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X年4月中下旬,省市移民办先后两次对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我区存在超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人均住房不超过25平方米”红线问题。为认真整改省市移民办反馈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建房超面积问题,顺利推进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工作目标

全面查找我区移民(脱贫)脱贫搬迁超面积问题,按照“从严、从细、从实”的要求,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坚决消除和解决超面积问题,确保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对象建房面积符合政策红线要求。

二、整改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领导带头。严格落实“区委书记担责、区长负责、常务副区长主抓、分管副区长一线指挥”要求,狠抓问题整改。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不遮不掩、不盖不捂、应摆尽摆”的要求,全面梳理我区移民(脱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方面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分类施策、整体提升,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坚持标本兼治。在全面推进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按照“追根溯源、根治问题”的要求,边整改问题、边建章立制,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四要坚持从严从实。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和红线,按照省市有关易

地扶贫搬迁和避灾搬迁有关政策规定,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整改超标准、撞闯红线等问题,确保中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

三、整改范围

我区所有扶贫类搬迁对象人均建房面积突破25㎡红线问题。

四、整改措施

1.依据我区发改委、扶贫办、移民办核查完成后的移民搬迁户数据,对照核准后的家庭人口数及不动产测量面积,重新确认搬迁户新房超面积情况,对确实超面积的搬迁户采用调整搬迁对象的方式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国土分局、扶贫办、仁宗街办、穆寨街办、小金街办;时间期限:6月20前。)

2.我区3个集中安置点均有避灾类搬迁户,避灾户新房无面积红线约束。以街办为单位,针对集中安置点内部扶贫类搬迁对象调整后仍超面积的搬迁户,可通过与符合面积红线的地灾户置换房屋的方式进行调整。(责任单位:仁宗街办、穆寨街办、小金街办;时间期限:6月30前。)

3.针对扶贫搬迁核查中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不愿意拆除旧房的、或者多次做工作不愿搬迁的贫困户,在本次核查后将其剔除,确保搬迁对象精准。(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国土分局、扶贫办、仁宗街办、穆寨街办、小金街办;时间期限:6月20前。)

五、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有关街办、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移民搬迁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抓,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问

题,协力推进移民搬迁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督查,抓好落实。针对我区存在的超面积问题,区政府督查室、国土分局要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存在问题尽快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相关街办、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发挥各自职能,加强上下沟通、左右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顺利推进。

全区优化企业申报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流程专项行动方案

(最新)

为确保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市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区推进“行政效能革命”补齐民生短板工作实施方案》(临办字〔X〕6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为确保上级和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申报工作规范化,加强和规范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坚持规范受理、限时办结、方便企业的原则,围绕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支持和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二、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申请上级财政专项资金

根据上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由项目主管部门及时发布通知,征集项目按时上报,并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申请区级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区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申报指南,及时发布通知,公开征集项目、评审论证、项目入库。

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年11月底前

(三)财政资金项目库的日常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托管上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和区本级项目库的管理工作,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申报单位熟练项目库的操作,确保项目顺利上报。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优化区级各类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完善区级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简化

申报资金程序。

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

配合单位: 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年11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全面优化企业申报政府专项资金(基金)的营商环境。

(二)广泛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微信、QQ等平台,专人负责及时发布财政专项资金有关政策法规,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各项目主管部门、区财政局要建立健全效能监督机制,做好我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深入掌握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防范扶贫领域各种廉政风险,遏制扶贫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现场调查、入户核查等方式,对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就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如何规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了一些思考。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照上级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当前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对象确定不精准。一些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还没有被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有的甚至用危房改造替代了易地搬迁,可能造成部分群众“二次搬迁”;一些可以按危房改造政策改善居住条件,却又被纳入易地搬迁范围,造成了易地扶贫搬迁范围的扩大。 二是搬迁规划变动多。一些镇办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录入过程中,移民、扶贫干部内部沟通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变更申报程序执行不到位,基层干部随意变更信息数据,造成扶贫、移民系统的信息不对称,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变动多次,给推进项目建设、实现人房精准对接造成困扰。 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已全面启动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规划审查意见、用地批复、招投标工作、“一书两证”及

施工许可证等项目手续不完备的问题;一些镇办的移民搬迁工程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未严格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分类建立规划评估、行政审批、公开招标、工程管理、决算审计等“五卷”资料;个别安置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资金管理有漏洞。一些镇办未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进行物理隔离、专账管理要求,搬迁专项资金支出控制不规范,甚至存在以借代支现象,财务支出公开公示执行不到位;一些镇办未按照基本项目建设要求分项目规范建账,记账不及时、科目设立不规范;个别镇办在专项资金支出中超范围列支办公费、差旅费、误工费以及加班补助,甚至有个别镇办挪用易地搬迁专项资金用于小城镇项目建设,未做到专款专用。 五是政策执行有偏差。一些镇办对分散搬迁审核、审批不严谨,没有严格执行“五不准”和人均建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要求。个别群众存在原址建房、后村搬迁前村、超面积建房问题,个别镇办还存在提前收取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筹资金,未及时结决算,未按照“一房一价”来核算群众自筹资金,而是简单、错误地将“人均不得超过2500元、户均不得超过10000元”的红线标准做为群众自筹资金的收取标准。 六是旧宅腾退推进慢。“一户一宅”政策执行不到位,一些已经搬迁入住的群众没有落实“即搬即拆”要求,相当一部分已经搬迁入住3年以上的搬迁群众还存在“住新房占旧房”现象,全区移民搬迁旧宅腾退工作进展缓慢。

电力扶贫存在问题整改方案.doc

电力扶贫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为高质量实现脱贫摘帽目标,推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认知度,根据县“大排查”中承担的电力扶贫专项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及时对接,分析原因,因地制宜拟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存在问题 1、有1户贫困户,,由于洪灾影响,造成无生活用电。 2、乡村1户贫困户,户主,由于景区开发的影响,造成无生活用电。 3、乡村20户贫困户75人,不能满足基本家用电器用电的问题。 二、原因分析 1、有1户贫困户无生活用电是因为受堰塞湖洪灾影响,前期在灾后道路施工过程中,该户一直借用的是工地施工用电,直到施工结束,施工用电拆除后,该户无生活用电的问题才得以暴露。 2、乡村1户贫困户无生活用电是由于景区开发影响,该户生活用电的整个线路处于景区开发核心区,其高压线路涉及穿过森林,有极高的安全风险,为了有效避免,才采取强制性截断电网供电的。 3、乡村20户贫困户75人不能满足基本家用电器用电的问题。由于该村电网延伸供电半径太长,前期项目申报一直没有得到落实。目前只能采取独立光伏板供电模式解决当地群众生活用电问题,由于输出功率低,仅能用于家庭照明,无法满足基本家用电器用电。 三、解决方案 1、关于家无电问题。已于7月29日联合当地电力部门,用了1天时间,为该用电户安装变压器一台,架设10kv线路80米、0.4kv线路700米,己彻底解决该户用电问题。

2、关于乡家无电问题。计划采取安装1000w的独立光伏发电模式进行解决(与乡村独立光伏发电项目打捆实施)。即在屋顶或地面安装1000w光伏发电,其电能质量能基本解决群众照明、电视、打茶机、手机充电等日常生活用电(不能使用其它电器),将基本解决生活用电问题。待景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接入有线电网,将完全解决该户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 3、关于乡村20户贫困户75人不能满足基本家用电器的问题。计划采取安装1000w的独立光伏发电模式进行解决。即在屋顶或地面安装1000w光伏发电,其电能质量能基本满足群众照明、电视、打茶机、手机充电等日常生活用电(不能使用其它电器),将基本解决生活用电问题。目前,村10kv线路项目已纳入规划,待项目下达即可实施,将完全解决该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

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大工程”之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现将全区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省下达我区搬迁安置任务340人,根据各乡镇实际搬迁需求和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340人具体落实在9个乡镇,分别是椿树镇7户24人,马头镇24户66人,东桥镇24户69人,三十铺镇10户29人,横塘岗乡25户63人,张店镇9户20人,东河口镇14户45人,翁墩乡6户20人,木厂镇2户4人,合计121户340人。 二、主要做法 1、立足于早抓好对象确定 xx年底,区易扶办下文,对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部署安排。xx年2月中下旬,区发改委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乡镇,进一步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发动乡村对辖区内需要进行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上报搬迁对象名单,同时印发了《**区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3月2日,区政府召开各乡镇、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就xx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

推动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经过区、乡镇、村共同努力,xx年省下 达我区的搬迁安置计划全部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搬迁规模和投资计划分解到乡镇和安置点,其中集中安置点10个安置44户134人,分散安置77个安置77户206人。计划建设集中安置点6个,安置点的选择从方便贫困群众搬迁后实际生产生活,有利于后续脱贫发展角度出发,多选择在中心村或交通便利之处建设。 2、立足于快推动项目建设任务明确后,为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 搬迁各项具体工作,区委区政府要求乡镇尽快开展安置房建设工作,并通过加强督查、责任包保等措施抓好落实。3月21日—23日,区 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士银、副区长黄媛媛分别带队,对有搬迁任务的9个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时特别强调红线、底线等原则问题的把握,要求乡镇要充分认识到位,严格执行政策,在此基础上切实尽快建设安置房。4月中下旬,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开工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5月下旬,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全区5月份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内容,从区效能办、区住建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督查组,采用全覆盖方式,即搬迁对象户户户到,搬迁安置点点点到,逐点逐户实地查看了安置房开工建设和面积控制情况。同时根据 __“倒排工期、节点管控、责 任到人、严明纪律”要求,制定了各个安置点工程进度分月安排计划进度表,每个安置点都落实了包保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各项事宜,直至搬迁户搬迁入住。

易地搬迁工作情况汇报

易地搬迁工作情况汇报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报告 各位领导,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十三五”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 **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消除绝对贫困、加速城镇化进程、舒缓生态压力、留足发展空间”的根本工作遵循,建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指挥长的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制定了《**县整县脱贫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细则》等文件;坚持“先建机制,后搞建设”,村村成立理事会,集中安置点组建联建会员会,理事会抓协调,搬迁群众全面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县处级领导下抓两级任行政村常务书记推进扶贫工作的工作机制,使易地搬迁工作快速推进。 (一)计划下达情况。2015年9月,省下达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规模为4500户1672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00户11149人,随迁户1500户5571人。今年1月,上级核定我县“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为10209人,今年8月,上级追加下达计划搬迁贫困人口1313人。全县搬迁贫困人口总规模数为11522人。 (二)计划执行情况。目前,上级已分别下达我县2016年

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4758人和2017年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451人。总共已下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计划10209人。 截至目前,全县已启动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26个(不含整改后调出的庙坝镇大坝安置点),计划搬迁2805户、1198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176户、9592人;同步搬迁非建档立卡贫困户695户2781人,计划总投资66639万元(不含大坝安置点);进城入镇分散安置121户、44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5户191人。 当前,全县26个集中安置点已全面完工13个,基本竣工10个,在建3个,竣工率为88%;已完成安置点住房建设2624户,其中:主体完工394户,正在装修872户,搬迁入住(含分房)1358户5559人,入住率45%(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37户4786人,占2016年度任务4758人的%)。已累计拨付建设资金万元,完成投资58642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88%。 二、“十三五”搬迁对象锁定情况 按照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的通知》(云贫开发[2015]21号)文件,**县纳入国家“十三五”建档立卡人口搬迁规模,为下达**县2016年至2018年搬迁任务4500户1672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00户11149人,随迁户1500户5571人。市扶贫领导小组《关于对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动态调整的紧

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咨询题及整改措施范文依照《XX市脱贫攻坚蹲点调研督导组反馈咨询题》的扶贫开发工作通报,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讨论,并针对我乡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开展自查,现将自查咨询题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前期我乡脱贫工作存在困难前期,在驻村工作组、联系部门和乡村组干部的努力下,全乡群众进展积极性高涨,扶贫兜底政策有序落实,产业进展迎难而上,但也存在如下咨询题:一是我乡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虽已列入规划,但尚未得以全面落实启动,阻碍到脱贫规划的整体实施;同时农业产业扶持方法未能及时印发,滞后于驻村工作组动员组织,让部分群众在进展产业方面信心不足。 二是部分党员、群众思想意识落后,内生产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峻,缺乏主动进展的积极性。 三是我乡尽管茶叶进展有一定基础,但群众传统种植观念根深蒂固,思想未能转变,产业带动效果不明显。2000只种羊基地已建成并正式投产运行,但种羊产业才起步,与群众的联动帮扶尚未正式运行。 四是我乡脱贫攻坚工作在产业帮扶前期重点集中到中长期进展,但实现短期见效快的项目少、尤其是帮扶资金落实存在困难。 五是“五个一”帮扶机制台账还需进一步完善,预脱贫人户的基础资料仍需不断夯实。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针对我乡脱贫攻坚工作存在咨询题,我乡将严格按照县委、政府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联系帮扶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凝聚合力,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一是积极协调,做好各项目的对接,争取项目落地。通过解放思想、落实举措,加大脱贫政策研究力度力求将脱贫工作落实到位,认真、细致开展工作,确保规划项目早日启动,为脱贫摘帽发挥推动作用;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抓好“五个一”帮扶机制,明确脱贫目标,确保贫困户都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 二是加快推进脱贫项目实施。按照我县产业进展规划,做好各合作社的引导和规范,加快茶叶产业和种羊产业建设指导工作,将“有限主导”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结合起来,为谋划“治贫策”、科学“拔贫根”明确方向和路径,确保产业健康进展,并依托产业,争取政策和资金进展集体经济;协调统筹扶贫资金,制定《宝峰彝族乡贫困户产业脱贫实施方案》,积极筹集整合各部门资金,争取为全乡61户贫困户落实产业帮扶资金,尤其促进短期项目实施、见效,保障无劳动力人口能够脱贫,确保年底减贫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加强基层党建,以换届选举为契机,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树立党员干部的榜样带头作用,团结带领群众科学进展;落实减贫摘帽责任落实,做好“五个一批”帮扶措施精准到人. 四是做好学习交流,吸取各地在精准帮扶、产业进展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发挥贫困地区在特色产业、自然和旅游资源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调动贫困户创业、兴业的积极性和制造性,克服“等靠要”的传统思想,通过挖掘贫困村和贫困户内生潜力,培育并提升其内源进展能力,推动全乡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强“造血”功能。 五是加强基础工作档案、减贫依据等资料夯实完善。近日,我乡干部职工不畏烈日、勇于担当,加大贫困对象走访、调研帮扶力度,通过联系部门、乡村组干部走访,收集了贫困户收入及生产性支出等数据,算好增收减贫账,并建立2016年贫困人口脱贫专门台账,夯实政策性收入依据、生产生活图片等资料,确保贫困群众能算账、真认账,真脱贫、不返贫。下一步,我乡将按照脱贫攻坚规划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安排,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咨询题及整改措施范文依照市大督查办《关于对我市扶贫攻坚脱贫摘帽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X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X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更加有效开展,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X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点围绕新“三率一度”(实际入住率、旧宅基地腾退率、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率、群众融入度),加快安置点工程综合验收,完善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进搬迁人口实际入住,跟进后续帮扶措施,促进安置点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各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既定目标顺利实现。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X”移民搬迁3223户10840人任务,其中易地扶贫搬迁2523户8542人、避灾移民搬迁700户2298人。X年10月底前,10个集中安置点大、小配套全面完成,实际入住率达到100%;X年底前建档立卡搬迁户旧宅基地腾退率达到100%;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搬迁户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率达到80%;搬迁群众融入度全面提升。 X、X年度避灾生态搬迁户实际入住率达到100%;X年度避灾移民搬迁X三期216套安置房实现主体封顶。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核实工作。由国土分局牵头,区扶贫局、移民办全面参与,各镇街具体负责,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通过“三对三查”,即对照搬迁对象,核查是否超范围搬迁;对照三项协议,核查实际入住;对照入住台账,核查私自出售转让行为,全面核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确保搬迁政策精准落实到位。一是对照国家搬迁政策条件要求,按照“依据政策、应搬尽搬”的原则,对搬迁对象逐一核对信息,逐户甄别核实,对不符合搬迁政策而实施搬迁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取消搬迁资格,做到应搬尽搬,精准搬迁。二是对照搬迁“三项协议”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入住期限,实行干部包户的办法,逐户动员督促未入住的搬迁户尽快入住,提高搬迁实际入住率。三是对照入住台账,认真比对安置和入住信息,严查私自出售或转让转租安置房,对出售或转让安置放的上报区移民办,无条件收回安置房,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完善安置社区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加快推进安置点的水、电、路、讯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以及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围绕X、X、X、X四个安置点,加强社区等公共服务建设,全面完成安置点绿化、亮化、美化,配套建设商铺、停车场等功能设施配套,确保安置社区设施齐备、功能齐全。围绕城区X、X、X安置点,大力引进社区、扶贫爱心超市、卫生室药店等服务性机构和公益服务场所,方便搬迁群众生活,将安置点

易地扶贫搬迁基础会议纪要

郧西县马安镇惠家河村易地搬迁1-13#楼安置房工程 基础验收会议纪要 时间:年月日 地点:项目部办公室 主持人:总监理工程师 参加人员:详见会议签到表 年月日,上述人员对马安镇惠家河村易地搬迁1-13#楼安置房工程基础分部验收,形成以下会议纪要: 一、施工单位:向安飞 1、原材料进场,送检与检测情况都符合要求。 2、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完成了基础实体施工。 3、质量控制方面,我项目部对工程质施工前交底、施工中控制、施工后验收,确保每道工序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资料与工程实际进度同步,均达到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5、工程资料齐全,自评合格 二、监理单位:夏志雄 1、对施工进场的材料,全部经现场监理员见证取样送检,登记台账全部合格。 2、对施工工程中的关键部位已按照监理规范要求进行了旁站。 3、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做到跟踪检查,发现不合格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4、检查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及技术管理资料等都已符合要求。 5、综上所述,材料检测合格,质量符合验收规范要求,资料齐全,评定合格,

同意验收。 三、勘察单位:尚启军 1、地基验槽是经我单位参与跟踪验收合格。 2、现场土质与勘察报告都已相符。 3、基础分部是经现场观察无沉降及裂缝等现象,评定基础分部验收合格。 四、设计单位:付春华 1、基础验收是经我单位跟踪参与,槽底几何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2、在观感上混凝土质量还可以。 3、变更情况要及时通知我单位。 4、总体来说,基础分部比较满意,同意验收。 五、建设单位:姚炎炎波 1、基础分部观感不错质量得到了确保。 2、土方回填,分层夯实到位,均已满足设计要求。 3、钢筋制作与绑扎比较规范,均已满足设计要求。 4、隐蔽之前有报验签字手续。 5、总体来说,基础分部比较满意,基础分部验收合格。

关于产业扶贫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

关于产业扶贫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 为切实做好“产业扶贫是突出薄弱环节”问题整改工作,深入推进产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到村到户,制定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在到户项目及措施中,产业发展类项目所占比重偏低,其中带动作用突出的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所占比重很低;到村项目中,产业发展类项目所占比重也不高,总体上,产业扶贫项目安排少,贫困村产业发展滞后。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没有认识到产业扶贫是脱贫增收的重要抓手。一些县没有认识到产业扶贫是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基础性、根本性、长效性的举措,在实施其他脱贫路径时,忽略了产业扶贫。 (二)对产业扶贫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县认为产业扶贫难度大、见效慢,存在急功近利思想,在工作推动、政策支持、资金安排等方面用力不够。 (三)没有利用好主体的带动作用。一些县没有出台鼓励、引导、支持主体带动贫困户的政策,主体带动的意愿不强、积极性不高;一

些县虽然对带动主体投入较多,但是没有选好带动模式、没有建好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效果较差。 二、整改目标任务 大力实施产业脱贫工程,深入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力争产业项目、支持资金、主体带动、干部帮扶等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力争所有贫困村、贫困户至少发展一项产业或者参与发展一项产业,为村出列、人脱贫提供稳定、持续、有力的基础支撑。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精准选择脱贫产业。精准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资源、劳力、技能等产业发展条件,逐村逐户指导选择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持续性的产业。支持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手工业等产业。对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支持安排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等能稳定增收的产业。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试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土地、山场、水面、设施、设备、帮扶资金等入股、托管的方式,或者以务工、就业等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县(市、区)扶贫办要逐村逐户把贫困村、贫困户确定发

克州2016-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自评报告【模板】

附件: 克州2016-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成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情况 克州2016-2017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951户7923人。分县(市)为**市489户2458人,**县1332户5010人,**县62户186人,**县68户269人。分年度为:2016年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85户1053人(**县179户698人、**县62户186人、**县44户169人)。2017年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666户6870人(**市489户2458人、**县1153户4312人、**县24户100人)。 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州开工1951户,开工率100%;累计完成投资2.45亿元,投资完成率51.8%;已完工1212户4968人,完工率62.1%;累计入住953户3731人,入住率48.8%。 (二)2016年计划执行情况 2016年,全州开工285户1100人,开工率100%;累计完成投资6000万元,投资完成率95.4%;已完工266户1062人,完工率93.3%;累计入住266户1062人,入住率93.3%;累计脱贫106户355人,脱贫率32.3%。克州2016年实际集中

安置285户1100人(**县179户698人、**县62户215人、**县44户187人)。 **县19户38人由于面积超标,2017年重新建设50平方米住房,目前该住房主体工程已完工。 (三)2017年计划执行情况 克州2017年开工1666户6870人,开工率100%;累计完成投资1.85亿元,投资完成率45.1%;已完工946户3906人,完工率56.8%;累计入住687户2669人,入住率38.9%;累计脱贫0户。全部采用集中安置方式安置。分县(市)完成情况为: **市已开工489户,开工率为100%;累计完成投资3470万元,投资完成率23.6%;累计完工122户,完工率24.9%;累计入住7户39人,入住率1.5%。 **县开工1153户,开工率100%;累计完成投资14350万元,投资完成率55.7%;累计完工824户3221人,完工率71.5%;累计入住681户2631人,入住率59.1%。 **县已开工24户,开工率100%;累计完成投资400万元,投资完成率67.7%;项目主体已完工。 二、自评情况 (一)自评过程 各县(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评估,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修改编辑!)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概要 1.1.1项目名称 某县某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 1.1.2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法定代表 项目建设单位:某县某镇人民政府 项目法定代表:某某(某某镇人民政府镇长) 1.1.3项目承办单位 某某县某某镇人民政府 1.1.4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某某县某某2009-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 1.1.5搬迁规模及安置类型 易地搬迁某某镇某某村6个自然村104户471人,选址在本镇龙潭坪村四岔溪安置点集中安置。 1.1.6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估算574.7万元。 1.1.7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规划实施期2年,即2009—2010年。 1.2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国发[2001]23号); 2、国家计委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意见(2001年); 3、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鄂发[2002]4号); 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特困地区实施开发式扶贫的通知(鄂政发[1998]50号); 5、湖北省扶贫开发规划(鄂政发[2002]27号); 6、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4]30号); 7、湖北省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赈开发式移民扶贫工作的通知(鄂计地区[2001]224号); 8、宜昌市发改委编制的《湖北武陵山区搬迁式扶贫规划》; 9、《某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0、《某某县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 11、某某县《“十一五”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镇和试点村规划汇编》; 12、《某某县生态移民规划》(2008-2015); 13、《宜昌市新农村住宅设计参考图集》。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 (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

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典型材料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永靖县易地扶贫搬迁典型材料 永靖县位于甘肃中部西南,临夏回族自治州北部,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也是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三座水库重点移民安臵县。总面积1864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149个村(居),总人口20.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6.12万人;总耕地面积35万亩,人均耕地2.16亩。根据国家、省、州扶贫开发的总体安排部暑,今年我县扶贫攻坚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州各级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坚持精力向农村倾斜,项目向基础倾斜,财力向民生倾斜,把易地搬迁项目建设作为全县扶贫开发和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一项最有效、最根本的重要举措,采取多种方式,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程,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有效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主要做法 (一)分析县情,理情思路明方向 通过这几年的扶贫实践,县委、县政府深深认识到依据自然地理条件全县划分为川塬区和东西山区两大块。以黄河、湟水河两岸为主的川塬区6个乡(镇)水资源丰富,土地肥沃,景色秀丽,是发展高效农业和旅游业的理想之地。但东西山区11个乡(镇)因地理条件限制苦甲陇上,这些地方山大沟深,群众居住分散,基础设施难以配套,扶贫成本巨大,生存条件

十分严酷,一方水土难以养活一方人,全县近80%以上的贫困人口聚居在这里,最基本的特征是“旱、苦、少、缺、穷”。面对现实,只有通过移民这一措施和途径,将贫困群众从不具备扶贫开发条件、不适宜人居生存的极度贫困边远山区迁移出来,摆脱恶劣生存环境的束缚,搬迁到生存条件、发展空间相对较好的区域,增强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才能真正实现在易地搬迁中扶贫、在扶贫中发展、在发展中脱贫。为了有效解决这一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有力推进东西山区扶贫开发,县上审时度势,科学决策,把移民作为解决东西山区贫困问题的主要方式,集中力量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为了找准东西山区扶贫攻坚的切入点,县委、县政府通过多方调研,在科学分析县情的基础上,前瞻性的提出了“吃读书饭、种科技田、发养殖财、挣外地钱、往好处搬”的发展思路,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问题。其中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解决东西山区贫困问题的有效载体和途径,严格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抓提高,五年上水平,十年大发展”的中长期开发战略,项目拼盘,资金整合,集中各方力量,大打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从根本上改善了生存发展条件,走出了一条“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群众自愿、自主搬迁、一次规划、分年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永靖县易地扶贫搬迁新模式”,为解决东西山区贫困问题创出了新路子。 (二)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定方案 为了积极探索易地扶贫搬迁形式,避免在工作中行政命令,搞一刀切,县上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方针,通过多年实践,根据不同情况,适时提出了本乡镇、跨乡镇、城镇三

百色市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31121424.html, 百色市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作者:焦小英 来源:《山西农经》2019年第24期 摘要:易地扶贫搬迁是“十三五”期间“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之一,是破解深度贫困的重要对策。百色市属于石漠化区和大石山区,贫困人口多,易地搬迁扶贫是百色市实现高质量脱贫的关键。百色市在易地扶贫搬迁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农户搬迁意愿不高、资金筹措困难、各部门政策口径不统一、执行困难、安置方式单一、脱贫渠道窄、搬迁后缺乏强有力的产业支撑等问题,从提高搬迁农户搬迁意愿、多渠道筹资、加强主体责任制、建立多元安置方式、拓宽脱贫路径和增强后续产业支撑力6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百色市;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支撑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24-0041-02 ; ; ; ;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3.8 ; ; ; ;文献标志码:A 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为尽快解决不适合人类长期居住地区或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地区和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实现脱贫致富和建设小康社会而采取的一大扶贫措施。易地扶贫搬迁是“十三五”期间“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之一,是破解深度贫困的重要对策。 1 ;百色市易地扶贫搬迁现状 百色市12个县(区)属于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之一的滇桂黔石漠化片区, 贫困县和贫困人口多,又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水库移民区和大石山区,需要搬迁的贫困人口多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石漠化区和偏远的大石山区。 百色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实施,总体上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2014和2015年,百色市共实施易地扶贫移搬迁项目103个,搬迁4.5万人;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入住5.585 1万人;2017年全部完成“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计划规模精准核实工作,共精准核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42 005户181 070人,建档立卡人口搬迁入住4.230 5万人。截至2018年3月31日,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32个全部开工建设,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入住9.815 6万人,2016年、2017年均超额完成《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项目年度预期任务指标[1]。2018年8月,百色市田东县代表广西通过国家发改委易地扶贫搬迁抽查核验,并得到其高度评价。2016—2018年百色市共实施安置点148个,安置方式 主要以县城(市、区)、集镇、中心村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占总数的94.25%[2]。 2 ;百色市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

移民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关于省市反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存在问题 的整改方案 4月21日至28日,由市国土局与市移民办组成专项稽查组对我县2016年国家易地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5月2日、3日省移民办联合发改委、扶贫办、国土厅对我县2016年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为进一步落实中省市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精神,集中整改省市督导检查中反馈问题,全面提升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整改目标 坚持目标问题导向,对标省市专项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全面提升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对标反馈问题,精准整改措施 (一)对象识别不精准。要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识别相关程序,认真开展移民搬迁政策宣传、入户核实、公示初审、主机联合上报、标注数据修改等工作,确保我镇“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名单、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名单、当年计划搬迁人员名单、已入住搬迁人员名单闭合,准确无误。并由移民办按照扶贫局提供的易地扶贫搬迁花名册制定年度搬迁计划,分解到户到

人,指导镇办组织项目实施,签订“三项协议”,完善“一镇一册”、“一点一册”和“一户一档”。 (二)政策执行有偏差。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住房面积、自筹资金控制标准,严守“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建房成本控制在1500元/平方米以内、群众自筹资金人均不超过2500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政策红线,确保易地搬迁对象建房不举债,能够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效精准脱贫。 (三)资金管理不规范。严格执行省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筹集、拨付、使用相关规定,坚决落实“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相关要求,落实《X县移民(脱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拆旧补偿办法》、《X县移民(脱贫)搬迁项目管理办法》、《X县移民(脱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等四个办法,切实提高移民(脱贫)搬迁资金使用效率。 (四)档案资料不精细。按照全市移民(脱贫)搬迁档案精细化管理“五个一”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一镇一册”、“一点一册”、“一户一档”、“小区档案”、“明白卡”和“登记表”等相关表册,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信息真实、内容准确、填写规范、逻辑清楚。 三、整改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明晰搬迁形势。各村及相关部门要把移民(脱贫)搬迁作为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如期精准脱贫的有效途径和推动镇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整改提高,确保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稳步推进。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成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搬迁拆迁安置 【发文字号】闽政办[2017]51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07 【实施日期】2017.05.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政办〔2017〕51号) 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福建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7日 福建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确保到2018年如期完成我省建档立卡国定标准贫困人口搬迁脱贫任务,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暂行办法》(发改地区规〔2016〕2660号),结合我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部署安排,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十三五”期间全省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设区市、县(市、区)建档立卡国定标准贫困人口搬迁工作成效考核,考核对象为市、县(区)人民政府。同步实施的建档立卡省定贫困人口和其他造福工程易地搬迁人口的搬迁工作,依据《福建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牵头,会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突出对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考核。 (二)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市县政府抓落实的责任考核。 (三)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确保程序合理、操作规范、公开透明。 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搬迁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建档立卡国定标准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

昭阳区发改局关于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情况整改工作

昭阳区发改局关于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情况整改工作的报告 区审计局: 根据贵局《审计报告》(昭区审报〔2018〕8号),现就昭阳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3月至5月,昭阳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审计,提出昭阳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6个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报请区委、区政府,及时印发了《昭阳区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易地办通〔2018〕50号),将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工作,把存在问题整改“清零”作为目标,早日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 二、整改工作情况 关于2016年6个安置点基础设施未竣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昭阳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任务1727户7096人已全部搬迁入住,入住率100%。 昭阳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之前由审计查出的6个安置点基础设施未完工涉及洒渔镇黑寨云老包、靖安镇五星河湾子、靖安镇百顺油房、乐居镇陈家冲子、苏甲乡温家

沟、青岗岭大寨子6个安置点,截止6月30日洒渔镇黑寨云老包、靖安镇五星河湾子、靖安镇百顺油房、乐居镇陈家冲子、青岗岭大寨子5个安置点基础设施已全部完工,苏甲温家沟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已于9月中旬完成建设,目前正在清场扫尾。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点》、《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督导工作流程》、《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实化监督检查切实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质量和成效的通知》等政策要求及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在区易地办的带领下,结合历次督导发现的问题,继续加大推进整改工作,及时制定逐点逐项整改方案,采取对存在的问题倒逼的方式,逐点逐项进行“清零”。同时,紧盯2018年规模内和2019年新增搬迁任务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2018年搬迁任务2019年春节前搬迁入住。 昭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26日

推动易地扶贫搬迁“三排查三清零”工作纵深推进

推动易地扶贫搬迁“三排查三清零”工作纵深推进 “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开展以来,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县委政府和市局党组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聚焦“2个”重点,以“12345工作法”扎实开展“春季排查”工作,向决胜易地扶贫搬迁发起总攻。 一把手亲自抓确保排查工作高效推进 为扎实做好“三排查三清零”工作,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关于决战决胜易地扶贫搬迁全面开展“三排查三清零”百日冲刺行动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总指挥的工作组,三名副局长为组长,移民办20名干部为成员。要求各工作组组长必须亲自抓,抓到底,实行每天一调度一反馈的工作机制,对全县667户搬迁对象实行拉网式大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聚焦两个重点采取“12345”工作法开展大排查 易地扶贫搬迁的两项核心指标是搬迁户实际入住和旧宅基地腾退,因此X县自然资源局紧紧聚焦这两个重点,以“12345

工作法”扎实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 实际入住方面采取1进2查3确认全面核清入住底数。“1进”即进门入户,必须见到搬迁群众,通过对安置点早中晚走访的方式入户走访;“2看”即:“看水表、看电表;“3确认”即:通过查验身份信息的方式确认入住人口是否是搬迁对象;通过查看室内家具等物品确定是否达到居住条件;通过查看冰箱食品等物品确认居住痕迹是否明显;从而判定搬迁群众是否真正实际入住,全面核清安置点实际入住底数。 旧宅基地腾退方面实行“4核查”核准腾退实际。一是现场核实看拆除户是否按照“腾空、收回、拆除、复垦”的程序腾退复垦到位;二是现场核实不可拆除户认定程序是否规范、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照政策要求封存处理;三是核实无房户认定程序是否规范、真实。四是核实腾退台账是否分类建立。 长效机制方面通过“5项措施”全方位巩固搬迁成效。一是全面指导乡镇开展“一户一档”升级晋档工作,全面提升软件资料水平;二是组织乡镇完善移民搬迁信息系统对象管理相关模块填报工作,全面完善系统数据;三是督促有安置点建设任务的乡镇完善项目管理资料,启动不动产权办理工作,保障搬迁群众利益;四是开展“扶贫扶志”宣传活动,充分激发内生动力;五是

AA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AA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 (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突出对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考核。 (二)坚持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强化对各级政府主要是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组织实施主体责任的考核。 (三)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确保程序合理、操作规范、公开透明。 第二条考核对象 (一)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市、县人民政府。 (二)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工作考核,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自行组织,省组织随机抽查。 第三条考核内容 (一)搬迁对象精准情况。重点考核搬迁精准率,搬迁对象确认程序合规情况,搬迁对象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情况等。 (二)住房建设情况。重点考核人均住房建设面积标准执行情况,住房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工程质量情况等。 (三)搬迁入住情况。重点考核累计入住率,安置群众搬迁协议签订等情况。 (四)旧房拆除情况。重点考核搬迁人口旧房拆除协议签订情况、原住房拆除及宅基地复垦情况等。 (五)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重点考核住房建设资金补助率,安置住房建设补助落实情况,资金管理运行情况等。

(六)搬迁对象脱贫情况。重点考核搬迁人口累计脱贫率,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等。 (七)组织领导情况。重点考核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机制建立、运行管理情况,责任分解落实情况等。 (八)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考核易地扶贫搬迁数据库建设及信息录入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等。 第四条考核实施 (一)考核工作由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原则上安排在每年2—3月进行。 (二)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市、区)于2月中旬前对上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上报省辖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辖市于2月底前对辖区内项目县(市、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份组成考核组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实行全面考核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集中考核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相结合,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访农户等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检查范围为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12个省辖市和3个省直管县(市),每个省辖市随机抽取不少于当年有搬迁任务的县(市、区)个数的三分之一,有年度搬迁任务的直管县(市)全部纳入专项检查范围。每个县(市、区)实地查看不少于2个安置点,每个安置点随机抽取不少于10户搬迁户。 (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第五条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由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作为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成绩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给予奖励或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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