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佛教的基本教义

简述佛教的基本教义

简述佛教的基本教义

佛教的基本教义为四圣谛、十二因缘和三法印。

(1)四谛包括苦谛、集谛、灭谛和道谛。苦谛是把社会人生的一切判定为苦;集谛是讲造成痛苦的原因;灭谛就是要人们消灭造成痛苦的原因;道谛是向佛教徒指明解脱的途径。解说的途径可概括为八正道。

(2)十二因缘是十二个彼此互为因果联系的环节,即老死、生、有(生存条件)、取(追求)、爱、受(苦乐感受)、触、六入(眼、耳、鼻、舌、身、意)、名色(胎中的精神和物质状态)、识(投胎时的心识)、行(前世的身行、语行、意行)、痴。这十二因缘彼此相依,流转不息,形成“六道轮回”。

(3)三法印即“诸行无常印、诸法无我印、涅榘寂静印”。凡符合此三原则的,便是佛正法,有如世间印信,用为证明,故名法印。诸行无常,意指世间的一切物质和精神均处在一种因果相系生灭变化过程之中,故而一切都是变动不居、转瞬即逝的。诸法无我,意指在一切有为无为的诸法中,无有我的实体,所谓我的存在只是相对的生理和心理幻象。涅榘寂静,意指灭除一切生死的痛苦,达到不生不灭,身心俱寂之解脱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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