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失独家庭帮扶 方案

计生失独家庭帮扶方案

背景

计划生育是我国重要的国家政策,自1979年开展计划生育以来,有效地遏制了人口增长速度,为国家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口基础。然而,一些计划生育政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也使得一些家庭在生育方面受到了打击,尤其是计划生育中的失独家庭。

计划生育中的失独家庭是指因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而该孩子意外死亡或因病夭折,成为“失独”的家庭。失独家庭在经济、精神等方面都面临着无比的困难和挑战。为了帮助这些家庭尽快从困境中摆脱出来,各地纷纷推出计生失独家庭帮扶方案。

方案实施的意义

计生失独家庭处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困境之中,他们的家庭经济基础薄弱,子女的教育、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开支都需要由家庭承担。加之,失去孩子后,夫妻感到孤独无助,家庭上还需要承受心理上的巨大压力。

因此,出台计生失独家庭帮扶方案,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帮助计生失独家庭尽快重返正常生活,缓解其经济压力和心理困扰;另一方面,有助于提升计划生育政策的公众认同度,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信心。

方案具体内容

计生失独家庭帮扶方案的具体内容因地制宜,但大体上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上的帮扶

计生失独家庭在经济层面上需要得到各种形式的帮助,例如:

1.优先享受政府发放的各类救助金。

2.优先享受政府提供的住房、就业、创业、培训等政策扶持。

3.享受地方慈善机构、企业、个人的帮扶,例如,亲子餐厅、义卖活动

等。

心理上的帮扶

计生失独家庭在心理层面上需要得到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帮助,以及自助小组的支持和鼓励。收到专业人员和他人的心理支持,失独家庭可以对困境有更好的积极认知,接触到更多的社交资源,从而更好的调整自身状态。

其他帮扶措施

除了上述的经济和心理的帮扶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帮扶措施,例如:

1.策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娱乐、文体活动,提高失独家庭生活品质和幸福

感。

2.开展各种形式的义务劳动和服务,促进失独家庭自我价值实现。

方案效果的评估和监测

计划生育政策中的计生失独家庭帮扶方案,是一项涉及到大量资金,涉及到很多人力、物力的复杂工作。为了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需要对其效果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监测。

评估和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召开会议、座谈会,听取失独家庭的意见和建议。

2.定期收集失独家庭帮扶工作的资料,对工作情况、帮扶效果等进行评

估和统计分析。

3.对于帮扶成果的达成,要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指标,加强对工作人

员的考核。

总结

计生失独家庭帮扶方案是一项既具有民生关怀,又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工作。各地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政府和社会力量,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为支撑、家庭自助为基础的工作机制,全力做好计生失独家庭的帮扶工作,让这些家庭得到及时帮助,重返正常的生活轨道。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暖心行动”活动实施方案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暖心行动”活动实施方案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暖心行动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直各相关单位: 我市于20__年承担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试点工作以来,经过两年的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死亡或失独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试点工作,帮助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实际困难,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并以此推进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亲情牵手暖心行动。现根据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卫计委办、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以及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开展亲情牵手暖心行动的重要意义 计划生育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支持、

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实现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缓解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做出了无私奉献。但是,部分计生家庭因独生子女死亡成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独家庭),急需得到政府、社会的关爱和救助。为此,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帮扶体系,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为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基本的生活、养老、医疗服务以及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服务,逐步建立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长效机制,成为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特殊而紧迫的任务。 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亲情牵手暖心行动,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行人文关怀、精神帮扶、经济救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人口计生系统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着力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的有效途径,是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内容要求。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亲情牵手暖心行动,既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又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对计生特殊家庭帮扶亲情牵手暖心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关

关于失独家庭的养老、医疗、心理救助等问题的对策和帮扶方面的建议

关于失独家庭的养老、医疗、心理救助等问题的对策和帮扶 方面的建议 1. 引言 1.1 概述 失独家庭是指在计划生育政策下,夫妻只有一个子女因意外事故、突发疾病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意外离世的家庭。这个悲剧性的事件使得父母失去了唯一的孩子,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和生活上的困扰。在面对养老、医疗以及心理救助等各种问题时,失独家庭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 1.2 文章结构 本文将针对失独家庭在养老、医疗和心理救助方面所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帮扶建议。首先,我们将介绍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包括现状和应对措施。接着,我们将讨论失独家庭在医疗方面所需的支援与帮助,并提供相关方案。随后,我们将深入探讨失独家庭在心理救助方面的需求,并提供有效支持策略。最后,我们将总结文章内容并给出综合性的建议和对策。 1.3 目的 本文旨在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关注,了解其面临的困境和需求,以及提供相关的帮扶和支持。通过探讨养老、医疗和心理救助等问题,我们希望

能为改善失独家庭现状,减轻他们的负担提供有效的对策和建议。同时,也希望能引起更多人对于这个群体的关注和关怀,为他们提供温暖与力量。 2. 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 2.1 养老现状: 失独家庭在养老问题上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由于缺乏子女支持,失独家庭往往无法依靠子女的经济收入和精神支持来保障自己的养老生活。许多失独家庭长辈已步入老年,身体健康状况也出现不同程度的问题,需要更多的关爱和帮助。目前社会对于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关注不够,缺乏完善的政策和制度来解决这个群体所面临的困境。 2.2 养老对策一: 为了解决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政府应加大对这一群体的关怀和扶助力度。首先,可以建立专门针对失独家庭的社区福利中心或者养老院,提供贴心、专业的服务。这些机构可以提供适宜的生活环境和设施,同时还可提供饮食、医疗、护理等全方位服务,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护理指导和身心健康管理。 2.3 养老对策二: 此外,社区和乡村养老基地的建设也是解决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重要途径。通过发展农村旅游、康养产业,可以为失独家庭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充实的生活方式。同时,通过社区组织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健身运动等项目,为失

计生失独家庭帮扶 方案

计生失独家庭帮扶方案 背景 计划生育是我国重要的国家政策,自1979年开展计划生育以来,有效地遏制了人口增长速度,为国家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口基础。然而,一些计划生育政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也使得一些家庭在生育方面受到了打击,尤其是计划生育中的失独家庭。 计划生育中的失独家庭是指因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而该孩子意外死亡或因病夭折,成为“失独”的家庭。失独家庭在经济、精神等方面都面临着无比的困难和挑战。为了帮助这些家庭尽快从困境中摆脱出来,各地纷纷推出计生失独家庭帮扶方案。 方案实施的意义 计生失独家庭处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困境之中,他们的家庭经济基础薄弱,子女的教育、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开支都需要由家庭承担。加之,失去孩子后,夫妻感到孤独无助,家庭上还需要承受心理上的巨大压力。 因此,出台计生失独家庭帮扶方案,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帮助计生失独家庭尽快重返正常生活,缓解其经济压力和心理困扰;另一方面,有助于提升计划生育政策的公众认同度,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信心。 方案具体内容 计生失独家庭帮扶方案的具体内容因地制宜,但大体上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上的帮扶 计生失独家庭在经济层面上需要得到各种形式的帮助,例如: 1.优先享受政府发放的各类救助金。 2.优先享受政府提供的住房、就业、创业、培训等政策扶持。 3.享受地方慈善机构、企业、个人的帮扶,例如,亲子餐厅、义卖活动 等。 心理上的帮扶 计生失独家庭在心理层面上需要得到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帮助,以及自助小组的支持和鼓励。收到专业人员和他人的心理支持,失独家庭可以对困境有更好的积极认知,接触到更多的社交资源,从而更好的调整自身状态。

单亲、失亲、失独、困难流动妇女儿童帮扶方案

单亲、失亲、失独、困难流动妇女儿童帮扶方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单亲、失亲、失独、困难流动妇女儿童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些人群遭遇的困难和需要帮助的问题越来越多。对于这些人群,需要有一系列的帮扶方案,以便让他们能够获得更好的生活和发展。 一、单亲家庭帮扶方案: 单亲家庭是指由一位父亲或母亲独自抚养子女的家庭。单亲家庭的子女由于缺少父母的照顾和关爱,常常存在着生活上的困难和心理上的问题。因此,需要有一系列的帮扶措施,如: 1.提供经济上的帮助,比如提供生活补贴、教育补贴、医疗救助等。 2.提供心理上的支持,比如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帮助他们缓解焦虑、压力等问题。 3.提供教育上的帮助,比如提供学业辅导、教育培训等,帮助他们提升自己的学业成绩和职业技能。 二、失亲家庭帮扶方案: 失亲家庭是指由于父母去世或失踪等原因,子女失去了父母的关爱和照顾的家庭。这些家庭的子女在生活和学习上常常遭遇困难。因此,需要有一些帮扶措施,如: 1.提供经济上的帮助,比如提供生活补贴、教育补贴、医疗救助等。 2.提供心理上的支持,比如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帮助

他们缓解心理问题,适应新的生活环境。 3.提供教育上的帮助,比如提供学业辅导、教育培训等,帮助他们提升自己的学业成绩和职业技能。 三、失独家庭帮扶方案: 失独家庭是指由于子女去世等原因,父母失去了亲情和安全感的家庭。这些家庭的父母在心理上承受了极大的压力和伤痛。因此,需要有一些帮扶措施,如: 1.提供经济上的帮助,比如提供生活补贴、医疗救助等,减轻失独家庭的经济负担。 2.提供心理上的支持,比如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帮助他们缓解心理问题,重新获得生活信心。 3.提供社交上的帮助,比如组织失独家庭之间的社交活动,建立互助网络,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四、困难流动妇女儿童帮扶方案: 困难流动妇女儿童是指因为各种原因,如家庭贫困、迁移、流浪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女性和儿童。这些人群常常面临着教育和就业的问题。因此,需要有一些帮扶措施,如: 1.提供经济上的帮助,比如提供生活补贴、教育补贴、就业培训等,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生活和发展。 2.提供教育上的帮助,比如提供学业辅导、职业培训等,提高他们的学习和就业能力。 3.提供社会保障和法律援助,比如提供医疗和法律帮助等,帮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方案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方案街道辖区目前有4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4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这些家庭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了一些特殊困难,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工作模式,综合运用利益导向、服务关怀和宣传倡导等手段,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关怀活动,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生活上得到帮助、精神上获得慰藉,提高这一特殊群体抵御风险的能力,逐步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扶助对象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伤残(三级及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且女方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家庭。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计生办,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担任。 四、工作措施 (一)生活关怀 1、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对符合国家、区、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计生办要积极申报奖励金,社区、村委会要做好宣传、摸底、上报工作。利用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等重大节假日优先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责任单位:计生办、民政办、社区、村委会) 2、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应按程序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并根据享受低保的类别发放低保金,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特别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应按政策规定分别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救助。(责任科室:民政办) 3、优先解决住房困难。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等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

失独家庭帮扶工作方案

失独家庭帮扶工作方案 背景 失独家庭是指在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死亡,其他成员因为无劳动能力或未成年而 无法维持生计的家庭。由于缺乏照顾和支持,失独家庭成员面临着诸多心理和经济上的困难,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目的与意义 为解决失独家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制定失独家庭帮扶工作 方案,其主要目的和意义如下: •为失独家庭提供必要的经济、物质、心理和社交方面的支持,让他们能够重拾生活信心,积极向前发展。 •借助社区资源,为失独家庭提供公益服务和职业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提高生活技能和自我价值,增强生活质量。 •引导社会各方面资源的有效整合,构建社会力量参与失独家庭帮扶的良好平台,打造失独家庭帮助新模式。 实施步骤 失独家庭帮扶工作方案实施的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了解失独家庭的现状和需求。 通过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的调查、咨询和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失独家庭的实际 情况、孤独、贫困、心理困难等方面的需求,为后续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服务方向。 第二步,建立失独家庭帮扶信息库。 在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建立和完善失独家庭档案和信息库。包 括个人信息、家庭状况、困难手续、资助等数据信息,为开展后续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第三步,制定失独家庭帮扶服务计划。 根据失独家庭实际需求和信息库,制定个性化帮扶服务计划,包括精神支持、 经济援助、社交交流、培训提升等方面服务内容和时间表。

第四步,开展失独家庭帮扶服务活动。 采取多种形式的服务方式,配合失独家庭帮扶服务计划,提供各类专业服务和社区服务,重点支持贫困失独家庭实现稳定收入、改善生活、促进融入社会,提升生活品质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步,评估和总结帮扶效果。 通过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方式等,对失独家庭帮扶服务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以调整工作方向、优化服务内容、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性。 立足当前,展望未来 对于失独家庭的帮扶工作,需要保持持续性和长期性。立足当前,失独家庭帮扶工作需要注重以下方面: •将失独家庭的帮扶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的工作重心,形成有识别、有保障的长效机制。 •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失独家庭的关爱、陪伴和帮扶工作。 •加强社会公益性组织的融合和强化协调机制,探索更多失独家庭帮扶的创新模式和普及路径。 一切工作的展望和实现,需要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的广泛配合和努力。以“人本主义、营造优质社区环境”为核心理念,让失独家庭成为一个幸福、健康、友善的生活社区。

计生失独家庭帮扶 方案

计生失独家庭帮扶方案 概述 计生失独家庭是指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只有一个儿女去世,或者一对夫妻都去世而没有子女的家庭。这类家庭由于缺乏生活和经济支持,故需要社会的帮扶。 为了解决这种问题,国家制定了计生失独家庭帮扶方案,给予这种家庭合适的经济、医疗、心理等方面的帮助。 政策优惠 计生失独家庭的政策优惠主要包括国家、地方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支持和各类社会救助等。 国家优惠 •国家规定对计生失独家庭应当免收社会抚养费等相关费用。 •在居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危房改造等方面享受优先待遇。 •对于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等多项社会保障政策,计生失独家庭享有特殊支持。 地方优惠 •许多地方政府还会专门制定相关政策,如世纪孤儿补贴,残疾补贴,特困家庭补贴等。 •许多地方上还有文化、体育、人才、助学、医疗等方面专门为计生失独家庭提供的优惠政策。 企事业单位优惠 •许多企事业单位都会为这类家庭提供一些医疗帮助、福利补助以及就业机会等等。 •一些企业还会开辟特殊渠道为计生失独家庭提供免费培训、优先招聘和公益实习等帮助。 资助及修缮 国家和地方政府会专门设立基金,用于对计生失独家庭进行必要的资助。这些资助可能是直接的救助,也可能是数额不等的贷款等。

另外,还有一些地方会启动一些相关的修缮项目,如危房改造等,为这类家庭 提供更为安全、健康的居住环境。 针对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方面,针对失独家庭成员常见的心理问题,国家和地方 还设立了许多各类的专业心理服务机构。 组织及宣传 对于计生失独家庭,更重要的是能获得社会上的关注和关怀,社会组织、媒体 及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开展针对计生失独家庭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计生失独家庭的认知度和了解程度。 同时,地方上可能会建立以计生失独家庭为主的社区服务站,专门为这些家庭 提供必要的服务及资源,配备社工、医护人员、志愿者等,开展一系列助力措施。 结语 计生失独家庭的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通过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在经济、医疗、教育、心理等方面进行适当的帮助,这类家庭可以更好的融入社会,享有更为美好的生活。同时,社会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服务也会为这类家庭带来更为重要的帮助。

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帮扶计划与实施方案

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帮扶计划与实施方案 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_帮扶计划与实施方案 本文是关于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_帮扶计划与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篇一 街道辖区目前有4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4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这些家庭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了一些特殊困难,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工作模式,综合运用利益导向、服务关怀和宣传倡导等手段,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关怀活动,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生活上得到帮助、精神上获得慰藉,提高这一特殊群体抵御风险的能力,逐步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扶助对象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伤残(三级及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且女方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家庭。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计生办,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担任。 四、工作措施 (一)生活关怀

1、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对符合国家、区、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计生办要积极申报奖励金,社区、村委会要做好宣传、摸底、上报工作。利用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等重大节假日优先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责任单位: 计生办、民政办、社区、村委会) 2、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应按程序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并根据享受低保的类别发放低保金,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特别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应按政策规定分别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救助。(责任科室:民政办) 3、优先解决住房困难。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等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予以申报。对居住危房的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责任科室:民政办、经济办) 4、扶持就业创业。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优先帮扶其就业创业。(责任科室:劳保所) 5、给予教育补贴。鼓励对伤残家庭的培养,让她们通过学习自立自强。对伤残独生子女就读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的纳入“金秋助学”范围,就读职业技术学院和疆内大学的补助20__元,疆外大学的补助3000元。村(居)委会要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责任单位:民政办、社区、村委会) (二)养老关怀 6、优先安排养老照料。对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老人保障范围,特别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选择居家养老的,优先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责任科室:老龄、残联办) (三)健康关怀

失独家庭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失独家庭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计生协关于确认失独家庭帮扶项目点和暖心家园项目点的通知》,20XX年XX市继续被中国计生协列为失独家庭帮扶项目点。根据市卫健委、市计生协《XX市20XX 年失独家庭帮扶项目实施方案》,我县要做好新形势下失独家庭帮扶工作,加大对失独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力度,推动我县失独家庭帮扶工作常态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协会牵头、部门协作、志愿参与的工作思路,从失独家庭的精神慰藉、生活扶助、健康关怀、保险保障、权益维护等多个方面,统筹相关部门,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失独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机制,针对失独家庭的实际需求,因人而异,落实个性化的扶助关怀措施,切实解决失独家庭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工作任务 (一)更新完善目标人群数据库。全面掌握本县失独家庭基本信息,各乡要及时将新增失独家庭成员信息录入“中国计生协计生特殊家庭信息管理系统”,并对20XX年已录入的家庭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完善,确保每一项录入数据准确、

真实、有效。 (二)开展生活关怀工作。 1.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以“5・29”会员活动日、重阳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为契机,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致以节日的问候,对困难的失独家庭给予上门走访慰问。县计生协在进行日常慰问的基础上要重点走访慰问新增的失独困难家庭。 2.健全结对帮扶制度。各乡XX要健全志愿者/社工、骨干会员与目标人群“一帮一”或“一帮二”的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机制,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必要的关心和生活照料,主动帮助失独家庭落实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低保金、社保金等制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3.政策性保险服务。自治区计生协为年满49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购买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市级为年满40周岁至48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计生特殊家庭购买爱心保险,我县为所有的计生特殊家庭购买爱心保险。各乡XX要做好保险的权益及理赔工作宣传,完善理赔绿色通道及简易快速理赔机制,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时效,实现快速便捷理赔。 (三)开展健康关怀工作。 1.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为失独家庭举办心理疏导、健康

计生奖特扶实施方案

计生奖特扶实施方案 一、背景。 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计划生育工作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为了更好地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权益,我国提出了计生奖特扶政策,旨在帮助符合条件的特殊家庭解决生活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二、实施对象。 1. 享受计生奖特扶的对象包括因独生子女丧失劳动力或者因计划生育政策丧失 独生子女的家庭; 2. 因生育超生子女被处罚的家庭; 3. 因生育超生子女被处罚并丧失劳动力的家庭; 4. 因生育超生子女被处罚并丧失独生子女的家庭。 三、实施内容。 1. 经济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家庭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用于解决生活困难; 2. 就业帮扶,针对丧失劳动力的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就业培训和岗位安排,帮 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3. 教育资助,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家庭子女,给予教育资助,包括学费减免、奖 学金等; 4. 医疗保障,为特殊家庭提供医疗保障,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等; 5. 心理疏导,对特殊家庭成员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信心,积极面 对生活。 四、实施机构。

1. 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计生奖特扶政策,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经济补助; 2. 劳动就业部门,负责为丧失劳动力的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就业帮扶服务; 3. 教育部门,负责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特殊家庭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 4.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为特殊家庭提供医疗保障和心理疏导服务。 五、实施保障。 1. 政策宣传,加强对计生奖特扶政策的宣传,让符合条件的特殊家庭了解自己 的权益; 2.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计生奖特扶政策的落实和执行; 3. 督促落实,对于存在违规行为或者不落实政策的地方和部门,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六、总结。 计生奖特扶政策的实施,对于解决特殊家庭的生活困难,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为特殊家庭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计生特殊家庭慰问实施方案

计生特殊家庭慰问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特殊家庭的数量逐渐增加。为了更好 地关心和帮助这些特殊家庭,制定并实施计生特殊家庭慰问方案,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慰问对象范围。 本慰问方案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特殊家庭,一是因独生子女丧失或残疾而 无法继续生育的家庭;二是因独生子女丧失或残疾而无法继续生育的家庭;三是因独生子女丧失或残疾而无法继续生育的家庭;四是因独生子女丧失或残疾而无法继续生育的家庭;五是因独生子女丧失或残疾而无法继续生育的家庭。 二、慰问内容。 1. 精神慰问,组织专业人员对特殊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 需求,给予心理上的关怀和支持。 2. 物质帮助,针对特殊家庭的实际困难,提供必要的物资帮助,如生活用品、 医疗费用等。 3. 教育支持,对特殊家庭的子女进行教育资助,确保他们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增强他们的自立能力。 4. 就业帮扶,针对特殊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提供就业机会或职业培训, 帮助他们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 5. 法律援助,为特殊家庭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 享受应有的福利和保障。 三、慰问方式。

1. 定期慰问,建立健全的慰问制度,定期对特殊家庭进行慰问,确保他们能够 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2. 点对点帮扶,根据特殊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帮扶方案,确保帮扶 措施能够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3. 社会参与,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特殊家庭的帮扶工作中,形成多方合力,共同关心和支持特殊家庭。 四、慰问效果评估。 建立慰问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慰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慰问方案,确保慰问工作取得实效。 五、慰问工作保障。 1. 资金保障,确保慰问工作的资金来源,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慰问工作的顺利 开展。 2. 组织保障,建立健全的慰问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慰问 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宣传保障,通过宣传报道等方式,及时宣传慰问工作的成效和特殊家庭的感 人故事,营造关爱特殊家庭的良好氛围。 六、结语。 计生特殊家庭慰问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关爱特殊家庭,帮助他们解决 实际困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将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的举措,不断完善慰问方案,确保慰问工作取得实效,让特殊家庭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失独家庭特色帮扶计划

失独家庭特色帮扶计划 引言 失独家庭是指因儿女死亡或其它原因失去全部生育能力的家庭。在中国,由于 长期推行一胎化政策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失独家庭的数量逐年增多。失独家庭几乎无人可依,面临着家庭经济、心理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压力。为此,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逐渐加大了对失独家庭的关注和帮扶力度,出台了多种帮扶计划,取得了一定成效。 本文将探讨失独家庭特色帮扶计划的方案、实施和效果,以期为更好地关注和 帮扶失独家庭做出贡献。 征集和鉴定 征集失独家庭信息是开展帮扶计划的第一步。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积极收集失 独家庭的信息,并通过评估、审核和鉴定等手段确定帮扶计划的对象。鉴定过程应该充分尊重失独家庭的权利和隐私,确保应得的帮扶资源落实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身上。 帮扶措施 为了有效解决失独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心理问题,应该综合考虑以下方面的 帮扶措施: 经济方面 失独家庭由于没有子女供养,面临着很大的经济压力,有的家庭甚至生活无着。因此,在帮扶措施中,应该优先考虑提供经济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安排适当的政策扶持,如生活补贴、医疗救助、退役金等; •开展职业培训和创业扶持,帮助失独家庭实现自我发展和收入增加; •提供必要的物资和服务,如食品、医疗用品、住房等。 心理方面 失独家庭在经历巨大的心理创伤后,常常感到孤独、无助和失落。因此,在帮 扶措施中,应该关注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包括但不限于: •开展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帮助家庭成员化解心理困扰和压力; •组织康复和健身活动,促进身体健康和心理调节; •促进社会沟通和交流,帮助失独家庭摆脱孤独和压抑。

社会方面 失独家庭通常缺乏社会资源和支持,难以融入社会,容易受到歧视和排斥。因此,在帮扶措施中,应该关注家庭成员的社会融入和尊严,包括但不限于: •倡导和宣传亲情文化和优生优育观念,增强社会对失独家庭的理解和支持; •组织和参与志愿服务和慈善活动,帮助失独家庭与社会接触,增加社会参与感; •加强法律保障和维权意识,为失独家庭争取合法权益,维护其尊严和权利。 效果评估 帮扶计划的效果评估是对帮扶工作的检验和调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帮扶计划实施中应该建立科学、规范的效果评估体系,并将评估结果用于调整和优化帮扶方案。评估要考虑失独家庭的实际需求和反馈,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准确和有用。 结论 失独家庭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和帮扶。失独家庭特色帮扶计划是中国帮扶政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效果性。今后,我们应该继续探索和完善失独家庭特色帮扶计划,为失独家庭提供更加有效的帮助和支持。

年度失独家庭帮扶工作计划

年度失独家庭帮扶工作计划 背景介绍 失独家庭是指一对夫妻只有唯一的孩子且孩子已经去世或无法养育的家庭。由 于近年来全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和生育政策的调整,失独家庭越来越多。这些家庭的精神和物质上的压力极大,需要社会力量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 工作目标 为了更好地关心和帮助失独家庭,制定本年度的帮扶计划,旨在达到以下工作 目标: 1.掌握全市失独家庭情况,建立档案,并及时更新和调整; 2.加强对失独家庭的联系和关注,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心理健康,增强他 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3.通过多种方式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生活困难,提高家庭生活质量; 4.利用现有资源,为失独家庭提供必要的经济和教育帮助,促进他们的 自立和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5.建立失独家庭互助机制,鼓励他们相互帮助,共同度过难关。 具体工作安排 1.建立失独家庭档案: * 按区域对失独家庭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完备的档案, 并及时更新和调整; * 区分不同类型家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2.落实定期走访机制: * 每月至少走访一遍失独家庭,关注他们的生活和心理 状况; * 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救助。 3.开展精神慰问和心理疏导: * 在节日和生日等重要日子前走访失独家庭,开 展慰问和送礼物活动; * 配备专业心理工作者,针对失独家庭成员进行心理疏导和 辅导。 4.提供经济和教育帮助: * 配额资金,支持失独家庭成员就业创业; * 对失独 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教育帮助,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 5.建立失独家庭互助机制:* 每月定期组织失独家庭代表开展交流和互助活动;* 建立失独家庭自助小组,鼓励他们相互帮助、共同进步。 工作保障 1.责任人员:

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实施方案

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计生特殊家庭是指因独生子女成年后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无法继续生育的家庭,他们在家庭规划方面面临着特殊的困难和挑战。为了关爱和帮助这些特殊家庭,制定并实施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实施方案,是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体现。 二、关怀内容。 1.心理关怀。 针对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心理状态,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调整心态,重拾信心,重新融入社会生活。 2.经济帮扶。 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经济援助和就业培训,帮助他们增加收入来源,改善生活条件,解决生活困难。

3.法律援助。 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利。 4.文化关怀。 开展文化活动和教育培训,丰富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业余生活,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5.健康关怀。 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关注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提供健康管理服务,预防疾病,保障健康。 三、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的服务体系。 建立计生特殊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建立健全 的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关怀服务。

加强对计生特殊家庭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社会对他们的关注和理解,营造关爱、包容的社会氛围。 3.建立帮扶机制。 建立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机制,建立健全的帮扶名录,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家庭进行帮扶和关怀。 4.加强组织协调。 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优质的服务。 四、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的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失独家庭健康帮扶计划

失独家庭健康帮扶计划 背景 失独家庭指的是因独生子女意外死亡或疾病等原因而导致只剩下一人的家庭。 这类家庭由于缺少晚年子女的经济和精神支持,生活和健康方面存在较大的风险。针对这种情况,许多政府和社会组织提供了健康帮扶计划,旨在帮助失独家庭保持身心健康。 目的 失独家庭健康帮扶计划的目的是提高这类家庭的健康水平,降低健康风险。通 过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检查、健康管理、营养指导等服务,帮助失独家庭成员维持身体健康,减少医疗支出,同时降低其社会和家庭成员的心理负担。 内容 失独家庭健康帮扶计划的具体内容包括: 1. 健康咨询 针对失独家庭成员的不同特点和问题,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健康咨询服务。例如:心理咨询、医学健康咨询、营养咨询等。 2. 健康检查 对失独家庭成员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了解身体状况、预防潜在疾病的爆发, 例如:血压、血糖、血脂、肝功能等。 3. 健康管理 通过在医院建立失独家庭健康管理档案,对失独家庭成员进行定期的健康管理,及时了解健康情况和问题,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和辅导服务,例如:定期看病、服药、体重管理、运动健身等。 4. 营养指导 营养不良会影响身体健康,因此需要为失独家庭成员提供全面的营养知识,指 导其健康饮食,提高免疫力,减少疾病。

效果 失独家庭健康帮扶计划能帮助这类家庭改善其生活状况,提高身心健康水平。 同时,可以减少医疗支出,降低社会和家庭成员的心理负担,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 总结 失独家庭健康帮扶计划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工作,需要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 合作,为这类家庭提供全方位的健康帮扶服务。通过不断优化这项计划,帮助失独家庭实现健康、快乐的生活,为社会和家庭的发展做出贡献。

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帮扶

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帮扶 背景 在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影响下,许多家庭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然而,有些家庭 不幸失去了唯一的孩子,称为“计划生育失独家庭”。这些家庭往往面临着诸如心理、经济、社会、法律等方面的问题,需要社会的帮助与关注。 帮扶政策 为了解决这些家庭的困难和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具体的帮 扶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方面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给予计生家庭适当费用补贴; •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可享受各种社会救助政策,如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 •政府提供职业培训和安排就业岗位,提高这些家庭的经济收入。 心理方面 •建立心理疏导机制,为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提供专业心理辅导; •鼓励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提供情感宣泄和交流的平台; •加强家庭医生、社工、心理医生等医疗队伍的培训,提高对这类家庭的服务能力。 社会方面 •改变社会对独生子女的观念,鼓励多子女家庭; •举办各类文艺活动、形式多样的培训,让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更好地融入社会; •加强对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的法律服务和宣传,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帮扶成效 近年来,国家对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的帮扶力度不断加大,帮扶政策也不断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 •许多地方成立了失独家庭帮扶服务中心,成为很多失独家庭的“家”; •许多失独家庭在政府、慈善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各界的关爱下,走出了失去孩子的痛苦,积极面对生活;

•许多失独家庭通过各种途径的帮扶,不断提升经济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社会公众对这类家庭的关注和关爱度不断提高,失独家庭的社会地位得到提升。 帮扶进一步的考虑 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不少的帮扶政策和措施,但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许多地方的失独家庭帮扶服务中心人员队伍较为单薄,需要增加公共财政的投入及人员培养; •一些失独家庭生活的困难较为复杂,制度性难以解决,需要进一步发挥慈善组织、志愿者的作用; •部分失独家庭在遭遇孩子的离世后,面临老年人独居和经济困难的问题,这时应及时帮助。 结论 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帮扶不仅关乎这些家庭的幸福与生活,也是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慈善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提供更加全面、系统的帮助和服务。让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多一份关爱,多一份温暖。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5篇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篇1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申办程序 办理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人口计生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口发〔2012〕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建立完善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制度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96号)。 奖励扶助项目、标准: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全省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夫妇,由政府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本人被确认为扶助对象的当年发给扶助金。 (二)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全省农村年满55-59周岁、只有一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由政府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年龄满60周岁后,如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应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不再享受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对已享受特别扶助制度(子女伤残、死亡)的对象,不再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 (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子女伤残、死亡)。

在我省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由政府给予资金上的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以后,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40元的扶助金,60岁以后,扶助标准提高至城镇每人每月1000元、农村每人每月800元,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以后,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四)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对农村符合政策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双方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采取了安全适宜长效节育措施、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并引导和帮助这些家庭把奖励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方面。 申办条件: (一)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我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二)独女户家庭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女孩。

2023关于帮扶工作计划3篇

2023关于帮扶工作计划3篇 2023关于帮扶工作计划3篇1 __南社区计生积极积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不断探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困难救助、帮扶办法,坚持三项有效措施,关心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推进计生工作有效进行。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街道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活动的重要性,成立由计生科负责人、各社区主任、社区工作者组成的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做好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积极发挥街道计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特色,及时了解居民需求,通过网络化小组开展面对面互助,帮助计生特困家庭走出生活困境。 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街道大力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加大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力度,为失独家庭赠送安康保险45份;积极落实上级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着力抓好各项奖扶特扶制度的落实,确保符合条件对象全部及时纳入奖扶特扶范围,目前,奖励发放4.2万余,独生子女费3.3万余元;进一步拓宽帮扶渠道,完善人口关爱救助机制,提升生育关怀工作水平,切实促进家庭幸福。 三是开展特色活动,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关心关爱活动,深入到每一个计生困难家庭和特扶家庭,走访慰问,听心声、解难题;结合街道实际,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各类文化志愿者队伍,结合特色民间艺术等主题活动,积极邀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参加,使困难计生家庭感到温暖和慰藉;同时建立帮老助残、青少年援助、计生宣传、医疗卫生服务等专业化的志愿服务队,从不同层面开展对计生困难家庭的志愿服务,有针对性的解决其实际困难。

2023关于帮扶工作计划3篇2 为全面贯彻我校“让每个同学都能享受平等教育,让每个同学都能获得最大成功”的办学理念,我校本学期提出了“齐抓共管、全面育人”的工作要求,即要动员全体科任教师参与学生教育和管理,逐步形成“大德育、大管理”的氛围。为此,学校决定在全校任教师与学生中开展“师爱助我成长——爱心帮扶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1、结对帮扶学困生,即每名科任教师在所任教班级联系一名在班级后10 名的学生作为帮扶对象。通过帮扶,使其脱离学困生之列。 2、合作帮扶边缘生,即科任教师在所任教班级联合帮扶班级15—30名的学生。通过帮扶,使其进入优秀生之列。 3、重点帮扶行为习惯较差的学生,即每名科任教师在所任教班级联系一名在班级经常违规违纪的学生作为帮扶对象,通过帮扶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迈上不扰乱课堂纪律能认真学习之列。 二、帮扶措施 1、学习帮扶。通过课堂补差、课后辅导和交流谈心等方式,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业成绩。 2、品行帮扶。随时了解、关注帮扶对象的日常表现,定期找帮扶对象谈话,根据需要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促使帮扶对象不断提高品德修养。 3、心理帮扶。关注帮扶对象的心理变化,对其心理困惑和矛盾及时给予科学有效的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保持健康的心态,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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