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管理办法

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管理办法
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管理办法

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管理办法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工作,防范虚假医疗收费票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决定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一、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按照财综〔2018〕62号要求,各地区应在充分总结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运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

(一)统一全国医疗收费票据式样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全国统一的医疗收费票据式样,包括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电子)式样(附件1)、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电子)式样(附件2)、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式样(附件4)和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式样(附件5),其编码按照财综〔2018〕72号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同时,启用全国统一的医疗收费明细(电子)式样(附件3),配合电子票据使用。考虑到系统升级改造、

票据管理实际情况,原则上设置一年过渡期,在2020年底前各地区原有票据式样和全国统一的票据式样并行。

(二)做好信息系统改造和对接

各地区财政部门要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保障工作,实现本地区系统与财政部系统对接,做到全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

各地区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本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落实信息系统改造、业务流程调整工作,按规定使用全国统一式样的医疗收费票据。

各地区医保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实现与财政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将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入账报销等信息反馈财政部门,并利用医保网络通道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传输,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应用工作。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改造信息系统,调整业务流程,实现与财政、卫生健康、医保部门系统对接,按规定启用全国统一的医疗收费票据,积极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

(三)规范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报销入账及归档

根据财综〔2018〕72号规定,满足《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件的单位,可以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数据文件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电子档案管理要求

进行归档保管。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入账报销单位,应及时将入账状态、入账时间、入账金额等信息反馈至财政部门。不满足《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件的单位,可使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版式文件打印件入账,并对电子票据及版式文件打印件进行归档保管,同时建立版式文件打印件与电子票据的检索关系。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票据真实可靠,防止票据重复入账报销。

二、规范全国统一医疗收费票据填列

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规范填列医疗收费项目、其他信息等内容。其中,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填列患者有效证件号码,并隐去涉及患者隐私的部分字段。

(一)规范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填列

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填列的收费项目包括诊察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卫生材料费、西药费、中药饮片、中成药费、一般诊疗费、挂号费,以及《政府会计制度》和《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财会〔2018〕24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财会〔2018〕25号)所列其他门急诊收费项目;“其他信息”栏填列的项目信息包括业务流水号、医疗机构类型、性别、门诊号、就诊日期、医保类型、医保编号、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其他支付、个人账户支付、个人现金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等。

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具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时,应按照上述收费项目中有发生的项目及其明细顺序填列,先填列本次有发生的全部收费项目,再按照有发生的项目顺序填列每项项目所包含的具体明细。明细项目较多,填写不下时,应将全部明细项目列入医疗收费明细。

(二)规范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填列

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填列的收费项目包括床位费、诊察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卫生材料费、西药费、中药饮片、中成药费、一般诊疗费,以及《政府会计制度》和《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财会〔2018〕24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和报表>的补充规定》(财会〔2018〕25号)所列其他住院收费项目;“其他信息”栏填列的项目信息包括业务流水号、医疗机构类型、性别、病历号、住院号、住院科别、住院时间、预缴金额、补缴金额、退费金额、医保类型、医保编号、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其他支付、个人账户支付、个人现金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等。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票据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市市本级购领财政票据服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对票据的管理以票据种类、票据使用准则、票据统计核销、账册管理、财务稽核、印章管理、档案室票据管理等事项制定财务票据管理细则,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 一、票据分类: 1.1、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承兑汇票) 1.2、发票、收据(以“发票”冠名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打平推发票、资金往来收据) 1.3、借款单(公司自制单据,使用时在封面注明项目、部门及个人借款) 1.4、费用报销审批单(公司自制单据) 1.5、费用支付申请单(公司统一单据) 1.6、材料出入库单(公司统一单据) 二、票据的使用准则: 2.1、支票 2.1.1、支票购买回来后先由资金管理会计建立支票登记簿,出纳按

照登记簿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时间、支票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领用; 2.1.2、出纳接到已审核后的费用报销审批单或费用支付申请表后,按照费用报销审批单付款类别的批示启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出纳应准确填写好支票内容,检查经资金管理会计确认无误后,由会计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报财务经理审核后盖齐印鉴章。 2.1.3、出纳要建立支票使用登记薄,按登记薄要求逐一填写时间、支票种类、支票票号、份数、转款事由、收款单位、金额、出纳、经办人签字、备注。 2.1.4、对于支票的使用出纳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审批意见执行,认真履行规定的相关手续,做好相关登记记录。不得擅自使用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 2.1.5、禁止携带已盖章的空白支票、收据外出,如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外出的,应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2、发票、收据 2.2.1、发票购回后先由税务管理会计建立发票登记簿,发票管理会计按照登记薄上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发票的时间、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以及会计确认签字。对其需要开具税务发票的工程,要由业务部门提交发票申请单,经项目经理、会计确认签字后,发票管理会计才能使用。 。 2.2.3、发票收据应复印填写,严禁开鸳鸯票,封面注明行政费用类、

票据管理制度(标准版)

票据管理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票据管理制度(标准版) 为加强公司各种发票、收据、停车票、停车卡、乘车卡、出入证等各类票据、票卡的管理,完善公司票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使用的各类票据、票卡等定额、非定额票据一律视同有价证券进行管理,并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二、公司现行使用的各类发票、收据、停车票、停车卡、乘车卡、出入证等,以及今后使用的作为收费凭据的各类票据、票卡。 三、票据管理: 所有票卡一律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在税务部门购买或印刷并

统一编号,并由会计人员造册登记。发放票据时,加盖金额印章和财务专用章,分别票卡的种类及面额交由具体使用人员签字领用。严禁未经公司财务部门私自启用任何新的票据。 四、票据领用 1、各类票据,由生产部在公司财务部统一申请领用,对交由非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如停车票、摩托票等,一次不得发放超过二天使用量的票据,并实行先缴款后领票的方式进行管理; 2、对交由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如停车票、摩托票、停车卡、摩托卡、乘车卡等,一次不得发放超过十五日使用量的票据,并实行定额票据领销存月报表制度,按月上报。 3、对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各类月卡、出入证等,在发放时应加盖金额章,统一编号后发放使用。对非定额票据:如装修出入证等,应按月检查收回证件数与退还押金数是否相等。 五、票据注销: 1、对由非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一律实行先缴款后领票:即凭缴款收据领取新的票据,并由具体票据经管人员在票据领用登记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统一票据有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收费室负责人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

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不允许出现部分退费情况,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4)票据要求一式几联均齐全,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姓名等项目须与重制票有关联。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已缴款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已缴款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日报表为依据。 4)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逐张核对。 2、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票据管理员要查明原因。

财务制度----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陇南东盛控股集团 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合法、有效的原始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基础,为规范公司财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原始票据的填写要求 1、内容完整。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2、章印齐全。从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无论是从外部取得的发票还是本公司开具的发票,均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现行规定要求加盖发票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3、填写规范。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包括但不限于请购单、询价单(除零星采购外)、合同(除零星采购外)、销货单位送货单、购货方验收(质检)入库单、合法发票等。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收据等。 4、用途明确。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手续完备。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职工因公外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借款原据。 6、业务真实。上述各项要求均必须建立在经济业务真实发生的基础之上。 《会计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合法且有效的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的种类 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票、表、证、单、书、据等。 1.票,如发票,是经济生活中最重要、出现频率最高的原始凭证。发票主要是指单位和个人在商品购销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中,购销双方证明其经济业务发生及收付款项的书面凭证,是核算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还是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检查的重要依据。大致可分为: (1)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制度改革的产物,仅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或税务机关代开使用。 (2)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指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领购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一、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二、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而支付款项,应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三、取得的发票应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盖有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行政事业单位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 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出纳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发票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五、发票由专人负责,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六、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薄。 七、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五年,不得擅自销毁。 八、公司内部之间的经济往来,如果是独立法人,应开具资金往来发票,非独立法人可以使用收据。 九、发票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十、开具发票时,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原始凭证记录的管理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对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经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复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医疗单位进行医疗业务活动对外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1、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 2、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两种。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 指与服务对象及医院部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部使用的收款凭证。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 二、收费票据的购领与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医疗单位使用的行政事业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部门派专人,持省以上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

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财政局综合处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票据用量较少的乡镇卫生院可凭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到卫生局申领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及住院收款收据。 2、医疗单位部收款票据,由财务部门根据单位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容的印刷或购买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并将样式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疗单位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部门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编号、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收票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帐。 3、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只能由出纳领用。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的退费):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及盖有“已收讫章”的交款凭证(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依据和原盖有“收费专用章”的交款凭证及收款收据等资料,要求病员、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附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

票据报销管理制度

票据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票据报销的规范性,确保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规范性,达到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票据报销相关职责如下: 1、报销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填写、粘贴报销单据; 2、审核人员按照本制度审核单据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单据的填 写、粘贴是否规范。 3、财务部严格按照本制度审核单据的填写、粘贴合规性,填写、粘 贴不符合此制度的票据不予受理。 第二章报销票据的分类 一、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差旅类费用; 二、运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运输类费用,车辆加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 三、邮寄费、名片印制费、制作费、打印费、办公用品、电话费用等办公费用; 五、普通教具、特殊教具、幼儿教具等教学用品; 六、报刊广告、喷绘广告、条幅广告等广告类费用;

七、车辆加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 八、蔬菜、粮油、副食品等费用; 第三章票据报销的相关要求 一、报销凭证应由报销人亲自填写; 二、报销单据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蓝黑钢笔填写,严禁使用圆珠笔填写; 三、报销票面不得涂改、乱画要保持报销凭证的干净、整洁; 四、大写金额前面用“ ”封口,小写金额前面用“Y”封口; 五、须填写所附费用票据张数; 六、差旅费报销时要根据车票的行程逐一填写“起止时间及地点” 七、出差补助必须与车票填写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上,以便核实出差天数; 八、报销票据的粘贴规范,报销人须将原始票据整齐、平整地粘贴在报销凭证背面;原始票据左侧、上侧不得超出费用报销单的边距: 1、报销单要全部盖住所附的票据,以左侧和上侧为准粘贴,下侧和 右侧要折叠;

2、报销所附发票(收据)合计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费用报销金额, 报销发票注明付清单或者定额手撕发票的,清单合计金额必须大于等于发票的金额; 3、机票、火车票、汽车票、出租车票、公交车票粘贴时要把车票粘 贴在票据粘贴单上,票据粘贴时严禁将票据上的信息(金额、时间、起止车站等)粘贴覆盖; 4、报销邮寄费时,必须要有发票和备注邮寄运单号; 5、运费单据报销时,必须附有运输物资的清单和对方收货人的签字; 6、办公用品、日用品、粮油蔬菜副食品等单据报销,原始票据上要 有经办人和验收人验收签名。 九、票据的审核管理 1、报销人员报销时,所有原始票据必须为正式发票,白条、收据由 财务总监审核总裁批准后,方可报销; 2、固定资产票据的报销,必须取得正式发票,不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在业务发生前,必须由总裁签字批准; 3、审核人对下属报销的票据进行审核时,要确定票据的真实性、有 效性,如:是否为正规发票、单价是否合理、数量金额是否正确、购买的物料是否和申请单一致、出差行程是否报备、时间是否准确、运输费用是否合理等因素;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及各岗位工作职责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和成本核算,保证良性财经循环,促进我院更快发展,特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制度,实行财务记账一本账、财务审批一支笔。 二、财务主管人员对全院财务收支要起到监督保证作用,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决算,既要及时保证医院业务用资金的需要,又要对不合理的开支把好关,为院领导当好财务管理的助手。 三、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收取的各项款项要及时上交,不得挪用。对收取的款项隐瞒不报或截留挪用一律按贪污论处。因不及时上交款项而造成的丢失被盗,责任自负,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票据管理,所有收费人员领用发票一律进行严格登记,发票存根上交财务科保管。票据管理人员应随时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作废票据、退票及损毁票据要分别登记、分别保管。对开据虚假发票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五、所有财务开支,必须有院长签字方可报销入账(1万元以内副院长可审批);对科室及职工有关财务的奖励处罚决定需经院长签字生效。对业务往来中的应付款项应按院长批示数字支付,否则造成的财务损失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六、严格控制各项差旅、办公、招待费用。出差人员按国家规定报出差补助和车船住宿费;外出进修学、习人员报销进修费、会务费、培训费;因公请客要有正当理由,情况允许时须报院长批准并严格控制用餐标准。

七、医药、器械、物资采购按程序报院长审批,各种临时性开支需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所需费用不予报销。 八、出纳人员要做好原始票据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虚假、涂改票据及白条坚决不能入账。 九、医院工作人员因公借款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事后及时偿还。财务科每年底要进行职工借款清理,对逾期不还者从工资中扣除。对收费人员、司机及其他经常外出人员所借周转金要进行定期核查,严禁挪作他用。 十、对外单位大额付款一律采用支票支付,对个人的款项、购买零星办公用品及结算起点以下的款项可支付现金。业务终结的应付款项,一律由承做业务的当事人支取,本院职工及其他人员不得代支。对车辆维修、加油、器械、物资和药品采购等政府明令定点采购的物品,按有关规定实行定点公开,择优竞标采购,对定期结账者按月由有关的主管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定期以支票形式结帐。 十一、财务人员对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工作时要认真、细心、负责。因工作不细、账目不清而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酌情给予责任人处罚,出现重大失误追究责任人责任。 十二、收费人员及财务科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医院有关财务信息。 十三、财务工作人员要接受医院领导及广大职工的监督,院领导可随时检查财务人员的账目和收支凭证以示责任,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科会计的职责 一、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和医院的各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Word版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 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 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 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医院票据管 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住院内部结算单由各护理单元从 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医院自行 印制。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 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 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 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 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不允许出现部分退费情况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 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4)票据要求一式几联均齐全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姓名 等项目须与重制票有关联。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 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已缴款的收款收据区间 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 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已缴款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日报表为 依据。 4)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 逐张核对。 2、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 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票据管理员要查明原因。 3、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六、收款票据的管理 1、出纳不得兼任票据管理员。 2、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非医疗业 务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 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款票据和存根。 3、票据管理员对收款票据的库存数和尚在使用人员手中的未使 用票据要定期核对。票据的领、发、存登记薄须保存 5 年。

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票据的领取发放,统一由财务专人负责。 二、财务管理人员要按照收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 领用制度和使用台帐。 三、各部、室收费员领用票据要严格遵守管理制度, 并按照票据填写有关规定进行填写。 四、收费人员开具票据要做到印章齐全,字迹清楚。 对交回的票据,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发现不按要求操作 的,要责令其重新填写。 五、收费人员对已使用完的票据要及时交回,财务管 理人员要严格控制和掌握票据的发放并及时进行结清。 六、对发票、内部收据要视同现金进行保管,不得随 意存放,更不得丢失,如发生票据丢失要及时进行汇报,

不得隐瞒不报。 七、严禁公款私存、私用、挪用、截留。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现金、票据盘点管理制度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票据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保证其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劵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盘点的范围:现金、有价证劵和票据 第二章盘点的方式 第三条: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班前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第四条: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第五条:根据集团的要求,出纳应每天对现金进行盘点,每月最后一天,以及每月不低于三次不定期由财务主管监盘,形成正式的盘点表—《现金盘点表》(附表一),和盘点结果报告,并由所有参与盘点的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 第六条:根据票据的实存填制《票据盘点表》(根据票据种类自制),由会计人员进行复核并签字,每月月末必须盘点并核对支票的购领、使用及结存情况,对于银行承兑汇票要求出纳员登记出票日、到期日、出票行等票据信息,每月月末由财务主管按票据种类对票据进行盘点。 第三章支票的盘点 第八条:购买支票后即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支票的起讫号码;

第九条:出纳每月末核对空白支票以及作废支票,并在盘点表上标记,由会计负责监盘,将盘点结果记录在《支票盘点表》上,出纳、会计在《支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支票盘点表》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已购买支票数量,支票所属银行,支票类型(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使用数量,剩余数量,支票起讫号码。 第四章盘点的要求 第七条:盘点人员组织现场盘点,会点人员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盘点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人保存,第二联财务部保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在盘点表上要求盘点人、监盘人和出纳员等相关人员签字, 盘点结束后由出纳员分析长款或短款原因并上报财务主管做账务处理. 第八条:票据的盘点要求;对于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支票、发票、收据要建立《领用存备查账簿》,按票据连续编号进行登记,盘点人员根据《领用存备查账簿》中登记的票号与票据逐一核对,对于作废的票据不能撕毁,要加盖作废章并与正常票据一样妥善保管;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等应确定核对认定,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字后呈核。第一联经管人保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示。 第五章盘点人员和责任 第十一条:盘点人员的构成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统一票据有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住院内部结算单由各护理单元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医院自行印制。 ?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2. 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3.?重置票据的规定? 重置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的姓名、收费项目、金额必须与重置票据保持一致。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单位银行存款、现金、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帐户开立和撤销。⒈单位开设帐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经财政、银行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供规定证件,提交盖有单位印章的印鉴到指定银行开设帐户。⒉单位撤销帐户时,必须对开户银行核对帐目余额,报单位领导批准,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后,办理销户手续。销户时,应交回各种重要空白凭证和开户许可证。 银行帐户管理。⒈严格遵守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接受银行监督。⒉银行帐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得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使用。⒊加强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空白支票必须严格领用注销手续,支票存根应由领取人签章;支票存根和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存根,一律作为会计原始单据,附于记帐凭单之后,不得散失废弃。⒋按时和开户银行对帐,保证帐帐、帐款相符,确保余额一致。平时开出的支票,应当尽量避免跨月支取。年终开出的支票,一律不准跨年支款。⒌使用各种收支凭证,必须如实写明款项来源和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套购物资。⒍不准将单位资金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存款,也不得用储蓄存折存取款项。 办理银行结算要按照银行的规定选择具体的结算方式,并严格执行银行的结算规定。 有银行帐户的单位必须设立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发生的业务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月底与银行对

帐,确保余额一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属于未达帐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将单位资金转移至其他银行帐户或其他单位帐户,更不得转至个人储蓄存款帐户。 由于填写结算凭证有误影响资金使用,或票据和印章丢失造成资金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因违反银行结算规定和纪律,银行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由有关责任人负责。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的内部制约制度。⒈单位配备相应的财会人员,做到钱物分管。计财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定期对库存现金抽查。出纳人员积极配合接受抽查,以确保帐款相符。⒉出纳会计凭审核和批报后的原始凭证及领(交)款人的签字而办理收付款项。款项收付后,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不需收付现金的外来发票,核报后经办人员加盖“转讫”戳记。财务会计和出纳会计之间票据的传递应严格手续。⒊凡属单位现金收支业务一律由出纳人员办理,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插手办理现金收支业务。⒋出纳人员不得保管银行结算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

(二)03收费站票据管理细则

收费站票据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票证工作,明确各级票据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职责,依据票证管理规定,结合我省联网收费票证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票证管理原则是“统一领发、统一使用、统一保管、统一缴销(包括票根的缴销)和统一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所有收费站票据管理。 第二章票据的申领印制 第四条根据票据的使用情况,收费站应按本年年度使用数量及总体库存量确定申领印制数量,并填写《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年度票据使用情况及用量计划表》,于每年11月报至地区营运管理中心营运科,由地区营运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地区中心”)进行核实分析。 第五条收费站在地区中心领取票据时需填写《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票据请领核发清单》并由地区中心审核,统一管理发放。 第三章票据入库、发放管理 第六条收费站票据管理员将领回的各类票据进行清点,并对所有领回票据进行登记填写《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票据分类账》,把各类票据按编号、类别分类放入专用库房。 第七条收费站在每日收费员领取各类票据时,票据管理员需将收费员姓名、工

号、票据名称、票号、数量、金额、领用人等内容进行详细登记,做到日清日结制。 第四章票据统计管理 第八条收费站票据管理员每月对各类票据进行盘点,严格填写《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票据月盘点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微机打印发票使用情况月报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收费站通行费票据结存月报(定额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收费站在用定额票据月报表》,次月5日票管员根据盘点结果经领导审核签字确认,次月6日上报地区中心。 第九条各类票据帐本要健全、规范、正确。票据管理员每月对票据实物、电脑帐、各类帐本、库存、领用单进行检查,确保完整性、真实性,如发现异常,需立即上报地区中心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五章票据核销管理 第十条收费站票据管理员把每日由收费员上交的废票进行汇总,登记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收费站各类票据作废登记表》,并将废票贴于表上。 第十一条次月5日收费站票据管理员将《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收费站各类票据作废登记表》上报地区中心进行统计,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二条收费站每半年进行一次票据销号统计,将统计情况填入《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票据销号登记表》,票据管理员把销号的所有票据归类整理装箱,至保管期(五年)满后,上报地区营运管理部协调有关部门统一销

银行票据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第七章银行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明确票据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及实际控制公司。 第三条银行票据分类。银行票据是指银行结算用的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法律支付功能的有价票据。 第四条支票管理细则。 1、收票管理。收票管理:收票指因回收资金而收到的支票,出纳收到支票后,需认真审核支票的所有记载事项,出纳应及时将收到的支票交存银行,并落实资金确实到账。发生退票或按正常时间应到账而未到账的支票,需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2、出票管理。出票指因支付资金而开出的支票。购买空白支票需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同时,购买的空白支票应与银行预留印鉴分开保管;签发支票时应将要素填写齐全,严禁开出无期支票、无限额空白支票、空头支票,不得擅自开具远期支票,支票日期应为签发的当天;支票记载事项的收款人名称与发票或收据等收款人合法收款凭证上的印 鉴单位名称必须保持绝对一致,收款凭证与支票存根须一并保存;支票购买后和出票前,出纳须登记《银行凭证出票登记簿》,详细记载

支票的购买时间、购买数量、支票起止编号、购买人签字、核销人签字;支票的支付时间、编号、支付单位名称、支付金额、用途、核销日期、凭证号、领票人签字等要素;发生退票时应凭退回的支票换票,旧票回收后先加盖“作废”章,再开出新票,同时要注意做好票据更换的登记工作;支票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不得跳号或断号签发;以现金支票支付外部收款人,须在取得对方的收据情况下才允许支付。 3、支票管理其他规定。空白支票、已加盖印鉴的空白支票等发生遗失,须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财务负责人在分析风险后决定风. 精品文档 险控制措施,影响重大的,在采取措施的同时,上报所在公司总裁或总经理;支票存根遗失的,须写出书面说明,在财务部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确认资金去向和金额属实后,经过财务负责人同意,方可核销;作废的支票要妥善保管,超过两年,经确认银行不再回收的,可以销毁处理,销毁时需要彻底粉碎。对未使用完的空白支票,经确定以后不再使用、银行不再回收的,超过两年视同作废支票处理;空白支票原则上不准借出,确实需要的,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开出。借出的空白支票必须填写限额,需在借出之日起10日内归还;每一笔提现必须经过财务经理确认后才能办理;由于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善,使支票遗失、透支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汇票管理细则:

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 1.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 2.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两种。(二)医院财务科监制的收款票据 包括就餐券等;指与服务对象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凭证。 二、费票据的购置、领用登记、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 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科派专人,持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单位每次凭《票据准向财政部门申请办量《票据准购证》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当地财政票据管理

中心领购票据。 2.医院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 医院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科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医院所有票据必须由财务科统一购买、保管、领用、核销。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相关的领用记录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帐。 3.社区诊所领取专用的收费票据(每次限领一箱),并自行保管,票据保管员要按社区设分户帐。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 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的退费):(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有交款凭证(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及收款收据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2)。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重开实收收据,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7最新)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849862870.html,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7最新) 核心内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制定一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法律层次较高、综合性的财产票据管理制度。该办法将财政票据分为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赢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70号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0月11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2012年10月22日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票据的印制、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 财政部负责全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的印

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地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下级财政部门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级以下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政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财政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如下: (一)非税收入类票据 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票据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票据管理制度 GM***-**-201* 1.0 目的 为了规范各类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规范票据管理工作,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监督,防范潜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3.0 定义 3.1 本制度中的“票据”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及内部管理 活动中,开具、收取的用于收付资金的金融票据、收付款凭证或其他资产转移凭证。包括:支票、汇票、发票。 4.0 关键控制点 4.1 票据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4.2 票据使用应严格遵循规定的审批程序,避免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4.3 票据使用的记录应保证准确、完整,避免造成账实不符或导致财务报表信息失真。 4.4 空白支票与银行印鉴应该分别保管,不得事先在空白支票上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4.5 票据作废时,应在收回作废票据后,才能开立新的票据。作废票据的全部联次应粘贴在 一起,加盖“作废”章后妥善保存。 5.0 规范和要求 5.1 发票管理 5.1.1办税人员提出购领发票的申请,并填写“购领发票申请表”,经财务总监审核并加盖公 章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发票购领申请表》及《发票领购簿》进行购买发票。5.1.2 公司建立发票领用登记制度。空白发票应由办税人员保管,并设置《发票登记簿》(见 附件2-1),公司领购的所有发票都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及时编号登记,逐一登记票据的种类、数量与起止号码,并如实记载票据的使用、核销、结存情况,不遗漏或缺失,并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定期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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