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稳定的实施方案)
松岗街道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部署,彻底消除不稳定因素和治安安全隐患,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多措并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若干意见》(深宝发[2009]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执政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从强化责任,狠抓源头、夯实基础、加强防控、依法严打、创新机制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复杂区域及场所的综合整治,全力做好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促进我街道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群体性事件总量持续下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和影响恶劣的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各类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保稳定工作领导,成立松岗街道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汉明(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张贵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徐建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陈出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李协元(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柯明(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文化办主任)
周海峰(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人事办主任)
彭奕文(街道党工委委员)
蓝洪春(街道党工委委员)
曾子坤(街道党工委委员)
邓天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贺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志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戴一川(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员:纪工委、宣传文化办、组织人事办、维稳及综治办、武装部、总工会、妇联、经科办、劳动办、城建办、社会事务办、计生卫生办、农林水务办、财政办、安监办、教育办、信访办、城管办、交管所、交通预联办、司法所、综合执法队、应急中心、松岗派出所、东方派出所、燕罗派出所、松岗工商所、沙溪工商所、出租屋综管所、文体中心、法律服务中心、交警中队、消防
中队、卫生监督所、国土所、自来水公司、供电所及各社区工作站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维稳及综治办,由维稳及综治办主任何汉明兼任办公室主任,信访办主任文荣坤、安监办主任梁海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1、做好日常接访工作
根据群众信访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街道部门领导,以现场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方式对重大信访事项进行接访。在全街道试行信访代理员制度,对群众信访问题,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办理。
责任领导:陈出新
牵头单位:信访办
责任人:文荣坤
协助单位: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2、加强信访隐患排查工作
建立信访信息员队伍,做好日常信访排查工作,落实“信访首访”责任制,对排查出的信访隐患,通报相关职能部门,重大信访隐患,及时向区信访局报送。
责任领导:陈出新
牵头单位:信访办
责任人:文荣坤
协助单位:街道相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3、有效处臵越级、集体上访
对发生到市集体上访的,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时到达现场处臵,对影响恶劣的重大到市集体上访,街道一把手到现场处臵。人员接回后,由相关部门做好后续调处工作,防止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根据区信访局对到市重大集体上访的报送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告上访事项基本情况、隐患排查、信息报告以及现场处臵、事后办理等情况。
责任领导:李协元
牵头单位:应急中心
责任人:赖桂明
协助单位:维稳及综治办、信访办、各派出所、相关职能部
门、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4、坚决制止非正常上访行为
对提出无理要求、缠访闹访的,或者诉求合理但不到指定接待地点反映诉求,滞留现场、堵门、堵路、冲击党政机关等的,坚决采取批评教育、强制带离、清场等果断措施,依法从严处理。
责任领导:张贵林
牵头单位:各派出所
责任人:贺小飞、梁永忠、刘汉尧
协助单位:维稳及综治办、应急中心、相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5、着力解决信访重大突出问题
对领导包案案件和领导接访案件实行“一案一督办”,定期了解案情进展。对区信访局督办的包案案件,及时向信访局汇报信访案件的进展,反馈情况;对已解决的信访案件,及时申请销案。
责任领导:陈出新
牵头单位:信访办
责任人:文荣坤
协助单位:街道相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6、加强信访宣传教育
开展《信访条例》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社区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信访法律法规。
责任领导:陈出新
牵头单位:信访办
责任人:文荣坤
协助单位:司法所、宣传文化办、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7、强化信访工作责任
强化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信访工作的责任,切实把信访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分管领导具体指导、督促检
查的责任,保证信访工作落到实处;强化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做好服务的责任,提高办事能力和效率,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等造成群众不满,引发上访。
责任领导:陈出新
牵头单位:纪工委
责任人:黄全胜
协助单位:信访办、组织人事办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8、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
切实做好“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防控工作,确保“三零”和年度“新三无”指标的实现。今年在街道选定4个社区作为试点,先行开展社区防邪办创建工作。
责任领导:张贵林
牵头单位:维稳及综治办
责任人:何汉明
协助单位:维稳综治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9、加强重点部位、目标安全防范
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检查,加强街道水、电、气、通讯和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危险物品生产使用单位、金融机构等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民用爆炸物和化学危险品等各类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管理。
责任领导:张贵林
牵头单位:各派出所
责任人:贺小飞、梁永忠、刘汉尧
协助单位:城建办、安监办、计生卫生办、自来水公司、供
电所、消防中队、经科办、教育办、各社区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10、加强维稳信息分析研判。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维稳形势分析会,及时发现和研判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对街道做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措施重大事项,实施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责任领导:张贵林
牵头单位:维稳及综治办
责任人:何汉明
协助单位:维稳综治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11、开展就业帮扶
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应届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定期举行公益招聘活动,缓解就业压力。
责任领导:陈贺党
牵头单位:劳动办
责任人:陈灿兴
协助单位:组织人事办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12、加强法律援助
重点关注生活困难群体,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运用调解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
责任领导:张贵林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人:文伟雄
协助单位:社会事务办、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13、加强劳务工法制宣传
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引导劳务工依法维权,在500人以上企业设立劳动法制辅导员,教育引导员工与企业同共渡难关。
责任领导:张贵林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人:文伟雄
协助单位:劳动办、经科办、法律服务中心、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14、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工作制度
坚持日常排查、定期排查、特别防护期排查工作制度,社区工作站每周,各部门、各单位每半个月,上报一次排查情况,重要节庆日和敏感期每天一报,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报告率达到90%以上。
责任领导:张贵林
牵头单位:维稳及综治办
责任人:何汉明
协助单位:维稳综治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15、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按“五个一”工作制度,做好现有矛盾问题的防范、化解工作,新发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率达到90%以上;重大矛盾纠纷挂牌督办,定期检查,限期解决。
责任领导:张贵林
牵头单位:维稳及综治办
责任人:何汉明
协助单位:维稳综治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16、建立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臵机制
完善规范现有各类处臵预案,提高协同处臵能力,及时有效妥善处臵群体性事件。整合现有各种力量,组建专门的维稳处突队伍,年内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和实战能力。
责任领导:李协元
牵头单位:应急中心
责任人:赖桂明
协助单位:维稳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17、开展工会进企业活动
大力推进劳务工集中地区和行业、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2009年全街道工会组建率提高到80%以上。
责任领导:徐建社
牵头单位:总工会
责任人:黄巧玲
协助单位:经科办、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18、大力推进企业综治工作室建设
年内在街道所有500人以上企业建立维稳综治工作室,创建率达到100%,搭建起企业维稳综治工作平台,及时和解决企业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张贵林
牵头单位:维稳及综治办
责任人:何汉明
协助单位:经科办、劳动办、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6月份完成50%创建任务,12月全部完成(三)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9、开展“严打”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严厉打击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和“两抢两盗”、“黄赌毒”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实现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重继续下降,“两抢两盗”案件同比下降5%以上目标。
责任领导:张贵林
牵头单位:各派出所
责任人:贺小飞、梁永忠、刘汉尧
协助单位:各工商所、文体中心、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20、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
充分发挥群众投诉举报作用,坚持查处打击和防范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注重对传销人员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转化教育,每月至少开展3次以上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传销大要案件,严惩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幕后指挥者。
责任领导:陈贺党
牵头单位:各工商所
责任人:马金才、杨初林
协助单位:维稳及综治办、各派出所、出租屋综管所、各社
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21、完善治安防控体系
社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治安巡逻方案,开展全方位社会治安巡逻,构建点、线、面相呼应的动态路面防控网络。派出所合理布建警务区,全面深入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提升社区防范能力。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周边100米范围巡逻防控责任,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责任领导:张贵林
牵头单位:维稳及综治办
责任人:何汉明
协助单位:各派出所、各相关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22、建立出租屋隐患信息排查通报反馈机制
出租综管所每周将排查出来的隐患信息,及通报各相关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查处,查处完毕后及时进行反馈,有效查处反馈率必须达到85%以上,街道将出租屋隐患信息查处反馈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责任领导:张贵林
牵头单位:出租屋综管所
责任人:戴承班
协助单位:维稳及综治办、各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安监办、计生卫生办、各工商所、教育办、各社区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23、全面整治隐患出租屋和高危人群
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住人严重超标等出租屋进行彻底清理整治,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出租屋,一律禁止出租;对居住在出租屋的无合法身份证件、无正当收入高危人员进行重点监控。
责任领导:张贵林
牵头单位:出租屋综管所
责任人:戴承班
协助单位:各派出所、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24、健全基层综治工作网络
继续开展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单位)、平安道路、平安场所、平安市场、平安医院等多种形式平安创建活动,其中平安社区要全部达标,其他各项平安建设创建率均要达到80%以上。开展安全文明小区、围合式小区创建,2009年完成1个安全文明小区、3个围合式小区创建任务,规范管理街道治安辅助队伍,提升队伍战斗力,在保障稳定的前提下,对社区治安联防队伍进行改制。
责任领导:张贵林
牵头单位:维稳及综治办
责任人:何汉明
协助单位:妇联、经科办、交警中队、各工商所、计生卫生
办、教育办、城管办、城建办、各派出所、各社
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5、开展旧工业厂房安全整治
对街道旧工业厂房,重点是1993年1月前建成使用的工业厂房的建筑质量、楼层承载、用电安全、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大排查;组织专业机构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旧厂房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旧厂房,该拆除的拆除,该加固的加固。通过整治,彻底消除旧工业厂房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责任领导:蓝洪春
牵头单位:城建办
责任人:文国祥
协助单位:消防中队、综合执法队、国土所、安监办、经科
办、松岗工商所、沙溪工商所、环保所、各社区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26、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
对城中村消防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制定整治标准,先确定1个城中村作为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推广,争取用一年的时间按市政府要求完成城中村的消防安全整治。
责任领导:郭志光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人:赖宝才
协助单位:安监办、财政办、维稳及综治办、综合执法队、
社会事务办、出租屋综管所、消防中队、城建办、
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27、强化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继续实施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大隐患由区政府挂牌督办,每年不少于100家;较大安全隐患由街道挂牌督办,每年不少于100家。严格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企业安全管理档案,组建危险化学品专家组,加强重大危险源网络监控。开展未注册登记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责任领导:彭奕文
牵头单位:安监办
责任人:梁海洋
协助单位:消防中队、经科办、综合执法队、城建办、财政
办、松岗工商所、沙溪工商所、各社区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28、开展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整治。按照“疏导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将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宾馆、酒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列入重点检查范围,定期巡查、严厉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行为。宣传文化办对查封取缔的黑网吧和无牌无证歌舞娱乐场所进行曝光,并定期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责任领导:彭奕文
牵头单位:安监办
责任人:梁海洋
协助单位:消防中队、综合执法队、各派出所、宣传文化办、经科办、维稳及综治办、各工商所、出租屋综管
所、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29、开展危险边坡安全整治
按照政府投资为主、企业投资为辅的思路,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对已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项目进行治理;对在2008年“净源疏导治坡保民安”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危险边坡涉险范
围内的建筑物依法妥善处臵,力争在2009年汛期来临前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领导:蓝洪春
牵头单位:国土所
责任人:黄柱滔
协助单位:城建办、农林水办、城管办、综合执法队、财政
办、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30、抓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安全检查整治
学校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一学期举行一次安全演练。重点做好校外“午托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摸清辖区现有校外“午托班”的安全状况,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登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合格、不具备开办条件的予以取缔。
责任领导:柯明
牵头单位:教育办
责任人:李敏壮
协助单位:消防中队、综合执法队、社会事务办、城管办、各派出所、交警中队、安监办、卫生监督所、各
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31、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交通安
全设施,着力整治事故多发点段,尽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责任领导:郭志光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
责任人:骆玉清
协助单位:各派出所、各工商所、综合执法队、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32、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
在春运、黄金周等重要时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包括对汽车站、码头及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联合执法,对交通行业无牌无证的门店进行查处,确保安全生产。
责任领导:郭志光
牵头单位:交管所
责任人:叶加明
协助单位:各派出所、各工商所、综合执法队、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33、开展燃气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对燃气行业各个环节严格进行安全条件审查;针对冬季煤气中毒事故多发,做好宣传预防工作。加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建筑施工操作规程,加强对建筑用电、防护用品、高支模、基坑、塔吊等的管理,严防赶工期、赶进度违规施工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监管,做好高坠事故的预防工作。
责任领导:蓝洪春
牵头单位:城建办
责任人:文国祥
协助单位:城管办、出租屋综管所、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34、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管理
对全街道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和消防装备的配备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存在消防栓不足、消防水源缺乏、消防车道狭窄等消防基础设施问题,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旧工业厂房安全整治等行动,完善消防规划编制,并安排专项资金整治,从根本上优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责任领导:彭奕文
牵头单位:消防中队
责任人:杨家忠
协助单位:城管办、安监办、经科办、财政办、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35、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通过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安全生产托管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领导:彭奕文
牵头单位:安监办,
责任人:梁海洋
协助单位:消防中队、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36、实行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共同负责制
行业监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社区工作站对属地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同等责任。必须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开展工作。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行政许可、审查登记。
责任领导:彭奕文
牵头单位:各职能部门、各社区
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各社区主要负责人
协助单位:各职能部门、各社区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37、健全安全责任网格化管理制度
通过把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每一栋房屋的安全管理责任固化到部门和个人,落实“业主,经营者,社区负责人和街道辖区内的公安、消防、文化、安监、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负责人,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安全责任“五位一体”网格化管理。
责任领导:彭奕文
牵头单位:安监办
责任人:梁海洋
协助单位:各派出所、综合执法队、消防中队、交警中队、
城建办、城管办、教育办、宣传文化办、卫生监
督所、农林水办、经科办、各工商所、各社区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38、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对涉及两个以上执法部门的安全隐患,公安、安监、消防、城管、工商、文化、卫生监督所等执法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完善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流程,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
责任领导:彭奕文
牵头单位:安监办
责任人:梁海洋
协助单位:各派出所、综合执法队、消防中队、交警中队、
城管办、教育办、宣传文化办、卫生监督所、各
工商所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39、加强安全隐患信息处理工作
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上级督办、信访投诉、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移送、转办、跟踪、督办。各社区、各部门将排查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整治范围的安全隐患直接报隶属部门或安全隐患信息处理中心,由安全隐患信息处理中心进行分流。安全隐患信息处理中心设立24小时隐患举报专线电话,受理群众对安全隐患的举报,举报一经查实,给予奖励。
责任领导:彭奕文
牵头单位:安监办
责任人:梁海洋
协助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