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中共XX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共XX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委会”)工作,更好地发挥校委会的核心作用,促进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弘利教育)

第二条校委会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坚定正确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校姓党,坚持从严治校,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XX干部教育培训事业。

第三条校委会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落实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校委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领导党校全面工作。

第五条校委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向市委请示报告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讨论研究党校全年工作计划安排、重大活动的部署、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以及各处室提请讨论的关于教学、科研、行政后勤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决定科级干部的任免。

(五)讨论决定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事项,定期听取校机关党委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有关问题。

(六)讨论研究市委党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研究向市委提出市管干部任免人选事项。

(七)研究其他需要校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常务副校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校委会,校委委员根据校委会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第七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务副校长具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校委会每季度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按要求向市委专题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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