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浅谈如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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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加强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从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现状看,领导干部的工作圈因位于“人前”,“众目暌暌”,往往监督相对有力,而生活圈、社交圈因位于“人后”,不引人注目,监督往往相对乏力。不少事实表明,领导干部的“三圈”不可能完全剥离,“小节”管不住,“大节”必失守。生活和社交中的庸俗堕落最终将导致权力的腐败。因而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必须覆盖其任职行为、生活行为和社交行为,监督的内容要从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向“八小时之外”监督延伸,不断拓展监督的空间。

一、“八小时之外”监督的范围和内容

领导干部作为社会中的一个成员,在八小时之外,拥有自身的生活圈和社交圈,进行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是合理的正常的社会现象,本身无可非议。但从近几年披露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来看,领导干部出问题,犯错误,尽管主要是与工作时间内行使权力有关系,但时间诱因大都在八小时之外。当前,我们存在一个比较突出的误区,就是把对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点放在了他们的工作环节中,没有延伸到领导干部的八小时之外,他们的“生活圈”、“社会圈”成为盲点、空白,这就容易导致那些自我约束意识能力差的干部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生活作风出现问题。所以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必须从领导干部的社交

圈、生活圈、家庭圈入手,监督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干部个人生活方面。看其生活方式是否健康,作风是否正派,有无经常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等情况。二是个人交往情况。看其八小时之外与什么人交往,是否与“大款”接触过多、过频,是否自觉抵制灰色收入等。三是家庭生活方面。看其对家属子女的要求是否严格,家庭消费与家庭收入是否基本相符,等等。

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表现和特点

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来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表现形式可谓五花八门:

1、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有的单位与单位之间轮流坐庄,互相请吃,既吃坏了身体、吃穷了单位又败坏了党风,带坏了民风。

2、公款旅游。有的领导在假日期间利用公款公车携带家眷或情人外出旅游,有的则接受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提供的资金旅游。

3、利用职权之便收受贿赂。搞权钱交易,获取非法利益。

4、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辰或生病住院之机收敛钱财。如黑龙江省贪官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有一次因病住院,在医院一星期就收下级“慰问金”240万元。

5、染毒近黄。有的领导干部嗜赌如命,每天赌得昏天黑地,通宵达旦,以至于第二天上班时总是昏昏欲睡,不能正常工作,有的挪用公款去弥补赌资黑洞;有的则从境内赌到境外。有的领

导干部养情人,生活腐化堕落。

三、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特点:

1、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由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在时间上跨度大,再加上搞腐败的人大都用隐蔽的方式,进行一对一的私下交易,除当事人,其他人很难发觉。因此,八小时以外腐败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监督难度大。

2、寄生性。领导干部不是生来就是腐败的,他们的脱变有一个渐进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对领导干部的腐蚀拉拢往往都通过一定的形式,附着一定的载体,最后把这些腐败行为寄生于这些载体之中。目前的载体主要有:吃字当头贿赂随后,浴舞为乐,三陪随后,以玩牌为由“合法取财”。

3、节令性。八小时以外是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的多发时段,而节假日则是最佳时机,因为节假日对“垂钓”者来说是抛饵的最好理由,对腐败分子来说是敛财的最好借口,节令主要集中在:一是传统节日如春节、中秋等,二是假日如五一、国庆、元旦等,三是生老病死红白喜事,四是调动升迁日,如领导干部提拔、调动时,总有一些拍马溜须者带着厚礼来恭贺,有的虽然不是为解决什么问题而来,但其目的还是为了日后交往奠定基础。

四、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可行性

八小时以外干部的活动范围广泛,具有隐蔽性强等特点,都给监督带来了难度。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当前,把对干部的监督

扩展到八小时以外还是有很多有利条件的。一是党中央、中纪委对反腐倡廉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坚持警钟长鸣,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中共中央今年一月份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准则》中规定了党员干部有52个不准,其中就有多条是规范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第十四条要求,“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这就给我们搞好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指明了方向。现在是有了制度和监督实施的主体,需要我们创新一些实施监督的措施。

五、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的途径

针对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变动性等特点,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应从以下各方面着手:

一是要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采取学习、宣传、讲座等形式,加深职工群众对落实监督权力重要性的理解,自觉履行监督职权,从而不断增强责任感。同时要切实维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从制度上保证监督者利益不受侵害,更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随意剥夺监督者的各种权力,特别要从政治、经济、生活等方面予以保护,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使行使监督权的人有安全感。对真实、有效的监督,要给予

监督者适当方式的奖励,鼓励人们大胆行使监督权力。

二是要畅通监督渠道,把对领导干部的多种监督落

到实处。要采取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实行来访接待日制度,开通干部监督热线、专人暗中察访和填发通知书责令说明真相等方式,妥善解决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通过采取多种有效的监督形势,使广大干部在业余时间不离组织、在生活社交中不忘党性原则,严格自律,防患于未然。

三是要强化教育,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剖析已经发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难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这些领导干部没有摆正个人与组织、领导与群众的关系,常常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游离于党纪政纪条规约束之外,拒绝或逃避外部监督。监督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也是领导干部健康政治生命的必要条件,更是预防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越轨行为发生的重要措施。因此,必须切实把教育作为实施监督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领导干部在加强廉洁自律的同时,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使领导干部自觉抵制不健康行为的侵蚀,时刻清楚哪些事情干不得,哪些东西拿不得、哪些习气染不得,哪些地方去不得。同时要注意发挥好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及亲属的监督、提醒作用,定期组织开展贤内助、好子女、廉亲属等教育活动。注意组织他们收看一些反腐倡廉和领导干部犯罪案件的警示片,让他们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承担起监督、提醒的义务。通

过对领导干部进行多层次、立体式的监控,既监督工作圈,又了解其生活圈和社交圈,消除“监督空档”的存在。

四是要勇于创新,要把对领导干部的“全方位”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所谓全方位监督就是将监督工作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对外经济活动以及八小时之外,“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要增加监督力量,配足配强监督人员,专人专事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要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程监督,努力走出一条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干部监督工作新路子。

五是要抓好对监督结果的运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通告或通报等形式,适时、恰当、准确地向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对工作监督中发现的优秀干部,大胆提拔任用,对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总结表彰,对发现的各种问题坚决严肃查处,着力强化监督的震慑作用,使干部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使多种监督形成合力,避免出现监督职能重叠或监督“空白区”,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把监督的目光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减少和消除监督“盲区”。

关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演讲稿

关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同样的制度,同样的环境,在廉与贪、得与失之间,经过一番吹拉弹唱之后,听到的是风格迥异的曲子。有的人勤字当头,唱一首《爱拼才会赢》;有的人以奉献开路,谱一曲《生命在于奉献》;而有的人却贪字“挂帅”,奏一段《致命害虫》。[文章- 帮您找文章] 同样的八小时之外,有的人选择腾云驾雾、杯盘狼藉,而有的人选择潜心学习、加班加点,也有的人选择文武并举、张弛有道,而有的人却选择出线越位、腐化堕落。 同样是一名父亲,有的人带给子女的是自豪、自信、自尊与自强,而有的人留给孩子的是迷茫、困惑、排挤、嘲笑与自卑。 如果说腐败是一种耻辱,那么它需要我们时刻铭记; 如果说腐败是一种挑战,那么它需要我们勇敢面对; 如果说腐败是一种现状,那么它需要我们努力去改变。 一个贪字,它到底给极少数滑倒的同志带来了什么呢? 贪,折断的是家庭团圆这根弦。从今往后,一头是冰冷铁窗,形影相吊,而另一头则是望眼欲穿,孤灯夜伴;一头是千夫所指,一失足成千古恨,而另一头则是众人背议,妻

儿老小孤立无援。一个丢失道义的人,家庭的欢乐早已被牢狱所剥夺。 贪,毁掉的是事业前程这条路。从今往后,他将拐入人生的羊肠小道,丢失了昂扬的斗志、没有了同事的支持、丢失了进取的自信、没有了朋友的鼓励。一个丢失道义的人,事业的意义早已被法律的威严所封杀。 贪,失去的是康足富裕这份福。汽车在加速、火车在提速、经济在飞速。一代伟人邓小平带领我们起航的这艘巨轮,经过二十多年的扬帆,造就了全世界的经济神话,造就了我们今天的康足富裕。可就是这么一个贪字,足以让他滑落巨轮,坠入深渊。一个丢失道义的人,物质的意义早已被精神的荒芜所抛弃。 贪,剥夺的是人格尊严这个义。廉则度年如日,贪则度日如年。在各种机制不断完善,法律日趋成熟的今天,一个贪字就等同于一个囚犯的囚字,做人已全无尊严可言。一个丢失道义的人,生活的意义早已被道德判了终身监禁。 还是一个贪字,它给我们其它同志又带来了什么? 首先是廉洁意识的提高。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俗者好赌,欲者好贪。莫为俗欲者,力修仁智者。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首先心要清静,然后手要干净,清白做人,清廉为官。 其次是距离意识的加强。对眼前的名利财色保持“远距离”,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对身边的人和事保持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 总则 一、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依靠每位党员干部个人的自我约束,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纪检监察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应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犯法律法规、违反党风党纪和败坏社会道德,严重影响单位和干部形象的,医院纪检监察应抓住线索,查清事实,严肃追究行为人的党政纪责任,问题严重的,报请医院党委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医院党政一把手既是八小以外的受监督、受教育者,也是监督管理者。应把做好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疏导工作,以及对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情况的了解,纳入职责范围之内。主要领导干部应自觉在八小时以外给下属作出榜样,起到示范作用。 监督管理的内容与范围 五、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六、参与不正当的社会交往,搞不正之风,影响恶劣的;以及利用职权经商得利或从事非法敛财活动的。 八、违反社会道德,利用手机、电话等工具或其他手段攻击、侮辱、诬蔑他人,损害他人声誉影响恶劣的。 十一、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公德或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恶劣的。 十二、违反廉洁自律的。

监督管理 十四、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室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十五、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对行为人严肃查处外,科室负责人因失察、失管、失教,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十六、实行外出活动汇报制度,向县纪委汇报活动情况,单位副职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活动情况。 十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考核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创优,提拔使用挂钩,存入廉政档案。 十八、实行八小时以外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制度,特邀监督员可随时制止、监督、反馈、举报发现的领导干部不良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论语?阳货》

【调查问卷】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调查问卷

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调查问卷为深入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开展相关问题研究,省纪委决定在《XX清风网》开展为期2个月的网上问卷调查。 1、基本信息:个人身份 A .党员领导干部 B .非党员领导干部 C .党员干部 D .普通党员 E .群众 2、您认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需要监督吗?(单选) A .需要 B .不需要 C .不清楚 3、您认为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是干涉个人隐私吗?(单选) A .是 B .不是 C .不清楚 4、您对身边的党员领导干部家庭情况了解吗?(单选) A .很了解 B .比较了解 C .一般 D .不了解 5、您觉得身边的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表现如何?(单选) A .很好 B .较好 C .一般 D .较差 E .不清楚

6、您会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吗?(单选) A .会 B .不会 C .不清楚 7、您身边的人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积极吗?(单选) A .积极 B .一般 C .不积极 D .不清楚 8、您认为党员和群众不积极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原因是什么?【多选】最多选8个 A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B .担心打击报复 C .没有空余时间 D .缺乏监督手段 E .领导干部活动太隐蔽 F .对反腐败斗争缺乏信心 G .对基层组织不够信任H .其他 9、您认为“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单选) A .监督主体多元化 B .监督内容多样化 C .监督方式社会化 D .监督对象隐蔽化 E .其他

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制度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白沙镇关于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的精神和要求,特此制定我支部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制度。 一、加强宣传教育 围绕建设廉洁、高效型队伍的要求,要狠抓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党内监督、党纪处分、党员权利保障三个《条例》,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反腐倡廉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习的重要内容,融于干部的选拔、管理、使用、培训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廉洁教育进支部活动,将反腐倡廉纳入支部教育体系,扩大廉政教育的覆盖面。 二、明确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镇党委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要明确工作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担负起各自应负的岗位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做到责任分解、责任督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到位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

三、拓展监督渠道 在党员监督中,要采取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自我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信访在揭露问题、加强监督等方面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呼声的渠道,广泛听取党内外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把“下级评议上级、群众评议党员”制度化,充分依靠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促使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始终做到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 四、严格监督办法 (一)坚持党组织对党员的评价制度 每年对每名党员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坚持统一组织和分类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共性工作目标考核与特色性突破性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相结合等“四个结合”,发挥好考核的导向作用,公平公正地评价每名党员、干部。 (二)落实党员、干部管理监督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干部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年度考评。突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重点。确定部门领导为管理监督的重点人员;确定党员干部的“工作圈”和“生活圈”为管理监督的重点内容。三是定期通报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情况。每年度在支部范围内通报每名党员干部的学习、工作和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使党员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党员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任务 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基本要求 指导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使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四、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原则、注重实效原则、制度规范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 1、坚持用党章以及各类党内法规严格规范党员的行为。这是党员管理最根本的依据和最重要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按照党章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六条基本条件去要求自己。同时,要坚持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重要法规来激励和约束自己。 2、严格组织生活。这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要坚持和完善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话制度、谈心制度、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等。 3、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函询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文章来源网,仅供分享学习参考~ 1 ~

XX年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情况总结

XX年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情况 总结 突出四大重点建立四道防线严查四类违纪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反映的热点、监督的难点。近年来,××县纪委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采取健全规章制度,开展“三廉”教育,进行明查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查“八小时以外的****”,使广大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党风政风取得新面貌。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住四大重点××县委、县纪委始终把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杜绝“八小时以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规定,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做到经常讲、全面抓、重点查。一是抓住重点对象。将全县正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特别是群众举报有违法乱纪苗头的领导干部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敲警钟、常提醒,防患于未然。今年来,县纪委就对×名正处级领导、×名副处级领导、××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抓住重点事件。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监督,在领导干部操办职务升迁及家庭婚丧嫁娶、子女

升学、乔迁新居、生日祝寿等事宜时,明确规定,不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请柬,严格控制操办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桌),严格监督自[文秘范文-找文章,到文秘范文]其有无用公款吃喝玩乐、收受礼品等到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三是抓住重点时期。县纪委、监察局在换届选举、重大人事安排、逢年过节或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时期,向有关人员发廉洁自律文件、发廉政警示短信,并派出明查暗访组广泛了解情况,防止党员干部本人及配偶子女搞行贿受贿、拉帮结伙、请客送礼或接受包工头等的好处。四是抓住重点场所。定期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治理等方式对容易引发党员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场所如娱乐城、宾馆、酒楼、茶楼、洗脚城进行监督检查,防止领导干部用公款娱乐消费、参与打牌赌博及其他可能性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社会交往以及吸毒嫖娼行为发生。 二、加强教育监督,建立“四道防线” 为确保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能够落到实处,××县纪委针对“八小时外****”具有隐蔽性、互惠性、流动性等特点,建立了“四道防线”。一是教育防线。为全县领导干部赠送“廉政提醒卡”、《廉洁自律手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纪规,在全县干部中掀起学习两个条例的高潮,深入开展三观(权利观、利益观、政绩观)及“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等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教育,筑

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度

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党员监督问题是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是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党的基层组织认真落实对党员进行监督的任务,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明确对党员进行监督的重点内容。对党进行监督的重点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同各种错误行为做斗争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以积极态度,认真对待群众意见,改进工作的情况。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监督,既要监督八小时以内的情况,也要监督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2、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党员教育、管理与监督相结合。 4、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 5、教育引导党员相互监督。 一、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线领导机关干部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二、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三、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是: (1)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

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党员管理监督工作要落实好10项制度。一、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必须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定期向党员公布,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时,应主动向支部书记或小组长请假。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应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 1 / 5

关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演讲稿

关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演讲稿 文章标题:关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同样的制度,同样的环境,在廉与贪、得与失之间,经过一番吹拉弹唱之后,听到的是风 格迥异的曲子。有的人勤字当头,唱一首《爱拼才会赢》;有的人以奉献开路,谱一曲《生命在于奉献》;而有的 人却贪字“挂帅”,奏一段《致命害虫》。[文章- 帮您找文章]同样的八小时之外,有的人选择腾云驾雾、杯盘狼藉,而有的人选择潜心学习、加班加点,也有的 人选择文武并举、张弛有道,而有的人却选择出线越位、腐化堕落。同样是一名父亲,有的人带给子女的是自豪、自信、自尊与自强,而有的人留给孩子的是迷茫、困惑、排挤、嘲笑与自卑。如果说腐败是一种耻辱,那么它需 要我们时刻铭记;如果说腐败是一种挑战,那么它需要 我们勇敢面对;如果说腐败是一种现状,那么它需要我 们努力去改变。一个贪字,它到底给极少数滑倒的同志 带来了什么呢?贪,折断的是家庭团圆这根弦。从今往后,一头是冰冷铁窗,形影相吊,而另一头则是望眼欲穿,孤灯夜伴;一头是千夫所指,一失足成千古恨,而

另一头则是众人背议,妻儿老小孤立无援。一个丢失道 义的人,家庭的欢乐早已被牢狱所剥夺。贪,毁掉的是 事业前程这条路。从今往后,他将拐入人生的羊肠小道,丢失了昂扬的斗志、没有了同事的支持、丢失了进取的 自信、没有了朋友的鼓励。一个丢失道义的人,事业的 意义早已被法律的威严所封杀。贪,失去的是康足富裕 这份福。汽车在加速、火车在提速、经济在飞速。一代 伟人邓小平带领我们起航的这艘巨轮,经过二十多年的 扬帆,造就了全世界的经济神话,造就了我们今天的康 足富裕。可就是这么一个贪字,足以让他滑落巨轮,坠 入深渊。一个丢失道义的人,物质的意义早已被精神的 荒芜所抛弃。贪,剥夺的是人格尊严这个义。廉则度年 如日,贪则度日如年。在各种机制不断完善,法律日趋 成熟的今天,一个贪字就等同于一个囚犯的囚字,做人 已全无尊严可言。一个丢失道义的人,生活的意义早已 被道德判了终身监禁。还是一个贪字,它给我们其它同 志又带来了什么?首先是廉洁意识的提高。仁者乐山, 智者乐水,俗者好赌,欲者好贪。莫为俗欲者,力修仁 智者。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首先心要清静,然后手要 干净,清白做人,清廉为官。其次是距离意识的加强。 对眼前的名利财色保持“远距离”,清清白白做事,堂 堂正正做人;对身边的人和事保持“等距离”,处事公

XX中学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XX中学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为保证学校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维护学校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为保持学校党组织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支部在全校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实行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否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的决议,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重点监督是否依法办学,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2、能否参加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能否在立身、立德、立业方面做师生的模范和表率。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领导干部是否依法行政,能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廉洁自律,遵纪守法,遵守师德规范和社会公德。 7、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操作规程 (一)、在党员中实行民主评议。 1、学习教育; 2、自我评价; 3、党内评议; 4、党外评议; 5、组织考察; 6、表彰、处理; 7、归档保管民主评议党员形成的材料。 (二)、学校重要事项由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1、校长提出学校有关工作议题; 2、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具体工作方案; 3、党政班子联席会议集体讨论; 4、听取各部门、各年级师生意见; 5、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三)、由校长或学校有关党政主管领导,定将学校重要情况向学校党组织、教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通报或报告。 (四)、党政班子成员每年年底向全体党员大会或教工代表大会述职述廉一次。 1、教代会根据校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情况拟定测评指标;

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月一次,党总支委员会每周一次(可在业余时间进行),党支部会每月一次,党课每学期至少2次。 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及坚持自学、讨论、参观、轮训等各种形式,对党员经常性地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和先锋意识,全面提高党员政治素质。 2、思想工作汇报制度每两个月党员向组长、组长向支部、支部向总支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和群众的反映;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汇报; 支部和总支每学期向党员大会汇报一次工作; 总支每学期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汇报。 3、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组织观念,增强党性锻炼。 党的组织生活要建立必要的考勤制度,定期在党的会议上公布。党的会议不应无故缺席,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时,

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党的组织生活要认真严肃,充分准备,保证质量。 因公因事较长时间外出的党员,暂不能参加组织生活时,回校后,应主动向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情况。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因病长期病休疗养的离退休党员,总支或支部应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保持联系,向他们传达文件或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上级规定,支部委员会、总支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三次,每次会前都要充分准备,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和批评,保证生活会质量。支部委员和总支委员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5、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总支和支部要教育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执行直属党委规定的工作程序,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1)、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党支部接受入党申请书后,由支部负责人及时谈话,并指定党小组分工党员作为联系人,负责经常性考察帮

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 为加强我局机关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使人力社保行政执法管理职权的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廉政意识,有效监督我局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防范和严厉惩处腐败行为,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如下监督措施: 一、总体原则 此项监督制度按照党中央“从严治党”、“以德治国”的要求,在充分保护干部隐私权的基础上,对我局机关干部“八小时以外”涉及工作的活动及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进行监督,以便能全方位地考核干部,正确提拨、任用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通过实施此项监督制度,切实加强人力社保部门自身建设,使人力社保干部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形势中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正确把握自己,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监督内容 ㈠监督在婚丧嫁娶,逢年过节,职务升迁,配偶、子女升学、就业等个人重大事项上,有无滥用职权的行为; ㈡监督有无进入营业性歌舞厅进行不正当娱乐的行为; ㈢监督有无在美容美发厅、宾馆、饭店等场所接受异性按摩的行为; ㈣监督有无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等行为; ㈤监督因处理公务有无收受服务对象贿赂及接受吃请的行为; ㈥监督有无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腐败行为及

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 ㈦监督思想上有无贪污腐败的苗头。 三、具体监督措施 ㈠建立监督组织机构 成立局廉政建设监督小组,组长由X书记担任,副组长由X局长担任,成员由党支部成员组成,负责监督有关本局干部廉政建设方面的一切事宜,抽查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并受理有关举报。 ㈡积极开展自我监督 局每位干部每季末都要以书面总结的形式向本科室领导汇报自己一个季度来的业余时间涉及工作的活动情况,公开自己业余时间有关工作方面的行为及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去外地访友、探亲、旅游一定要提前向单位请假,使组织全面掌握干部的活动情况。 ㈢与干部家属联合监督干部 为全面了解我局干部家庭的情况,使我局干部的家属在干部廉洁从政方面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及时抽查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局廉政建设监督小组每年要不定期对干部进行家访,请家属到局里来开座谈会,了解干部的业余生活、个人爱好、家庭成员以及经济等方面情况,并使干部家属互相交流监督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经验。 ㈣利用社会舆论监督干部 1、居住地监督 在每位干部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公布局廉政建设监

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干部责任意识,弘扬优良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监督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干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努力培养造就团结有力、务实清廉、作风扎实的干部队伍,为建设和谐企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干部监督工作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发扬民主、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四)关心爱护、预防为主的原则; (五)依法办事、从严查处的原则。 第四条干部监督工作在集团公司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由集团公司组织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监督对象和内容

第五条监督对象是所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处级领导干部(均含非领导职务),重点是党政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 第六条对领导班子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上级决议决定、工作部署情况;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情况; (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情况; (四)责任法人目标完成情况; (五)坚持走群众路线,维护职工利益情况; (六)贯彻执行财经纪律,依法经营情况; (七)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八)贯彻执行“一报告两评议”情况; (九)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十)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重点是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情况; (十一)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报批、任免票决、任前公示等制度情况; (十二)需要纳入对领导班子监督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对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二)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情况; (三)参加中心组学习及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情况;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情况;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情况; (六)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情况;

【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

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定义】本规范所称“八小时以外”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领域的活动,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第三条【原则要求】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应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在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牢记党纪法规要求,防止和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在业余时间发生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有悖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四条【实施方式】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以自我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智能监督、社会监督为抓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八小时以外”权力滥用问题的发生。 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事前请示、事后报告的原则,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八小时以外”个人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第五条【适用范围】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区直机关、镇街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和基层站所党员负责人;事业单位、公有企业中层以上党员领导人员适用本行为规范。 第二章分则 第一节行为规范 第六条【行为方向】倡导党员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从事以下行为: (一)模范遵守各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二)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保持健康高雅的情趣; (三)坚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 (四)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 第七条【“社交圈”的禁止行为】规范“社交圈”行为,在各种社交场合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谨慎交友,不准有以下行为: (一)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公开发表不当言论; (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合耍特权、逞威风; (三)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编织“关系网”,拉帮结派搞“小圈子”;

公司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党员干部 党风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加大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记载和反映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央纪委、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风廉政档案是对党员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廉洁自律方面情况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的保存和记录,是分析和掌握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基本素材,是干部监督、管理、考核、任用、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称称党员干部是指公司现职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应为党员干部建立党风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 第五条党风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做到规范、合法、真实、安全。 第六条党风廉政档案的内容: (一)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二)个人基本情况(含工作简历、配偶和子女从业情况);

(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核查情况; (四)干部考察情况; (五)因私出国(境)情况; (六)因公出国(境)情况; (七)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八)廉政方面受表彰奖励情况; (九)信访举报及核实有关情况; (十)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情况; (十一)因违规违纪受处分情况; (十二)其他按规定应纳入党风廉政档案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党风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由公司纪委监察部负责,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作配合,每年年终将有关材料整理送交纪委监察部集中归档,重要材料及时送交。 第八条党风廉政档案有关材料的收集: (一)本人负责提供本办法第六条(一)、(八)项材料; (二)组织人事部负责提供本办法第六条(二)、(三)、(四)、(五)项材料; (三)外事办公室负责提供本办法第六条(六)项材料; (四)财审部负责提供本办法第六条(七)项材料; (五)纪委监察部负责提供本办法第六条(九)、(十)、(十一)项材料; (六)本办法第六条(十二)项材料由涉及的部门提供。

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11年

干部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加强干部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新旧体制的转换,干部监督工作虽然取得很大的成效,但是在监督效力等方 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结合政法干部监督工作实际,现就干部监督情况汇报如下。 一、干部监督开展情况 一是以主题教育活动提升政法干部自身素质。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建党九十周 年,组织政法干警赴井冈山等革命圣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二是以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权力规范运行。认真落实《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法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政法机关对各自的职能、职权、 司法程序和群众关心的热点执法问题,全部向社会公开,做到了 职能、执法、管理、服务、收费、法纪、结果七公开。严格执法 岗位工作规则,明确执法环节工作流程,强化执法督查,通过严 查暴力执法、整改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执法,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序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防止滥用执法裁量权。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大力推行量刑规范化措施和案例指 导制度,提高执法办案效能。开通了政法网并实现与政

法部门网站的有效链接,及时宣传公布政法机关执法信息和阶段性 工作,促进政法部门信息公开,执法规范。三是以严格监督管理 规范政法干警行为。认真落实从严治警各项措施,注重加强政 法队伍廉政建设,在政法干警中认真开展了述职、述廉、述法活动,主动接受干警和群众监督。实行了听庭制度,全年共组织干 警旁听评审活动12 场 607 人,并适时组织干警参加矛盾纠纷和 涉法涉诉案件的调处工作,提高了他们处理问题的能力,了解信访法律法规知识。抽调各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定期评查,及时发现案件质量和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瑕疵和执法过错。四是以执法业绩档案记录干警执法绩效。为便于及时掌握了解每个干警的工作绩效和在职在岗情况,对现在执法岗位的干警实行建档制度,还把建档范围扩大到政法各部门在职在编的全体干警, 做到执法人员人人建档,并做到每季度变更一次干警的工作实 绩、执法过错、岗位变更、职级晋升等情况, 二、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同志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不强,甚至对干部 监督持抵触情绪。主要是对干部监督工作的内容和性质认识不到位,在思想意识上存在一些模糊观念。 二是监督制度不健全,监督的内容与方法不适应形势要求, 使监督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落实。目前建立的这些制度,有的已不适 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规定和措施相对滞后;有的过于原则和笼

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的部署, 我社领导高度重视, 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的落实,确保活动工作开展初见成效。 一、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一是成立机构。成立区供销社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 纪检组长任副组长, 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研究制定试点工作相关方案制度文件, 做到思想认识和组织领导到位,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是制定方案。结合我社实际,制定了《区供销社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突出对重点对象、重点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期的监督。引导干部自我监督,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 广泛开展社会监督。规范和约束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言行,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三是谈心谈话。我社除了按规定动作把机关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直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党员领导人员列为“八小时以外”监督对象外, 还自选动作把机关股级以下党员干部也列入为监督对象。为消除党员干部对此项工作的误解和抵触, 我们深入基层,与监督对象进行思想交流,进一步规范言行,确保“八小时以外”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干部队伍不出事。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上好党课“筑防线”。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党员学习会,学习贯彻全区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 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规范个人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把主要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提升党员的思想境界和认知水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用好平台“广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开栏、手机短信等平台,大力宣传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义,宣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设立举报箱, 开启群众监督渠道, 加大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齐抓共管,加强监督。一是积极创新监督方式。以自我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等为抓手, 探索加强党员领导干部

县残疾人联合会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党章》、《公务员法》、《党内监督条例》等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八小时以外”活动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 领域的活动。 第二条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以维护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和防止利益冲突为核心,盯住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着重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副科级以上的党员 领导干部;各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副科级以上的党员领导

干部;本局各股室负责人;下属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党员领导人员;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第四条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强化预防、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依纪的原则。 第五条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行为。 2、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参加民族分裂活动,参与民间结社组会等行为。 3、参与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等行为。 4、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行为。 5、拉帮结派和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或搞官商勾结“傍大款”的行为。 6、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或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的行为。

(完整word版)浅谈如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浅谈如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加强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从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现状看,领导干部的工作圈因位于“人前”,“众目暌暌”,往往监督相对有力,而生活圈、社交圈因位于“人后”,不引人注目,监督往往相对乏力。不少事实表明,领导干部的“三圈”不可能完全剥离,“小节”管不住,“大节”必失守。生活和社交中的庸俗堕落最终将导致权力的腐败。因而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必须覆盖其任职行为、生活行为和社交行为,监督的内容要从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向“八小时之外”监督延伸,不断拓展监督的空间。 一、“八小时之外”监督的范围和内容 领导干部作为社会中的一个成员,在八小时之外,拥有自身的生活圈和社交圈,进行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是合理的正常的社会现象,本身无可非议。但从近几年披露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来看,领导干部出问题,犯错误,尽管主要是与工作时间内行使权力有关系,但时间诱因大都在八小时之外。当前,我们存在一个比较突出的误区,就是把对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点放在了他们的工作环节中,没有延伸到领导干部的八小时之外,他们的“生活圈”、“社会圈”成为盲点、空白,这就容易导致那些自我约束意识能力差的干部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生活作风出现问题。所以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必须从领导干部的社交

圈、生活圈、家庭圈入手,监督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干部个人生活方面。看其生活方式是否健康,作风是否正派,有无经常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等情况。二是个人交往情况。看其八小时之外与什么人交往,是否与“大款”接触过多、过频,是否自觉抵制灰色收入等。三是家庭生活方面。看其对家属子女的要求是否严格,家庭消费与家庭收入是否基本相符,等等。 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表现和特点 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来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表现形式可谓五花八门: 1、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有的单位与单位之间轮流坐庄,互相请吃,既吃坏了身体、吃穷了单位又败坏了党风,带坏了民风。 2、公款旅游。有的领导在假日期间利用公款公车携带家眷或情人外出旅游,有的则接受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提供的资金旅游。 3、利用职权之便收受贿赂。搞权钱交易,获取非法利益。 4、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辰或生病住院之机收敛钱财。如黑龙江省贪官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有一次因病住院,在医院一星期就收下级“慰问金”240万元。 5、染毒近黄。有的领导干部嗜赌如命,每天赌得昏天黑地,通宵达旦,以至于第二天上班时总是昏昏欲睡,不能正常工作,有的挪用公款去弥补赌资黑洞;有的则从境内赌到境外。有的领

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管副县级以上干部;市县(区)直部门、乡镇、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中省驻平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第三条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强化预防、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依纪的原则。 第四条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仍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收钱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行为。 3、公款吃喝、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4、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行为。 5、参与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等行为。 6、参与黄、赌、毒活动和涉足色情场所的行为。 7、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言论的行为。 8、参加“**功”等非法组织,参与民间结社组会等行为。 9、不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酒后滋事等行为。 10、不顾家庭基本伦理,对父母老人不孝敬等行为。 11、不遵守社区、宿舍守则,邻里相处不融洽等行为。 12、不讲诚信,逾期不归还贷款、欠缴住宅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行为。 13、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需要监督管理的其它问题。 第五条实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信访局、文明办等单位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研究、部署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实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报告和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主要领导的述职述廉报告和其他领导干部的书面述职述廉材料中,必须报告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并填写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登记表。 第七条认真受理群众通过网络、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等途径投诉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各新闻媒体通过内部反映和公开报道等形式,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纪问题,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第九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托社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进行监督。定期与街道社区党组织联系,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及廉洁自律、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第十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加强与领导干部家属的沟通。通过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入户走访等方式,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第十二条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班子成员负有监管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工作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对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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