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电气防爆技术

煤矿井下电气防爆技术
煤矿井下电气防爆技术

煤矿井下电气防爆技术

(一)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

为了适应不同的生产环境和爆炸性环境,国家制定了不同类型的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标准,共有以下十种类型:隔爆型(d)、本质安全型(i)、增安型(e)、浇封型(m)、气密型(h)、充砂型(q)、正压型(p)、充油型(o)、无火花型(n)和特殊型(s)。另外,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用于煤矿井下的非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GB3836(矿用一般型除外,矿用一般型的国家标准是GBl2173),所有防爆电气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均应以此标准为依据。

1.隔爆型电气设备(d):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之为隔爆型电气设备。该外壳既能承受其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爆产生的爆炸压力,又能阻止爆炸产物穿出隔爆间隙点燃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2.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全部电路均为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

3.增安型电气设备(e):在正常运行状态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的设备结构上。

4.特殊型电气设备(s):凡在结构上不属于上述基本防爆类型及其类型组合的电气设备,经过充分试验又确实证明具有防止引爆设备周围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能力的设备。

5.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KY):是一种没有采取任何防爆措施,用于煤矿井下无瓦斯、煤尘爆炸性混合物场所的电气设备。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与一般电气设备不同。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别、类型、级别和组别连同防爆总标志“EX’构成防爆标志。例如: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为"ExdI”,其中,Ex为总的防爆标志,d是隔爆型电气设备的标志,I指电气设备的类别为I 类(Ⅰ类指用于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Ⅱ类指用于工厂的防爆电气设备),即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煤矿用出等级的本质安全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为“ExibI”。

电气设备外壳的明显处,须设置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Ex”;小型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可采用标牌铆或焊在外壳上,也可采用凹纹标志。(二)防爆电气设备选型

根据煤矿井下使用的环境和矿用电气设备的类型特征,要求煤矿井下必须选用I类防爆电气设备(Ⅱ类为工厂用防爆电气设备)。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1制定依据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煤矿井下电钳工安全技术培 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 2适用对象 从事煤矿井下电气操作作业的人员,包括井下电钳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和变配电运行工。 3考试方式 采用实物操作、模拟操作和手指口述等方式。 4考试点基本条件 4.1具有满足实际操作考试需要的考试场所。考试场所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和消防各项要求设置,应当设置有关安全指示标志、警示标语、考场规则等,应当安装实时监控系统。 4.2具有满足实际操作考试需要的设备设施。配置矿用隔爆型低压真空馈电开关、矿用隔爆型低压磁力启动器、井下照明综合保护装置、矿用隔爆型电动机、局部通风机及其双电源控制开关,矿用电缆及防爆接线盒,控制电缆,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接地线,兆欧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工作票、停电警示牌、高低压验电器、放电导体、电工工具等实物,“井 下供电系统模拟操作装置”。设备设施及仪表应功能齐全、性能稳定、操 作可靠、安全环保。 4.3具有满足实际操作考试需要的考评人员。考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技师及以上资格,实际从事煤矿机电专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掌握考试标准。 5考试要求 5.1考试科目 5.1.1井下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安全操作(简称K1,必考科目) 5.1.2井下风电、甲烷电闭锁接线安全操作(简称K2)

5.1.3井下电气保护装置检查与整定安全操作(简称K3) 5.1.4井下电缆连接与故障判断安全操作(简称K4) 5.1.5井下变配电运行安全操作(简称K5) 5.1.6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安全检查(简称K6) 5.2组卷方式 从K2~K6中随机抽取一个科目与K1组成试卷。 5.3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5.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0分钟。 6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6.1井下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安全操作,见表K1。 表K1井下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安全操作考试时间:15分钟 序号 1 2 考试 项目 停电 准备 停电 安全 操作 操作内容与步骤 1.检查仪器、防护用品 ①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停电牌、放电 导体、电工工具等齐全、完好。 ②绝缘胶靴、工作服等个人防护用品齐全、 完好。 2.取得停、送电许可 ①按照停电计划及时与停、送电联系人取 得可靠联系。 ②确认停、送电经过许可。 3.检查甲烷 确认电气设备附近20 m范围内风流中的甲 烷浓度不超过1.0%。 1.停待检修开关 按动分闸按钮,断开真空接触器→分断隔 离开关并闭锁。 2.停上一级开关 按动分闸按钮,断开真空接触器→挂停电 警示牌。 考试 方式 手指 口述 实物 操作 + 手指 口述 分值 6分 6分 3分 4分 4分 评分标准 操作内容每项3分,每 缺一项或一项不正确 扣3分。 操作内容每项3分,每 缺一项或一项不正确 扣3分。 操作内容不正确扣3 分。 操作步骤每步2分,每 缺一步或一步不正确 扣2分。 操作步骤每步2分,每 缺一步或一步不正确 扣2分。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 一电气防爆的作用 防止电气设备在正常分合闸情况下产生的电火花引爆井下爆炸性混合物。 所谓防爆电气设备,即是把在井下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如隔爆外壳、本安电路),使其在运行中产生的电火花不引爆周围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 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必需符合国家标准GB3836电气防爆标准的要求。 二防爆设备的类型 共有十种类型。 其中主要采用隔爆型、本安型、增安型和特殊防爆型几种。 1、隔爆型d 是矿井使用最为广泛的防爆电气设备。如井下使用的各种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等。 其防爆原理:外壳同时具有隔爆性.耐爆性两个性能,以防止电火花引出壳外点燃爆炸性混合物(见图)。 防爆电气原理图: 隔爆性电气设备的关键在于外壳。 2、增安型e。 防爆原理是:在设备的结构.制造等方面,采取一定的措施(如:井下使

用的矿用变压器、蓄电池机车、矿灯等、等)提高安全程度,以达到电气防爆的要求。 主要措施有: 增大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提高绝缘材料的等级; 加强导线的连接; 限制设备的温度等。 3、本质安全型i 其防爆原理是:通过限制电路电火花的能量,使其在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光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见图)。 由于本安型电气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仅为25W,因此只能用于井下通讯信号、监控系统及仪器仪表。 本安型的关键在于电路。 4、特殊防爆型t 即在增安型的基础上增加特殊的措施,如电机车.矿灯等。 三对防爆设备的要求 1、特殊要求 (1)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目的:为避免井下电气设备由于绝缘降低而产生短路电弧.火花放电等现象。 见图:

煤矿机电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防爆标准 一、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基础知识及相关标准 (一)防爆电气设备标准 防爆电气设备是指按国家标准设计、制造、使用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 现行的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是GB3836系列。它的主要内容是把防爆电气设备分为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无火花型(n)、浇封型(m)、气密型(h)、特殊型(s)并对其防爆技术及试验方法进行了规定。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电气设备的允许最高表面温度。表面可能堆积粉尘时为150℃,采取防尘堆 积措施时为450℃,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为-20℃—40℃。 2、电气设备与电缆的连接应采用防爆电缆接线盒,电缆的引入引出必须用密封的电缆引入装置,并应具有防松动、防拔脱措施。 3、对不同的额定电压和绝缘材料,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一)。 4、具有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有可靠的接地及防止螺钉松动的装置。 5、防爆电气如果采用塑料外壳,须采用不燃性或难燃性材料制成,并保证9Ω,以防积聚静电,还必须承受冲击试验和热稳塑料表面的绝缘电阻大于1*10定试验。 6、防爆电气设备限制使用铝合金外壳,防止其与铁锈摩擦产生大量热能,避免形成危险温度。 7、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经国家认定的防爆试验单位鉴定。 (二)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 1、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原理是将正常工作或事故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部分放在一个或几个外壳中,这种外壳除了将其内部的火花、电弧与周围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隔开外,还有当进入壳内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被壳内的火花、电弧引爆时外壳不被炸坏,也不致使爆炸物通过连接缝隙引爆周围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2、增安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和危险温度的矿用电气设备。. 3、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防爆原理是通过限制电路的电气参数(主要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路)限制放电能量实现电气防爆。 4、正压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将电气设备置于外壳内,壳内充入保护性气体,并使壳内的保护气体压力高于周围爆炸性环境的压力,以阻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壳内实现电气设备的防爆。 5、充油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将全部或部分部件浸在油内,使设备在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弧、火花不能点燃油面以上的或壳外的爆炸性混合物。 6、充砂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在电气设备的外壳内填充石英砂,将设备的导电部件或带电部分埋在石英砂防爆材料之下,使之在规定的条件下,在壳内产生的电弧、传播的火焰、外壳壁或石英砂材料表面的温度都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混

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煤矿特种作业种类。根据安监总局第30号令的规定,以下10 个工种为煤矿特种作业,需持证上岗。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电钳工)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井下爆破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监测电工)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瓦斯检查工)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安全检查工)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主提升司机)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瓦斯抽采工); 9、煤矿防突作业(防突工);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探放水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3号令)第六条的规定,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煤矿生产、技术、安全方面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除矿长(副矿长)外,还包括生产安全科室负责人(科长),采煤队、掘进队主要负责人(队长)。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人数要求。 各煤矿必须根据本矿的生产规模、采掘布置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一采两掘)的小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最低人数作以下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 2、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不少于8名; 3、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每台绞车不少于4名; (提升机司机是指滚筒直径在1.2米 以上提人和1.6米以上提料的大型绞车操作人员;) 4、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不少于8名(掘进4名,回采4名); 5、煤矿瓦斯检查作业:每一个工作地点(指回采、掘进、维修等地点)1名,每班轮休1名,全矿井巡查2名; 6、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每班 1名,每班轮休1名; 7、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不少于4人(监控员要求按8小时一班安排,1名轮班); 8、煤矿探放水工不少于4人; 9、其他特种作业人员按各矿实际情况按需配备。

煤矿井下电气防爆技术

煤矿井下电气防爆技术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煤矿井下电气防爆技术 (一)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为了适应不同的生产环境和爆炸性环境,国家制定了不同类型的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标准,共有以下十种类型:隔爆型( d)、本质 安全型(i)、增安型(e)、浇封型(m)、气密型(h)、充砂型(q)、正压型(p) 、充油型(o) 、无火花型(n) 和特殊型(s) 。另外,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用于煤矿井下的非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GB3836矿用一般型除外,矿用一般型的国家标准是GBI2173),所有防爆电气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均应以此标准为依据。 1. 隔爆型电气设备(d) :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之为隔爆型电气设备。该外壳既能承受其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爆产生的爆炸压力,又能阻止爆炸产物穿出隔爆间隙点燃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2.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 :全部电路均为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 3. 增安型电气设备(e) :在正常运行状态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的设备结构上。 4. 特殊型电气设备(s) :凡在结构上不属于上述基本防爆类型及其类型组合的电气设备,经过充分试验又确实证明具有防止引爆设备周围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能力的设备。 5.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KY):是一种没有采取任何防爆措施,用于煤矿井下无瓦斯、煤尘爆炸性混合物场所的电气设备。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与一般电气设备不同。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别、类型、级别和组别连同防爆总标志Ex构成防爆标志。例如: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为ExdI ,其中,Ex 为总的防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细则

煤矿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 , 提高煤矿机电职工对电器设备防爆性能的认识 , 便于掌握 , 使之学有章程,干有标准 , 查有依据 , 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科学管理 , 提高维修质量 , 消灭失爆设备 , 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 , 实现电器设备安全运行 , 特制定本《细则》。 2.所有井下电器设备(包括小型电器 , 下同)的选用 ,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3.井下防爆电器设备 , 在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指定的、经过考核合格的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 , 检查其安全性能 ,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4.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 ,维护和修理工作 , 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 , 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不得继续使用。 5.凡防爆电器设备 , 不论使用在井下任何地方 , 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6.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⑴设备的负责人和电器维修工,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每班检查一次。 ⑵ 区队防爆检查员(或防爆电工),对本区队所管辖的设备每天检查一次。

⑶ 矿防爆检查组人员,分工包干,对全矿井高沼气地区或煤与沼气突出矿井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不低于二次,对低沼气地区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不低于一次。 ⑷在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等领导下,由机电部组织安监人员、防爆检查组、电管组等参加全矿使用设备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的总数量不应少于电器设备和少型电器数量的 10%,并统计完好率和失爆率。 ⑸对检查出来的失爆设备,除立即停止使用并处理外,对责任者要填表登记,追究责任,进行安全教育补课,并酌情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 第二章: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将检查合格后的防爆标志贴于防爆设备外壳的显要位置,入井前进行验证,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2.矿属各单位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的电气维修工进行检修、维护和调试工作,高压设备的检修、维护和调试工作应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及施工措施,待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持申请施工措施由专业的电气维修工进行施工。 3.使用普通型电气仪表在井下检修、测量时,必须有瓦检员配合,测出使用地点的瓦斯浓度在 1%以下时方可使用。 4.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由矿专业防爆检查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问题 , 按矿相应规定进行考核,跟班维修工每班都要对自己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检查有无失爆和不完好情况,并做到及时处理。 5.井下不准带电检修各类电气设备 , 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 源 , 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 否则, 不准检修搬迁。 6.井下各种电气设备都应设标志牌 , 标志牌上写明该电气设备的名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584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 技术要求正式样本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正 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任务来源 煤矿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领域,检测检验 工作是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多年来,我国 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工作严重滞后,已不能满 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求。为此,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 计划《安全生产关键技术标准研制》课题从煤矿安全 生产检测检验标准化工作角度设立研究方向,其中 《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体系研究》专题要求建 立适合于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的检测检验标准体 系,同时制定该体系内的关键技术标准。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作为专题研究承担单位,从20xx年开始,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展开研究,通过研究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表》,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需要编制的70项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其中包括亟待制定的四项通用基础技术标准,分别为《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煤矿井下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要求》、《煤矿井下非金属材料安全技术要求》、《煤矿井下应急救援设备安全技术要求》。安标国家中心在编制《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表》的基础上,会同“国家安全生产抚顺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上海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重庆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常州矿用通讯监控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四个单位的部分专

煤矿2020井下电气作业题目

工种名称:煤矿2020井下电气作业 1.(单选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正确答案:B A.0.5日 B.1日 C.1.5日 D.2日 正确答案:B 2.(单选题)煤矿井下构筑永久性密闭墙体厚度不小于()。 A.0.5m B.0.8m C.1m 正确答案:A 3.(单选题)矿井反风时,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应不小于正常供风量的( )。 A.30% B.40% C.35%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井下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的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 )的距离。 A.50m B.100m C.150m D.200m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应给予最先举报人1000元至()的奖励。 A.1万元 B.2万元 C.3万元 正确答案:A 6.(单选题)靠近掘进工作面迎头()长度以内的支架,爆破前必须加固。 A.5m B.10m C.15m D.20m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 )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平方米,厚度不得小于5mm。 A.辅助接地极 B.局部接地极 C.主接地极 正确答案:C 8.(单选题)规定采矿许可证制度的法律是( )。 A.煤炭法 B.矿产资源法 C.矿山安全法 D.安全生产法 正确答案:B 9.(单选题)规定煤炭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法律是( )。

A.矿产资源法 B.煤炭法 C.矿山安全法 D.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正确答案:B 10.(单选题)行政处分只能对( )做出处分决定。 A.单位 B.个人 C.单位和个人 D.领导集体 正确答案:B 11.(单选题)《矿山安全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 )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 A.劳动者 B.煤矿工人 C.矿山职工 D.管理人员 正确答案:C 12.(单选题)根据《煤炭法》的规定,对违法开采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 )。 A.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C 13.(单选题)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 )。 A.安全第一,质量为本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C.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D.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前提 正确答案:B 14.(单选题)坚持"管理、( )、培训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 A.装备 B.技术 C.检查 正确答案:A 15.(单选题)对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应追究( )的责任。 A.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 B.领导 C.段长 正确答案:A 16.(单选题)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A.矿长 B.各职能机构负责人 C.各工种、岗位工人 D.特种作业人员 正确答案:A 17.(单选题)设置在水沟中的( )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平方米、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制成。

煤矿电气防爆检查细则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 2009-05-09 14:29 第一章总则 1. 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 提高煤矿机电职工对 电器设备防爆炸性能的认识,便于掌握,使之学有章程,干有标准,查有依据,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科学管理, 提高维修质量,消灭失爆设备, 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实现电器设备安全运行, 特制定本《细则》. 2. 所有井下电器设备(包括小型电器,下同)的选用,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3.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 在入井前必须由指定的,经过考核合格的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 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4.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 维护和修理工作, 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 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不得继续使用. 5. 防爆外壳的大修, 必须由集团公司机修厂, 省属机修厂或具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 6. 凡防爆电器设备, 不论使用在井下任何地方, 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7. 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⑴ 设备的负责人和电器维修工,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每班检查一次。 ⑵ 区队防爆检查员(或防爆电工),对本区队所管辖的设备每天检查一次, ⑶ 矿防爆检查组人员,分工包干,对全矿井高沼气地区或煤与沼气突出矿井所管辖的设备每周 检查二次,对低沼气地区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一次。 ⑷ 矿每周至下而上进行一次检查,由采掘运输区队,包机组等基层单位按细则逐台检查。矿在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等领导下,由机电部组织安监人员,防爆检查组,电管组等 参加全矿使用设备按细则仔细检查,检查的总数量还应少于电器设备和少型电器数量的10 %,并统计完好率和失爆率。 8 对检查出来的失爆设备,除立即停止使用并处理外,对责任者要填表登记,追 究责任,进行安全教育补课,并酌情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 9 失爆; 凡已装接使用的电器防爆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五小件设备),其防爆性能受到破坏,失去防爆性能的统称为失爆。 第二章防爆细则 一隔爆外壳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 1 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为失瀑。(注)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 超过50伽,同时深度凸凹深度超过5伽者。 2 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所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小件为失爆。 3 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 mm)为失爆。 4 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为失爆。 5 隔爆室的观察窗口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为失 爆。 6 隔爆设备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 座为失爆。 7 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器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井下电气设备选型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44条要求,否则为失爆。 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无防爆合格证的电气设备视为失爆。 一、设备外壳: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螺栓螺母大小统一、规格

统一。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十四)、螺栓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螺孔)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平垫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及移动变电站运输安装、联合试运转 安全技术措施 一、井下电气设备安装、联合试运转的安全技术 (一)、准备工作 1、核实整套安装所需要的电气设备、电缆、电气的型号、规格、数量, 并对其做完好检查和性能测试,严禁带隐患入井。 2、核实变电站、电气开关的配电电压与各负荷电机的电压及等级其接线 方式是否相符。 3、井下电气设备安装、调试人员严禁无证上岗,同时要熟悉设备性能及 采场供电系统。 (二)、井下安装 1、所有高低压电缆盘放到特制花栏车上进行下放。 2、真空馈电开关、真空磁力起动器、通讯控制装置、电动机要轻装轻卸, 用4股8#铅丝捆绑牢固。 3、所有开关均在特制平板车上和车捆在一起下放,每个开关捆绑为3道, 每道为四股8#铁丝,每台开关逆运行方向必须加防滑拉紧,要求用4股8# 铁丝,一头挂在开关上腔上,一头挂在车上。 4、通讯控制系统及各种综保,井上装好后,用U型矿车或特制平板车下放。 5、安装过程中要有施工负责人现场指挥,技术负责人随时按标准做好技术把关工作。

6、机巷停送电工作由专人操作、专人监护。在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必须办理工作票。操作人操作时必须穿好专用绝缘鞋,戴上绝缘手套,监护人带上与工作电压相符的测电笔,在已停电的导线裸露部分验电,确证无电后再放电,并挂接地线、“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后,工作人员方可开始作业。 7、停送电工作,必须由瓦检员先检测停电变电所内各处、移动变电站附近10M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后,方可进行。 8、人力推车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作业,在接近弯道口、硐室出 口时,推车人要及时发出警号。 9、绞车运输、人力推车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严禁放飞车等 违章作业。 10、电气设备接线时,要求接线工艺、接线标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 中有关要求执行。 11、移动变电站、机尾电气平台、泵站开关配电点、高压电缆接线盒和 风机两巷各低压配电点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要求,装设规范的接 地极。 12、各负荷开关与主控制台连线时,要求采煤机开关运控;刮板机头、 机尾开关联锁程控。转载机、刮板机集中控制,采左右电机实行电气联锁。 13、各项电气设备安装完工,由分管技术员依据负荷大小做好变电站, 开关的保护整定和漏电电阻的调整工作。 14、各项电器设备完工后全面清理,由分管技术员和施工负责人对重点 工序复查。 A、各配电点接地电阻值不大于2Ω;

煤矿特种作业工种【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煤矿特种作业工种【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 员配备标准】 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煤矿特种作业种类。 根据安监总局第30号令的规定,以下10个工种为煤矿特种作业,需持证上岗。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电钳工)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井下爆破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监测电工)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瓦斯检查工)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安全检查工)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主提升司机)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采 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瓦斯抽采工); 9、煤矿防突作业(防突工);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探放水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3号令)第六条的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煤矿生产、技术、安全方面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除矿长(副矿长)外,还包括生产安全科室负责人(科长),采煤队、掘进队主要负责人(队长)。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人数要求。 各煤矿必须根据本矿的生产规模、采掘布置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的小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最低人数作以下规 ^定O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 2、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不少于8名; 3、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每台绞车不少于4名; (提升机司机是指滚筒直径在 1.2米以上提人和1.6米以上提料的大型绞车操作人员;)4、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不少于8名(掘进4 名,回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2020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2020版) 总则 一、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保证井下安全供电和用电,预防触电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及电气火灾等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办法》及有关规程、标准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今后对陕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检查考评,均以此《标准》为依据。 二、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的基本要求是:供用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有合格的防爆性能,所有电气设备和设施均要达到完好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实现安全可靠运行。 三、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与上级新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的规定为准。本标准未尽事宜,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

(GB3836—2000)及《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等规定执行。 四、本标准解释权归陕西陕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章三无 要求井下电缆线路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线头和破口等不合格接头;井下不准使用非阻燃电缆,井下“四小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 1.1电缆接头凡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为“鸡爪子”: 1.1.1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 1.1.2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72条规定进行试验。 1.1.3井下安装或使用中的电缆之间的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有屏蔽层必须连接屏蔽层)。要求接线盒、连接器和母线盒的零部件齐全完整,无锈蚀,密封良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题库.doc

一、单选题 1 、当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要( B )电源或用绝缘材料将带电体与触电者分离开。 A、闭合 B、切断 C、开关 2、井下( A )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A、严禁 B、可以 C、寒冷时才能 3、(A)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A、严禁 B、可以 C、必要时可以 4、从触电危险程度来看,(C)以上是危险电压。 A 12 V B 24 V C 36 V 5、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 A )。 A 、127 V B、220 V C、380 V 6、各交(配)电所的入口或门口应悬挂( A )字样的警示牌。 A、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B、闲人免进 C、有电危 7、当人体通过(A )以上交流电流时,就有触电感觉。 A 、5 mA B、10 mA C 、15 mA 8、通过人体电流不超过30 mA的为(C )电流。 A、危险 B、致命 C、安全 9、年产6万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A )备用电源。 A、必须有 B、可以有也可以没有 C、不需要 10、矿井变电所主变压#至少应有(A )。 A、2台 B、3台 C、4台 11、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其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D)分接任何负荷。 A、可以 B、经批准可以 C、除照明负荷外不应 D、不应 12、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地点,必须实现(A)闭锁。 A、风电 B、瓦斯电 C、风电、瓦斯电 1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开关安设地点附近()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B)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A、10 m/1.5% B、20 m/1.5% C、20 m/1.0% 14.采区电气设备使用( C )供电时,必须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A、1 140 V B、660 V C、3 300 V

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为加强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我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必须严格按照本标准规定执行。1、鸡爪子①? 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②? 橡套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③? 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或不灌注绝缘充填物和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2、羊尾巴在供配电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距离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属羊尾巴。3、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为明接头。4、破口①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②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周长三分之一以上者。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均属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隐患点。5、高低压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6、隔爆外壳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Ra5um,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应不

大于Ra2.5um,否则为失爆。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7、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只留云影不留锈蚀,也不为失爆(但在井上修理防爆电气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8、云影:经擦掉锈迹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者。 9、隔爆外壳结合面上的小针孔,在1cm2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mm的结合面不为失爆。10、隔爆外壳结合面,对于机械伤痕的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mm,其伤痕的投影长不超过对应容积结合面宽度的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痕距离相加不小于对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11、隔爆外壳结合面上不允许涂有油漆和存在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属于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12、隔爆外壳结合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进行磷化处理(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属失爆。涂油应在结合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面脱落小于隔爆外壳结合面宽度的1/5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13、隔爆外壳结合面宽度减去超限间隙部分的宽度不得小于所规定的结合面宽度,否则为失爆。①转盖式或插盖式的隔爆外壳结合面宽度不小于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技术安全措施通用版

解决方案编号:YTO-FS-PD451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技术安全措施通 用版 The Problems, Defects, Requirements, Etc. That Have Been Reflected Or Can Be Expected, And A Solution Proposed T o Solve The Overall Problem Can Ensure The Rapid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技术安全措施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已经体现出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等,所提出的一个解决整体问题的方案(建议书、计划表),同时能够确保加以快速有效的执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防止电气焊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不连沟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措施。 一、施工组织 1.施工单位:综掘一队 2.施工地点:F6204主回撤通道 3.作业内容:对综掘机回转油缸螺栓进行焊接、拆卸4.计划作业时间:2015 年4月15 日0时00 分-2015 年4月15 日8时00分 二、人员安排与职责 1.带班队长(班长)为现场作业负责人,指挥协调焊、割作业全过程,向调度室三汇报(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 2.瓦检员全程检测作业场所瓦斯浓度,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施工,向调度室三汇

2021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知识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知识

2021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知识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2、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作工业性试运行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工业试验许可证”,使用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机电副总审查同意,否则不准入井。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检验。

AQ 1023-2006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前言 本标准除6.6.8条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安全性能和技术性能的通用要求。各类电气产品的特殊要求,应在各自产品标准中,分别加以补充规定。本标准应与各类产品标准结合使用。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光、杨敏、刘炎钊、霍育川、王海洋、翟青妮、潘亮。

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 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控制、测量及用电设备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压供电系统(以下简称供电系统)及装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6-2003 标准电压 GB 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62-2002 电气设备额定电流 CJB 2894-1999 安全标志牌 GB 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36. 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

增安型“e” CJB 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 GB 3836.5-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型“p” GB 3836.7-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7部分:充砂型“q” CJB 3836.9-200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 GB/T 4026-2004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方法和安全规则设备端子和特定导体终端标识及字母数字系统的应用通则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CB/T 4728.1-2005 电气图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5094.1-2002 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第1部分:基本规则 GB/T 5094.2-2003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第2部分:项目的分类与分类码 GB/T 7159-1987 电气技术中的文字符号制订通则 GB/T 10233-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T 12173-1990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浅谈煤矿井下电气作业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的职业特殊性 1.1煤矿作业特点 我国大多数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多为井工开采。煤矿井下作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井下作业,条件艰苦。我国大多数煤矿为井下开采,井深平均在400米左右,工作环境比地面艰苦的多。 (2)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严重。矿井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火、矿尘、顶板和有毒有害气体威胁煤矿安全生产。 (3)煤矿事故总量多,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4)煤矿从业人员结构复杂,综合素质不高,违章作业现象严重。 此外,煤矿还存在机械化程度偏低、工人劳动强度大、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等特点。 1.2煤矿井下电气作业对防治煤矿灾害的重要作用 井下电气作业在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 (1)防止各类机电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井下电气作业是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和发生故障时及时检修恢复生产能力的主要力量。 (2)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排除险情。井下电气作业往往能够及时发现火灾、透水、冒顶等事故前兆,如果认真分析,采取措施,可以有效防止灾害发生。 1.3煤矿电气作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1.3.1井下电气作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不论从事何种职业的从业人员,在职业环境中都要遵守职业道德。煤矿井下电气人员的职业道德主要表现为: (1)热爱矿山,热爱本职工作。 (2)自觉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保护好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加强学习,钻研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5)爱护设备设施,正确规范操作,认真检查、维护和保养,及时处理故障,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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