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造林树种选择的误区及对策思考

当前造林树种选择的误区及对策思考

退耕还林年度检查验收办法(最终稿)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年度检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掌握和客观分析评价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情况,保证退耕还林工程质量和效益,并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根据《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计划范围内的退耕还林工程的年度检查验收。 第三条年度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核查三级检查验收方式。各级检查验收范围为上年度的退耕还林人工造林与封山育林(以下简称实绩检查验收)和造林后满三年的人工造林与封育后满五年的封山育林(以下简称成效检查验收)。此外,县级自查每年还应对原有政策补助未到期的其它年度退耕地还林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第四条检查验收内容 (一)实绩检查验收 1、人工造林(含退耕地还林和荒山造林,下同)和封山育林面积核实情况。 2、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面积合格情况。 3、工程管理情况。 (二)成效检查验收 1、造林后满三年的人工造林面积保存情况、县级自查原有政策补助未到期的其它年度退耕地还林保存(成活)情况。 2、造林后满三年的人工造林保存面积成林情况。 3、封育后满五年的封山育林成效情况。 4、工程管理情况。 第五条县级自查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省级复查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国家核查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各级检查验收人员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六条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核查按照具体年度部署要求,完成验收工作。 第二章技术标准

第七条引用的主要技术文件包括: (一)《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1557-2000) (二)《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77.3-2001) (三)《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林退发[2001]550号) (四)《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林资发[2003]92号) (五)《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办退字[2003]33号) (六)《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规定》(林退发[2003]90号) (七)《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年度检查验收办法》(办沙字[2003]41号) (八)《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林资发[2003]61号) (九)《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初植密度标准的通知》(林造发[2004]9号) (十)《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 15163-2004) (十一)《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封山育林工作的通知》(林退发[2005]169号) (十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十三)《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林退发[2008]146号) 第八条造林密度标准 造林密度至少符合以下规定之一: (一)《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林退发[2001]550号) (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初植密度标准的通知》(林造发[2004]9号) (三)《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四)其他经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的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树种初植密度标准第九条造林地区类别 造林地区类别分为一般地区和特殊地区,特殊地区包括年降水量400mm以下地区、干旱半干旱地区、干热(干旱)河谷地区,特殊地区以外的地区为一般地区。 年降水量400mm以下地区:以《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的附录D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年度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附件一为准,名单详见附3。

浅谈对退耕还林的认识

浅谈对退耕还林的认识 【摘要】森林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长期以来我国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忽视了对林业的重视,从而导致大面积的森林资源受到破坏,使我们所生存的环境受到严重的损害,生态系统的平衡性受到打破。近年来,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全球温度普遍升高,这些都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人们也开始重视到环境的重要性,开始着力于林业建设,国家也颁布了具体的措施,将部分耕地退出耕种,发展林业,采取诸多措施来大力发展林业,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本文分别对退耕还林中的规划、设计、补助及工作人员的经费及工作负荷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关键词】退耕还林;规划;补助;工作经费;负荷 1.退耕还林的规划和设计工作需要完善 1.1年度计划下达时间较晚,影响了基层退耕工作的安排 按照相关规定,退耕还林的规划和计划在上报后审批完成后则都要到年底的时候才到下达到各县市。这样各基层林业部分在进行退耕还林工作计划编制和设计过程中由于抢时间,所以就会很仓促,同时这些计划编制完成后要落实到具体农户前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对大小不一的地块进行重新测量和核实,还要进行调苗等工作,同时进行退耕还林工作的落实时还在采取农民自愿的原则,这就需要进行大量的工作,再加之一系列准备工作,所以工作量过于集中,使各基层林业部分应付起来具有较大的难度,即使在春季能进行造林工作,也很难保证苗木的成活率;同时在我国北方,一些冬小麦大多于十月份就已播种于地里,退耕还林还不允许进行林粮间作的形式进行,所以让农户毁掉青苗进行还林则具有较大的难度,而在农户收成后进行造林,则已进入秋季,成活率则较低。因此基层林业部门即要保证具体政策的落实,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利益,处于这种二难境地,所以很难开展工作。这就需要上级部门在退耕还林的具体规划和设计下达的时间上要具有一个提前量,给基层林业部门充足的准备和实施政策的时间。 1.2要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的规划原则,慎重发展经济林 目前在退耕还林的规划中,即要以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为基础,同时还要充分的考虑到农民的利益关系。所以在一定规定中对于一些兼有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兼用树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认定为生态林,对于生态林国家国家给予了一定的补助。但无论是农户还是政府为了经济发展考虑都愿意种植经济林,所以在现在的退耕还林工程中所栽种的林地都以兼用林为主,即此种林即可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又可被认定为生态林。在这种兼种林中,其具有生态意义的林木较少,树种具有非常大的雷同性,影响到了生态建设的发展进程。这主要是由于农户为了使栽种的林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所以在林地管理过程中会进行松土、施肥、除草等作业,从而使林下的植被受到破坏,退耕还林没有抑制水土流

退耕还林文本

农户“退耕还林”申请表

村“退耕还林”申请书 庄镇人民政府: 我村已按照市“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有关要求,通过形式,对“退耕还林”相关政策、建设要求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充分征求了群众意见。特申请在 (区域)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亩,共涉及农户(公司)个。计划退耕区域已依法自愿有偿完成土地流转,到户面积最大亩、最小亩;水;电;路。我村委会自愿为我村“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进行担保,保证将工程建设好、管理好、服务好,达到“退耕还林”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村村委会 年月日

村农户“退耕还林”申请汇总表

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村“退耕还林”申请的批复 村村委会: 你村提交的《村“退耕还林”申请书》已收悉,经审核,同意将你村户、亩坡耕地纳入我镇“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区,按照工程建设要求完成“退耕还林”、经验收合格后,享受我市相关补助政策。请你村按《邹城市“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施工,合理安排建设进度,确保你村“退耕还林”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庄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退耕还林”工程协议 甲方:庄镇林业站 乙方:(农户) 为保证“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实施,根据《邹城市“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实施方案》和庄镇人民政府《关于 村“退耕还林”申请的批复》要求,甲乙双方就“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时间 年月起至年月止。 二、造林技术要求 (一)造林树种:; (二)整地标准:采用卧龙沟整地,沟宽深各80公分以上,坡度较大、地势较陡的地块采用大穴整地,整地标准为0.8米见方。 (三)土壤改良标准:施底肥(有机肥)每亩2方以上(2000公斤),有条件的地方埋施作物秸杆1000公斤以上。 (四)苗木标准:所有苗木均为2年生优质嫁接壮苗,苗木嫁接部位愈合良好,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根系完整,品种纯度95%以上。核桃、樱桃苗木标准为:苗高1.0 米以上,地径粗 1.2厘米以上。

主要造林树种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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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造林树种设计 ★马尾松 一、经济特性及市场前景 马尾松生长快,适应性强,造林更新容易,能适应干燥瘠薄的土壤,是我省重要的先锋造林树种和主要用材林树种。它寿命长,树姿挺拨,苍劲雄伟,亦是营造风景林的好树种。木材经防腐处理,可作矿柱、枕木、电杆;木材纤维长,是造纸和人造纤维的主要原料,也是产脂树种和薪材树种。 二、生态学特性 马尾松喜光、喜温。垂直分布在200~500m的山地、丘陵。适生于年均温13-22℃,绝对最低温度不到-10℃。多分布于山地及丘陵坡地的下部、坡麓及沟谷、高亢台地,忌积水及排水不畅地形。对土壤的度要求不严,能耐干燥瘠薄的土壤,喜酸性至微酸性土壤。但在土层深厚、肥沃、湿润的丘陵山地生长迅速,成材快。 三、树种生长数学模型或产量模型 树高-年令方程:H=C1(1-K A/20)1/1-C3 其中:K=1-(S/C1)1/1-C3,C1=+ C3=+×10-3-1.0868×10-4S2 式中:H为树高,A为年令,S为地位指数。 20年生,树高12.6m,年平均0.63m,胸径13.8cm,年平均0.69cm,单株材积0.06100m3。

四、育苗 1、采种:采种时应选15-40年生树冠匀称、干形通直、无病虫害的健壮母树。可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球果由青绿色转为栗褐色,鳞片尚未开裂时采集。用人工加热法使种子脱粒(出籽率3%),将采集到的种子经筛选、风选,晾干,装入袋中,置通风干燥处贮藏。种子纯度为80-95%,千粒重10.4克,每公斤纯种子76,000-90,000粒,室内发芽率85%。马尾松种子一般贮藏期为1年,若将干燥种子用塑料袋密封,放在0-5℃低温下可贮藏1-2年。 2、育苗:选择土壤肥沃、排水好、湿润、疏松的沙壤土、壤土作圃地。施足基肥后整地筑床,要精耕细作,打碎泥块,平整床面。播种季节在2月上旬至3月上旬。播种前用30℃温水浸种12-24小时。条播育苗,条距10厘米,播种沟内要铺上一层细土。每亩用种子5公斤。种子播后要薄土覆盖,可用焦泥灰盖种,以仍能见到部分种子为宜,然后盖草。播种后约20-30天左右幼苗出土。待幼苗大部分出土后,揭除盖草。幼苗出土后40天内应特别注意保持苗床湿润。5-7月可每月施化肥1-2次,每亩每次施硫酸铵2-5公斤。马尾松苗太密时,可以进行间苗移栽,通常分2次,第1次移栽在5月中、下旬,第2次移栽在7月上、中旬进行。在雨后阴天或阴雨天,略带宿土,不仅可以全部成活,幼苗生长也好。 五、造林技术 造林从1月中下旬至2月中下旬均可进行,主要用1年生苗栽植造林。 ⑴、造林密度:220株/亩。株行距*1.5M。一级苗高15CM 以上,地径0.3CM以上。 ⑵、整地方式:块状整地不小于50×50cm,深度均不小于20cm,带状整地带宽不小于70-100cm。栽植穴底径不小于

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 二、中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 ...,.’ .. 中央安排的补助资金为每亩1500元,分三次下达:第一 年8 0 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 0 0元)、第三年3 0 0元、第五年4 0 0元。‘ ’.‘.’ 三、地方退耕还林补助政策 四、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退耕还林农民意愿的普查和登记汇总工作。 ,i .一…- 2、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退耕土地的性质确定以及验证、 测量等工作,确保退耕土地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确保登记农户一。J 姓名、地块位置及数量准确无误。,... t ‘_”. 3、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本乡(镇)的退耕还林作 业设计,将退耕还林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和退耕还林农户,确 保造林树种既适,台二些童乜生长、,,又.符分退耕农户枣愿o) 4、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好造林所需种苗的调配工 作,确保种苗质量和数量。 .. 5、负责退耕还林的施工组织工作,督促退耕户按时、保 质、保量地全面完成退耕还林任务。 6、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好退耕还林任务完成情况 的检查验收工作。 7、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向乙方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8、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退耕还林后确权变更登记的 相关工作。 9、负责及时解决和反映退耕还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0、负责本地林木管护的组织工作,制订管护措施,落实 管护责任,监督管护效果。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作业设计的要求,在——年——月——日之 前完成退耕还捧I(树种一——初植密度一)任

务√ 2、按照国家规定的种苗质量标准选择种子和苗木,达不 到标准要求的种子和苗木不能用于退耕还林。.. 3、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造林,并保证造林质量符合国 4、负责幼林的抚育和管护工作,并保证保存率达到国家 验收标准(造林三年后株数保存率达到二.以上、造林五年后株数保存率达到__—以上.)。 1 ' 5、经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乙方有权领取国家 发放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应暂缓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待补植补造合格后再领取该补助资金。‘ 6、退耕还林后,林权9j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取得林权证,保证不改变林地性质。 五、其他 1、合同中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 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超生效。 甲‘方签字: ·t .‘ ’’。…‘ ‘?, 乙方签字.i 印章 印章

退耕还林政策

退耕还林政策 一、退耕还林的范围 退耕还林指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其标准是: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只要具备条件、农民自愿,应扩大退耕还林规模,能退多少退多少。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不纳入退耕还林的范围,可作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二、退耕还林优惠政策 1、要实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人承包的政策措施,把握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证的主要环节,集中连片,形成规模,达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2、补助政策 退耕地还林补助标准 粮食: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200斤,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300斤。补助粮食一般为小麦原粮,不同地区确需调整粮食供应品种的由省政府确定,补助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补助年限:还草补助2年,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 现金: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和粮食补助相同。 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标准,只补助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3、免征农业税。对应税耕地,自退耕之年起,不再征收农业税。 4、退耕地造林后,禁止间作粮食和蔬菜。在确保地表植被完整,减少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可采取林果间作、林药间作、林竹间作、林草间作、灌草间作等模式,实行立体经营。 5、退耕还林要以营造生态林为主,营造的生态林比例以县为核算单位,不得低于80%,经济林比例不得超过20%。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耕地(含梯田)、水土流失严重或泛风沙严重、及一切生态地位重要地区必须营造生态林,要按照先陡坡后缓坡的原则进行退耕还林,还林后实行封山管护。在雨量较多,生物生长量高的缓坡地区,可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竹林和生态经济兼用林,适当发展经济林,对超过20%的经济林地,只补助种苗费。 6、退耕还林粮款补助对象为实施退耕还林的个体农户。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荒滩地造林,只给予每亩50元的种苗补助。 7、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发放林权证。 8、对退耕农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补助粮食折算成现金或者代金券发放;种苗和造林补助费发放形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尊重退耕户的意愿,其费用只能用于种苗、造林补助。 9、退耕农户在完成现有耕地还林后,由县或乡统一组织,应继续在宜林荒山、荒沙、荒地造林。

17个速生及高价值树种造林技术要点

主要树种造林技术要点 潘潘 1、马尾松 马尾松是我国南方主要造林树种,是我市优良的乡土用材树种,常绿乔木,极喜光,深根性,适应性强,耐瘠薄,喜酸性土壤。生长迅速,每亩年生长量可达0.67~1m3。培养纸浆纤维板12年可主伐,培养建筑材20~30年主伐。 一、种苗要求: 1、种源:我市马尾松良种有: (1)漳平五一国有林场嫁接种子园生产的良种:或经选育鉴定的优良无性系:经子代测定,8年生的每亩平均树高、胸径、蓄积分别达7.2m、8.9cm、4.5162m3,分别超过省定丰产林标准的42.8%、78%、282%;最大单株树高9.4cm,胸径13.4cm。 (2)上杭白砂国有林场、武平十方、永定仙师91-92营建的实生种子园生产的良种。 2、苗木规格: (1)裸根苗(播种苗):苗龄1年,顶芽饱满,无机械损伤。Ⅰ级苗地径>0.35cm,苗高>20cm,根系长度15cm,根系>5cm,长Ⅰ级侧根数10条以上,Ⅱ级苗地径0.25~0.35cm,,苗高15~20cm,根系长度12cm,根系>5cm,长Ⅰ级侧根数8条以上。 (2)播种容器苗:苗龄半年的容器苗高度>10cm;苗龄1年的容器苗苗高>16cm,地径0.3cm。顶芽饱满,充分木质化。苗木长势好,苗干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已形成良好根团。容器不破碎,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 (3)无性系扦插容器苗:苗龄0.5年,苗高>8cm。其它要求与播种容器苗相同。 二、造林技术: 1、造林地选择:宜选择土层深厚,质地较疏松、较肥沃的林地。 2、造林地准备: (1)林地清理:全面炼山或全面劈杂,带状整地。全面炼山要求8~9月份开设炼山防火线,平行等高线20m宽,垂直等高线10m宽,局部危险带加宽,全面劈草炼山,炼山要彻底,对未燃烧的灌木、枝桠等要集中堆烧。 (2)整地挖穴:10~12月份进行整地挖穴,造林密度167株/亩,株行距为2×2m,穴位沿等高线水平设置,上、下行穴位“品字形排列。挖明穴,穴规格为60×40×30cm,挖穴时,表土、心土必须分开堆放。 (3)回表土、施基肥:一般在12月份进行,将穴周围的草木灰和表土回入穴内,以增加穴内养分,回表土必须拣净枝桠和草根等杂物,根据立地质量情况,每穴施过磷酸钙200-250g,并与穴内表土充分拌匀。 3、栽植:栽植时期为每年1~2月份。 (1)容器苗必须将塑料袋撕破,栽植深度比营养土深3~5厘米,做到栽直、穴中、压实、培土。 (2)裸根苗在起苗、运苗过程中,要保持苗根湿润,切忌风吹日晒。起苗后,立即把苗根蘸上黄泥浆。栽植做到栽直、舒根、压实。 三、幼林抚育管理: 造林后一般连续抚育和施肥三年,每年4~5月扩穴抚育,9~10月全面锄草一次,次年根据立地质量情况15~25cm,沟距树干40~60cm,追肥后立即覆土。每株施用氮肥200-250g。施肥方法采用沟施,即:在每株树上坡开一弧形沟,沟长40~60cm,宽10~20cm,深15~25cm,沟距树干40~60cm,追肥后立即覆土。

造林树种选择如何做到适地适树

造林树种选择如何做到适地适树 随着环境的恶化,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植树造林。植树造林具有重大的意义,比如说可以净化空气、防止水土流失等。植树造林也需要一定的技术,只有科学的进行植树造林,才能够起到环境保护的作用。植树造林最为重要的两大因素:对于树种的选择;适地适树的原则。本文主要对造林树种的选择与适地适树进行探讨分析。 标签:造林树种;适地适树 正确选择造林树种,是人工培育森林成功额关键问题之一。如果造林树种选择不当,不但会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而且造林地的生产潜力十年甚至几十年也得不到发挥再加上树木的生长周期长,所以树种的选择就具有百年大计的意义。 一、树种的选择与生物学特性的关系 1、对光的要求和反应 树种不同对光的要求和反应都不同。根据树种喜光的程度,分为阳性树种、阴性树种和中性树种。一股情况下,树木在幼年时对光照的反应较为敏感,较为喜阴,而随着树龄的增加,对光照强度的要求也增加。 2、对温度的要求 不同树种对温度的要求也不同。每个树种都分布于一定的热量范圍,樟子松、油松、马尾松虽然都是松科松属中双维管束亚属中的树种,但自然分布区域大不相同,樟子松分布于大兴安岭;油松分布于东北。根据树种对温度的要求和适应度不同,分为最耐寒树种、耐寒树种、中等喜温树种、喜温树种和喜温树种等五大类。 3、对水分的要求和适应 水分是树木正常生长的重要生活因子,但不同树种对水分的需要和适应也不一样,有些树种是耐寒的,称为旱生树种;有些树种是喜湿的,称为湿生树种;有些树种对水分的需要适应能力是介于旱生和湿生之间的,称为中生树种。 4、对土壤的要求 树木对土壤的要求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对土壤肥力的要求。树木一般都喜欢肥沃的土壤,但不同树种对土壤肥力的要求也不一样(即耐贫瘠的程度不一样)。有些树种只能生长在较肥沃的土壤上,如杉树、白毛杨;有些树种不仅能生长在肥沃的土壤上,而且在贫瘠的土壤上也能生长,如马尾松等。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湖南)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湖南) (DB43/094—2005) 发表日期:2008年8月15日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的术语和定义、分级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分级指标,假植、包装、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除特殊说明外,一般只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常规大田育苗,不适用于容器苗和保护地培育的苗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00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43/T093-1995 湖南省地方标准《林木育苗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播种苗 用种子培育的苗木。 3.2 插条苗 利用树木的茎或枝的一部分进行扦插或埋压而繁殖的苗木。3.3 截根苗 指在幼苗长出(4~5)片真叶,苗根尚未木质化时用锐利的铁铲或截根刀在一定的浓度将苗木的主根截断,促进侧根生长的苗木。3.4 嫁接苗 将植物的枝或芽接在另一株植物的根、苗干或树枝上使之愈合而繁殖的苗木。

3.5 移栽苗 经移植培育的苗木。 3.6 根蘖苗 母树根蘖培育而成的苗木。 3.7 苗龄 即苗木的年龄。指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数字间用短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苗。 示例: a)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 b)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 c) 2-2表示4年生移栽苗,移栽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d) 2-2-2表示6年生移栽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e) 0.2-0.8表示1年生移栽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为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f)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 g)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h)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移植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3.8 地径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栽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直径;插条苗、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直径;嫁接苗为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3.9 苗高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Tree seedling quality grading of major species for afforestation 标准号:GB 6000-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定义、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苗木种类 stock type 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播条苗、插根苗、移植苗、嫁接苗等。 2.2 苗龄 stock age 苗木的年龄。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2表示4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2-2-2表示6年生移植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0.2-0.8表示1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的苗木。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或嫁接苗。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插根或嫁接移植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2.3 一批苗木 a lot of seedlings 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木(简称苗批)。 2.4 地径 caliper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植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插条苗和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嫁接苗为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2.5 苗高 seedling height 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2.6 根系长度和根幅 root length and width

浅述防护林树种选择原则和造林技术

浅述防护林树种选择原则和造林技术 【摘要】防护林具有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净化空气、防止污染、降低噪音、美化环境等生态效益。本文作者从山区县实际出发,对营造防护林的树种选择原则、营造林技术进行了粗略的探讨,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防护林;树种选择;造林技术;紫金县 防护林具有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净化空气、防止污染、降低噪音、美化环境等生态效益。通过林业生态建设,有计划地营造带、片、网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对促进植被恢复和发展,不断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及物种多样性,达到减弱动力源和物质源的双重效果,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近年来,紫金县在依托国家、省重点林业工程建设资金的支持下,不断加大营造防护林工程建设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目前防护林工程所表现出来的情况来看,营造质量离高标准、高质量还有一定差距,在防护林规划设计、苗木选育、施工技术、养护管理等环节的工作经验十分有限,还处在摸索阶段发展过程。为进一步提高防护林工程造林质量,作者根据本县山区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营造防护林工程的树种选择原则和造林技术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以供参考。 1.防护林树种选择原则 1.1科学规划,依据防护目的确定树种,并与原林种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要基于环境保护理念出发进行分析和总结,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利用当前的科学技术手段建立起完备的生态防护系统,是恢复当前生态平衡的有效手段。因此,防护林树种应具有生长快、防护性能好、抗逆性强、树体高大、树冠适宜、深根性、生长稳定等优良性状。在规划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全县实际情况,整体规划,因害设防。在针对不同防护目的选定树种种类时,应和当地林种类型、优势树种、适生树种相结合,充分发挥林种的功能。如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可分别优先选用耐干旱的灌木树种、亚乔木树种;严重风蚀、干旱地区,要注意选择根系发达、耐风蚀的树种。 1.2严格标准,遵循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本地区自然条件的多样性、立地类型复杂性的特点,严格按照有关重点防护林建设的技术规程和标准,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在结合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科学技术,进行综合性、示范性和时效性的分析,确立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分类指导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做好防护林营造规划设计,将建设任务落到实处。而适地适树原则是林业工作者经过长期的工作总结出来的经验,也是造林成功的首要前提。由于各树种的生态适应幅度差异不同,在选择防护林树种时,必须明确各树种的生态特性和生态适应幅度,依据当地立地条件和灾害特点选择主要造林树种和伴生树种。因此,树种选择的主要原则为提高人工林的抗逆性能和综合效益,维护和提高林地生产力,因地制宜地营造防护林。

退耕还林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退耕还林条例》已经2002年12月6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20日起施行。总理朱镕基2002年12月14日(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耕还林活动,保护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务院批准规划范围内的退耕还林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 第四条退耕还林必须坚持生态优先。退耕还林应当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基本农田、提高粮食单产,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生态移民相结合。 第五条退耕还林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 (三)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 (四)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五)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生活条件。 第六条国务院西部开发工作机构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退耕还林有关政策、办法,组织和协调退耕还林总体规划的落实;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主管全国退耕还林的实施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退耕还林总体规划的审核、计划的汇总、基建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综合平衡;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负责退耕还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已垦草场的退耕还草以及天然草场的恢复和建设有关规划、计划的编制,以及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退耕还林还草地区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国务院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源的协调和调剂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计划、财政、农业、水利、粮食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条例和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退耕还林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国家对退耕还林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证退耕还林中央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组织落实补助粮食的调运和供应,加强退耕还林的复查工作,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并逐级落实目标责任,签订责任书,实现退耕还林目标。 第八条退耕还林实行目标责任制。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与退耕还林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明确其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国家支持退耕还林应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退耕还林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退耕还林活动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生态建设和保护意识。 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破坏退耕还林的行为。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检举、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各级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助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规划和计划

云南省实施退耕还林浅析

云南省实施退耕还林浅析 赵玉堂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大理分院) 摘 要 阐述了退耕还林的时代背景与云南实施退耕还林的成效,并针对云南省实施退耕还林所面临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退耕还林 问题 对策与建议 云南 Simple Analysis on Yunnan Provi nce A ctualize conversi on of cropland to forest Z HAO Yu-tang (F irst-au t hors'address:Dali Branch ofYunnan I n stitute of Forestry Inventory and Plann ing,671000,Dal,i Yunnan,C h i na) A bstrac t Se t for t h ages background of forest rehab ilitati on fro m sl ope ag ricu lt ure and P rov i nce actua li ze result o f conve r s i on o f crop land to forest,fac i ng the prob l em s,d i scuss the counter m easure and suggestion o f the proble m so lv i ng. K eywords Conversi on of cropland to forest Y unnan P rob l em Counter m easure and suggesti on 1 退耕还林的时代背景 随着全球环境意识、生态意识的不断增强,森林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地位以及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不可替代的地位越来越受到关注。为达到国家以粮食换林草的生态目标,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 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 的综合措施。2000年,退耕还林工程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始试点实施。云南省退耕还林工作分为试点阶段和全面推进两个阶段。2000年、2001年为试点阶段,2002年全省全面推进。退耕后国家的钱粮补助年限为生态林8年、经济林5年。为了巩固生态建设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和加强 三农 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延长补助期限的决定。 2 云南省实施退耕还林的成效 按照国家的部署并结合云南省的实际,2000年~2007年全省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944733 3hm2,工程覆盖16个州市129个县,惠及130万户退耕农户、544 6万人,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为生态状况改善、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作出了突出贡献。 3 云南省实施退耕还林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云南省退耕还林工作在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的原则指导下,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出现了很多好的做法。但在工作中由于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许多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随着工程的推进逐步暴露出来。 3 1 作业设计粗放 退耕还林的作业设计大部分是由各县市林业局自己进行作业设计,由于时间紧、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加上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显得很粗放、随意,准确性、可操作性差。地块移位、树种选择不当、区划不准确等问题普遍存在。 3 2 地块复耕 个别地方由于少数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没有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政策落实、宣传不到位,存在复耕的现象。 3 3 地块争议 退耕还林政策要求退耕地还林必须有土地承包证,但云南省由于以前由林地变轮休地较多且没有土地承包证,只是曾经耕种过的地块,有些地块很大程度上存在争议,使造林成果得不到有效的巩固。 3 4 未确权发证 云南省很多地方没有对退耕还林地块确权发证,造林成果存在隐患。 3 5 地块零星分散 在全省稳步推进退耕还林步伐的同时,一些地方出现了一哄而上、遍地开花的现象,退耕地零星、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且不利于管理。 3 6 地块损失 个别地方为了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征占用退耕还林地块,存在没有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现象;还有的地方由于受到自然灾害的侵袭,退耕还林地块遭到损失,没有实践同等面积进行造林。 3 7 未进行工程监理 国家多次提出要对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以加大工作检查力度,变过去的结果管理为过程管理,变事后监督为全过程监督。2003年,云南省林业厅进行监理试点,开展了监理制,有效地遏制了作业设计、施工不规范和种苗质量等问题,使工作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目的。但由于没有固定的监理工作经费,实施监理制难度大,导致工程实施的质量存在隐患。 3 8 经济林比重过大 退耕还林工程中,国家规定,以生态效益为主,营造生态林的比例以县为单位不得低于80%,超过比例的只补助种苗费,不补助粮食,但这一规定无法实现;实际上退耕还林多属贫困山区,为尽快脱贫致富,农民大多想种经济林,地方政府为尽快成为脱贫先进单位,也希望农民多种经济林、多收入,于是,国家要 被子 (森林植被),农民要 票子 和地方政府要 面子 (政绩)的矛盾突出,存在着盲目发展经济林现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推行生态和经济兼备的树种种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更好做群众思想工作,更好地调动群众参与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国家政策规定, 兼用树种营造公益林时,必须通过植被配置和采取合理的经营措施,体现生态主导功能 ,但是无论从设计,还是实施中,都没有真正 8 2009年第2期(总150期)林业勘查设计

浅谈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的意义及举措

浅谈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的意义及举措 针对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的陆续到期,部分退耕农户生计将出现困难的实际情况,2007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制定了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补助,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的政策,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笔者根据双滦区实际,结合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建设的现状和其中存在的问题,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等方面提出部分建议,具体总结如下。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现状 自2002年双滦区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至2006年底,累计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造林7.36万亩,荒山造林4.69万亩。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促进了区域经济的较快发展。退耕还林工程是投资最多、覆盖面最广、农民参与度最高、政策性最强的一项浩大的生态建设工程,性质决定了该工程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群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的生态效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几个方面的关系,加强退耕还林工程后续产业的建设,才能确保退耕还林工程真正实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返弹”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2.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双滦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开发虽然已经起步,并表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该项目建设及后续产业开发的进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后续产业开发及发展速度。一是部分地方重视不够。一些人对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开发,对确保退耕还林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返弹缺乏足够的认识,重视程度不够,开发力度不大。二是树种选择单一。在退耕还林过程中,树种选择过于单一,不能做到适地适树,降低了造林的质量和抗病能力,对后续产业开发带来不利影响。三是管理、培育不够。退耕还林后期管理和森林培育工作跟不上,存在着造林和管护脱节现象。四是缺乏典型后续产业。缺少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及后续产业开发样板工程,不能带动和引导广大农民进行退耕还林和后续产业开发。五是模式有待调整壮大。“公司+基地+农户”的路子迈得不够快,特别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带动退耕户增收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六是投入不够。科技投入较低,后续产业建设资金短缺,不能满足产业建设需要,各种基地尚未发挥最大效益。比如我们现在实施的设施农业项目,国家每亩补助10元钱,新建一个大棚需要3万元左右,10元补助远远不能满足退耕户新建大棚的需要。 设施农业属于高投入高产出,资金、技术、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它是利用人工建造的设施,使传统农业逐步摆脱自然的束缚,走向现代工厂化农业、环境安全型农业、无毒农业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农产品打破传统农业的季节性,实现农产品的反季节上市,进一步满足多元化、多层次消费需求的有效方法。设施农业包含设施栽培和饲养。设施包括各类型玻璃温室、连栋温室(塑料连栋温

我国造林分区及主要造林树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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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造林分区及主要造林树种表区域范围主要造林树种 1.大兴安岭山地洮儿河以北的大兴 安岭山区 兴安落叶松、樟子松、红 皮云杉、白桦、蒙古栎、 甜杨、朝鲜柳、杨树 2.小兴安岭、长白山山地沈丹线以北的小兴 安岭、张广才岭、 长白山山区 红松、兴安落叶松、长白 落叶松、鱼鳞松、樟子松、 长白松、赤松、红皮云杉、 冷杉、白烨、水曲柳、黄 菠萝、胡桃楸、紫椴、糠 慑、蒙古栋、械树、黄榆、 杨树 3.松辽平原内蒙古东部、黑龙 江和吉林中西部平 原地区、辽宁的辽 河平原 樟子松、油松、兴安落叶 松、长白灌叶松、日本落 叶松、白榆、小黑杨、小 钻杨、三北一号杨、旱柳、 灌木柳、垂暴109柳、胡 枝子、紫穗槐、沙棘 4.内蒙古东部与冀北坝上高原山地包括内蒙古东部、 洮儿河以南大兴安 岭余脉及河北坝上 高原山地 樟子松、华北落叶松、红 皮云杉、油松、蒙古栎、 白榆、小黑杨、大青杨、 旱柳、胡枝子、沙棘、山 杏、山楂 5.华北中原平原长城以南、太行山 以东、淮河以北的 平原及汾、渭平原 地区 侧柏、桧柏、毛白杨、群 众杨、沙兰杨、1-214 杨、1-72杨、1-69杨、 刺槐、旱柳、白榆、臭椿、 国愧、楸树、泡桐、水杉、 桑、梨、苹果、桃、杏、

枣、花椒、葡萄、白蜡、杞柳、紫穗槐、柽柳 6.燕山、太行山山地冀北(不含坝上)、 冀西、北京、晋东 的燕山、大行山山 区 油松、侧柏、华北落叶松、 日本落叶松、刺槐、栓皮 栎、槲栎、臭椿、香椿、 元宝枫、黄楝、毛白杨、 群众杨、旱柳、核桃、板 栗、柿、枣、山桃、山杏、 山楂、花椒、苹果、杜梨、 沙棘、胡枝子、紫穗槐、 黄栌 7.辽南与山东丘陵辽东半岛丘陵山 地、山东省津浦路 以东的丘陵山地 (胶莱盆地列入5 区) 油松、赤松、黑松、侧柏、 日本落叶松、萌芽松、刺 槐、麻栎、栓皮栎、臭棒、 楸树、白榆、香椿、银杏、 毛白杨、旱柳、枫杨、黄 连木、核桃、板栗、花椒、 苹果、梨、桃、山楂、胡 枝子、紫穗槐、黄栌 8.黄土高原丘陵太行山以西、大青 山以南、日月山以 东、秦岭以北的黄 土丘陵地区 油松、华山松、华北落叶 松、日本落叶松、侧柏、 刺槐、旱柳、白榆、臭椿、 毛白杨、河北杨、青杨、 泡桐、楸、桑、核桃、枣、 花椒、山杏、山桃、桃、 杏、苹果、梨、杜梨 9.黄土高原土石山地陇东子午岭、陕北、 黄龙山和乔山、晋 西、吕梁山、宁夏 六盘山地区 油松、华山松、华北落叶 松、日本落叶松、侧柏、 白皮松、槭树、白榆、刺 槐、辽东乐、旱柳、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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