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爆开关和电缆的技术要求

煤矿防爆开关和电缆的技术要求
煤矿防爆开关和电缆的技术要求

煤矿防爆开关和电缆的技术要求

一、防爆真空智能型馈电开关技术要求

1. 具有相关资质的证书、证件。

2. 具有资质单位检验的检验报告。

3. 开关具有煤安标志和防爆标志。

4. 开关具有防爆性和耐爆性。

5. 开关具有选择性漏电和漏电闭锁。

6. 开关保护灵敏可靠,测量精度高,具有极高的抗干扰能力;当供电线路中出现过载、短路、断相或漏电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7. 全数字化,液晶汉显,故障自诊断,有记忆功能,可通过在线远程查询、修改,具备事件顺序记录,瓦斯电闭锁,通信传输。

8. 能集中控制、保护、监测、通信为一体,用于交流50Hz,电压为1140V至3300V电网中,与其他自动化设备或系统接口。

9. 隔爆接合面完好标准要求:

①当操纵杆杆直径d<6.0mm时,L须不大于6.0mm;d<25mm时,L须不小于d;d>25mm时,L须不大于25mm。

②滚动轴承结构,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mm,须不大于w值的2/3。

10. 隔爆接合面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

11. 隔爆接结合面的缺陷或机械伤痕两侧高于无伤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①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cm2不得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②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12. 防爆面不得有锈蚀或油染,应涂防锈油或进行磷化处理。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净后,留有呈青褐色氧化亚铁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算合格。

13. 用螺栓固定的隔爆接合面,其紧固程度应以压平弹簧垫圈不松动,间隙不超过规定为合格。

14. 观察窗孔胶封及透明度良好,无破损,无裂纹。

15. 螺丝隔爆结构:螺纹精度不低于3级;螺距不小于0.7mm;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符合规定。

16.操纵杆直径与隔爆接合面长度必须符合规定。

二、防爆智能真空组合开关的技术要求

1. 具有相关资质的证书、证件。

2. 具有资质单位检验的检验报告。

3. 开关具有煤安标志和防爆标志。

4. 开关具有防爆性和耐爆性。

5. 海拔高度为2000米。

6. 开关保护灵敏可靠,测量精度高,具有极高的抗干扰能力;具有过载、过流、断相或漏电闭锁保护。

7. 全数字化,液晶汉显,故障自诊断,有记忆功能,故障模拟试验,可通过在线远程查询、修改,具备事件顺序记录,通信传输,远程操作采煤机或采面刮板输送机。

8. 采面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行时,采煤机必须实行闭锁。

9. 有程序控制开停操作,实行三机配套,全自动集中控制。

10. 能集中控制、保护、监测、通信为一体,用于交流50Hz,电压为1140V至3300V 电网中,与其他自动化设备或系统接口。

11. 可实现单机控制,多回路程序控制,单机双速控制,双机双速控制。

12. 隔爆接合面完好标准必须符合下表:

①当操纵杆杆直径d<6.0mm时,L须不大于6.0mm;d<25mm时,L须不小于d;d>25mm时,L须不大于25mm。

②滚动轴承结构,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m,须不大于w值的2/3。

13. 隔爆接合面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

14. 隔爆接结合面的缺陷或机械伤痕两侧高于无伤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③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cm2不得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④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15. 防爆面不得有锈蚀或油染,应涂防锈油或进行磷化处理。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净后,留有呈青褐色氧化亚铁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算合格。

16. 用螺栓固定的隔爆接合面,其紧固程度应以压平弹簧垫圈不松动,间隙不超过规定为合格。

17. 观察窗孔胶封及透明度良好,无破损,无裂纹。

18. 螺丝隔爆结构:螺纹精度不低于3级;螺距不小于0.7mm;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浓度符合规定。

19.操纵杆直径与隔爆接合面长度必须符合规定。

三、电缆的技术要求

1. 必须选用经有资质单位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屏蔽电缆。

2. 有电缆资质单位检验合格试验报告。

3. 有资质的相关证书、证件。

4. 电缆芯线数、截面由三机配套厂家按供电细则进行确定,长度根据控制地点确定。

5. 严禁采用铝包电缆和铝芯电缆。

6. 接地不得使用铝芯电缆。

7. 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必须采用符合MT818标准的橡套软电缆。

8. 专用控制、通讯电缆的芯线数,要按通讯、信号及控制系统的实际要求数选取留有一定数量的备用线数。

9. 电缆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它用。

10. 按电缆实际通过的最大工作电流,不超过电缆长时允许电流。

11. 按机械强度选择电缆截面,其芯线截面应不小于各种用电设备按机械强度要求所规定的最小截面。

12. 不同耐压等级电缆绝缘摇测必须符合绝缘摇测标准。

13. 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14. 不同截面的橡套电缆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15. 低压橡套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密封圈材质用邵氏硬度为45~55度的橡胶制造,

并按规定进行老化处理,并符合完好要求。

16. 进出线嘴连接紧固。接线后紧固件的紧固程度,压叠式线嘴以抽拉电缆不串动为合格,螺旋线嘴以1只手的五指使压紧螺母旋进不超过半圆为合格。压盘式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

17. 电缆芯线的连接应采用压接或焊接,严禁绑扎。连接后的接头电阻不应大于同长度线芯电阻的1.1倍,其抗拉强度不应小于原线芯的80%。

井下电缆、风水管路吊挂标准

井下风水管路吊挂标准 1、压风管、供水管、排水管、瓦斯抽放管等管路应和电缆分别敷设在巷道的两侧。 2、巷道内风水管路的铺设应满足设备、行人的安全需要;巷帮要预留出防止巷道变形损坏风水管路的间距。 3、铺设管路的巷道出现冒顶、地鼓、片帮时应即时修护。 4、巷道内从迎头向外100米后的管路必须进行刷漆防腐。刷漆的颜色遵照如下规定:供风管路黄色,供水管路蓝色,注浆管路铁红色,排水管路绿色、瓦斯抽风管黑色。刷漆必须保证均匀,鲜艳美观。 5、巷道内管路,应有标明用途、管径、长度、流体方向等的标识,管路标识应规范、清晰。标识箭头用白色油漆标注,指示风、水的流向。平直管道15~20米一个箭头,拐弯及过墙两则均要标注箭头;4寸以下的管道,箭头长度是管道直径的2倍,4寸以上的管道,箭头长度是管道直径的1.5倍。同一趟管道的箭头长短大小要一致。 6、不论何种管道,要求在箭头尾端用汉语拼音首字母标示介质种类,例如排水管路用字母“PS”表示,从压风管路用字母“YF”表示,供水管路用“GS”表示,注浆管路用“ZJ”,瓦斯抽放管路用”CF”表示等。用阿拉巴数字标注距离,距离以米为单位,用字母“m”表示,例如:“YF-φ50-200”(φ50代表管路内径,单位mm。200代表管路长度,单位m)。字母、数字高度与箭头最宽的宽度相一致,字母、数字颜色为白色“宋体”。

7、供风、供水管路每隔50米应加装一组分支三通和截止阀,管路要求密封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8、风水管路敷设时,在巷道的拐弯、车场等处需要圆弧处理时,应用同型号的管路加工弯头、龙门架等进行过渡连接,严禁使用软管和规格较小的管路与主管路连接。由风水管路引出的支管要和主管平行布置,拐弯处应用弯头,引出处应用快速接头、法兰或专用卡箍固定,严禁用铁丝绑扎,并用规范的塑料钩或铁钩吊挂,吊钩间距必须均匀一致。 9、排水管路在巷道掘进施工时,就应根据掘进期间和工作面形成后的的实际涌水量铺设,避免重复建设,并需在巷道的低洼处应设置三通和放淤阀。采掘工作面巷道单侧有钻场的,排水管路应分布在钻场侧;无钻场或两边都有钻场的,应布置在运输线侧,且每个钻场处需安装一个三通和闸阀。风水管路过钻场处应用弯头平滑过渡,严禁直角连接。 钻场 10、顶底板稳定的巷道,排水管路要铺设在巷道运输线一侧的底部或吊挂在顶部。铺设在底部时要有牢固的底座支撑和固定;吊挂在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细则

煤矿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 , 提高煤矿机电职工对电器设备防爆性能的认识 , 便于掌握 , 使之学有章程,干有标准 , 查有依据 , 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科学管理 , 提高维修质量 , 消灭失爆设备 , 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 , 实现电器设备安全运行 , 特制定本《细则》。 2.所有井下电器设备(包括小型电器 , 下同)的选用 ,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3.井下防爆电器设备 , 在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指定的、经过考核合格的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 , 检查其安全性能 ,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4.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 ,维护和修理工作 , 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 , 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不得继续使用。 5.凡防爆电器设备 , 不论使用在井下任何地方 , 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6.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⑴设备的负责人和电器维修工,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每班检查一次。 ⑵ 区队防爆检查员(或防爆电工),对本区队所管辖的设备每天检查一次。

⑶ 矿防爆检查组人员,分工包干,对全矿井高沼气地区或煤与沼气突出矿井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不低于二次,对低沼气地区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不低于一次。 ⑷在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等领导下,由机电部组织安监人员、防爆检查组、电管组等参加全矿使用设备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的总数量不应少于电器设备和少型电器数量的 10%,并统计完好率和失爆率。 ⑸对检查出来的失爆设备,除立即停止使用并处理外,对责任者要填表登记,追究责任,进行安全教育补课,并酌情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 第二章: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将检查合格后的防爆标志贴于防爆设备外壳的显要位置,入井前进行验证,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2.矿属各单位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的电气维修工进行检修、维护和调试工作,高压设备的检修、维护和调试工作应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及施工措施,待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持申请施工措施由专业的电气维修工进行施工。 3.使用普通型电气仪表在井下检修、测量时,必须有瓦检员配合,测出使用地点的瓦斯浓度在 1%以下时方可使用。 4.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由矿专业防爆检查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问题 , 按矿相应规定进行考核,跟班维修工每班都要对自己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检查有无失爆和不完好情况,并做到及时处理。 5.井下不准带电检修各类电气设备 , 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 源 , 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 否则, 不准检修搬迁。 6.井下各种电气设备都应设标志牌 , 标志牌上写明该电气设备的名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管理,消灭电气失爆、失保,杜绝电气火灾和触电伤人事故,减少停电事故,确保供电安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井下电气管理工作由机电管理科负总责,具体负责井下供电的用电审批,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管理,现场检查和电气事故追查,参与规程措施的编制、会审、贯彻及电气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保存。第三条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电气管理第一责任者,分管机电的副科长对本单位电气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未设机电副科长的单位必须指派一名副科长分管井下电气工作。第四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准时参加电管例会和机电例会。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机电矿长请假。第五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带队按时参加矿每月组织的达标和安全检查。同时,定期组织自查,并认真记录备查。第六条采、掘、开工作面供电系统设计由机电管理科负责。工作面开工前,由技术部门提供巷道设计图及工作面地质资料,通风部门提供风流方向,局扇容量、安装位置、瓦斯电闭锁开关位置和控制范围,机电管理科提供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平面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设计方案须经机电副总组织相关单位会审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单位必须按图施工,机电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否则,不准送电。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及检修计划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逐台检修,并认真做好记录。其中移动变电站,“三专”线路的电缆、开关、局扇每月进行一次强制性检修。强化“双突”区域电气管理设备检修,确保检修质量。第八条修配工区、综机工区参与电气设备进矿后的验收,对出厂入井的电气设备进行检修调试,重点对过流、漏电保护及防爆性能进行整定、校验,机电管理科负责抽查。使用单位领用时要检查验收,不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禁止下井使用。第九条各单位要制定实施井下电工培训计划,提高职工业务素质。井下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第十条机电管理科要加强“双突”区域现场检查,定期对在用机电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失爆、失保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该区域供电,并及时汇报调度所及矿有关领导。

电缆技术参数性能手册

广州地铁二号线工程供变电系统 编制单位:河北宝丰线缆有限公司

35kV阻燃电缆技术参数性能手册 1.产品名称及规格 额定电压26/35KV单芯交联聚乙烯绝缘低烟低卤阻燃电力电缆。 规格:1*300mm2, 1*185mm2, 1*95mm2。 2.引用标准

3.电缆结构 4. 电缆主要制造工艺及技术参数:4.1 主要制造工艺

采用从芬兰NOKIA公司进口的交联生产线生产电缆XLPE绝缘线芯,该设备为导体屏蔽、绝缘、绝缘屏蔽三层共挤,全干式交联生产线。 4.2 主要技术参数 5. 试验:

电缆必须进行下列试验并提交有效的试验报告5.1 型式试验 5.1.1 电气性能试验 ●局部放电试验 ●弯曲试验后局部放电试验 ●tgδ值试验 ●热循环后局部放电试验 ●冲击电压试验及交流电压试验 ●4h交流电压试验 5.1.2 机械物理性能试验 ●老化前和老化后绝缘机械性能试验 ●老化前和老化后护套机械性能试验 ●成品电缆段的附加老化试验 ●交联聚乙烯绝缘吸水试验 ●交联聚乙烯绝缘收缩试验 ●交联聚乙烯绝缘热延伸试验 ●印刷标志耐擦试验 ●成束电缆燃烧试验 ●燃烧时的烟气试验 5.2 出厂试验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局部放电试验 ●交流电压试验 5.3 抽样试验 ●结构尺寸检查 ●导体结构 ●绝缘厚度 ●屏蔽结构 ●护套厚度 ●外径 ●外观标识 ●4h交流电压试验 ●热延伸试验 5.4 验收试验: 生产过程中,产品出厂时的验收由双方协商。 6 包装、标志: 6.1 包装: 6.1.1包装为铁木结构的电缆盘,直径不大于2.8米。 6.1.2电缆两端头采用热缩套进行可靠密封,以防潮气进入,伸出盘外的电缆端 头钉有保护罩加以保护。 6.2 标识: 6.2.1成品电缆的护套表面印有制造厂名、电缆型号、额定电压、米标和制造年 份连续标记。标记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

井下电缆吊挂规范标准(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电缆吊挂规范标准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289-28 井下电缆吊挂规范标准(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现场电缆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安装、吊挂、维护”的原则,新敷设的电缆应经机电科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电缆悬挂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做到整齐不交叉、不缠绕、不盘圈、不挤压、不落地、不粘灰积尘。 3、巷道内的电缆(电力电缆)沿线每隔200米的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电缆的规格型号、编号、长度、用途、负责人的标志牌,并且内容要填写正确、完整。 4、敷设在巷道内的电缆,必须采用电缆钩分钩悬挂,且要悬挂整齐,电缆钩统一使用宽底板树脂电缆钩。运输大巷电缆钩小钩为15个,皮带大巷电缆钩小钩为9个,掘进巷电缆钩小钩为6个,大钩按所需安

煤矿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某煤矿电气防爆管理制度一、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制度 1、新进及在修设备必须经机电区设备防爆检查组严格按照电气防爆检查细则检查合格签发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记入防爆设备技术档案。 2、设备组及使用单位凭煤安标志下发及领取设备,无煤安标志的设备严禁入井。 3、机电区负责对入井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复查,并检验煤安标志,合格后签发入井证,机运队凭煤安标志入井证安排入井。 4、设备组对新购置及检修的设备质量负责,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不完好设备严禁入井。 5、完好电气设备包括:设备电气保护装置,内部接线、操作机构、防爆机构等按完好标准要求。

6、各生产区队领用设备时,应按完好标准进行严格复检,并在领用 单上签字,入井后按质量完好标准使用,确保设备防爆性能。 二、防爆设备的检查 1、防爆设备检查人员,必须持有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按照部颁“设备完好标准”和省厅颁发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 细则”独立地进行防爆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失爆现象与不安因素,有权立即停止生产,通知有关部门问题处理后,方可继续生产。 2、防爆设备检查工作。(管理小组)负责全矿使用在册的防爆电气 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的检查、登记建帐等管理工作。对需入井使用电气设备进行完好状态与防爆性能检查。防爆合格者发给“防 爆合格证”并加盖“防爆合格”图章。 3、矿机运队每班固定一名责任心较强的井口工负责检查、核收“入 井证”,并在月底交电管组。严禁无证下井。

4、防爆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文字形式通知有关单位限期解 决。 5、采、掘、开、机运、机电各队应配一名防爆检查电工,负责本队 日常防爆电器设备的检查监督工作。 三、处罚办法 1、经机电区电管组定期检查每发现一处失爆,对该队罚款20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500元,当班电工罚款200元。 2、经上级检查团检查发现一处失爆,按集团公司规定罚责任单位5000元。

VV、VV22电缆技术参数

投标电缆技术规范书 第1部分电缆的结构描述及技术性能 产品名称:额定电压0.6/1kV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产品型号:VV、VV22 1 执行标准 2 使用特性 2.1 额定电压U0/U为0.6/1kV,额定频率为50Hz。 2.2 敷设方式可有沟槽、排管、沟道、桥架等多种。 2.3 电缆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 3 工作特性及条件 3.1 电缆导体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70℃。 3.2 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不超过160℃。 4 技术要求 4.1 导体

4.1.1 导体结构、性能及外观符合GB/T3956-2008的规定。 4.1.2 导体表面光洁、无油污、无损伤绝缘的毛刺、锐边以及凸起或断裂的单线。 4.2 绝缘 4.2.1 绝缘紧密挤包在导体上,且容易剥离而不损伤导体。绝缘表面平整,色泽均匀。绝缘层的横断面上无目力可见的气泡和砂眼等缺陷。 4.2.2 绝缘采用PVC/A型聚氯乙烯混和物,绝缘的最薄点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90%-0.1mm。 表1额定电压0.6/1kV的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绝缘标称厚度(VV) 4.2.3 绝缘线芯采用颜色识别,分色规则符合GB6995-2008的规定。 4.3 缆芯、填充及内衬层 4.3.1 电缆绝缘线芯成缆方向为右向。 4.3.2 电缆的缆芯中用非吸湿性材料填充。 4.3.3 VV22型电缆成缆线芯外绕包两层PVC黑带作为内衬层,其厚度符合GB/T12706.1-2008的规定。 4.4 铠装(适用于VV22型电缆) 4.4.1 单芯电缆采用双层不锈钢带铠装,多芯电缆铠装采用双层镀锌钢带铠装。 4.4.2 钢带螺旋式绕包,绕包间隔不超过钢带宽度的50%。 4.4.2 钢带厚度符合GB/T12706.1-2008的规定,钢带绕包圆整光滑。 4.5 外护套 4.5.1 电缆外护套紧密挤包在成缆线芯或铠装层上,护套表面光洁,色泽均匀。 4.5.2 电缆外护套材料采用PVC/ST1聚氯乙烯混和物;护套厚度符合GB/T12706.1-2008的规定,铠装电缆护套上任一处最小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80%-0.2mm,非铠装电缆护套上任一处最小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85%-0.1mm。

防爆电梯基础知识

内容介绍 第1部分防爆电梯的类型、结构、工作原理和相关安全要求 第2部分防爆电梯特殊检验项目的缺陷识别及检验技能 第3部分防爆电梯检验用仪器设备操作 第1部分防爆电梯的类型、结构、工作原理和相关安全要求 1.防爆电梯的类型 (1)根据GB 31094-2014《防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防爆电梯可分为: 额定速度不大于1m/s的电力驱动的曳引式、强制式防爆电梯和液压式防爆电梯这3种类型。 (2)根据TSG T7003-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防爆电梯》(含其第1号修改单)中第二条,防爆电梯可分为: 额定速度不大于1m/s的曳引式防爆电梯、液压式防爆电梯和曳引式杂物防爆电梯这3种类型。 2.防爆电梯的结构 总体来说,防爆电梯的结构与相同类型的非防爆电梯的结构相似,其差异主要集中在可能会产生能量聚集的材料、电气设备和部分机械装置对摩擦、撞击、火花以及局部高温等情况的处理方面。 防爆电动机、防爆液压泵站、防爆控制柜、防爆接线盒、防爆型限速器和安全钳以及无火花材料等的应用,就是防爆电梯的结构与非防爆电梯结构的不同之处。 3.防爆电梯的工作原理 1)曳引式防爆电梯 其工作原理同非防爆式曳引驱动电梯一样,是通过曳引轮与悬挂装置之间的摩擦力来驱动防爆电梯上下运行的。 2)强制驱动防爆电梯 其工作原理同非防爆式强制驱动电梯一样,是通过钢丝绳或链条在卷筒的驱动下实现防爆电梯上下运行的。 3)液压驱动防爆电梯 其工作原理同非防爆液压驱动电梯一样,是通过防爆液压泵站所产生的动力来驱动防爆电梯的向上运行,而防爆液压驱动电梯的下行,则是通过轿厢的载重和自重来实现的。 4.防爆电梯的安全要求 防爆电梯的安全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建筑与环境的要求 1)机器空间、井道及底坑内使用的建筑材料应为不燃烧体或阻燃材料。机器空间和底坑内不应存放易燃物品,如油布、油纸等; 2)机器空间、井道及底坑内应采取措施防止粉尘堆积,并便于清扫; 3)当可燃性物质密度大于空气密度时,应防止底坑内可燃性物质大量积聚;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各队组: 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进一步强化安全供电,保障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特制定电气设备管理制度,望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井范围内的井上、下电气设备使用科室、队组。矿井所有电气设备、五小电器必须符合2013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制定的《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二、岗位职责 【1】防爆组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地面领用的新购置或修理后入井前的防爆电气(器)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检验,符合要求的签发防爆合格证并登记备案(包括“MA”证号)。发现没有签发防爆合格证设备入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负责对本单位地面及井下在用防爆电气(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 3、坚持电气(器)设备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4、负责对使用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每台设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防爆性能检查。 5、负责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每6个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接地网接地电阻值的测定。 6、监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有权对出现失爆电气(器)设备的现场,勒令其停止作业;对整改不力者按制度进行处罚。 【2】各队组职责: 1、对本队组出现“失爆”的电气设备负主要责任。

2、建立健全防爆电气(器)安装、运行、维护、检查、管理、考核等制度,并认真落实,保持在用防爆电气(器)完好。 3、每班配备兼职防爆检查员对本辖区的电气设备进行详细的防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现场处理。 4、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对所辖防爆电气(器)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和隐患。 三、执行标准 矿井所有电气设备、五小电器必须符合2013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制定的《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四、管理内容 【1】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 1.新设备必须出示“两证一标志”,入井前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及其安全性能,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2.防爆组对矿井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的防爆性能、完好状态,进行监督、管理。由使用单位、机电科防爆检查员,当场检查、试验,合格后双方签字,开出“防爆合格证”、“电气设备入井证”方可入井使用。 3.修理后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不得出现失爆和不完好,必须符合《电气设备完好标准》,方可入井使用。 4.井口把钩工对入井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收到机电科开出的入井证后方可允许入井,对无入井证的电气设备一律不得入井,把钩工有权拒绝任何科室、队组无入井证的电气设备入井。 5.矿灯房发出的矿灯要符合防爆要求,井下严禁拆卸矿灯。【2】电气设备的安装: 1.电气设备必须台台上架,摆放整齐。 2.电气设备入井安装后,必须由使用单位的防爆电工进行防爆检查验收,密封圈内、外径符合要求,接线工艺符合标准,接线腔内干净整洁,压线卡爪安装正确,电缆护套伸入器壁符合要求,空闲的喇叭嘴用合格的密封圈挡板堵死,不得缺少螺栓、弹簧垫,防爆结合面有合格的油脂,保护齐全可靠,闭锁装置完好,电缆性能符合标准,吊挂整齐,接地装置安装规范,

煤矿井下电缆吊挂标准

井下电缆吊挂相关规定 1、电缆布置、走向、吊挂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执行。 2、吊挂电缆必须采用布置镀锌6×19/9.3mm钢丝绳配合固定电缆钩方式进行吊挂电缆。钢丝绳首尾两端必须固定在有效锚杆或锚索上,选用钢丝绳卡时,应使其U形环的内侧净距比钢丝绳直径大1~3mm,太大了卡扣连接卡不紧。钢丝绳端头绳卡数目不少于3个,绳卡的间距应≥钢丝绳径的6倍,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距离≥140mm。 3、钢丝绳、绳卡应配套使用,绳卡要一顺排列,应将U 形环部分卡在绳头的一面,压板放在主绳的一面。上钢丝绳卡时一定要将螺栓拧紧,直到绳被压扁1/3~1/4直径时为止,并在绳受力后,再将钢丝绳卡螺栓拧紧一次,以保证接头牢固可靠。 4、电缆钩必须用10号铁丝进行固定,固定时铁丝穿过电缆钩固定孔后,铁丝旋转拧固不得少于三圈;再将铁丝缠绕于已固定好的钢丝绳上,缠绕不得少于三圈,缠绕时要将每圈铁丝都吃紧,最后将铁丝的另一端固定于顶网或钢带上,且铁丝旋转拧固不得少于三圈,如可借钢带固定应优先选择钢带,如无钢带可借用时,穿顶网固定应至少穿过不同两根顶网铁丝,穿过顶网后铁丝应拉紧后再进行拧固。(注:电缆钩的固定严禁使用联网丝等材料代替,必须使用10号铁丝进行固定)。 5、已固定好的钢丝绳每间隔4-6米进行一次加固,加固采用双股10号铁丝并必须穿过钢带进行固定,且铁丝旋转拧固不得少于三圈,使用双股铁丝工作段长度应一致,以保证其两根受力均匀。若巷道顶板无钢带可利用时,钢丝绳的加固为每间隔10米进行一次加固,加固采用支护锚杆、锚索、短截钢丝绳、绳卡配合进行,短截钢丝绳必须可靠固定在支护锚杆、锚索上,大包围穿过已固定好的钢丝绳后再使用绳卡进行可靠固定。短截钢丝绳、绳卡安装遵循以上第2、3条规定执行。 6、电缆吊挂总钩数达8钩(截面均小于50mm2)或5钩(其中3根截面大于70mm2或其中4根截面大于50mm2)以上时,应每间隔10米进行一次加固,加固采用铁十钩、短截钢丝绳、绳卡配合进行,且铁十钩必须可靠固定在支护锚杆、锚索或钢带上,严禁固定在顶网上;铁十钩的吊挂必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基础知识【最新】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基础知识 1、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2、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作工业性试运行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工业试验许可证”,使用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机电副总审查同意,否则不准入井。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检验。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8、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9、防爆外壳的维修,应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取得防爆检修资质的单位或厂家进行修理。 10、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11、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二次。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12、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13、、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1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15、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16、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17、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且凸凹深度超过5㎜者),为失爆 18、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为失爆 19、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为失爆 20、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接线柱、绝缘座管烧毁,使两个空腔连通的,为失爆 21、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为失爆。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矿实 际,制定井下巷道电缆敷设及吊挂标准,望有关单位认真执行一、电缆敷设及吊挂原则: (一)电缆必须吊挂。 (二)、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巷道整的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 地面成90o,即横平竖直。 (三)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成90o转弯,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四)、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应保持一米(允 许悬挂点的间距在士50mm,上下10mm范围内变动)。 (五)、悬挂高度符合下列要求:(以下高度以挂电缆钩予埋件为准) 1、主要运输巷道不低于 1.6米。 2、掘进与回采巷道不低于 1 .6米,机电硐室不低于 1.6米。 (六)、悬挂应有适当的驰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下垂为宜。 (七)、要求挂线打电缆吊挂眼,固定电缆钩的预埋件埋入后裸露长度不超过30mm。 (八)、电缆应每根分开吊挂(吊挂顺序:根据电缆截面由上而下吊挂,高压电缆悬挂在最上钩)。 (九)、电缆安设经过躲避硐室时,必须拐弯进硐室吊挂,硐室内拐弯处电缆 钩底部靠帮固定。 般规定: 1、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并且用统一类型规格的电缆钩)。

2、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同一根电缆只允许用同一类型的电缆钩 3、巷到一侧挂有 2 根以上的电缆时,不得交叉,且驰度一致,不得错钩吊挂。 4、电缆钩一钩只准挂一根电缆。 5、通讯电缆与信号电缆及电力电缆挂在同一侧。 6、电缆不得挂风筒或水管上。 7、电缆不得遭受淋水,如有淋水予以保护。 8、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9、电缆与供风管、供水管在巷道一侧吊挂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 米以上的间距。 10、盘圈或盘8 字型的电缆不得带电。 11、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大于100mm 12、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13、电缆标志牌内容要求有型号、电压、长度、检查人、始末端名称,便于识别。 14、电缆标志牌填写时字迹清楚不潦草,并与实际相符。 15、电缆标志牌箭头指向正确,即箭头由电缆指向负荷端或受电端。 16、主要巷道内敷设的电缆每100 米应标有一个标志牌。 17、拐弯处或分支点以及电缆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端应各有一个电缆标志牌 18、电气设备控制线、信号、照明灯等多用途小电缆允许使用扎条捆扎固定,要求横平竖直不交叉。

煤矿电气防爆安全知识

煤矿电气防爆安全知识 、煤矿机电安全知识 1、煤矿五大自然灾害是什么?瓦斯的主要成分是什么?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1)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是煤矿的无大自然灾害 (2)瓦斯的主要成分是甲烷(CH4),俗称沼气,此外还有氮气、一氧化碳、硫化氢等,瓦斯中甲烷含量一般 在83% 以上。 (3)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是:a、瓦斯达到一定的浓度,一般为5%-16%,低于5%或高于16%只能燃烧。但当混合气体中有煤尘时,会使爆炸下限下降,这是因为煤尘在300-400 C时能释放岀大量可燃气体。b、有火源, 一般温度在650-750 C之间,c、氧气含量,混合气体中氧气含量在12%以上时就有可能引起瓦斯爆炸。 2、矿用电气设备防爆的重要性 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或故障状态下可能岀现火花、电弧、热表面和灼热颗粒等,它们都具有一定能量,可以成 为点燃矿井瓦斯和煤尘的点火源。大量统计资料表明,电火源是井下瓦斯爆炸的主要点火源,约占50%左右 而且随着煤矿井下电气化程度的提高及井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的提高,电气设备的事故更易发生,因此搞好电气设备的防爆,对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矿用电气设备防爆的基本措施

(1)采用间隔隔爆技术,比如我们使用的防爆开关,把正常运行或故障状态下可能引爆瓦斯或煤尘的电气设备 置于坚固的具有隔爆结构的外壳内,当隔爆外壳内发生爆炸时不会引起外壳外部瓦斯或煤尘的爆炸。 (2)采用本质安全技术,其特点就是限制热源的热量,使本质安全型设备在事故或故障状态下所产生的电火花不能点燃瓦斯或煤尘,但这种防爆技术只适用于“弱电”系统。(3)采用增加安全程度的措施,主要依靠提高设 备设备的安全程度,降低故障率,从而防止电弧、火花或危险温度的产生。 (4)采用快速断电技术,又叫超前断电技术,其特点是采取可靠的自动快速切断故障电流的措施,使可能产生的电火花或电弧存在的时间小于点燃瓦斯或煤尘所需要的最小时间。瓦斯爆炸的感应期一般为10ms 以上,煤尘爆炸的感应期一般为40-250ms 。 4、隔爆性能的保证 (1)隔爆结构要符合要求,隔爆结合面的长度和间隙直接关系着隔爆外壳的隔爆性能,只要宽度设计适当,在爆炸压力作用下,结合面的瞬间和残余变形都不会影响隔爆间隙。隔爆面要求清洁等,隔爆面的粗糙度也应符合要求。 2)隔爆面要有防锈措施,如电镀、硫化等,但不准涂漆,因为油漆在高温作用下易分解,使得结合面 间隙变大,影响隔爆外壳的隔爆性能。 3)隔爆面之间的紧固及防松 4)联锁和警告标志的设置

煤矿电气防爆检查细则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 2009-05-09 14:29 第一章总则 1. 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提高煤矿机电职工对电器设备防爆炸性能的认识,便于掌握,使之学有章程,干有标准,查有依据,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失爆设备,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实现电器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2. 所有井下电器设备(包括小型电器,下同)的选用,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3.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由指定的,经过考核合格的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4.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 防爆外壳的大修,必须由集团公司机修厂,省属机修厂或具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 6. 凡防爆电器设备,不论使用在井下任何地方,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7. 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⑴设备的负责人和电器维修工,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每班检查一次。 ⑵区队防爆检查员(或防爆电工),对本区队所管辖的设备每天检查一次, ⑶矿防爆检查组人员,分工包干,对全矿井高沼气地区或煤与沼气突出矿井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二次,对低沼气地区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一次。 ⑷矿每周至下而上进行一次检查,由采掘运输区队,包机组等基层单位按细则逐台检查。矿在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等领导下,由机电部组织安监人员,防爆检查组,电管组等参加全矿使用设备按细则仔细检查,检查的总数量还应少于电器设备和少型电器数量的10﹪,并统计完好率和失爆率。 8 对检查出来的失爆设备,除立即停止使用并处理外,对责任者要填表登记,追究责任,进行安全教育补课,并酌情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 9 失爆; 凡已装接使用的电器防爆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五小件设备),其防爆性能受到破坏,失去防爆性能的统称为失爆。 第二章防爆细则 一隔爆外壳 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 1 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为失瀑。(注)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超过50㎜,同时深度凸凹深度超过5㎜者。 2 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所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小件为失爆。 3 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为失爆。 4 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为失爆。 5 隔爆室的观察窗口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为失爆。 6 隔爆设备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为失爆。 7 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器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的为失爆。 二隔爆接合面 隔爆结合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需有防锈措施,如电镀,磷化,涂防锈油等。

防爆电机基础知识

防爆电机基础知识 一、防爆电机基础知识 我国防爆电气标准对电机来说,主要有: GB3836.1-201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2011《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3836.3-2011《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还有其它一些标准,例如:本质安全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无火花型“n”;浇封型“m”;粉尘防爆型等等。 我公司正在开发的电机有高压隔爆型YB2和增安型YAKK。 主要开发的品种有:高压YB、YB2、YAKK、YAKS、YZKK和YZKS。 低压隔爆型YB电机。 隔爆型的防爆级别:ExdⅡBT4 Gb,代表的意义: Ex:防爆标志; d:隔爆型; ⅡB:电动机类别级别(Ⅱ类B 级); T4:温度组别。 增安型的防爆级别:ExeⅡT3 Ex:防爆标志; e:增安型; Ⅱ:Ⅱ类 T3:温度组别。 Gb级:EPL Gb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或预期故障条件下不是点燃源。 EPL:设备保护级别:根据设备成为点燃源的可能性和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及煤矿甲烷爆炸性环境所具有的不同特征而对设备规定的保护级别。有EPL Ma,EPL Mb。EPL Ga;EPL Gb; EPL Gc;EPL Da;EPL Db;EPL Dc。ⅡB的设备可使用于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

二、防爆电机基础概念 1.1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类别:按照电气设备使用的爆炸性环境而划分的类别:Ⅰ类:用于煤矿瓦斯气体环境;Ⅱ类:除煤矿瓦斯气体之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Ⅲ类: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 Ⅱ类:标志为ExdIIAT4、ExdIIBT4、ExdIICT4;在II类产品中,IIB的电动机可代替IIA电动机,IIC的电动机可代替IIB及IIA电动机。 1.2 最高表面温度:在最不利运行条件下(但在规定的容许范围内)工作时,电气设备的任何部件或任何表面所达到的最高温度。 注1:对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来说,该温度可出现在设备内部零部件上或外壳表面,视防爆型式而定。 1.3 温度组别: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按其最高表面温度划分的组别。 1.4 爆炸性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蒸气、粉尘、纤维或飞絮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1.5 爆炸性气体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或蒸气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1.6 危险区域划分中的0区:连续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 1.7 危险区域划分中的1区: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 1.8 危险区域划分中的2区:正常运行时不大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如果出现,只是存在很短时间。 1.8 隔爆外壳“d”: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其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进入外壳内部的爆炸性混合物在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由一种、多种气体或蒸气形成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点燃。 1.9 增安型电气设备“e”: 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即对电气设备采取一些附加措施,以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在正常运行或规定的异常条件下产生危险温度、电弧和火花的可能性。 注1:这种保护型式用“e”表示。附加的措施是那些符合本部分要求的措施。 注2:增安型“e”的定义不包括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产生火花或电弧的设备。 1.10 增安型电气设备的极限温度:电气设备或其部件的最高允许温度。它等于按下列条件确定的两个温度中的较低温度: a)爆炸性气体环境点燃的危险温度;

井下电缆吊挂规范标准(通用版)

( 岗位职责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井下电缆吊挂规范标准(通用 版) Regular daily safety management training, and establish a system to control and improve the company's sudden accidents.

井下电缆吊挂规范标准(通用版) 1、现场电缆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安装、吊挂、维护”的原则,新敷设的电缆应经机电科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电缆悬挂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做到整齐不交叉、不缠绕、不盘圈、不挤压、不落地、不粘灰积尘。 3、巷道内的电缆(电力电缆)沿线每隔200米的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电缆的规格型号、编号、长度、用途、负责人的标志牌,并且内容要填写正确、完整。 4、敷设在巷道内的电缆,必须采用电缆钩分钩悬挂,且要悬挂整齐,电缆钩统一使用宽底板树脂电缆钩。运输大巷电缆钩小钩为15个,皮带大巷电缆钩小钩为9个,掘进巷电缆钩小钩为6个,大钩按所需安装。 5、电缆钩吊挂应使用膨胀螺栓固定。电缆钩吊挂应平直,严禁

用铁丝吊挂电缆。 6、电缆吊挂大巷间距为1.2m,斜巷为1m,其它巷道为1.2m。 7、电缆与风、水管要求分别布置在巷道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必须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由机电矿长允许方可,且电缆要敷设在管路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8、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必须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由机电矿长允许方可,且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9、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10、电缆接线盒应使用专用接线盒吊钩,电缆要留有一定余量,接线盒吊挂高度应略高于所接电缆。 11、电缆穿过墙壁或风门时,必须设置穿墙套管保护电缆,并将两头用黄泥封堵。 12、电缆跨巷道时必须走过桥(电缆桥架)。

井下电缆敷设管理规定

井下电缆敷设管理规定 1、井下所有掘进巷,回采巷的电缆均敷设在巷道上帮,所有斜巷的电缆均敷设在巷道水沟侧; 2、井下电缆敷设时必须使用电缆钩吊挂,电缆钩悬挂点间距为1m,同钩电缆驰度一致,电缆钩悬挂点必须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且同一巷道内的电缆钩的规格尺寸必须保持一致;电缆吊挂高度,最下面一根电缆的钩头距轨道面的距离为1.8m;敷设的电缆距轨道水平距离不得低于600mm; 3、井下敷设的电缆、通讯信号电缆不得吊挂在风水管路上,电缆与风水管路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必须敷设在管路上方0.3m以上的位置,敷设的电缆必须与巷道内的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的两侧,井下带电电缆不得盘圈或盘“8”字形;电缆钩内电缆的排列:由上到下按照最上面的钩头为通信和信号等小电缆线,其次为高压电缆,低压电缆顺序,不得随意窜钩吊挂; 4、井下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5、井下巷道内敷设的电缆,沿线每隔200m、拐弯处、分岔处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均应悬挂电缆标志牌,并注明电缆编号、电压等级、截面积、长度、用途等项目; 6、井下敷设的通讯和信号电缆必须使用吊皮吊挂统一刷白漆(吊皮白漆每季度重新刷一次),吊皮使用上下钢绞线固定,悬挂点间距为

600mm,悬挂位置在巷道内电力电缆上方并保持0.1m以上距离,吊皮悬挂点必须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且同一巷道内的吊皮的规格尺寸必须保持一致; 7、吊挂通讯信号电缆的吊皮吊挂眼孔数无法满足现场通讯信号电缆吊挂时,多余通讯信号电缆需统一捆扎,吊挂在固定吊皮的上钢绞线上; 8、井下各巷道电缆及通讯信号电缆必须保持表面清洁卫生,且每周必须进行不低于一次的电缆表面卫生清理工作;在喷浆施工段的电缆必须加设有效保护,避免被浆料覆盖;现场实际施工时开关负荷线需落地的,落地电缆必须加设套管进行有效保护; 9、井下各巷道迎头综掘机随机电缆必须加设不低于30米、耙矸机随机电缆必须加设不低于15米的套管进行有效保护; 10、井下各配电点电缆吊挂:吊挂电缆至开关或电机的电源线以及各种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从巷道内整体敷设的电缆里侧沿巷道帮部进行敷设,各种负荷线、信号监测线必须从串线下方至电缆钩敷设,杜绝交叉缠绕现象; 11、井下过笼门电缆,应使用电缆钩托至巷道顶部沿弧形吊挂,过笼门通讯及信号电缆,应将通讯及信号电缆放入开口的橡胶软管内,并将橡胶软管沿巷道顶部弧形吊挂; 12、岩巷开拓进尺电缆钩必须使用开叉螺栓上下固定; 13、煤巷综掘进尺电缆钩使用上下钢绞线拉平敷设;

《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一)防爆电气设备除按《煤矿安全规程》、《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执行,还应遵守下列要求: 1、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MA标志。 2、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兼职必须经过矿级(或相当于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不得对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 3、防爆电气入井前,应检查“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及安全性能。 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5、推广使用高效、低耗、节能电气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电气设备产品。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电气设备,严禁在井下使用。其他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电缆护套深入器壁5~15㎜,使用合格的卡爪和弹簧垫片,接线整齐,无毛刺。螺母、垫片不压绝缘外皮,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符合要求,接线室和本体腔无杂物。 ⑵所有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⑶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电气设备严禁超容量、超电压等级使用。 ⑷螺栓和螺母不允许用塑料或轻合金材料制成。 ⑸设在护圈内的螺栓头或螺母的上端不得超出护圈的高度。 ⑹闲置的喇叭嘴内必须使用完好的密封圈。

⑺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入装置,不得颠倒使用。 ⑻隔爆开关控制进线装置严禁出负荷线或动力线(监测、监控检漏继电器的电源除外)。 ⑼电源进线的截面必须大于等于负荷线的截面积。 ⑽地线长度应适宜,松开线嘴卡爪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掉。 ⑾电气设备台台上架(台),放置时尽量与地面垂直,最大倾角不超15?,尽量放在通风良好处,不得有淋水、滴水。 ⑿电气设备实行包机管理,悬挂标志牌、完好牌、防爆合格证等。 ⒀电气设备紧固用螺栓、螺母、垫圈等应进行防腐处理,作供电用的螺栓、螺母应使用铜件或热镀锌件,同一部位紧固件规格一致,弹簧垫圈规格与螺栓直径相适应,螺母应上满丝,并露出1~3丝。 ⒁压盘式喇叭嘴紧固要均匀适中,不得偏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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