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培训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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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教育培训行业的正常秩序,提高教育培训水平,加强与社会教育资源的对接,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名称、性质和地质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为:(机构名称)。

第三条本机构为独立法人,依法依规经营,依法纳税。

第四条本机构的地质为:(地质)。

第三章经营范围
第五条本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培训、学术交流、职业培训、咨询服务等。

第四章机构管理
第六条本机构设立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成员由机构的法人代表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机构董事会对机构的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机构发展规划、决策重大事项、监督机构日常运营等。

第八条机构设立机构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机构职工参与机构管理,监督机构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九条本机构财务管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条本机构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本机构依法纳税,按照税法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纳税申报和缴纳工作。

第六章机构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本机构制定并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经机构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本机构董事会所有。

此为一个简化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具体章程内容和结构还需根据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培训学校的名称为:学校具体名称。

第二条本培训学校的性质是:由举办者姓名/名称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培训学校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信守职业道德,提供诚信服务,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培训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具体登记机关名称;本培训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具体业务主管单位名称。

第五条本培训学校的住所地是:详细地址。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培训学校的举办者是:举办者姓名/名称。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培训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培训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培训学校开办资金:具体金额元;出资者:出资者姓名/名称,出资金额:具体金额。

第九条本培训学校的业务范围:(一)具体培训课程 1;(二)具体培训课程 2;(三)具体培训课程 3。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培训学校设理事会(董事会),其成员为X人。

理事会(董事会)是本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

理事(董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董事)任期X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培训学校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培训学校校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培训学校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七)罢免、增补理事(董事);(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本机构宗旨、规范管理、保障各方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旨在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第二章机构名称与性质第三条机构名称为“XX教育培训中心”,简称为“XX教育”。

第四条本机构性质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章法定地位与任务第五条本机构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开展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本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满足社会和个人的教育需求;推广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开展教育研究和教育咨询活动;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四章经营范围第七条本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成人教育培训;青少年课外辅导;语言培训;艺术、体育等非学历教育培训;教育咨询和教育评估服务。

第五章组织机构与管理第八条本机构设立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机构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本机构设校长一名,负责机构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本机构设立教学管理部门、行政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负责教学、行政和财务的具体工作。

第六章股东权益与责任第十一条本机构的股东享有以下权益:参与机构重大决策的权利;享有机构利润分配的权利;对机构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二条本机构的股东应承担以下责任:遵守机构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按期缴纳出资额;支持机构的运营和发展。

第七章财务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本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本机构应定期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八章终止与清算第十五条本机构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依法终止: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发生分立、合并;自行决定解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本机构终止时,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高校课程培训学校名称: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学校的英文名称为“Henan Private Vocational Training School”。

第三条学校法人名称: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四条学校依法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办学资质。

第五条学校的服务性质为非营利性。

第六条学校的校址为河南省××市××路××号。

第七条学校的发起单位为×××公司。

第八条学校的宗旨是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人才,根据市场需求提供优质的职业培训服务。

第二章学校组织机构第九条学校设立董事会、校长室、行政部门、教务部门、招生与就业部门、财务部门等组织机构。

第十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发起单位派出代表组成,负责学校的战略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行使学校法人的职权。

第十二条行政部门负责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行政事务处理、后勤保障等。

第十三条教务部门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用、教师管理等。

第十四条招生与就业部门负责学校招生和就业工作,开展市场调研、招生宣传、生源开发等工作。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财务会计、资金管理等。

第三章学校办学规模第十六条学校拥有×个培训教室和合适的实践教学设备,能满足学生的培训需求。

第十七条学校的每期培训班不超过100人,且不超过学校办学范围内的最大容纳量。

第十八条学校的教学楼、宿舍楼、校园环境等都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四章学校招生与就业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招生,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第二十条学校制定详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招生宣传,吸引优秀学生报名。

第二十一条学校与雇主、企业、职业机构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就业服务和岗位推荐。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活动,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_____第三条学校性质:本学校是由_____举办的,以_____为主要培训内容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第四条办学宗旨:本学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致力于提高学员的_____水平,促进学员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办学规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校的招生规模和班级设置。

第六条办学地址:_____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举办者:_____第八条开办资金:_____第九条业务范围:(一)培训对象:_____(二)培训内容:_____(三)培训方式:_____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董事会(或理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理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二条董事会(或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董事会(或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四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教学。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本学校是一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经过批准设立。

本学校的目的是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青年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本学校的任务是开展职业培训,推动教育与创新,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优秀职业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条法律地位本学校依法独立存在,并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条学校名称本学校的名称为XXX职业培训学校。

第四条校训本学校的校训为:“敬业、创新、服务、卓越”。

第五条办学层级本学校办学层级为中层级。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六条学校领导机构本学校设立校董事会、校长,进行学校日常管理。

1.校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行使学校的最高权力,由校董事长、董事和监事组成。

校董事会决策事项有:学校的发展规划、法律财务事务、重大经营事项等。

2.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代表学校对外联络,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并负责具体落实校董事会的决策。

第三章学校机构第七条教务部门本学校设立教务部门,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务工作。

1.教学管理:负责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评价标准等与教学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教学工作,促进教学和教师专业成长。

2.教务工作:负责招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课程管理、教材管理等教务事务的规划、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行政部门本学校设立行政部门,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行政管理:负责管理学校的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协助校长进行学校的日常管理。

2.后勤保障:负责学校的后勤服务工作,包括学校的基础设施和设备管理、校园环境卫生、食堂管理等。

第四章师资队伍本学校的师资队伍包括来自社会的聘请教师和本学校的专职教师。

聘请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

第十条师资配备本学校根据办学需要,合理配置师资,建立科学、严格的师资管理制度。

民办教育机构培训章程模板

民办教育机构培训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本章程的依据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章程目的为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培训工作,保障培训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本民办教育机构内部各类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师培训、学生培训、家长培训等。

第二章培训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培训机构设立本机构设立培训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各类培训活动。

第五条培训部职责(一)制定培训计划,组织编制培训课程,确保培训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针对性;(二)负责培训师资的选拔、培养和考核,确保师资队伍的素质;(三)组织开展培训活动,确保培训效果;(四)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建立培训档案;(五)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培训情况。

第三章培训内容与形式第六条培训内容(一)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二)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三)学科专业知识;(四)教育信息化应用;(五)心理健康教育;(六)师德师风建设;(七)其他相关内容。

第七条培训形式(一)集中培训;(二)网络培训;(三)远程培训;(四)案例教学;(五)研讨交流;(六)其他形式。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八条培训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需按照培训部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资料。

第九条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培训部将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第十条培训经费培训经费由本机构预算安排,确保培训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奖励对在培训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处罚对违反培训规定、影响培训质量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培训资格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由本机构培训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章程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2023范文免修改)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2023范文免修改)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1. 目的和宗旨本章程旨在规范和管理成立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确保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教育培训服务,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培训课程,以促进学员全面发展和提高学业水平。

2. 机构名称和注册资格2.1 本机构名称为(机构名称),是一家合法注册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2 本机构具备相应的教育培训资质和执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备案和登记。

3. 机构管理结构3.1 机构管理层由董事会、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3.2 董事会由机构创始人和代表机构利益的各方成员组成,负责制定机构的发展战略和监督机构运营。

3.3 院长负责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教学运营,是机构的行政负责人。

3.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部门的管理和运营,包括教学、行政、市场推广等部门。

4. 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保障4.1 本机构提供多样化的教育培训课程,包括学科辅导、才艺培养、素质拓展等。

4.2 课程设置应根据学员需求和市场需求定期进行调整,并确保课程内容与时俱进。

4.3 机构应配备合格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和教育资源。

4.4 机构应建立教学质量评估机制,通过定期考核和反馈收集,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5. 学员权益保障5.1 机构应保障学员的知情权和知识产权,在课程开展前向学员和家长提供充分的信息和协议。

5.2 学员有权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课程和教师,并享受公平的教学服务。

5.3 学员有权享受安全和舒适的学习环境,并得到及时的学习支持和反馈。

5.4 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学员投诉,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

6. 资费和收费规定6.1 机构应合理制定课程收费标准,确保价格公正合理,并根据市场需求和服务质量进行调整。

6.2 机构应向学员和家长提供明细的费用结算明细,确保收费透明。

6.3 学员和家长有权了解机构的退费政策和标准,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办理。

7. 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7.1 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员和员工在机构内部安全。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三篇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三篇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三篇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希望对你有帮助。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琼海三元及第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146号.第四条公司在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政服务大楼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公司由1个自热人股东组成;股东一:王xx家庭住址: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146号。

身份证号码:220212************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3、公司对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运作,促进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机构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机构”)。

第四条本机构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五条本机构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机构的宗旨是: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本机构设立董事会,由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人员组成。

第八条董事会负责机构的整体运营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机构的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决定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3.决定机构的资产管理和投资方向;4.审议并决定机构的重大事项;5.制定和完善机构的各项制度、规章和政策;6.选举和解聘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7.负责机构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8.解释和修改本章程。

第九条董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职期限为三年,可连任。

第十条机构设立监事会,由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和机构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监督董事会履行其职责的情况;2.监督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运行情况;3.监督机构的合规经营和信息披露;4.提出机构经营管理改进的建议;5.对机构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查;6.监督机构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监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职期限为三年,可连任。

第十三条机构设立高级管理团队,由机构董事会委派产生。

第十四条机构设立教学团队,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教师组成。

第十五条机构设立学生家长委员会,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

民办培训机构章程样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民办培训机构章程样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民办培训机构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依据根据《私人教育促进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机构名称本培训机构名称为X民办培训机构(简称“本机构”)。

第三条经营范围本机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前教育、学科辅导、技能培训、文艺培训等。

第四条机构宗旨本机构以提供优质教育培训服务为宗旨,致力于培养学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学员的学业成绩,推动个人全面发展。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五条法人资格及负责人1.本机构的法人代表为X,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对机构的日常经营负全部责任。

2.法人代表有权指定一位或多位负责人,负责机构的具体管理和运营。

第六条组织架构本机构设立教务部、行政部、市场部等相关职能部门。

各部门负责人由法人代表任命,协助负责机构的运营管理。

第七条师资力量1.本机构注重师资力量的建设,要求教师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能力。

2.教师的聘任及解聘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派的相关负责人负责。

第八条教学管理1.本机构的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教学管理应统一规范,包括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材使用等。

第九条学员管理1.本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学员管理制度,并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

2.学员的报名、退费、考勤等事项应按照机构制定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条财务制度本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收支、财务审计等,确保财务运作的透明、规范、合法。

第十一条资金来源及使用1.本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学费、政府补助、赞助、捐赠等。

2.资金使用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挪用或非法使用资金。

第十二条财务报告本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监督和审计。

第四章机构运营第十三条课程设置本机构的课程设置应与学科要求和学员需求相结合,注重教学质量和专业性。

第十四条培训方式本机构的培训方式可以包括面授、在线授课、实践训练等多种形式,以满足学员的学习需求。

第十五条市场宣传1.本机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真实、准确的市场宣传。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XXX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七章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的名称:;办公地址:;邮编:;教学场所:。

第二条学校的性质: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活力、创意构建儿童的研究,培养自信、积极向上、健康的儿童,努力提高我区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发展。

第四条办学规模:。

第五条学校自觉接受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XXX)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本学校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金额:万元。

第九条本学校的业务规模:。

学校经XXX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构造管理第十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人组成。

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订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二)聘任、解聘校长;(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订学校的规章制度;(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应届生求职季宝典开启你的职场征途简历撰写笔试真题面试攻略专业技能指导公务员专区(七)罢免、增补董事;(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XXX,副董事长XXX。

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民办培训机构办学章程

民办培训机构办学章程

民办培训机构办学章程一、机构性质和目标(一)民办培训机构的性质:本培训机构是一家合法注册的民办机构,依法独立从事培训教育活动。

(二)机构目标:本培训机构的目标是为广大学员提供优质的培训教育服务,帮助学员提升知识和技能水平,为他们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招生规模和资质(一)招生规模:本培训机构将根据自身的师资、教学设施和师生配比等因素,合理确定每年的招生规模,确保教学质量。

(二)师资:本培训机构将引进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包括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以确保教学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教学设施:本培训机构将提供充足的教室、图书馆等教学设施,以及先进的教育技术设备,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四)资质:本培训机构将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申请相应的办学资质和许可证,确保合法合规运营。

三、教学管理和服务(一)教学管理:本培训机构将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课程和教学进度,确保教学质量和学员的学习效果。

(二)师资培训:本培训机构将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以更好地满足学员的学习需求。

(三)学员评价:本培训机构将建立学员评价制度,定期进行学员评估,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的满意度,及时改进教学方法。

(四)课后服务:本培训机构将为学员提供课后服务,包括答疑解惑、学习辅导、学习资源分享等,确保学员能够获得更多学习机会和支持。

四、收费和费用管理(一)收费原则:本培训机构将依据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公示于官方网站和教育平台上,确保收费透明公正。

(二)费用管理:本培训机构将建立严格的费用管理制度,确保学员缴费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并及时提供缴费证明和费用明细。

(三)退费规定:本培训机构将根据学员的退学申请,并按照相关政策和合同约定进行退费,确保学员的合法权益。

五、学术诚信和学院纪律(一)学术诚信:本培训机构将倡导学术诚信,严禁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抄袭、作弊等,坚持正当手段取得学业成果。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1.1本章程旨在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运营管理,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教育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

1.2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目的是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人潜力的充分挖掘。

1.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任务是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教育教学要求,为学生提供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并培养学生的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二条组织形式2.1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2.2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名称为XXX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2.3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XXX。

第三条经营范围3.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教育培训服务、教育咨询、教材销售、学术研究等。

3.2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主招生制度,招生范围为年满3岁至成年人的公民。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权责第四条组织结构4.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立执行校长、教学主任、财务主任等部门,具体职责由机构章程和岗位职责规定。

4.2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立教师队伍,教师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授课程的教学任务。

第五条权责5.1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执行校长负责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主任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培训课程。

5.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财务主任负责机构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第三章学生权益保障第六条学生招生录取6.1学生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歧视或胁迫。

6.2学生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第七条学生培养管理7.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

7.2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定期组织学生评价,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问题。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学习资源,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

第八条学生权益保护8.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生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8.2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规范学校行为,保障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X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第四条学校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职业技能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五条学校地址:X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X 市(地、州、盟)XXX县(市、区、旗)第六条学校业务范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中介服务、职业技能鉴定等有关活动。

第二章举办者第七条举办者名称:XXX有限公司第八条举办者权益:(一)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对学校进行管理和监督;(二)享有学校合法权益;(三)按照出资比例,获得学校收益;(四)参与学校重大决策;(五)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益。

第三章理事会第九条理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校长、教职工代表等组成。

第十条理事会职责:(一)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二)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监督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四)确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五)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六)决定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理事会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四章校长第十二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校长职责:(一)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三)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四)负责学校教师和职工的管理工作;(五)代表学校与外部进行交流和合作;(六)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为非营利性民办培训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本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致力于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培养社会所需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章名称与地址第四条本校名称为“[学校名称]”,英文名称为“[英文名称]”。

第五条本校位于“[具体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第三章性质与宗旨第六条本校是由“[主办单位或个人]”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培训学校。

第七条本校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章管理部门与监督第八条本校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负责学校的重大事项决策、监督管理层执行工作。

第九条本校接受“[主管部门名称]”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学校办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五章业务范围与办学层次第十条本校的业务范围包括“[具体业务范围,如:语言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办学层次为“[如:初级、中级、高级等]”。

第六章组织架构与管理第十一条本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董事会(或理事会)任命,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本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必要的管理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共同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转。

第七章财务管理与经费第十三条本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本校的经费来源包括学费收入、社会捐赠、政府补贴等合法渠道,学校保证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是指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以提供教育培训服务为主要业务的非营利性、营利性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第三条机构的名称为“XXX教育培训机构”,简称“XXX机构”。

第四条机构的宗旨是为广大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五条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小学、初中及高中学科教学辅导;艺术、音乐、体育等特色课程培训;学科竞赛培训;学术科研活动等。

第六条机构的经营地址为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第七条机构的章程是机构的内部管理规范,适用于机构的所有成员。

第二章机构管理组织结构第八条机构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负责制定机构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决策。

第九条理事会由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机构员工代表和机构家长代表组成。

理事会设主席,由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第十条机构管理人员包括机构的院长、副院长等,负责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机构设教师团队,教师团队由专业的教育培训师资和教研人员组成,负责教学和教研工作。

第三章机构的运营管理第十二条机构的经营管理遵循市场化原则,以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为目标。

第十三条机构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时,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十四条机构的课程设置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需求进行调整,注重教育教学和课程创新。

第十五条机构要建立完善的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十六条机构要加强与学校和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育人合力。

第十七条机构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过程中,应严守法律法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机构经费管理第十九条机构的财务由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定期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

第二十条机构要按照相关财务规定,用好财务资源,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二十一条机构的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机构应制定财务制度,加强内部监督,防止财务风险。

民办培训学校公司章程范本

民办培训学校公司章程范本

民办培训学校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合用于本公司的设立、管理和经营等方面的规范。

第三条本公司的设立、经营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课程培训及其他教育活动,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本公司应当遵守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对招生、培训、财务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

同时,应当加强师资建设,培养具有优秀教学理念和扎实专业技能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材。

第二章公司类型及设立条件第五条本公司主要从事以下教育培训活动:语言培训、职业资格证培训、IT培训、艺术培训等,依据市场需求进行选择。

第六条本公司的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适宜于提供相应教育服务的场地、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

(三)具备健全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各类管理部门和教学科研机构的作用,做到科学规范化运作。

第八条本公司应当设立校长、副校长以及各类职能部门和教育科研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实行职责分工,互相协作,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本公司应当按照人员需求和工作需要,择优录用、公开竞争、定期考核等原则,选拔任用具有优秀教育理念和扎实专业技能的人材担任各类职务。

第四章教育培训第十条本公司应当依据市场需求,制定符合实际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并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培训管理。

第十一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并通过有效的评估和监测机制,持续改进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提高学员满意度和教育培训效果。

第十二条本公司应当加强学员的综合素质培养,注重对学员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发展。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本公司应当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强自律管理,做到合法、规范、透明、公正开展各项教育培训工作。

通用范文(正式版)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通用范文(正式版)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构名称本机构名称为〇〇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简称“本机构”)。

第二条法定地位本机构是依法设立的民办培训机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目的与任务本机构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教育培训的需求,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

本机构的任务是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学科辅导课程; 2. 艺术培训课程; 3. 知识技能培训课程; 4. 职业技能培训课程; 5. 其他教育培训相关业务。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五条组织形式本机构为独立法人,依法享有独立经营决定权。

第六条组织结构本机构设有校长、教务部、行政部等部门,以及各类教师和辅导员。

具体组织架构由机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七条负责人本机构的负责人由法定代表人担任,负责机构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第八条培训计划本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的实际需求,制定适应时代发展的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三章学员权益与约束第九条学员权益学员有权享受本机构提供的优质教育培训服务,并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或合格证明。

学员有权反映培训质量问题,本机构应积极处理。

第十条学员约束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课程,遵守机构的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和行为,不得损害本机构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财务管理制度本机构将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确保财务安全和合规运作。

第十二条费用收取及退还1.本机构将根据培训项目的不同,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培训费用;2.学员如需退费,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条件办理,退费时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一定金额。

第十三条财务公开本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财务情况进行公开,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法违规行为如本机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经相关部门核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办培训机构章程样本(2023范文免修改)

民办培训机构章程样本(2023范文免修改)

民办培训机构章程样本一、总则1.1 名称本机构名称为:X民办培训机构(简称“本机构”)。

1.2 宗旨本机构的宗旨是为社会提供高质量、个性化的培训服务,推动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

1.3 法律依据本机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办学自律、社会公德。

1.4 经营范围本机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课外辅导、托管服务、学科培训等。

二、机构组织结构2.1 法定代表人本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X,负责本机构的全面管理和日常业务。

2.2 管理机构本机构设立管理机构,主要包括:机构董事会、学术委员会、行政管理部门等。

2.2.1 机构董事会机构董事会由本机构的创始人和重要股东组成,负责制定重大决策和政策,对机构运营进行审查和监督。

2.2.2 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本机构的资深教师和行业专家组成,负责教学质量评估、课程研发和教师培训等工作。

2.2.3 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由机构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机构日常管理和行政工作。

三、财务管理3.1 资金管理本机构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收入、赞助款项、捐赠等。

机构应依法合规管理财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2 财务公开本机构应定期公开财务报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处理社会公众的财务咨询和投诉。

四、教学管理4.1 课程设置本机构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特点,科学设置课程体系,提供多样化的学科培训服务。

4.2 教学质量本机构应确保教学质量,配备合格的教师,制定规范的教学计划,定期评估和改进教学效果。

4.3 学生管理本机构应根据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辅导和管理服务,保障学生的学习成果。

五、安全管理5.1 设施设备本机构应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教学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学生的安全。

5.2 应急预案本机构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及时有效地保护学生和员工的安全。

六、机构合规6.1 相关证照本机构应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6.2 师资合规本机构的教师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教育背景,确保教师团队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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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的名称:;
办公地址: ;
邮编:;
教学场所: 。

第二条学校的性质: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活力、创意构建儿童的学习,培养自信、积极向上、健康的儿童,努力提高我区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发展。

第四条办学规模:。

第五条学校自觉接受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学校开办资金: 万元;出资者: ,金额: 万元。

第九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 。

学校经灌云县教育局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人组成。

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应届生求职季宝典开启你的职场征途简历撰写笔试真题面试攻略专业技能指导公务员专区(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马伟青,副董事长马前波。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召开董事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章程应载明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

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四条学校可以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单位选举产生和更换,其中监事会中的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董天宁、柯友增等五名监事组成,并推选董天宁为召集人。

监事会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不得兼任学校的董事及财务负责人。

第十五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单位的财务;
(二)对董事、校长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校长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校长予以纠正;
(四)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理事会议
第十六条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

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学校校长马伟青,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准。

校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八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校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校长指定的副校长代其行使工作。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学校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学校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消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自该单位被
撤消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个人出资万元;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利息;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学校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为学校法人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出资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

第二十三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财务会计制度中要载明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举办者不要求合理回报。

第二十五条学校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前,必须向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并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法为专职的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2/3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八条学校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报学校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布,并自向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第二十九条学校要求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
机关批准;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举办者发生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条本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四)举办者自愿终止举办的;
(五)突发事件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三十一条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的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

学校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学校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自完成清算并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自收缴办学许可证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学校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并予以公告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年月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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