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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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行政论文

坚持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

于冰

内容摘要: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现代社会,依法治国是人类文明的最高成果,它规定的是国家权力由法律来确认,行政机关掌握国家权力后必须依宪依法施政,规范权力运行,正确运用公共权力,这也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体现。

关键词:依法行政,加强权力监督,和谐社会

依法行政是行政活动的基本准则。行政决定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取决于该行政决定与法律的一致性。行政机关的职权和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并将“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写入了十七大修正的党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的行政职能机关必须做到依法行政,即必须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必须依照法律的授权进行活动。

一、行政执法人员如何做到依法行政

(一)以提高认识为前提,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社会制度的各项根本性的变革。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要求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市场经济中各种利益主体间的相互利益关系,从而使各种法律关系深入到社会生活与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经济的发展,整个社会迫切需要整合一个遵循法则的有序状态,使商业行为有规范约束,交换关系有信用基础,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能有效的得以化解。这些都需要政府以及行政执法部门,加大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以及商家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制环境。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如果我们仍然仅仅依靠运用简单的行政指令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难以有效地解决经济领域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纠纷和利益冲突。因此,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法治政府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从而杜绝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行为的发生。

(二)提高工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商执法人员能否为市场经济的良好有序发展保驾护航,能否代表人民群众管理社会经济事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因此,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的干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更新观念,做到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法律的尊严。领导干部除要认真参加法制讲座、学法轮训、中心组学法之外,要有重点的学习《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以及与市场经济和加入世贸之后有关的法律法规,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只有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才能更有效地遏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发生,真正做到懂法、用法、守法、护法。

(三)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关键,全面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依法行政,要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法纪严明、吃苦耐劳的行政执法队伍,就必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以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全面加强法纪教育和法律服务意识教育,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决纠正那种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的行为。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和持证上岗、定期轮岗、不合格者下岗的制度。对不严格履行职责或不符合行政执法要求,不宜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要及时调离行政执法队伍。从目前的情况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上级部门一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政令难以畅通,有损法律、法规尊严和政府形象。导致人民群众对我们在执法过程中的某些不文明、不规范、不公正执法反映比较强烈。出现上述情况的主

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行政执法队伍中某些人员的素质较差;二是没有很好地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三是没有全面推行公开、公平、公正制度,执法透明度不够;四是没有正确处理好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三个关系”即:1、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2、政策和法律的关系;3、权力和法律的关系。

在上述四种原因中,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最关键。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执法人员的素质低下,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的损失。这包括两种情况:1、有法不依,即行政不作为行为;2、越权执法,违法办案,既行政乱作为行为。在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当中,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着我们能否为市场经济的良好有序发展服好务,因为基层执法人员直接接触商户,最了解实际情况,如果基层执法人员有法不依,就会导致其所监管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质量不合格商品泛滥,还会使辖区范围内的商户对我们丧失信任,最终会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我们更要看到越权执法,违法办案,比有法不依后果更严重,危害更大,越权执法,违法办案,会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丧失我们行政部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因此,加强行政执法就是要严字当头,从严治政,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坚决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于违法者,不管是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依法严处,决不姑息迁就。在执法的过程中我们的基层执法人员要力争做到依法行政,那么就能够很好的发挥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能够稳定所辖范围内的市场秩序,有力的促进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二、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要深化监督机制,加强权力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透明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是党的十六大确定的战略任务,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将有力地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透明。

(一)外部监督

行政系统外部监督是指以非行政组织的力量为主体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监督行为。它主要包括以下途径。(1)权力监督这是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2)司法监督这是以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为主体,针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侦查、审判等监督行为。其中,人民法院专门设立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3)政党监督。中国共产党通过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设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党组,检查和处理行政机关中党组织和党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各民主党派有权通过各级政治协商会议、人民政府参事会等方式对国家行政活动进行监督。(4)社会监督。我国公民有权利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向政府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也可以通过信访活动,还可以申诉、控告、举报行政违法违纪行为。

(二)内部监督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是指以行政系统内部的特定层次和特定机关为主体,对其他行政机关及其人员所进行的监督。具体而言,它又包括三种主要形式。(1)上级监督下级行政机关或行政领导有权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实施监督。(2)审计监督这是指专门的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对行政机关的财政、财务和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价的方式,监督国家预算的分配与使用是否合法和有益,以预防和纠正国家财政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3)监察监督这是指专门的国家行政监察机关通过检查、调查与处理等方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监督。在内部监督中,要逐步健全统一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界定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明确追究方式,追究程度。对错案追究不到位的,特别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避重就轻、避难就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切实做到权力民主行使、风险共同承担,要既追下又追上,既追人又追事,既追究具体承办人员责任,又追究单位主管领导责任。要坚决杜绝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同时,要努力拓展监督面,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变部分监督为全面监督。

公共权力表现为一定社会政治组织及其代表者所具有的影响和支配

他人的一种强制性力量。从权力本身所具有的特性来看,当掌权者为了私人利益而操纵权力,这种权力不受到任何限制时,掌权者就会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去侵害公民的权利。人类文明的历史向世人昭示这样一个道理:不受限制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我国市场经济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合理的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制度架构将有利于巩固改革成果,保障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反之,权力泛滥,改革成果将付之东流。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执政理念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因此,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性质的要求,也是把我国建设成为法治国家的要求。

(三)进一步加大人民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人民群众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是整个权力监督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为了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力,限制和约束滥用权力的现象,彻底解决违法乱纪行为,就必须“要有群众的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可以说人民群众对权力的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加强人民群众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不仅有利于权力的正确运行,而且必将有助于人民群众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目前,行政执法之所以还有这样或那样的阻力,之所以还有群众不理解、不支持,说到底还是因为执法公开性不强,透明度不高、群众不信任、社会不公认。因此,要把公示、公开作为公平、公正执法的重中之重;把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举报电话等重点内容,告之于民、公之于众,杜绝“暗箱”操作,预防执法副腐败,给老百姓一个明白,还执法者一个清白,从而强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主动争取和配合新闻媒体,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以促进严肃公正执法,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和体会到行政执法是公正、公开、透明的。

(四)法律对公共权力的监督。社会主义的正常权力运行机制应该是建立在完备的法律体系基础上的是依法运行的机制。为了实现法律对权力的监督,必须讲究“三个完善”:一是法律体系的完善;二是执法程序的

完善;三是法律监督制约职能的完善。首先,从法律体系看,完备的法律使国家权力得到合理地分配,并且有强制性的制衡作用。它要求国家的各种权力在规定的范围内规范地使用,权力的运用必须以法律为准绳,摆脱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人治”,对那些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谋私的行为依法严厉制裁。其次,从执法程序来看,必须以完整的执法程序来维护法律的尊严。法律程序是保证权力正常运行的基本轨道,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必须克服不履行正常的执法程序,使法律只具有条文性质而难以真正实现的弊端,西方有“毒树之果”的理论,即通过不合法的程序的到的结论不论正确与否都不予采纳,这就是要强调程序正确的重要性。同时,重视和加强对公共权力的依法监督,以确保权力得以正确运用。

(五)审计制度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审计机关具有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法定职责。审计监督作为整个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受其职能所限,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可能面面俱到,这就有必要首先明确审计的功能定位。根据当前权力在某些环节依然失控的状况和反腐斗争的客观要求,审计机关应从专业特长、职能优势和客观公正、依法独立性等特征出发,既要对权力行使的主体进行监督,也要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监督,确立审计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功能定位,从根本上发挥审计预防和治理权力腐败行为作用。制约和监督行政权、职务权、垄断权。

(六)加强和改进党内民主监督。党的十六大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而民主监督是党内民主的基本内容和支柱之一。党内民主监督是指党员依据党章和党内规定对党的决策等领导活动实施的监视和督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党党内民主监督到达一个新的高度。从《条例》中可以看出党内民主监督的对象,包括党的各级领导机构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七)财产申报制度对公共权力的制约。1995年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收入申报的规定》实施以来,强化了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应该说其在廉政建设,遏制腐败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当前公务员财产申报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亟需解决。目前我国公务

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缺陷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缺乏“钢性化”;二是缺乏“阳光化”。缺乏“钢性化”指主要缺少国家强制力;缺乏“阳光化”主要指公务员财产申报情况局限于党内和机关内部,尚未向社会公开和媒体公布,缺乏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致使一些国家公务人员,尤其是一些实权的领导干部,拥有巨额非法财产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揭露和新闻媒体的曝光而受到及时查处。实行财产申报制度,及时清点公务员财产,不啻于悬在公务员头上的一把利剑。因此,必须将这项制度上升为法律,依国家强制力强制要求公务员必须履行申报义务,并在实行中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真正使财产申报落到实上。

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还包括立法监督等。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这不但是我国政治文明的要求,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运行机制,才能保证国家权力体系健康高效地运行。

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说,尤其是我们这些基层单位更应该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首先我们应该做好内部监督,在这一点上我们早已经在摸索了。1、近期,我们成立了许昌市行政管理局魏都分局案件审查委员会,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案件质量;2、我们定期对工商所进行绩效考评,来督促相对落后的工商所找出自己的不足,提高自己的监管能力;3,我们会不定时的到市场暗访,检查商户台帐建立,和索证索票制度,通过以上办法来提高工商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第二、我们时刻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通过网络、电视等手段让大众了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了解我们的办公程序,让人民群众知道我们会向他们提供怎样的服务,以及在我们执法的过程中当遇到他们不满或不服的时候应该通过怎样的途径解决;第三,我们积极配合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地改正。

我相信以后我们会开展更多形式的活动,例如到省内同系统的先进单位学习,找出自己的不足,找到努力的方向;制定学习计划,定期学习新知识;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定期抽考,提高理论知识水平,为更好的依法行政作准备。我们会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依法

行政,执政为民。

三、只有做到依法行政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一)、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保障。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反对社会的无序化与无序状态。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没有公民法治素质的提高,没有依法办事的落实,就不可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就不可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谐社会建设就无从谈起。由于和谐社会只能立于法治基础之上,因此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就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要求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法治关注的焦点是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公共权力。依法治国就是把法律从作为国家和政府对社会的控制手段和统治工具变为人民在当家作主的前提下以法来有效管理国家、约束政府权力,使其合理运用、不致滥用和腐败,从而使国家权力服从于社会公众的共同意志,政府的权威从属于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的法治权威。从各国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来看,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在于建设法治政府。行政机关在建构和谐社会中扮演双重角色:建构和谐社会主要就是通过削减和重塑行政职能部门的职能来理顺社会关系。

一个国家的整个管理活动都是由各级行政机关进行的,行政权力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是凌驾在社会之上最具权威的公共权力机构,是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的公共权力机关,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集中代表和体现。行政权力与公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可以说行政权力无处不有,无处不在。行政机关能否合法有效地行使好行政权力,管理好国家

各项行政事务,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行政权是把双刃剑,依法行政有助于理顺社会关系,而违法行使则会导致社会关系的恶化。因此,任何一个国家都非常重视行政权力的建设和制约。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管理活动。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作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构建和谐社会,既要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也要求政府和行政机关承担责任。同时法治政府也应当是责任政府。一个和谐社会是一个有责任的社会。没有责任感,任何社会都不会长期繁荣和可持续发展。如果没有责任感,个人的发展就会变成自私自利。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没有责任感的社会,其凝聚力就会大大被削弱,社会的和谐程度更会受到损害。和谐社会法治基础中最坚实的根基就是规定明晰、追究得力的法律责任。因此我们要从强调行政机关管理对维护统治的工具性作用到强调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性作用;从强调行政机关管理活动对上级负责到强调对社会公众负责,建立和发展社会公共责任机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由只是注重规范社会其他主体的行为到注重规范行政机关自身的行为。

和谐社会要求法治政府的行政机关应当是一个责任政府,要有强烈责任意识,谨慎作为,不做不利于社会关系和谐之事;要敢于负责任,积极行使职权,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要有能力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出现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问题,能够撤销或者改正行政决定,纠正错误;能够通过行政赔偿等方式弥补公民的权益损失。

行政行为的失误和不尽人意之处在所难免,而任何一种行政救济方式都有其局限性,所以不断拓展渠道和完善制度以减少失误也是行政制度的自身客观要求。尽管我国已实行行政复议、诉讼等制度,但实践中最终受到行政复议、司法审查的行政处罚行为仅占行政处罚事件的万分之一左右,

而且无法通过复议、诉讼得到救济的情形仍然不少。何况事后的救济总令人无奈,从方法论的角度,要使一状况达成最佳效果,必须要从事前、事中、事后加以全面的考量,就行政行为而言,就是要加强监督,建立完整的法律监督体系,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总之,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需要,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需要,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虽然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和阻力,但我们相信,只要始终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就一定能够将我们的祖国建设成为法制完善,人民幸福的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胡锦光:《行政法概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北京出版社1996年版。

3、张正钊、李元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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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贵显、陈福信、张德信:《公共行政概论》,北京新魏出版社2002年版。

6、付思明:《中国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公务员依法行政有关法律法规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其载入宪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也取得了明显进展。1999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行政管理体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适应,依法行政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不够,难以全面、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解决这些问题,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篇一: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论文摘要 法的基本原则,通常只是一种观念,一种法理,存在于各国立法者和国民的法律意识中,至多由相应国的学者加以概括、归纳,在其学术著作中予以反映和阐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因时代、地域或观察的角度不同,学者的表述和理解也不尽相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在法律界及学术界至今未达成一致共识。本文以国外和我国法律学术界对法的基本原则的形成、发展、认识理解为基础,尝试解释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涵是集中于“依法行政”。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分别论述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涵义及学者们不同表述和理解,归结出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涵是“依法行政”。本文先从国外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依法行政”发展历程和发展环境来阐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发展变化,从而突显“依法行政”的核心地位。再结合我国“依法行政”的立法和实践过程,强化“依法行政”在我国法制

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联系其他相关原则的阐述,进而突出“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法基本原则内涵的主要地位是不可动摇的。最后联系当今世界的发展和我国面临的现实,强调随着社会的发展“依法行政”的作用和意义将更加显著。 关键词:依法行政、行政法、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概述法的基本原则是法的灵魂,任何国家的法,任何国家的行政法都不可能没有基本原则。但是基本原则不同于法的具体规则、原则,法的具体规则、原则是由成文法的具体条文加以确立和宣示的,基本原则通常只是一种观念,一种法理,存在于各国立法者和国民的法律意识中,至多由相应国的学者加以概括、归纳,在其学术著作中予以反映和阐释。 怎样的条件才构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呢?姜明安认为“它是一种基础性规范,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起宏观指导作用,范围广泛”,应松年认为“作为行政法的基本 原则必须具有普遍性、特殊性、有效性”,叶必丰则强调“普遍性、法律性和特殊性”。此外还有多种观点,尽管这些学 者表述、概括的角度不同,但是他们都认为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对整 个行政法体系要起着宏观的指导作用,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点,不仅指导和调整行政立法、执法行为,而且在某些情况下,相应问题缺少行政法具体规则的调整或者法律

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 文章标题: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中央确立的跨世纪治国方略。如果说依法行政是实施这一方略的核心,那么依法行政的关健是依程序法办事。人们一般认为,法律活动的程序性是指立法和司法活动的程序性,而行政活动程序性是被排斥在外的。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行政程序已逐步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行政程 序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如何?如何通过健全行政程序的途径来严格依法行政?本文试对此作粗浅的探讨。 一、重实体轻程序是当前影响依法行政的重要原因 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虽然我国行政法制建设成绩斐然,但它相对于我国经济、民事和刑事等方面的法制建设仍比较落后。这种落后最重要的表现就是: (1)立法上重实体轻程序,重事后程序轻事前、事中程序。我国行政立法多只注重解决行政前的实体问题,如行政机关的权限、职责,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条件、标准等;而忽视对相应程序上的规范,如对行政的方式、步骤、时限,行政机关的程序义务,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等,在有关立法中很少规定。在现有行政程序规范中,多只是涉及监督和救济,如行政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而很少规定事前、事中的程序,如行政公开、事前听取相对人意见、向相对人说明理由、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举行听证等。(2)程序概念意识淡薄。不少人认为依法行政只是依照实体法办事,甚至片面认为行政执法只是依照法定职权,对法定程序无关紧要;违反法定职权才是违法,违反法定程序不算违法。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依法行政,阻碍国家法治进程。 ——造成有法难依,有法不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制定了不少法律。可以说,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领域已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我国的法律执行得不是很好,人民群众对一些地区和部门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反映强烈,不依法行政的现象普遍存在。其原因之一就是不重视行政程序法,可操作性差。以至有法难依,有法不依,法律虚置。 ——有碍公民行使正当权利。依法行政不仅是对行政机关的要求,也是对公民的要求。由于行政程序的不健全,法律上虽然规定了公民的实体权利,但难以实现。而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没有很好履行。然而程序规范的不完善使得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对行政机关答复时间没明确规定,使公民不知何时实现其权利;对办理条件不作界定,使公民不知怎样实现其权利。由此可见,公民只有在实体上和程序上的权利才是全面的,才能更好依法行政。 ——影响对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难以实现法律正义。依法行政是法律正义、社会正义的表现,由于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是管理者,相对一方是被管理者,行政机关这种法定地位具有我命令你服从的特权性质。在这种强弱不平衡的情况下,保护的重点只能是公民个人,这是正义观念的起码要求。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现代行政程序(其作用就是控制和约束强大的行政权),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缺乏有效监控,因此对行政行为还算不上真正有效监督,各种不依法行政、滥用职权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法律正义的实现。例如,对各种“三乱”现象,从中央到地方虽然一再进行专项治理,但还没有得到有效根治,其原因之一是程序监督不够力度,再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虽然是我国较为完善的行政程序法,但它多只注重保持行政管理的效率,而对权力制约、防止行政权滥用和保持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却有所忽视。如为保持处罚裁决和处罚执行的效率,规定了一系列有关的程序,包括规定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当场处罚等,然而另一方面该法对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进行行政处罚行使调查权、取证权、裁决权、强制执权等都没有规定相应完善的制约程序,如调查权与裁决权分离、调查

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理解.

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这六项基本要求,是对我国依法行政实践经验的总结,集中体现了依法行政中治官、治权的内在精髓,高度浓缩了依法行政追求公正与效率的价值目标,有力地支撑了法治政府的基本骨架,因而对指导和规范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具有重要作用。 一、合法行政合法行政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领域的内在要求。合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合法行政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二是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三是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四是任何违反上述三点规定的行政活动,非经事后法律认可,均得以宣告为“无效”。合法行政要求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皆不得有悖于法律。职权的运用必须符合法律条文的规定,不能与之抵触。这里的“抵触”既包括实体上的抵触,也 包括程序上的抵触。通常,职权的赋予与行使都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机关承受。但有的时候,当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授权委托他人代行其部分或全部职权时,则其他团体或个人也可行使法定行政机关的职权。然而,依据合法行政要求,授权和委托需有法律根据,并且只能依法定程序。我们强调依法行政、合法行政,并非消极地限制行政活动,并非要抑制行政的积极性。事实上,只要宪法、法律未加禁止的,不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体权利义务的,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为了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了增进公共利益而开展的各项活动,都是符合依法行政原则的,现代社会要求充分发挥行政主体积极的能动的作用。 二、合理行政合理行政要求行政实施行政管理时,要平等地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范文三篇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范文三篇 (一) 摘要:党的xxxx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农村乡(镇)村管理体制进行了大的调整。由过去的”政社合一”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高度集中的垂直管理体制改变为“政社分设”的乡、村、组的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管理体制。改变了过去政企不分的状况.自治权力在基层政权体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也得到了加强。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经济一体化要求日益突出。但目前我国实行的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乡(镇)村管理体制,客观上制约了农村大市场的统一管理和规划,人国地阻碍了区域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紧密协作,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迅速发展。因此,探讨我国目前乡(镇)村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和完善乡(镇)村管理体制,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国家政权建设乡镇体制改革乡镇自治基层政府建设村民自治 一、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 1.乡镇一级“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政府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冲突日益加剧。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与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承担着管理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务等繁重任务。繁重的任务客观上要求行政的高效率运转。但由于现行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乡镇政权的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行政管理很难实现高效运作。 2.乡镇一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严重失衡。人民公社解体后。乡村两级组织仍然承担着旧体制遗留下来的公共服务职能。如兴办农村教育、修建乡村公路、优待军烈属、供养五保老人、兴办农林水基础设施等等。此外,还有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征收农业税费和“三提五统”。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治安、调节民事纠纷、组织防洪救灾、实施移风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大全

法学专业论文参考选题大全(1462个) ★试论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倒置 ★浅议司法公正 ★试论司法独立 ★浅议民事抗诉 ★论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 ★论监外执行的法律运用 ★论代位权制度 ★论共同犯罪 ★浅析贿赂犯罪 ★专业待写论纹请加Q扣一五六六贰零伍 ★浅谈合伙的民事责任 ★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浅议我国债权人代位制度及完善 ★论离婚协议的效力 ★论诉讼时效 ★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 ★婚姻家庭法与私生活自主权 ★浅析挪用公款罪的若干问题 ★我国婚姻无效制度浅析 ★论侵占罪 ★对善意取得的几点认识 ★论执行权的分离 ★论法与道德 ★浅议刑事诉讼中间接证据的使用 ★浅谈被害人的刑事诉讼权利及保护 ★浅谈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作用★行政强制与处罚行为的法律思考 ★试论有关公民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思考 ★对我国死刑制度的探讨 ★对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对实行惩罚性与补偿性相结合违约金制度的思考★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提单性质问题研究 ★提单管辖权条款研究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识别问题研究 ★(海上)保险中的代位求偿问题研究 ★(海上)保险中的近因原则 ★(海上)保险中的保证制度研究 ★(海上)保险利益原则 ★论世界贸易自由化问题 ★论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论跨国公司在国际投资中的作用及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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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决定着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都明确要求,必须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为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基础。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确立的新时期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关键环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当前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依法行政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七大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强调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对新时期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要更加自觉地把我们的工作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目标中去谋划,放到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中国当中去推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我们工作的全过程中,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次,依法行政是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要求。 国家行政管理法治化的程度,直接影响着甚至决定着整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生活领域法治化的进程。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就是要把政府自身的权力自觉地限制在法律的范围内,严格依法办事,服务于民,防止权力滥用。一些同志片面地认为,依法行政就是要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却忽视法定的服务内容。其实,依法行政的出发点不是处罚,更多的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比如说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对违法生育行为的处罚,利益导向则是对符合政策生育行为的奖励。我们必须按照法定职权,全面履行责任,既要依法管理好,更要服务好。坚持依法行政,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着力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做好我们的的事业。 第三,依法行政是落实中央和省《决定》精神,促进转型发展的要求。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依法行政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个别同志工作方法简单冷淡,未能依法依规办事;日常服务管理薄弱,环节把关有疏漏;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未能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有些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不足或者人员被挪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持证上岗人数未达到要求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第四,依法行政是做好当前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影响社会稳定的不

论文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关于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内容摘要】依法行政是现代法制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但是,当前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进程和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保证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保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如期实现。 【关键词】依法行政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自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以来,各级政府通过不懈努力,行政管理行为逐步规范,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有所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有一定的提高,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进程和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保证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保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如期实现。 一、当前推进依法行政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政府行政的观念和方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长期以来,我们的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习惯了用行政手段管理国家事务,在相当程度上把政府行政管理简单看成是行使行政治理权,是“治人”,这种行政的观念和认识必然导致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淡薄,因而就出现了行政管理中的权力至上主义,甚至出现随意行政和违法行政现象。有的行政部门“行政权至上”观念严重,在行政管理中总想包揽一切,管了不该管的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在行政管理的方式上,缺乏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些行政部门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66249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论行政领导者的基本素质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 姓名: X X X 考点名称: X X X X 准考证号: 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201X 年X 月

目录 摘要...............................................................II 关键字.............................................................II Abstract...........................................................II Keywords...........................................................II 前言 (1) 1新时期行政领导者应具有的素质 (2) 1.1新时期行政领导者的基本素质 (2) 1.1.1良好的政治素质 (2) 1.1.2精湛的法律素质 (2) 1.1.3广博的知识素质 (2) 1.1.4道德品质素质 (3) 1.2新时期行政领导者的能力素质 (3) 1.2.1 正确果断的决策能力 (3) 1.2.2 良好的选才用人能力 (3) 1.2.3 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 1.2.4 自控、自制和处理危机的应变能力 (4) 2提高领导者素质的必要性 (5) 2.1目前领导者在素质方面存在的缺陷 (5) 2.1.1专业度不够 (5) 2.1.2缺乏必要的敬业精神 (5) 2.1.3缺乏战略分析能力 (5) 2.1.4职业素质不高 (6) 2.1.5缺乏创新 (6) 2.2新时期领导任务的艰巨性 (6) 2.2.1加入世贸组织给领导者素质带来了多方面的挑战 (6) 2.2.2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需要提高领导者的各方面素质 (7) 3提高领导者素质的途径 (9) 3.1提高政治素质 (9) 3.2加强品德修养 (9) 3.3培养民主作风 (10) 3.4理清工作思路 (10) 3.5为官清正廉洁 (11) 3.6干实事、创实绩 (11) 参考文献 (13)

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座谈会议交流材料 左手法律行正路右手法规谋新篇 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XXXX (2014年4月日) 去年以来,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严格按照深化?行政程序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继续倡导以?严爱文化、团队文化、合作文化?为核心的XXXX国土文化,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在落实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去年,我们开展了各类提质增效的活动,2月份开展了?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4月份召开了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暨?风清XXXX、气正国土?动员会、6月份组织了?学习寻明胜先进事迹、扎实开展城乡文明牵手共建和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活动座谈会?、7月份举办了首期?道德讲堂?等等。省国土资源导报头版头条以《奏响XXXX国土?刚性执法?最强音》、《?这个项目,起码让全镇发展提前30年?》等文章,对我区执法监察、增减挂钩等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报道。年底,我局被评为市级文

明单位,12个国土所一次性成功创建区级文明单位。今年年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全区执法监督管理部门2013年度绩效考核中荣获总分第一名,连续二年被评为服务企业十佳单位,连续四年被市纪委评为?廉洁勤政好机关?先进单位,连续六年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下面,我代表分局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面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自?行政程序年?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程序和长效机制建设上狠下功夫,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形成了年初有部署,月月有考核,季度有小评,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评的工作格局,力求全面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依法行政工作狠抓落实。 我们坚持将依法行政作为开展工作的第一要务,不断深化依法行政载体,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以及执法监察、普法教育等日常工作。同时,我们还定期召开依法行政提升专题会,从政策理论与日常工作着手,深入分析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升依法行政工作的途径。切实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制,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我们坚持从决策制度入手,严格执行,规范行为,不断

浅谈依法行政(一)

浅谈依法行政(一) 目录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P1 二、加强素质教育,提高行政人员执法业务水平,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更好的保证行政权利依法行使P2 三、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以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P3 四、在实施依法行政中应注意的问题P5 论文摘要 本文通过分析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出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对加强素质教育,提高行政人员执法业务水平,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更好的保证行政权利依法行使进行了阐述:(1)依法行政的落实,要加强法制教育,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确保行政管理的法制化。(2)提高人员素质,适应现代高效工作的要求,一方面要有相应的措施和方法,另一方面,机关行政效率的提高,还受到人的因素的制约,解决这一问题,应做到在用人上严格把关、加强对办事机构中行政人员的培训和思想教育。同时也对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以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阐述。目前,我国的行政监督主要有:(1)权利机关的监督(2)司法机关的监督(3)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4)政治监督(5)社会监督等,这些监督的目的为保证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应在法律确定的范围内进行。本文还提出了行政机关实施依法行政应注意的问题:1、依法行政要做到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维护宪法的权威。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具体执行职务时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3、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仅要遵守或依据实体法,而且还要遵守程序法的规定, 在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中,首先要做好原有法律、法规的整理工作。其次,加快一些新法的出台。用法律手段使行政管理工作程序规范化、制度化,使行政裁决的执行落到实处。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郑重载入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其中,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因为,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联系最广泛,最直接,最紧密。多数人一辈子都很少、甚至没有同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打过交道,特别在我国这样一个行政管理范围十分广泛的国家更是如此。如,每个人出生时的户口登记,成年后的结婚登记,死亡后户口注销,都要直接或间接同行政机关最容易发生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所以,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依法行政。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可以使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合法依据可循。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前,对于肇事逃逸者,只能根据《交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处罚较轻,不足以惩戒,但从今年5月1日起,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从重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3项,第101条第2款:“尚不构成犯罪的,予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有法必依。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提出了“权责统一”的要求,之所以提出这一要求,是因为行政机关的职权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的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尽一切力量保证完成,这是行政机关的职责。因此,职责与职权是统一的,是一个行政行为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不能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使行政权,另一方面也不能放弃职权,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应追究法律责任。如,法律赋予了警察抓捕小偷的职权,如果在公共汽车上发现了小偷,公民不抓捕不违法,而警察必须履行抓捕义务,否则,就构成了失职。3、执法必严。任何行政处罚行为都离不开一定的步骤、方式、时限和顺序

依法行政开题报告【三篇】

依法行政开题报告【三篇】 篇一: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行政法 ……大学本科学生开题报告表 课题类型:A―理论研究;B―应用研究;C―技术开发;D―实验 设计;E―其它;课题来源:A―自选;B―教师指定;C―其它; 篇二:行政法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行政法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选题依据、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及方案。 伴随着现代行政的发展,自由裁量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 领域。它既是政府行政扩张的结果,也是现代行政管理活动的需要。 如何准确行使该权力,攸关一个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同时也是行政法 科学发展的重大标志。诚然,行政自由裁量权给行政执法带来灵活性 和准确性,同时却因其特殊性而易于被异化或滥用,必然导致行政相 对人合法权益的侵害。故此,增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既是出于保 护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必要,又是一国依法行政的必然趋势。 一、论文框架 绪论:根据的选题--行政自由裁量权,首先大致介绍作者选择此 题的背景,包括时代背景和理论背景,体现了选题的时代特征,其次 介绍了选择此题的意义,并提出了在此选题上的新意。 第一章:在本章中针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这个概念,首先阐述 了它的内涵,包括历史和中西方解释,厘清它的概念,接着分析行政 自由裁量权存有的客观基础,以此寻求行政裁量权存有的合理性基础;第三部分了探求了行政裁量的合法性前提,及如何得到法律的确认, 以此寻求行政自由裁量权存有的合法性基础。最后一部分分别从执法 者和公民两个维度介绍了行政自由裁量权法律控制的理论基础。

第二章:根据前面的理论解释,分析行政自由裁量权异化的特点、表现、原因和负面效应。首先阐述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天生特质--自我 腐蚀和 扩张,其次展示了行政自由裁量权异化的表现及其成因分析,并 描述了行政自由裁量权异化所带来的负效应。 第三章:本章着重强调了法律监控的重要性,包括硬法监控和软 法监控。首先提出了硬法实施的策略,从立法、程序、司法、公民四 方面入手提出对策;其次,阐述软法在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中的价值,包括阐述软法的概念、价值、作用,提出了如何使用软法配合硬法, 实现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从而构建一个软硬法共同作用的法律 监控体系。 结论:在结论部分指出,行政自由裁量权对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 价值,但是这种权力必须在合理的法律框架内才能发挥其正面作用, 否则甚至会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民的权益。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 制体系的建立必须注意各个监督机构的权力制衡,采用硬法和软法结 合的法律监督框架,以硬法的完善为主,软法的内化为辅,充分保障 行政自由裁量权发挥其正面作用,为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动我国法治健康的发展。 二、本文的研究方法 文章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思想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当今时代 背景下行政自由裁量权合理、合法使用的有效对策过程中,采用科学 的研究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矛盾分析方法。本文着眼于现实矛盾,并结合历史分析, 从历史的理论渊源入手,时刻结合中国的国情,紧扣正处于社会转型 期的中国 说面临的行政难题,揭示了行政自由裁量权异化的现实路径。

依法行政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 高秦伟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核心内容从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指导思想,一个是具体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已经在PPT里面很明确的讲出来了,这也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实施纲要里面明确列出来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一)以红字突出的这部分主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职权法定 职权法定要求行政机关要忠诚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从法律上推导就是说职权是法定的,只能依据法定的职权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行政、合理行政。 第二、最终的目的是要保护公民的权益 现在很多的行政机关以处罚为目的,比如前段时间有的地方出现的“钓鱼事件”,它是以处罚为目的,不以解决问题、充分保障公民的权益为目标。这就实现了一种行政上的扭曲,行政手段不符合比例。 第三、依照法律充分提高行政的效能 现在很多地方在搞行政评价制度,实际上就是要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最高的行政目标,所以很多地方也搞创新,他们的目标都是为了实现行政效力。 第四、透明公开 透明公开跟一、二、三条不一样,为什么要透明公开?原因就在于它有宪法上的依据,因为《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的运作就必须对公民要公开、透明,只有公开、透明了,行政机关才能够受到人民的监督,人民才能够充分的行使行政管理权,才能够参与到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这是一个透明公开的要求。 第五、创新管理方式 创新管理方式和提高行政效能有关,但是需要强调的是,现在除了要提高行政效能之外,还有一个是行政的思维发生了变化,可能由原来的强制转变向服务行政,再可能以后有合作或者参与行政,所以这种创新管理方式不仅仅是提高行政效能,可能有一种比如充分保障公民权益,更好的实现法定职责,

函授法学的本科毕业论文

本科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一:我国税务机构执法问题探讨论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2002年10月15日起实施,争论已久的税务机构执法主体问题尘埃落定。稽查局作为法规授权主体,享有执法主体资格有了法定依据。同时,其他内设机构,包括各级税务机关设立的征收局、管理局、纳税评估局以及涉外税收管理局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局等内设直属机构(以下简称直属机构),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未授权,因此,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均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执法。今后,直属机构如何执法?稽查局是否享有税务机关的各项权力,即是否拥有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如何理解《征管法》第十四条关于税务机关的定义 在研究行政执法主体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些行政主体的相关概念。我们知道,行政主体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行政法学概念。系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独立参加行政诉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织。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是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尽管具体的行政行为大都由国家公务员来行使,但他们都是以组织而不是以个人的名义实施的。二是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三是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和参加行政诉讼。四是行政主体能独立地承受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法律效果和行政诉讼效果。

行政主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职权性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一类是授权性行政主体,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职权性行政主体,亦即法定主体,是指行政职权随组织的成立而自然形成,无须其他组织授权而是由宪法或组织法规定其职权的管理主体,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行政机关均属这一类。其资格的取得,必须具备下列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其成立已获有关机关批准;已由组织法或组织章程规定了职责和权限;已有法定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已有独立的行政经费预算;已设置了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已经政府公报公告其成立。 比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3]87号),国税系统职权主体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地(市、州、盟)中心支局;县(市、旗)支局。授权性行政主体,是指除行政机关以外依照法律、法规具体授权规定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税务授权主体有两类:一类是法律授权主体—税务所,《征管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一类是法规授权主体—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税务所本属区、县级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稽查局属省以下税务局的直属机构,原本不具有主体资格,不是独立的执法

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法理学 1.论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2.法理学的价值 3.论法的价值 4.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和效益的关系 5.社会主义法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 6.完善我国的法律监督制度 7.论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意识 9.新时期法和道德的相互关系 10.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特征 11 .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2.论“司法独立” 13.论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14.论法治 15.论法的继承性 16.论法的科学性 17.论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二、宪法学 1.对宪法规范特征的研究 2.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特征 3.违宪问题研究 4.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 5.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 6.论权力机关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7.宪政比较研究&论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发展趋

精选文库 势 9.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 10.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立法 三、行政法学 1.行政合同性质论 2.论行政许可制度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 3.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用 4.论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5.行政强制执行的理论与实践 6.论健全干部竞争机制 7.行政立法技术探讨&论行政责任 9.试论公务时限 10.试论公务员个人行为与公务行为的界限 11.论行政不作为违法 12.行政法性质探讨 13.行政法律关系之特性与构成 14.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之关系 15.国家公务员法律身份的探讨 16.行政行为分类之研究 17.行政违法论 18.行政法律责任认定 四、行政诉讼法学 1.行政诉讼中的集团诉讼初探 2.试论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3.试论行政责任中的公务豁免原则 4.检察机关监督行政诉讼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5.论行政诉讼的理论基础

行政管理论文:实现依法行政的途径分析

行政管理实现依法行政的途径分析 摘要: 依法行政是法治原则的体现和要求, 是现代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所普遍奉行的基本 准则,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推行依法行政,在我国具有划时代的进步意义。依 法行政的关键是要正确解决行政机关的权力和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关系,从而将国家、 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有机地、合理地统一起来。人民需要行政机关,人民授权行政机关行使行 政权力,最终目的就是要通过行政管理,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人民通过权力机关制定法 律,表达意志,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将保证行政管理为人民服务的目标,使行政管理不致 偏离航道。为达到依法行政这一目的,需要更加明确其基本内容,重要意义及实施的前提条 件。同时进一步的理解有效依法行政的各项方法。 关键字 : 依法行政, 合法权益, 行政管理 Abstract: Administration by law, reflecting and required by the principle of rule by law, is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 that is universally followed by the government of the modern country ruled by law in exercising its powers, and is an inevitable trend in social civilization and development. Promoting the administration by law is of epoch-making significance in China. To fulfill administration by law, we must correctly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owers of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an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itizens and organizations. Only in this way could the interests of the nation, groups and individuals be reasonably unified. People authorize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to exercise administrative powers in the hope that they would contribute to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through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Meanwhile, people delegate the legislative body to formulate laws and express their wills.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should serve people and reflect their wills, for which administration by law is a guaranty. In order to realize administration by law, the basic contents, significance and prerequisite for its implementation should be made clear, and the understanding on measures for effective administration by law should be enhanc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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