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

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

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是一项专业证书,它是针对农业机械装备产品进行技术鉴定所发出的证明文件。这个证书的发行是由国家质量监管机构授权的认证机构进行的,目的是为了验证农业机械装备的质量和技术性能,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

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单项认证证书,另一种是全机械认证证书。单项认证证书所鉴定的是农业机械的某个特定性能指标,如农用拖拉机的引擎功率、耕作深度、工作宽度等,而全机械认证证书则是对整个农业机械装备进行鉴定,包括安全性、环保性、稳定性等多个方面。

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的申请需要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和实物样品,这些资料和样品将被送到认证机构进行严格的检验。检测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安全检查等多个方面。如果农业机械装备的检验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认证机构将会直接签发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

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在农业机械装备市场上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它是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农业机械产品的认可和授权,能够保证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可靠。其次,拥有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的农业机械,将在市场上具有更高的竞争能力,其信誉度和使用价值也会更高。最后,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是一项宝贵的财务管理资产,具有较高的评估价值,可作为农业机械企业经营决策和资本运营的重要支撑。

在农村发展中,种植业的发展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需要大量的农业机械装备的投入,其使用效果和使用安全都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所以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在当前农机市场中显得尤为重要。作为消费者,我们要选择拥有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的农机产品,以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这也有益于推动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而对于从事农业机械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要注重申请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在未来,随着新技术和新材料的不断涌现,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的标准也将不断升级完善。同时,公众对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的需求也将越来越高,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在农业机械行业的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国家职业资格机械鉴定工种含证书样本图文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机械行业 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浙江考证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机械业特有n种职业能鉴定 项目简介 发证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就业、职业培训的技术指导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就业准入: 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 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 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等级设置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 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申报要求 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 中级鉴定: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 高级鉴定: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

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 鉴定内容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 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鉴定方式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 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 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H TT IIL 1HM lx*d /3?.?kui IhLB w 中平人氏共和国 四缜/中飙联.ift l\ia

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

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 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是一项专业证书,它是针对农业机械装备产品进行技术鉴定所发出的证明文件。这个证书的发行是由国家质量监管机构授权的认证机构进行的,目的是为了验证农业机械装备的质量和技术性能,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 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单项认证证书,另一种是全机械认证证书。单项认证证书所鉴定的是农业机械的某个特定性能指标,如农用拖拉机的引擎功率、耕作深度、工作宽度等,而全机械认证证书则是对整个农业机械装备进行鉴定,包括安全性、环保性、稳定性等多个方面。 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的申请需要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和实物样品,这些资料和样品将被送到认证机构进行严格的检验。检测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安全检查等多个方面。如果农业机械装备的检验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认证机构将会直接签发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 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在农业机械装备市场上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它是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农业机械产品的认可和授权,能够保证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可靠。其次,拥有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的农业机械,将在市场上具有更高的竞争能力,其信誉度和使用价值也会更高。最后,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是一项宝贵的财务管理资产,具有较高的评估价值,可作为农业机械企业经营决策和资本运营的重要支撑。

在农村发展中,种植业的发展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需要大量的农业机械装备的投入,其使用效果和使用安全都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所以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在当前农机市场中显得尤为重要。作为消费者,我们要选择拥有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的农机产品,以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这也有益于推动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而对于从事农业机械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要注重申请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在未来,随着新技术和新材料的不断涌现,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的标准也将不断升级完善。同时,公众对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的需求也将越来越高,农业机械技术鉴定证书在农业机械行业的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和试验鉴定证书

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和试验鉴定证书 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和试验鉴定证书是针对农业机械和设备的两种证书,它们在推动农业现代化和提高农业生产力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是指由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等权威机构鉴定 的农业机械推广适应性、效益等方面的证书。这种证书一般需要通过 对农业机械进行试验、测量及调整等一系列科学检测,并经过多次实 地推广使用后,才能得到认证。这种证书的作用在于,通过对农机产 品性能及结果的鉴定,提高了农村农民购买农机的信心和满意度,从 而推动农机推广和普及。 其次,试验鉴定证书是指通过试验鉴定机构对农机设备基本性能指标 的检验和测量,以及通过技术评估、产品设计、生产加工等工作得出 的农机设备质量证明书。这种证书的作用在于,通过对农机设备进行 试验鉴定,防止农机产品中出现安全隐患,保障农民购买农机产品的 安全和质量,同时也对农机设备的生产和加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 动了农机设备生产行业的发展。 总的来说,这两种证书都对农业现代化建设有重要作用,优化农业生 产结构、增加农业产值和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科技化水平等方面作出 了贡献。因此,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农业机械和设备的鉴定和检测

工作应该得到进一步加强和重视。 为了更好地推广农业机械领域的鉴定证书和试验鉴定证书工作,我们 需要加强宣传和普及,让更多的农民了解证书的作用和意义,提升他 们的认知水平。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大对农机推广鉴定和试验鉴定机 构的支持力度,增加检测和鉴定力量,提高鉴定和检测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总之,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和试验鉴定证书虽然仅仅是几张纸质证书, 但是它们背后所代表的农机和设备质量和安全保障是无可替代的,它 们的作用和价值应该得到更广泛的认可和重视。

农业技术方面的证书

农业技术方面的证书 近年来,农业技术的发展与创新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不仅提高 了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以下是一些与农 业技术相关的证书,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1. 农业技术员证书 农业技术员证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 格证书,证书编号为Z-XXX-XXXXX。获得该证书需要通过国家规定 的考试,考试包括农业生产管理、农业技术应用、农产品加工等方面 的知识。取得农业技术员证书可以证明其具有一定的农业技术水平和 实践经验,可以为农业生产与管理提供专业服务和技术支持。 2. 农产品质量检验员证书 农产品质量检验员证书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专业技 术人员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为Z-XXX-XXXXX。获得该证书需要通过 一系列的考试和实验室技能测试,主要涉及农产品检验、农产品加工、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取得农产品质量检验员证书可以证明其具有 一定的产品质量检验和监管能力,可为农产品质量控制和食品安全保 障提供技术支持。 3. 农业机械操作证书 农业机械操作证书是由农业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证书编 号为Z-XXX-XXXXX。获得该证书需要通过一定的考试和实际操作, 主要涉及农用机械的操作、维护和保养等方面的知识。取得农业机械

操作证书可以证明其具有一定的农用机械操作和维修能力,可以为农 业机械的使用和维护提供技术服务。 4. 兽医技术资格证书 兽医技术资格证书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证书,证书编号为Z-XXX-XXXXX。获得该证书需要通过一定的考试 和实践操作,主要涉及动物疾病诊断、防治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取 得兽医技术资格证书可以证明其具备一定的动物医疗和养殖管理能力,可以为畜牧业的健康管理和疾病防治提供技术支持。 综上所述,不同的农业技术证书涉及的领域和知识点不同,但都可以 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如果您有意向从事农业技术相关 工作,建议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特长选择相应的证书进行学习和考取,提升自身的职业素质和竞争力。

建设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

建设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 一、引言 建设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是负责对建设工程机械相关职业技能进行评价和认定的机构。获得该中心证书可以证明持有人在建设工程机械领域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二、证书的意义 2.1 提升就业竞争力 建设工程机械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持有建设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可以增加个人的就业竞争力。在求职过程中,拥有该证书的人更容易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并且有可能获得更高的薪资待遇。 2.2 保障工作质量 建设工程机械涉及到高风险的工作环境,只有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和经验的人才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建设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可以证明持有人在相关技术领域拥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知识,可以有效保障施工工作质量和安全。 2.3 提升行业形象 建设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的获得,代表着持有人在该领域具备了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持有该证书的人员在工作中能够做到规范操作、安全施工,这可以提升整个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三、证书的获得方式 3.1 技能评价考核 建设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职业技能的评价方法是通过技能评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评价考核标准严格、全面,确保获得证书的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3.2 培训教育 为了帮助学员更好地准备和应对技能评价考核,建设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还提供培训教育服务。这些培训课程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通过专业的指导和学习,能够帮助学员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相关技能。 四、证书的有效期和维持方式 4.1 有效期 建设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在有效期内,持证人员可以凭借该证书在相关领域从事工作。 4.2 维持方式 持有建设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的人员需要在有效期届满前进行证书的维持。维持证书需要进行定期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以保持对新技术和规程的了解和掌握。在维持期满后,持证人员需要重新参加评价考核以获得新的证书。 五、总结 建设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是建设工程机械行业的重要认证标准之一。持有该证书可以提高个人就业竞争力,保障工作质量,并提升整个行业的形象。通过技能评价考核和培训教育的方式,人们可以获得该证书,并通过定期的继续教育来维持证书的有效性。相信通过持续的努力和学习,更多的人将获得建设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为建设行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19.06.07 •【字号】黑农厅规〔2019〕17号 •【施行日期】2019.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科技 正文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 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农厅规〔2019〕17号各相关单位: 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新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3号)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为贯彻落实新的农机鉴定制度,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规范相关工作程序,现将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7日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农机鉴定产品种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发布,农机鉴定的申请和受理、鉴定实施、证书发放与标志使

用、证后监督、鉴定机构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是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补充,规范中的主管部门是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下简称省厅),农机鉴定机构是指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 第四条农机专项鉴定大纲由鉴定站负责技术归口管理。尚无推广鉴定大纲或现行推广鉴定大纲不能涵盖其新增功能和结构特点的创新产品,制定农机专项鉴定大纲。鼓励生产企业、有关机构提出制修订大纲的建议、草案。 第五条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程序: (一)鉴定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提出制修订计划,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备案后,上报省厅; (二)省厅审定并下达制修订计划; (三)鉴定站依据《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编写规则》起草大纲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四)鉴定站组织专项鉴定大纲的审定,采用专家会议审查形式,结论应协商一致,需要表决时,必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专家的四分之三同意为通过审定; (五)省厅公示、批准、编号、发布; (六)鉴定站在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文本上传至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 第六条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有技术内容必须进行修改或补充时,鉴定站应及时提出修改内容,按照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专家审定、后报省厅批准的程序发布实施。 第七条农机专项鉴定可以直接采用其他省份发布的专项鉴定大纲。如果适用地区性能试验内容需要调整,由鉴定站提出,经专家审定后报省厅批准,以农机专项鉴定大纲修改单的形式公布,由鉴定站实施。

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是一个专门针对工程机械行业开展的职业 技能测试证书,依据相关国家标准执行,是展示工程机械行业人才实 力和职业素养的有效证明。本文将就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相 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鉴定内容 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鉴定内容涵盖了工程机械行业的运行、 维修、保养、管理等方面。鉴定包括机械基础知识、车辆及设备动力 系统、液压与气压系统、电气系统、工程机械车辆操作等几个方面, 具体包括机械结构、液压传动、液压元件、气压元件、电控及仪表、 电气线路等内容。 二、鉴定标准 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是针对国家标准执行的职业技能测试证书,其鉴定标准是由国家制定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的标准。另外,每年都会有检查和调整,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三、鉴定方式 目前,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鉴定方式主要分为在线鉴定和现 场评估两种。在线鉴定适用于小规模测试和对于专业技能测试的验证,现场评估适用于大规模测试和对于专业技能的综合考察。对于考生来说,选择鉴定方式主要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决定。 四、鉴定成绩

鉴定成绩主要以成绩单的形式呈现,成绩包括总分和具体成绩两个层面。考生可以获得的证书种类有一级、二级和三级,其中一级证书代表自己拥有基本机械知识和操作技能,二级和三级证书代表具备更高水平的机械技术和专业知识。 五、鉴定重要性 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是展示工程机械行业人才实力和职业素养的有效证明,对于从事工程机械行业的技术人员来说,获得证书是获得更好职业发展机会、提高待遇、获得职业尊重的必要途径。对于企业来说,聘请拥有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员工,则能保证员工具有较为稳健的机械知识和技能,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综上所述,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是具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技能测试证书。获得该证书可以提高从事工程机械行业的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和待遇,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员工素质和竞争力。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公开工 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8.02.27 •【文号】农办机〔2018〕3号 •【施行日期】2018.02.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科技 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公开工作的通 知 农办机〔20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及农机鉴定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及所属农机鉴定站,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公开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地支持、服务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实施和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标准,规范鉴定产品分类和品目 目前,现行有效《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的编号为NY/T 1640-2015(以下简称“2015版”),已替代了编号为NY/T 1640-2008的《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以下简称“2008版”)。由于多方面原因,已公开的农机试验鉴定(目前主要为推广鉴定)结果通报、公告(以下简称“结果通告”)中以及有关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中,产品的归属分类和品目部分存在与现行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各省

(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农机鉴定机构对不一致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现行标准要求抓紧做好有关规范工作。规范工作统一按《农业机械分类》标准2015版与2008版衔接对照表及有关说明(见附件1)进行。已公开的现行有效结果通告中,因此发生信息变化的,要重新予以公开。本通知印发之日后,确定结果通告中的产品归属分类和品目要严格执行现行标准。 二、统一公开平台,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 农机试验鉴定结果公开统一在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负责管理的“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 (http://202.127.42.49:8080/nongji/front/main/index0.do)上进行。公开内容和形式:一是结果通告,以Word文件正文附产品目录的形式公开;产品目录包含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所属品目、证书编号、有效期、鉴定机构等信息,具体格式见附件2(Word表格或Excel表格均可)。二是有关检测信息,包含获证产品照片、技术规格和检测结果的PDF文件等;其中的技术规格信息还应另以Excel表格形式一并公开,格式见附件3。之前与本通知精神要求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三、明确任务分工,按时完成鉴定结果公开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规定完成对相关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内产品分类和品目设置的调整,以及将公开内容上传至统一的公开平台。公开内容上传工作,省级颁发农机试验鉴定证书的产品,由相应省农机鉴定机构负责;部级颁发农机试验鉴定证书的产品,由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负责,其中省级鉴定机构承担的部级鉴定任务,其产品技术规格Excel表格文档由相应省农机鉴定机构负责向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提供。公开内容上传前要采取内部核对、请企业核对等措施,做好产品技术规格、所属品目等信息确认。上传方法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在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办事指南”栏目中

农业机械工程师资格条件

南京市农业机械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根底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技术标准、标准和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状况和开展趋势;有从事生产、技术和科研工作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比拟复杂的生产技术问题和承当科研设计工作,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业绩较显著;撰写或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技术人职工作与学习的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于本专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机械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产品营销、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有“根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1、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具备后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二)获得相关专业的以下学历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职称计算机要求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三个科目〔操作系统、网络应用根底、任选科目〕合格证。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三〕取得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四〕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五〕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第六条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证书?验证要求不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要条件,继续教育要求作为职称申报的常规工程内容,相应附件可附入职称申报材料上报评审。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七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掌握本专业的根底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理论有较深入的研究。 〔二〕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

农业机械工程师资格条件.doc

农业机械工程师资格条件

南京市农业机械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有从事生产、技术和科研工作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生产技术问题和承担科研设计 工作,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业绩较显著;撰写或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与学习的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于本专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机械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1、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具备后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 师职务5年以上。 (二)获得相关专业的以下学历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职称计算机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三个科目(操作系统、网络应用基础、任选科目)合格证。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三)取得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四)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五)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第六条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证书》验证要求不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要条件,继续教育要求作为职称申报的常规项目内容,相应附件可附入职称申报材料上报评审。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七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

附件: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以下简称农机鉴定)实施工作,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农机鉴定的大纲制修订、指南制定发布、申请和受理、鉴定实施、证书与标志发放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农机鉴定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科学、高效的原则,不断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促进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第四条农机鉴定工作推行信息化管理,实行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发证、注册管理。建立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支持有关信息化工作。平台统一公开农机鉴定大纲、指南、鉴定结果和证

书等信息,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以下简称鉴定总站)负责运维管理。 第二章大纲制修订 第五条推广鉴定大纲和专项鉴定大纲分别由农业农村部和省级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制定发布,鉴定总站和省级鉴定机构分别负责技术归口管理。尚无推广鉴定大纲或现行推广鉴定大纲不能涵盖其新增功能和结构特点的创新产品,制定专项鉴定大纲。 第六条农机鉴定大纲应当根据法规、标准变化或者农机产品技术发展情况进行修订、废止,不断适应农机鉴定工作需要。鼓励生产企业、有关机构提出大纲建议、制修订草案。 第七条农机鉴定大纲按以下程序制修订: (一)技术归口单位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提出制修订计划; (二)主管部门审定下达制修订计划; (三)技术归口单位组织相关承担单位依据大纲编写

规则起草提出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四)技术归口单位组织审定。审定一般采用专家会议审查形式。审查结论应协商一致,需要表决时,必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专家的四分之三同意为通过审定; (五)主管部门公示、编号、发布;专项鉴定大纲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前应报鉴定总站备案审查; (六)大纲文本应在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平台。 第八条大纲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技术内容必须进行修改或补充时,主管部门或技术归口单位应及时提出大纲修改单,按程序审批后公布实施。 第九条鉴定大纲全国通用。各省在采用其他省专项鉴定大纲时,可以结合实际调整适用性鉴定内容。专项鉴定大纲具备条件后应列入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计划,转化为推广鉴定大纲。 第三章指南发布 第十条鉴定机构原则上每年制定或调整、发布指南,明确可鉴定产品的范围和要求。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

附件: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标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明确推广鉴定的容、程序和要求,完善推广鉴定制度,提高推广鉴定工作质量,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方法",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以下简称推广鉴定〕,是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以下简称农机鉴定机构〕通过科学试验、检测和考核,对农业机械的适用性、平安性和可靠性等进展全面考核,做出技术评价,评定是否适于推广的活动。推广鉴定包括部级推广鉴定和省级推广鉴定。 第三条推广鉴定工作坚持科学、公正、高效、统一的原则,促进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平安可靠、节能环保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第四条农业部主管全国的推广鉴定工作,制定并定期调整、发布全国农机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公布鉴定大纲。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组织实施部级推广鉴定,并对省级推广鉴定工作进展指导。

部级推广鉴定工作实行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鉴定大纲、统一收费标准、统筹安排任务、统一发放证书标志。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推广鉴定工作,制定并定期调整、发布省级农机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公布鉴定大纲。具体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机鉴定机构实施。 第五条推广鉴定的产品围由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确定。 第二章申请 第六条推广鉴定的申请者应当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农业机械生产者,具备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和相应的售后效劳能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境外农业机械生产者可以委托境销售其农业机械产品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销售者代理申请。 第七条申请部级推广鉴定的产品应当是定型产品,批量生产一年以上,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累计销售量满足如下要求:小型农业机械产品不少于500台,中型农业机械产品不少于100台,大型农业机械产品〔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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