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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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为了使我处的立卷归档工作顺利进行,完整地保存本单位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为领导工作决策和各项工作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 凡是在本处工作运转中直接形成的,对本单位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真实记载等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处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归档时可保存复印件。

3档案整理的原则是:遵循形成的自然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介质,便于保管和利用。归档文件材料应格式统一,质地优良,声像清晰,符合归档范围和标准,禁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等字迹不牢固的工具书写。

4文书档案一般应在第二年上半年立卷归档,由各科室、处属各单位的兼职档案员将工作中形成的资料收集齐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处档案室,并填写《文书档案移交清单》。会议形成的声像档案和文书档案应在会议结束后两个月内由会议主办单位负责移交档案室。文书档案整理采用保管期限-年度-组织机构的方法进行。

5会计工作所形成的的报表、账簿、凭证由会计人员按照《青银处会计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装订成册,由有关人员保存一年后移交档案室统一管理。

6科技档案由相关单位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按《青银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将形成的文件、图纸、资料等进行整理归档,并将档案数据一起移交至档案室,并填写《科技档案移交单》。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借阅者和非管理人员需经档案管理员许可才能入内。

2库房要坚固,安装铁门,有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潮、防有害生物、防尘、防水等“八防”设施,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设置必要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

3档案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即14-24℃,相对湿度45~60%,库房备有温湿度计,根据季节不同气候变化加强管理,认真填好《档案库房温、湿度记录表》。

4保持库房内整洁,库房内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易爆、易腐蚀以及可食物品和雨具等杂物带入库房。不得在库房内堆放与档案无关的一切物品。

5档案柜架排列整齐,编号规范,指引卡标识清楚;编制各门类档案存放地点索引或图表;档案按类分别集中排列,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6电子档案应配备专用的电子文件柜,每年定期备份,规范存放归档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保管电子档案的装具要求有防光、防尘、防磁、防有害气体的设备。

7定期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下班前档案室人员对库房的门、窗、电源等进行检查,关窗锁门,防患于未然。

8档案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在离职前将所管档案进行清点,并办理交接手续。

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QY/WJ-BGS-17)

1 目的

为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使环境洁净、美观,形成人人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习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处机关及处属各单位环境卫生的管理。

3 职责

3.1 处办公室负责处机关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3.2 处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4 管理规定

4.1 机关环境卫生

4.1.1 卫生责任区的划分

1)各科室办公室、资料室范围内的的环境卫生,由本科室自行管理。

2)公共部分的卫生(机关大院、办公楼门厅、走廊、墙挂标牌、楼梯、会议室、会客室、活动室、值班室、文印室、盥洗室、卫生间等),由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清扫和管理。

3)食堂卫生,由食堂管理员负责管理。

4)保安室卫生,由当班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4.1.2 卫生标准

1)各办公室、资料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办公用品、桌面资料等要摆放整齐有序;私人物品摆放隐蔽;毛巾等物品保持清洁;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文件、材料、报纸要随时整理,用完及时归档;计算机、打印机等无灰尘、无污渍;地面清洁,无污渍;墙壁、门窗上严禁随意粘贴;各办公室及走廊严禁存放个人大件物品;资料室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物品按要求分类并贴好相应的标签。

2)公共部分的卫生及公共设施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烟头、无异味、无杂物摆放;垃圾桶保持干净并摆放整齐有序;车位线要求始终保持线迹清晰,如有磨损,及时修复;卫生间门帘按照当天相应的日期更换,每日更换每日清洗。

3)食堂卫生要求桌面、地面整洁、无杂物,窗台整洁、无尘土,橱柜干净无浮尘;洗碗池干净、无堵塞,台面整洁无水痕;操作间设备整洁、无尘土;食品储藏摆放有序;灶台整洁、无污渍。

4)保安室要求桌面、地面整洁,无杂物、无尘土;各项设施(铁皮柜、饮水机、工具箱等)整洁,无尘土、无污渍;空气清新、无异味。

5)职工宿舍

a 宿舍内要保持整齐清洁,空气清新,无污迹、无烟头、无积尘、无纸屑。

b 床铺设置、用具的摆放应统一、整齐,大衣不穿时应及时放入衣柜内,洗漱用具放在脸盆里,脸盆放在床下或指定的位置。

c 室内不准钉钉拴绳,不准乱写乱画,不准随便让外来人员进入室内,更不准私自留宿。

d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炊具进行烧、煮、煎、炸,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1.3 人员要求

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正确使用、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蒂,不乱泼污水,不乱倒垃圾、污物,不随意在墙壁、公共设施上涂画和悬挂未经许可的物品等。

4.1.4 监督检查

1)卫生工作纳入对各科室的考核范围。

2)建立卫生检查、考评和通报制度,办公室每周五下午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卫生检查(包括各办公室、资料室、食堂、宿舍),将检查情况填写《机关办公室卫生检查表》,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一次。

3)每日对公共卫生区、保安室进行巡查,填写《公共区域日常卫生巡检表》,发现问题及时清理。

4.2 各单位环境卫生

各单位应参照上述规定,制定本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或制度,明确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环境卫生标准以及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

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

办公用品库房管理规定

(QY/WJ-BGS-18)

1 目的

为规范办公用品库房各项工作,强化库房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处机关和处属各单位办公用品库房管理。

2.2 本规定所指库房系为单位办公用品、生活易耗品、照明设备易耗备用件、职工被装、劳保物资等存储和发放场所。

3 职责

3.1 处机关办公室和处属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各自单位的办公用品库房管理工作,并指定库房管理员具体执行。

3.2 库房管理员职责

库房管理员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库房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3.2.1 负责制订物资申请采购计划,并做好物资验收、出入库、盘点工作。

3.2.2 负责验收采购或领取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核对无误后,才能在验收入库表上签字确认。对验收内容不相符、不符合分类存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资有权拒绝入库。

3.2.3 认真做好库房出入库登统计工作,不定期清点库房物资,保证账物相符、物资保管良好。

3.2.4 每周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每月对库房物资进行一次盘点。

3.2.5 负责每天对库房卫生进行打扫,保证无蜘蛛网、无蚊蝇、无老鼠、无异味、无积灰。

3.2.6 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将库房钥匙交给他人,每次出库房前,要锁好门窗,检查空调等电器设施设备,确保安全无事故。

3.2.7 要认真履职、严格自律,不得弄虚作假,对假公济私或者贪占库房公物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予以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 物资采购

库房管理员根据库存情况和实际需要,定期填写《物资申请采购计划单》,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所在单位领导审批,由各单位领导指定专人负责采购。

4.2 物资验收入库

4.2.1 库房管理员要严把安全质量关,依据采购清单上所列的名称、规格、数量及质量进行清点、核对,确认登帐入库数量和实际入库数量是否相符,对符合要求的物资填写《物资验收入库单》,经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

4.2.2 对与采购申请单内容不相符的采购物资、不符合分类存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资,库房管理员有权拒绝入库。

4.2.3 数量、质量不符合的采购物资要追查原因,并及时报告。

4.3 物资保管

4.3.1 库房物资实行定置化管理,执行我处《定置化管理标准》。

4.3.2 入库物资要按照分类上架、整齐有序、标识清晰、便于领取的原则进行摆放。可根据类别和用途进行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定位"。

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三清:品名清、数量清、标识清。

四定位:定房间、定货架、定展排、定位置。

4.3.3 库房管理员对常领用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清点,及时规整到位。若发现物资数量不符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4.3.4 在物资清点、摆放、归位的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物资损坏,有异常质量问题及时报告。

4.3.5 库房内所有存放物资都应登记在《库房物资盘点表》中,帐物相符。原则上不得随意堆放未入库的闲杂物品,特殊情况由单位负责人批准。

4.4 物资出库

4.4.1 出库依据物资发放计划或以旧换新的原则进行。

4.4.2 物资出库前,领取人须在《物资出库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经手人”、“审核”项分别由物资发放人和办公室主任以上领导签字确认,物资方能出库。

4.4.3 出库按照进货时间"先进先出"的物资出库要求进行。

4.4.4 任何人未办理出库手续不得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房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4.5 物资盘点

4.5.1 每月月底,由库房管理员对库房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清点,财务部门对盘点审核结果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抽查。清点物资要求逐一核实,清点数据逐一核对,保证帐面数量和盘点数量的准确和真实性。详实填写《库房物资盘点表》,并妥善保管。盘点结果应如实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4.5.2 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对盘点的真实性负有监管责任。对盘点工作弄虚作假,虚报数据,漏盘、少盘、多盘,书写数据潦草等错误行为,应立即制止,坚决纠正。

4.6 安全管理

4.6.1 按照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要求,各单位应在库房内显著位置摆放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张贴严禁烟火和重点部位标识,加强对库房管理人员和所属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4.6.2 要加强对库房日常安全巡查,每月要对库房用电设备、线路、库存物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消除隐患。

4.6.3 严禁携带汽油、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入库。

4.6.4 非库房管理人员谢绝进入库房,如需要进入必须经过同意后方可入内。

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

定置化管理制度

(QY/WJ-GG-6)

1 目的

为了展现青银文化,文明办公,人、物、场所之间的结合达到最佳状态,使工作场所做到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处机关及处属各单位所有场所、物品的定置化管理。

3 职责

3.1 处办公室负责处机关办公用品库、会议室、活动室、阅览室、食堂、洗手间、浴室、办公楼和宿舍楼公共区的定置化管理。

3.2 信息科负责处机关机房的定置化管理。

3.3 处属各单位负责本区域内的办公室、办公用品库、会议室、活动室、阅览室、食堂、洗手间、浴室、办公楼和宿舍楼公共区的定置化管理。

3.4 养护工区负责材料库、工区院落的定置化管理。

3.5 收费站负责收费广场、职工宿舍的定置化管理。

3.6 监控调度中心负责机房、监控室的定置化管理。

4 管理规定

4.1 处办公室按照定置化管理的要求,制定了《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定置化管理标准》(另册),处机关和处属各单位须按《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定置化管理标准》对所有场所、物品实施定置化管理,并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擦拭和清洁。

4.2 定置化管理遵守“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每个人负责个人责任区的定置化管理,个人的桌面、抽屉、电脑、文件柜等按照标准要求摆放和整理。公共区域由保洁人员每天负责整理与清洁。

4.3 处办公室定期评估定置化管理标准的适宜性,统一进行调整和优化。各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进行评估,提出调整或优化的需求,以《情况报告》的形式上报到处办公室,由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协调安排。

5 检查方式

5.1 检查依据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定置化管理标准》的要求。

5.2 处机关办公室定置化检查与每周五卫生检查一起进行,将检查情况填入《机关办公室卫生检查表》;公共区定置化由保洁人员每日上午巡查,将检查情况填入《公共区域日常卫生巡检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清洁。

5.3 处属单位每周二、周五上午10:00由值班领导对站区定置化进行检查,公共区每日巡查,在巡查或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登记在《定置化管理发现问题汇总表》中,由责任人及时处理。

6 考核

定置化管理工作与处机关各科室及处属各单位绩效考核相结合,将处机关各科室列入《机关办公室卫生检查表》打分项,纳入季度考核。相关科室对处属各单位每季度检查一次,纳入季度考核。

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

办公资产管理制度

(QY/WJ-GG-7)

1 总则

1.1 为规范管理处办公资产管理,营造整齐划一的办公环境,使办公资产的利用率充分提高,缩减维护、维修过程与成本,明确管理责任,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属于固定资产和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摄像机、照相机、扫描仪、碎纸机、速印机等)、生活设备(电视机、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电开水器、饮水机、电暖气、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和厨房设备等,以上资产使用年限以管理处财务审计科下发的《固定资产目录及使用年限》为准。

1.3 管理原则:

1.3.1 我处办公资产由处办公室统一配备。

1.3.2 我处配备的物品由处办公室专人登记台账,固定资产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低值易耗品填写《低值易耗品登记表》,列验收单和领用单分配给处属各单位使用。

1.3.3 处属单位根据资产情况填写管理处财务审计科印发资产单据,并依据单据,认真填写《青银处固定资产登记表》和《低值易耗品登记表》,登记好本单位的资产台帐,做好出入库工作。

2 细则

2.1 处办公室负责管理处办公资产采购的年计划,并负责实施、监督管理处所属单位办公资产的使用及购置。

2.2 各单位如需更新或增加办公资产,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资产购置申请表(由财务审计科提供),经管理处领导同意后,由处办公室统一购置。购置按《办公资产采购流程图》的要求实施。

2.3 处属各单位零星更新或增加的办公资产,已列入年包干计划的项目的,由各单位自行采购与管理,不再单项批复,经费从各单位自行列支,并做好台账登记,填写《固定资产验收交接单》、《低值易耗品验收单》和《低值易耗品领用单》,并上报管理处备案。

2.4 处属各单位设专人负责,并按照相关规定,负责本单位办公资产的日常保养、维护、记录及台帐工作,负责人员必须学习相关设备说明书,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方法、保养知识、一般故障排除常识。

2.5 处属各单位负责办公资产的易耗、易损部件的更换、维修及日常保养等工作,费用按照处财务审计科规定由各单位包干经费中列支。

2.6 由处统一配备的资产,在保修期内,如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报处办公室联系生产厂家维修。保修期外,办公资产损坏或发生故障,由各使用单位负责联系维修单位进行修复,费用从各单位包干经费中列支。维修按照《办公资产维修工作流程图》的要求实施。

2.7 属于各单位设备使用人员未全面了解产品性能,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造成办公资产不能正常使用的,由损坏人赔偿修复,如无法修复,则按资产原价值折旧后进行赔偿,按管理处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一把手、设备管理及使用人员的责任。

2.8 处属各单位的办公资产需要相互调配时,按《办公资产调拨工作流程图》的要求实,施应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入单位、调出单位负责人

签字、盖章,报管理处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调配。严禁各单位私自调配办公资产。

2.9 各单位接收管理处配置的办公资产,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固定资产验收交接单》、《固定资产调拨单》、《低值易耗品验收单》和《低值易耗品领用单》,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管理处办公室审批后,办公资产方可到位。

2.10 处属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好资产台帐,及时更新,处办公室负责检查。

2.11 办公资产未到额定使用年限,但确已无法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物品,可向处办公室提出申请,提前报废,办公室调查后给出答复意见。办公资产已到额定使用年限并且损坏无法使用,可向处办公室申请报废。报废按照《办公资产报废工作流程图》的要求实施。

2.12 办公资产的报废,需由使用单位向管理处提交情况报告,报处领导审批,根据批复对资产做出相关处理。

2.13 已确定报废的办公资产,要遵照批复意见进行处理。如需变卖,变卖资产金额上缴处财务审计科。

3 考核

3.1 办公资产的检查管理由处办公室负责,并纳入季度考核(附《办公资产考核表》)。

3.2 处办公室每季度对处属各单位办公资产的账目登记情况,使用维护情况和各类资产单据的使用情况等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与本单位季度考核结果直接挂钩,一并纳入各单位考核成绩。

4 附则

本制度由管理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2012年4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中办发〔2012〕14号”文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决定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 年8 月24 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

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

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第十条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第十二条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 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四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第十五条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十六条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三)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四)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五)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十七条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五章公文拟制

第十八条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第十九条公文起草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根据《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校安工程在实施过程和各项目在排查鉴定、规划、加固改造等各个阶段以及其他正在实施或将要实施的所有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所形成的、与校舍安全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记录。 二、归档时间:随时发生随时收集,工程性档案在竣工验收或档案备案后进行全面清理、归档。 三、归档案卷的质量要求: 1、应归档文件要收集齐全,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特点,按照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立卷,要求分类准确。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责任者。 2、案卷封面的各个项目均应填写清楚,案卷标题要确切简明地反映卷内文件作者、内容和形式;要注明保管期限;并逐卷编写张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和“卷末备考表”。 3、向档案室归档的所有案卷,都要按照一定的次序进行系统的排列,编以案卷顺序号,并编制案卷目录。 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切实做好值班保卫工作,在发生意外事故或可疑现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档案库房是机密重地,严禁外人入内,要求门窗牢固,非工作时间必须关门落锁。

三、认真做好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工作,达到“八防”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四、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生火及存放易燃、爆炸、腐蚀物品,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五、应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六、不准随意销毁档案资料,对损坏严重的永久、长期案卷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对到保管期限的短期案卷和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需要销毁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七、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档案利用制度 一、校安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主动了解机关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二、校安档案工作人员必须编制《案卷目录》著录或专题文件卡片等检索工具,为提供利用做好准备。 三、凡利用者都应办理利用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在规定地点查阅,未经同意不准带出,不准随意翻阅无关文件精神,不准拆散卷本或抽页,不准剪下。不得污损及在文件圈点、划线、添字、去字和删改、违者依法查处理。 四、档案材料一般不得借出,特殊情况确需借出者,应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限期归还。 五、查阅档案资料时,不得擅自摘抄、复制。如工作需要者,要将摘抄的材料校对无误,加盖印章,方可有效。对摘录、复制的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泄密,并有责任利用效果及时告知档案部门。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邮电部《邮电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 第七条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HT〗 第八条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第十二条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第十四条信访工作材料。 第十五条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第十六条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平时归卷 第十九条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邮电部《邮电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 第七条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为推行文件材料的平时立卷制度,保证各类档案齐全、完整、系统、及时地归档,特制定归档制度如下: 1.我院实行文书处理部门或业务部门的平时立卷制度。各职能部门将所形成的文件材料,按规范要求立卷后移交院档案馆。 2.归档范围:凡是针对我院工作具有指导性、指令性的上级来文;学院在教学、科研、管理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院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3.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组卷正确,保持文件材料的内在联系。保管期限划分清楚,卷内文件排列要有条理,完整准确地编写卷内目录,按统一格式装订成保管单位(卷、册、袋、盒)。 凡归档的科技材料,底图蓝图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图样管理制度要求,纸质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文字材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和复写纸书写,以利于长期保存。 会计档案要使用统一规格的记帐凭证簿、表册;必须装订完整,填写清楚,不得省略;帐簿名称与内容必须相符,否则档案部门拒绝接收。 4.归档时间和手续 (1)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在次年六月底以前归档。 (2)教学档案在次年十月底以前归档。 (3)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或通过鉴定验 收后两各月内归档。 (4)设备仪器档案应在设备、仪器安装后一个月内归档。 (5)外事档案应在每次外事活动结束后,把有关文件资料、音像载体 材料等汇总,整理后于次年六月底前按档案馆安排时间归档。 (6)出版物档案在年度终了时归档。 (7)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时,暂由原单位保管两年后再归档。 (8)接收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写明案卷标 题、卷内文件页数、案卷数量、移交时交接双方要签名盖章。 5.凡属永久保存的本机关重要发文要实行双套制。

《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细则》

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2016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以下简称“诉讼档案”)科学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诉讼档案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办理案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诉讼文书材料。 第三条诉讼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四条诉讼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 -1-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档案工作机构统一管理诉讼档案,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第六条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配备具有档案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人员从事诉讼档案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信息化技术人员。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保持档案队伍相对稳定,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档案工作人员离岗时,应当做好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级人民检察院档案部门(以下简称“档案部门”)管理诉讼档案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二)制定和完善诉讼档案各项规章制度; (三)监督指导各部门诉讼档案的收集、整理; (四)开展诉讼档案保管与鉴定、开发与提供利用; (五)开展诉讼档案统计与研究工作; (六)负责诉讼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检察院档案部门负责对下级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2-

文书立卷归档整理办法

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总则 为了加强我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等各项中工作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原国家教委第6 条令)的 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档案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学校档案工作是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工作,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凡是我校在党政管理、教学、科研和其它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磁盘、光盘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学校档案。学校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二、立卷单位 学校所属各职能部门、办公室(党政合署)、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团委、纪检、人事处、保卫科、学生处、教务处(各系部)、成教处、中专部、培训处、学校、职研所、科研生产处、图书馆、卫生科、设备科、财务科、后勤管理处、基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均属立卷单位。 学校各立卷部门要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档案工 作,并确定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办,协同学校档案室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立卷要求

1、各门类档案立卷的原则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教学、科研和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手续完备,制作和书写材料质地优良,利于长期保存。 3、管理内容的卷内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序排列,并注意密不可分的材料排列顺序;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结论性材料在前,附件在后;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 4、立卷应根据文件材料的多少而定,同一问题、内容的文件多时,可组成一至若干卷,每卷不超过150 页;文件少时,可立薄卷。 卷内文件材料的编号:装订的案卷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文字,均应依次在右下角编页号(用铅笔);不装订的案卷不编页号。 每个案卷必须按规定格式逐件填写卷内目录,对文件材料原有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若题名无实质内容或无题名的,要重新拟定并在前后加〔〕。对没有责任者(作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及时补上。会议记录应概括出主要议题,组卷时要去掉卷内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钉书钉),对在装订线以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文件材料不可在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修桐嚥孵迹稍模糊的要复制与原放在-起。5、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顺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吊顺序来填写的序号。 文号: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叧。

(档案管理)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最全版

(档案管理)档案立卷归档 制度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根据《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壹、归档范围:校安工程在实施过程和各项目在排查鉴定、规划、加固改造等各个阶段以及其他正在实施或将要实施的所有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所形成的、和校舍安全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记录。 二、归档时间:随时发生随时收集,工程性档案在竣工验收或档案备案后进行全面清理、归档。 三、归档案卷的质量要求: 1、应归档文件要收集齐全,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特点,按照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立卷,要求分类准确。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责任者。 2、案卷封面的各个项目均应填写清楚,案卷标题要确切简明地反映卷内文件作者、内容和形式;要注明保管期限;且逐卷编写张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和“卷末备考表”。 3、向档案室归档的所有案卷,都要按照壹定的次序进行系统的排列,编以案卷顺序号,且编制案卷目录。

档案保管制度 壹、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切实做好值班保卫工作,在发生意外事故或可疑现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二、档案库房是机密重地,严禁外人入内,要求门窗牢固,非工作时间必须关门落锁。 三、认真做好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工作,达到“八防”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四、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生火及存放易燃、爆炸、腐蚀物品,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五、应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且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六、不准随意销毁档案资料,对损坏严重的永久、长期案卷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对到保管期限的短期案卷和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需要销毁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七、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档案利用制度 壹、校安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主动了解机关各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邮电部《邮电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 第七条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HT〗 第八条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一是千万不要把材料搞丢,哪怕一个小纸片,问明白法官再做。 二是复写材料如发票、传真等要有复印件,有的还要有手写件,防止年久失真。三是千万不要把副卷材料订到正卷中去,比如合议庭材料,还有上访材料有的在副卷,要订到正卷,让当事人看到,可能就有人下台了啊。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档案整理是档案实体整理和档案内容整理的统称,是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档案内容整理,主要包括对档案文件的内容的鉴别,对档案内容的确定。档案实体整理,主要是将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文件或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目,组成有序的档案整体的工作过程。 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 1.整理档案必须保持文件之间有机的历史联系; 2.整理档案应当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 3.整理后的档案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应对案卷整理与归档工作高度重视,注意积累。做到对庭审形成的材料调整定卷,即在平时积累的基础上,详细检查每一文件材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且最后确定组合案卷。 卷内文件排列和编号。卷内文件排列是指将每个案卷内的文件用一定的规律和顺序进行系统化排列,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和条理性,使每一份文件在案卷内都有一个固定的位置。卷内文件在系统排列以后,应给卷内文件编页号,以固定它们的排列顺序,这样就便于统计和保护文件。 拟写案卷标题,也称案卷题名,是对卷内全部文件内容的总概括。它是案卷封面上最重要的项目,也是以后编制档案工作的主要依据。 编目成卷工作,是指在组合案卷的基础上,对卷内文件进行编目、装订,以及案卷的排列、编号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整个立卷工作的基本完成。 案卷的编目,是指在卷内文件排列编号的基础上,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等工作。它是进行手工检索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档案计算机检索与储存的基础性工作。案卷的装订,是为了固定文件之间的排列顺序,保护文件不受损坏和散失,便于保管和利用。 案卷装订的要求是:整齐、牢固,不影响阅读。案卷排列与编号,是指案卷经过编目装订以后,将一个年度、一个组织机构的案卷进行系统化排列、编号,以固定其顺序,使卷与卷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系,系统地反映机关的工作话动。 审判业务部门,将处理完毕的文件整理立卷,根据归档的要求填写案卷目录、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按照归档制度将案卷目录、检索工具同所有案卷定期移交给人民法院档案室集中保存,就是归档。文书案卷的归档,既能保证本机关的档案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又可为党、国家和社会积累档案财富。至此,标志着整个案卷整理归档工作的完结,文书材料从现行处理阶段转入档案管理阶段。 一、人民法院案卷整理与归档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依据和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诉讼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一)立卷 人民法院在收案以后,承办书记员应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诉讼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发现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办结后及时交档案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四条、凡本公司所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五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第六条、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在返回公司后,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如有贻误罚款50-500元。 第七条、以下材料属于公司文书立卷档案材料: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2、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3、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4、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5、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6、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7、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8、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9、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10、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八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公司档案室文书归卷。 第九条、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薄上注明。 第十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一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原文与传真应合一立卷;绝密文传单独立卷,少数普通传真如果与绝密文传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传立卷。 第十三条、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概述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 制度概述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邮电部<邮电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档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 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材料, 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 分

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档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後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 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 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档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 (兼) 职文书人员, 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材料, 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 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列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档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叁与办理, 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材料, 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 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叁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 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档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後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 本公司召开会议, 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

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档案室签字认可後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 第七条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 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 掌握本部门档材料的归档范围, 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档材料。 2. 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 对本部门承办的档材料及时收集归卷, 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档材料归档完毕, 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 承办人员借用档材料时, 应积极地提供利用, 做好服务工作, 并办理临时借用档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HT〗 第八条重要的会议材料, 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画等档材料。 第十条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第十二条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画、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第十四条信访工作材料。 第壹拾伍条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第壹拾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模板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 制度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邮电部《邮电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档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 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材料, 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 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档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後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 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档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 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材料, 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

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列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档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叁与办理, 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材料, 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叁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 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档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後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 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档案室签字认可後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 第七条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 掌握本部门档材料的归档范围, 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档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 对本部门承办的档材料及时收集归卷, 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档材料归档完毕, 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档材料时, 应积极地提供利用, 做好服务工作, 并办理临时借用档材料登记手续。

各种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蕉岭县环境保护局各类档案 立卷归档制度 为了加强我局档案的综合管理、完整系统地收集和保存日常管理和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基建、仪器设备、会计、专业档案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档案文件材料,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凡是本局在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反映我局环保工作和历史面貌的各种文字、图表、图纸、音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 二、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本局每年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党政工团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兼职档案员收集齐全,于第二年三月底前交档案室统一立卷归档。 2、基建档案,在基建工程中建设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由管理工程项目的部门承担指定兼职档案员或专人负责。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归档。 3、仪器设备档案,档案人员参加5000元以上的设备仪器开箱验收工作。开箱后图纸资料由财会室立卷归档,5000元以下的设备仪器档案由使用部门管理。 4、会计档案,当年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于第二年上半年完成立卷工作,第三年六月份前移交档案室归档。 5、特殊载体档案,在音像制品、光盘形成后一个月内,交综合档案室统一立卷归档。实物档案于第二年三月份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6、已故人员档案,人事部门在干部、职工死亡后半年内,按规定整理,交档案室保存。 7、各部门专业档案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于第二年三月底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立卷归档。 三、归档要求

(一)文书档案的归档要求 1、凡归档的文件材料都必须齐全完整。 2、凡是原来文件上有会生绣的金属物,归档时必须去掉,用不锈钢书订或细线将文件装订。 3、凡文件尺寸大于A4纸规格的,要按A4规格进行折叠或裁剪,小于16开规格及破损的要进行托裱。 4、归档文件材料中,各种报表、名册、图册、书刊等,一册(本)为一件。正本与定稿、正件与附件,两件作为一件。文件处理单(表)与被处理文本合为一本。 5、同一文件的不同稿本,正本在前,定稿在后;一般文件的请示与批复,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6、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归档,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批复年度归档,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归档,跨年度计划、总结、报告、统计报表等,应放在文件内容针对年度归档,长远规划应放在文件内容针对的头一年;多年的总结、报告,应放在文件针对的最后一年。 (二)基建和设备仪器档案的归档要求 1、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收集齐全、完整、系统和准确。 2、文件材料应做到线条、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去掉文件材料的金属物,以卷为单位,立卷归档。 3、图纸要按A4规格折叠,盖档案分类章,按顺序排列,填写立卷说明表。 4、每一项工程或仪器设备文件材料的排列都是先排文件材料,然后再排图纸。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 1、各种形式的会计档案要按综合档案室要求编目造册,向档案室清点移交。 2、各种形式会计档案要去掉金属品装订成册,整齐美观,每卷要求有封底封面,填写封面和卷脊使用炭素墨水或墨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工整、清晰。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标准通用)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邮电部《邮电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隹的丈件材料,都娈按煦本制麼的规定,分别立卷II」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 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 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 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 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U」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 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 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 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 第七条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HT〗 第八条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仪简报、会讲记录等◎ 第九条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木分才心,山H倉丈二仃黄押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与9个制度

夷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立卷归档的范围已在拟定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中明确规定,档案管理人员在立卷归档时应积极收集归档。 2、每年立卷归档的时间要求在次年第二季度中旬内完成。 3、立卷时,案卷质量总体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等,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 (3)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本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计划,放有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其它文件材料的立卷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4)卷内文件材料应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求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和特点,按有关规定排列。 (5)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装盒,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盒的案

卷,应统一在有文字每页材料正面的右角上、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加盖档号章,并逐件编件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装具上或在声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编号。 (6)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的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但无实质性内容的,亦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目内容;会议记录应每次会议的时间和主要内容;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文件目录应放在首页。 (7)、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8)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以说明,也应将立卷人、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9)案卷封面,应逐项规定填写清楚,案卷题名要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件材料内容,一般包括责任者、内容和名称等。体式一致,文字简练,使用简称应通俗易懂,打印机打印,并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10)归档手续:移交(接交)档案时,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档案移交(接交)登记薄”,清点无误,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十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十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储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晰,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治理 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治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治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固。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治理。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要紧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销会议费用。 第七条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把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畴,收集治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常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3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畴 第八条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打算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第十二条本公司反映要紧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各种工作打算、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第十四条信访工作材料。 第十五条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第十六条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蒙文文书立卷和蒙文档案管理办法

蒙文文书立卷和蒙文档案管理办法 内档(1985)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自治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党和国家关于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条例、通则、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实践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通行蒙汉两种文字。各经党政机关工作中产生大量蒙文文书,形成大量蒙文档案,这是我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蒙文文书立卷和蒙文档案的管理工作,对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增强民族团结,加快自治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自治区历史真实面貌,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各级机关对蒙文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维护蒙文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章蒙文文书立卷 第四条蒙文文书立卷的原则是:按照蒙文文书形成的规律和形式特点保持蒙文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条立卷的方法是:依据立卷原则,灵活运用立卷特征。 根据蒙文文件的特点及其与相关汊文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程度; 一、蒙文文件材料(包括译文正本),能单独构成案卷者,应单独立卷; 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与相互有密切联系的汉文文件材料一起立卷: 1、同一组织机构,同一年度、同一类别里蒙文文件材料太少不能单独立卷; 2、与相关汉文文件不能分开的,例如蒙文请示(问文),汉文批复(答复),或汉文 请示(问文),蒙文批复(答复)的; 3、理同一案件形成的蒙汉文记录; 4、一次会议形成的蒙汉文记录; 5、一项统计的蒙汉文报表和文字材料; 6、个或两个以上机关、单位关于同一问题或同一类问题的来往文书,包括合同、协 议,来往函件等。 7、他联系紧密,互不可分的蒙汉文文件材料。 三、有领导人重要批改意见、有科学、历史、艺术研究价值的以及其它有重要价值 的文件材料的译文底稿,立卷归档。一般性译文底稿,文书部门保管一定时间后,自行销毁。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立卷

立卷(案卷质量要求) 第一条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第二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三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四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第五条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六条卷内文件材料应按非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第七条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亦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八条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

将立卷入、检查人的姓名和时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第九条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十条案卷的装订和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 案卷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第十一条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邮电部《邮电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 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 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 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 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 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 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 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 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 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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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 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 第七条 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 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 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 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 第八条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 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 计划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 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第十一条 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第十二条 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三条 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 报表及简报。 第十四条 信访工作材料。 第壹拾伍条 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第壹拾陆条 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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