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一览表

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一览表
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一览表

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一览表编号:ZY/JWC-4101

教师姓

名课程

必修

/选

思政

类/

公选

/其

学生

人数

班级

是否

单科

独进

理论

周课

实验

周课

理论

上课

周数

实验

周数

课外实

验次数

(需审

批)

合堂

上课

因学

生课

设或

实习

减少

的实

验次

课程

设计

课时

冲突

实习

课时

冲突

是否

第二

门课

是否新

开课

(需审

批)

因兼职实验室

管理产生的工作量(需审批)聘任

职称

周上

课课

时数

周自

然学

时数

理论课

时数

课外

实验

课时

课程

设计

课时

实习

课时

人数

系数

计算

人数

系数

多门课

系数

新开

课系

总授

课标

准课

时数

计算

因兼

职实

验室

管理

产生

的工

作量

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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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修订) 沪商院人(2005)第28号 为了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确保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同时为考核教师、评聘教师职务提供必要的依据,按照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特重新修订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 一、教师工作量的概念 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完成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全部工作。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根据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每位教师一般应完成工作量为1600小时/年,其中,教学工作量1280小时,科研工作量160小时,其他工作量160小时。 二、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范围 按照教学工作规范和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训实验指导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实行单独收费付酬的辅修课、重修课、考证辅导课,以及成教和自考项目的教学工作量,不列入本统计范围。 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采取“课时”加“系数”的方法计算。每位教师全年一般应完成320标准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每一标准课时相当于4工作小时。同时,根据授课班级人数、课程难易程度,规定不同的课程系数,按系数计算标准课时课酬。 1、标准课时和标准班级。除少数课程外,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确定的每1节课堂理论课为1个标准课时;授课班级以35-40人为一个标准班,其中,艺术和外语专业以25-30人为一个标准班。计算标准课时,其授课人数以标准班为基数;非教师原因造成授课班级人数低于标准班人数下限的,其标准课时按标准班计算。 2、合班或大班上课。以标准班人数上限(40人)为基数1,授课班实际人数在41-80人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2;授课班实际人数81人以上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1;授课班人数增加不足10人的,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系数。 3、“双语”课。教师使用外文原版教材,50%以上用外语讲授专业课,教学效果良好,其课程系数为标准课时×2,双语课不实行合班上课。在同类重复班讲双语课,其课程系数为标准课时×1.5。 4、普通公共课:体育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指导学生素描、绘画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计算机上机操作指导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外语听力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 5、实验实训课。纳入教学任务书的课堂实验实训课(不包括校外组织实施),按标准课时×0.8计算。该课程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指导、批改实验实训报告和考核等教学环节。对未设专职实验员、由任课教师自己承担实验准备工作的工科类实验课,每1课时即为1个标准课时。 6、选修课。正常教学时间开设的选修课按标准课时计算,在晚上18:00以后和双休日开设的选修课按标准课时×1.2计算。 7、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实习的教学工作量计算由教务处另行制订。毕业实习指导应包括联络实习单位、跑点指导、组织实习小结、论文指导及论文答辩等工作环节。8、体锻课。辅导学生体锻(包括早锻炼)、举办运动会等工作量,按1标准课时=核准的工作时间(小时)÷4计算;经批准成立的学院体育运动队,按训练计划和实际执行的指导运动队的工作周数,折算为标准课时。 9、指导青年教师(包括制订指导计划、实施带教、组织考核小结等),每指导带教1位青年教师,按平均每年20标准课时计算,其中,第一年为30课时、第二年为20课时,第三年

任课教师自然减员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任课教师自然减员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篇一:2006年至今自然减员情况 2006年至今自然减员情况 退休人员 李智魁、闫淑萍、邹玉官、武顺利、崔毅、樊常平、李金平邹振荣、郭顺、赵占福、王鹏、杨伟、张桂菊、王占州樊嫦梅、邹进双、赵友、翟香兰、高保顺、李淑芳、邓春芳徐占宽、刘玉英、曹援朝、许荣娥、贾文海、张文献、宋荣田秀旺、段峰、史玉荣、翟平均(共计32人) 调出人员 邓路军、张云杰、辛东辉、邓立忠、刘艳辉、刘艳飞、李志芳崔利、史志刚、段桂英、张艳霞、马龙、安小龙、王振军李颖、胡志敏、王琴、刘树立、胡院女、贾宝中、孙娟侯慧霞、李冬梅、赵永强、杨东雷、陈志宇、冀

小青、薛燕(共计28人) 走马驿镇中心小学 2006年至今补充教师情况 王琴、付朵朵、李颖、李艳萍、孙娟、张喜颖、胡志敏赵永强、邹彦国、张顺江、李月英、段缚龙、杨占河、王娇徐翠、李冬梅、魏威、王少静、李士姣、薛燕、冀小青王春源、李苗苗(共计23人) 走马驿镇中心小学 篇二:培训任课教师情况统计表 培训处任课教师情况统计表(20131127) 培训任课教师情况统计表(20131127) 篇三:2014离职分析报告 [离职分析报告] 2014年 一、员工离职信息分析 我们主要从离职员工流失率、在公司服务年限、职务级别、学历、离职原因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根据公司自2014年1月至2014年11月期间公司员工的离职情况统计显示,公司员工离职人数为168人,其中公司减员政策调整流失47人,出现合同终止情况流失26人,无法胜任工作流失13人,自愿性离职流失82人。年率离职率为%,且本年度由于个人原因(如:健康、结婚、进修、自行创业、家庭因素)离职54人,离职率为%。上述现象的出现,是导致公司总体流失率偏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表1 离职员工汇总表 备注: 2014年离职人员明细:按照离职原因进行统计,见附件1。(一)离职员工在公司服务年限分析 表2 离职员工服务年限分析表 分析: 本年度,离职高峰期发生在员工进入公司初期。根据分析公司一年以下离职的员工占的比例为%。一个员工在进入新公司后一年左右的时间最容易出现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黑东院教发〔2011〕17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处、办、中心、图书馆: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试行)业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T 主题词:教师工作虽计算办法通知 黑龙江东方学院院长办公室2011年3月22日印发

打字:刘佳校对:杨玉顺共印50份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 计算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专任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虽,确保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落到实处,特制订《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内容如下: 一、教学工作虽界定与教学工作虽内容 教学工作虽主要是指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而直接面向学生所做的各项工作的劳动付出虽。教学工作虽主要包括授课(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课程考核、过程教学管理等)教学工作虽、指导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虽和兼职教学管理减免等。 二、教学工作虽的计虽单位及工作虽定额 1. 教学工作虽用“标准学时”作为计虽单位。教学工作虽统一用标准学时计酬。以理论课授课为例,一个实际授课学时乘以若干 调节系数等于标准学时工作虽。每学期按17周计算,每周12标准 学时,满工作虽为204标准学时。教师完成的所有各项教学工作都折算成标准学时计付课酬。 2、完成每周8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工资中的基础工资报酬,再完成每周4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满工作虽报酬。完成每周12标准学时工作虽以上的教师可获得超工作虽报酬。超工作H计酬办法详见下文。 三、教学工作虽的计算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

**职业大学 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 (二次修订后征求意见稿) (年月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强化教学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九江职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 第一条教师教学工作量是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职称评审、聘任和获得劳动报酬的基本依据。教学工作量核算遵循“公平合理、多劳多得”原则,以教学工作量计量的认定,核算课时费的发放。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承担我校教学工作任务的专任和兼课教师。 二、教学工作量内容 第三条教师教学工作量是指按照《九江职业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安排,教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工作量。根据课程分类,教学工作量以理论课教学、理论+实践课(教学做一体)教学和实践课教学三大类认定课型。 第四条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课件制作、讲课、批改作业、辅导、考试、考查、补考、日志填写、学生考勤等教学环节产生的工作量。 第五条理论+实践课(教学做一体)教学工作量,除包括理论课教学的相关内容之外,还包括实践课教学环节的各项准备与实践操作

工作量。 第六条实践教学工作量包括指导校内外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方面产生的工作量。 三、教学工作量核定 第七条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核算单位进行计算。教师在一个标准班(50人以下)讲课一个课时(45分钟)所完成的工作量为1个标准工作量,称为1个课时。 第八条专职教师每周额定教学工作量为10课时;“双肩挑”教师 按学校的规定不作额定课时要求。 第九条各教学工作量按相应标准折算为标准课时,按学期进行核定。 四、教学工作量计算 第十条教学工作量=授课课时数×人数系数×课型系数×其它系数。 第十一条人数系数 每个标准班(50人及以下)讲授1课时计1课时;50人以上,200人以下,按每增加10人确定系数:每讲授1课时增加0.05课时,即系数1.05,再增加10人系数为1.10,以此类推;200人以上的,讲授1课时按2.0系数计算课时。 第十二条课型系数 按理论课、理论+实践课(教学做一体)和实践课三大类确定课型系数。根据《九江职业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各院(部)按专业教学需要确定相应课程类别,报教务处审核并确定课型。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量是衡量教师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界定 1.教师工作量分为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育人工作量和附加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由科研规划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与管理,育人工作量由学生处(团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与管理。 2.教学工作量指教师直接从事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含实践性课程)授课工作所产生的工作量,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混合式教学、工作室教学、实训实习指导、社团活动与课程设计指导、学术报告与专业讲座等教学环节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既计算绩效工资,也纳入职称赋分。 3.附加工作量指从事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及其它与教学相关的辅导群体性活动(如运动队训练)、裁判、评审等间接性教学工作量。附加工作量只计算绩效工资,不纳入职称赋分。 4.教学工作任务是指教师在各类教学活动中应完成的工作内容。

(1)一般性教学工作任务:编写学期授课计划、编写教案、编写学习材料、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核(包括命题、制卷、监考、阅卷、试卷分析、成绩登录与上报)等。 (2)指导性教学工作任务:包括编制实习计划、准备实习资料、备课、预做、指导、批阅报告、评定成绩、实习总结等。 二、教学工作量定额 教师教学工作定额实行分类管理。 教学型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为每学年380标准学时(平均周学时12节) 。 行政兼课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为每学年60标准学时(平均周学时2节)。 其他类型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根据教师分类管理办法调整。 专任教师周平均课时最高限额20学时,行政兼课教师周平均课时最高限额6学时。师资特别紧缺专业确实需要超过最高限额的,应经教师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超过上限部分教学绩效工资减半计发。 产假和进修等学校安排的长期外出学习视同完成教学工作量定额。企业锻炼、外出挂职等按相关办法规定执行。 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每年教学工作量定额减少60学时(每周2学时)。身兼两职者不

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量计算参考意见.doc

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量计算参考意见 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量计算参考意见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有着不同于其他学科教师的工作环境和劳动特点。众所周知,信息技术学科教师除必须完成本学科的教学任务外,还承担着网络教室维护、教学资源开发、计算机辅助学校管理等若干项工作,其任务繁重,工作量大,并长时间处在电子辐射环境条件下的超负荷工作状态。根据我国《劳动法》,建议教育部门、学校要给予信息技术教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一、信息技术教师的任务及满工作量 1、信息技术教师的任务是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学实施、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 2、由于信息技术课程具有知识更新周期短、技术形态变化快等特点,信息技术教师经常处于教学内容、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等更新换代的状态下工作,建议初中信息技术教师的满工作量为课时。 二、承担其他任务的工作量 信息技术教师除完成教学任务外,如果在本校还承担其他工作,其工作量应累计到总工作量中去,建议如下: 1、校园网、网络设备和学校办公用计算机等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每周可计算2-4个课时的工作量。 2、校园网的开发、升级、信息更新等,每周可计算2-5个课时工作量。

3、教学用机房的日常维护工作,每间机房每周计算6-8个课时工作量。 4、学校计划内的对教师信息技术的培训和辅导,每培训一课时折算为1-3课时工作量,期末时再将总课时数除以教学周数换算成教学工作量。 5、独立承担学校活动的新闻及图片上网,每周可计算3-5个课时工作量。 6、本校大型活动、示范课拍摄、制作、视频广播、刻录等,按每操作一课时折算为2-4课时工作量,期末时再将总教学课时数除以教学周数换算成教学工作量。 注:计算工作量在参考范围内的取值,由工作效果决定 实验员、电教员和网管员工作量标准 三、实验员、电教员和网管员工作量标准 (一)学校实验人员总工作量标准 1.省重点高中24个班以下(含24个班)的平均6个班配备1名专职实验员、24个班以上的超过24个班部分平均9个班增配1名专职实验员。 2.普通高中28个班以下的平均7个班配备1名专职实验员、28个班以上超过28个班部分平均10个班增配1名专职实验员。 3.乡镇初中24个班以下的平均9个班配备1名专职实验员,24个班以上的超过24个班部分平均个班增配1名专职实验员。 4.城镇小学及乡镇完小按平均18个班配备1名专职实验员。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一、周标准工作量 农村小学 16节农村初中14节 县城小学14节县城初中13节 二、周标准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工作量: 按公式 N1 =∑(XiKini/50 )计算。其中X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数,K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折算系数,ni为第i班的学生人数,一个标准班的学生人数小学取50初中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外语国学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1 0.9 0.9 0.85 085 0.85 0.85 0.8 0.8 0.8 0.8 0.7 小学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国学外语品德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0.85 0.85 0.8 0.8 0.8 0.8 0.7 (1)同科同头多班,取其中一个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其余班的折算系数降低。 (2)同科不同头多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

例如:某校小学教师,上三年级一个班(60人)的语文,同时又上一个班(65人)的科学。按部颁课时计划,他的周工作量为:N1=(8×1×60/5 0)+(2××65/50)= 2、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 早读:按标准课时乘以计算 3、职务工作量(课时计/周): 职务工作量表职务 类别校级副校级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会计出纳 小学 12 10 8 6 8 初中 10 8 6 4 6 4、教师周工作量:N=N1+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职务工作量 5、教师月工作量:A=4N 6、其它人员月工作量:按全校教师月平均工作量×(~)计算。 三、教师周标准工作量的使用 各校教师周工作量计算出后,与周标准工作量相比较,超出周标准工作量,计算超课时工作量,未超出周课时工作量,不计算超课时工作量。各校教师的周工作量应该在开学的时候,根据国家规定的课时计划排好课后,计算出全校周总工作量,再算出本校人平均周工作量。最后根据人平周工作量安排教师工作。 几点说明: 1、本方案只是对教师工作量的一种计算方法。

北京大学本科教学状况数据统计表-北京大学教务部

北京大学本科教学及管理状况调查表 院(系): 学年:2005-2006 教务部 二零零六年六月 第 1 页共10 页

填表说明: 1.为迎接2007年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及掌握我校本科教学的基本状况,特制定本表。 2.请各院系提供2005-2006学年教学基本数据,数据按学期填写后合订一册。 3.请于2006年7月1日前此表报送至教务部评估办,并传送电子版至zhuyibo@https://www.360docs.net/doc/72473406.html,。 4.本电子表格可从教务部(https://www.360docs.net/doc/72473406.html,)→评估办公室网页下载。 5.填表中遇有不明问题及其他相关事宜,请与教务部评估办联系,电话:62751400。 第 2 页共10 页

2005-2006学年教学基本数据统计信息 表一: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状况统计表(统计数据须是完整讲授本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人数及比例)本学年开课总数门。其中,由教授讲授的本科课程共门,占开课总数的比例; 由副教授讲授的本科课程共门,占开课总数的比例; 此外,由多位教授或副教授共同讲授的本科课程共门,占开课总数的比例。 本院系教授总数人,其中,本学年讲授本科课程的教授共人,占教授总数的比例。 本院系副教授总数人,其中,本学年讲授本科课程的副教授共人,占副教授总数的比例。 表二:双语教学课程状况统计表 本学年开课总数门,其中,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共门,占开课总数的比例。 表三:本科课程教材选用及多媒体教学情况统计表 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数量本,占全部教材比例。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奖励的教材数量本。 本学年开课总数门,其中,采用多媒体教学的课程共门,占开课总数的比例。 本学年必修课总数门,其中,采用多媒体教学的必修课共门,占必修课总数的比例。 表四:教学管理及相关数据统计表 第 3 页共10 页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老河口李河小学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分配教师工作,特制定《李河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 一、适应对象 本方案适应对象为小学(1~6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与依据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岗位职能并重体现了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公平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第3条:工作量制定的依据。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以及《老河口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作为教师工作量制定的依据。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4条: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5条:备课工作量。 (1)各学科备课,按每周实际备课数,每备课1节,计算1课时工作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三学科备课,每备课1节,计算0.8课时工作量。任教平行班级的备课不重复计算工作量。 (2)跨学科备课,适当增计工作量。小学跨学科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初中跨学科每周计0.6课时工作量。 第6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分大、小班额两类制定。大班额指每班46人及其以上(简称大班,以下同),小班额指每班45人及其以下(简称小班,以下同),超或不足均以满5人为一段。 (2)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 小学: 第7条:辅导工作量 (1)辅导课每节折合0.5课时 (2)早自习辅导、护导每节折合0.3课时,晚自习辅导每节折合 0.4课时 第8条:班主任工作量。 大班每周计4课时工作量,小班每周计3课时工作量;村小班主任每周计2.0课时工作量。 第9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学校部门负责人员包括教导主任、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学科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少先队(或共青团)辅导员、卫生专干(或卫生老师)等。(1)校级干部每周10课时工作量。 (2)教导主任、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每周各计6课时工作量。 (3)年级组长、办公室每周计4课时工作量。 (4)少先队(或共青团)辅导员,小校每周计1.5~3.5课时工作量。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一、周标准工作量 农村小学 16节农村初中14节 县城小学14节县城初中13节 二、周标准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课堂教学工作量: 按公式 N1 =∑(XiKini/50 )计算。其中X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数,K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折算系数,ni为第i班的学生人数,一个标准班的学生人数小学取50初中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外语国学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1 0.9 0.9 0.85 085 0.85 0.85 0.8 0.8 0.8 0.8 0.7 小学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国学外语品德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0.9 0.85 0.85 0.8 0.8 0.8 0.8 0.7 (1)同科同头多班,取其中一个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其余班的折算系数降低0.1。 (2)同科不同头多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 2、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 早读:按标准课时乘以0.3计算 3、职务工作量(课时计/周): 职务工作量表职务 类别校级副校级中层会计出纳 小学 12 10 8 8 初中 10 8 6 6 4、教师周工作量:N=N1+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职务工作量 5、教师月工作量:A=4N 6、其它人员月工作量:按全校教师月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 三、教师周标准工作量的使用 各校教师周工作量计算出后,与周标准工作量相比较,超出周标准工作量,计算超课时工作量,未超出周课时工作量,不计算超课时工作量。各校教师的周工作量应该在开学的时候,根据国家规定的课时计划排好课后,计算出全校周总工作量,再算出本校人平均周工作量。最后根据人平周工作量安排教师工作。 几点说明: 1、本方案只是对教师工作量的一种计算方法。 2、周课时应以国家颁布的课时计划为准。应该说凡是国家规定开设的课程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都是必需的,都同等重要。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工作量还是有差异的。 3、学校中特岗教师如实验员、搞远程教育的、学校办公平台等教师的工作量可以参照有关人员(其它人员周工作量:按全校教师周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的执行。 4、学校各个职务岗位,都有相应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不是只有上课才叫做事。管理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很重要。因此,各种关于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都对领导管理工作计一定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临沂职业学院 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及计算办法 (试行) 为规范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数额规定 1.专任教师应达到额定教学工作量,其额定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期长短不同分别为每学期180—200个标准课时、每学年360--400标准课时。完成额定任务的教师,仍应根据需要服从工作安排,但超额部分一般应控制在额定工作量的50%以内。 2.因客观因素不满额定工作量或无课的专任教师,须接受学院或系部安排其它工作,不接受安排者,不能参加年度评先选优、职称评聘。 3. 见习期教师实行坐班制,时间为一年,其工作量可按工作性质分类计算。教学辅助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按行政管理坐班制人员考核。 4. 本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范围为各类普通学历教育(含中专、高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5.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二、教学工作量管理和统计原则 1. 专任教师应胜任所学专业的专业理论课程和1-2门专业技能课程以及相关专业的基础课。 2.行政人员兼课一般每周不得超过6节。任课教师安排原则上先安排专任教师,再安排行政人员,若行政人员履行专业技术职务优秀、即教学考核成绩突出,可在规定课时内优先安排兼课。 3. 学院教师能承担的课程,不应外聘兼职教师;外聘兼职教师应主要安排专业技能课或者实习实训指导课。 4. 教学工作量统计以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学期执行计划没有列出或未经学院批准开设的课程,不予统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院

研究决定。 5.教师所任课程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时数进行教学,增减教学时数须经系部报教务处批准。 6.教学工作量包括:(1)课堂讲授教学工作量;(2)习题课讨论课工作量;(3)平时作业、测验、实验实习报告等评批工作量;(4)集中实践教学工作量;(5)教研教改管理服务类工作量等。 7. 教师应模范遵守教学纪律,凡违反教学纪律、造成教学事故者,其工作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扣减。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计算单位,各种教学工作原始数量按其不同计算办法乘以相应系数得标准工作量。各项工作获得的相应标准课时累计形成教师教学工作总量。 (一)工作量系数 1. 学生系数S,根据上课人数确定。一个标准班(45人)上课S=1.0;上课人数每减少15人S递减0.1;上课人数多于45人的,每增加15人系数递增0.1,S最大值为2;单班人数不足20人的,应尽量合班上课。 2. 课程门数系数C,担任一门课程C=1.0;担任两门课程的,其周课时数多的课程系数C=1.0,第二门课程系数C=1.2;两门课程以上的多一门增加0.1。 3. 课型系数T,理论课、实验(训)课、体育课课堂教学系数T=1.0;习题课、辅导课、训练课、讨论课系数为T=0.6;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系数。 4. 重复课系数R,同一门课程首次讲授系数为R=1.0,重复讲授系数R=0.9。 5. 新开课程N=1.2,其他N=1.0。 6. 课堂教学环节扣减系数L:⑴具体环节为:授课计划制定、教案编写、考勤记录、平时或期中考试及成绩记录等;(2)以上规定环节齐全的系数为L=1.0,每缺少一个环节系数扣减0.1(到规定上交时间不交为缺少)。 (二)具体计算办法 1.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体育课课堂教学授课工作量

高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范文

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努力完成教学任务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实行工作量办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以及我校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教师工作量包括:(1)教学工作量;(2)科研工作量;(3)其它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440小时,[每周4.5个工作日(扣除半天学习,党团活动时间)*全年40 周=1440小时],教学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200小时。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及计算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包括:(1)讲课(含备课和讲授);(2)辅导答疑;(3)批改作业;(4)指导实习;(5)批改学年论文或实习报告;(6)指导毕业论文;(7)考试、考查(含命题、校对、监考、阅卷、登分等);(8)教学研究;(9)经批准编写校内用教学大纲、教材、讲义、习题集(指无稿酬者)等。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一)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答疑工作量) 1、一般课程(指未在以下各项单独列出的课程) 首次班课: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5计算; 讲师按讲授学时*6计算; 助教按讲授学时*7计算。 开新课首次班(指新教师第一次开的课或老教师新开出第二门以上的课。重复课更换新教材或课程名称改变而讲授内容基本不改变的,不算开新课。下同。) 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6计算; 讲师按讲授学时*7计算; 助教按讲授学时*8计算; 重复班课(指在同一学期内为不同的班级讲授同一门课程):各级教师均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不含首次班)计算。 合班课:两个班及其以上的合班课,按单班课工作量每增加一个班增加30%计算。如同时在两个以上合班任教,第二个以上的合班课应按重复班计算,并增加相应的百分比。 要求:(1)课外辅导每周一次。(2)有专任辅导老师的,讲课教师按每学期的教学周数*1减记教学工作量。(3)未完成规定次数的每缺一次扣减1 小时。 2、马列课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政治经济学、哲学、中国革命史、资本论选读)、德育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形势政策课的首次班课按不同职级教师的相应系数分别加1计算; 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5*重复班数计算; 合班课的算法及要求同一般课程。 (2)讲授以上课程的教师必须采取不同方式深入学生做思想政治工作,每学期必须写出3000字以上的做思想工作的书面总结,完不成此要求的讲课系数按"一般课程"对待; (3)马列教研部教师开出的上述以外的课程,按"一般课程"规定执行。 3、外语课 (1)精读课视同一般课程; (2)外文打字不分职级,按每学时*2执行; (3)其它外语课按一般课程相应的系数减1执行。要求事项同"一般课程"。 4、体育课、音乐课(不分职级) (1)讲授首次班课按讲授学时*4计算; (2)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计算; (3)辅导校文体代表队按辅导时数*1.5计算; (4)校外比赛指导按实际天数*8*1.5计算; (5)辅导群众文体活动(含组织校内文艺、单项体育比赛)按实际时数*1.5计算; (6)组织校田径运动会按筹备天数*6+运动会天数*20计算。 要求:登记(3)-(6)项时,注明各项目的类别、人数、具体时间,指导比赛天数不得超过一周,辅导活动天数不得超过4周,运动会筹备天数不得超过一周。 5、实验课(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 (1)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实验按40人一组计算(多于15人,少于40人,按40人计)不分职级

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附件2-1 吉首大学本专科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强化学院(部)和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的责任,鼓励和引导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部和省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吉首大学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核算的基本规定 1、本办法的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承担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各项教学任务总量,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学建设工作量”以及其他与教师职责有关的工作量三部分。课程教学工作量是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理论教学、实验及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工作任务量;教学建设工作量是教师承担教学建设工作任务,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教学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是学校对学院(部)教学工作量化核算,按年度统计,作为学校对学院进行年度教学工作总量考核、绩效津贴和编制核定的主要依据,各学院(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对教师个人教学工作量进行二次核算。 3、教学工作量以标准学时为计算单位。1个标准学时是指给一个标准教学班讲授45分钟,并完成规定的各教学环节(含应承担的各相关任务)的工作量。不同类型的课程(或环节)、不同规

模的编班人数,按规定的计算办法折算为标准学时工作量。 4、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的核算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按每学期教务处审核批准的教学执行计划进行审核。预科学院的教学工作量由学院提出方案后报教务处审核。 5、根据教育部对高等院校师生比的要求,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大学体育除外)课堂讲授应采取合班上课,合班情况由相应院(部)安排,教务处根据学校实际按有关规定确定合班规模。 6、教师承担独立学院课程教学任务、全校通识选修课、辅修专业、课程重修、预科学院和成人教育等教学任务,由学院计入教师本人工作量,但不作为所在单位核定人员编制和教学绩效津贴的依据,酬金从学校相关专项经费中支出。 二、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一)课程教学工作量 1、理论教学 任务含量: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按教学大纲布置作业,一般要求全批全改,某些课程只能部分批改时,批改量不得少于总量的三分之一)、考试命题(A、B卷)、阅卷评阅、成绩登录等工作。 计算公式:标准学时数= C×(K1+K2+K3) C表示计划学时数,应以教学任务书中落实的讲授学时数为准。没有完成教学计划的,按实际完成数填写,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学时。

.心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讨论稿-华中师范大学...

附件一.心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讨论稿) 为配合学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心理学院在岗位职工校内津贴分配办法,现制定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与实施方案。 一、本科教学 1.课堂授课环节工作量的核算 折算基本授课时数计算公式为:P=T×A×B.其中:P为折算基本授课时数(下同),T为实际授课时数,A为课程类型系数,B为教学班学生数量权重系数。 A的取值规定如下: (1)双语课程取值为1.5,全英文课程取值为2; (2)新开课程原则上取值为1.5(新开课程由院教学委员会认定); (3)混合式课堂,网络课堂授课系数为1.5; (4)实验课程取值为0.7; (5)在有累计的情况下,最高取值为2; (6)其它情况下取值为1。 B的取值规定如下: (1)课堂学生人数在15至50人时取值为1; (2)课堂学生人数在50至80人时取值为1.05; (3)课堂学生人数在80以上取值为1.1。 2.本科其他教学环节工作量的核算 (1)指导毕业实习: P=10课时/人10周(根据实际情况每位指导教师负责1-2个实习点,指导思想生8-12人,总课时不超过100学时)(不住点) P=15课时/人.10周(根据实际情况每位指导教师负责1-2个实习点,指导思想生8-12人,总课时不超过150学时)(住点) (2)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10人) P=学生人数×8课时 (3)担任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 P=参加答辩学生人数×0.4 (4)指导本科学生进行校级以上科研立项研究 P=项目结项数×30 (5)课外辅导环节 P=∑课外实际辅导课时(课时按新的人才培养方案认定) (6)带领学生社会实践与调查 P=学生人数×天数×(0.1课时/人/天) (7)指导博雅计划学生(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2人) P=学生人数×学期数×(9课时/人/学期) (8)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 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时数 (9)担任本科生指导导师 P=学生人数×学年×(4课时/人.学年)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为适应新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计算教师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工作量计算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奖金分配的依据。 一、适应对象: 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缺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3条:教学工作量。参考科目(语、数、外、物、化、政、历、生、地)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40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非参考科目:品德与生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按照(特长在内同算)0.8计算;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按照0.6计算;自习课上课教师按照0.4计算。 第4条:备课工作量。 各学科备课每跨一课头每周计一课时工作量。 第5条: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计5课时工作量;学生无打架,晚自习、自习吵闹现象,一周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每周加1课时工作量。每周上好一节班会课或者安全教育课,有备课、安全资料,经查属实,每周加1课时工作量。计7课时工作量。 第6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1)学校负责人,计20课时工作量。教学、科研、政工、后勤副校长、幼儿园长70%计工作量;教务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工会主席按60%计算工作量。其他按30%计入工作量。 (2)团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周记7课时工作量。 (3)教研组长,干事、九室(微机室、农远室、科技室、化学、物理、生物、技术、科学、录播、监控)负责人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4)党委委员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 (5)考勤员计1课时工作量。 (6)两操负责老师计2课时工作量。 第7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公式 1:教师满工作量=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教师总数 公式 2: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总课程教学工作量+学校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 学校总业务学习工作量。 第8条:业余训练队教练员工作量。 业余训练队指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体育运动队、文艺活动队、书画活动队、手工社团纸艺社团等,且每周定时开展训练活动的。其教练员、辅导员每周按活动次数与质量计工作量。按要求开展一次计1课时工作量,有授课费用的训练小组不再计算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百度搜藏人人网腾讯微博开心网腾讯朋友更多...百度分享 首页范文大全作文大全心得体会演讲稿手机软件英语作文课件素材其他资料 年终工作总结企业工作总结公司工作总结会计工作总结出纳工作总结部门工作总结幼儿园工作总结销售工作总结员工工作总结统计工作总结你的位置: 百分网> 范文大全> 工作总结> 教师工作总结>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 - - -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第一章关于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第一条专职教师工作量定额 专职教师工作量定额:每周八课时 注:课时工作量包含:授课、备课、批改作业 第二条专职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教学工作量一律以课时数(简称课时)为计算单位,其它

教学工作量均折算成课时数计算。 二、讲课工作量应按教务科的规定,教师应保证按进度完成教学,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得擅自增减课时,对无故未完成教学任务的应追究原因,自行增加课时一律不予承认。 三、讲课学时计算 1.讲课工作量1学时=1课时 2.重复科目教案折扣:每重复一门科目,每周扣除0.5课时。 3.跨科目教案补助:每跨一门科目,每周补助0.5课时。 4.成绩考核工作:期中和期末考试,每次按4~5课时计算。注:1)命题、制卷(刻蜡纸或报盘)、标准答案、计分标准2课时; 2)阅卷:15份以下(含15份)计0.5课时,每增加15份,增加0.5课时,以此类推; 3)试卷分析等1课时。 4)未完成以上工作量其中之一者,由教务科酌情扣除课时。 5)监考人员每科按16元计算。 四、实验课学时计算 1实验按复杂程度分:孝中、大三种 1)小实验 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可不要求学生写实验报告,仅作验证或观察的实验。 2)中型实验

韩山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改版

韩山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改版第一条为了更好地配合学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本着提高教学质量,体现效益优先、科学量化、兼顾公平、倾斜教学的原则,结合我院全日制普通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在《韩山师范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基础上,结合其它补充规定进行整合修改。 第二条教师教学工作量由以下四个方面构成: (一)课堂教学工作量 (二)辅助教学工作量 (三)实践教学工作量 (四)其它工作量 第三条教师教学工作量在教学计划课时数基础上折算为标准教学课时数 第四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课堂教学工作量 1、一般理论课 标准教学课时数=教学计划课时数·X·Y 其中:X—班级或教学组织形式校正系数(以下同) X=1(自然班或合班,或者因教改需要经教务处批准后的分班、班级重组) X=0.8(平行重复班) Y—授课学生数校正系数(以下同) 注1:对于招生数≤30的班级,Y =1 对外语类(专外、大英)课程: 注2:对于实际招生数≤30的自然班,Y =1 2、实验课 (1)分轮次实验课: 标准教学课时数=教学计划课时数×[1+(轮次—1)×0.8] 注3:在实验设备最大饱和的原则下,对基础性实验课,每轮次每位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在26人左右,每个实验原则上不超过四轮次。对实验设备配置套数≤2的某些提高型、中高型实验,每轮次每位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在18人左右。对单个实验因设备限制而学

生人数达不到要求的,可采用同时开设多个实验或大轮次循环的方式进行。实验课按实际开设实验个数和教学计划课时数统计。 (2)全班性实操课(计算机或现代教育技术类课程): 标准教学课时数=教学计划课时数·X·Y 其中: X=1(自然班或合班) X=0.8(平行重复班) 注4:对于招生数≤40的班级,Y =1 3、体育术课、美术技法课、音乐个别或小组课: (1)体育术课(专项选修): 标准教学课时数=教学计划课时数·X·Y 其中: X=1(自然班或合班) X=0.8(平行重复班) (2)美术技法课: 标准教学课时数=教学计划课时数·X·Y 其中: X=1(自然班或合班) X=0.8(平行重复班) (3)音乐个别或小组课 标准教学课时数=教学计划课时数·[1+(T-1)·X]·P 授课学生总数 其中:T(重复课系数)= 单元课时授课学生数 X=0.8(平行重复课) P—单元课时学生数校正系数 4、辅修课、研究生教育、双语教学、对外汉语教育、网络教育课程: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 XXX 学院 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试行稿) 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比较全面客观地计量任课教师教学任务,充分调动任课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制定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 本办法中的教学工作量,是指依据教学计划所产生的教学任务,以标准学时为计量单位。其定义为:为一个标准班(标准班40人,不足40人的按一个标准班人数计)授课,每节课50分钟为标准,完成规定的各教学环节(任务含量),1节课为1个标准学时。根据不同教学任务,不同规模的编班人数,将教学计划学时(以教学任务书或课表为准),按相应计算办法折算为标准学时。 (一)课堂教学(含理实一体课程) 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含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监考和阅卷等),标准学时工作量计算公式为:标准学时=P×[1+10) 40( M ×0.1] 其中,P 为计划学时,M≤120人,M>120时,按120人计。同开两门不同课程,课时少的一门乘以1.3的系数。(每位教师一学期一般不能超过两门课程) 由于实验实训设备不足,需要分组进行教学时,每组必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以课表为准),其标准学时工作量计算公式为:

-2-标准学时=K Z ??8.0P 其中,Z 为分组数,K 为指导教师数。 (二)顶岗实习与综合实践带队指导教师 顶岗实习与综合实践是学校安排在校学生到对口企业或单位实习的一种重要实践教学方式,也是工学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与公司正式员工按统一的要求进行各岗位工作的实际操作。企业技术人员负责对学生进行技术指导。每个带队教师带队指导实习学生数不低于20人。标准学时工作量计算公式为: 标准学时=W×S×0.4 其中,W 为顶岗实习或综合实践周数,S 为指导学生人数。 (三)校田径运动会 校田径运动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检查体育教学和训练成果,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的重要活动。校田径运动会,给予体育教研室计总工作量120标准学时。 二、兼职工作量 兼职工作量,按下表核算。担任职务 工作量备注 兼职教学秘书 90根据学校分配指标计(身兼数职者,取最高计)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 60教学督导员 60兼职实验室管理员30三、审批程序及要求 1.教学工作量核算一律以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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