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强化各级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如何强化各级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如何强化各级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如何强化各级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党中央从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从严治党的历史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河北省检察机关各级院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担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

一、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担当意识

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各级检察院党组在本单位中居于核心领导地位,负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组的重要职责。各级检察院党组必须充分认识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当好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坚决贯彻中央、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传达、专题研究、动员部署和责任分解、落实、督办、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对党组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带头坚守责任担当,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各级检察院党组其他负责同志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克服只抓业务而忽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二、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健全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落实机制。近年来,河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全省各级检察院分别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台《任务分工意见》,逐项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上级检察院检察长和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不断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体检察人员共同支持和参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较为严密的落实链条。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机制。实行党组主体责任人“签字背书”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和其他班子成员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坚持开展廉政谈话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下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各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廉政谈话,督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每年年初和年中分两次向上一级检察院党组和纪检组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上级检察院党组定期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各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书面报告相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价,使主体责任具体化,责任要求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追究机制。执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是落实主体责任、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及各部门、各处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及工作方式,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传

导压力。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一案双查”,对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对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落实主体责任必须突出工作重点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重要部门的监督制约,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环节,也是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抓好的关键部位。近几年,河北省检察机关紧紧盯住执法岗位和领导干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积极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决策权和检察权正确行使。一是监督制约“三重一大”决策权。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都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凡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都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全程跟踪,现场监督。二是监督制约执法权。研究制定对检察人员执法活动加强监督的规定,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申请监督报告书”、“人民检察院执行办案纪律和办案程序情况自评卡”、“人民检察院办理个案执法执纪监督卡”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监督制约“一把手”对经费的审批和使用权。坚持对离任的“一把手”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对在任的“一把手”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防止在经费使用上出现不廉洁问题。

狠抓队伍作风建设。深刻认识抓作风是保证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改进作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和持久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突出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自觉践行为民宗旨,大力弘扬务实精神,始终保持清廉本色。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深入实施《河北省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指导意见》,积极拓展联系服务群众平台,大力深化检务公开,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健全专群结合、人民群众评判检察工作的机制,密切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选准用好干部,是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选拔干部原则,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出来,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夯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

础。

各级检察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要和充分发挥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纪检监察工作纳入检察工作总体规划,和各项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通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乡镇党委书记关于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表态发言

乡镇党委书记关于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表态发 言 乡镇党委书记关于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表态发言 乡镇党委是直接和基层群众打交道的基层组织,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基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落实主体责任是乡镇党委政府履行服务职能的基础,作为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我必须尽职尽责、强化责任意识、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对腐败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委、政府形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机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十八大以来的高压反腐态势,体现出来了我党“党要管党,必须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在当前高压反腐态势下,我作为一名乡镇的党委书记,20xx年将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第一位置,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履职尽责,动真碰硬,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绝不手软。为了贯彻落实好县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我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防止精神缺钙、思想滑坡。坚定不移地让全

镇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围绕加强党性修养、改进作风建设、践行群众路线等方面,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努力实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做到以知促行、以行促行,知行合一。 二是坚持不懈的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xx5年,我将坚持不懈地把作风建设放在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突出位置,只有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为新常态下的基层党建保好驾护好航,才能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发展致富强有力的战斗堡垒,也才能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将人民群众团结到党的建设事业中来。 三是加强党委班子队伍建设。落实主体责任,镇党委班子必须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坚持从自身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用做出样子代替喊破嗓子,用实际行动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作为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我既要做严守纪律的示范者,又要做干好工作的带头人。20xx年我将带领镇党委班子成员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通过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带头示范,层层传导。

坚持“三化”同步 落实主体责任 (党委书记谈主体责任)

坚持“三化”同步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 谈主体责任)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茅箭区正处在“二次创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区各级党组织务必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深化认识,弘扬担责“主旋律” 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的主业主责、分内之责和直接责任,必须“守好土”,尽好责。 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在思想上树立“第一责任”意识、“较真碰硬”意识和“久久为功”意识,主动把责任放在心中、扛在肩上。党委书记要主动站位,以“主角”身份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规范责任分解。落实主体责任,需要整个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形成合力。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部署、对重大问题带头过问、对重点环节带头协调、对重要案件带头督办;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

到目标、人员、措施三到位,计划、方案、任务三落实。 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主体责任,需要用好考核评价这个“指挥棒”,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业绩考核体系,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失职行为,坚持“一案双查”,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建立责任传导机制,既要向下传导,也要向上报告,形成层层负责、上下贯通的责任落实链条。 细化抓手,种好主体“责任田”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是找准切入点,明确突破口,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作风建设上。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纠正“四风”为重点,查问题、找不足、抓整改,把错误的思想、消极的念头、不实的作风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在“常”、“长”二字上下工夫,发扬“钉钉子”精神,把抓作风建设变成常态化,发现反弹立即严肃处理,为加快茅箭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把主体责任落实到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上。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坚决纠正征用土地、城镇拆迁中侵害群众利

浅谈基层党组如何落实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浅谈基层党组如何落实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浅谈基层党组如何落实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基层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那么如何落实好基层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呢?笔者认为要先从有关成因、所取到成效进行分析。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只注重开会、发和签责任状,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有的党委(党组)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党委(党组)述职述廉述德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有的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

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作用不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不定时。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 2、主体责任不清。有的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一把手”对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上级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有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学习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不了解具体内容,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现象。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也是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个别基层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只尽责不负责,

如何强化各级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如何强化各级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党中央从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从严治党的历史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河北省检察机关各级院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担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 一、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担当意识 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各级检察院党组在本单位中居于核心领导地位,负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组的重要职责。各级检察院党组必须充分认识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当好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坚决贯彻中央、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传达、专题研究、动员部署和责任分解、落实、督办、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对党组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带头坚守责任担当,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各级检察院党组其他负责同志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克服只抓业务而忽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二、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健全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落实机制。近年来,河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全省各级检察院分别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台《任务分工意见》,逐项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上级检察院检察长和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不断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体检察人员共同支持和参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较为严密的落实链条。

如何强化各级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如何强化各级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党中央从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从严治党的历史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河北省检察机关各级院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担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 一、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担当意识 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各级检察院党组在本单位中居于核心领导地位,负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组的重要职责。各级检察院党组必须充分认识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当好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

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坚决贯彻中央、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传达、专题研究、动员部署和责任分解、落实、督办、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对党组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带头坚守责任担当,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各级检察院党组其他负责同志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克服只抓业务而忽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二、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健全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落实机制。近年来,河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全省各级检察院分别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台《任务分工意见》,逐项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上级检察院检察长与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不断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体检察人员共同支持

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清单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清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局全面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查找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股室和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各股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选好用好干部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 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三)抓好作风建设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外出管理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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