 (1) 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 (1) 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 (2) 第三节元堡公司“2.15”顶板事故 (3) 第四节新景公司“11.4”顶板事故 (5) 第五节二矿“5.16”顶板事故 (6) 第六节一矿“9.15”顶板事故 (8) 第七节石港公司“3.26”顶板事故 (9) 第八节宏厦“1.10”顶板事故 (10) 第九节二矿“7.22”顶板事故 (10) 第二章瓦斯事故 (11) 第一节三矿裕公井“8.14”瓦斯爆炸事故 (12) 第二节寺家庄公司“6.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5) 第三节新景公司“10.26”瓦斯窒息事故 (16) 第四节宏厦“5.5”瓦斯窒息事故 (17) 第五节新景公司“6.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9) 第六节寺家庄公司“1.7”瓦斯爆炸事故 (20) 第七节五矿“5.20”违章放炮事故 (22) 第八节家分区“5.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3) 第三章机电事故 (25) 第一节一矿“2.16”机电事故 (25) 第二节新景矿“2.27”电弧伤人事故 (26) 第三节新景矿“12.7”弧光短路伤人事故 (26) 第四节五矿广场站6KV母线短路事故 (27) 第五节发供电分公司“9.5”触电、高坠事故 (28)

近几年典型起吊事故案例汇编

近几年典型起吊事故案例汇编 目录 1、大强煤矿“2017.9.18”伤人事故 (1) 2、小青矿“2017.5.17”伤人事故 (3) 3、大平矿“2016.11.3”亡人事故 (4) 4、小青矿“2016.4.20”伤人事故 (6) 5、小康矿“2016.1.13”伤人事故 (8) 6、小康矿、机械公司“2015.10.27”伤人事故 (9) 7、大明矿“2014.9.26”伤人事故 (10) 8、机械公司“2014.8.30”伤人事故 (12) 9、晓南矿“2014.5.30”伤人事故 (13) 10、大平矿、矿建公司“2013.10.3”伤人事故 (14) 11、晓南矿“2012.10.24”伤人事故 (15) 12、机械公司“2010.9.4”亡人事故 (17)

1、大强煤矿“2017.9.18”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7年9月18日白班,大强煤矿皮带队队长张红军在班前会上安排刘冬鸣班组共6人,在0906回顺无极绳绞车机头处分解无极绳绞车。绞车分解后未将滚筒轴承压盖拆卸下,而是悬挂在滚筒轴上。现场用两台5t起重机将绞车滚筒吊起一定高度后,另一台5t起重机挂在无极绳绞车底座(3200×1400×800mm)前沿将底座抽出1.5m,此时底座倾斜15度,已达到起重机牵引位置,准备前移起吊点,前后各用一台5t起重机牵引,因为绞车底座后沿起吊链条长度不够,刘冬鸣准备接加长链,11时20分,刘冬鸣站在绞车底座西侧(外侧)俯身将头探进底座内,用40t链条作为加长链,与另一根40t链条链接,此时,轴承压盖(重180kg)掉落,刮扫到其右脸侧,导致右侧面部受伤,随后伤者被送至集团公司总医院,经总医院诊断为开放性右颧骨、右颧弓、右眶壁、双侧上颌骨、鼻骨、腭骨粉碎性骨折,重型面部挫裂伤、颅脑损伤。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施工简化作业程序,拆卸后的一侧轴承压盖没有落地,悬挂在轴承上,刘冬鸣没有确认好作业环境存在的隐患,作业时轴承压盖掉落,刮扫到其右脸侧,造成伤害,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措施编制、审批、贯彻、落实不严肃、不认真。措施编制不细,对拆除无极绳绞车作业,无拆除工序,施工时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未及

煤矿重特大事故案例汇总

云南瓦斯事故 救援人员在现场准备进行救援。当天下午14时15分左右,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上厂煤矿一号井110212采煤工作面放炮作业时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经全力组织、科学施救,49人安全升井,16人现场遇难、1人在送往医院救治途中死亡,遇难矿工遗体全部升井并妥善安置。升井人员中有6人受伤,被及时送到医院救治,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据新华社贵阳3月13日电(记者王新明)记者13日凌晨从贵州省政府应急办获悉,12日20时许,贵州水矿集团格目底公司马场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已致21人死亡,还有4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时,当班下井人员83人,其中58人安全升井。 吉林八宝煤矿事故 2013年3月29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的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事故。2013年4月1日,因通化矿业公司擅自违规派人员到八宝煤矿井下再次处理火区,八宝煤矿井下再次发生瓦斯爆炸。两起瓦斯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16人受伤,11人失踪。 吉林八宝煤矿再次发生瓦斯爆炸 新华网长春4月1日电(记者马扬)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13年4月1日10时06分,地处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的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八宝煤矿再次发生瓦斯爆炸,确定6人死亡,另有11人下落不明。 防治措施 首先通过勘察研究划定突出区段,然后针对瓦斯突出所在煤层的特点,采取防治措施。具体措施有:①开采解放层。在多煤层矿井中,选择一个无突出煤层或突出危险性较小的煤层作为解放层,首先开采,使上下邻近煤层卸压,从而消除突出危险。这是比较有效的区域性措施。②抽放瓦斯,降低瓦斯压力,削弱瓦斯在煤层中的作用。③水力冲孔,煤层注水,安设专门支架等措施也有一定效果。④震动性放炮诱发突出。控制振动强度,采用挡栏措施可获一定效果。 突出条件 主要有3个:岩层的重力和构造应力;瓦斯的含量和压力;煤层本身的松软结构。瓦斯在煤层中的赋存状态分吸附和游离两种。煤层吸附量的多少,取决于煤的变质程度、结构和成分,同时与矿压和围岩的封闭性有关。 突出的强度与类型:煤(岩)和瓦斯突出的强度,常用一次突出的煤量或岩石量表示。100吨以下的为一般突出,100~500吨的为严重突出,500~1000吨的为大突出,1000吨以上的为特大突出。如1975年8月8日发生在中国四川重庆三汇坝矿区,喷出甲烷1200000立方米,煤和矸石12780吨。1975年6月13日发生在吉林营城煤矿五井,喷出二氧化碳14000立方米及砂岩1005吨。两次都是少见的特大突出。 瓦斯突出分3种:①突出,在地压和瓦斯联合作用下产生,瓦斯参与了煤岩的破碎和运搬过程。抛出的煤有明显的气流运搬特征:煤的堆积角度小于煤堆的安息角,粒度分布呈分选现象。②压出,主要由地压造成,涌出瓦斯和粉煤都较少。③倾出,煤岩倾出后,形成孔洞的轴线与水平交角大于45°,煤的堆积角度与煤堆的安息角相接近。突出最为常见,占总数的50%以上。 4.5贵州瓮安煤矿透水事故 事故概述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摘要】 作为高危险、高风险、高投入行业的煤炭企业,在开采煤炭的过程中,受井下生产条件的制约、煤矿井下技术装备的局限性以及井下生产一线职工自身素质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直以来,预防、减少和遏制煤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发生是煤矿生产者和管理者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一名采矿专业的学生我更应认真地对待安全这个问题。本文剖析了煤矿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安全事故原因分析预防途径 【正文】 我国目前煤炭生产机械化施工作业约占80%以上,安全、优质、高效,但还没有完全解决刀具磨损快、寿命短的问题,故在使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采用钻眼爆破方法仍是井巷掘进以及采煤施工的主要方法。因此,必须掌握安全爆破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以及爆破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法。 一、原因分析 煤炭需求增加推动了煤矿超能力生产。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煤炭需求总量过高,要求煤炭工业维持较高产出,是造成煤矿超能力开采的宏观直接原因,超能力开采已经成为全国煤炭工业增加产出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成为我国煤矿各种事故的重要导火索 小煤矿违规开采引发煤矿事故居高不下。目前我国约有2.5万个煤矿,其中2.3万个是乡镇煤矿、个体煤矿,几乎都由个人承包经营。每年发生的煤矿事故中,乡镇煤矿占70%,而重大或特大事故占80%。较低的市场准入门槛使小煤窑业主竞相逐利行为变得轻而易举,而较小的事故风险成本又不足以使他们望而却步。由于当前煤炭行业风险与收益的严重不对称,加之有关部门监管乏力,导致在矿难事故频发的情况下,小煤窑的破坏性、掠夺性开采屡禁不止,接近疯狂。小煤矿的掠夺性开采在损耗煤炭储量的同时,由于本来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投入少,引发的恶性安全事故必然居高不下。 思想政治工作与安全生产相脱节。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作用于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行为。但是,在许多人甚至是一些领导同志思想上,并没有认识到安全宣

2013年度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2

山西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3年度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汇编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编制单位:XXXXXXXX 编制时间:2013-6-16

1.3甘肃肃南煤矿透水事故 透水事故 2013年1月3日凌晨4时许,甘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日前发生一起煤矿透水瞒报事故,造成4亡5伤。1月12日,涉嫌瞒报的该煤矿项目部经理、矿长、副矿长、当日井下作业班长4人予以刑事拘留;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目前,金源煤矿透水瞒报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初步核查 经初步核查,2013年1月3日凌晨4时许,肃南县金源煤矿9名工人分别在主井进行维修作业时,矿井突发透水事故,4人未及时逃生,经抢救无效丧生。5名伤者被送往永昌县医院救治,经治疗后返回原籍,目前无生命危险。 处理决定 肃南县委宣传部称,1月11日,肃南县对金源煤矿透水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瞒报的金源煤矿项目部经理路某,企业法人、矿长李某,副矿长、安全生产负责人武某,安全员、当日井下作业班长刘某4人予以刑事拘留,对事故中负有监管责任的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 根据相关调查结果,甘肃煤监局兰州分局作出对张掖市大河煤矿行政经济处罚250万元、矿井负责人处罚2万元的决定,并建议追究煤矿投资人、煤矿负责人、煤矿井下负责人、煤矿事故当班班长的刑事责任。 近年事故 近年来,甘肃张掖连续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并多次瞒报。 2011年7月2日,张掖市山丹县金湾煤矿发生事故,致5人死亡,事故单位隐瞒事故情况,私自与死亡人员家属进行协议赔偿。 2012年8月8日,张掖市大河煤矿发生瓦斯中毒事故,死亡3人,伤1人。 事故问责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对肃南县金源煤矿“1·3”较大水害瞒报事故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教育

典型事故案例 (教案) 代

一、教学目的 通过对事故案例的剖析掌握各类事故的预防措施,进一步探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各环节的方法,提高现场隐患的辨识能力,确保煤矿的生产安全。 煤矿常见事故的预防,提高事故预警能力。 二、教学重点 煤矿常见事故案例的原因分析,预防措施。 事故汇报程序 三、教学难点 本次授课对象为新入矿从业人员,对现场工艺、矿井部分名称等了解不太清楚,讲解存在部分难度。 学员工种不同、工作性质不同,难以把每个工种出现的事故从不同容、不同角度进行重点讲解(时间受限)。 四、教学方法 结合我矿及附近矿井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剖析,利用VCD、幻灯片进行影像讲解。 五、教学用具 板书、幻灯片、VCD教学光盘。 六、课时分配 第一课时事故案例分析基本知识。 第二课时顶板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三课时瓦斯(煤尘)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四课时机电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五课时运输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六课时放炮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七课时水害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八课时火灾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九课时其它事故类案例分析 七、教学容 第一部分事故案例分析基本知识 1、根据我国有关事故调查的法规,我国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 (1)事故的通报;===>(2)事故调查组的成立;===>(3)事故现场处理; ===>(4)事故有关物证收集;===>(5)事故事实材料收集; ===>(6)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录;===>(7)事故现场摄影及拍照; ===>(8)事故图表的绘制;===>(9)事故原因的分析; ===>(10)事故调查报告编写;===>(11)事故调查结案归档; 2、《安全生产法》第73条的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实事、尊重科学的原则。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就是执法办案。它不仅要揭示事故发生的在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机理,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制定预防重复发生事故的措施,做出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而且据此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防重、特大事故、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和对策提供科学的依据,这一切都源于事故调查的结论。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事

煤矿瓦斯事故案例汇编

煤矿瓦斯事故案例汇编 一、晓明矿“1971.10.28”瓦斯爆炸事故 1971年10月28日白班,掘进三队施工的南二采区北三段采场 上风眼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 发生事故的上风眼与溜煤眼、顺槽同为南二采区北三段采场的准备巷道,其中,上风眼长81m,倾斜角度45°;溜煤眼长69m,倾斜 角度54°;顺槽共掘进15m,采用11kw局部通风机供风。 10月28日零点班(事故发生前一班),晓明矿掘进三队部分工人在顺槽掘进,另一部分工人从中巷往顺槽运输JD—11.4绞车部件。 在顺槽放炮时,负责该地点的瓦斯检查员陈×经上风眼来到顺槽,问排长“风怎么样”,排长说“没事”。于是陈×没有到顺槽工作面检查瓦斯和风筒情况就回到原处。另一伙工人在从上风眼向上吊小绞车部件时,由于信号失灵,没能修好,最后就剪断信号线火线,用喊话传递信号。因受局部通风机噪音影响,传话声音难听清楚,就经常停开局部通风机,传话调运其部件。6时15分人员升井时该局部通风 机没有运转。瓦检员陈×向下班瓦检员交班时说“瓦斯0.4%”。 10月28日白班(事故发生当班)8时30分,白班的工人全部到达工作地点,由副连长顾×、副指导员张×做现场工作安排,任务是继续往上吊小绞车部件和木料,顺槽工作面停工,其中安排当班电工王×到上风眼第二小川去接打点机,安排马×等三人在上风眼内传信号。9时55分,当他们第二次将顺槽绞车钢丝绳拉下来正准备拴料时, 发生了瓦斯爆炸。

事故发生后,局矿领导、矿山救护队及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截止11时20分,上部顺槽内还有一人尚未救出。随即,矿通风人员沿上风眼向上接设风筒进行通风,在接了8节风筒接近顺槽时,现场总指挥、矿革委会副主任决定:由二名救护队员、四名通风人员到上边检查有害气体、延接风筒和救助遇险人员。随后,局矿的四名领导也进入事故现场准备参加抢救,当他们上到上风眼上部,接近顺槽时,由于先上去的人延接了一节风筒,将顺槽内积存的CO排出来,当时除在风筒口处三人外,其他人员全部中毒晕倒,经下边人员历经1小时50分钟的全力抢救,将中毒人员全部救出,其中局生产组通风一工程师因中毒较重,晕倒时从上风眼上部滑下过程中将头部撞伤,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16时30分,局救护队第三小队进入事故现场,17时50分找到顺槽内的最后一名遇难者。从发生瓦斯爆炸到抢救结束,先后共用了六小时五十分钟。其中瓦斯爆炸时当场死亡6人,抢救过程中死亡1人,在医院救治时死亡1人,此次事故共计死亡8人。 事故原因: 1、电工在上风眼内违章带电作业产生电火花,是引起瓦斯爆炸的直接原因。 2、施工人员任意停开局部通风机,致使顺槽内涌出的瓦斯没有被及时排出而积存下来,并达到爆炸浓度,也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最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第一篇: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教育的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教育的心得体会 观看了地宗公司10年来事故案例漫画的展览,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地宗公司三塘煤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 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

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 第二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12·10”瓦斯爆炸事故 (一)基本情况 1997年12月10日10时50分,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发生特别重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9人,直接经济损失480万元 (二)事故经过 1997年12月10日8点班,大井区共入井124人,其中采、掘工作面68人,机修30人,巷修19人,区直人员3人,公司辅助救护队员4人,分别在1、2号回采工作面和1、2号掘进头等地点作业。10时50分,大井区主井井口工袁某发现井口冒黑烟,便马上向承包人高某报告,高某立即向井底车场打电话询问情况,井下打点工说:“过来一阵风,把我的帽子吹掉报告”。高某随即让井长回采工作面打电话,但没人接。这时井下脱险的工人开始升井,并报告说:“井下瓦斯爆炸了”。10时15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刘某、安全科长张某、大井区井长杨某、副井长段某、公司辅助救护队队长樊某、安全员尚某等11人立即赶到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1、赵某危险作业,不听劝阻,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2、耿某互保联保不到位,发现危险没有强行制止,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3、跟班队长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在现场指导检修工作,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4、队长负领导责任,书记负安全教育不到位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狠反三违,杜绝冒险作业的现象,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工友之间要相互关心和爱护,发现工友冒险作业,要本着对他人负责,对他的家庭负责的态度,必须强制其停止冒险作业,保证他人不受伤害。 3、队领导要加强职工管理,规范井下作业行为,严格落实互保联保制度,加大奖罚力度。明确责任划分,增强工人自主保安意识。五、事故体会和感想通过这起事故案例,使我们广大员工深刻认识到机电检修工赵某换电机销子时,思想麻痹,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不听劝阻违章作业,用手指捅销子而造成伤害后果,而实际有多少不听劝阻违章作业侥幸没有造成伤害的人,他们是否能够注意到,在以后的工作中,希望我们每一位员工都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同时也要求我们广大员工在井下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章守纪,规范上岗,确保我矿的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再次发生。平顶山煤矿事故 6月21日凌晨1时40分左右,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井下火药爆炸事故,当班共发放矿灯77盏,已确认入井72人,另有5人初步确

定没有下井,正在进一步核查。截至10点整,现场经多次搜救,已生还26人,共发现46人遇难。井下巷道没有受到破坏,搜救工作已基本结束。在矿难频发的现实语境中,再细若琴弦的神经恐怕也会变得麻木。但是,矿难背后必有人员死伤,令人无法不痛惜,正如有网友叹息:这次爆炸毁掉46家的幸福,又有多少老人失去了他们的孩子,又有多少孩子失去了父亲,又有多少女人失去了丈夫……诚然,当我们看到遇难者家属在煤 矿门口痛不欲生的场景,心底恐怕仍会多多少少产生颤栗和不安。矿难的原因各不相同,但这一次平顶山矿难堪称极致的人祸。据报道,该矿设计能力9万吨/年,其采矿许可证于6月6日到期,卫东区已于6月7日晚8时对该矿实施断电。该矿主在区政府实施断电后非法接通电源,违法组织生产。明明6月6日已经到期,但矿主在电源被切断的情况下,仍然非法接通、违法生产,真是草菅人命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但是,不能仅仅把板子打在矿主身上。相关部门把电一断了之,却不强化事后监管,就必然给矿主留下可操作空间。可以说,这次矿难更让我们看到了监管之缺位。众所周知,近年来平顶山已经发生多起矿难,一提平顶山就不免想到矿难这个悲情符号。2007年8月31日,平顶山市宝丰县发生矿难,死亡12人;2007年4月16日,还是宝丰县发生矿难,死亡33人;2008年11月17日,平顶山市郏县发生矿难,死亡41人;2009年9月9日,平顶山新华四矿发生矿难,死亡54人。不到三年时间,这个地级市已经发生5起矿难,死亡将近2百人,频率之大死亡人数之多令人震

2019年煤矿事故汇总

2019年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总(2019年5月前)

目录 一、1月12日陕西榆林李家沟煤矿爆炸事故 (1) 二、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重大运输事故 (1) 三、3月14日山西介休义棠煤业爆炸事故 (1) 四、3月15日山西阳泉古州东升阳胜煤业瓦斯燃烧事故 (2) 五、3月21日江苏盐城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2) 六、3月22日湖南常长高速旅游大巴起火事故 (3) 七、4月10日四川川煤集团李子垭煤矿瓦斯事故 (3) 八、4月24日焦煤公司赵固一矿顶板溃水溃泥事故 (3) 九、4月25日云南红河三金煤矿事故 (4)

2019年煤矿事故案例 一、1月12日陕西榆林李家沟煤矿爆炸事故 1月12日,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百吉矿业公司李家沟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 有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禁层层转包,严禁采用非正规采煤工艺,严格执行矿领导现场带班、入井检身、一炮三检、放炮警戒撤人等制度,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隐患,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各地要结合春节期间煤矿生产特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督促煤矿企业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重大运输事故 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发生重大运输事故,造成22人死亡。 三、3月14日山西介休义棠煤业爆炸事故 3月14日16时左右, 山西省介休市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后该矿瞒报情况,谎称事故造成3人受伤; 有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认真排查治理瓦斯、煤尘和炸药管

宝钢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目录 一、宝钢股份炼钢厂1.2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2) 二、八一钢铁1.23伤亡事故 (4) 三、宝钢工程2.26协力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7) 四、宝钢不锈福建德盛1.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9) 五、宝钢股份炼钢厂3#RH 2月15日事故通报 (11) 六、“1.10”宁钢一死一伤事故 (13) 七、中冶宝钢技术第二检修分公司死亡事故通报 (16) 八、中冶宝钢技术第四检修分公司液压设备检修作业事故案例 (17) 九、宝检公司液压设备检修作业事故 (19) 十、“2.23”梅钢公司事故通报 (21) 十一、“3.22”宁钢公司热轧厂事故通报 (24) 十二、“5.7”八钢炼铁厂触电事故通报 (26) 十三、八钢南疆钢铁公司“3.15”触电事故情况通报 (28)

一、宝钢股份炼钢厂1.2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事故经过: 2014年1月25日5#转炉炉修设备调试结束,约5:30分准备进行烘炉作业。6:05分协力叉车工陈良超,将移动作业平台叉至5#炉炉口,操作工计划分四次向炉内投入木料。约6:20分操作工孙辉和诸国华站在作业平台上第三次向炉内人工投掷烘炉用的木料,投掷作业结束后,孙辉先行离开作业平台,突然作业平台向转炉炉内方向倾斜,在平台上的诸国华不慎滑入高度落差10.8米的转炉炉下渣坑内,即送上海三人员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示意图

事故原因: 1.移动作业平台发生倾倒是造成诸国华高处坠落的直接原因。 2.移动作业平台未完全放置到位,处于不稳定状态,使用前又未检查确认,最终在作业过程中移动作业平台发生倾倒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操作工诸国华在移动作业平台作业时未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安全带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防范措施: 1.立即开展高空、临边、孔洞专项排查工作,审视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相应的岗位规程。 2.加强员工作业过程的监管,进一步推进现场标准化作业的落实和执行。 3.立即开展自制设备、工器具的梳理工作,辨识出其存在的潜在风险及安全隐患,并落实改进措施。 集团公司安监部 1、宝钢股份要开展有效行动,把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落实到员工的行动上,各级管理者要和员工一起识别岗位安全风险,重温安全要领,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规范。对烘炉作业制定科学、安全作业方式和管理措施。

各类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前言 本书对阳煤集团2003年到2014年发生的顶板、通风、瓦斯、放炮、机电、运输等45起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汇编。每起事故一般由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教训、防范措施和事故点评五部分组成,参加培训人员应牢记血的教训,珍爱生命。在工作中,务必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三个敬畏”,认真贯彻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目录 前言 0 第一章顶板事故 (1) 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 (1) 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 (2) 第三节元堡公司“2.15”顶板事故 (3) 第四节新景公司“11.4”顶板事故 (5) 第五节二矿“5.16”顶板事故 (6) 第六节一矿“9.15”顶板事故 (8) 第七节石港公司“3.26”顶板事故 (9) 第八节宏厦一建“1.10”顶板事故 (10) 第九节二矿“7.22”顶板事故 (11) 第二章瓦斯事故 (12) 第一节三矿裕公井“8.14”瓦斯爆炸事故 (12) 第二节寺家庄公司“6.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5) 第三节新景公司“10.26”瓦斯窒息事故 (16) 第四节宏厦一建“5.5”瓦斯窒息事故 (17) 第五节新景公司“6.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9) 第六节寺家庄公司“1.7”瓦斯爆炸事故 (20) 第七节五矿“5.20”违章放炮事故 (22) 第八节赵家分区“5.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3) 第三章机电事故 (25) 第一节一矿“2.16”机电事故 (25) 第二节新景矿“2.27”电弧伤人事故 (26) 第三节新景矿“12. 7”弧光短路伤人事故 (26) 第四节五矿广场站6KV母线短路事故 (28) 第四章运输事故 (30) 第一节三矿“7.19”运输事故 (30) 第二节新景矿“10.23”运输事故 (30) 第三节三矿“11.11”运输事故 (31) 第四节三矿“3.30”运输事故 (32) 第五节新元公司“6.25”运输事故 (32) 第六节石港公司“8.26”运输事故 (34) 第七节二矿“9.4”运输事故 (34) 第八节宏厦一建“9.25”运输事故 (35) 第九节三矿“1.14”运输事故 (36) 第十节一矿“10.2”运输事故 (37) 第十一节一矿“5.29”运输事故 (38) 第五章水害和火灾事故 (39)

煤矿典型事故案列选编

综采二队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综采二队 2011年11月1日

目录 一、2000年“3.31”拉架片帮砸伤左脚和右脚事故 二、2001年“11.8”机械事故 三、2002年“3.14”顶板事故 四、2003年“3.29”机械事故 五、2004年“6.17”机械事故 六、2005年“8.13”高压管打人事故 七、2005年“11.26”机械事故 八、2006年“6.8”顶板事故 九、2006年“8.1”超前支柱滑倒事故 十、2006年“12.14”拉架单体支柱折断伤人事故十一、2007年“11.11”抬工字钢伤人事故 十二、2008年“11.9”电气事故 十三、2009年“7.13”拉移支架伤人事故 十四、2010年“2.6”支架高压管头脱落伤人事故十五、2010年“8.26”单体支柱调架滑落伤人事故十六、2010年“10.20”电气事故 十七、2010年“12.14”推移千斤高压管头伤人事故十八、2011年“4.26”放炮事故 十九、2012年“1.9”单体柱子打人事故 二十、2012年“2.29”滑轮伤人事故

一、2000年“3.31”拉架片帮砸伤左脚和右脚事故 2000年3月31日,综采二队2201工作面发生一起拉超前架时片帮煤砸伤1人左脚和右脚事故。 事故经过: 3月31日,在东部2201工作面生产过程中,支架工康旺厚在拉架时,由于工作面超高,片帮严重,加之拉超前架,煤机煤尘大,看不清片帮,将其左脚和右脚砸伤。 事故原因: 工作面片帮过大,超过了规定,而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加之工作面煤尘大,导致了康某在生产过程中拉移支架片帮煤砸伤自己的左脚和右脚。 防范措施: 加强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学习,从思想深处树立安全牢固意识,下井后在坚持安全的情况下生产,熟练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二、2001年“11.8”机械事故 2001年11月8日,综采二队2201工作面发生一起行人脚踩溜子机尾减速机连接筒护罩伤及1人右脚事故。 事故经过: 11月8日八点班,综采二队工人陈某干完当班工作急于下班,走捷径。在跨越机尾减速机连接筒时,上护盖滑动,脚下踩空,致右脚被转动的连轴节打伤,造成小腿截肢。 事故原因:

煤矿经典警示教育事故案例

煤矿警示教育事故案例 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 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中煤集团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的华晋公司王家岭矿(在省市乡宁县境,为中煤集团与焦煤集团合作组建的华晋煤业公司所属)在基建施工中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为小窑老空水。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261人作业,截至事故当晚统计,108人安全升井,153人被困井下。经过抢救,事故共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 事故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该矿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且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造成+583.168m标高以下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 事故间接原因: 1.地质勘探程度不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查明老窑采空区位置和围、积水情况。

2.水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现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有效措施。 3.施工组织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 4.未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部分新到矿职工未经培 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事故教训与防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治水主体责任。 2.切实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为防治水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严格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措施,有效防重特大水害事故。 4.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 5.全面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制定水患避灾演习预案,加强员工防治水措施的学习与培训,并组织员工进行水患避灾演习。 屈盛煤业公司“9·25”斜井人车跑车事故 事故经过: 2012年9月25日0时10分,省市屈盛煤业公司煤矿发 生钢丝绳断绳跑车事故。34名井下作业人员在煤矿副井筒人

煤矿事故案例范例

煤矿事故案例范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东滩煤矿事故案例分析范例 2017年3月 目录 范例一:严重“三违” 严重“三违”分析处罚范例 一、查处时间: 二、查处地点: 三、事件经过及界定标准: (略)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红黄牌”“三违”标准及执行说明〉的通知》(东煤发〔2015〕41号)井下(地面)严重“三违”××专业第×项,认定为严重“三违”。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 (一)1次严重违章指挥行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或年内累计2次的,给予行政记大过、降职或撤职。 (二)1次严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罚款1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罚款2000元/人次或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因“师徒合同”履行不到位,徒弟出现违章行为的,师傅负同等责任。 (四)严重“三违”人员接受“过三关”脱产教育,培训10个工作日,并签订“三违”帮教签字单。学习班第一天,其所在单位支部书记必须陪同参加学习。 (五)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停止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六)脱产教育结束后,由安全监察处向区队下达职工返岗通知书,脱产教育人员方可上班。 (七)未按要求参加“三违”帮教培训,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八)“三违”人员拒不报到接受教育的,按欠勤处理,并对其进行转岗培训。 (九)严重“三违”人员纳入安全诚信档案管理。 (十)井下跟班副区长(技术员)、工班组长、质量验收员自身出现“三违”的,取消“优秀‘两长两员’”评比资格。 五、防范措施 (略) 六、参加人员 单位、姓名、职务。 东滩煤矿 20××年×月×日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精编版】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精编版】

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汇编 安监一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前言 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根据潞安集团2014年安全工作会安排,集团公司安监一局于年初启动了《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一书的编撰工作,本书由安监一局牵头编撰,生产处、辅助运输处、通风处、地质处、机电处等业务部门参与,本书共分八章,各章节由对口业务部门编撰,最后由安监一局总体汇总、编撰、校对、印刷。 具体分工如下:第一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二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三章由地质处负责;第四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五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六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七章由机电处负责;第八章由生产处负责。 各矿要认真学习事故案例,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和发生原因,牢记事故防范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安监一局 2014年3月17日

目录 第一章瓦斯事故 (1) 第一节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1) 案例1:山西焦煤屯兰煤矿2009.2.22瓦斯爆炸事故 (1) 案例2:余吾煤业2011.6.22瓦斯燃爆事故 (2) 第二节掘进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4) 案例1:常村煤矿2004.4.28瓦斯燃烧事故 (4) 案例2:夏店煤矿2012.9.25瓦斯燃爆事故 (5) 第三节采空区瓦斯燃爆事故 (6) 案例1:山西阳泉寺家庄煤业2013.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6) 案例2:隰东煤业2014.1.17瓦斯异常涌出事故 (6) 第四节地面瓦斯燃爆事故 (8) 案例1:余吾煤业公司2006.8.15选煤厂瓦斯燃爆事故 (8) 案例2:余吾热电厂2008.2.5瓦斯燃烧事故 (9) 案例3:五阳煤矿洗煤厂中煤筒仓2012.7.1瓦斯事故 (9) 第五节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1) 案例1:河南中平能化平禹四矿2010.10.1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1) 案例2:云南曲靖师宗私庄煤矿2011.11.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1) 第二章火灾事故 (14) 第一节外因火灾事故 (14) 案例1:王庄煤矿1988.11.5火灾事故 (14) 案例2:潞宁煤业公司2013.9.27火灾事故 (15) 第二节内因火灾事故 (18) 案例1:一缘煤业2010.03.22煤层自燃事故 (18) 案例2:李阳煤业2012.6.28CO超限事故 (19) 第三节其他类型火灾事故 (20)

煤矿事故典型案例大全

目录 第一章顶板事故 0 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 0 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 (1) 第三节元堡公司“2.15”顶板事故 (2) 第四节新景公司“11.4”顶板事故 (3) 第五节二矿“5.16”顶板事故 (4) 第六节一矿“9.15”顶板事故 (6) 第七节石港公司“3.26”顶板事故 (7) 第八节宏厦一建“1.10”顶板事故 (8) 第九节二矿“7.22”顶板事故 (8) 第二章瓦斯事故 (9) 第一节三矿裕公井“8.14”瓦斯爆炸事故 (10) 第二节寺家庄公司“6.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3) 第三节新景公司“10.26”瓦斯窒息事故 (14) 第四节宏厦一建“5.5”瓦斯窒息事故 (15) 第五节新景公司“6.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7) 第六节寺家庄公司“1.7”瓦斯爆炸事故 (18) 第七节五矿“5.20”违章放炮事故 (22) 第八节赵家分区“5.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3) 第三章机电事故 (25) 第一节一矿“2.16”机电事故 (23) 第二节新景矿“2.27”电弧伤人事故 (24) 第三节新景矿“12.7”弧光短路伤人事故 (24) 第四节五矿广场站6KV母线短路事故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发供电分公司“9.5”触电、高坠事故 (26)

第四章运输事故 (27) 第一节三矿“7.19”运输事故 (28) 第二节新景矿“10.23”运输事故 (30) 第三节三矿“11.11”运输事故 (29) 第四节三矿“3.30”运输事故 (30) 第五节新元公司“6.25”运输事故 (30) 第六节石港公司“8.26”运输事故 (32) 第七节二矿“9.4”运输事故 (32) 第八节宏厦一建“9.25”运输事故 (33) 第九节三矿“1.14”运输事故 (34) 第十节一矿“10.2”运输事故 (35) 第十一节一矿“5.29”运输事故 (35) 第五章水害和火灾事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伟峰煤业“7.31”透水事故 (39) 第二节开元公司“11.21”瓦斯燃烧事故 (40) 第三节长沟公司“7.24”火灾事故 (38) 第六章选煤厂事故 (42) 第一节二矿“1.30”事故 (42) 第二节二矿“10.17”事故 (43) 第三节二矿“3.12”事故 (43) 第七章其它事故 (44) 第一节二矿“10.31”安装事故 (44) 第二节二矿“1.20”拆架崩伤事故 (43) 第三节五林井“5.26”重伤事故 (44) 第四节开元公司7.30事故 (45) 第五节新景矿“7.16”起吊事故 (45) 第六节二矿“3.29”事故 (50)

煤矿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典型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瓦斯治理中心——莫基庆 在为期一个月的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理,观看了很多典型的煤矿事故案例,例如响水煤矿的“11·24 ”事故、金佳矿的“1·18”事故、马场煤矿的“3·12”事故、玉舍煤矿“5·25”事故、松林煤矿“11·27”事故等警示教育片后,片中的场面使我受到极大的震撼,安全事故通过声像播放方式,再现事故现场,使我有身临其境之感。通过观看后让我感到煤矿安全生产才是最大的效益,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金佳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 一、事故对人身、对家庭的伤害 什么是安全,对于煤矿来说,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而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即使是手上破个口子,也会让人承受一定的痛苦。出了重伤,有的失去了工作能力,有的长期卧床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给自己和家庭增添无尽伤痛。特别是工亡事故,有的工亡职工,正是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阶段,家庭的每个人都是他的至亲至爱,他的逝去,使子女失去了父爱,使年迈的父母失去依靠,使朝夕相处的妻子失去了伴侣。这种伤害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二、安全才是企业最大的效益 煤炭生产是高危行业,煤矿企业的安全状况,关系到企业的社会形象,特别是在强调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今天,煤矿的安全状况,更能体现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实现安全生产现在已经成为煤矿企业发展的无形资源,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社会效益。而一旦安全上出了问题,特别是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就会在社会上产生恶劣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很难在短期内能够消除的。就金佳矿“1·18”事故来说,不仅经济上受到损失,职工心中留下了永远无法抹灭的痛,而且给企业在政治上同样带来了影响。 三、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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