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资质流程

企业申请资质流程
企业申请资质流程

公交线路:800路,全程约8.6公里

1、从沈阳北站乘坐800路,经过16站, 到达市交通局站

2、步行约140米,到达辽宁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具体资料请仔细看下面的政策:

辽宁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2009-4-9

辽宁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以下简称《标准》)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以下简称《特级资质标准》),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许可实施范围

依法取得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线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均应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企业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二、资质许可实施部门

省建设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省建设厅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一)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省建设厅受理,报建设部实施:

1、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一级资质;

2、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3、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4、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

5、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送省有关部门初审后,上报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提出资质申请。

(二)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报省建设厅实施:

1、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交通、水利、信息产业、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3、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4、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5、涉及交通、水利、通信、铁路、民航、市政等方面,除建设部负责审批的资质以外的其他资质。

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送省有关部门初审后,由省建设厅实施。

(三)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报省辖市建委实施:

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不含交通、水利、通信、铁路、民航、市政方面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交通、水利、通信、铁路、民航、市政方面专业承包序列资质);

3、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市建委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和企业相关数据报省建设厅备案。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由省辖市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受理并实施。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和企业相关数据报省建设厅备案。具体实施程序和标准,由省厅另行制订。

(五)对没有列入《标准》各类专业工程的其他工程种类,如确需增列,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建设厅参照专业承包序列“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条件制订其资质标准,报建设部批准后,由省建设厅实施。

三、资质许可申请内容

(一)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应从最低等级开始申请。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且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可不受年限限制。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其注册资本金、净资产、技术人员总数应达到各项资质条件最高的指标。企业的技术人员专业、工程业绩、机械设备等,应当满足各项资质标准中所要求的条件。

(二)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序列的企业,可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申请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即可承揽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揽其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时,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相应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对照表,由建设部另行制定印发后执行。

(三)主项资质为专业承包序列的企业,可申请专业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专业承包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但取得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后须将其主项资质变更为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

(四)主项资质为劳务分包序列的企业,可申请本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各类别资质。

(五)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一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但应满足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作为工程业绩申报资质。其他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要求办理。

(六)经资质许可实施部门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与增项资质互换。

四、资质许可申请材料

(一)企业申请资质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套以及相应的电子数据。其中申请涉及交通、水利、通信、市政等方面资质,以及申请涉及铁路、民航、信息产业等方面资质须建设部实施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材料一套。

(二)企业申请资质须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综合资料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⑶企业章程;

⑷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最新年度的C101表及近三年的C102、C103表);

⑸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⑹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⑺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⑻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厂房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不须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企业可不提供上述第⑵、⑷、⑸、⑼款所列资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申请特级资质的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⑽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

⑾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

⑿省、部级以上技术(研发)中心的认定证书或有关批准文件;

⒀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

⒁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

2、人员资料

⑴企业建造师的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证书)、身份证明。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工作单位须与申报企业名称相符;

⑵资质标准中要求的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和劳动合同。标准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人员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聘用期须在一年以上,养老保险凭证的缴费单位须与申报企业名称相符。对依据国家规定不需缴纳养老保险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其中,企业聘用退休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比例不得超过15%,且不得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退休技术人员可不提供养老保险凭证,但须提供正式退休手续;

⑶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上岗证书、身份证明。

3、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企业可不提供)

⑴工程合同,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范围的代表工程业绩无效;

⑵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备案表)或工程质量鉴定书;

⑶可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图纸、照片和工程决算资料等。

已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申报材料除应提供首次申请所须全部材料外,申请除最低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还应提供工程业绩资料。

4、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⑴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⑵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⑶企业分立应提供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⑷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三)企业上述附件材料内容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顺序装订成册,所有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210*297mm)型纸复印,每类材料须用彩页分隔,每页材料须标注页码,并附有总目录及申请说明。企业资质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报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申报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是其他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五、资质许可实施程序

(一)企业应按照本意见规定的申报渠道申请资质。企业材料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未经允许,所有资料不得更换、修改。申请材料不予退还。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企业申请材料时,应对企业申报的附件材料原件进行核对,确认企业申报材料与原件相符,并在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印章及核查人名章。同时,也应确认企业书面申报材料与电子数据相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受理的企业申报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负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企业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以正式文件上报。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受正式文件之日起40日内完成审查,并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专业部门的审核时限为15日。

(四)资质申请材料的审查采取专家评审制,由两名以上专家分别形成审查意见。省建设厅将建立全省统一的专家库,评审专家由专家库中产生。评审专家对审查意见负责。审查中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实地核查。企业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不接受实地核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核准其资质申请。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核查其近一年内有无《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有无《建筑市场诚信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所列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重要依据。

(五)资质许可实行备案制度。由各市建委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在核准许可的同时将企业申报数据上传至省厅备案,由省厅统一编制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六)由省建设厅和各市建委实施许可的公告,应在核准资质许可30日内,统一通过辽宁建设网站进行发布。

(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五年。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有权对所有企业的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六、资质许可证书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实行全国统一编码。具体编码办法另行制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一个正本和六个副本(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十二个副本)。企业有特殊原因增加副本数量的,经发证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增加。

(三)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的起始时间以企业主项资质的批准日期为准。企业资质发生变更的,有效期不变。其中涉及到主项资质升级,或分立、合并事项的,以新批准日期作为有效期的起始日。

(四)由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建设部公章有效;由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加盖辽宁省建设厅公章有效。由省辖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加盖省辖市建委公章有效。

(五)企业因变更、升级、注销等原因需要换发或收回资质证书的,由资质许可实施部门负责收回并销毁,并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监督管理

(一)资质许可变更

1、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涉及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按照资质申请渠道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涉及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企业下发任命文件后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办结变更手续,并在15日内将变更结果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⑴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⑷涉及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文件;涉及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

⑸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3、对企业改制、重组、分立,符合简化程序要求的,按照《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改制、重组、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7]229号)文件办理。

(二)资质证书遗失补办

建筑业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可按资质申请渠道申请补办资质证书,并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补办的报告

2、企业证书增补审核表

3、在省级及以上综合类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三)资质证书延续

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按原资质申请渠道申请资质证书延续。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行业自律文件,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注册资本金、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资质证书副本上签发有效期延续五年的意见;对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资质情况进行重新核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的期间内资质证书失效。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注销。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延续,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

5、企业信用档案等相关企业信用证明材料。

(四)资质许可审验与核查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在本地区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含外地建筑业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监管办法和监管标准,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动态监督管理。

2、省建设厅每年度对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审验。审验的时间和工作要求由省建设厅每年度统一部署。对审验不合格的企业,将对其资质条件进行核查。逾期未接受审验的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依据职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不定期核查。

4、被核查企业应如实提供与企业资质及信用相关的全部资料。核查中发现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整改期限不少于一个月。整改过程中企业不得承接新的工程、不得申请资质。逾期未改正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撤回其资质或进行相应处罚。被撤回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可申请重新核定资质。

八、新旧规定的衔接

(一)《规定》实施前已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在建设部颁布实施新的资质标准前,其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在此期间,企业申请的专业工程类别增项资质不超过5项。

(二)对在《特级资质标准》颁布前已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设三年过渡期,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到2010年3月13日。过渡期内,企业按照原资质证书的承包范围承揽业务。过渡期届满三个月前,企业应按照《特级资质标准》重新申请资质,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其实际达到的条件核定其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原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三)在项目经理向建造师过渡期内,企业资质申请材料中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与建造师注册证书同等使用,其中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与同等级项目经理相对应;三级项目经理暂由企业自行聘用,报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实施意见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省建设厅下发的相关文件中涉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方面的内容,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附:1、有关资质标准指标说明

2、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通信、铁路、民航、市政等方面资质的届定

附件1 有关资质标准指标说明

一、关于工程业绩

1、一项工程业绩同时满足多项技术指标的,只能作为一项指标考核。例如,房屋建筑工程按层数计算过业绩,就不能再按高度或跨度等计算业绩。1项工程,即使层数、高度、跨度、造价等均达到考核标准,也只能算1项业绩。

2、业绩要求的“×项中的×项”必须分别满足,不能相互替代。例如房屋建筑一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完成“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是指企业完成的工程中,层数、高度、单体面积、单跨跨度、住宅小区、单项建安合同额等6项指标中至少满足4项,不足4项即为业绩不达标。某企业分别完成了层数、高度、单体建筑面积达标的多个工程,但只能算3项业绩,仍达不到要求完成的4项以上业绩,故该企业业绩仍为不达标。

3、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分别满足各项资质标准中所要求的条件。

4、签订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体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计算。

5、同一个工程项目分期发包,且中标单位均为同一家企业的,可以将各期工程累加。如果累加后能够达到标准要求的某一项,可以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不属同一个工程项目的不能累加;超过标准规定时限和承揽范围要求的不能累加。

6、企业与业主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不论该工程是否实行分包,可计入该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合法分包该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也可将承包的专业工程作为专业业绩申报资质。

7、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专业承包资质晋级的,应提供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作为工程业绩,而不能使用施工总承包工程作为工程业绩。

8、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报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如:申报年度为2005年,“近5年”的业绩年限从2000年1月1日算起。

9、代表工程的合同资料。指企业承包工程所签订的能反映合同双方名称、工程概况、合同价格、承包方式、施工工期、质量约定等内容的建设工程合同协议书或者含有上述内容的合同部分。

10、质量验收资料。指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质量鉴定书。国外工程按照国际惯例出具工程竣工证明文件。

11、房屋建筑业绩标准中涉及的“单位”、“单体”、“单项”工程,均指单体建筑或连体建筑(连体建筑应提供该建筑物为同一基础的证明)。

12、轻钢结构、网架结构的跨度业绩不能作为房屋建筑跨度业绩。

13、房屋建筑工程的高度应为从标高正负零算起至檐口的高度。

14、网架工程边长按短边进行考核。

15、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范围的代表工程业绩无效。

二、关于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

1、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超过60周岁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15%,技术负责人年龄限制在60周岁及以下。

2、企业人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注册或受聘的不予认可,其证书上的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消防等方面资质的,企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应同时上报。

3、申请特级资质的,企业应具有与特级资质承包范围内各类别工程相对应的,各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4、对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专业考核,按企业申请的主项资质要求进行。

5、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其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人数按照企业申报的各类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三、其它指标

1、注册资本金:是指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注册资本金,以实收资本为考核指标。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按照企业申请各类别资质标准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2、净资产:企业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申请多项资质的,按照企业申请的各类别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3、工程结算收入:是指本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按企业财务报表份年度填写。新设立企业不填此项。

核定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时,应按企业完成的各类工程结算收入计算,不包括工程以外的其它业务收入(如房地产开发收入);申请多项资质的,按照企业申请的各类别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4、企业财务报表:指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工程业绩(包括境外工程业绩)等条件,均是以独立法人企业为审核单位。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在申请资质时,上述各项指标不得重复计算。

6、根据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具体标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家颁布有其它专业工程事故分级标准的,按与上述分级对应的标准考核。

附件2 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通信、铁路、民航、市政等方面资质的届定

? 1、涉及铁路方面的资质包括: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2、涉及交通方面的资质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涉及水利方面的资质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专业)企业资质、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利专业)企业资质、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涉及信息产业方面的资质包括: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5、涉及通信方面的资质包括: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6、涉及民航方面的资质包括: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7、涉及市政方面的资质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企业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定义、符号、缩

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办理

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办理 建筑装饰设计不只决定着装饰的美观性,更决定着建筑装饰的实用性,建筑装饰设计是建筑装饰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属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序列,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资质分别为甲级、乙级、丙资质,资质不同对企业有不同的条件要求,企业在进行工程设计前需要取得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今天就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办理流程和标准,给大家列举下。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人员配置表 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 1、企业 1)独立法人具有专项工程设计资历至少三年; 2)独立承担专项设计至少两项; 3)注册资本至少五十万元; 2、人员 有承担两项中型专项工程设计的能力,专职技术骨干至少两人,且至少一人参加两项大型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3、技术 1)至少两项主行业或相关专业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 2)有计算机的能力; 4、装备 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乙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5、管理 有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有一定的条件要求,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作为人员进行申报,申报人员的学历、岗位、业绩、职称证书信息等要相符,不相符要按照相应的要求办理。 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办理流程 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下资质可以向省住建厅进行申请,以上资质需要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批,可以由企业先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一步工商注册 第二步配备人员并注册人员 第三步准备上报资料(网上申报并打印形成上报材料) 第四步递交材料 第五步审批(审批流程)市建委-省建厅 第六步领取资质 企业要想扩大工程设计范围就需要进行资质升级,资质升级中最重要的材料就是工程业绩材料了,那么可能企业会问未完成的项目能进行业绩认定么?事实上是不可以的,只有完成的项目才能作为业绩认定。想了解更多资质办理内容。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指南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指南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指南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五)《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二、资质申请条件 按照建设部建建[2001]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实施。 三、资质许可范围 (一)工商注册所在地为九江市所辖范围的下列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资质由九江市建设局实施: 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省政府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省直厅(局)、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建筑业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省政府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省直厅(局)、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建筑业企业的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和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的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及涉及多个专业部门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专业资质; 5、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二)上述规定之外的建筑业资质行政许可由省建设厅和建设部实施。 四、工作程序、时限 (一)市建设局实施的企业资质行政许可,须经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建设局。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市区的建筑业企业直接向市建设局提出申请,除此之外,市建设局不直接受理企业的资质申请。 (二)对于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有正式的报送公函、明确的初审意见,材料份数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条件的,2个工作日向申请人发放《建设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不合上述要求,自收到申请材料起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建设行政许可材料不予接收凭证》。 (三)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的行政许可申请,建设局应当在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向申请人发放《建设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正材料送市建设局。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 (四)由建设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受理后进行公示、审查,建设局实施许可的公告在九江建设网上发布,时间为10日,审查时间为30 日。由省建设厅实施的集中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人须在省建设厅资质许可受理时间的前20日将材料送建设局,逾期将作为下一批次申报。 五、材料要求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一)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国家认监委国认实[2015]50号附件12)

附件1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申请书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印章): 主管部门名称(印章): 申请日期: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本《申请书》须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楚。 2、本《申请书》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本《申请书》“主管部门”是指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法人单位(独立法人单位不需填此项)。 4、本《申请书》所选“□”内划“√”。本《申请书》的每一项须由检验检测机构如实填写,若出现不真实信息,将记入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 5、本《申请书》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适用时)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于首次、变更、复查和其他申请。

1、概况 1.1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 联络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单位的不填此项):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 1.4 检验检测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多场所□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5.2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2、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2.1资质认定 首次□变更□复查□其他□ 2.2 已获资质情况: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至: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详]

附件6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4.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5.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6.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7.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8.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附件6-1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建筑工程总包三级资质申报条件及流程

建筑公司资质三级办理条件和办理流程 资质名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等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三级资质的建筑工程公司办理流程: 公司先工商注册,等营业执照办理完成后,再弄齐三级资质需要的人员证件,到行政许可的建委口去办理资质申请。 三级资质的建筑工程公司办理资质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机构代码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复印件 五、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六、验资报告复印件 七、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照片5张一寸 八、项目经理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照片5张; (能代表该工程项目业绩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申请书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印章): 主管部门名称(印章): 申请日期: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本《申请书》须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楚。 2、本《申请书》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本《申请书》“主管部门”是指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法人单位(独立法人单位不需填此项)。 4、本《申请书》所选“□”内划“√”。本《申请书》的每一项须由检验检测机构如实填写,若出现不真实信息,将记入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 5、本《申请书》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适用时)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于首次、变更、复查和其他申请。

1、概况 1.1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 联络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单位的不填此项):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 1.4 检验检测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多场所□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5.2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2、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2.1资质认定 首次□变更□复查□其他□ 2.2 已获资质情况: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至:

资质认定扩项准备工作事宜流程图

资质认定扩项准备工作事宜流程 第一.管理要求准备 成立工作小组制定迎审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编制和组织宣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组织检查软件、硬件准备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和运行情况。 第二.确认申请项目及检测能力 根据实验室自身的需要,技术能力和仪器配置情况,拟定计量认证申请项目,编制“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表”格式参见评审准则附件或者指南附件,为方便工作进行,实验室要把所有文件材料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9要素分门别类存放。 其中19要素(1)管理要素要求11个: 1、组织 2、管理体系 3、文件控制 4、分包 5、服务和供应品采购 6、合同评审 7、申诉和投诉 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和改进 9、记录 10、内审 11、管理评审 (2)技术要素8个: 1、人员

2、设施和环境条件 3、检测和校准方法 4、设备和标准物质 5、量值溯源 6、抽样和样品处置 7、结果质量控制 8、结果报告 第三.确立人员: 1.明确授权签字人及范围 2.明确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 3.任命内审员和质量监督员 第四.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与运行: 1.编制、下发、宣贯管理体系文件 2.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与改进 第五.评审前内审与管理评审: 评审前按照评审准则及计量认证要求,尽心一次较为全面的管理体系内审,事先制定实施计划内容有:检查内容、检查部门、检查人、完成时间,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将发现的问题、纠正措施及完成情况填写在内审专用表格中,内审检查出的问题需提交管理评审的,还需一次管理评审,记录保存好,以备检查。 第六.提出申请: 提前向发证部门或者评审组提交申请材料: 1.《计量认证申请书》 2.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法人授权证明文件 3.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

资质申报审批程序

资质申报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建筑装饰乙级资质除外)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所属企业由中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建筑装饰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以下资质(包括丙级),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建筑装饰乙级资质除外)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申请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审核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条件和企业申请资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 申请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行业的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申请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行业组织或者专家委员会初审。 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建筑装饰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以下资质(包括丙级),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材料目录 1、工程勘察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申报表和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 5、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 6、资质申报表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及个人业绩证明材料; 7、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证明和省级以上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注册或变更注册的证明。8、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企业申请资质增项的,需要提交上述第1、2、3、4、5、6项所列资料及原取得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申请和评审流程

(二)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申请和评审流程 1.实验室认可申请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实验室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没有变化时,仅在初次评审和复评审时提供); 2)实验室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扩大认可范围时不提供,扩地点和扩技术领域时需提供); 3)实验室进行最近一次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资料(初次申请时提交); 4)实验室组织机构框图; 5)实验室平面图; 6)实验室所从事活动的说明,当实验室是法人实体的一部分时,两者关系的说明; 7)对申请认可的标准/发法现行有效性进行的核查情况(提交核查报告); 8)对申请认可的国外标准的核查情况(包括是否有国外标准、当国外标准未进行翻译时,试验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外语理解能力); 9)非标方法及确认记录(证明材料); 10)对于初次申请认可和申请扩大认可范围的实验室,在申请范围内满足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的证据。 11)参加实验间比对的情况(提交实验室间比对的结果和评价); 12)典型项目的检测报告/校准证书及不确定度评估报告; 13)量值溯源的描述(仅申请校准能力认可时的提供); 14)申请“能源之星”检测的实验室还应提供“能源之星”检测方法与实验室检测程序对应一览表。 15)其他资料(若有请填写)有无 2.资质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申请实验室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仅在初次评审和复评审时提供) 2)实验室组织机构框图 3)实验室平面图 4)实验室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5)典型项目的检测报告 6)其他资料(若有请填写)有无

3.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步骤和流程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大致分为如下四个步骤: 1)递交申请资料 2)申请资料审查 3)接受现场评审 4)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流程可以用下述框图表示:

建筑企业资质申请流程

?心电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营业范围参考 水电安装企业营业范围:市政管道的施工;工业与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逍、电器、仪表的安装.金属构件的制作、安装:各类型建筑的室外装饰工程的施工、水电安装、空调安装、管逍安装:各类型工厂和建筑工程的水、电、消防、暧通.空调、发电设备、自动化仪表的安装等。 装饰装修企业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室内装潢,网络工程安装、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幕墙建设工程专业施匚上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恫林緑化工程,装潢设计、图文设计、景观设讣,建筑装饰材料、陶瓷制品、灯具、家具、木制品、不锈钢制品、电线电缆、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金属材料、文化用品的批发、零售?水电安装。 弱电公司经营范围:网络布线工程:视频监控安装:监控设备维修;智能停车场:智能停车道闸:机房建设:集 团电话:公共广播:防盗报警;门禁系统:小区监控系统:电梯监控对讲系统;商场洒店监控系统:村镇监控系统:工厂车间监控系统等各类弱电工程。 智能科技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一: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3文化,文物及展览等系统开发技术及服务-屏蔽机柜、机房工程怖系统智能化, 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弱电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 软件及稱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云计算软件开发;计算机、自控专业的四技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智能化系统安全防范工程;电脑,音响,灯光及通讯设备系统:,图像设备系统,安全报藝产品系统,电子产品,机电产品,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家用电器(销售),(智能卡应用产品.软件、机电一体化设备、电控自动大门、电动档车器' 机械产品的开发、生产' 加工、销售,公共安全技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公共安全技防工程的设计、安装、维修。计算机软硬件、智能化设备、自动化设备、电脑、电子器材、电子元器件领域內的pg技"服务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潘动] g能科技公司经営范围参考二: 智能安防萦统私人影院萦统、背墨音乐萦统、无删盖系统、智能门锁萦统、智能楼宇时件、自动化灯光场衆控制系统、电动窗帘系统、官能净水设缶、会议多媒体电子设合、LED显示屏、LED节能灯、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设备、中央空调、新风设备、地暖设备、无人机、背慧酒店设备.昔蠶社区设备、暂载建筑设备、習能家电的销售、安装、调试、维护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幵展经筍詞]) 资质标准参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72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36个类别,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人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示范文本-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申请书

示范文本 实验室资质认定 申请书 实验室名称(盖章):××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主管部门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2×××年××月××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楚。 2.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主管部门”是指实验室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4.本《申请书》所选“□”内划“√” 5.本《申请书》须经实验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与首次、复查和扩项评审的申请。

1.实验室概况 1.1 实验室名称:××有限责任公司试验室 地址:××市×××路40号 邮编:530011 传真:1234567 E-mail:abc@https://www.360docs.net/doc/7e5178588.html, 负责人:×××职务:主任电话:1234567 手机:123456789联络人:×××职务:主任电话:1234567 手机:123456789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实验室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4 实验室设施特点: 固临时□可移动□多场所□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实验室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其他□ 1.5.2实验室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2.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2.1计量认证 首扩项□复查□其他□ 2.2计量认证+授权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2.3计量认证+验收

申请设立认证机构指南

申请设立认证机构指南一、设立认证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备设施。认证机构的固定办公场所必须是符合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商业办公场所。住宅不能作为认证机构的办公场所。固定办公场所是将要登记在认证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住所,该场所能够集中容纳满足认证业务范围和业务工作量相适应的功能部门(如合同管理、审核组调配、审核决定、制发证书、人员培训、财务、人力资源等等)、人员(如高级管理人员、专职认证人员、功能部门人员等等)和必备设施。认证机构的必备设施是开展认证活动所必须的工作设施,包括档案保管设施、认证业务处理系统、证书印制设施、认证人员培训设施以及工作人员的桌椅、文件柜、电脑、电话等基本办公设施。属于产品认证机构的还需具备产品储存室和检测产品的实验室。(二)具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属于认证新领域的,还应当具有可行性研究报告。认证认可要求包括《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对认证机构的各项规定、认证业务范围相对应的认证制度对认证机构的要求、认可准则对认证机构的要求、认证所依据的标准或技术规范等。认证机构的章程在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还应符合认证认可要求。如:组织架构应该符合GB/T 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或GB/T 27065《合格评定产品认证通用要求》的相关要求;运作机制要符合公正性、公信力和无利益冲突的原则;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认证认可工作经历且无不良记录;出资者不能向不符合条件的他人转让出资等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包括用于规范认证机构及认证行为的认证机构工作制度、质量手册、程序文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资质办理流程及介绍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资质办理流程及介绍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环评、计量认证、建筑企业资质证、砼专项实验室资质。 先找地,落实初步规划---办理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定---办理工商执照---生产试验设备采购---办理试验室资质---办理企业资质(各省管理办法不一样,有的是分别办理,有的是同时办理)---正式合法生产具体的要看各地的实际。最好和本地的同行多咨询一下。 环评到环保局,计量认证要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筑企业资质证和砼专项实验室资质要到省建设厅。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专业企业资质分为二级、三级。以下对投资混凝土搅拌站二、三级资质做下详细的介绍。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须知 1、施工企业资质申请每季度受理一次,资质变更每1-2月集中办理一次; 2、企业申请三级资质的申报材料于每季度第三个月10日之前报送建设局建 工科(如第二季度,即在6月10日之前报送); 3、企业申请二级以上资质的申报材料于每季度第二个月10日之前报送建设 局建工科(如第二季度,即在5月10日之前报送); 4、第2,3条中所称的申报材料是指资质辅导已经结束,原件已核验过后装订 成册可报送市局的资质申请材料; 5、本季度逾期未申报的将纳入下个季度资质申报; 二、需提交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原件5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1份; 3、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复印件1份; 4、经审计的企业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复印件1份; 5、与资质相符的厂房证明(产权证或租赁证明)和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复印件1份;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 7、企业经理、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与资质要求相符的工作经历 和专业等级的职称证(外企业籍人士提供学历证明)、身份证、社保、来源证明、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复印件1份; 8、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与资质要求相符专业等级的职 称证、社保、来源证明、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9、企业设有混凝土专项试验室(实验室人员名单、相关检测专业的岗位证 以及水泥检测、掺合料检测及混凝土检测等设备清单),复印件1份; 10、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复印件1份; 11、境外投资方的外国(港、澳、台)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或承包工程批准证书(如果没有,可以不提供);(外资企业提供),复印件1份; 12、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外资企业提供),复印件1份; 13、企业完成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有代表性工程的业绩证明(工程合同、质量验收材料、反映技术指标的图纸、照片等有关资料);(三级升二级的需提交),复印件1份; 14、企业近三年统计报表[C101表、C102表和C103表];企业近三年财务报

申报资质依据及办理流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二、申请条件 (一)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二)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所列条件。 三、申请材料 (一)换证申请: 1、住建部《信息采集表》一式一份(无部批资质的企业可不提供) 2、住建部《换证申请表》一式一份(无部批资质的企业可不提供) 3、《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一式一份(无厅批资质的企业可不提供) 4、企业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含变更页) (二)首次申请: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5、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三)增项申请: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营业执照》副本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 4、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7、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8、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9、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10、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1、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实验室资质认定基本步骤(精)

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备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的19个要素分为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两部分,管理要求有11个要素,技术要求有8个要素。实验室在决定申请资质认定后,应从现场评审时主要涉及的组织机构、仪器设备、检测工作、人员培训、实验室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等几个方面做好迎审准备工作,具体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管理要求 、完善的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是是管理要求中最重要的一个要素,也是一个实验室存在的基础和法律证明,它包括实验室的法律地位和基本要求两方面的内容。 1、法律地位 申请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应是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并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具有独立法人或授权法人资格。从法律上讲,实验室有两种情况必须注意区分:一种是实验室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具有明确的法律身份,能够独立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一种情况是实验室本身不是独立法人单位,而是母体组织的一部分,母体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有正式的书面授权实验室进行与检测有关的活动。能满足以上两种情况中的一种,并能够提书面有效的法律证据则满足要求。 一般来说,法律地位证明文件主要包括:编办的成立批文、法人证书、法人授 文件等相关的文件或者证书。 2、完善准备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1)成立计量认证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计量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更好的调动和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条件,对于申请资质认定的单位来说,一般都有必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构和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划分、协调人财物等资源的利用等重大问题,掌握认证工作安排和进度,负责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衔接等。

2)成立计量认证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迎审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编制和组织宣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组织检查软件、硬件的准备情况等。为了方便评审工作的开展,实验室应将涉及19个 要素的文件按照顺序分门别类存放,并做好相应的标示。 3、确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是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质量管理宗旨和质量方向,质量目标是质量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质量方针又是实验室各部门和各岗位必须遵守的尊则,因此,实验室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4、发布公正性和独立性声明 保证检测活动客观独立、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是对实验室的基本要求,实验室必须根据准则的要求,制定和发布相关公正性和独立性的声明,并严格按照声明规定的内容实施。 5、确定组织机构,分配管理责任实验室内部机构设置必须有利于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实验室各环节与管理工作的衔接,有利于职能部门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在分配管理职责的时候,应注意各项管理活动之间的接口和协调措施,防止出现职能空缺和职能重叠的现象。 以上5部分为完善实验室组织机构需要做的基本工作,只有完成了以上基本工作,才能保证实验室具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完善的组织机构,清晰的职能职责划分。也为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要求部分的编写提供了相应的依据,为实验室以后的运行和管理搭建了一个平台。 、确定申请项目和检测能力 申请项目和检测能力的多少决定实验室建设规模的大小和投入的多少,实验室应根据自身的需要、技术能力、人员等情况,拟定资质认定的申请项目,并填写好申请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表。确定申请项目的原则一般为:

工程咨询丙级资质申请流程

工程咨询资质申请需要的条件 一、丙级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满足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5人),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3人),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2人);以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和注册咨询工程师,不能为在职事业单位人员,需要提供所有人员在申请单位的半年社保证明和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不满足 2、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1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满足 3、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5年;不满足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好像不满足,应该要求办公场所产权为公司所有或法人所有) 5、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满足 6、业绩证明。 凡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一般应从丙级资格做起。 二、目前最需要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3人,路桥专业方向和经济专业方向的共3人,需要咨询工程师注册在我公司。 注册条件 (一)

初始注册:包括初始注册申请表、人员证明材料和业绩证明材料三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1.初始注册申请表:(1)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封面);(2)承诺书;(3)基本情况;(4)工作简历;(5)相应专业的工程咨询业绩。 2.人员证明材料:(1)正在生效的执业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执业单位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注册在拟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无需提供);(3)执业资格证书(编号页、照片及签章页)、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其中,2003年通过考核认定方式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认定合格人员培训班结业证书的复印件; (4)执业单位出具的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申请人被任命文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申请人的职业道德证明; (5)企业法人执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交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部门有效印章;事业法人执业单位需提交申请人的人事证明材料(必须由上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如果申请人是事业法人执业单位聘用的事业编制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交执业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6)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尺寸要求:宽3.6厘米×高5.0厘米)。

建筑企业资质申请流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营业范围参考 水电安装企业营业范围:市政管道的施工;工业与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电器、仪表的安装,金属构件的制作、安装;各类型建筑的室外装饰工程的施工、水电安装、空调安装、管道安装;各类型工厂和建筑工程的水、电、消防、暖通、空调、发电设备、自动化仪表的安装等。 装饰装修企业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室内装潢,网络工程安装、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幕墙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土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装潢设计、图文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装饰材料、陶瓷制品、灯具、家具、木制品、不锈钢制品、电线电缆、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金属材料、文化用品的批发、零售,水电安装。 弱电公司经营范围:网络布线工程;视频监控安装;监控设备维修;智能停车场;智能停车道闸;机房建设;集团电话;公共广播;防盗报警;门禁系统;小区监控系统;电梯监控对讲系统;商场酒店监控系统;村镇监控系统;工厂车间监控系统等各类弱电工程。 智能科技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一: 资质标准参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

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36个类别,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1、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附件8: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程序 本评审工作程序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其目的是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过程。 1评审类型及时限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分为:现场评审和书面审查。 1.1 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的类型,包括首次评审、变更评审、复查评审和其他评审。 首次评审:对未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其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后提出申请,资质认定部门对其是否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的评审。 变更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组织机构、工作场所、关键人员、技术能力、管理体系等发生变化,资质认定部门对其是否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的评审。 复查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

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申请办理证书延续,资质认定部门对其资质是否持续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的评审。 其他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因资质认定部门监管、处理申诉投诉等需要,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的评审。 1.2 书面审查 书面审查的类型,包括变更审查和自我声明审查。 变更审查: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机构名称、法人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检验检测标准等发生变更,或自愿取消资质认定项目,资质认定部门对其变更情况是否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的书面审核。 自我声明审查: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对其的自我声明的书面审核。对于作出自我声明的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其声明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1.3 技术评审时限 资质认定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技术评审应当在资质认定部门受理申请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含提交评审结论),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情况除外。

资质申报流程

资质申报流程 1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程序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一、二、三、四级。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三级具有独立承但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四级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申请资质认证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独立或合作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 3.具有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能力并完成过三个以上合三个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4.具有胜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专职人员队伍和组织管理体系。 5.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先进的信息系统开发、集成的设备环境。申请资质认证的单位可对照《系统集成资质等级标准》确定申请的资质级别。三、申请各级资质所需要的条件一级资质一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3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65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 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