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计划建立流程

企业年金计划建立流程
企业年金计划建立流程

企业年金计划建立流程

1、确定建立企业年金意向:企业首先要确定建立企业年金的意向,确定意向一

般是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发起,进行相关政策的研究,向领导进行汇报,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

时间:15天

2、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可选,一般适用大型企业):

在企业确定要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后,企业要成立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相关的信息采集,选择具有受托资格的受托人等工作。委员会应包括以下部门人员:企业领导、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律部、工会、职工代表。成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如: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年金方案制定、财务部负责企业年金的缴费和财务税务处理、法律部负责受托合同的审定和签定、工会负责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年金方案及形成决议、企业领导负责全面协调工作等。

时间:7天

3、选择法人受托机构:为保证企业年金方案的顺利制定,在启动年金方案制定

前,可以经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集体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本企业的企业年金基金。选择法人受托机构可以通过招标方式,也可以通过网上查询集体讨论研究直接决定。

时间:15天

4、设立企业年金方案:受托人协助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根据《企业年金试行

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经济状况和发展战略拟订企业年金方案。

时间:15天

5、集体协商通过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设计好以后,按照民主协商的原

则,企业年金方案草案须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讨论通过,如果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通过以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形成拟报备案的企业年金方案。

时间:10天

6、报备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将讨论通过的企业年金方案和职工

代表大会相关决议报送单位注册(或参加社会保险)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

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会向企业出具一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

时间:15天

7、与法人受托机构签定受托合同:企业年金方案得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复同

意后,企业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的规定,与受托人签定《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

时间:7天

8、受托人选择其他管理机构并签定管理合同:

受托人在获得劳动部资格的管理人中选择投资管理人、帐户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并分别签定《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企业年金基金帐户管理合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

时间:15天

9、受托人向劳动部门办理计划登记手续(即合同报备):

企业年金托管合同签定后,由受托人向劳动部门上报企业年金管理合同,办理企业年金计划登记。劳动部门审核后批准取得企业年金计划登记号。

时间:15天

10、受托人凭计划登记号在托管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受托人取得劳动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登记号后,凭计划登记号到选定的托管银行办理企业年金专用帐户开户手续。

时间:15天

11、受托人协助帐户管理人办理个人帐户建立手续和基金划拨:企业根据受托人

的要求,填写相关单证,提交相关的企业信息和员工信息,并将企业年金基金转入受托人指定托管银行的专用账户,受托人按照相关的法规和企业制定的企业年金方案得要求,进行企业年金计划管理。

时间:15天

12、按照受托人的指令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作:企业年金基金转入受托人指定托

管银行的专用账户后,投资管理人根据受托人的年金资产配置要求进行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作,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向受托人汇报投资收益情况。

受托人将投资情况定期向企业汇报。

时间: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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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工作流程XX..

中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工作流程 (2016版) 为规范企业年金管理,确保账户、基金的数据安全、准确和有序操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建立和修订企业年金制度 二级企业申请建立或修订企业年金制度,应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批;三级及以下企业,应由所属二级企业审批,二级企业批复文件应抄送集团公司社保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备案。 (一)新成立企业 应报送《申请建立企业年金的请示》公文,含以下附件: 1.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2.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 (二)新收购企业 应报送《申请建立企业年金的请示》公文,含以下附件: 1.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2.企业盈利及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说明; 3.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证明; 4.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

(三)申请修订 应报送《申请修订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的请示》公文,含以下附件: 1.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2.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 二、开立企业年金账户 单位在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开立企业年金账户,应由二级企业统一与社保中心沟通。相关工作人员应参加并通过业务培训。 (一)社保中心根据申请单位的备案材料为其开立单位账户。 (二)申请单位在管理系统中录入本单位有关基本信息;将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决议存入管理系统“结算政策”模块,新收购企业同时存入企业盈利及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说明和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证明。 (三)除正常业务操作外,可在管理系统中补缴当年以前月份的缴费。如补缴以前年度的企业年金(企业财务应在拟补缴年度已提取了企业年金),经社保中心组织审核后,赋予该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的操作业务权限。 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单位,经二级企业申请、社保中心同意可先办理管理系统开户事宜。

企业年金方案(方案).doc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协商首席代表: 职工协商首席代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公司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员工后顾之忧,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 20 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第 23 号令)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通知》(粤府办[ 2004]81 号以及《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粤劳社[ 2005 ] 98 号)的精神,从二OO七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企业年金计划,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企业年金是公司及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是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和公司员工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愿参加企业年金的员工须与公司签定协议。 第三条本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即公司将主要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入司司龄和贡献大小来进行年金分配,以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2 .调整原则。即企业年金发展与公司经济效益、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及企业经营状况适时调整年金缴费水平。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四条企业年金实施范围: 试用(或见习期)满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在职员工。 第三章缴费和分配办法 第五条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两项组成: 1 .公司缴费; 2 . 企业年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的收益。 第六条企业年金缴费由本公司承担,按以下方法计提: 1 .本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情况,自主决定企业年金缴费提取比例,但年金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2 . 公司缴费在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在本年度的经营成本中列支,超出部分从公司自有资金中列支。最高的缴费金额不超过全体职工平均数的5倍。 3 .今后如果需要调整缴费比例,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应由职工与公司年金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 第七条缴费方式 企业年金的缴费方式采用年结形式,即每年缴费一次,缴费时将全年度的年金总额一次性划入员工个人帐户。 第八条企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即完全积累模式,为每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建立个人账户。按本规定划入个人账户中的累计金额及投资收益归个人所有,公司及他人不得挪用。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企业年金计划 一、总则,即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宗旨、基本原则,以及企业年金方案的决策机制、管 理与监督机制等; 1、参加范围,如参保人员的资格、条件、覆盖范围,通常覆盖率不应低于70%; 2、缴费和待遇规则,确定缴费基数、缴费率、缴费企业和个人比例、归属规则、领取 规则等; 3、企业年金总体方案的测算; 4、资金和费用来源,包括基金资金的来源和列支渠道、账户管理费用的列支渠道; 5、基金管理机构选取标准,包括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选取原 则和细则; 6、主要产品的提供和产品说明; 7、客户服务说明,包括数据管理和查询、变更和纠纷处理等规则。 二、职工的职级、职称、工龄和工作岗位等,以及企业缴费的资金来源、企业缴费的方式、 企业缴费额和企业与个人缴费的比例确定、年金支付方式的选择及对离退休人员、老人和中人的补偿、年金保留权享有资格的规定等。在确定企业年金缴费额度时可以采用年龄职务分配法、工资工龄分配法、分值分配法、职务职称分配法、保底分配法等办法。 三、企业年金方案设计需要针对不同企业的要求和特点,进行个性化方案设计。在为企业制 订企业年金管理方案之前,解析企业需求要关注2个方面, 一是目的要旨,这决定了方案设计的核心所在,即方案的结构和特征; 二是该企业的特点,这关系着方案设计时应关注的要素。如果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目的是住和吸引人才,则重点要考虑养老金权益归属问题,最常见的是通过“逐年递增授权”等方式控制服务年限和领取标准来紧紧抓住人才。而对以弥补退休收入为主要目的企业,在设计企业年金方案时可重点考虑计划的领取标准,通过保险等多种途径来实现,同时,通过覆盖率检验和平均福利检验来保证员工之间的相对公平。 另一方面,企业的自身特点也是方案设计要考虑的关键因素,包括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经营规模、经济效益、福利水平、人员结构、人员流动、群体投资偏好、缴费能力、历史情况等等。 四、在企业年金领取阶段的方案设计上,保险公司更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以太保寿险年金 产品为例,它提供了趸领、月领和年领等方式,还有2年领取至30年领取等固定年限领取、10年保证领取等选择,并提供抵御通货膨胀风险的每3年递增领取10%的领取方式。保险多种领取方式的提供以及可期待的领取方式税收政策配合,将避免由于领取阶段没有强制性或引导性政策而使得企业年金积累阶段的财富被不理性消费,这也将使企业年金的实质性作用即保障退休生活水平得以真正实现。 五、设计企业年金方案,一要实现企业年金的宗旨和目标;二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以及国家 劳工组织的有关规定;三要有利于企业年金制度和企业本身的长远发展。为此,设计企业年金方案必须解决以下问题: 1、如何确定合理的待遇目标,保证社会各种群体的利益 在国家基本养老待遇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企业年金成为提高退休待遇的主要手段。合理的待遇水平不仅是企业年金制度和实现的基本目标,而且是企业年金制度本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同时,制定合理的待遇规则,可以保护社会各群体的利益,促进社会公平。 2、如何根据企业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企业年金缴费水平 企业年金的缴费水平必须符合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所谓经济承受能力,主要包

企业年金缴费计划及流程三篇

企业年金缴费计划及流程三篇 篇一:企业年金缴费和归属计划 随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逐步完善和企业年金计划在企业和广大雇员中的普及,人们也越来越认识到企业年金在吸引和保留人才方面的作用。设计企业年金计划的缴费及其归属计划,是一个企业人力资源战略在企业年金计划中落实的重要工具之一。那么,企业年级缴费及其归属计划如何设计,才能充分发挥这一工具的作用,又如何评估这一工具的效果?这需要我们在企业年金计划缴费设计的时候系统考虑并注意其中的方法。 确定合理目标 将员工根据不同层级加以细分,我们可以在市场中找参照,根据企业的定位和战略目标,确定企业年金计划在人力资源方面希望实现的目标。例如,有的企业薪酬现状普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而中高级雇员距离市场平均水平的差距虽然较普通员工小,但是这部分人在行业的竞争中对薪酬的敏感度却是最高的。 通过设定企业年金计划目标曲线,我们希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普通员工的薪酬差距距离市场水平有所缩小,稳定这一人群;二是向专业性较强、管理要求高、人才竞争激烈的人群倾斜,通过企业年金使其整体薪酬高于市场水平。不同层级员工缴费并不是同比例的,这在缴费资源来源有限的普遍情况下是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如何在确保普惠的前提下,将资金用在对企业长远发展最有利的人力投入方面,是每个决策者都关注的重要问题。 归属年限如何设计

企业年金缴费如同薪酬设计一样,在具体过程中有很多方法,一般来说,统一比例法、差异比例法、贡献系数法、替代率导向法,以及这些方法的综合,经常被用来设计企业年金缴费。但无论何种方法,我们都需要关注缴费公式设计导致的最终结果和目标之间的比较,最常用的工具就是大量样本基础上的薪酬曲线比较。 在这一过程中特别需要关注的问题是: (1)有没有违背企业年金制度要求的;普惠原则?直观上这可以通过曲线的凹度来判断。 (2)目标群体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激励?对于企业希望留住的人群,千万不要担心缴费数字太大,如果这部分缴费真的能让员工当作养老金领取,它给企业带来的绩效将远远高于这些缴费数字。 (3)财务是否会有太大压力?总体来说,企业年金的缴费总额会受到财务预算、税收成本、企业长远经营预期等方面的综合影响,这是缴费设计的“成本曲线”。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层级划分的细致程度主要根据缴费设计的层级分类和目标而定;而年限的设定则需要综合考虑企业在“平均供职年限”这一指标的目标和行业实际情况而定,虽然目前在法规方面对于归属年限没有明确的限制,但是过高的年限设定无论从人性化管理或者企业人才适当流动的角度来讲都是不合适的。解决老员工保障问题 对于大多数发展多年的企业来说,临近退休人员的保障问题是企业年金计划过程中最刺手的问题之一。一次性解决这一问题对于很多企业来说不现实,原因在于:一是很难准确锁定这一部分的负债;二是财务安排的压力较大;其三是容易引起年轻员工的不理解。

企业年金相关问题解答(基础篇)

1.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对企业年金的把握,可以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年金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 (2)企业年金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 (3)建立企业年金,需满足《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对参与资格、计划模式、管理机构 等的一系列规定,将方案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4)在已经推出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只有建立合格的企业年金计划,才可以获得税收 优惠。 2.企业年金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关系是什么?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范围包括企业年金和契约型补充养老保险等。 (1)建立企业年金,单位缴费有税收优惠,尽管现在国家还没有统一政策,但方向应该 是这样的;商业保险没有税收优惠。 (2)企业年金是由政府制定的一项制度,通过政策去引导推动;商业保险是保险机构开 发的契约型产品,通过市场手段去推销。 (3)两者没有必然的顺序,作为用人单位,可以建立企业年金,也可只为职工投保商业 保险,或者既建立企业年金,又投保商业保险。 3.建立企业年金对企业有哪些好处? 企业年金制度是一种新型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安排,与企业年薪制、员工持股计划、期权计划等企业薪酬福利制度一起构成一个完整体系。对企业主要有四大好处:一是建立多种分配和奖励机制,发挥激励作用,提高在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凝聚力;二是建立中长期激励计划,打造“金手铐”,达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目的;三是提高职工退休后的整体养老金水平,解除在职人员后顾之忧;四是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提升本企业在同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4.什么样的企业才能建立企业年金计划?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必须满足: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模式是什么?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采用“信托型”运作模式(如下图所示)。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书面合同关系。

企业年金合同指引

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指引合同编号: 委托人: 受托人: 签署时间: 甲方:(企业名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文号: 乙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前言 第一章定义 第二章声明与承诺 第三章受托的设立 第四章受托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章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 第六章企业年金的缴费、领取、转移与保留第七章投资政策 第八章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 第九章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核算 第十章企业年金基金的费用 第十一章企业年金基金的审计与清算 第十二章企业年金基金的信息报告与披露第十三章禁止行为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 第十五章争议的处理 第十六章本合同的生效、期限、变更与终止第十七章保密条款 第十八章通知及送达 第十九章风险提示 第二十章其他事项

为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运作,维护甲乙双方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企业年金方案,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 乙双方签订《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外,下列词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1 企业年金:指甲方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 保险制度。 1.2 企业年金方案:指由甲方发起、甲方职工参与、经过甲方和甲方职工的集体协商,并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内容包括甲方参加人员范围,资金筹集方式,个人账户管理方式,基金管理方式,企业年金待遇计发办法、支付方式、支付条件,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中止缴费的条件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1.3 企业年金计划:由企业年金方案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组成。 1.4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指受托人将单个委托人交付的企业年金基金,单独进行受托管理 的企业年金计划。 1.5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指同一受托人将多个委托人交付的企业年金基金,集中进行受托 管理的企业年金计划。 1.6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指甲方及其职工根据企业年金方案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 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7 委托投资资产:指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给投资管理人的资产。 1.8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甲方及其职工。本合同中甲方代表委托人行使委托人 的权利义务。 1.9 受益人:指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甲方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 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1.10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本合同中特指乙方。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11号令)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年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者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第四条受托人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 第六条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该企业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总经理和企业年金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具备账户管理或者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或者投资管理人。 第七条法人受托机构兼任投资管理人时,应当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管理之间的独立性;设立独立的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办公区域、运营管理流程和业务制度应当严格分离;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对待各投资管理人应当执行统一的标准和流程,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八条企业年金基金缴费必须归集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并在45日内划入投资资产托管账户。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第九条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

企业年金管理规定

编号:CA/A06-CX-017-2003 批准:竺延风企业年金管理规定 2003年 6 月 1 日发布 2003年 6 月 1 日实施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发布

前言 本程序依据集团公司《管理手册》编制,是集团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之一。 本程序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程序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 本程序主要起草人:娄崇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统一参加长春市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和补充养老保险金的职能部、专业厂、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个人。新员工录用当年不实行。 2术语定义 企业年金:是指由企业自主建立的一项企业退休金制度,是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形式。实行企业年金制度是集团公司为稳定人才、吸引人才、鼓励其长期为集团公司服务的长期激励计划之一。 3职责 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企业年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企业年金方案、资金征缴、支付投保年金和日常管理工作等。 3.2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室对企业年金保险合同的合法性负责,维护集团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企业资金来源 4.1.1按工资总额4%提取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 4.2资金的管理运营 4.2.1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对承保企业年金的商业保险公司实行资格审查,采取公开招标或议标的形式,确定承办企业年金运营的商业保险公司。 4.2.2企业年金由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采用个人帐户方式进行管理,费

用由企业和个人(自愿)共同承担。 4.2.3集团公司视商业保险公司的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情况选择承保企业年金的商业保险公司。 4.3投保方式 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方案中,选择“趸缴趸领”或“期缴趸领”的投保方式。集团公司决定何时投保、何时中止投保。 4.4保险模式 保险模式实行缴费确定制,实际可获年金水平取决于个人帐户中的资金积累额。 4.5企业年金:由基本年金和奖励年金两部分组成。 4.5.1基本年金 4.5.1.1员工的基本年金由“企业出资”和“个人出资”两部分组成。 4.5.1.2“企业出资”部分的记帐基数:以员工本人上年工资总额作为记帐基数。 4.5.1.3“企业出资”部分的记帐比例:按年龄分段确定记帐比例。根据企业效益情况及支付能力,集团公司对个人记帐比例将进行适当调整。 年龄计算公式:年龄=投保年-出生年+1 4.5.1.4个人出资 个人缴纳年金随企业同时进行,统一缴纳,享受企业出资部分的统一政策。 4.5.2奖励年金:按基本年金记帐比例分配后的余额作为总经理奖励年

关于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几点认识

关于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几点认识 李峰松 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经常状况,为本企业员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养老保险形式的制度。企业年金作为企业对职工的一项福利保障,补充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的不足,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对稳定企业人才队伍、推动经济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具有重要作用。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第23号令),是国家有关企业年金的基本政策,文件规定了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同时对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条件、建立企业年金必须通过集体协商确定、企业年金方案内容、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缴纳、采用个人账户管理方式、个人账户资金支付领取以及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投资管理等作出了规定。这是中国企业年金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将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尤其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产生深远影响。 一、建立企业年金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过3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金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已经成为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保持社会公平、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建立企业年金的重要意义,有以下三点: (一)企业年金将成为保障退休员工生活的重要保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可以提高企业员工养老金的总体替代率,促进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有效补充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缩小员工在职与退休后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二)建立企业年金是提高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才竞争趋于激烈。大中型企业为了吸引和稳定人才队伍,可以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补充,提高人才的预期待遇,增强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凝聚力,有利于调动各类人才奉献聪明才智的积极性。 (三)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近年来,国家为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连年调整了基本养老金。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相比,仍然存在着待遇偏低的问题。为此,需要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以体现对退休员工的关怀,缩小与其他人员的收入差距,有利于促进和谐稳定。 二、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尽完善。因此,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规范操作的原则。企业应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全文)(新11号令)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11 号 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 8次部务会审议通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2月23日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定富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年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者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第四条受托人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 第六条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该企业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总经理和企业年金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具备账户管理或者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或者投资管理人。 第七条法人受托机构兼任投资管理人时,应当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管理之间的独立性;设立独立的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办公区域、运营管理流程和业务制度

常用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常用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Common version of enterprise annuity fund management meas ures

常用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年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者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

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第四条受托人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 第六条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该企业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总经理和企业年金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具备账户管理或者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或者投资管理人。 第七条法人受托机构兼任投资管理人时,应当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管理之间的独立性;设立独立的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办公区域、运营管理流程和业务制度应当严格分离;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如何在薪酬体系下建立企业年金计划(1)

如何在薪酬体系下建立企业年金计划(1) 内容摘要: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经过十年的发展历程,已开始为广大企业所关注。作为薪酬体系中福利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怎样发挥企业年金的激励效应,为组织的薪酬战略服务成为了建立年金计划的核心问题。本文围绕如何在现有薪酬体系下建立有效激励的企业年金计划,对拟建立该计划的企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企业年金薪酬体系薪酬战略 随着去年5月我国正式实行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作为薪酬体系中个人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金在信息披露、风险补偿机制、业务流程管理等方面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这无疑为企业在薪酬制度上吸引人才、提高员工忠诚度方面开辟了一片新的天地。 一、从企业薪酬体系优化和调整的角度看,企业年金的建立和发展有其内在要求和优势条件: 1.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一项对美国1000家最大公司的调查发现,大量的大型公司计划在未来向海外大量转移其白领工作。这预示着伴随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人力资本的跨国流动,发展中国家若想实现人力资本的提升,薪酬制度就必须与国际接轨;否则,其将在激烈的世界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而企业年金已是发达国家福

利支柱体系中十分成熟的制度模式,中国企业若想在薪酬制度上与国外保持一致的步调,就应该积极推动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 2.企业年金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措施,其建立和完善是企业整体薪酬战略优化的需要。企业的薪酬战略必须兼顾短期和长期激励措施。短期激励主要以奖金和津贴为主要方式;而长期激励则以延期支付的方式和股权激励的方式为主。目前国内企业所采取的长期激励形式都有其相应的局限性,如社会保险由于其国家强制性已被员工默认为是应得的薪酬权利;继续教育计划由于时间分配和对象的限制,往往效果大打折扣;所以这几类措施长期激励效果并不十分显著。企业年金由于其自身所具备的优势特点弥补了当前我国企业界薪酬激励的诸多不足。 企业年金可由企业根据整体薪酬战略的需要进行设计,在缴费率、筹资和支付方式、可携带型、期限、退休金计算公式等方面均具有灵活性,这就为人力资源部门在组合激励工具时留下了充分的余地和空间。因此,可以说,企业年金优化了企业整体薪酬战略,有利于建立有效的企业员工约束机制,对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企业年金的建立是解决人力资本折旧、满足员工未来养老的需要。需求是行为的最根本动力,这也是企业薪酬制

经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公司年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健全长效人才激励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集体合同规定》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年金参加职工按国家政策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自主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 (二)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三方利益; (三)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四)高度安全与适度收益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第六条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组织研究、审定、报批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二)协调、决定企业年金重大事项; (三)监督、检查企业年金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战略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一)起草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 (二)负责公司企业年金的组织实施和资金收集; (三)定期向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报告企业年金工作; (四)负责指导公司所属各部门企业年金实施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企业年金事务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企业年金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一)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起草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协调企业年金的实施;企业年金缴费基数的确定;账户管理系统所需信息的采集、数据传输、运行维护;企业年金相关政策咨询及业务协调等; (二)财务中心主要负责企业年金资金的筹集与缴纳;企业年金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等; (三)战略中心负责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计划的审核及投资建议等,负责企业年金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实施范围和权利义务

完整版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范本) (××单位并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参加人员 (5)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7) 第四章账户管理 (11) 第五章权益归属 (12) 第六章基金管理 (13)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4) 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5)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6) 第十章附则 (17) 附件①: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18) 附件②: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9) 附件③: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20)

释义 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单位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1。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符合条件的职工。单位缴费分配在体现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1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的表述为:××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单位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单位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企业年金业务处理流程

企业年金业务处理流程 2011-11-9 来源:中国工商银 一、计划登记与账户设置 1. 释义:计划登记与账户设置是指企业将计划建立信息和客户账户信息提交受托人审核,账管人依据受托人提供的信息在账管系统中完成计划登记与账户设置的业务环节。 2. 业务处理流程:( 1 )企业经办人填写《企业年金计划建立申请表》(须经企业盖章确认)、《计划成员明细表》,若企业为集团公司,还须填写《分公司建账信息表》。 (2 )企业经办人将上述申请单证提交受托人;(3)受托人审核后发送账管人;(4) 账管人完成计划登记与账户设置系统处理,将《企业信息汇总表》提供给企业。 二、缴费 1. 释义:公式法缴费指由账户管理人根据年金计划缴费规则,计算出企业当期缴费总额及员工缴费明细的缴费方式。 企业自定义缴费指由企业自行计算当期缴费总额及员工缴费明细的缴费方式。 2. 业务处理流程:。公式法缴费:(1 )账管人计算企业本期缴费总额及员工缴费明细,生成《企业年金缴费预处理通知单》和《企业年金缴费明细表》,发送给企业,并将《企业年金缴费预处理通知单》转发给受托人;( 2 )企业确认《企业年金缴费预处理通知单》和《企业年金缴费明细表》无误,将盖章确认的《企业年金缴费预处理通知单》发送给受托人;(3 )受托人向托管人下达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收款指令;(4)企业将缴费款项划账到年金 计划专用账户;(5)托管人根据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收款指令和实际到帐金额进行数据匹配:匹配一致时,托管人向受托人及账管人提交《到账通知单》;账管人依据《到账通知单》进行入账处理;匹配不一致发生短溢缴情况,流程参照相关内容。。企业自定义缴费:( 1 )企业经办人填写《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须经企业盖章确认)和《企业年金缴费明细表》提交受托人审核,受托人审核后,发送账管人;( 2 )账管人在收到准确完整信息后进行系统处理,生成《企业年金缴费通知单》提交受托人和企业,受托人向托管人下达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收款指令;( 3 )企业将缴费款项划账到年金计划专用账户,托管人根据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收款指令和实际到帐金额进行数据匹配:匹配一致时,托管人向受托人及账管人提交《到账通知单》;工行(账管人)依据《到账通知单》进行入账处理;匹配不一致时,有两种情况:当实缴金额大于应缴金额时,受托人向企业发送《企业年金计划短溢缴通知函》,企业在客户回执中选择以下处理方式:超额缴费退回、入企业特别账户(投资)或重新提交缴费申请。

[最新文档]2020年XX公司企业年金管理规定

企业年金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提高员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水平,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合同化员工、市场化用工年金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企业年金 本规定所称的企业年金是指公司及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4 职责 4.1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 4.1.1 是企业年金管理的主管部门; 4.1.2 组织协调企业年金实施工作; 4.1.3 负责机关员工参加企业年金的资格审查和建立、退出,确定企业年金缴费基数; 4.1.4 负责公司账户管理系统所需信息采集、数据传输、运行维护; 4.1.5 过渡性企业年金待遇的审核和支付等日常工作。 4.1.6 负责检查指导所属单位开展企业年金工作。 4.2 财务处 负责筹集和缴纳公司机关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和账户管理费工作。 4.3 党群工作处(审计监察处)(以下简称党群工作处) 负责企业年金工作的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

4.4 所属各单位 4.4.1 负责本单位员工企业年金的管理; 4.4.2 负责本单位员工参加企业年金的资格审查和建立、退出,企业年金缴费基数确定; 4.4.3 负责筹集本单位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和账户管理费的资金并缴至公司账户。 4.4.4 负责本单位账户管理系统所需信息采集、数据传输、运行维护等企业年金日常工作。 4.4.5 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对企业年金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5 管理内容 5.1 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原则 a) 统一制度,统一管理。 b) 单位缴费分配体现公平,兼顾效率。 c) 规范统筹外养老项目,实现新老制度平稳过渡。 d) 根据国家和集团(股份)公司有关规定,调整企业年金缴费水平。 e) 企业年金基金集中规范管理,安全运营,稳健增值。 5.2 组织管理 5.2.1 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人事处、财务处、党群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 a) 组织研究、审定、报批企业年金实施办法。 b) 协调、决定企业年金重大事项。 c) 监督、检查企业年金政策的执行情况。 5.2.2 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人事处、财务处、党群工作处等部门组成。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处。主要职责: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3篇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3篇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一:泰康恒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泰康恒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是由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并担任受托人,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委托多家机构担任投资管理人的企业年金计划。 ◆受托人:泰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适合参加的企业 符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建立年金计划相关条件的企业客户。 二、加入流程 企业填写并提交《泰康工行恒泰企业年金计划加入申请》,在受托人的协助下将年金方案报备劳动与保障行政部门,取得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与受托人签署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分别签署账户管理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自各项管理合同签署、报备完成之日起,即为加入恒泰企业年金计划。 三、计划的特色 规模效应,分散风险 本计划聚集不同企业的年金资产进行统一投资运作,不

但可以获得小规模资产不可能获得的投资机会,拓宽投资渠道,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并可实现投资的多元化,有效降低风险。 成本分摊,运营经济 依照相关规定,企业年金基金要承担包括审计费、交易费、资金费、资金划拨费等运营费用,参与泰康恒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各位委托人合理分摊上述费用,大大降低了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成本,使受益人获益。 投资灵活,自由选择 泰康恒泰企业年金计划提供了六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体征的投资组合供企业自有选择,并允许企业依据市场形势的变化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转换,投资方式灵活,满足企业不同的风险偏好。 规范流程,快速高效 本计划已经完成了计划运营所需各类账户的开立工作,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发行版本: A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修改次数:0 文件编号:QG/SDXS 456-2012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2.1 中油人事[2010]98号《关于调整企业年金个人所有权益相关规定的通知》 2.2 中油人事[2010]210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2.3 人事[2010]34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过渡性年金办法》 2.4 人事[2010]468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暂行规定》 2.5 石油人事[2010]102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2.6 油人事[2010]301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过渡年金办法》2.7 中油人事[2009]558号《关于调增企业年金企业缴费比例的通知》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2012-06-20修订2012-12-01实施

3 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采用以下定义: 3.1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3.2 企业缴费总额:是指本企业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值与当年企业提取比例的乘积。 3.3 岗位分配比例:是指企业缴费总额用于岗位分配额的比例。 3.4 工作年限分配比例:是指企业缴费总额用于工作年限分配额的比例。 3.5 岗位分配基数:是指本人上年度基本工资的月平均值,其中: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的岗位基薪,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的岗位工资,操作和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的岗位基薪工资。 3.6 岗位分配基数之和:是指当月参与分配的本企业全部员工的岗位分配基数之和。 3.7 工作年限分配基数:是指企业确定本人当年工龄津贴的年限。 3.8 工作年限分配基数之和:是指当月参与分配的本企业全部员工的工作年限分配基数之和。 3.9 企业缴费计入额:是指企业缴费分配额按国家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数额。 4 重要风险 4.1 规章制度制(修)订未经有效审批。 4.2 规章制度未得到有效遵守。 5 职责 5.1 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担任,成员由总经理助理、人事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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