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劳动法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审批稿

常年法律顾问劳动法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审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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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年法律顾问势动法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秦

河北冀正律师事务所

常年法律顾问劳动法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根据贵公司的实际情况,顾问律师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作为出任贵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劳动法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计划和执业准则,以期

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和规范的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审查、起草贵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修订《员工手册》。

(-)本项工作旨在:

为贵公司把好人事管理关,以尽可能避免日常管理中因权责不明所引发的员工违纪行为。或即使发生员工违纪行为,也因公司规章制度合法、规范、完备且条款对贵公司有利,从而避免或减少因处理违纪员工而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

(二)本项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对贵公司以前公布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条例、招聘工作流程、培训工作流程、绩效考核、辞职解聘、薪酬保险福利、

安全与健康教育、员工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和审

查,以判断和确定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和其它风险;针对确定存在法律

障碍和风险的文件,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经贵公司同意,对这些文

件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或建议其它解决方法,以保证贵公司规章制

度的安全、有效,尽可能避免出现劳资纠纷的风险。

2、协助审查、理清贵公司内部各部门关系,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规范彼此间的相互协作。

3、对于贵公司所涉劳动争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保全和收集证

据,并审查、拟定与之相关的法律文件。

二、有针对性地提供劳动专业法律服务

(-)本项工作旨在:

为贵公司提供全方位的劳动法律服务。

(二)本项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协助审查、起草劳动合同,搞好劳动合同的签订,规定试用期、明确工作内容、合理确定劳动报酬、约定双方的义务、约定明确可行的违约责任和罚则、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预防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纠纷。

2、工资构成问题:协助审查、制定贵公司的员工工资构成,合理设定底薪、加班费、福利、奖金等各项比例,降低工资成本,避免或减少公司在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况下的经济损失。

3、社会保险问题:协助贵公司处理员工非因工病、伤、亡引发的劳动纠纷。

4、工伤或职业病问题:协助制定贵公司员工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等制度,预防工伤与职业病发生,或即使发生,利用协商或诉讼等手段来积极应对,避免或减少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5、违纪员工处理问题:有效引用过错惩处条款,使员工违纪情节与惩罚力度相符。

6、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保全和收集有关证据,有效引用过错辞退条款,减少争议发生,预防和解决因辞退引发的经济补偿金纠纷。

7、协调政府部门关系问题:比如与劳动部门、社保部门、法院等的关系。

三、参加贵公司对外劳动争议诉讼和对内劳动纠纷调解

(-)本项工作旨在:

发挥和借助律师的专业经验和能力,利用律师在劳资纠纷谈判中的特殊情形和地位,受托代理贵公司或协助贵公司参加对外劳动争议诉讼和对内劳动纠纷调解,最大限度地维护贵公司的合法权益。

1、当有劳动争议出现的迹象时,及时平息、调解纠纷’尽量避免将劳动争议引入法律仲裁、诉讼阶段。

2、对已进入仲裁、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积极保全与收集证据,受托代理贵公司岀庭应诉,在诉讼程序中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打好每一单劳动争议案件。

3、对已发生的劳动争议分析其发生原因,归纳出预防办法及法律对策,最大限度降低同类纠纷的发生。

四、日常法律咨询

(-)本项工作旨在:

迅速为贵公司随时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本项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IS对贵公司工作人员的口头法律咨询,顾问律师将于24小时内予以口头解答。

2、对于贵公司的书面法律咨询,顾问律师除在24小时内予以口头答复外,还将在之后的48小时内将书面建议及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呈至。

3、顾问律师可根据贵公司需要共同制定计划,不定期至贵公司上门服务。

五、对贵公司业务人员提供法律业务培训

(-)本项工作旨在:

应贵公司要求,协助贵公司培训业务人员,使其掌握管理中所需了解的法律知识,提高工作质量。

(二)本项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顾问律师可为贵公司业务人员进行集中的法律培训,贵公司可指派或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根据贵公司之特定需求,以讲座或组织讨论的形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以贵公司需要具体商定。

2、顾问律师可不定期与贵公司交流有关法律信息,并应贵公司需求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案例的信息。

主办律师简介:

邱军杰律师,男,1971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法律顾问、劳动法专业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人力资源的法律管理及房地产和建设工程领域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993 年7月毕业于河北大学,长期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从事企业管理工作,1998年取得经济师(劳动经济)专业技术职务,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2004年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2005年3月起在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工作,担任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石家庄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2016年7月转入河北冀正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河北冀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证

号:8085

o

业务专长:邱军杰律师研习法律十余载,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实践中能充分运用其娴熟的技能和丰富的经验,帮助客户建立和完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三位一体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邱军杰律师对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劳资纠纷、建筑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并付诸实践,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并大胆涉足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诉讼和非讼讼事务。在司法实践中,邱军杰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悉并能够灵活运用法律,尤其是与企业相关的劳动人事、采购、生产、销售、企业管理、政府管理及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改制重组和清算破产等领域,能够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发现、分析、解决问题,并最大程度地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邱军杰律师现行的服务方向主要是为企业防范风险、减少损失和良好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让企业远离诉讼。先后担任建筑施工、房地产、IT、制造业等行业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邱军杰律师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为国家的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被石家庄市司法局、石家庄市律师协会评为2013年度司法行政进社区先进个人,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被河北省司法厅评为2016 年度河北省省直优秀律师。

邱军杰律师原成为您成功和发展的好朋友!

电话:

E~mai I

地址:河北?石家庄市康乐街8号尚德国际们07房间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参与决策: 1、参与有关项目可行性研究、调查、出具法律意见; 2、参与制订有关项目的实施方案,提供最完善的法律保障意见; 3、有效解决债权债务、劳资关系、资产定性、股权分配、企业机构设置等系列问题; 4、宏观督察有关方案具体执行部分事项; 5、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 采购: 1、参与采购合同制订包括(格式合同、根据合同的采购方式设计单项合同); 2、重大采购事项谈判; 3、采购人员法律基础知识培训; 4、采购工作中公平、公开的管理办法,如投标采购、比较采购法。 销售: 1、销售合同制订包括(格式合同,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设计单项合同) 2、重大销售项目谈判 3、销售人员法律基础知识的培训 4、销售工作中防范风险制度的设立 劳资: 1、制定、审查劳动合同及《公司章程》、《员工守则》、《劳动纪律手册》等规章制度 2、工伤事故处理、劳动争议解决 3、协助企业搜集政策文件 4、参与创立企业内部奖励性的配股方案 5、定期了解贵司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 6、协助公司进行劳动年审和社会保险费登记申报等工作;协助企业申报内

部规章制度备案和申报采用综合工时和经济性裁员审批手续。 知识产权: 1、企业专利、商标、工业产权的注册、登记及保护措施 2、协助企业处理“打假”“侵权”工作中的法律事物,以及对不正当竟争行为的防范及对策 3、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综合行政: 1.企业合同管理办法的制定(包括起草、审查、签定、履行的程序)及合同台帐式登记制度 2、企业经营场地租赁或自身物业出租管理等事务及法律文件 3、协助处理企业对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部门中的特别事务 4、企业公章、执照、介绍信管理 投资、联营、合作: 1、企业对外投资事务,与其他实体联营、合作 2、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调查 3、企业内部承包法律事务的处理 4、涉及股权分配的法律事务银行 金融: 1、对企业向单位或金融机构借款、集资、担保、抵押行为所涉及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查 2、对企业向外贷款行为进行法律风险分析 3、处理银行同业之间同业拆借纠纷 4、企业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的人身、财产保险索赔纠纷 5、为信贷、投资业务提供审查借款人的还贷能力等方面的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6、办理银行按揭(抵押贷款)及执行抵押的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如本所成为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能高效、及时、有计划性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我们将根据与贵公司的沟通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计划,争取贵我双方合作后能按照计划贯彻实施,顺利完成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通过与贵公司沟通,本所已经对贵公司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贵公司管理层有较强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贵司尤其关注如下法律方面的问题: 1、人事制度及岗位职责的完善; 2、公司财务制度规范事宜; 法律顾问服务的原则 1、通过制度化的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本所与贵公司的沟通和融合; 2、通过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将贵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时间,由事后提前到事前和事中,主要米取预防的方法,尽量减少纠纷和诉讼的发生,达到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效果。 3、通过本所律师工作小组的团队共同作业模式,保障对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4、本着认真负责的服务态度,本所郑重承诺:如本所拒绝提供服务方案中列明的服务事项,或故意推脱履行,严重影响服务效果,敝所愿承担相应责任,返还向贵司收取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 服务方式 本所以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为原则,拟向贵公司提供如下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1、定期由本所指派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2、贵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约请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公司进行法律事务研究。 3、贵公司亦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顾问小组律师征询法律意见,或派员到本所与律师进行法律事务研究,听取律师的法 律意见

在服务过程中,恳请贵公司提出宝贵意见,以利于本所提高和改进法律服务质量。另外,本所将非常乐意为贵公司提供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全方位专业法律服务,具体事宜按具体工作议定。 具体服务方案 针对贵司提出的要求以及贵司实际经营管理中需要了解的法律问题,应当注意到哪些事项,如何在守法的前提下保障公司的利益,我们出具如下服务方案: 一、协助完善贵公司劳动体系、建立及健全贵公司劳动管理制度 (1)建立员工招聘法律文件,筛选合格人员:《职工名册表》、《应聘人员报名表》、《人员招聘申请表》、《面试人员评估表》、《录用条件告知书》。 (2)完善贵司员工入职法律文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收确认书》、《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员工入职表》、《不签署劳动合同确认书》、 《不买社保、公积金说明书》、《社会保险差额确认书》、《保密协议书》或《保密承诺书》。 (3)建立员工实习、试用期期间法律文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通知书》、《员工试用考核表》、《试用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员工试用通知单》、 《转正录用通知书》。 (4)完善在职期间岗位变动法律文件:《岗位变动(升降职)通知书》、《员工岗位异动申请表》、《资料档案文件移交表》、《工作交接单》。 (5)完善在职期间员工管理及薪酬法律文件:《工资条》、《工资调整审批表》、《员工薪酬调整通知书》、《薪酬等级标准表》、《个人所得税确认书》、《商业保险说明书》。 (6)完善在职期间员工考勤管理及奖惩法律文件:《加班申请审批表》、《职工考勤记录表》、《请假单》、《个人严重违规确认书》、《奖惩审批表》、《奖惩通知单》、《续终劳动合同意向书》。 (7)完善贵司员工培训相关法律文件:《培训服务协议书》、《培训申请签到记录表》、《培训考核表》、《培训总结表》。 (8)完善员工离职涉及的法律文件:《辞职申请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离职确认书》、《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资料档案文件移交表》、 《工作交接单》、《离职人员登记表》。 (9)提供用车、办公等管理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特别规定 第一节集体合同 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攀枝花李明华律师担任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一、项目前期阶段 (1)律师在本阶段可以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和项目土地方及有关合作各方的项目合作谈判,并负责起草合作开发协议书、合作开发合同、备忘录和相关法律文件; 2、参与项目运作方式和运作方略的法律策划,为项目合作的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建议; 3、参与项目公司的成立,并负责起草项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 4、参与项目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过程始终,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方案的确定——征地过程中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方案、拆迁补偿协议的法律审查——选择拆迁公司并审查拆迁公司的资质——拆迁委托协议的起草和签订——国有土地危改项目拆迁补偿协议的起草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等有关项目土地使用权取得或变动的全过程; 5、项目前期法律手续的办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司或综合性开发公司成立的手续办理; 6、取得项目的特别程序:参与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投标、拍卖、挂牌交易过程,协助开发公司取得项目开发权;

7、属于项目转让的,按照并购的程序,完成项目转让的尽职调查、确定收购模式与程序、完成相关项目(资产)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或收购协议等类似文本的起草工作; 8、见证相关协议的制作; 9、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建设开工许可报批等政府部门审批事项的报批、报建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草拟和法律审查等。 (2)本阶段比较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 1、合作开发协议的商谈过程和协议的签订过程中,由于缺乏法律把握,在合作的方式上,出现违反法律规定或其它事项,导致合作开发协议无效; 2、对于合作各方来说,由于协议的内容缺乏可操作性,最后导致合作各方权限、职责不清,合作过程中出现相互不配合,最后导致项目开过程中出现法律问题; 3、项目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前期协议的不完善,导致后期遗留大量法律纠纷,其中包括与被拆迁人之间、与土地方之间、与拆迁公司之间出现不应有的纠纷,并常常因此延误项目开发进程; 4、由于对于法律程序的不熟悉,导致公司成立、政府报送手续延误,从而延误整体开发的进展; 5、开发项目的整体运作方式自始有瑕疵,给项目开发遗留后患; 6、其它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致:公司 首先,感谢贵公司对事务所的信任! 非常荣幸能向贵公司就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下称项目)提供本服务方案。作为一家较早成立并持续稳定发展的知名律师事务所,我们成功地服务于社会的各行各业,法律服务范围涉及企业改制、并购重组、企业清啊算、证券与金融、银行、信托、保险、融资、房地产、外商直接投资、知识产权、重大诉讼和仲裁等各个领域并为大量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对我们涉及的众多业务领域,我们都力求做到专业服务和高效服务的统一。 我们非常荣幸并十分珍惜与贵公司的合作机会,并将尽职尽责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合法合规、全面审慎、专业水准、规范服务”是我们的准则。我们深信,凭籍本所多年积累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律专项服务及企业改制法律服务的业绩和经验,以及客户至上的服务信念及本所深厚的社会资源,我们能够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专此并颂 商祺! 事务所 年月日第一部分本所实力情况、业绩及案例介绍

第二部分法律顾问团简介 第1条关于本所指派担任项目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及其简介 1.1 法律顾问团的组成 作为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将指派三名专业知识全面,精通企业管理、IPO、房地产投资、建筑施工、项目投资开发、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在资产重组、投资开发、建筑施工、公司治理、IPO等方面有丰富法律服务经验的资深律师xxxxxx组成顾问团队,其中XXXX律师为首席顾问律师。 1.2 本所指派的法律顾问团成员简介 (1)项目组负责人——律师 (2)律师 (3)律师 第2条法律顾问的服务方式 2.1 本所成立由律师组成的律师顾问团,并配备若干助手,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2 律师顾问团律师全程参与公司治理、项目投资开发及各类纠纷的处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处理法律问题。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及时现场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并随时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 2.3 根据工作需要,贵公司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约请顾问律师到贵公司工作场所解决法律问题。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知识讲解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内容大家了解吗?以下是小编分享的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内容,请参考! 1、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产权关系明了,企业自身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所投资金而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现代企业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 现代企业按市场要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政府不直接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优胜劣汰原则。 2、什么是公司?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是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 一般而言,公司具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具有独立的主任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依法人内部组织基础的不同,可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公司属于社团法人。 三、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公司的营利性是公司区别于非营利性法人组织的重要特征。 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以下五类:一是无限公司。 所有股东不论其出资额多少,对公司债务均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二是有限责任公司。 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是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公司股东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四是股 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是股份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这是一种基本的划分。 此外,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根据公司法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 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 不同,可以划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等等 3、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几种类型的公司?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根据我国律师法及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通常内容为协助聘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贵公司提出的与贵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问题,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2、根据贵公司要求,出席贵公司的内部会议并讨论与贵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为贵公司内部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依据; 3、根据贵公司要求,代表贵公司出席贵公司与第三方的与贵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会谈、谈判; 4、根据贵公司要求,参与起草或审阅贵公司公司内部制度文件; 5、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贵公司与第三方签署的与贵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 6、受贵公司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与贵公司有关的法律文件; 7、应贵公司要求,就贵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8、应贵公司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对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培训; 9、根据贵公司要求,协调处理贵公司企业内部的纠纷。 10、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并收取专项法律服务费用后,律师事务所还可提供以下服务:涉及经济、民事、劳动、行政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涉及公司招投标、对外投资、融资、重组、购并等专业法事务。 对已经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聘方单位上述专项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在收取专项法律服务费用时给予优惠并优先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二、本所为贵公司法律服务的基本设想 针对贵公司在经济合同管理、劳动人事制度管理等方面法律事务的实际需要,以及贵公司以后的发展对资本运作相关法律事务的需要,本所律师将和贵公司人员一起重点做好以下法律事务工作:(一)参与起草、审核贵公司规定制度,协助贵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1、实现管理权限合法、管理内容合法、管理手段合法。 2、制度既要符合国家经济体制的大环境,又要与贵公司内部实际情况相符,具有可操作性。 3、各项制度在内容上避免相互冲突或遗漏,在批准和发布程序上保持统一性和合法有效。 (二)起草、审查各类经济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1、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从合同会签的流程、签订权限的授予到格式文本的制作、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合同登记与台账管理、合同履行监督与统计报表等都作出详细的规定,保障和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法律顾问服务a方案 收费标准每年:15000-20000元 适用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 服务项目: 1、提供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法律事务口头、书面咨询。 2、提供并解释与生产、经营和管理有关的中国(不含港澳台)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 3、提供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范本。 4、审查、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交易合同等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 5、协助建立法律文件归档和合同管理制度。 6、就处理劳资纠纷和外部法律纠纷提供法律分析和处理意见。 7、就外部法律事务出具律师函。 8、就重大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9、按照顾问单位的要求及安排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培训,提升顾问单位管理层及员工法律知识水平(每季度1次)。

10、代理诉讼、仲裁、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听证活动,优惠计收律师费。双方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按照上海市律师收费标准50%-60%收费但最低收费金额不得低于3000元。(一年免费代理标的不超过3万元的民事案件一件) 二、法律顾问服务b方案 收费标准每年:20000-25000元 适用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200万元以下的公司、企业 服务项目: 1、提供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法律事务咨询,出具律师咨询意见书。 2、提供并解释与生产、经营和管理有关的中国(不含港澳台)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出具法律理解和适用意见书。 3、提供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范本。 4、草拟、审查、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交易合同等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 5、协助建立法律文件归档和合同管理制度。 6、制定和完善聘请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7、就处理劳资纠纷和外部法律纠纷提供法律分析和处理意见,出具案件分析意见书。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编制: 编制日期:____________ 审核: 审核日期: 律师事务服务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本所实力情况、业绩及案例介绍 (1) 第二部分法律顾问团简介 (1) 第1条关于本所指派担任项目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及其简介 (1) 第2条法律顾问的服务方式 (1) 第三部分法律服务方案 (3) 第1条法律服务内容 (3) 第2条法律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6) 第3条本所担任法律顾问的费用与收费方式 (8) 第4条收费方式 (9) 第5条本所承诺 (9)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致:公司 首先,感谢贵公司对事务所的信任! 非常荣幸能向贵公司就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下称项目)提供本服务方案。 作为一家较早成立并持续稳定发展的知名律师事务所,我们成功地服务于社会的各行各业,法律服务范围涉及企业改制、并购重组、企业清啊算、证券与金融、银行、信托、保险、融资、房地产、外商直接投资、知识产权、重大诉讼和仲裁等各个领域并为大量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对我们涉及的众多业务领域,我们都力求做到专业服务和高效服务的统一。 我们非常荣幸并十分珍惜与贵公司的合作机会,并将尽职尽责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合法合规、全面审慎、专业水准、规范服务”是我们的准则。我们深信,凭籍本所多年积累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律专项服务及企业改制法律服务的业绩和经验,以及客户至上的服务信念及本所深厚的社会资源,我们能够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专此并颂 商祺! 事务所年 月______ 日 第一部分本所实力情况、业绩及案例介绍 (根据各个事务所实际情况添加)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编号:法专字()第号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 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 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三. 甲方为使自己的企业行为合乎中国法律的规定,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法 律的保护,自愿聘请的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协商双方达成合同如下:1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该专项法律服务之日起,至该项目经乙方论证可行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止,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_个月。 2委托事由 甲方因: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工作内容 3.1就该项目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3.2应甲方要求起草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就该项目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3.3应甲方要求审查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3.4应甲方要求参与与该项目有关的谈判。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资料,不得虚假陈述;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提供真实、全面的情况及材料。 4.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活动。 4.4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4.5乙方律师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

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4.6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7乙方不得向甲方作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的虚假承诺。 4.8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9乙方不得拒绝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要求。但甲方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外。 5特别约定 5.1乙方在不妨碍、不拖延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务。 5.2如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事项,则甲方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3乙方律师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其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6相关责任 6.1甲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2乙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师费,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3甲方无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师酬金超过30日的,经乙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师酬金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4乙方无合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超过30日的,经甲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务,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5甲方有重大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经乙方律师提出书面异议拒不纠正,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此项中止行为,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6.6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并通知对方。 7律师费 该项目的专项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正(¥_), 丁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 8附则 8.1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为甲乙双方认可的文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有义务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8.2由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诉讼在本合同签署

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说明

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湖北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敬启者: 承蒙贵公司的充分信任和支持,考虑委托湖北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公司的法律顾问,为贵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我们承诺本所律师能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此,我们向贵公司对本所的基本情况、为贵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收费方式进行介绍,供贵公司参考: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我们拟定如下法律服务方案,供贵公司参考,如贵公司有其它建议,我们将与贵公司协商后进行调整。 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一)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审查 通过调查了解登记公示的公司要素(包括股东、注册资本、公司名称、公司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和投资交易中的公司要素(包括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净资产、管理当局及员工)以及审查公司治理结构的两大有形载体,一是成文的治理规则,主要包括章程、三会(即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规则和一般管理制度,二是公司机关,包括权力机关、决策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机构和监事会,设计及完善公

司股权框架和组织架构,完善公司章程和规则,预防内部股权争议,提高公司运营管理的风险防范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及公司运营管理的效率,避免内耗。 (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及审查 一方面适应公司生产和管理的现实需要,协助贵公司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商业秘密保守制度等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对公司已有的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生产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流程、公司其它管理规定等进行审查、清理,加以完善,,使贵公司在各项制度内容上避免相互冲突或遗漏,在批准和发布程序上保持统一性和合法有效。 (三)公司商务交易流程和对外债权管理 通过对公司商务交易流程审查,包括审查购销合同、采购单据、交货凭证、对账单、结算凭证、产品验收、退货凭证、产品说明书、产品包装、产品广告、公司外部销售流程说明、公司内部人员的销售、采购事项的流程处理及授权、签收流程等,针对贵公司在商业交易中如何规范交易,防范交易风险;如何签订商业合同,规范商业行为;如何保全、收集商业交易中的凭证;协助贵公司制定完善的交易制度、流程,培养从事商业交易人员的风险意识,将商业风险降低至最低。 对商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就如何取证、向对方发函等提供法律指导;接受贵公司委托,对贵公司客户的资信情况、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情况复杂或外地的另行协商收费);对贵公司的欠款客户发送催款律师函。

劳动法总结

劳动法总结 1、最早在英国颁布过很多强迫劳动的法律,“劳工法规”虽然是调整资本主义劳动关系的法律,但还不是现代意义的劳动法,因为与现代意义的劳动立法宗旨相违背。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现代意义上劳动法产生的标志。 2、新西兰1894年《最低工资法》是世界最低工资立法的开端,1890年通过立法,第一个开始对劳资纠纷强制制裁。 3、社会保险成为劳动法的内容是从德国率先开始。 4、前苏联苏维埃政权1918年通过第一部《苏俄劳动法法典》。 5、瑞士是最先同意制定国际劳动法的国家。 6、国际劳工组织机构(中国是创始成员国之一):国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力机关,也是国际劳动的立法决策机关;理事会—执行机构;国际劳工局—常设机构,是大会理事会及其他会议的秘书处,对理事会负责。此外还有一些技术委员会。 7、劳动法基本原则: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贯彻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法律调节与三方对话相结合的原则。 8、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要依法服从经营者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这种双方之间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特点。 9、劳务关系特征:(1)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2)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狭义的劳务关系的特点: (1)是一种准劳动关系。 (2)用工方不具备劳动法中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或者具备主体资格但工作内容具有临时性。 (3)由用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4)根据用工方的指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5)由用工方承担在劳作过程中人身伤害的风险。这是基于民法中“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请求赔偿的,而不是基于劳动法中的工伤赔偿。 10、劳动法律关系: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特征:(1)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的特点; (2)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的双重意志; (3)客观表现为兼有人身与财产性的特定劳动行为和财物。 11、附随劳动关系:(1)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劳动行政部门在实现劳动管理过程中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三篇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三篇 篇一: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有限公司: 如本所成为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能高效、及时、有计划性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我们将根据与贵公司的沟通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计划,争取贵我双方合作后能按照计划贯彻实施,顺利完成相关法律服务工作。通过与贵公司沟通,本所已经对贵公司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贵公司管理层有较强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贵司尤其关注如下法律方面的问题: 1、人事制度及岗位职责的完善; 2、公司财务制度规范事宜; 法律顾问服务的原则 1、通过制度化的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本所与贵公司的沟通和融合; 2、通过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将贵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时间,由事后提前到事前和事中,主要采取预防的方法,尽量减少纠纷和诉讼的发生,达到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效果。 3、通过本所律师工作小组的团队共同作业模式,保障对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4、本着认真负责的服务态度,本所郑重承诺:如本所拒绝提供服务方案中列明的服务事项,或故意推脱履行,严重影响服务效果,敝所愿承担相应责任,返还向贵司收取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

服务方式 本所以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为原则,拟向贵公司提供如下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1、定期由本所指派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2、贵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约请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公司进行法律事务研究。 3、贵公司亦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顾问小组律师征询法律意见,或派员到本所与律师进行法律事务研究,听取律师的法律意见。在服务过程中,恳请贵公司提出宝贵意见,以利于本所提高和改进法律服务质量。另外,本所将非常乐意为贵公司提供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全方位专业法律服务,具体事宜按具体工作议定。 具体服务方案 针对贵司提出的要求以及贵司实际经营管理中需要了解的法律问题,应当注意到哪些事项,如何在守法的前提下保障公司的利益,我们出具如下服务方案:一、协助完善贵公司劳动体系、建立及健全贵公司劳动管理制度 (1)建立员工招聘法律文件,筛选合格人员:《职工名册表》、《应聘人员报名表》、《人员招聘申请表》、《面试人员评估表》、《录用条件告知书》。 (2)完善贵司员工入职法律文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收确认书》、《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员工入职表》、《不签署劳动合同确认书》、《不买社保、公积金说明书》、《社会保险差额确认书》、《保密协议书》或《保密承诺书》。

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服务期的解读

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服务期的解读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解读】本条是关于服务期的规定。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的使用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同时,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主要是考虑各地区、各企业之间情况不一样,很难划出一个统一的尺度。由各地方细化本地区的具体数额比较好操作。 (二)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以免一个正常的职业培训如上岗前必经的培训,甚至参加一个普通的会议、上个夜校都被算成是本条所称的专业技术培训。 (三)至于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有的反映,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因某个项目或者某种技术革新,给员工提供费用较大的培训,但脱产时间一般不会很长,更多的采取非脱产方式的专业技术培训。如果法律硬性规定必须脱产培训一定时间以上,才能约定服务期,许多接受培训的劳动者不履行约定的服务期而离职,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较大的损失,这样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两篇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两篇 篇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顾问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顾问单位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顾问单位的委托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本所提供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根据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报价分为不同层次。现向贵单位简要介绍本所提供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及服务内容如下: 1、常规服务: (1)为顾问单位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意见; (2)根据顾问单位要求,审查并修改顾问单位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 (3)就顾问单位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 (4)应顾问单位要求,起草并以顾问单位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

公告; (5)依据顾问单位要求,每年向顾问单位提供有关的法律培训2次;(6)就顾问单位的商业计划或融资计划提出口头的初步法律意见;(7)根据顾问单位要求,审查顾问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 (8)参与并协助顾问单位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顾问单位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 2、特色服务: (1)系统互动服务: 我所为西北地区唯一一家通过ISO9000国际服务质量体系认证的律师事务所,为了配合认证需要,更为了提高我所的服务质量,我所特别推出了网上系统“案件/服务进程查询”互动服务。顾问单位可随时登陆我所网站查询案件/服务工作进程,在案情讨论区就该案件进程进行查询,并可通过“回复”与顾问律师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下载服务成果,并可随时对我们的法律服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这种互动方式最大的优点就在于能够使顾问单位在第一时间了解顾问律师团队所提供的各项法律服务。 (2)工作联系单服务: 我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用的是“主办负责、小组服务”的团队模

常年法律顾问劳动法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常年法律顾问劳动法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河北冀正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劳动法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根据贵公司的实际情况,顾问律师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作为出任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劳动法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计划和执业准则,以期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和规范的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一、审查、起草贵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修订《员工手册》。 (一)本项工作旨在: 为贵公司把好人事管理关,以尽可能避免日常管理中因权责不明所引发的员工违纪行为。或即使发生员工违纪行为,也因公司规章制度合法、规范、完备且条款对贵公司有利,从而避免或减少因处理违纪员工而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 (二)本项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对贵公司以前公布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条例、招聘工作流程、培训工作流程、绩效考核、辞职解聘、薪酬保险福利、安全与健康教育、员工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和审查,以判断和确定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和其它风险;针对确定存在法律障碍和风险的文件,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经贵公司同意,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或建议其它解决方法,以保证贵公司规章制度的安全、有效,尽可能避免出现劳资纠纷的风险。 2、协助审查、理清贵公司内部各部门关系,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规范彼此间的相互协作。 3、对于贵公司所涉劳动争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保全和收集证据,并审查、拟定与之相关的法律文件。 二、有针对性地提供劳动专业法律服务 (一)本项工作旨在: 为贵公司提供全方位的劳动法律服务。

(二) 本项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协助审查、起草劳动合同,搞好劳动合同的签订,规定试用期、明确工作内容、合理确定劳动报酬、约定双方的义务、约定明确可行的违约责任和罚则、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预防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纠纷。 2、工资构成问题:协助审查、制定贵公司的员工工资构成,合理设定底薪、加班费、福利、奖金等各项比例,降低工资成本,避免或减少公司在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况下的经济损失。 3、社会保险问题:协助贵公司处理员工非因工病、伤、亡引发的劳动纠纷。 4、工伤或职业病问题:协助制定贵公司员工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等制度,预防工伤与职业病发生,或即使发生,利用协商或诉讼等手段来积极应对,避免或减少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5、违纪员工处理问题:有效引用过错惩处条款,使员工违纪情节与惩罚力度相符。 6、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保全和收集有关证据,有效引用过错辞退条款,减少争议发生,预防和解决因辞退引发的经济补偿金纠纷。 7、协调政府部门关系问题:比如与劳动部门、社保部门、法院等的关系。 三、参加贵公司对外劳动争议诉讼和对内劳动纠纷调解 (一)本项工作旨在: 发挥和借助律师的专业经验和能力,利用律师在劳资纠纷谈判中的特殊情形和地位,受托代理贵公司或协助贵公司参加对外劳动争议诉讼和对内劳动纠纷调解,最大限度地维护贵公司的合法权益。 1、当有劳动争议出现的迹象时,及时平息、调解纠纷,尽量避免将劳动争议引入法律仲裁、诉讼阶段。 2、对已进入仲裁、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积极保全与收集证据,受托代理贵

中小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中小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导语:公司发展和竞争环境中大量存在各种法律风险和陷阱:合同欺诈和陷阱;商业活动或交易违法或非法;债务人欠债、逃债;商业秘密、专利、商标、著作权(版权)的纠纷;不容忽视的劳资纠纷; 某些行政机关的违法或非法……,这些司空见惯的法律风险和陷阱时刻都在威胁着公司企业的健康发展。 随着社会整体法律意识的提高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但很多企业只有在遇到麻烦时才想到要找律师,以致于律师经常以救火员的身份出现。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法律顾问的作用已不在于在企业发生纠纷、损失后进行亡羊补牢式的诉讼救济,而在于为企业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防患于未然的专业法律安全保障体系,以尽量避免纠纷、损失的产生。企业与其在伤筋动骨时请律师来充当“外科医生”,还不如赶早请律师成为企业的“保健医生”,与其花钱打官司,不如花钱请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提供的服务: (一)、劳动用工管理方面 随着《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的实施,深圳地区劳动争议案件剧增,企业面临的用工法律风险升高,就此问题,我们将应企业要求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指导企业规范员工入职,修改或制作员工入职表; 2.修改或设计企业奖惩制度,保证奖惩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便企业进行有效用工管理;

3.修改或设计企业工资、福利及加班等制度,减少工资(加班费)等常见劳动争议; 4.修改或制作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培训合同、竞业禁止协议等; 5.指导企业针对不同情况和员工分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6.指导企业对员工挪用公款、员工一般违纪、员工离职等情况 进行处理,减少因处罚员工及辞退员工引起的劳动纠纷; 7.指导企业对员工工伤、意外事故进行处理; 8.对企业裁员进行策划及指导; 9.对企业突发状况如员工罢工、游行等情况的处理给予法律指导; 10.对员工跳槽引起企业商业秘密泄漏及员工违反竞业禁止协 议等事件进行诉讼策划; 11.对企业管理层及人力资源部门人员进行劳动法律方面的培训,提高企业劳动用工法律意识。 (二)、企业商务(对外债权)管理方面 现有经营环境下,企业普遍采用赊销方式,企业对外债权的安 全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如何有效控制企业对外债权的风险,是企业要面对的重要问题,我们将在此方面提供如下的法律服务: 1.修改或制作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及其他商业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释义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法条内容: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释义内容: 【释义】本条是关于服务期的规定。 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的使用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同时,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主要是考虑各地区、各企业之间情况不一样,很难划出一个统一的尺度。由各地方细化本地区的具体数额比较好操作。(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以免一个正常的职业培训如上岗前必经的培训,甚至参加一个普通的会议、上个夜校都被算成是本条所称的专业技术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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