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005-12-20

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分级管理、分级预防治理的原则。为此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搞好地质灾害防治这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已成立了大同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名单附后),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组长由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使防灾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国地资源局(地质矿产局)要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领导下,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使防灾减灾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尽快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监测、应急调查和防治工作。

同煤集团等大中型矿山企业也必须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县(区)政府要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由国土资源局(地矿局)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规划及上年度地质灾害情况,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制定。

同煤集团等大中型矿山企业也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尽快编制完成本年度的地质灾害方案,完善防灾预案,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并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对隐患点要明确责任人和监测人,落实预警信号和转移路线等措施。矿区地矿局与同煤集团要紧密配合,协助同煤集团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同煤集团等大中型矿山企业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各县(区)、各矿山企业要在5月底前将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地环科)。

(三)加强预防和治理工作

各县(区)要根据已掌握的隐患点危害程度尽快具体落实年度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程项目;对危害性大、危险性大的重要灾害隐患点,应在当地基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汛期前组织施工简易阻排水工程和削坡减载、压脚工程等以及对危房进行加固维修或避让,严禁地隐患点进行工程建设和井下采掘活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同理对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易发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设定报警信号,并预选好避让的安全地点和撤离路线,保护供水供电设施安全措施等。

各级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应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和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地质灾害隐患的稳定性,并及时向有关乡(镇)、村庄、矿山及负有对重要设施管理的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知。

各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不留死角,狠抓落实,使群众了解和掌握防灾避灾方法。

威胁公路、铁路、水利设施和旅游景点的地质灾害危险体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和治理。在未治理之前,汛期增加监测频率,并加强灾害体变形破坏的过程巡查,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作出准确的预报,防止事故的发生。

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采矿权人消除或治理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和恢复矿山生态环境的依据。各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在2005年9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各自辖区内矿山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四)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巡查调查和汛期防灾工作

各级政府要负责组织,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建设、水利、交通、铁路、旅游等相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排查建档工作。各县(区)要切实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快报等制度。加强“群没群防”体系的建设力度,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点落实包括监测预报、预警信号、应急抢险和人员财产转移路线,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单位,确定具体监测负责人和监测人员,形成畅通稳定的监测、预报工作网络。在汛期期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工作要到位,抓部署、抓协调、抓检查、抓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矿山企业,应根据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所确定的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和灾害发生前兆特征巡回检查,经判定可能会出现险情,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南郊区、左云县、新荣区、同煤集团等单位重点预防大同矿区采煤沉陷区内的村庄、重要建筑物、职工住房、十里河床鹊儿山段、黄土地区陡崖下的民房、铁路、桥梁和滑坡、崩塌重要隐患点;灵丘县、浑源县要重点预防巍山锰矿区、刁泉铜矿区、花岗岩矿区内的滑坡、崩塌、泥石

流隐患点。

对已确定的隐患点,需要监测的,一定要监测到位;需要维修加固的,一定要维修加固;需要搬迁撤离的,一定要搬迁撤离。

(五)努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注意收看中央、省、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节目,根据预报的等级,切实做好当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建立大同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和专家支持系统

汛期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为了提高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应急反应能力,以便能够在灾害发生后迅速调动相关力量,正确指导和有效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各级各部门和有关矿山企业必须要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和专家支持系统,成立抢险救灾应急小分队。指挥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专家组的专家最少由3—5名组成。

(七)安排必要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

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尤其要保证日常监测经费的落实,并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的调查、勘查和治理工作。矿山企业要自觉履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义务,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各县(区)政府要加快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

(八)努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

各县(区)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会监测责任人、监测组成员和群众如何监测,如何判定灾害可能发生的各种迹象和灾情速报以及有关应急、防灾救灾的方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附近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健全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建立应急抢险机制,及时指导基层防灾减灾。

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方案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 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落 实地质灾害群策群防责任制,及时安排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 害值班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街道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 责组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及发生 地质灾害后及时组织转移群众撤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方案2:广泛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方案3:加强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做好预警 预报。 汛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检查,并落实好以下工作: 1、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 发挥社区平安中心户长和楼幢长的作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信息反馈、宣传等工作。 2、落实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并制定和完善社区地 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预案,使受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的每个 居民了解灾害隐患、撤离路线、防灾避灾措施等事项。 4、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情巡查,做好防范突发性地质 灾害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对重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协 调有关单位,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减灾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方案4:严格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

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的特点,要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辖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值班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表,以便在灾害发生后能在第一时间知悉灾害情况,确保上报下达、传递到位。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按照分工要求,立即协调有 关单位,做好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进一 步扩大,力争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地质灾害防治的根本目标是取得充分的减灾效果,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遵照以下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 2.防灾减灾的相对性、持续性原则; 3.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结合的原则; 4.防治地质灾害与其它社会经济活动相结合的原则; 5.防治工程最优化原则。 崩塌、滑坡、泥石流在地质灾害中是发生数量最多、造成危害最严重的灾种,通过分析地质灾害事故原因及灾害过程,结合笔者通 过近年来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治理工作的体会,对崩塌、滑坡、泥石流这三类地质灾害的防治提出如下主要工程措施: 1、崩塌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拦挡 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拦截建筑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堤或拦石墙等,遮挡建筑物有明洞、棚洞等。 在危岩带下的斜坡上,大致沿等高线修建拦石堤兼挡土墙,即可拦截上方危岩掉落石块,又可保护堆积层斜坡的相对稳定状态,对 危岩下部也可起到反压保护作用。 (2)支撑与坡面防护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矿街道发〔2011〕号 兰州市红古区矿区街道办事处 关于二〇一一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村、机关各部室: 为了做好我街道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兰州市红古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和《红古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现结合我街道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街道地质灾害以降雨诱发突发性的滑坡、泥石流和沉陷区地面塌陷为主。从灾害发生原因上分析,人为因素占据重要作用,而灾害的诱发因素均与降雨密切相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直接与降雨有关。辖区滑坡、泥石流预防地段为省道301线峡口至大湾段、山根截路沟社、红沟至炭洞沟个体煤场地带;地面塌陷主要预防地带为滩子村、截路沟及复垦区一带;人为危险点预防地段为滩子村村委会对面一带及铁路以西原陶瓷厂至国税局段,形成原因为村民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建房。 二、地质灾害重点预防期 我区降水主要集中在5—10月份,是地质灾害主要防范汛期,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预防期,如短期出现强降雨,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沉陷区地面塌陷等突发性灾害发生。各村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预防状态,加强对各隐患点的巡查,实时监测预防,认真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汛期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辖区滑坡、泥石流预防地段为省道301线峡口至大湾段、山根截路沟社、红沟至炭洞沟个体煤场段;地面塌陷主要预防地带为滩子村、截路沟及复垦区一带;人为危险点预防地段为滩子村村委会对面一带及铁路以西原陶瓷厂至国税局段。上述地质灾害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本文是关于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地质灾害作为一种破坏性的地质事件,经常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制约着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下面为大家分享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需由政府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在划分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纳入省级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应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铁路、气象、民政、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义务,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根据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所辖领域的地质灾害调查。 地质灾害调查范围包括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区,矿山开采区,水库库区,旅游景区,铁路、公路等线性工程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域等。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水利、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修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划定; (四)总体部署和防治项目; (五)防灾预警体系建设; (六)资金渠道; (七)保障措施等。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集中区、矿山开采区、水库库区、旅游景区、线性工程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施工区域等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等条件且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应划为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富源县老厂镇舍乌煤矿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 各 种 制 度 、 岗 位 责 任 制

目录 1、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4、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5、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管理制度 6、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7、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8、岗位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程》,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3、矿井地质类型每5年应重新确定。当矿井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矿井应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4、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5、矿井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6、对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7、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存,便于利用。 8、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介绍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9、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

其他开采地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10、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11、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12、估算和核实矿井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矿井瓦斯(煤气层)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13、调查、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14、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宜采用“瞬变电发勘探”、“地面直流电法”等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物探,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5、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今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确保今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国发〔2011〕20号)和《洛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一、总体要求 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的,强化全市上下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坚持“全面设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依法防治、群测群防”的工作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

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进一步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全面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二、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及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根据《洛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全市共有13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9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4个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高易发区面积4317.1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8.3%。经排查,目前全市发现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83处,其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31处。 2014年,我市降水量分部不均,前9个月降水量偏少,进入十月以后降水量明显增加,由于监测到位、预报预警及时、防灾减灾措施得力,我市未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除个别地区发生数起小型崩塌外,全市没有发生规模性地质灾害。 三、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重点防范区域及重点防范期 (一)防治形势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点分布特征,结合2014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状况和2015年1-4月降水量较往年同期相比显著增加等情况综合考虑,预计今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汛期

第一节管道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第一节管道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管道周边或沿线地质灾害的防治,由于地质环境较差、地质构造复杂、人工活动的影响等,要完全治理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较长的时间。因此,在选择防治措施前,需详细调查地形、地质和水文条件,认真研究并确定地质灾害的规模及其发育程度,分析灾害形成的主要、次要因素及彼此的联系,并结合工程的重要程度、施工条件及其他各种情况综合考虑,具体可遵循避让和防护原则。 一、避让原则 地质灾害体的避让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避灾选线,即在管道建设初期就开展专门的地质灾害勘查,查清管道经过的区域是否有地质灾害发生或有潜在的灾害体存在,尤其是对那些治理难度大、治理费用高的巨型滑坡、不稳定边坡、大型危岩体、大面积的地面塌陷等灾害,应尽量采取避让的方法,使管道一劳永逸,永保安全。二是管道建成后的改线避让,一般是在管道穿越的地区,由于人为工程扰动或断层错动等因素诱发复活的古滑坡或后期形成的地质灾害;对于这一类的灾害体应进行详细的评价论证和经济的比较核算,如果治理需要较大的投资或经过大量的治理后仍无法彻底根治,可采取改变管道的走向或建设备用管道等方法对地质灾害进行避让。 下面对滑坡、崩塌、泥石流这三种最为常见的管道地质灾害的避让原则进行分类阐述。 1.滑坡区避让为主、穿越为辅 (1)对于大型、中型深层滑坡,且现今仍有活动迹象,选线时应远离避让。 (2)对于大型、中型老滑坡,经详细调查,确认已经稳定并无复活条件时,可将管道敷设在滑坡前沿以外2~3m的地方,开挖管沟时不要伤及滑坡前缘,也可以从滑坡后缘以外3~4m的地方通过。尽量避免从滑坡体中通过,以免管道施工过程中引起滑坡复活,或竣工后因其他人为工程活动引起滑坡复活。 (3)对于小型表部浅层滑坡,滑动面埋深2m以内,管道可敷设在滑坡前缘,但管道内侧坡需做抗滑护坡挡墙进行保护,也可将管道从滑坡中穿过,但需通过计算做抗滑措施,稳定滑坡,保护管道通过。 (4)由于地形条件,当管道线路无法避开滑坡体时,可采用隧道穿越滑坡体。在施工前应对滑坡体进行稳定性分析,以评估隧道施工对滑坡体的影响,隧道尽量靠近滑坡体上缘,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我矿主要地质灾害分为井上和井下,根据煤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定 1.煤矿地质灾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由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地测部门是业务管理部门。有关部门配合时,要从人力、物力、资金上给予保证。煤矿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体,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主管并负责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矿每年四月底前应分别成立本年度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每年应安排一定的防治水工程维修费,以保证现有的防治水工程正常发挥作用,并新建急需的防治水工程。 2.地测部门应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解决出现的问题。 3.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地测部门具体负责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4.雨季中(5?9月)每周对工业广场周边岩石山体进行排查一次,做好记 录,如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相关部门协助的,及时报送,协同处理。 (二)地表地质灾害防治 1.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对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 2.地测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煤矿开采对应地表区、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由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3.地测部门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周边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 (三)井下地质防治1.水害防治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导水裂隙断层的分布情况,结合采掘工作面安排,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 2.受水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的

度大理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09年度大理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措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防止与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09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蹦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预测 1、大理苍山东麓地区:苍山东坡主要分布着古元界苍山群(pt2m、pt2z、pt21)和沟头箐组(ptls、ptlh)地层。属半坚硬—坚硬层状结构岩体,一般不易滑坡,但每逢雨季则会发生以泥石流为主的灾害。 2、南部山区:下关、凤仪、太邑地处泥盆系青山组(D1p)灰岩,属奥陶系向阳组,多为砂、泥岩、板岩类地层,稳定性差,地质环境脆弱,在挖山修路毁林、开荒等人为活动下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3、东部山区:海东、挖色地质状况与南部山区相似,也因人为活动容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4、洱海北片区:上关、双廊小流域分布较多,以泥石流、洪涝灾害为主。 (二)、降雨趋势预测 1、总趋势:预计2008年我市总降雨量属正常偏少,年平均气温正常略偏高。从全年各时段的降雨量及气温情况分析,预计春旱较明显,入春后,气温回升不稳定,会出现一般性低温霜冻,但无明显“倒春寒”天气,有初夏干旱,夏旱不明显,入汛后,局部暴雨、洪涝、雷暴、冰雹等灾害天气突出,水稻抽穗扬花

期无明显低温冷害天气出现;9-10月“三秋”时期仍然会有一般性连阴雨天气,预计雨季开始期正常,结束期正常稍偏晚。 2、降雨量:预计2008年我市总降雨量为1000㎜—1040mm,属正常偏少。春季(2-4月)雨量为70㎜—80mm;属正常偏少,5-6月雨量为250㎜—290mm,属正常稍偏多;初夏干旱较明显,雨季开始期预计在5月下旬中至6月上旬中,属正常;无明显夏旱; 7-8月雨量为400㎜—430mm,属正常至稍多;9-10月月雨量为220㎜左右,属正常至稍偏少;期间仍会出现一般性“三秋”连阴雨天气;主汛期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局部地区暴雨、洪涝、雷暴、冰雹等灾害性天气频繁;预计雨季于10月中旬结束,属正常稍偏晚;11-12月冬雨为30㎜左右,属正常稍偏少,有冬旱出现。 3、平均气温:预计2009年我市年平均气温为14.9℃,属正常。2-4月各月平均气温略高,春旱较明显,春温回升不稳,预计会出现一般性低温霜冻天气,但不会有“倒春寒”天气发生;水稻抽穗扬花期无明显低温冷害天气出现。 (三)、人为诱发因素 大理市地质环境受人为因素扰动极为敏感。2009年对地质环境扰动较为强烈的公路、铁路、采矿等各类开发建设工程较往年有较大增长。这些建设工程如果削坡不合理,固坡和护坡等措施不力,随之而来的是坡体变形产生大量坍方和滑坡,加之工程弃土弃渣,为泥石流提供了固体物质。部分建设工程还使已逐步稳定的泥石流沟和古滑坡复活,向恶化方向发展,成为滑坡、泥石流灾害的人为诱发因素。 分布的区域:公路沿线多山体崩塌、泥石流;矿山分布集中区多地面沉降、地裂缝等,露天采矿特别是一些不法矿山乱采滥挖,废土、废渣随意堆放,易

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 摘要:近几年来,由地质灾害引起的工程建设坍塌毁坏现象频频出现,为了预防工程建设遭受和诱发地质灾害,需要对地质灾害进行危险性的综合评估。通过进行地质灾害的危险性综合评估,可以有效的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加强从工程建设的源头上防止地质灾害,为建设项目规避防止地质灾害,减少经济损失,保护地质环境提供依据,本文以将浦发路(郁洲路—310国道)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为背景,探讨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 关键字: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防治措施 本文以连云港新浦区为背景,通过对连云港新浦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进行勘察研究,对其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综合评估的流程和原则进行综合评估,针对该地区地质灾害特点,提出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工程概况 浦发路南起郁洲路,北至310国道,沿线与浦发路(拟建)相交,占地面积11.76公顷,大部为农用地,局部地方为住宅用地,浦发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22万元,全长2817 m,宽30 m,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绿化、路灯、给水、通信、电力、燃气、热力、消防等配套工程,建设资金自筹,评估区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 连云港地形平坦,地貌类型单一,地质构造较简单,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较不利,工程地质性质较差,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流程 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估原则 根据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依照《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苏国土资发[2010]353号),参照地质灾害危险等级表的划分来进行综合评估。如表1 表1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勉县漆树坝镇漆树坝村移民搬迁集中安置1-9#楼工程 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镇巴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七年五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 (1) 三防治工作的部署 (1) 四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职责 (2) 五地质灾害的防治方法 (2)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3) 七拟定防治措施 (5) 八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制度建设 (5)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勉县漆树坝镇漆树坝村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1-9#楼工程,工程地点位于漆树坝村,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747㎡,建筑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 1、该工程地处山区,拟建区域位于河道一侧,东西两侧临山,在自然因素和雨季汛期的影响下,以防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陕南地区汛期主要集中在5—10月,这期间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因此将2017年的5月至10月即汛期定为重点防范期,其它时间为一般防范期。 3、为做好我项目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项目部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本项目部正常安全生产,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三、做好防治工作的部署 1、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值班人员名单。 2、加强对建筑及周边地质环境的监测观察,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3、对存在有地质灾害的区域设立警示标志; 4、现场对工人进行地质灾害安全教育,增加施工人员的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

四、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职责 (一)、紧急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文亚平 副组长:潘定超、张兆华 组员:杨宝成、潘朝静、李欣、王浩、张欢、刘宝利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文亚平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应急任务的分配和人员应急资源设备调度,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反馈后续紧急情况的处置负责收集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资料,及时分析,定期上报,随时了解降雨及各地质灾害隐患变形发展的情况,指导和监督监测工作,按防灾预案中确定的监测时间及监测方法进行监测,分析监测结果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 2、危险源控制、监测组:潘定超 3、伤员抢救组:杨宝成、刘保利、杜建英 4、安全疏散警戒组:张兆华、余杰、杜海燕、李欣、潘朝静 5、小组全体成员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安全员负责收集意见并修订预案。 五、地质灾害的防治方法 1、在雨季施工期间,应由专人负责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做好防雨防汛工作。

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 国务院令第394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1 -

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地质灾害预防监测和措施 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是学校工作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学校财产以及师生生命安全,以及学校的稳定、发展等。根据县教育局有关预防地质灾害文件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确保学校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应急防范。 1、加强防灾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一年的降雨量主要集中在六月份,全体教师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校会、班队会、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在师生中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防御预案和自救措施的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落实防灾减灾目标责任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范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致到每位教师职工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充分认识各种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 3、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监测。在汛前、汛中,各教师要按学校防灾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学生上学、放学沿途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高磅或河磅坍塌等安全隐患的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并做好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监测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特别要组织好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师生员工安全转移。 4、在汛前、汛中,各地质灾害易发区教师要认真调查学生上学、放学必经的路线和学校周边的山体、高磅、河磅情况,报学校备案后组织实施。 5、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高磅、河磅坍塌险情时,必须以生命第一,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及时组织人员向安全地点疏散,事后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6、逢恶劣天气坚持 24 小时值班,当发生险情时,协调组织好抢险工作。 7、学生沿途存在安全隐患的,逢恶劣天气必须执行教师护送制或家长接送制。 二、应急响应 1、全体教师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责任制,建立学校汛情报告制度。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现情况要及时上报学校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2、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对所属学校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并立即召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最新)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X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结合全区地质灾害现状和X年降水趋势预测,特制定本方案。 一、X年全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X年X区发生地质灾害2起,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全年共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地质灾害防治避让知识宣传培训4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25次。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及有关部门要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X年全区降水预测 预计6月降水量50-80毫米、7月110-135毫米、8月115-130 毫米、9月70-95毫米、10月30-50毫米。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区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结合X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报,全区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如下: (一)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段。 1.X区:X镇—X办—X办—X办—X办区域(X市中心规划区)、新区。

2.X区城区、新区、X镇(X景区)、X镇(打造省级特色小镇)。 (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X城区、X办等乡镇、办事处人口稠密、地质环境脆弱、人类工程活动频繁的区域,在降水、人为活动等因素诱发下,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较大。 (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X、X等乡镇煤矿开采区,因地下局部采空,可能引起地面塌陷、裂缝;个别煤矿开口选址不合理,开采过程中弃土、煤矸石、碎石等堆放不合理,遇到暴雨可能诱发泥石流灾害。煤炭生产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组织企业治理。X城区的部分砖瓦厂生产方式不合理,乱堆废坯、废砖,可能诱发小型滑坡、崩塌、泥石流,安监和国土部门应组织整改。 (四)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国道X至X区X段,X高速公路扩能工程X区段,X区X至X地方道路(旧路),X区至X公路X至X段,以上路段在修建过程中形成了大量危岩体和高陡边坡,在降水、震动等诱发作用下,很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路面崩塌等地质灾害,危及行人、车辆的安全。铁路方面:X铁路X—X 段,X铁路X—X段。机场方面:X新机场。 (五)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根据X地质矿产研究所对我区1:50000地质灾害详查情况的建议和全区的实际情况,共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72处,其中滑坡65处,崩塌7处;威胁到1171户、4059人、3581间房屋;规模等级,大型14处,中型28处,小型30处;30人以上的隐患点有41处,100人以上的隐患点有7处,涉及

常见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常见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常见地质灾害预防措施有哪些? 有效避免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方法有两点:一是在工程选址中尽量避开已有或易于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二是工程设计和施工中注意避免因不合理开挖边坡、堆放、弃土以及排水而诱发的崩塌、滑坡。 避免或减轻泥石流灾害的有效措施有:1、汛期生活和劳作应尽量避让泥石流多发的河谷区。2、加快退耕还林,加强植树造林、防止乱砍滥伐,搞好水土保 持,杜绝或减轻诱发泥石流产生的人为因素。 农村建房选址可根据以下五个原则来预防地质灾害:一是严格按照新农村规划进行建房;二是不要在滑坡体上、陡坡上建房;三是不要紧挨着陡坡坡脚、有 危岩的石山坡脚建房;四是在缓坡上或其坡脚切坡建房,房屋与后面的陡坡之间要 有足够的防护距离;五是不要在山区的冲沟底部及冲沟口附近建房;六是地下岩溶 发育区,先查明浅层溶洞并处理,基础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圈梁条形结构。 人们在野外工作时,如果遇到突发性地质灾害应采取下面的方法避让:避开山边的危险环境,如陡峭的山坡、山崖,以防地裂、滑坡等;避开山脚、陡崖, 以防山崩、滚石、泥石流等。遇到山崩、滑坡、泥石流,要向垂直于滚石前进方向 跑,切不可顺着滚石方向往山下跑,遇到山崩、滑坡时,也可躲在结实的障碍物下,或蹲在地沟、坝下,特别要保护头部。

滑坡灾害预防措施(一) 抑制诱发滑坡的行为 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为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越来越大。对以往众多滑坡灾害实例的成因分析表明,由人为工程活动直接诱发的滑坡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由纯自然因素引发的滑坡越来越少;很多滑坡灾害不是“天灾”,实为“人祸”。 要有效防止滑坡灾害对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首先必须从约束人们的不合理活动入手,避免在日常生产、生活活动中,加剧和诱发滑坡灾害。 1、选择安全场地修建房屋 选择安全、稳定的地段建设村庄、构筑房舍,是防止滑坡危害的首要措施。城镇、村庄、厂矿的位置是否安全,应该在场地比选或可行性研究阶段通过专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来判定。 同时,还应根据场地具体地质环境条件,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地规划用地。居民住宅和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关键性建筑设施,应尽量避开危险性评估报告指出的滑坡灾害危险区;因故不能避开的,必须采取可靠的滑坡防治措施。 2、不要随意开挖山坡坡脚 在建房、修路、整地、挖砂采石、取土等各类工程活动中,不可随意开挖坡脚。如果不得不开挖,应事先向专业技术人员咨询,确认不会诱发滑坡或采取了必要防灾措施后方能施工。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最新)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我市地处X地区,中低山、丘陵及峰林、峰丛广布,全市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脆弱,且雨量充沛,是X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之一。X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340起,其中崩塌118起,滑坡163起,泥石流37起,地面塌陷17起,地裂缝5起,直接经济损失达1179X万元,灾害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我市地质灾害总体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地质灾害点分布面广;二是受强降雨影响,地质灾害发生时间相对集中;三是新增地质灾害点多;四是滑坡和危岩崩塌发生相对频繁;五是受气候和地域条件影响,地质灾害呈突发态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X〕2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X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一)X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测 预计X年全市年总降雨量1500—2500毫米,与往年相比,比正常情况偏多1—3成。预计X年冬春季雨量偏少2成左右。前汛期(4—6月)雨量700—1300毫米,偏多2成左右,局部出现暴雨洪涝的可能性较高。后汛期(7—9月)雨量300—450毫米,偏少1成左右。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发生与降雨关系密切,雨季开始后,地表岩土层含水逐渐增多以致饱和,在地质环境条件较差、岩石破碎、土层松散(破碎)、土层厚度大、坡度大、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山区,当降雨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便会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秋冬季节雨量偏少,部分地区会出现干旱现象,在岩溶地区由于岩溶发育、土层薄,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大量抽排地下水和剧烈震动等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地区可能会诱发岩溶地面塌陷。预计X年雨量较多的前汛期(4—6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高发的重要时段,其次由于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尤其台风带来的持续降雨及强降雨的阶段性、局部性,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因此,我市X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在4—9月。 二、X年汛期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主要类型及分布区域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全区地质灾害类型和重点预防区域的 划分,我市的X县东南部、X县西部中北部、X县西部、X县南部、X 县东北部、X县、X县、X县西北部、X县北部、X族自治县东北部和东南部、X区东南部属碎屑岩和花岗岩预防区,此类地区岩石风化作用强烈节理裂隙发育,覆盖层厚薄不一,山高坡陡,河流切割强烈,属地质灾害易发区。我市X县、X区和市城区属碳酸盐岩预防区,这些地区岩溶发育、土层较薄,危岩分布范围广,多分布于山体的中上部,相对高度高、稳定性差、监测困难,群测群防工作很难到位,一旦受到降雨、气候变化、震动等影响,就有可能成灾。具体情况如下:

常见地质灾害与防治

地质灾害及防预基本知识 一、地质灾害类型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 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采空塌陷、岩溶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海(咸)水入侵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自然因素为主导致的地质灾害称自然地质灾害;主要由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则称人为地质灾害。就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变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崩塌、滑坡、泥石流为突发地质灾害,地裂缝、地面沉降是缓变性地质灾害,又称缓变地质灾害。 崩塌:较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或震动作用下,突然发生崩落的地质现象。 滑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面向下滑动的现象叫滑坡,俗称“走山”、“垮山”、“地滑”、“土溜”、“山扒皮”等。 泥石流: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水等水源激发的泥沙石块的特殊流体。 二、地质灾害主要预防措施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设置警示标志。重大险情地段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等。 (一)防灾避险方法 地质灾害不用怕,防灾减灾有办法。 群测群防功劳大,发现前兆要明查。 防灾避险明白卡,预警措施告诉咱。

信号路线先记下,及时避让保全家。(二)泥石流预防 泥石流,鬼见愁,发生地点在沟头。下暴雨,水断流,临灾特征显下游。地在震,房在抖,撤离路线尽快走。相互间,帮把手,安全地带方停留。(三)泥石流预防 泥石流,来势汹,水土砂石沟口拥。龙门山,沟谷中,暴雨来时往下冲。毁房屋,阻交通,一路生物皆失踪。震灾区,很集中,加紧提防不放松。(四)滑坡预防 坡前垮,土体胀,井水田水齐下降。现裂缝,在坡上,滑坡一定有情况。不牵牛,不赶羊,吆喝大家跑出房。抱孩子,搀爹娘,尽快离开莫商量。(五)崩塌预防 哪种灾,威力大,山区必然数崩塌。来势猛,像爆炸,灾难常在陡崖下。掉小块,噼里啪,危岩裂缝有变化。前兆现,莫惊吓,及时避开就不怕。(六)灾后应急自救 有灾情,速上报,救援工作最紧要。听广播,看电视,关注雨情最明智。建预案,勤查看,避免新灾再发难。灾区人,是一家,防灾减灾靠大家。 一、山区建房如何预防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 细则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分公司《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四条分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施工处项目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地质灾害分类及报告 第五条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

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本条所述数值,“以上”含本数值,“以下”不含。 第六条报告程序 (一)中、小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项目部应立即向灾害发生地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局报告,分局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二)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项目部应立即向灾害发生地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局报告,分局接到报告后速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三)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受灾项目执行24小时抢险救援日报制度; (四)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联系电话机制。项目部突发性地质灾害联系电话; 分局突发性地质灾害联系电话: 公司突发性地质灾害联系电话: 第七条速报内容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部门技术人员的在部门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制定和完善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制度,主要负责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评定工作。全面完成部门交付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对各项工作使用的规范、规程进行收集,执行最新的规范、规程,必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实施细则。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程、规范、细则。对外提供的一切资料,均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方能提供使用,对造成资料泄密或流失的将追究其责任。 三、负责研究矿区地质和水文地质规律,查清有关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处理矿区的重大地质和水文地质或水文地质疑难问题,指导矿山部编制矿井地质说明书。 四、对矿山部的业务从技术上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并监督执行各种地质规程、细则、规定执行情况。 五、参与矿山采区设计的审查,并每季检查一次各矿采区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和水情地质灾害预报的可靠性。 六、制定每年地质工作计划,然后报送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七、作业过程中的记录、计算、图件、报告文字都要进行认真校对,并履行签名手续。 八、编写地质工作都委托书,编制技术设计、施工组织

方案、费用预算,要有形式报告,工程结束要有竣工报告、验收报告、技术总结。 九、协助部门编制矿区防治地质灾害方案、工作长远规划,并组织落实检查。 十、协助部门编制、审查矿矿山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设计地质报告、研究处理有关的重大技术问题。抓好矿山“三书一总结”、地质及水文预测预报、储量管理资料工作。抓好防治地质灾害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及工程的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第二节具体生产技术制度 一、矿山地质和矿山水文地质 1、矿山部负责全矿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具体工作。严格执行规程及细则,及时收集整理基建、生产等不同阶段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对新开掘的井筒、石门、上下山、穿层巷道进行地质编录,绘制地质素描图。对特殊地质现象:如小构造,矿层变厚变簿、分岔、尖灭等除绘制素描图外,同时填绘到有关矿图上。 2、对新发现或揭露的涌水点进行涌水量观测,调查其周围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查清或推断水的来源。当可能威胁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发出水情地质灾害预报,以便采取预防或治理措施。对所观测到的资料应填绘到矿井充水性图上,并将数据立卡建帐,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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